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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星河寂寂云遮月

    平原,古道。(读看看小说网)

    金乌初升。

    晨雾在刚刚苏醒的平原上弥漫,太阳红彤彤地蹲在远处的山顶,像是还没完全睡醒,懒洋洋的,还没开始它夺目的万丈光辉。

    风仍然带着黑夜的寒气,路旁的草半青半黄,夜间的露水已经结成了薄薄的霜。

    远处渐渐传来踢踢踏踏的马蹄声和骨碌作响的马车声,赶车的人像是很急,马车声很快就近了。

    太阳才刚刚升起来,看来赶路的人一定有什么十万火急的事,否则不会这么早就启程——或者,是连夜赶路。

    马车近了,可以看到赶车的人是一个年轻的姑娘,长相清秀,一身粉衣的打扮,若是她端坐在桌边一言不发,很多人会觉得她是个教养良好的大家闺秀。可是现在,这么个斯文的姑娘却满面风尘,神色疲倦,鬓发有些凌乱,可她甚至都没来得及去整理一下,只是不停地抽打着马匹。

    一阵咳嗽声忽然从马车里传了出来,马车跑起来的声音十分的大,原本也掩盖了那虚弱的咳嗽,但那姑娘时刻留意着马车内的动静,不肯错过一丝声响。此时一听,顿时大喜,急急勒住了马匹,停下马车。

    她抛了缰绳和马鞭,转身一把掀起马车的挡帘,惊喜地冲里面叫:“凌庄主,你醒了?”

    来人正是奚红衣与凌御辞。

    马车里那玄衣的青年艰难地撑起身子,平时沉稳有力的双臂此刻却在微微发着抖,像是连撑起自己的身子这么平常的事情也完成的很吃力。奚红衣见状,连忙进了马车,将他扶起来,靠坐在车壁上。她一边拿了枕头塞到他的背后让他靠着,一边欣喜地说:“凌庄主,你都昏迷一天一夜了,怎么叫都不醒,真是吓死我了。”

    御辞却不说话,睁着眼睛茫然地看着她,目不转睛。奚红衣见那双深邃的眸子一直盯着她,不由得脸上微微有些发烧,她低垂下眼帘,躲开他的视线。

    气氛凝滞。

    良久。她可以感觉得到御辞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她,她已经窘迫得脸快要着火了,讷讷地声若蚊吟地道:“凌庄主,你……你看着我作什么?”

    话音刚落,她忽然听见御辞的呼吸陡然急促了起来,他猛地伸手抓住她一直放在他肩膀上的手——奚红衣被这一逾越的举动唬了一大跳,条件反射地一把挣开,惊叫:“凌庄主,你干什么?”

    那只手轻易地就被甩开了——轻易得就像甩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羸弱书生。

    那只手很冷很湿——冷得像冰,且满手都是汗。

    奚红衣有些惊惧地看着御辞,那双清亮的眸子仍在怔怔看着她,但她终于发现了,那往日平静如海的眸子里此刻全然是本不应该出现在他身上的茫然无措,还有丝丝的怯意和恐慌——他在害怕。

    怕什么?

    有什么事能让枫溟庄主害怕?

    有什么事能让面对刀山火海都无所畏惧的冷月流露出如此脆弱的神情?

    奚红衣隐隐有着不详的预感。

    她小心翼翼地问:“凌庄主……你,你怎么了?”

    他动了动唇,片刻后,才迟疑地开口道:“现在……是什么时辰?”平常冷冽的声音里,已经失去了冷静和镇定,而且有着微微怯弱的颤抖。太不寻常了。

    奚红衣一怔,微微皱了皱眉,脑海中掠过一个令人惊骇的念头,她稳了稳声音,道:“太阳出来不久,估计卯时将尽了。”   【1】

    闻言,御辞猛地一震,全身僵硬,像是听到了什么噩耗一般脸色惨白。

    奚红衣眼见那黑眸中的惊痛,不由焦急道:“凌庄主,你到底怎么了?可是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御辞深吸一口气,脸色苍白,用力握了握拳头,然后渐恢复了正常的平静神态,口吻也渐趋于镇定。

    “我看不见了。”

    鸦雀无声。

    马车外的马匹好像连喷气甩尾都不想做了,安安静静地站着,犹如石马。

    远空穿来孤雁悲切的鸣叫,哀哀凄凄,犹若垂死的悲鸣。

    奚红衣盯着御辞,那双眼睛一直是灿若流星的,此刻那流星却已划过,徒留长夜。

    他闭上了眼睛,有些吃力地抬手轻轻揉了揉太阳穴,又道:“而且,有人封了我的灵力。(读看看小说网)”声音里透着浓浓的疲惫与无奈。

    奚红衣觉得一股哀伤从心底里涌遍了全身,她说不出话来了。

    他是这么出色的一个人。他的凌云傲骨,连罡风骤雨也摧折不断;他的胆识智慧,连最精妙的险恶布局也奈他无法;他的莫测高深,连最险恶的凶煞之地,也挡不住其来去自如的脚步。

