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线索牵引
我所发现的两个线索,液体、以及凶手在作案时,脖子伤口上的颤抖痕迹。那已经形成了类似擦伤。而这两个线索,无疑像是一剂强心剂一样注射入了我的动脉内。
我想。
之前我所忽略了个问题,那便是撇开案件的动机不谈。黄秀秀本身的嫌疑就不少。
自从,中田所给我寄来的那包裹着骨骼的报纸“礼物”以后。
不管是人为好,还是科学无法证实的灵魂作案也好。
我想,这一件接着一件的案子。同黄秀秀本身脱离不了干系,所有案件都是在我遇见了骨骼之后,开始接踵而至。 尤其,和我那梦境息息相关。
从黄秀秀的浓妆打扮,指甲油啊粉底啊眼纹啊口红啊,再到旗袍装束。包括那三寸金莲。
以及像是我梦境中。
“害羞的躲了过去,梳了梳凌乱的头发。”
这个已经逝世多年的女孩。
她重新复活在了报纸,人们眼中的视野里。她想让全上海都知道她是谁。尤其是“我叫黄秀秀,我想让全上海都知道我是谁。”
撇开案件不谈。
我们来梳理下。
黄秀秀是谁?
黄秀秀是一名台湾学生。她由于示威游行,死在甲午年那段期间,再者。 这或许便是黄秀秀,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脚金莲女孩。长得比较俊俏,或许只是如此。
但,之所以,黄秀秀这名女孩成了人们闻风丧胆的对象。在我的定义里,根本和黄秀秀本身无关。真真正正让黄秀秀一瞬成名,我想,只有那“借尸还魂”案。这一名名叫黄文彦的教师,从棺材里爬出。
正是这名黄文彦,给予了黄秀秀“新生。”这才是对黄秀秀的包装,让这名女孩重新以一种姿态由默默无闻变成令人恐惧。
这种包装。
是出自报复?
我想不是。
抑或是,出自什么原因呢?
然而,我想,借尸还魂案,不论出自任何原因。现在,黄秀秀,已经升级成为连环命案在时隔四十年后的上海。
或许。
真的存在灵魂吗?她想报复这个世界吗?这我想,从来不是我该考虑的问题。至少,现在我相信,三起命案,全部都来自谋杀。
我想,一定还存在着破绽。在案件里。这时候,我接着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寻找着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 我翻了翻搭在房间里的一沓沓报纸,我嗅了嗅。除了一股纸张泛黄老旧的味道以外,这让我还寻找到了些许痕迹。
指甲痕。
还有,一股相对天然的香味。这是肥皂香。在一沓报纸下,出现了指甲痕和肥皂香。这里,曾是死者被侵犯的第一现场。
再者。
我明白之所以没有留下脚印的痕迹,便是凶手是搭着一沓沓房间里凌乱的纸在行走。
一定还有线索。
我紧紧攥着已经被我汗水打湿透的手电筒柄。四处寻找着。
这时候,我走到了死者原本被高高挂在的下面。手电光照过一层厚厚的灰尘下,我想似乎照到了些许线索。
这让我欣喜若狂了起来。
我猫下了腰,一把用手撇开了点灰尘。我取出了随身携带的镊子,把那线索夹了起来。
这个线索,便是,褶皱的皮。若是冬天里,会皮肤干燥,不少读者们,会在冬天容易产生手脱皮的现象。
我所用手电取到的线索,便是所脱落的皮。
这块薄薄的皮,上面掺着丝丝血渍。这是所冻裂开来的干血。那样。这意味着。我在案发现场,提取到非死者以外的血液。
虽然只有丝丝。但一切已经很有价值。我紧接着开始继续寻找,却已经几乎局限到了极点。死者确确实实有挣扎过的痕迹,但留下的淤血伤隔着衣物,同样没有提取到任何线索。
不过,尸体。依然,留下了一个极为大的线索。
尸体的衣物上,也就是那件旗袍。胸口前,领子下的一点点,透着莹澄澄的光。
我小心翼翼拿着棉签,在那反光的地方沾了下。这时,我拿到了我的鼻子前嗅了嗅。无色无味。那里的液体积存了不少,其实那里已经是把旗袍给打得湿透。
我饶有兴趣地放到嘴里尝了下。
微微咸。
眼泪,鼻涕的味道。
死者,曾被人抱着哭泣。
这,又出自为何?
