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似曾相识燕归来
<贰>
姐把一枚鸡蛋温柔地磕碎在锅边的样子很贤淑,完全看不出来是说出“你哥脑子里养鱼了”这种话的女人,金黄的蛋黄摊在平底锅里,像一枚小小的金色太阳。姐的铲子小心地在周围整理着边缘的形状。
“这是我唯一会做的东西了,但是它真得看上去不错。”姐有几分得意的说。
我把李枫的事情告诉他了,难得的,她没怎么挖苦我什么,也许是不屑于再教导我这种没有进步只知道往后退的家伙。她把情场比作战场,我就是那种丢盔弃甲成不了大事的小兵,她就是坐在万人之上动动手指头就到下一大片的诸葛亮。说到底,我们不是一个级别的人,也谈不到一个重点上。
“我早就知道会是这种结果,你不撞南墙是不会回头的。李枫是什么人?他看一眼就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要太聪明的男人,就是这个道理。”她轻巧地把煎蛋翻了一个个儿,动作优雅而娴熟。
“哥不是要去相亲么?”
“还说呢,我去找人家时那女孩都等了一个多小时了,还挺有教养的,也没骂什么难听的话,听我道完歉就走了。你说顾萧他是发哪门子神经啊?!死了一个郑西颜还没完没了啊。”姐没好气地说,“那个女的,叫叶之秋的那个,还挺顺眼的,至少比那个郑西颜好多了,还是个老师,你哥他就是贱。”
我不知道姐为什么一直看不上哥的做法,从小到大,她都是哥永久的批判者。所有看起来善良单纯的出发点,都成了她幼稚无知的攻击点。她喜欢这样打击哥,尤其是他从来不反驳的时候。
“西扬呢?姐,不是下周一才上学么?”
“我送了点礼,提前送进去了。我可不想一天到晚都看着一双和郑西颜一样幽怨的眼睛。看着她不言不语的样子,我就心里渗的慌。”
“郑西颜到底得的是什么病啊?”
“血癌,有了伤口就止不住地流血。所以说不定西扬身体里流的血也有问题。”她笃定地下结论。
“她才二十二岁啊,那么年轻,真可怜。”我感叹道。
姐不屑地扫了我一眼,“你同情她?你是不是和你哥一样缺心眼啊。她的房租、住院费哪一样不是咱家出的啊,赔进去多少先不说,光是人力物力就费了咱家多少精力!最后倒好,她自己把呼吸机的管子拔了,说死就死。她想过你哥么?她这也太自私了吧!”
“可能是太痛苦了,化疗多疼啊。”
“她想过你哥么,还有西扬?她这叫不负责!叫自私自利!我最讨厌这种人了,扮可怜谁不会啊,天下人谁欠她的啊?!真是有病!”姐把煎蛋倒进光洁的盘子里,“我告诉你啊,顾小墨,郑西颜也不是什么好人,不然怎么欠了那多的债啊,债主天天来要债。这不是自作孽么。”
“医药费吧,药不是很贵么?”
“算了吧,哪一样不是咱家亲力亲为的,你哥给她用的是最贵的药,我的嫁妆都搭进去了。她一撒手,就这么走了,红颜祸水,真是祸水!”姐托着盘子款款地走进客厅,“幸亏他把骨灰拿走了,要不然多晦气阿,每天我看着就跟自己进了陵园似的。”
“姐!你说话怎么这么刻薄啊?西颜姐毕竟是哥的女朋友啊。”
“别提这事好吗?我想起来就后怕,多亏她还没嫁进来,不然咱们家真是丧气死我了。”姐拿了一副碗筷过来,“赶紧吃你的,我一会儿得去店里,你那个缺心眼的哥哥下周才能回来,他让我好好看着你,别出什么事情。”
什么嘛…这个两面派,明明是他让我找个西扬的。
“姐,今天上午的选修大课可能会遇见李枫…”
“那有什么,你又不是被他甩的。至少他不认为是这样的,或者你可以难为他一下,表现得轻松点。不是还有那个什么聿铭在呢么,送佛送到西呗。”
“我不是你啊。。。姐。我看见他的时候会很不自在的”我用不着在姐面前装什么坚强,她已经够刀枪不入了,我只用把烦恼统统都倒给她就好。
“没出息。听我的,化个漂亮的妆,穿上我给你的裙子,主动上去打个招呼,要多自然又多自然。才不会丢人呢。”她说得轻巧,实际上这种事情实际操作难度极大,我要是可以学习她和许开城,我才不会那么烦恼呢。
我慢吞吞地吃煎蛋,因为我不想去学校。
但是什么都瞒不了姐的眼晴,“顾小墨!你再拖沓我就强行把你拷走了啊。至于么,一个前男友而已。别那么丢人成么?如果是我,就给他好看的。”
“姐,哥说的太对了,你就是个蛇蝎美人。”
“他这么说我么?”姐一扬眉毛,“难得听他夸我啊。”
这是夸她么…我服了她了真是的。没办法,到底是得去上课的,姐的车开得飞快,下车时她叫住了我。“小墨,听我说,放弃你是他李枫的损失,难过的应该是他才对。明白么?所以你大可以让自己开心点。你以后还会遇见很多人,多得你自己都挑不过来,也会错过很多人,李枫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所以勇敢是别无选择的事情,要微笑,要往前看,所有的雨都是会停的。因为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啊,我们失去的不会多于我们拥有的。”
我只是点了点头,其实那是因为我感动得已经快说不出话来。
姐一直挺不近人情的,她自己像是无时无刻都在拼杀的女战士,每天踩着高跟鞋在商场上披荆斩棘,似乎不会觉得疼痛和疲惫。她那么坚强而厉害,扮演着我们坚定的支柱。有时你会很生气于她的冷漠无情,她的犀利言词和轻蔑态度,总是事不关己地冷嘲热讽。可是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她眼中堆砌的风情万种,只不过是她的另一种温柔,在坚强的外表下,那颗心里盛满了所有的炽热。
“发什么呆啊!还不快走?”
