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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这当真是,一步错,步步错!

    “如果你能把莫白的具体位置查到给我,我就考虑把这次的赞助机会给你,”沈非翎从沙发上站起了身,看向左思成:“虽然别的赞助商给予的赞助不如你左家给的,可是对于钱,我对莫白的消息更有兴趣。〖微书网 www.103shu.com〗离下一次的股东大会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你只有一周的时间,如果你给不了我莫白的消息,那我就给别人赞助机会。”

    “行,”左思成一口答应:“我尽快派人去查。查到了,你就把赞助机会给我,赞助要求我已经详细地写在了资料里面,稍有改动,你可以从你秘书那边拿新的看。”

    “馁叔,你觉得这个赞助怎么样?”

    结束了这个短暂的会谈,疾步走出贵宾室的沈非翎压低了声音,问身旁的上官馁。

    “没看出有什么猫腻,在节目播出方面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上官馁皱着眉头,想了半天。

    “有一条挺奇怪的,”沈非翎翻了翻从潘缘那儿拿到的新的资料:“有一条是要求在节目里让温沐以生病的姿态出现,并且当场喝下感冒灵冲泡出来的药,这一场景至少要在节目里出现三次。”

    “节目总共拍摄几天?”

    “因为是以澄清为主要目的,一共要拍大概五天就行了。海洛因毒瘾的发作期一般都在三到五天,能坚持五天的人已经很少了。五天之内要求温沐喝三次感冒灵冲剂,并且以渐好的姿态重新出现在公众面前,”沈非翎有些无奈地耸耸肩:“这条我觉得挺无厘头,不过倒也是个宣传的好点子就是了。馁叔您觉得这个赞助如何?”

    “如果目的就只是这样,我觉得挺好。一个亿的启动资金是不是最高的?别的还有不错的赞助商吗?”上官馁追问道:“因为条件太好了,反而觉得不太真实。”

    “最高的就是左氏,之前还有一家不错的赞助商,可是中途不知什么原因突然提出了撤资。现在剩下的赞助商里面,最高的只能提供两千万,而且是后期赞助。我只需要前期的启动资金。”沈非翎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

    走出环宇的左思成也掏出了自己的手机。

    十二个未接来电,五个是暮云浩打来的,七个是自己经纪人的。不用说,一定都是催他去赶通告的。他刚刚对沈非翎说的“赶两个通告”是不假,只是都快傍晚了,已经迟到了不止半个小时。暮云浩和可怜的经纪人一定都急疯了吧。

    左思成无奈地叹了口气,拨通了一个越洋电话。

    “你找我找得还挺是时候,”沈晨烽带着邪气的声音懒懒地飘了过来:“刚刚才搞定了我这儿的一个糟老头子,你就打了个电话。趁着我心情不错,告诉我,事儿办成了吗?”

    “还挺顺利,”左思成声音压得低低的,边讲着电话边钻进了自己停在地下停车场的跑车:“我把莫白的消息放给了沈非翎,他要求我具体位置,等我把具体位置给了他,他就给我这个赞助的机会。”

    “哼,”沈晨烽轻笑了一声:“我弟弟傲娇起来还挺可爱,连左家大少爷都能被唬住。”

    “什么意思?”

    “你觉得除了我,还有谁会想法子赶走你那竞争者?”沈晨烽轻笑着:“至于那个莫白,我这几天会找个人把他给做了。碍手碍脚的人,能少一个是一个。我今天晚上,也就是你们那儿的明早,我可能会有些事情不方便接你的电话,有事自己处理。还有之前一直和你联系的李助理我给调到别的地方了,你有急事的话别打这个电话。新的联系方式过几天会发到你的电邮上。”

    “新药品研发的事情怎么样了?”见沈晨烽丝毫没有说到重点,心焦的左思成急忙追问道:“我爷爷这几日生病顾不过来公司的事情,你到底知道些什么情况,跟我说说!”

    “没接到新的消息,不过不出意外的话,药品应该已经要进入第三批的临*试验,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在市面上进行销售了。怎么,你们家老爷子终于肯告诉你左氏企业的困境了?”