    天烬剑出逐明月,封喉见血惊修罗。

    他是“冷月修罗”,是枫溟庄主,是凌御辞。

    可是现在,他看不见了,被人封住了灵力——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总之,是功力全失。

    是老天在嫉妒?这般完美的人,容不得他继续完美下去。

    将冷月变作一个平凡的瞎子,将高高在上的明月堕入凡世。

    星河寂寂云遮月,那轮明月,已经黯淡。

    “怎么会……这样?”奚红衣干涩地问,有些结巴,“是葬月宫的人?”

    御辞闭着眼睛点点头。

    “他们怎样封了你的灵力?”奚红衣再问,“或许我们可以解开。”

    御辞摇头,低声道:“他们用的是金针入穴的法子,将针刺入经脉,封住灵力运行的道路。施针手法太多,不下百种,对应各自的起针路数。除了施针之人,无人知晓我身体里的针是以何种手法刺入。”他又抬起手揉了下太阳穴,微微皱眉,似乎头疼得厉害,过了一会又道:“睛明穴也被入了针,因此看不见了。”

    奚红衣不甘心:“除了施针的人,真的没其他办法了?”

    御辞闭眼露出一丝苦笑,缓缓摇了摇头,且道:“强行拔针,必定伤及经脉,轻则功力尽废,重则性命不保。”

    奚红衣闭嘴了,看着眼前之人憔悴却保持着平静的样子,不禁气恨,狠狠一捶车壁,怒道:“葬月宫的人当真歹毒。”旋即她又不解地疑道:“但为什么他们不杀了你我?如今他们只是单单封了你的灵力和视力,而我落入他们手中,也是不伤我分毫,不仅如此,还给了我这辆马车,让我带凌庄主你离开……这,这到底是何居心。”

    御辞沉默,依旧没有睁开眼睛,微微皱着剑眉,似在思索。

    奚红衣忍不住问道:“凌庄主,你为何一直闭着眼睛?”虽然她知他如今睁着眼睛也是看不见,但常人除非入睡,清醒之时下意识都是睁着眼睛的。

    御辞淡淡道:“他们用针很怪,睁眼看不见便罢了,若是久了,眼前便缭乱一片,很是头晕,不如闭眼了事。”他顿了顿,又道:“奚姑娘,还请告知在下前晚发生之事。”

    奚红衣见他一脸肃容,不敢迟疑,如实相告道:“那夜你与慕容辞幽,哦,就是那个红衣女子,她自称是葬月宫的宫主,你与慕容辞幽相斗落败昏迷后,我便见那宫主从脸上揭下一张人皮面具,然后把你带走了,又点了我的穴道,关在一间房内。直到昨日正午,她才遣人解了我的穴,带我出了葬月宫,并且备好了马车,让我带你离开……凌庄主你昏迷不醒,凭我一人之力,就算是拼命也不敌他们,只有驾车先走……”

    御辞听罢,微叹了一口气,道:“是我一时疏忽。”

    奚红衣犹豫了一下,终究忍不住,斟酌着字句小心翼翼地问道:“凌庄主,恕我直言,前夜我见庄主你与慕容辞幽相斗,并不落下风,为何后来竟……”她顿了顿,看着御辞脸色道:“竟不躲不闪?”

    御辞的脸色忽然变得有些复杂,良久才道:“不瞒姑娘,那女子所戴人皮面具的容貌……正是先母。乍一见到,震惊之下,便疏忽了。”

    “啊……”奚红衣恍然,低呼一声,想起了江湖上传闻已久的枫溟山庄十三年前的灭门惨案,不由有些后悔自己提起这个问题。

    御辞似是不愿再提此事,转而问道:“现下我们身在何处?”

    奚红衣忙答道:“这条官道通往云深山脉,我正打算回去雾顶找梦谷主。葬月宫的马匹脚程甚快,想必用不了几天的。”

    御辞点点头,睁开了眼,“看”着奚红衣道:“有劳奚姑娘。”

    奚红衣道:“凌庄主,你灵力被封,想必对身子损害很大,红衣不明御剑之术,这几日少不得要车马劳顿,你且躺好休息,其余的事都交给我。”说罢,便掀了挡帘出去,重新开始驾车。

    御辞靠坐在马车里,复又闭着眼睛,身体随着马车的晃动微微摇晃。眼前一片黑暗,他只能听见马蹄声、车轮声和奚红衣驾车喝叫的声音。他忽然伸手,将头上的白梅簪子取了下来握在手里,修长骨劲的手指缓缓抚过簪子的每一寸,默然半晌,忽叹一声:“对不起。”然后将它放入怀中。