她催促我,我冲她笑了一下往里走。
而我根本就想不到,姐坐在驾驶座上在给许开城发信息,而内容是:开城,我怀孕了。
叶之秋早上进办公室时听见同桌的老师说,马上要开艺术节了,每个班都得上节目。
她讨厌这种活动,因为那意味着会占用她的下班时间,得陪着那些小孩们假装热情高涨的唱歌。其实她一点都不喜欢孩子,更不乐意当小学老师,因为她没有足够的耐心对待孩子。可是没办法,她是小学的音乐老师,每天面对几百个孩子。
她桌子上放了一束鲜花,卡片上写着:二年级六班 韩述
她知道这个男孩子,上课时专注的样子看她的眼神都在发光。她都不记得了,今天是她二十三岁的生日。她知道韩述怎么想的,每个人的小时候都有自己非常喜欢的人吧,把他们当成自己未来的偶像,或者心中爱的人,尽管,没人知道,什么才是爱。
韩述一定很喜欢她。也难怪,她看上去是那么的干净又漂亮。尤其是弹钢琴的时候。
可惜她不喜欢花,一点都不喜欢,那种鲜艳而娇嫩的鲜花,在她眼里,就是不经风吹雨打的小打小闹爱情的象征。保鲜时间极短,几天后干枯凋谢,不如不要。
看了课表,上午有一节,下午还有门选修,她完全可以先上网上逛逛一下淘宝再挑几件不错的衣服再过去上课。副科老师就这点好处,没有什么期中期末和升学考核压力,每天的时间都有富裕。天天周而复始,没有一点新意,尽管她只有二十三岁而已。
昨晚的那场只有她一个人赴约的相亲会,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完成了自己对之前所有恋爱的回忆,包括那头破血流的最后一次。赴约的原因只是因为照片上的男人长得有点像《天国的阶梯》里温柔绅士的男主角权相佑。那个如约出现在她失恋时的韩剧,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成了她唯一的精神支柱。她觉得自己并没有女主角可怜,却也没有比她幸福多少。人家至少有个高福帅和一个帅屌丝在后面垫着,她自己呢,被人甩在广州,连给家里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一个人从头再来,咬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
可惜不会有第二次了,她最讨厌失约的人,她又不是个备胎,没有义务等着谁。
帮他来道歉的人应该是他的姐姐,身上有浓烈的Rush2的味道,看上去又干练又风情万种,酷似《金陵十三钗》里的赵玉墨。有意思的一家人,每个都像是从电影里走出来似的。
上回有一个男友去了马来西亚工作,走时听着他说你人很好就是太冷酷时她一不小心咬碎了一颗牡蛎,硌得牙疼。结果当然是和平分手,她主动退回了订婚戒指。
“小叶啊,主任让你挑曲子呢,你年轻又漂亮,合唱团这次就指着你了。”喜欢到处八卦的谭老师这样告诉她,其实叶之秋心里很明白,自己不在办公室时,背后对她议论最多的人就是谭老师了。有些人就是这样,靠挖取别人的隐私活着,并以此为人生的一大荣耀。可是办公室是什么地方?没有硝烟的战场,尔虞我诈的事情数都数不过来,谁在这里每个靠山每个后盾阿,谁也不是好惹的主儿。所以还是理应配合着装出一点和谐的氛围,所以她礼貌地笑了笑,点开网页开始搜适合儿童合唱的曲子。
当初学音乐仅仅是因为分数低,面个试跳段舞什么的也就过了,之后就可以彻底放弃数理化,走上特长生的艺考之路。其实她本来有机会进北英德,三试时因为教授让她演丧父失悲痛的戏份,她看着对方一毛不拔的光头,突然噗嗤一下就笑了场。从此与娱乐圈失之交臂。
找了半天也没有结果,她拎了包决定用这个时间去CD点逛逛。
四月的春天刚暖起来,却丝毫不妨碍她换上清凉的白色连衣裙和皮革高跟凉鞋。这个年纪的她,是一朵花最热烈的年纪。叶之秋到便利店里买了一小盒抹茶的冰激凌,对面几个刚刚准备去打球的大学男生在不远处对着她一阵议论。她今天心情很好,所以对着他们莞尔一笑,立刻一起不小的轰动。
再年轻几岁的话,她会更引人注目。可是那又能怎么样呢?当年万人追的系花叶之秋不是最后还得去相亲么。
路对面的公交车站,有一个瘦瘦小小的小女孩在仰头看公交站牌,表情认真而倔强。她看见了她,眼神里是那种戒备的寂静,很奇怪的女孩子呢。
“你找哪路车?”她走了过去,“这一片我都认得。”
可是对方却摇了摇头,然后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纸条,上面有一个地址。她看了一下,在城西,挺远的,这里根本没有车开去那里。“对不起,这里的车都到不了,你还是打个车吧。”
对方依旧不说一个字,又一次摇了摇头。
“怎么,钱不够吗?我这里有50,应该足够了,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家长呢?”
叶之秋发现这个孩子似乎根本就不会说话,她又看了一下纸条的背面,“你不会说话对么?大人呢,怎么一个人就跑出来了,多为危险啊,还跑这么远。”她叹了口气,知道又有麻烦了,可谁让她碰见了呢。“好了,现在我们打辆车,到了城西,你应该就认识路了吧?”
