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失物招领
“现在我们已经没有时间了,俊文。你要意识到。”
“还要死人么?”他似乎木楞了下。
“我希望不会,但也不是我希望它就不死的。快点我们应该。”
“我们该怎么做?”
“宣传。”
“宣传?”
“对。”
这时候,我从教堂上。取了一沓纸。上面原本是教徒们计划摘抄马太福音。
我取了至少两百张。
“今晚我们必须要赶上这个任务。我们快走现在。”
“好好。你这人。哎,这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那快走。”
我同包俊文一同离开了教堂。在附近的街道上打了一辆黄包车。
我支付了点钱币后,黄包车在沥青路上颠簸颠簸地走着。
“我打算,这么着。我要做个宣传,在天亮之前。”
“什么宣传?”
“有关骨骼的事情。”
“骨骼?”
“对。”
“你想怎么做呢我说?”
“我打算用这些纸,去写一份失物招领。失物招领的内容呢,就是那中田给我的骨骼。”
“失物招领?会有人来么?”
“放心。大把多,不过呢,去撕的人也特别多。”
“那我们该怎么做?”
“我们呢,现在回去抄,我拟好一份草稿。然后呢,我们一直抄抄抄,明天早上十点多左右的时候。就大概有收获。”
“那意思是,整晚都不睡觉吗?”
“对。包括明天早上。不过你困了可以睡。”
“呃,好吧。”
车子颠簸回到了霞飞路一代,我在闪烁着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下找到了一处相对较为便宜的旅馆。
我支付了钱币后,或许遭受了点比较异样的目光。
我还是和包俊文一同入了一个房间。房间不大不小,却五脏俱全。不过唯一的缺陷便是灯光不够明亮。
“快点,开始摘抄。”
我开始拟了一份草稿。
甲午台湾岛黄秀秀事件再现
本人乃灵异道士。善于招魂招怨为其排解怨气。在一特殊环境下,误打误撞所遇到黄秀秀冤魂,于此从而得到黄秀秀指导寻找到黄秀秀的手骨。但本人能力有限,散冤需要灵魂的信任之者指导,若是有兴趣,于富霞飞路胜旅馆302房。”
“我们时间不多了,快点抄。”我说道。
我和包俊文各拿了一个枕头垫坐,在床上一丝不苟摘抄着。
旅馆安静的难以言喻。
我们一直在“唰唰刷”拿着旅馆里的铅笔所抄着。
我打开了收音机,才感觉到稍稍的愉悦。否则,在大半夜所摘抄这东西确确实实并非什么见得光的好事。
其实在这期间,我像是赎罪一样同死神在赶时间。
包俊文在一丝不苟的摘抄着。我打量了下他的手背,已经是被冻的通红的一片片。而且脸上依然挂着一块厚厚的纱布。
“还疼不那?”
“重重的感觉,倒是没去想。”
“你怎么弄的?”
“哎,不好说。”
“说说吧。”
“真想听?”
“嗯。”
“其实呢,我们这边,桂林人呢,通常都跑出来谋生。我的爸妈呢,养不起我了呗。所以我同村子里的人一同出来干活。”
“你读过书吗?”
“这个呢。以前算是把。”
“嗯?”
“我有个表哥,在美国留学的,好厉害的。在广东那工作,他呢,回来给钱给我舅舅舅妈的时候,教我点东西的。像认字啊、加减乘除啊、还有什么化学物理。反正能在工厂用上,可惜出来做了包身工。”
“接着说。”
“包身工呢,除了饿不死以外呢,整天受气,早不想干了,那时候以为死了算了。哎。”
“呵呵,然后遇上了我,对吗?”
“对啊。你这小子,怎么救我的?”
“喝醉了把。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老觉得干了这件事以后。我像是触动了什么开关。”
“得得。你有文化,你有文化,我听不懂。快抄快抄。其实贯中。”
“嗯?”
“和你做这种事情蛮有趣的我觉得,呵呵。可是呢,我也不大喜欢死人。”
“好吧。”
或许我想,我做的这么多。算是一种怜悯把。
接着誊抄着。
我几乎把手弄得像做了一个晚上的俯卧撑,才彻彻底底摘抄好一百多张。这时的我。望了望机械表,我已经疲困交加。
凌晨两点五十。比我想象之中乐观不少。
“走。”
“去哪?”包俊文扭动了下脖子,伸了个懒腰。
“去贴。”
“好吧。”他说。
我披上了我的外套,然后戴上了手套。
我们拿着这一沓厚厚的纸,走在人烟稀少,却霓虹闪烁的街道上。
“我们该怎么做?”
“贴。”
“可是,贯中。咱们没有胶水阿...连浆糊也没有。”
“啊!”我忘了这一着。不过很快,我环顾了四周。终于想到了个主义。
“你怕脏么?”
“你觉得我还怕脏么?”
“那好。”我即刻领着他,走到了一家饭店。我摸索着,背后有条小巷。
里面,有我想要的一切。、 在那,我走了进去。远远便闻见了一股恶臭味。
猪潲水。
在那里面,放着几个平放的木桶。眼下这条巷子比较黑,我打开了手电。倒是扫的比较干净,却也贴上了许许多多的招工广告。
“这可真臭。”
“这是我喜欢的了。”
“操。”
我领着他走到了几个平放的潲水木桶前。
“快点往里面拿,粘的东西。最好像米饭。”
“用什么装啊?”