    他向前倾身,一只手在车壁上摸索片刻,指尖触碰到车窗挡帘的一角,掀起,睁开眼睛“注视”着外面的平原,神色间是刚才不曾显露出的落寞。

    除了十三年前的那场大火,他平生第二次感到了无助。

    ※ ※ ※ ※

    几日后。

    雾顶州城。广福客栈。

    傍晚。快要落山的太阳一如既往的染红天际,斜阳照进广福客栈里,客栈人声鼎沸,正是饭时。

    小风风尘仆仆地回到客栈,来到柜台前,道:“掌柜的,叫厨房炒两样小菜,待会送到我房里。再让人抬些热水来。”

    “好嘞。”掌柜答应道,却又马上想起了什么,连忙叫住转身要上楼的小风,“姑娘,早些时候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叫了两间房,就在您的隔壁。他们说等您回来,告诉您一声。”

    小风诧异:“一男一女?什么样子?”她忽然惊喜,莫非是御辞与奚红衣?但……怎么这么快?她以为至少要十天半月。

    掌柜答道:“那姑娘和您一般高吧,长得十分秀气,那公子就更不用说,小老儿还没见过这么俊秀的人呢。”不过他却又叹了口气,摇头道:“可惜盲了双眼,唉,真是人无完人,天妒英才啊。”

    小风一震,不由诧异,双目失明?那便不是他们了……

    只是在这雾顶,又有何人是与自己相识?

    她心里奇怪,转身上楼去,走至掌柜所言的房门前,犹豫了一下,抬手敲门。

    房门很快被打开了,里面的粉衣姑娘开门一见她,便喜不自胜又长舒一口气地道:“梦谷主,可算又见到你了。”

    “奚姑娘?”小风猛一见熟悉的面容,不由惊叫,想起掌柜的话,心中忽然一沉,全身如坠冰窟。她一把抓住奚红衣,颤声问:“御辞呢?”

    奚红衣脸上的喜色顿时褪去,脸色变得苍白,她低下头,让开房门,低声道:“在床上躺着。”

    小风一见她如此神色,更是预感不祥,她跨进屋里,绕过屏风几步冲到床前。

    那玄衣的青年随意束着发,脸色前所未有的苍白与疲累,正靠着床边,一双黑眸闭着,宛若睡去,静如石雕。

    “御……辞?”小风的声音颤抖,像是不敢惊扰了他似的轻轻地唤道。

    他忽然慢慢睁开眼睛,抬头看向声音的来源,微微侧耳,道:“风儿?”

    她看着他茫然无焦距的双目,突然心像撕裂了一样,怎么会这样?只不过分开几天,为什么再次相见,他的世界就只剩下一片黑暗了呢?只不过是几天而已啊,为什么他竟然消瘦苍白如斯?

    她忽然觉得这简直像一个梦,一个噩梦。

    她慢慢坐到床沿,伸手去摸御辞的眼睛,指尖真切地传来他的温度,真实地告诉她这不是什么梦,而是比梦更加可怕的现实。那热度灼得她的手直抖,她哑声问道:“为什么?”

    御辞抬手,将她的手握在手里,放在腿上,“看”着她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却先道:“我很好。”

    为什么?为什么你会看不见了?是谁干的?

    你的担心,我又怎会不明白?但即使是看不见了,即使是功力全失,也要先让你放下心来。

    六个字的对话,也只有他们才能听得明白。

    小风连眼眶都热了,哑声道:“说什么蠢话。这样子,叫什么‘很好’?”她伸手去探御辞的脉,一探之下连心都凉了,看着眼前依然平静的人,觉得不可思议。他为什么这么平静?他为什么还能这么平静?她的手已经不自觉地收紧,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下来,心里已经燃起了滔天的怒火,将她的理智“轰”地焚烧殆尽,她恨得几乎咬碎银牙,想把那个把他弄成这样的人碎尸万段挫骨扬灰,哪怕是天皇老子也不能阻挡她半步。

    御辞微微皱眉,有些无奈地道:“风儿,你轻些。”

    她一惊,理智稍稍回转,这才发现两人的手相握,她方才这一发力,已经将那苍白的手捏得发红。

    她赶忙松了劲,双手轻轻拢住那只修长的手,低头怔怔地看着那红印,鼻子酸得不能自已,眼泪滴落在交握的手上。

    他是什么时候,竟然虚弱成了这个样子?