对方又是认真地点了点头,于是叶之秋伸出手招呼了一辆出租车,女孩跟着她上去了。车拐弯时叶之秋看见她领口绣着的名字,“你叫郑西扬对么?名字真好听。”
女孩没有微笑,她茫然地盯着窗外,安静得像一只走丢了的小猫。
叶之秋不再和她说话,因为她想她是永远都得不到回答的。她记起了自己的妹妹,三岁时和自己迷失在火车站,自己被家里人找到,她却从此不知生死。母亲气得好多年都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她现在还活着呢吗?她会不会还记得,当年这个把她弄丢的姐姐?
亲爱的,你还好么?
打开门看见西扬和叶之秋时我有点反应不过来,我怔怔的看着那个和照片里一模一样的女生,然后突然记起来今天是周五,我们都忘了接西扬回家。而这个照片上的女孩,很礼貌的讲了事情的经过。
“太感谢您了,我认识你,姐姐,本来去相亲的认识我哥哥,可是他突然要出差。。。”
我看着她的神色小小地诧异了一下,到底是见过世面的女生,也没再追究,还笑着说,“这样啊,真巧呢。”
“进来喝杯茶吧,我家里也没别人,姐还在店里忙呢。”
“不了不了…”她急忙推辞道,“我还有课,必须马上赶回去。快来不及了,那西扬就交给你了。再见。”
“好的,再见,姐姐,有空要来家里玩儿噢~”我拉过西扬的手,对她说。
叶之秋笑了一下,她下楼时看见楼对面音像店里张贴出来的大海报,《放牛班的春天》,法国文艺励志电影,音响里播放的是它的主题曲《夜晚》,非常柔和清澈的童声合唱。
她看着海报上专注而认真的那一排排少年,嘴角不由自主地扬了一下。
就是它了,夜晚。
顾萧下火车时蹲在路边吐了很久,高海拔的地方他的高原反应很大,这也是三年来第一次回来的原因。而更重要的是,这里写满了郑西颜的影子。
丽江古城城口的那家银饰店还在,打银的老爷爷还在一下一下得用灼热的铁块把柔软的银条打成好看的形状。然后再把它们丢进冷水里,嘶嘶得冒出一团水气,蒸腾着上升,像一块银升天的灵魂。
郑西颜曾在这里惊喜地发出感叹,这是刻骨铭心打造出来的信物啊。而此刻,他手里的那副情侣手镯,只剩下了孤单单的一只。
挂着经幡的那家木雕店,老板娘曾亲自为西颜戴上过一串檀木佛珠,说她是吉人天相。每一个细节都在脑海里翻腾不息,有关他们的第一场旅行,以及永不会重合的记忆。
现在,他抱着她的骨灰重新站在这里,因为高原反应而心口闷得发慌,更痛的感觉是他知道,她已经不在了。四方街的清晨还是如此的安静,当水闸打开,河水冲过地面的一刻,他的眼泪无声滚落。她说希望可以有一天葬在这里,每天听流水抚摸过四方街的青石板,看湛蓝的天空上没有规则的云痕。说这些时她已经躺在了病床上,已经失去了乌黑的瀑布般的长发,却还在憧憬着死亡以后的事情。是否她那时就已经决定,独自去赴这场死神的约会。他不怪她的放弃,他看过她在黑夜里因为疼痛死死咬住被角的样子,她太难受了,那些流淌在她身体里的血液裹挟了太多刺痛她的东西。
可是她没有等他来见她最后一面,她骗他自己会好好的养病,却在深夜她离开了以后独自毅然决然地拔掉了呼吸器。她到底是有点恨他的,因为他的犹豫不决和软弱退让。所以她选择了用这种不辞而别的方式报复他,报复所有看轻她过的人。以此来教会他,什么是果断什么是决绝。
三年了,对于任何人来说都足以去忘记一个人。可是在他心里,依旧荒芜得和郑西颜离开时一模一样,不忘记她,是他最后能为她做的了。
他知道顾嫣辰一而再再而三逼他的用意,他是一株草,终老在一个角落,她却要他变成沙漠里的一株花,随风而生,在没有水源的地方也可以把根深深地扎进土壤里,顽强的生活。她让他看清这个复杂的世界,也告诉他以后的日子要怎样若无其事的过下去。是她在他几宿几宿睡不着时把他从家里拽出来,拉去医院开安眠药,又守着他好几个月的时间,也是她一脚踹开他反锁的房间,要他去工作,要他重新开始生活。
所以说,没有她,她也活不到今天,至少成为不了今天的顾萧。
天色暗了,开始有人把点灯的纸船放进沿街的河道里,他把骨灰盒打开,让风把骨灰吹进河水里。
西颜,我回来了。只是丽江,你喜欢的丽江。你说过的,这是一座你愿意舍弃天荒地老的古城。现在我来成全你的愿望,尽管,我也许不能再陪你走下去了。
再见了,西颜。
我姐说得对,我没必要为了谁守上一辈子,哪怕是你。你也一定不会愿意我这样为了你而消极下去,放弃我的未来我所有的人生。西颜,我该走了,西扬还需要我的照顾。放心,她一辈子都会是我们家的人,不会让她受任何的委屈。
那么真的该告别了,西颜,总有一天,当我垂垂老去的时候,我会回来的。
不管怎么说,是你让我看到了自己原本平凡无奇的人生里还有着无限的可能。是你让我知道,人是得坚守着什么才能活下去的。再见了,我最亲爱的你。
再见了,丽江古城。
请你像童话里的睡美人一样,在这里,待我归来。
下班时叶之秋在门口看到了相亲男方的姐姐,顾嫣辰。她坐在一辆红色的雪弗莱上冲她招手。“叶小姐,不好意思,今天真是麻烦你了,送西扬回来。小墨说,一定得请你回家吃个饭什么的,我也没办法,那丫头脾气特别倔。您看,方便去家里吃点家常菜么?”客套的话自然说得流畅自然,那个她口里叫小墨的女生一定就是今天接待她的那个女孩子了。