我环顾了四周。慢慢放下了死者,我所得到的信息确确实实已经很多。再者,这是我战胜恐惧的里程碑。做完这一切后,我走出了那黑漆漆的案发现场。然后像是放下了心底的一块石头,悠悠踏在沥青路上。
我现在的目标是,前往警局。
大约花了几十分钟,我来到了那比较庄严的法租界警局。穿戴整齐的巡捕们依然在孜孜不倦地干活。
警局已经几乎认得我,在博古特的自吹自擂下。
这让我比较欣慰。
我拿着证物,去到了装备齐全的鉴证科。鉴证科里几乎可以成立个小实验室。我把那层薄薄的皮放入了显微镜下,把已经干涸的微微用镊子血渍剔了出来。
两名助手正一直记录着。
这时,我把那干血样本给了法证鉴证。还有那薄薄的皮。我所需要做的,便是静静等待二十分钟。
法证给了我两个信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几乎。
血液里,含有羊胎素。
以及,些许吗啡的成分。只用作止痛,没有产生幻觉的成分。
最让我吃惊的。
还有一种类似日后,枸橼酸西地那非,的大量成分。
这种。在日后,名叫炜哥。
法证科给我的信息,根据那曾薄皮鉴定出,这是源自40—60岁的男性。根据薄皮上的信息,上面所接触的种类相对较少。
有,人的皮肤。
还有。
小棍子。
小棍子?
法证科给我一个信息,那就是,剥皮的裂口,便是由于棍子所导致。就是抓着一根小小的棍子,像是冰棍类的棍子,所蹭掉的皮。
死者死前,曾抓着一根小小的棍子。目前,我想最合理的解释,莫过于上妆所用。
不过由于接触的比较局限,只能断定的木质材料。没有能明确是哪种木材和年份。
我想,现在我所得到的信息,已经非常多。
机械表上的时间,已经定格在了凌晨四点。我再一次弄了一个通宵。
我拿着本子记录下来以后,便回到了旅馆里。我最近一直在和包俊文AA续费,虽然比较昂贵。但我在找到正式职业以前,我唯有选择居住在旅馆内。
旅馆里是一房一厅,我住房间里,包俊文住在厅里。
我辗转腾挪,几乎没有心思去考虑睡眠。心底里还在纠结着刚刚所无法解决的问题。
凶手让这名名叫黄秀秀的女孩,重新带着新名号,回到人间的寓意是到底为什么呢?
撇开借尸还魂不谈。
我心底里一直有个想法,那便是,凶手或许是和那名名叫黄文彦的人有关。
他是给黄秀秀第一次新生的人。
现在,黄秀秀在上海已经第二生。让人们纷纷胆怯不已。
我实在无法安眠入睡,唯有专专心心去码字。
我像是写日记一样,开着旅馆内的台灯。开始记录有关我回上海的一点一滴。我现在所码字到的地方,便是记录着有关那截至狂魔的案子。
我一边弄着,直到早晨的七点钟。一直写着写着手都几乎酸完,包俊文醒了过来。
我的肠胃响起了那种,像是生锈的金属弹簧,在拉扯着的声音。我饮了口开水。
“哎,俊文。你通常吃什么早餐?”