    她从未想过,有一天,他竟抵不住她微微的发力。

    他一向是锋芒毕露的,犹如出鞘的剑,即使是在平时柔和一些的时候,也始终掩不去摄人眼目的光华。可是现在,他却像是看似坚硬却脆弱的水晶,随时随地都可以被摔碎。

    如果不是去葬月宫,他也不会这样。

    如果不是为了帮自己,他便也不会只身前往那凶煞之地。

    罪魁祸首,原来是……

    像是感受到这排山倒海般得负面情绪,御辞仿佛洞悉她心中所想般打断她的思绪:“莫要自责,这一切与你无关,只怪我一时疏忽。”说罢,他忽又皱了皱眉,然后闭上了眼睛。

    小风见状,顿时慌了,双手抓住他的肩凑上去急道:“御辞?你哪里不舒服?”

    奚红衣在一旁急忙道:“梦谷主不必惊慌,凌庄主他被人以金针刺了经脉,有两根入在了睛明穴,所以不能长时间睁着眼睛,否则便会头晕。”

    “金针入穴?”小风心神俱震,“到底是怎么回事?”

    奚红衣看了御辞一眼,叹了一口气,便将事情的始末从头到尾详述了一遍,事无巨细皆如实相告。

    待到说完,已经是过了许久了。

    小风听罢,反倒冷静下来了。她沉吟道:“葬月宫行事,果然不按常理,诡异万分。慕容辞幽既然易容以越夫人的面目出现,怕是专门用来对付你的,但是为什么?而且她又怎知你要去?若她专程等你,却为何又最后放了你?”

    奚红衣道:“这些问题我和凌庄主在回来的路上就已经想了好几天了,可是始终不得要领。”

    小风看着他苍白似雪的脸,心里漫着丝丝的疼,这几日马不停蹄地赶路,若是他身负高深功力,自是不放在眼里,但如今功力尽失,以常人之躯千里跋涉,便是铁打的身子也受不住。

    房里气氛一时粘滞。

    房门突然“笃笃笃”地响起来,小二在外面扬声叫道:“公子,姑娘,饭菜送来啦。”

    奚红衣忙道:“我去拿。”她转身去开了房门,耳听她接过饭菜,然后小二说:“这两碟是是刚才那位冰衣姑娘的,我见她进了这房门,便一块拿过来了。”

    奚红衣点点头,打发走了小二。

    她托着托盘放到桌上,转头,正看见小风扶着御辞慢慢地踱出来。御辞边走边微皱剑眉,似在记忆,奚红衣知道他是在记着脚下的方位与步数——这人的骄傲是从来不允许自己依赖别人的,即使是看不见了,也只能忍耐在陌生之地让人带他一次,之后便将地形与周遭摆设全数牢牢记在脑海里。这几日赶路,在几个客栈下榻,每每是第一日夜晚她带他熟悉了房间摆设,第二日醒来,他就已端坐在桌边等她来叫门。除了刚刚发现自己看不见的那短短片刻,她竟没再见过那人露出任何无助脆弱的神色。

    小风扶着御辞坐下,自己在他身边坐了,见奚红衣也落了座,便拿起筷子塞到御辞右手里,道:“吃饭吧。你想吃什么?我帮你夹。”

    御辞有些无奈,道:“我又看不见,怎知有什么?”

    小风看着四盘菜,居然当真报起菜色来,道:“芙蓉虾球,醉虾青笋笑,红栗山鸡和银丝翡翠汤……嗳,都是这里的招牌菜。”她在这儿待的时间颇久,自然对广福客栈里的菜色了如指掌。

    御辞有些好笑,摇了摇头,并不要小风相帮,只是凭着香味,伸筷估摸着方位落了下去,恰好点在一盘青笋上。

    他吃得很慢,眼睛看不见,带来的不便远远大于先前的预料。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这句话千古不变。只有处在黑暗中的人,才能体会到光明的可贵;只有再也看不见,才懂得原来一双无恙的眼睛是上天赐予的最珍贵的财富。

    奚红衣诧异地看着小风悄悄地把菜里面的所有调味用的葱姜都挑了出来,轻轻放到一边的托盘里。她刚想问,却刹那福至心灵明白了过来。

    明眼人自然是不会去夹葱姜蒜叶的,但是现在他看不见,便自然会吃到,终究会影响味道。

    奚红衣忽然有些羞愧,这些天来,她竟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御辞也并没有说什么。

    这关心与爱护,渗透在不经意间的一言一行里,无端地便暖了心窝。

    小风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看着他时常的停顿,看着他偶尔的夹空,看着他即使是极不习惯也不要她的帮忙,禁不住眼眶又开始发热。

    难道除了悄悄帮他挑开一些葱姜之外,她竟丝毫帮不了他吗?

    强者的骄傲,虽然撑起了他们的脊梁,却也同时把他们逼到了死角,因为他们只想着靠着自己走下去,而拒绝了所有向他们伸出的手,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

    可凌御辞是不该被逼上死角的,他还这么年轻,不该失去这么多。

    小风看着他,仿佛看见了十三年前翼页峰的古庙前,那个跪得笔直的、不肯流一滴眼泪的小少年。

    是那么的相似,那种令人心痛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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