叶之秋笑了笑,“不必了吧,我只是送她回去了而已,大家不必这么客气。”
“去吧,你不知道小墨那孩子性子有多拧,你不去的话,我一晚上都别想消停了。”
顾嫣辰已经为她打开了车门,叶之秋只好勉为其难地上了车,再次闻到了Rush2浓烈而香艳的味道,不禁皱了一下眉头。
“那个女孩子,我是说西扬,她生下来就不会说话么?”叶之秋问。
“不是的,是从三年前开始的。你可能也听到过一些,她姐姐三年前得了血癌,死了,家里欠了好多债不说,还剩下这么一个郑西扬。债主三天两头的上门勒索,她渐渐地就一句话也不说了。我们不是亲戚,只是我弟弟原来是她姐姐的男朋友,非要帮忙照顾她。”
“你弟弟人真好。”
“烂好人一个,不过也许你会喜欢。他下周就回来,我拽上他给你赔罪去。”
叶之秋轻轻地一笑,扭头看向窗外,“我也有个妹妹,小时候在火车站走丢了,再也没找回来,如果她还活着的话,应该就和西扬一样大了。”
“当时没报警吗?”顾嫣辰向后视镜看了一眼。
“哪里找得到啊,火车站那么多人,那么多车,我们报了案就石沉大海了。”
“也是,中国这治安这么差劲,又是鱼龙混杂的火车站。”她说,把车开进一条小道,“我也差不多是我婶捡来的,我爸妈生了我以后就自杀了,抑郁症,然后小婶好心把我从孤儿院领回来,挺不容易的,这些年。”说这些时,她脸上看不出半点悲伤的痕迹,也许是讲过太多遍了吧。“所以我知道失去亲人的滋味。”
叶之秋不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该说些什么,好在顾嫣辰把广播调大了。
音乐频道,电台在放一首老歌,孟庭苇的《冬季到台北来看雨》
里面唱,我还是我,你还是你,只是今天的雨成了最后的伤悲。
晚饭桌上,西扬对叶知秋很好,是那种不动声色的好,加了很多菜到她碗里。叶知秋成功地凭着一辆出租车的交情,打败了我小心翼翼和她建立起的友情。但是我不嫉妒她,因为她这种女孩不在我的计较范围之内。而且我满心欢喜的希望,她可以当我嫂子。
姐开了瓶红酒,脸色柔和地听爸讲今天股市的起起伏伏,顺便把一只剥好的大虾放进我的盘子里。“你哥说你在减肥,我说反正我没看出来,不过虾还是可以吃的,再说你给自己添什么堵啊,你又减不下去。”
我讨厌姐在外人面前拆我的台,好在叶之秋在和妈说话,谈论小学生的教育问题,没工夫理我们的对话。叶之秋碗里的米饭基本没动,菜也吃得很少,“不好意思,我吃不了辣的。”
叶之秋是上海姑娘,难怪一言一行里都透着那么一点小家碧玉。
“哎呀,小墨去把厨房里的西湖牛肉羹端出来,我都忘了拿上来了。”妈一拍脑门说,“你看我,年纪到底是大了,总忘事,不中用了阿。”
“哪里,贵人多忘事么。”叶之秋的话说得漂亮的天衣无缝,最合妈的意思了。
姐没有要起身帮我的意思,还是西扬帮了我一把,她无声地帮我拿了五只碗出来。我是一向不喝这种东西的,那种高汤在我看来都是大补的,和我基本无缘。盛汤时叶之秋起身去了卫生间,妈和我交换了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没错,我们都希望她可以成为顾家的媳妇。
这个时候门铃响了,我一下子站了起来,“不会是哥吧?”
“他是坐火车去的,动车再快也没那么邪门吧?我去开门。”姐极为嫌弃我的大惊小怪,放下筷子去开门。
真的不是哥,是许开城。因为我提早闻到了他身上的烟草味道。我坐下没动,小心翼翼地看着妈的脸色沉下来,我知道,这个时候空气里是飘满了火药味的,一个不小心,就能引爆重磅的炸弹。我默默地盯着碗里的葱花,在心里估算着用多久的时间妈才能抄起东西无比精准地砸过去,而我又要怎样防微杜渐地在合适的时候,把暴力扼杀在摇篮里。我也真心希望着叶之秋出来的晚一点,至少躲过这场家庭暴力。西扬仰着头,一脸茫然,他当然不会明白,这是多么危险的时刻。
“你来干什么?”姐摆明了是不想让他进门的。
许开城身上有种风尘仆仆的味道,那种经历过长途旅行的人才会有的陌生而遥远的味道。反正我说不上来自己是否喜欢他。他一尘不染的眼镜片下,那双犀利的眼镜里,沉淀着一种波澜不惊的沉静。和姐不太一样,他更愿意用一种沉默的力量一点点地打败你。而且你永远也猜不透他在想些什么,也许,这就是刑警吧。尽管他看上去,如此的平易近人。
他低声地和姐说了什么,我们都听不清楚,姐也压低了声音和他争执起来。
就在我觉得妈快坐不住的时候,叶之秋回来了,她顺着我们安静得令人窒息的目光看过去,身子瞬时一僵,怔在了原地。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这注视对于任何一个客人来说,未免都太长了一些,已经远远地超过了一个陌生人关心的程度。
还是许开城先开了口,我看不到叶之秋的表情,却笃定地相信,此刻一定是惨白的。因为她垂在两侧的的双手,已经因为太过用力而捏得骨节发白。
“叶之秋?”