    左思成挂断了和沈晨烽的通话,径直去了自己家的公司。他本来就不太愿意管理商业方面的事情,左氏企业给了他很多荣耀,给了他很多特权,给了他奢华的物质生活,可是他打心眼里不喜欢做生意。这次他却不得不去亲自了解一下,直觉告诉他,爷爷有很重要的事情瞒着自己。

    冬日的白天总显得特别短暂,五点都没有到,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医疗和医药的技术越来越发达,人们似乎又在朝着另一个极端的方向走着,这个城市里唯一的一座高级殡仪馆生意显得格外的冷清。

    大门口站着一个穿着灰色大衣,戴着黑色墨镜的女子。城市热岛效应的缘故,天虽冷,可是却没什么风,女子双手插进两侧的衣服口袋中,衣襟敞开着,将女子优美的背部线条完美地勾勒出来,在这压抑的环境里,成为了唯一的一道风景。

    “你来了,莫谦则。”

    女子突然对着夜色张口唤道。

    “嗯,下班晚了,”一个穿着运动服,身材高挑的男孩子从夜色里走了出来:“几个顾客一直赖在店里没走,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没事儿,”女子耸耸肩:“就你我二人,也没等多久。横竖我最近也没什么通告要赶。”

    “什么时候……”男孩在女子面前顿了顿脚步,张口问道,但“火化”二字却堵在了喉咙里,没能说得出口。

    “你来了,我们一起看茜茜最后一面就可以了,”女子显然意会到了男孩儿的意思:“走吧,咱们一起进去。已经替她梳妆打扮好了,应该会给咱们几分钟见面的时间吧。”

    “行。”

    莫谦则已经不记得上次见于茜是因为什么事了,两人那一段时间见面就是吵架。一向体贴的他,那段日子居然没能发现于茜的异常,这是他这么多天一直没有办法放下的心事。如果,时间能倒退几步,或许今时今日就又是另一番场景。

    他对于茜的感情,超过了他自己的想象。她的每一个眼神,他都会翻来覆去的琢磨,她的每一个动作,他都会思来想去地回味。

    那时候,他已经查出了一些于家的不堪往事。心里烦躁,奈何又不能对于茜说出,怕她想起了往事更加伤心,哪知那几日,于谦那*居然就在无耻地折磨着于茜。加上温沐那时候被锁进了医院,于茜的周遭没有一个人可以给予一丝一毫的温暖和安慰,所有的苦痛席卷而去,让这个还是花季的女孩儿,选择了最极端的一步。

    这当真是,一步错,步步错!

    莫谦则痛苦地跪坐在冰凉的地上。

    这房间,是火化前的停尸间,隔壁常年开着零度的低温冷气,以至于这间屋子也被冷气终年熏陶着。冷气丝丝入扣,从地板里,透过莫谦则薄薄的牛仔裤,直直地钻入他的膝盖骨。

    莫谦则彷佛什么都没有感觉到似的,呆呆地看着移动担架上的于茜。这,真的就是人世间,他们的最后一面了吧。

    “你们总算来了,”一个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很随意地推开门,手里拿着单子走了进来,见怪不怪地对着跪坐在地上的莫谦则和杵在一旁的于洁说道:“咱们已经为你们加班到现在了,最后的探望时间后只有五分钟,家属注意把握下。”

    说完,工作人员合上手中的本子,关门走人。

    这种最后的诀别他已经看过了太多次,从开始工作时,对家属同心同骨的理解和同情到现在的麻木淡定,他从这里看透了太多。火化的时候,已经有一部分家属从伤心欲绝中慢慢恢复过来了,最后的诀别再哭一次就好了。像刚刚那位跪在地上的少年和站在旁边的女子,对着尸体没有失控地哭泣,说明已经渐渐恢复了。假以时日,只要不想这些伤心事,就能和往常一样的过日子了。

    工作人员想着,凭着经验下着结论。不过那戴着墨镜的女人挺眼熟的,好像在哪儿见过,可就是想不起来。这上了年纪的男人,半是困惑地抓抓脑袋,摇摇头,轻叹一声,罢了。年纪大了什么都记不清,可能是那人长了一张大众脸吧。

    “起来吧,”于洁看着仍跪坐在地上没有动弹的莫谦则,忍不住开了口:“地上冷,这儿寒气潮气都很大,不小心钻进去,小心得老寒腿。”

    “你说,她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的时候疼不疼?”

