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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5第二十五章 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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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色的优美流线,晶莹的钻石发射阳光光芒耀眼,捏住它的手指也颀长有力。我睁开双眼,就看到叶翔一手撑头一手拿着戒指端详的样子。抬起酸软的手往颈间一摸,果然红线已经断了。我这微微一动,叶翔也就感到我醒来。睡饱了精神也足,他好整以暇地俯视我:“这是什么?”

    当然是戒指……我很想这么说,但叶翔显然不会问这么无聊的问题。他是在问我为什么带着这个戒指。从林树住处找到的两个东西:枪和戒指。枪因为浸了海水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就是还在也基本不能再用。戒指因为很小我担心容易丢就找红绳串了戴在脖子上。事实证明我的小心是有必要的,要不然几番奔波下来这个小东西早不知所踪。留下枪是为了自保,留下戒指——也许是出于对林树占用他身体的愧疚,也许是打算没钱时卖了做储备粮,也许只是因为它小不占什么地方也不费什么力气……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把它留了下来。现在,它被叶翔拿在手里。

    我舔舔唇,因为躺了近一天一夜,嘴唇有些起皮干涩:“我是在大陆杀了人逃出来的,因为对方睡了我女友。这个戒指是我省吃俭用给她买的……”杀人逃难之说是我编出来骗严五的,能不能骗到叶翔我十分不确定,心中忐忑的厉害。

    叶翔闻言只是静静看着我,直到我头皮发紧以为被他识破了谎言,他才收回目光。手指一紧,把戒指握在了手心。叶翔起身,床边的衣架上不知何时摆放了新的衣物,遍地的残骸也被收拾干净。大门的位置悬挂了一层厚重的布帘,有几缕阳光的射线照耀进来。沐浴着阳光换衣的叶翔四肢伸展,蜜色的肌肉拉紧又舒展,服帖不凸张,但一眼就可看出这些肌肉蕴含了多大的力量。明明是很强悍的身体,每一分每一毫却和他的面孔一样精致,都是造物主的钟爱。而想破坏一切的我……相较之下,就像阴暗丑陋的骷髅鬼。卑鄙,满脑妄想,不可原谅。

    直到叶翔撩起布帘出了房间,我的身体陡然放松下来,这才发现自己刚才一直吸着一口气,忘记了呼吸。松懈下来,额头上都泛起了细密的汗珠。叶翔——应该没有发现我在说谎吧……眼角看见一缕红色的丝线,我才想起被叶翔拿走的戒指。一时心中感觉十分怪异,带了几分郁闷:他拿走戒指做什么?虽然戒身是铂金,上面也有钻石,在平常人眼中也是十分名贵的饰品,但对叶翔来说又不算什么。他随便一笔生意利润都不知道是这个多少百万倍。军火的交易,为了方便,有时候甚至不用纸钞,而是用金条和钻石。平常人可能看到一枚铂金钻戒会想据为己有,但叶翔……这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吧!

    戒指被拿走我倒不是十分心疼,也不怎么在意。留下来我也只是给林树做个念想,被拿走也没什么损失。只是脖子上一时空荡荡还有些不习惯,但我原来就没有带饰品的习惯。所以这点不习惯就像落在枝梢上的柳絮,微风一吹,就不知所踪了。

    叶翔应该是出去处理昨天晚上造成的破坏去了,不知道破坏了多少东西,有没有人伤亡……我正想着,就看到有大片阳光洒进来,遮挡门口的布帘被一手拉开,穿着白大褂的时晓咏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个托盘。等他从逆光处走近,我一眼就看到了他调色盘一样的脸,姹紫嫣红好不热闹。原本一张还算俊秀的脸,现在看起来都快和人脸扯不上关系了。

    “噗……”看到孔雀男吃亏,我忍了又忍,终是没认出,喷笑出来,立即被时晓咏狠狠剜了一眼。眼神很犀利,只是被他这幅花容一衬,威胁就变成了搞笑,我笑的更厉害。结果胸腔震动,牵扯到伤口,一时龇牙咧嘴起来,不知道算不算的乐极生悲。

    “呯!”不锈钢托盘被重重放在床头柜上,里面放着消毒药水,无菌纱布,绷带,镊子等医疗用品。对我的自作自受,时晓咏翻个白眼:“老大让我来给你换药!”言下之意要不是被指派了,绝对不会顶着这张脸跑出来。我虽然不敢大笑了,但脸上的表情仍有些控制不住,对方居然也不反击,我有些奇怪。难道这孔雀男改了性?居然没有睚眦必报……