许开城一脸的诧异,这在一向习惯不动声色的观察局势的他身上,极为少见。
这突然之间,让我想起了昨晚的李枫,这让我在所有人注意力集中在他们身上时,心里隐隐的痛了一下。
而叶之秋似乎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才挤出了一个支离破碎的笑容。
“好久不见啊,许开城。”
而我们所有人,都在那一刻,怔在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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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唯一会做的东西了,但是它真得看上去不错。”姐有几分得意的说。
我把李枫的事情告诉他了,难得的,她没怎么挖苦我什么,也许是不屑于再教导我这种没有进步只知道往后退的家伙。她把情场比作战场,我就是那种丢盔弃甲成不了大事的小兵,她就是坐在万人之上动动手指头就到下一大片的诸葛亮。说到底,我们不是一个级别的人,也谈不到一个重点上。
“我早就知道会是这种结果,你不撞南墙是不会回头的。李枫是什么人?他看一眼就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要太聪明的男人,就是这个道理。”她轻巧地把煎蛋翻了一个个儿,动作优雅而娴熟。
“哥不是要去相亲么?”
“还说呢,我去找人家时那女孩都等了一个多小时了,还挺有教养的,也没骂什么难听的话,听我道完歉就走了。你说顾萧他是发哪门子神经啊?!死了一个郑西颜还没完没了啊。”姐没好气地说,“那个女的,叫叶之秋的那个,还挺顺眼的,至少比那个郑西颜好多了,还是个老师,你哥他就是贱。”
我不知道姐为什么一直看不上哥的做法,从小到大,她都是哥永久的批判者。所有看起来善良单纯的出发点,都成了她幼稚无知的攻击点。她喜欢这样打击哥,尤其是他从来不反驳的时候。
“西扬呢?姐,不是下周一才上学么?”
“我送了点礼,提前送进去了。我可不想一天到晚都看着一双和郑西颜一样幽怨的眼睛。看着她不言不语的样子,我就心里渗的慌。”
“郑西颜到底得的是什么病啊?”
“血癌,有了伤口就止不住地流血。所以说不定西扬身体里流的血也有问题。”她笃定地下结论。
“她才二十二岁啊,那么年轻,真可怜。”我感叹道。
姐不屑地扫了我一眼,“你同情她?你是不是和你哥一样缺心眼啊。她的房租、住院费哪一样不是咱家出的啊,赔进去多少先不说,光是人力物力就费了咱家多少精力!最后倒好,她自己把呼吸机的管子拔了,说死就死。她想过你哥么?她这也太自私了吧!”
“可能是太痛苦了,化疗多疼啊。”
“她想过你哥么,还有西扬?她这叫不负责!叫自私自利!我最讨厌这种人了,扮可怜谁不会啊,天下人谁欠她的啊?!真是有病!”姐把煎蛋倒进光洁的盘子里,“我告诉你啊,顾小墨,郑西颜也不是什么好人,不然怎么欠了那多的债啊,债主天天来要债。这不是自作孽么。”
“医药费吧,药不是很贵么?”
“算了吧,哪一样不是咱家亲力亲为的,你哥给她用的是最贵的药,我的嫁妆都搭进去了。她一撒手,就这么走了,红颜祸水,真是祸水!”姐托着盘子款款地走进客厅,“幸亏他把骨灰拿走了,要不然多晦气阿,每天我看着就跟自己进了陵园似的。”
“姐!你说话怎么这么刻薄啊?西颜姐毕竟是哥的女朋友啊。”
“别提这事好吗?我想起来就后怕,多亏她还没嫁进来,不然咱们家真是丧气死我了。”姐拿了一副碗筷过来,“赶紧吃你的,我一会儿得去店里,你那个缺心眼的哥哥下周才能回来,他让我好好看着你,别出什么事情。”
什么嘛…这个两面派,明明是他让我找个西扬的。
“姐,今天上午的选修大课可能会遇见李枫…”
“那有什么,你又不是被他甩的。至少他不认为是这样的,或者你可以难为他一下,表现得轻松点。不是还有那个什么聿铭在呢么,送佛送到西呗。”
“我不是你啊。。。姐。我看见他的时候会很不自在的”我用不着在姐面前装什么坚强,她已经够刀枪不入了,我只用把烦恼统统都倒给她就好。
“没出息。听我的,化个漂亮的妆,穿上我给你的裙子,主动上去打个招呼,要多自然又多自然。才不会丢人呢。”她说得轻巧,实际上这种事情实际操作难度极大,我要是可以学习她和许开城,我才不会那么烦恼呢。
我慢吞吞地吃煎蛋,因为我不想去学校。
但是什么都瞒不了姐的眼晴,“顾小墨!你再拖沓我就强行把你拷走了啊。至于么,一个前男友而已。别那么丢人成么?如果是我,就给他好看的。”
“姐,哥说的太对了,你就是个蛇蝎美人。”
“他这么说我么?”姐一扬眉毛,“难得听他夸我啊。”
这是夸她么…我服了她了真是的。没办法,到底是得去上课的,姐的车开得飞快,下车时她叫住了我。“小墨,听我说,放弃你是他李枫的损失,难过的应该是他才对。明白么?所以你大可以让自己开心点。你以后还会遇见很多人,多得你自己都挑不过来,也会错过很多人,李枫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所以勇敢是别无选择的事情,要微笑,要往前看,所有的雨都是会停的。因为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啊,我们失去的不会多于我们拥有的。”
我只是点了点头,其实那是因为我感动得已经快说不出话来。
姐一直挺不近人情的,她自己像是无时无刻都在拼杀的女战士,每天踩着高跟鞋在商场上披荆斩棘,似乎不会觉得疼痛和疲惫。她那么坚强而厉害,扮演着我们坚定的支柱。有时你会很生气于她的冷漠无情,她的犀利言词和轻蔑态度,总是事不关己地冷嘲热讽。可是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她眼中堆砌的风情万种,只不过是她的另一种温柔,在坚强的外表下,那颗心里盛满了所有的炽热。
“发什么呆啊!还不快走?”