    莫谦则沉默了半晌,声音嘶哑。往前挪了几步,轻轻撩起覆盖在于茜脸上的那块轻柔的白色绸布。

    于洁看着莫谦则没有吱声。

    或许是因为上天怜悯这个可怜的姑娘,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正常都摔得四分五裂,有的姿势不对,脑浆子都能迸出来。倒是于茜,脸部完好无损,颅骨所有碎裂,可却不是致命伤,内脏破裂则是罪魁祸首。那位看守太平间的老大爷在沈非翎派人去领的时候,说这是见过的跳楼的尸体中最完好的一个。

    于洁怔怔地看着被掀开面部绸布的妹妹。

    除了小时候,她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仔细观察她的妹妹。二人的感情实在是太单薄了,若非站在这奈何桥的离别处,她或许根本无法从心里分解出那个唤做伤心的物质。

    于茜的眼睛紧紧地闭着,脸色十分地安详。自杀这种事情,无论搁在哪个人的身上,都需要莫大的勇气,不是走投无路,谁会做出这个极端的选择。没记错的话,于茜好像是有些信奉基督教的,自己了结生命的,上帝都不会轻易地宽恕。

    “一定很疼,你看,她眉头皱得这样厉害。”莫谦则凑近于茜,近乎贪婪地看着那张毫无生气的脸庞。不由自主地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似乎想替这个满腹心事的女孩儿抹去那揪起来的眉疙瘩。

    “我跟你说的话,你都不听,我说过我会帮你,请你等我,可是你最后还是这样……丢下我一个人,你让我又怎么过下去……”

    莫谦则呆呆地看着于茜,低声喃喃着。

    于洁已经瞅了一个机会悄悄地退出了房间,这种时候,还是那一对人单独待着比较自在吧。如果于茜知道,也是愿意她这样做的。一切,都只是可怜了剩下的那人。

    大概因为不愿意再加班的缘故,五分钟的时间还没有完全过去,工作人员已经带了人准备推于茜进窑。

    莫谦则没有阻止,怔怔地看着担架被推走。于茜离他原来越远,突如其来的,彷佛是最后的奔溃一样,决堤的泪水夺眶而出。从于茜出事到现在,他从没有哭得这样厉害,泪水就跟止不住一样,不停地流着,像是要将这辈子所有的泪水全部都流干。所有的力气都被抽干似的,全身软绵绵丝毫没有气力。

    沈非翎差不多是在最后的时候赶过来的,他过来的时候,所有的一切已差不多结束。除了那一只黑色的小小盒子,这世间就像没有于茜这个人存在过一样,众多的痕迹都被尽数抹了去,这个人如今完全烟消云散了。

    “沈总,谢谢你。”

    莫谦则捧着盒子,经过沈非翎的时候冲着他点了点头,轻轻道了声谢。

    若非这次有沈非翎,只怕于茜至今都无法入土。而且不知沈非翎是动用了什么样的经济力量,让这殡仪馆里的一群工作人员都乖乖地等着加班。而白日来这儿,只怕又会惹出很多口舌。

    “明天有空吗?”

    沈非翎站在空荡的悼念堂里,没有转身,压低了声音问路过身旁的莫谦则:“有些事情想找你谈谈,能不能空出一个下午的时间?”

