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三寸金莲
那名名叫博古特的法租界巡警,把我领到了第一案发现场。而那,恰好是租界的边界。大抵像是先前我介绍过的向强路那种风格。
第一案发现场里是个比较嘈杂阴暗的饭店。更贴切的说,叫妓院。妓院里没有特别高档,普普通通。千遍一律的外地乡村姑娘来谋生。属于帮派管辖范围。
妓院?
我走了进去。里面已经是打上封条,人们在纷纷围观着。一股接一股的烟味和喷的令人作呕的香水味让我胃部感到不适。挤在人群中的我,随着租界警方一同挤进了案发现场中。那是一个包厢。
现在我的职业大概是助手,或者是法医的说。
第一案发现场里,确实让我胆颤了下。
那里,是一个被吊死的女孩。她长得比较清秀,白净的脸和披散的头发。她现在却是睁着狰狞的的双眸,表情格外的扭曲可怖。
死者名叫冬梅。
她被高高吊在天花板上,致命伤是脖子上的伤痕。气管被划破,撕破动脉的痕迹。动脉所溅出的血液把墙壁弄的腥红红一片。之所以吓人,是她死后依然被画着装,穿着一套漂亮的红花旗袍。死者的手指上涂上了一层指甲油。而且她的脚已经被削去了一半,剩下被削得尖尖,套上一双“三寸金莲”的鞋子。在鞋子那,依然滴着一滴接着一滴地血液。
最为令人震撼的,便是她的旗袍上,被贴上两道用血液所写上的黄色符咒。
“我叫黄秀秀。” “我要你们不得好死,我要全上海都知道我是谁。”
由于兰帕德一案,我相对拥有比较高的权威。这时,我可以将尸体从天花板上取出来端详。那尸体的血液和伤口,是在十二小时前左右死亡。而凶器是利器。作案手法却比较粗糙和生疏,单纯的一刀接着一刀往脖子上扎,直至划破气管和动脉。但确实气力是比较大。
在死者的前臂上,我掀开了衣物,上面有两道抓痕。这样一来,死者曾经有挣扎过的痕迹。
我解开了死者的鞋子,上面已经有道明显的伤口,死者的脚趾和下面骨骼一带,已经被削开。被生生套在了一双还没有巴掌大的鞋子上。
我观察了下作案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
冬梅的脸上是画过浓浓的装,眼线、粉底、口红,包括细眉。这些都是死者生前曾被画过的装束,按照老鸨的口供。死者冬梅在“工作”期间没有出过包厢门,而且死者没有化妆的本领。那么凶手是善于化妆的人。
凶手为何要化妆?
我用棉签,把死者的化妆物,一一取了下来。包括那双鞋子。
我端详了下,死者的头发比较凌乱,曾经被刻意揪过,却又用手指竖直成一长条一长条。
我蓦然想起了我的梦境。
“她遇见了我。像是怕羞一样躲过了脸,用手指梳了梳凌乱的头发。”
我祛下了死者的衣物,在死者的身上我发现了死者曾与男子发生过关系的痕迹。
“哎,警官。你们有什么话就问呗,干嘛非要拉拉扯扯的呢真是!”这是一个大约六十岁左右的老鸨。她穿着一件裹着她一坨坨肥肉的旗袍,她同样穿的是三寸金莲鞋子。
我摸了摸口袋。
我愣了下。然后口袋里被纸包裹过的骨骼,同样是三寸金莲。
我紧接着像是疯也似地寻找着是否有关案子侦查的线索,却没有任何的回报。
甚至连入包厢门的脚印、灰尘都已经被扫得一干二净。
“老鸨子,我想问下。你知道是什么人来和冬梅做生意吗?”
“哎呀,客观呐!你这样问真是难倒我了!”
“怎么了呢?”
“冬梅呢,她才多大呢。也就十八十九出头。是村子里出来的呢,我一个亲戚介绍来这做生意的。其实呢,怎么讲呢?这女孩还是蛮可怜的嘛。这不...你瞧瞧...”
“得得。”我说。“我想知道的是,冬梅有没有和谁发生关系,你知道吗?”
“哎!我说,这,我要管几百号姑娘呀!我们这都是靠女人吃饭,这。别说管不管得住了,这连长啥样第二天都该忘了。哎,何况和什么人做生意呢?”
“那,有熟客吗?点冬梅的。?”
“没有哦,客观。熟客都是点我们这儿的招牌。像春桃呀!月季呀!还有哦客观...”
“好好。”我说。
我似乎感觉到背脊发凉。
同样,是花季少女。
同样,穿着一双三寸金莲。
同样,是凌乱的头发经过手指梳理。
同样,都是划破喉咙而死。至少在我的梦境中是这样。
难道,真的存在,借尸还魂?