“粉把。米粉。”
“那好。”
他洗漱过后,便穿上衣物带着我去到了他工作的那一边地。同样是租界的附近,相对来讲比较新颖。从街道建筑风格到各式各样的洋行。
他领我去到了一处卖米粉的地方。
然而,穿着简陋的卖报孩童开始嚷嚷着那稚嫩的嗓音。
我望着他,满脸的邋遢和朴素的穿着,时而牙齿在颤抖着。心底里泛起了点往事。
这是我的头一份职业。同样,这也是我改变命运的一个转折齿轮。
我遇到了名叫司唐龟的巡捕,然后在当时发生了点争执,一个名叫袁莉娴的女孩给我出了头当时。
说来也怪,我似乎想起了那名女孩。她现在已经到了立而之年。生活怕是比较安康。
她给我一种莫名的感觉。谈不上爱,却也有种挥之不去。
总之说不喜欢是违心话。
我撇开这些不谈。
孩童开始嚷嚷道。
“号外号外,台湾借尸还魂案女主角,在上海掀起了波澜!号外号外!”
人们纷纷涌上前,把钱币塞在孩童的背包里。
各取了一份。
米粉摊子里,人们一直在讨论着有关这名黄秀秀的事。
我却没有在意。
我拿着筷子,夹起米粉,送入了嘴里。
这时,已经年迈的驼背米粉摊老板。拿着一晚洒下很多胡椒粉和青葱的米粉,放到了收银台的后面。
那里,挂着一张相片。里面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妇人。
“呃,老板。我想问下,那里挂着的,是你内人,对吗?”
“对啊。我那老伴儿呢,走了怪久的。我还挂念着她呢。呵呵,说来也不怕羞。”
“嗯?”我说。“那,您为什么会有这个习惯呢?”
“我老伴儿喜欢吃那样的米粉呀,呵呵。想当初还是因为我做米粉好吃那女孩才傻呼傻呼随我的,现在,过去了那么久,哎。”他坐了下来,拍了拍自己的膝盖。叹了声气,抽着水烟。
“你是因为,祭奠,对吗?”
“呵呵。还是你们年轻人会讲话,的确是在祭呀,她最喜欢吃了那。”
一种思念。
我似乎明白了一切。
<!-- 作者有话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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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之前我所忽略了个问题,那便是撇开案件的动机不谈。黄秀秀本身的嫌疑就不少。
自从,中田所给我寄来的那包裹着骨骼的报纸“礼物”以后。
不管是人为好,还是科学无法证实的灵魂作案也好。
我想,这一件接着一件的案子。同黄秀秀本身脱离不了干系,所有案件都是在我遇见了骨骼之后,开始接踵而至。 尤其,和我那梦境息息相关。
从黄秀秀的浓妆打扮,指甲油啊粉底啊眼纹啊口红啊,再到旗袍装束。包括那三寸金莲。
以及像是我梦境中。
“害羞的躲了过去,梳了梳凌乱的头发。”
这个已经逝世多年的女孩。
她重新复活在了报纸,人们眼中的视野里。她想让全上海都知道她是谁。尤其是“我叫黄秀秀,我想让全上海都知道我是谁。”
撇开案件不谈。
我们来梳理下。
黄秀秀是谁?
黄秀秀是一名台湾学生。她由于示威游行,死在甲午年那段期间,再者。 这或许便是黄秀秀,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脚金莲女孩。长得比较俊俏,或许只是如此。
但,之所以,黄秀秀这名女孩成了人们闻风丧胆的对象。在我的定义里,根本和黄秀秀本身无关。真真正正让黄秀秀一瞬成名,我想,只有那“借尸还魂”案。这一名名叫黄文彦的教师,从棺材里爬出。
正是这名黄文彦,给予了黄秀秀“新生。”这才是对黄秀秀的包装,让这名女孩重新以一种姿态由默默无闻变成令人恐惧。
这种包装。
是出自报复?
我想不是。
抑或是,出自什么原因呢?