    “可以。”莫谦则的脸上满是漠然,手里的盒子仿佛有千斤重,生活里全部的指引和力量,如今都装在了这个盒子里,拿不出,也看不见。

    夜色如墨,多少有*因为人为因素彼此背离,那些回忆不值得伤心;可是又有多少像他和于茜这样的有*,因为这些无力回头的不可靠因素相互背弃。等过了那奈何桥,喝了那碗孟婆汤,今生今世,所有的一切就都消失了。

    “大少爷,船靠岸了。”

    一所巨大的游轮停在了美国密西西比河的港口,奢华的外形惹了不少好事的人前来围观。天虽然只是蒙蒙亮,可是码头上来来往往的人却不在少数。沈晨烽将老助理丢下海就进屋睡觉去了,一直没有再出来。候在甲板上的几个保镖虽然暂时都松了口气,可是船一靠岸,神经立刻又绷紧了起来。

    房间里头半天没有反应,保镖有些紧张地又轻轻地敲了敲门,冷汗已经冒了一背脊。他姓周,是新疆那儿的一个在押人员,当时是因为散布不实消息被捕。他个子有近一米九,别人都喊他周壮,机缘巧合之下被沈晨烽救了出来,死心塌地地已经跟了他快有三个月了。

    只是这魔王的脾气比那暴戾的狱警还要恐怖三分。他到现在都不太能理解沈晨烽的逻辑思维,加上他的普通话说得不太利索,在保镖队伍里,经常是被那些从业已久的人捉弄的对象。

    就比如这次,沈晨烽刚刚发完火,脾气还没完全消,几个老保镖都不敢凑近,生怕一个不小心被沈晨烽逮住,也被射上一箭丢进海里。这魔头折磨人的鬼点子实在是让人招架不住。船靠岸之后,没人敢去沈晨烽的房间敲门喊人,周壮的年纪最小,几个人都将他推了出去。

    “敲一次我就能听到了。”

    在房间里仍旧没有回应,保镖准备第三次敲门喊人的时候,房间门吱呀一声开了。一身豹纹睡袍的沈晨烽懒洋洋地靠在门楣上,瞥了一眼忐忑不已的周壮。

    “是,大少爷,”周壮回答得有些结结巴巴,他这辈子还真没怕过几个人,沈晨烽就是其中一个:“船已经靠岸了。请您更衣上岸,已经有车子在码头那儿等着咱们了。”

    沈晨烽带着一丝笑,看着比自己还高出半个头的周壮:“你是我从新疆带回来的吧?跟着我应该还不到三个月吧,来过美国吗?”

    “回少爷的话,没有,我都没出过几次村子。”周壮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在祖国的边境地区长大,除了他周围的城镇和几个小村子,他还真没出过几次家门。这次跟着沈晨烽,一下子从内地跑到了美国。激动之余,他还有点担心,因为他完全不懂英语。

    “我观察了你三个月,”沈晨烽脸上的笑意更加浓了:“人倒也是诚恳,力气也挺大。我手下不需要那种太聪明的,你也看到,聪明过头的人在我手里都没什么好下场。怎么样,我手下的几个助理都因为不忠被我一锅端了,缺人手,要不你来?”

    周壮吃了一惊,连连摆手,脸也变得微红:“我都没有念过几年书,大少爷这样的人,应该找些更有本事的,我跟着大少爷打打下手就是了。我是大少爷从监狱里头捞出来的,半条命就是您的,老娘也是您给钱养的,别人说什么我都不会背叛大少爷。”

    沈晨烽笑笑,没有再劝。

    几个保镖站在甲板上等了老半天,沈晨烽才换好了衣服走了出来。一身灰色的运动服,中规中矩的,穿了一双白色的耐克鞋。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停在了码头前等着,银色的标志在晨曦下亮闪闪的。

    “少爷。”

    几个在车子旁边等着的黑衣人远远地就认出了沈晨烽,迎上去欠身打招呼。

    “老头子还在等我?”

    沈晨烽扫了一眼这群不知等了多久的家伙们,又打了个哈欠:“在哪儿?”