我望了望墙壁上溅上的腥红红,不由自主地裹紧了双臂。我由内心感觉到恐惧、似乎四周,都有一双眼睛,和一副狰狞的上着浓妆的面孔望着我。
我像是失魂落魄一样,急匆匆写上了案件侦查报告之后,拿着一份样本便回到了那家旅馆中。
包俊文依然在倒头大睡。
难道,真的存在鬼魂讨冤之说吗?
我心乱如麻。我的脑海里一直游荡着那死者的面孔,包括那张符。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张黄色纸添上死者的血。
我开始感觉到恐惧,我的手心已经被汗水打湿。
然而,这时。
房间们,被敲响。
我无奈地抓了抓拳头,咬了咬牙齿,向那门外开去。
这时,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名穿着燕尾服的服务员,他正拖着一架铁车,上面是一份报纸。
“给你的,先生。我想,这能给你好运,能解决你的困惑也说不定呀?要和我玩游戏呀,我从来没想过你会怕的。呵呵。”
报纸?
我一把抓了过来。当我仔仔细细端量了下服务员的时候,我的血液几乎沸腾起来。
是那名染着黄色寸发的中田。
我即刻一把踹向了他的胸口,他用架子车挡在了胸口。然后把我的腿推了回去。
他这时候,拿出了把加上消音手枪的精致柯尔特.38.
我一把跨上了一步,双肘向他的手部攻击。他即刻在激烈格斗中一个高抬腿扫向我的太阳穴,我毫无办法。只有把双肘移动到太阳穴的位置。
他的踢腿非常有力,像是被棍子击中了肘部一样。
这时,他没有放下腿,一把几乎是旋转一样,他把腿高高抬在了他的肩膀上。然后瞬间使出一个弹踢,他的脚后跟告诉向我的天灵盖劈下。
我瞬间用拳头挡住了他的踢腿。这让我几乎拳头麻痹了一样。我的拳头茧子开始发红。
这时,我没有顾忌。直接向前重重地踢向他的腹部。
命中!
这几乎让我沾沾自喜了起来。
然而,中田,满脸通红了起来。用腹部,把我击向他腹部的脚给弹了出去。
他即刻举起手枪,向我发射。
“唰!”这一声枪响响了起来,甚至比压下订书机的声音还要小。
我即刻用手护着脸。
子弹却从我的衣袖边擦了过去,火辣辣的一片在我的表皮上。
紧接着。
“唰唰刷!”的声音向我开来,至少响了六声。
却没有一一击中我。却擦破了我的鞋跟、肩部上的衣布、以及划过我的头顶。子弹一一击中在宾馆里的家具中。
“游戏还没有结束呢,我还需要你给我扮演这个童话,不然,没有没有猎人当英雄,狼又有什么用呢?对吗?在小红帽里。”
这时,中田讲完话后,几乎是“嗖”的一声,跑向了宾馆楼梯。
我即刻奋起急追,当我跨上前两步的时候,我被自己绊倒了。重重地摔在了地板上。
中田,把我的鞋带给打破,我原来一直踩着打着结的鞋带。
“该死!”这让我恼怒不堪。
我一把定定坐在了床上。
然后,抓起了中田给我送来的报纸。
这时,报纸只是今天普普通通的上海日报。里面,却夹杂着一张黑白相片。
当我看到这张相片时,我被吓得全身肌肉像是颤抖了起来。
上面,是冠以黄秀秀名字的相片。相片里,是穿着整齐校服的黄秀秀,相片里的黄秀秀,同今天所见到的几乎一模一样。
同样是画上浓妆,涂上显重的眼圈和眼线。
她是个喜欢画浓妆的女孩。
我的脑海里再一次泛起了那名叫冬梅的女孩。
除了头发相差以外。这几乎大同小异起来。
还有,相片里的黄秀秀,同样,是穿着三寸金莲。
那时的女人,以小脚唯美。
我开始感觉到内心上的恐惧。
真真正正存在借尸还魂吗?
我这时候,头晕的不可思议。眼皮重的像提着以吨计算的铁一样,再一次,那种感觉。上次,亲眼目睹一名胖嘟嘟的孩子被炸死后,脑海里再一次出现了那种头晕的感觉。
只是这一次,更强烈。
我急急忙忙从风衣里,计划取出茂克芬。
这时,我已经开始连站都没有站稳,开始跌跌撞撞扶靠着墙壁,指甲刮在墙壁上发出刺耳的难听声。
我只想站稳!