然而,我想,借尸还魂案,不论出自任何原因。现在,黄秀秀,已经升级成为连环命案在时隔四十年后的上海。
或许。
真的存在灵魂吗?她想报复这个世界吗?这我想,从来不是我该考虑的问题。至少,现在我相信,三起命案,全部都来自谋杀。
我想,一定还存在着破绽。在案件里。这时候,我接着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寻找着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 我翻了翻搭在房间里的一沓沓报纸,我嗅了嗅。除了一股纸张泛黄老旧的味道以外,这让我还寻找到了些许痕迹。
指甲痕。
还有,一股相对天然的香味。这是肥皂香。在一沓报纸下,出现了指甲痕和肥皂香。这里,曾是死者被侵犯的第一现场。
再者。
我明白之所以没有留下脚印的痕迹,便是凶手是搭着一沓沓房间里凌乱的纸在行走。
一定还有线索。
我紧紧攥着已经被我汗水打湿透的手电筒柄。四处寻找着。
这时候,我走到了死者原本被高高挂在的下面。手电光照过一层厚厚的灰尘下,我想似乎照到了些许线索。
这让我欣喜若狂了起来。
我猫下了腰,一把用手撇开了点灰尘。我取出了随身携带的镊子,把那线索夹了起来。
这个线索,便是,褶皱的皮。若是冬天里,会皮肤干燥,不少读者们,会在冬天容易产生手脱皮的现象。
我所用手电取到的线索,便是所脱落的皮。
这块薄薄的皮,上面掺着丝丝血渍。这是所冻裂开来的干血。那样。这意味着。我在案发现场,提取到非死者以外的血液。
虽然只有丝丝。但一切已经很有价值。我紧接着开始继续寻找,却已经几乎局限到了极点。死者确确实实有挣扎过的痕迹,但留下的淤血伤隔着衣物,同样没有提取到任何线索。
不过,尸体。依然,留下了一个极为大的线索。
尸体的衣物上,也就是那件旗袍。胸口前,领子下的一点点,透着莹澄澄的光。
我小心翼翼拿着棉签,在那反光的地方沾了下。这时,我拿到了我的鼻子前嗅了嗅。无色无味。那里的液体积存了不少,其实那里已经是把旗袍给打得湿透。
我饶有兴趣地放到嘴里尝了下。
微微咸。
眼泪,鼻涕的味道。
死者,曾被人抱着哭泣。
这,又出自为何?
我环顾了四周。慢慢放下了死者,我所得到的信息确确实实已经很多。再者,这是我战胜恐惧的里程碑。做完这一切后,我走出了那黑漆漆的案发现场。然后像是放下了心底的一块石头,悠悠踏在沥青路上。
我现在的目标是,前往警局。
大约花了几十分钟,我来到了那比较庄严的法租界警局。穿戴整齐的巡捕们依然在孜孜不倦地干活。
警局已经几乎认得我,在博古特的自吹自擂下。
这让我比较欣慰。
我拿着证物,去到了装备齐全的鉴证科。鉴证科里几乎可以成立个小实验室。我把那层薄薄的皮放入了显微镜下,把已经干涸的微微用镊子血渍剔了出来。
两名助手正一直记录着。
这时,我把那干血样本给了法证鉴证。还有那薄薄的皮。我所需要做的,便是静静等待二十分钟。
法证给了我两个信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几乎。
血液里,含有羊胎素。
以及,些许吗啡的成分。只用作止痛,没有产生幻觉的成分。
最让我吃惊的。
还有一种类似日后,枸橼酸西地那非,的大量成分。
这种。在日后,名叫炜哥。
法证科给我的信息,根据那曾薄皮鉴定出,这是源自40—60岁的男性。根据薄皮上的信息,上面所接触的种类相对较少。
有,人的皮肤。
还有。
小棍子。
小棍子?