她催促我,我冲她笑了一下往里走。
而我根本就想不到,姐坐在驾驶座上在给许开城发信息,而内容是:开城,我怀孕了。
叶之秋早上进办公室时听见同桌的老师说,马上要开艺术节了,每个班都得上节目。
她讨厌这种活动,因为那意味着会占用她的下班时间,得陪着那些小孩们假装热情高涨的唱歌。其实她一点都不喜欢孩子,更不乐意当小学老师,因为她没有足够的耐心对待孩子。可是没办法,她是小学的音乐老师,每天面对几百个孩子。
她桌子上放了一束鲜花,卡片上写着:二年级六班 韩述
她知道这个男孩子,上课时专注的样子看她的眼神都在发光。她都不记得了,今天是她二十三岁的生日。她知道韩述怎么想的,每个人的小时候都有自己非常喜欢的人吧,把他们当成自己未来的偶像,或者心中爱的人,尽管,没人知道,什么才是爱。
韩述一定很喜欢她。也难怪,她看上去是那么的干净又漂亮。尤其是弹钢琴的时候。
可惜她不喜欢花,一点都不喜欢,那种鲜艳而娇嫩的鲜花,在她眼里,就是不经风吹雨打的小打小闹爱情的象征。保鲜时间极短,几天后干枯凋谢,不如不要。
看了课表,上午有一节,下午还有门选修,她完全可以先上网上逛逛一下淘宝再挑几件不错的衣服再过去上课。副科老师就这点好处,没有什么期中期末和升学考核压力,每天的时间都有富裕。天天周而复始,没有一点新意,尽管她只有二十三岁而已。
昨晚的那场只有她一个人赴约的相亲会,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完成了自己对之前所有恋爱的回忆,包括那头破血流的最后一次。赴约的原因只是因为照片上的男人长得有点像《天国的阶梯》里温柔绅士的男主角权相佑。那个如约出现在她失恋时的韩剧,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成了她唯一的精神支柱。她觉得自己并没有女主角可怜,却也没有比她幸福多少。人家至少有个高福帅和一个帅屌丝在后面垫着,她自己呢,被人甩在广州,连给家里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一个人从头再来,咬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
可惜不会有第二次了,她最讨厌失约的人,她又不是个备胎,没有义务等着谁。
帮他来道歉的人应该是他的姐姐,身上有浓烈的Rush2的味道,看上去又干练又风情万种,酷似《金陵十三钗》里的赵玉墨。有意思的一家人,每个都像是从电影里走出来似的。
上回有一个男友去了马来西亚工作,走时听着他说你人很好就是太冷酷时她一不小心咬碎了一颗牡蛎,硌得牙疼。结果当然是和平分手,她主动退回了订婚戒指。
“小叶啊,主任让你挑曲子呢,你年轻又漂亮,合唱团这次就指着你了。”喜欢到处八卦的谭老师这样告诉她,其实叶之秋心里很明白,自己不在办公室时,背后对她议论最多的人就是谭老师了。有些人就是这样,靠挖取别人的隐私活着,并以此为人生的一大荣耀。可是办公室是什么地方?没有硝烟的战场,尔虞我诈的事情数都数不过来,谁在这里每个靠山每个后盾阿,谁也不是好惹的主儿。所以还是理应配合着装出一点和谐的氛围,所以她礼貌地笑了笑,点开网页开始搜适合儿童合唱的曲子。
当初学音乐仅仅是因为分数低,面个试跳段舞什么的也就过了,之后就可以彻底放弃数理化,走上特长生的艺考之路。其实她本来有机会进北英德,三试时因为教授让她演丧父失悲痛的戏份,她看着对方一毛不拔的光头,突然噗嗤一下就笑了场。从此与娱乐圈失之交臂。
找了半天也没有结果,她拎了包决定用这个时间去CD点逛逛。
四月的春天刚暖起来,却丝毫不妨碍她换上清凉的白色连衣裙和皮革高跟凉鞋。这个年纪的她,是一朵花最热烈的年纪。叶之秋到便利店里买了一小盒抹茶的冰激凌,对面几个刚刚准备去打球的大学男生在不远处对着她一阵议论。她今天心情很好,所以对着他们莞尔一笑,立刻一起不小的轰动。
再年轻几岁的话,她会更引人注目。可是那又能怎么样呢?当年万人追的系花叶之秋不是最后还得去相亲么。
路对面的公交车站,有一个瘦瘦小小的小女孩在仰头看公交站牌,表情认真而倔强。她看见了她,眼神里是那种戒备的寂静,很奇怪的女孩子呢。
“你找哪路车?”她走了过去,“这一片我都认得。”
可是对方却摇了摇头,然后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纸条,上面有一个地址。她看了一下,在城西,挺远的,这里根本没有车开去那里。“对不起,这里的车都到不了,你还是打个车吧。”
对方依旧不说一个字,又一次摇了摇头。
“怎么,钱不够吗?我这里有50,应该足够了,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家长呢?”
叶之秋发现这个孩子似乎根本就不会说话,她又看了一下纸条的背面,“你不会说话对么?大人呢,怎么一个人就跑出来了,多为危险啊,还跑这么远。”她叹了口气,知道又有麻烦了,可谁让她碰见了呢。“好了,现在我们打辆车,到了城西,你应该就认识路了吧?”
对方又是认真地点了点头,于是叶之秋伸出手招呼了一辆出租车,女孩跟着她上去了。车拐弯时叶之秋看见她领口绣着的名字,“你叫郑西扬对么?名字真好听。”
女孩没有微笑,她茫然地盯着窗外,安静得像一只走丢了的小猫。
叶之秋不再和她说话,因为她想她是永远都得不到回答的。她记起了自己的妹妹,三岁时和自己迷失在火车站,自己被家里人找到,她却从此不知生死。母亲气得好多年都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她现在还活着呢吗?她会不会还记得,当年这个把她弄丢的姐姐?