当我的手,终于取出了茂克芬的时候,我想拧开瓶盖。这时,腿,已经软到了极致。
我整个人。倒在了地上。
白色的药片、洒落在了一地。
<!-- 作者有话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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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发现场里是个比较嘈杂阴暗的饭店。更贴切的说,叫妓院。妓院里没有特别高档,普普通通。千遍一律的外地乡村姑娘来谋生。属于帮派管辖范围。
妓院?
我走了进去。里面已经是打上封条,人们在纷纷围观着。一股接一股的烟味和喷的令人作呕的香水味让我胃部感到不适。挤在人群中的我,随着租界警方一同挤进了案发现场中。那是一个包厢。
现在我的职业大概是助手,或者是法医的说。
第一案发现场里,确实让我胆颤了下。
那里,是一个被吊死的女孩。她长得比较清秀,白净的脸和披散的头发。她现在却是睁着狰狞的的双眸,表情格外的扭曲可怖。
死者名叫冬梅。
她被高高吊在天花板上,致命伤是脖子上的伤痕。气管被划破,撕破动脉的痕迹。动脉所溅出的血液把墙壁弄的腥红红一片。之所以吓人,是她死后依然被画着装,穿着一套漂亮的红花旗袍。死者的手指上涂上了一层指甲油。而且她的脚已经被削去了一半,剩下被削得尖尖,套上一双“三寸金莲”的鞋子。在鞋子那,依然滴着一滴接着一滴地血液。
最为令人震撼的,便是她的旗袍上,被贴上两道用血液所写上的黄色符咒。
“我叫黄秀秀。” “我要你们不得好死,我要全上海都知道我是谁。”
由于兰帕德一案,我相对拥有比较高的权威。这时,我可以将尸体从天花板上取出来端详。那尸体的血液和伤口,是在十二小时前左右死亡。而凶器是利器。作案手法却比较粗糙和生疏,单纯的一刀接着一刀往脖子上扎,直至划破气管和动脉。但确实气力是比较大。
在死者的前臂上,我掀开了衣物,上面有两道抓痕。这样一来,死者曾经有挣扎过的痕迹。
我解开了死者的鞋子,上面已经有道明显的伤口,死者的脚趾和下面骨骼一带,已经被削开。被生生套在了一双还没有巴掌大的鞋子上。
我观察了下作案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
冬梅的脸上是画过浓浓的装,眼线、粉底、口红,包括细眉。这些都是死者生前曾被画过的装束,按照老鸨的口供。死者冬梅在“工作”期间没有出过包厢门,而且死者没有化妆的本领。那么凶手是善于化妆的人。
凶手为何要化妆?
我用棉签,把死者的化妆物,一一取了下来。包括那双鞋子。
我端详了下,死者的头发比较凌乱,曾经被刻意揪过,却又用手指竖直成一长条一长条。
我蓦然想起了我的梦境。
“她遇见了我。像是怕羞一样躲过了脸,用手指梳了梳凌乱的头发。”
我祛下了死者的衣物,在死者的身上我发现了死者曾与男子发生过关系的痕迹。
“哎,警官。你们有什么话就问呗,干嘛非要拉拉扯扯的呢真是!”这是一个大约六十岁左右的老鸨。她穿着一件裹着她一坨坨肥肉的旗袍,她同样穿的是三寸金莲鞋子。
我摸了摸口袋。
我愣了下。然后口袋里被纸包裹过的骨骼,同样是三寸金莲。
我紧接着像是疯也似地寻找着是否有关案子侦查的线索,却没有任何的回报。
甚至连入包厢门的脚印、灰尘都已经被扫得一干二净。
“老鸨子,我想问下。你知道是什么人来和冬梅做生意吗?”
“哎呀,客观呐!你这样问真是难倒我了!”
“怎么了呢?”
“冬梅呢,她才多大呢。也就十八十九出头。是村子里出来的呢,我一个亲戚介绍来这做生意的。其实呢,怎么讲呢?这女孩还是蛮可怜的嘛。这不...你瞧瞧...”
“得得。”我说。“我想知道的是,冬梅有没有和谁发生关系,你知道吗?”
“哎!我说,这,我要管几百号姑娘呀!我们这都是靠女人吃饭,这。别说管不管得住了,这连长啥样第二天都该忘了。哎,何况和什么人做生意呢?”
“那,有熟客吗?点冬梅的。?”
“没有哦,客观。熟客都是点我们这儿的招牌。像春桃呀!月季呀!还有哦客观...”
“好好。”我说。
我似乎感觉到背脊发凉。
同样,是花季少女。
同样,穿着一双三寸金莲。
同样,是凌乱的头发经过手指梳理。
同样,都是划破喉咙而死。至少在我的梦境中是这样。
难道,真的存在,借尸还魂?