    “morning庄园。”几个人又是毕恭毕敬的一个欠身:“老爷已经等了您很久了。少爷您是不是穿得有些少,需要大衣披着吗?”为首的一个人从身后的狗腿子那儿拿了一件咖啡色的大衣递了过来。

    庄园的名字是沈晨烽名字里的“晨”,是他母亲给取的。

    这庄园是沈家掌门初初来到美国的时候买下来的。占地近三千英亩,在已知的富豪名下的庄园里头,算是数一数二的了。庄园的效益当时并不好,而原来的庄园主人又因为唯一的女儿去了纽约,想跟着去,这才打算出卖。沈家掌门犀利的眼光一下子就看中了这庄园,其残余价值和以后的潜在价值必然有一天会翻倍。

    他没有猜错。这座当时仅以不到三百万美元买下的庄园,如今因为周遭的环境保护升级以及他对庄园产值的改革,其整体价值已经突破了五千万美元的大关。每年的固定产值都在二百万美元以上,着实是个年年下金蛋的金母鸡。

    那时候沈非翎的突然出现打破了这个因利益结合的家庭的表面和谐。为了讨夫人的欢心,沈家掌门将这庄园移到了沈晨烽的名下,并让夫人取名,或许因为妇人的妒忌和对丈夫的提醒,这庄园的名字仅以一个“晨”字来命名。

    “不用了,”沈晨烽摆摆手:“船上的暖气开得太足了些,睡了一觉,浑身全是汗,正好现在透透气。在庄园等我,莫非又是让我陪他骑马?这都几月了,马的腿脚都要被冻得不利索了。”

    沈晨烽大大地伸了个懒腰。老头子每次的选址有有他独特的含义,最近一次的会面是选在了纽约的一家公馆,那儿的名字是老头子自己取的,叫“省”。沈晨烽当时因走私被警方怀疑,老头子知道后,花了大价钱摆平,之后将他唤到了公馆一顿痛骂,冻结了他名下所有的银行卡。

    这次选在了morning庄园,想必是自己那多年不见的老妈也跟着来了。有她在,那老头子不会对自己说什么重话的。

    “少爷,到了。”

    沈晨烽懒得骑马,而庄园核心建筑的周围,因为沈晨烽母亲的独特审美,连条石子路都铲了干净,铺上了德国产的青草皮。几个保镖无奈,只得开着车载着沈晨烽从青草皮上碾了过去。

    “Edward!”

    一个美丽的中年妇人站在房子的大门口,一身浅红色的毛呢裙子,裹着厚厚的灰白色围巾,踩着细细的高跟鞋,倚着木栏杆站着,见车子停下,远远地就冲着沈晨烽亲昵地喊道。

    Edward是沈晨烽美国名字中的教名。

    EdwardAdamDavis,是沈晨烽身份证上的真正名字,也是他母亲为儿子取的名字。沈晨烽的父亲,在中国虽是有权有势,可是这在美国并不是贵族名姓,沈晨烽的母亲便以自己的家族名和教名给儿子命名。

    “Hi,mum,”沈晨烽敛去脸上不羁的表情,换上一副邻家乖儿子的温顺微笑,迎了上去:“您怎么也跟着来了?”

    “很久没有看到我儿子了,”妇人一口流利的中文,抬手拍拍比自己高出一头的儿子的肩膀:“听说你父亲把你喊回家,正巧我又在密西西比周围,就赶了过来。”

    沈晨烽笑笑,在母亲脸颊上轻轻啄了一口。

    妇人似乎很喜欢这一套,脸上的笑愈发灿烂:“快进去吧,外头冷。你爸在书房等着你呢,在外头又惹了麻烦吧,你爸的脸色不太好看。”

    书房是这栋别墅里最大的房间,前一任主人还兼职写小说,虽然没能写出个什么名堂,可是却开辟很大的一个空间留给自己,东西也很齐全。

    沈阴白若是来了这庄园,正常就待在这书房办公。

    沈阴白,偌大的沈氏集团真正的掌权者。也是沈非翎、沈晨烽的亲生父亲。

    “回来了。”沈阴白听见门口有响动,站在书橱面前没有动,背对着门。

    “爸,”沈晨烽看着背对着自己的父亲,淡淡地打了声招呼:“我回来了。”

    “船停在码头吗?有没有派人去检修,你妈说船一次用这么长时间,一直都没有检修,她有点担心。听说暖气有点儿问题,要不要派人重新更换?”沈阴白的声音不高,语气也不咸不淡的,让人捉摸不透他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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