    不过,事实很快告诉我:什么叫做江山易改,什么叫做本性难移。

    “嘶嘶~”我吸着凉气,咬牙到脖子上的青筋都冒出来,五官有些扭曲:“你就不能轻点?!”时晓咏给我的回答是把刺激性的消毒药水不要钱地倒在我伤口上,用从地狱爬出来一样的森森语气幽幽说道:“你免疫不行,为了避免并发症和发炎,还是消毒干净一点比较好。”说完,镊子夹住的酒精棉球使劲往伤口边上一压。

    “嘶~”我现在算是深切体会到为什么都说宁惹君子,不惹小人了。尤其当你受伤,而对方是医生的时候。这报复也太阴损了……

    时晓咏虽然用力到底是医生有分寸,我虽然疼,但伤口并没有裂开。伤口愈合的很好,表面看去就是一块紫红的圆疤。只是皮肤之下,裂开的血肉还需要时间粘合。时间不是万能的,但的确能做很多事情,比如泯灭记忆,消磨疼痛。

    一周下来枪伤好了很多,时晓咏不阻拦,我踩着拖鞋,披上外套,经过撩开的布帘,走出房间。入目一片碧水蓝天,海风徐徐,鸥鸟啼鸣。开阔的视线能让人心情一下子好起来。细白的沙滩上两个身影,一大一小。小的活力十足,一身色彩缤纷的连衣裙,带着黄色的编制草帽,在沙滩上跑来跑去,捡捡贝壳捡捡石子,自娱自乐的不亦乐乎。大的那个虽然还是没什么表情,但明显放松,宠溺的味道满满的可以嗅到。两人虽然面容没什么相似,但明显是父女,正是叶翔和叶苗。

    拖鞋里灌进沙子会很难受,我就没走近,但被兜了一口袋的叶苗看见。小小的身体像个人形炮弹一样冲过来,嘴里还喊着:“大树哥哥!”真难为她还记得我……小人儿最后也没扑过来,因为被叶翔一手按住,最后还是我慢慢走过去的。

    因为身高的差距说话不方便,我又不能随意活动,干脆在沙滩上坐下来。叶苗坐我身边,她莲藕般的小手还紧紧拉着叶翔,以致叶翔不得不跟着她弯腰,最后所性也坐了下来。两个大人中间隔着一个小孩排排坐在沙滩上,看着耀眼的太阳渐渐变得柔和,半个海面染上绚丽的色彩。孩童软糯柔嫩的声音在我耳边响个不停。

    “大树哥哥也是为小苗爸爸工作么?”

    “嗯。”工作……如果陪床也算工作的话,那就是吧。

    “叫叔叔。”咦?我转头看叶翔,他看着海面,仿佛刚刚那句话不是他说的。

    “可是大树哥哥看起来很年轻啊……而且大树叔叔听起来好奇怪……”

    “他已经29岁了。所以小苗要叫叔叔。”叶翔转过脸,阳光给他的侧脸镀上一层金色,即使没有微笑,看起来也十分平和温暖:“小苗是懂礼貌的好孩子,要怎么做?”

    “大树叔叔……”我呆呆应了一声。

    “这就对了。”他对孩子——真的很有耐心。据说喜欢小孩子的人,即使大奸大恶,也坏不到哪去。因为他们心中始终有块柔软的腹地,放置美好的感情。叶翔的手下对他忠诚,跟着他有前途固然是一个原因,更多的应该还是对他心悦诚服。他让人愿意追随。这样一个人,为什么偏偏容不下我,容不下青帮……

    “大树叔叔,你伤口疼吗?”肩膀的纱布很明显,叶苗虽小,也明白是怎么回事。

    “不疼了。”已经清理过,上了药,最疼的时候都已经过去。只要不被碰触,就不会再疼。

    “大树叔叔,等你伤好了陪小苗玩好吗?”

    “好啊……”如果你父亲没意见……我时间还很充足。

    “大树叔叔,你会一直跟着爸爸吗?”

    “当然。”我会一直陪着他,直到做个了结:成功了,他死,我亡。失败了,我死,他生。

    “太好了!那我们就能一直在一起了!”

    一直在一起……也许吧……

    闻言我不禁抬头去看叶翔,正与他转过的脸对上。原本青绿幽深的眼睛,因为沾染阳光多了一层金色,看起来温暖很多。面部线条也变得柔和。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亮,我低头一看,就看到了戴在叶翔左手尾指上的铂金钻戒。乌黑的石墨经过极大的压力和多番的地壳变化,几亿年下来终于褪去不起眼的颜色,成为价值连城的钻石。晶莹的结构体在柔和许多但仍然明亮的阳光下,不知疲倦地反射光辉,自身也变得光芒四射。

    太亮了……我眯起双眼,有什么东西滚动着要流出来,被拼命抑制住。我只是觉得太刺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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