我望了望墙壁上溅上的腥红红,不由自主地裹紧了双臂。我由内心感觉到恐惧、似乎四周,都有一双眼睛,和一副狰狞的上着浓妆的面孔望着我。
我像是失魂落魄一样,急匆匆写上了案件侦查报告之后,拿着一份样本便回到了那家旅馆中。
包俊文依然在倒头大睡。
难道,真的存在鬼魂讨冤之说吗?
我心乱如麻。我的脑海里一直游荡着那死者的面孔,包括那张符。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张黄色纸添上死者的血。
我开始感觉到恐惧,我的手心已经被汗水打湿。
然而,这时。
房间们,被敲响。
我无奈地抓了抓拳头,咬了咬牙齿,向那门外开去。
这时,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名穿着燕尾服的服务员,他正拖着一架铁车,上面是一份报纸。
“给你的,先生。我想,这能给你好运,能解决你的困惑也说不定呀?要和我玩游戏呀,我从来没想过你会怕的。呵呵。”
报纸?
我一把抓了过来。当我仔仔细细端量了下服务员的时候,我的血液几乎沸腾起来。
是那名染着黄色寸发的中田。
我即刻一把踹向了他的胸口,他用架子车挡在了胸口。然后把我的腿推了回去。
他这时候,拿出了把加上消音手枪的精致柯尔特.38.
我一把跨上了一步,双肘向他的手部攻击。他即刻在激烈格斗中一个高抬腿扫向我的太阳穴,我毫无办法。只有把双肘移动到太阳穴的位置。
他的踢腿非常有力,像是被棍子击中了肘部一样。
这时,他没有放下腿,一把几乎是旋转一样,他把腿高高抬在了他的肩膀上。然后瞬间使出一个弹踢,他的脚后跟告诉向我的天灵盖劈下。
我瞬间用拳头挡住了他的踢腿。这让我几乎拳头麻痹了一样。我的拳头茧子开始发红。
这时,我没有顾忌。直接向前重重地踢向他的腹部。
命中!
这几乎让我沾沾自喜了起来。
然而,中田,满脸通红了起来。用腹部,把我击向他腹部的脚给弹了出去。
他即刻举起手枪,向我发射。
“唰!”这一声枪响响了起来,甚至比压下订书机的声音还要小。
我即刻用手护着脸。
子弹却从我的衣袖边擦了过去,火辣辣的一片在我的表皮上。
紧接着。
“唰唰刷!”的声音向我开来,至少响了六声。
却没有一一击中我。却擦破了我的鞋跟、肩部上的衣布、以及划过我的头顶。子弹一一击中在宾馆里的家具中。
“游戏还没有结束呢,我还需要你给我扮演这个童话,不然,没有没有猎人当英雄,狼又有什么用呢?对吗?在小红帽里。”
这时,中田讲完话后,几乎是“嗖”的一声,跑向了宾馆楼梯。
我即刻奋起急追,当我跨上前两步的时候,我被自己绊倒了。重重地摔在了地板上。
中田,把我的鞋带给打破,我原来一直踩着打着结的鞋带。
“该死!”这让我恼怒不堪。
我一把定定坐在了床上。
然后,抓起了中田给我送来的报纸。
这时,报纸只是今天普普通通的上海日报。里面,却夹杂着一张黑白相片。
当我看到这张相片时,我被吓得全身肌肉像是颤抖了起来。
上面,是冠以黄秀秀名字的相片。相片里,是穿着整齐校服的黄秀秀,相片里的黄秀秀,同今天所见到的几乎一模一样。
同样是画上浓妆,涂上显重的眼圈和眼线。
她是个喜欢画浓妆的女孩。
我的脑海里再一次泛起了那名叫冬梅的女孩。
除了头发相差以外。这几乎大同小异起来。
还有,相片里的黄秀秀,同样,是穿着三寸金莲。
那时的女人,以小脚唯美。
我开始感觉到内心上的恐惧。
真真正正存在借尸还魂吗?
我这时候,头晕的不可思议。眼皮重的像提着以吨计算的铁一样,再一次,那种感觉。上次,亲眼目睹一名胖嘟嘟的孩子被炸死后,脑海里再一次出现了那种头晕的感觉。
只是这一次,更强烈。
我急急忙忙从风衣里,计划取出茂克芬。
这时,我已经开始连站都没有站稳,开始跌跌撞撞扶靠着墙壁,指甲刮在墙壁上发出刺耳的难听声。
我只想站稳!
当我的手,终于取出了茂克芬的时候,我想拧开瓶盖。这时,腿,已经软到了极致。
我整个人。倒在了地上。
白色的药片、洒落在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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