法证科给我一个信息,那就是,剥皮的裂口,便是由于棍子所导致。就是抓着一根小小的棍子,像是冰棍类的棍子,所蹭掉的皮。
死者死前,曾抓着一根小小的棍子。目前,我想最合理的解释,莫过于上妆所用。
不过由于接触的比较局限,只能断定的木质材料。没有能明确是哪种木材和年份。
我想,现在我所得到的信息,已经非常多。
机械表上的时间,已经定格在了凌晨四点。我再一次弄了一个通宵。
我拿着本子记录下来以后,便回到了旅馆里。我最近一直在和包俊文AA续费,虽然比较昂贵。但我在找到正式职业以前,我唯有选择居住在旅馆内。
旅馆里是一房一厅,我住房间里,包俊文住在厅里。
我辗转腾挪,几乎没有心思去考虑睡眠。心底里还在纠结着刚刚所无法解决的问题。
凶手让这名名叫黄秀秀的女孩,重新带着新名号,回到人间的寓意是到底为什么呢?
撇开借尸还魂不谈。
我心底里一直有个想法,那便是,凶手或许是和那名名叫黄文彦的人有关。
他是给黄秀秀第一次新生的人。
现在,黄秀秀在上海已经第二生。让人们纷纷胆怯不已。
我实在无法安眠入睡,唯有专专心心去码字。
我像是写日记一样,开着旅馆内的台灯。开始记录有关我回上海的一点一滴。我现在所码字到的地方,便是记录着有关那截至狂魔的案子。
我一边弄着,直到早晨的七点钟。一直写着写着手都几乎酸完,包俊文醒了过来。
我的肠胃响起了那种,像是生锈的金属弹簧,在拉扯着的声音。我饮了口开水。
“哎,俊文。你通常吃什么早餐?”
“粉把。米粉。”
“那好。”
他洗漱过后,便穿上衣物带着我去到了他工作的那一边地。同样是租界的附近,相对来讲比较新颖。从街道建筑风格到各式各样的洋行。
他领我去到了一处卖米粉的地方。
然而,穿着简陋的卖报孩童开始嚷嚷着那稚嫩的嗓音。
我望着他,满脸的邋遢和朴素的穿着,时而牙齿在颤抖着。心底里泛起了点往事。
这是我的头一份职业。同样,这也是我改变命运的一个转折齿轮。
我遇到了名叫司唐龟的巡捕,然后在当时发生了点争执,一个名叫袁莉娴的女孩给我出了头当时。
说来也怪,我似乎想起了那名女孩。她现在已经到了立而之年。生活怕是比较安康。
她给我一种莫名的感觉。谈不上爱,却也有种挥之不去。
总之说不喜欢是违心话。
我撇开这些不谈。
孩童开始嚷嚷道。
“号外号外,台湾借尸还魂案女主角,在上海掀起了波澜!号外号外!”
人们纷纷涌上前,把钱币塞在孩童的背包里。
各取了一份。
米粉摊子里,人们一直在讨论着有关这名黄秀秀的事。
我却没有在意。
我拿着筷子,夹起米粉,送入了嘴里。
这时,已经年迈的驼背米粉摊老板。拿着一晚洒下很多胡椒粉和青葱的米粉,放到了收银台的后面。
那里,挂着一张相片。里面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妇人。
“呃,老板。我想问下,那里挂着的,是你内人,对吗?”
“对啊。我那老伴儿呢,走了怪久的。我还挂念着她呢。呵呵,说来也不怕羞。”
“嗯?”我说。“那,您为什么会有这个习惯呢?”
“我老伴儿喜欢吃那样的米粉呀,呵呵。想当初还是因为我做米粉好吃那女孩才傻呼傻呼随我的,现在,过去了那么久,哎。”他坐了下来,拍了拍自己的膝盖。叹了声气,抽着水烟。
“你是因为,祭奠,对吗?”
“呵呵。还是你们年轻人会讲话,的确是在祭呀,她最喜欢吃了那。”
一种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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