亲爱的,你还好么?
打开门看见西扬和叶之秋时我有点反应不过来,我怔怔的看着那个和照片里一模一样的女生,然后突然记起来今天是周五,我们都忘了接西扬回家。而这个照片上的女孩,很礼貌的讲了事情的经过。
“太感谢您了,我认识你,姐姐,本来去相亲的认识我哥哥,可是他突然要出差。。。”
我看着她的神色小小地诧异了一下,到底是见过世面的女生,也没再追究,还笑着说,“这样啊,真巧呢。”
“进来喝杯茶吧,我家里也没别人,姐还在店里忙呢。”
“不了不了…”她急忙推辞道,“我还有课,必须马上赶回去。快来不及了,那西扬就交给你了。再见。”
“好的,再见,姐姐,有空要来家里玩儿噢~”我拉过西扬的手,对她说。
叶之秋笑了一下,她下楼时看见楼对面音像店里张贴出来的大海报,《放牛班的春天》,法国文艺励志电影,音响里播放的是它的主题曲《夜晚》,非常柔和清澈的童声合唱。
她看着海报上专注而认真的那一排排少年,嘴角不由自主地扬了一下。
就是它了,夜晚。
顾萧下火车时蹲在路边吐了很久,高海拔的地方他的高原反应很大,这也是三年来第一次回来的原因。而更重要的是,这里写满了郑西颜的影子。
丽江古城城口的那家银饰店还在,打银的老爷爷还在一下一下得用灼热的铁块把柔软的银条打成好看的形状。然后再把它们丢进冷水里,嘶嘶得冒出一团水气,蒸腾着上升,像一块银升天的灵魂。
郑西颜曾在这里惊喜地发出感叹,这是刻骨铭心打造出来的信物啊。而此刻,他手里的那副情侣手镯,只剩下了孤单单的一只。
挂着经幡的那家木雕店,老板娘曾亲自为西颜戴上过一串檀木佛珠,说她是吉人天相。每一个细节都在脑海里翻腾不息,有关他们的第一场旅行,以及永不会重合的记忆。
现在,他抱着她的骨灰重新站在这里,因为高原反应而心口闷得发慌,更痛的感觉是他知道,她已经不在了。四方街的清晨还是如此的安静,当水闸打开,河水冲过地面的一刻,他的眼泪无声滚落。她说希望可以有一天葬在这里,每天听流水抚摸过四方街的青石板,看湛蓝的天空上没有规则的云痕。说这些时她已经躺在了病床上,已经失去了乌黑的瀑布般的长发,却还在憧憬着死亡以后的事情。是否她那时就已经决定,独自去赴这场死神的约会。他不怪她的放弃,他看过她在黑夜里因为疼痛死死咬住被角的样子,她太难受了,那些流淌在她身体里的血液裹挟了太多刺痛她的东西。
可是她没有等他来见她最后一面,她骗他自己会好好的养病,却在深夜她离开了以后独自毅然决然地拔掉了呼吸器。她到底是有点恨他的,因为他的犹豫不决和软弱退让。所以她选择了用这种不辞而别的方式报复他,报复所有看轻她过的人。以此来教会他,什么是果断什么是决绝。
三年了,对于任何人来说都足以去忘记一个人。可是在他心里,依旧荒芜得和郑西颜离开时一模一样,不忘记她,是他最后能为她做的了。
他知道顾嫣辰一而再再而三逼他的用意,他是一株草,终老在一个角落,她却要他变成沙漠里的一株花,随风而生,在没有水源的地方也可以把根深深地扎进土壤里,顽强的生活。她让他看清这个复杂的世界,也告诉他以后的日子要怎样若无其事的过下去。是她在他几宿几宿睡不着时把他从家里拽出来,拉去医院开安眠药,又守着他好几个月的时间,也是她一脚踹开他反锁的房间,要他去工作,要他重新开始生活。
所以说,没有她,她也活不到今天,至少成为不了今天的顾萧。
天色暗了,开始有人把点灯的纸船放进沿街的河道里,他把骨灰盒打开,让风把骨灰吹进河水里。
西颜,我回来了。只是丽江,你喜欢的丽江。你说过的,这是一座你愿意舍弃天荒地老的古城。现在我来成全你的愿望,尽管,我也许不能再陪你走下去了。
再见了,西颜。
我姐说得对,我没必要为了谁守上一辈子,哪怕是你。你也一定不会愿意我这样为了你而消极下去,放弃我的未来我所有的人生。西颜,我该走了,西扬还需要我的照顾。放心,她一辈子都会是我们家的人,不会让她受任何的委屈。
那么真的该告别了,西颜,总有一天,当我垂垂老去的时候,我会回来的。
不管怎么说,是你让我看到了自己原本平凡无奇的人生里还有着无限的可能。是你让我知道,人是得坚守着什么才能活下去的。再见了,我最亲爱的你。
再见了,丽江古城。
请你像童话里的睡美人一样,在这里,待我归来。
下班时叶之秋在门口看到了相亲男方的姐姐,顾嫣辰。她坐在一辆红色的雪弗莱上冲她招手。“叶小姐,不好意思,今天真是麻烦你了,送西扬回来。小墨说,一定得请你回家吃个饭什么的,我也没办法,那丫头脾气特别倔。您看,方便去家里吃点家常菜么?”客套的话自然说得流畅自然,那个她口里叫小墨的女生一定就是今天接待她的那个女孩子了。
叶之秋笑了笑,“不必了吧,我只是送她回去了而已,大家不必这么客气。”
“去吧,你不知道小墨那孩子性子有多拧,你不去的话,我一晚上都别想消停了。”
顾嫣辰已经为她打开了车门,叶之秋只好勉为其难地上了车,再次闻到了Rush2浓烈而香艳的味道,不禁皱了一下眉头。
“那个女孩子,我是说西扬,她生下来就不会说话么?”叶之秋问。
“不是的,是从三年前开始的。你可能也听到过一些,她姐姐三年前得了血癌,死了,家里欠了好多债不说,还剩下这么一个郑西扬。债主三天两头的上门勒索,她渐渐地就一句话也不说了。我们不是亲戚,只是我弟弟原来是她姐姐的男朋友,非要帮忙照顾她。”
“你弟弟人真好。”
“烂好人一个,不过也许你会喜欢。他下周就回来,我拽上他给你赔罪去。”
叶之秋轻轻地一笑,扭头看向窗外,“我也有个妹妹,小时候在火车站走丢了,再也没找回来,如果她还活着的话,应该就和西扬一样大了。”
“当时没报警吗?”顾嫣辰向后视镜看了一眼。
“哪里找得到啊,火车站那么多人,那么多车,我们报了案就石沉大海了。”
“也是,中国这治安这么差劲,又是鱼龙混杂的火车站。”她说,把车开进一条小道,“我也差不多是我婶捡来的,我爸妈生了我以后就自杀了,抑郁症,然后小婶好心把我从孤儿院领回来,挺不容易的,这些年。”说这些时,她脸上看不出半点悲伤的痕迹,也许是讲过太多遍了吧。“所以我知道失去亲人的滋味。”
叶之秋不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该说些什么,好在顾嫣辰把广播调大了。
音乐频道,电台在放一首老歌,孟庭苇的《冬季到台北来看雨》
里面唱,我还是我,你还是你,只是今天的雨成了最后的伤悲。
晚饭桌上,西扬对叶知秋很好,是那种不动声色的好,加了很多菜到她碗里。叶知秋成功地凭着一辆出租车的交情,打败了我小心翼翼和她建立起的友情。但是我不嫉妒她,因为她这种女孩不在我的计较范围之内。而且我满心欢喜的希望,她可以当我嫂子。
姐开了瓶红酒,脸色柔和地听爸讲今天股市的起起伏伏,顺便把一只剥好的大虾放进我的盘子里。“你哥说你在减肥,我说反正我没看出来,不过虾还是可以吃的,再说你给自己添什么堵啊,你又减不下去。”
我讨厌姐在外人面前拆我的台,好在叶之秋在和妈说话,谈论小学生的教育问题,没工夫理我们的对话。叶之秋碗里的米饭基本没动,菜也吃得很少,“不好意思,我吃不了辣的。”
叶之秋是上海姑娘,难怪一言一行里都透着那么一点小家碧玉。
“哎呀,小墨去把厨房里的西湖牛肉羹端出来,我都忘了拿上来了。”妈一拍脑门说,“你看我,年纪到底是大了,总忘事,不中用了阿。”
“哪里,贵人多忘事么。”叶之秋的话说得漂亮的天衣无缝,最合妈的意思了。
姐没有要起身帮我的意思,还是西扬帮了我一把,她无声地帮我拿了五只碗出来。我是一向不喝这种东西的,那种高汤在我看来都是大补的,和我基本无缘。盛汤时叶之秋起身去了卫生间,妈和我交换了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没错,我们都希望她可以成为顾家的媳妇。
这个时候门铃响了,我一下子站了起来,“不会是哥吧?”
“他是坐火车去的,动车再快也没那么邪门吧?我去开门。”姐极为嫌弃我的大惊小怪,放下筷子去开门。
真的不是哥,是许开城。因为我提早闻到了他身上的烟草味道。我坐下没动,小心翼翼地看着妈的脸色沉下来,我知道,这个时候空气里是飘满了火药味的,一个不小心,就能引爆重磅的炸弹。我默默地盯着碗里的葱花,在心里估算着用多久的时间妈才能抄起东西无比精准地砸过去,而我又要怎样防微杜渐地在合适的时候,把暴力扼杀在摇篮里。我也真心希望着叶之秋出来的晚一点,至少躲过这场家庭暴力。西扬仰着头,一脸茫然,他当然不会明白,这是多么危险的时刻。
“你来干什么?”姐摆明了是不想让他进门的。
许开城身上有种风尘仆仆的味道,那种经历过长途旅行的人才会有的陌生而遥远的味道。反正我说不上来自己是否喜欢他。他一尘不染的眼镜片下,那双犀利的眼镜里,沉淀着一种波澜不惊的沉静。和姐不太一样,他更愿意用一种沉默的力量一点点地打败你。而且你永远也猜不透他在想些什么,也许,这就是刑警吧。尽管他看上去,如此的平易近人。
他低声地和姐说了什么,我们都听不清楚,姐也压低了声音和他争执起来。
就在我觉得妈快坐不住的时候,叶之秋回来了,她顺着我们安静得令人窒息的目光看过去,身子瞬时一僵,怔在了原地。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这注视对于任何一个客人来说,未免都太长了一些,已经远远地超过了一个陌生人关心的程度。
还是许开城先开了口,我看不到叶之秋的表情,却笃定地相信,此刻一定是惨白的。因为她垂在两侧的的双手,已经因为太过用力而捏得骨节发白。
“叶之秋?”
许开城一脸的诧异,这在一向习惯不动声色的观察局势的他身上,极为少见。
这突然之间,让我想起了昨晚的李枫,这让我在所有人注意力集中在他们身上时,心里隐隐的痛了一下。
而叶之秋似乎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才挤出了一个支离破碎的笑容。
“好久不见啊,许开城。”
而我们所有人,都在那一刻,怔在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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