“我想想。那好,用纸来装。”
我平开了几张纸,在上面盛了不少潲水。然后包起来,米饭比我想象之中要粘的多。这时的我,卷起了衣袖,几乎是闭着眼睛,深手往这一堆恶臭的玩意里包起一块块已经发冻的米饭。
终于,我的手满是恶臭味以后。我得到了我所需要的东西。
“快点,一条巷子一条巷子里贴。”
这时,我把这一摊米饭放在地上。在每张失物招领的纸张背后,贴上了许许多多的米饭,然后把纸张黏贴在饭店、巷子、以及电线杆上。
在这期间,似乎一直有人在背后望着我。我每每回头确是空气。
这让我或多或少有点失望。
夜,寂静的异常。除了灯红酒绿和刺眼的闪烁霓虹灯以外,我丝毫无法在静谧的地方感觉到一丝一毫的人的气息。
我缓缓走过了一条接着一条的巷子,不厌其烦的把一张张告示贴在各处。而且还要避开巡逻的警察。
这确确实实不是什么好事情。黄秀秀的骨骼,我依然存放在口袋里。
或许便是这个骨骼。像磁铁一样吸引着可怖。
这里很寂寥,同样,这里很恐怖。风刮得格外的大。
“哎,这活。确实很难做。”他说道。
“确实很难做。不过倒也没什么。”
我们花了至少有三个小时,才终于把这纸张散布在租界的各个角落。
我所需要做的,便是等待。有惊无险的一夜。至少在风大天凉的夜晚,我没有遭受任何的不测。 如果那臭的让我呕吐的手也算的话。
我回到了那家旅馆中。浇灌了一轮热水以后,我望了望我的机械表。时间已经转到了凌晨六点钟。其实我一直并不喜欢等待。但是这时,包俊文已经在床上倒头大睡。我一边在静候着,一边在孜孜不倦地写着我那本小说。过段太平的日子以后,我想我需要像附近的一地投稿。
这时,事情比我想象之中要复杂的不少。大约在早晨八点钟左右,我写了大约两个章节。
我的宾馆房间门外,开始响起了“砰砰砰”的敲门声。非常的局促,差点没有用脚踹上。
“啊!是亨利么?”
这熟悉的音色是来自博古特。
我打开了那房门。
博古特已经满脸铁青,而且手里攥着一张散发着猪潲水味的纸张。
“这个是你写的吗?”
“对对。是我写的。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我不知道是你写的。但现在事情好严重,我是查宾馆登记的。”
“怎么了吗?”
“没事。放心,不会逮捕你。”
“吓我一跳。”我说。
“只是,你知道这黄秀秀?”
“算,是知道吧?怎么了呢?”
“在...租界云霄路那一代...死了个人,就和...那...黄秀秀有关。”
博古特吞吞吐吐道。
“怎么了吗?”
“我只想知道的是,我看过报纸的亨利。黄秀秀是台湾人。她呢,很早以前就死了。可是现在在云霄路,有个女孩死了,打扮奇怪得很。上面还写着奇奇怪怪的字...”
“什么呢?方便说下吗?”
“是用繁体字写的,写在一张黄符上。用血写的...这是我们欧洲人理解不来的。”
“嗯?”
“我叫黄秀秀。我要你们不得好死,我要全上海都知道我是谁。”
博古特几乎是一边攥着已经被汗水打湿的拳头和我说到,他不时地舔着干裂的嘴唇。偶尔理了理那脖子上的衣领。
这时,或许我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黄秀秀,或许是被中田,又或者是被我。
从台湾带到了上海。 这无疑让我像受了当头一棒。
“我想让这个童话可以演下去,但我,希望这个童话是黑色的。你或许就是猎人,也可能是狼。但,这个童话不能没有你。”
中田的话,一次又一次,重复在我的脑海里。
以及背后,那双,像是盯着我的眼睛。
有关黄秀秀。
<!-- 作者有话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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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死人么?”他似乎木楞了下。
“我希望不会,但也不是我希望它就不死的。快点我们应该。”
“我们该怎么做?”
“宣传。”
“宣传?”
“对。”
这时候,我从教堂上。取了一沓纸。上面原本是教徒们计划摘抄马太福音。
我取了至少两百张。
“今晚我们必须要赶上这个任务。我们快走现在。”
“好好。你这人。哎,这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那快走。”
我同包俊文一同离开了教堂。在附近的街道上打了一辆黄包车。
我支付了点钱币后,黄包车在沥青路上颠簸颠簸地走着。
“我打算,这么着。我要做个宣传,在天亮之前。”
“什么宣传?”
“有关骨骼的事情。”
“骨骼?”
“对。”
“你想怎么做呢我说?”
“我打算用这些纸,去写一份失物招领。失物招领的内容呢,就是那中田给我的骨骼。”
“失物招领?会有人来么?”
“放心。大把多,不过呢,去撕的人也特别多。”
“那我们该怎么做?”
“我们呢,现在回去抄,我拟好一份草稿。然后呢,我们一直抄抄抄,明天早上十点多左右的时候。就大概有收获。”
“那意思是,整晚都不睡觉吗?”
“对。包括明天早上。不过你困了可以睡。”
“呃,好吧。”
车子颠簸回到了霞飞路一代,我在闪烁着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下找到了一处相对较为便宜的旅馆。
我支付了钱币后,或许遭受了点比较异样的目光。
我还是和包俊文一同入了一个房间。房间不大不小,却五脏俱全。不过唯一的缺陷便是灯光不够明亮。
“快点,开始摘抄。”
我开始拟了一份草稿。
甲午台湾岛黄秀秀事件再现
本人乃灵异道士。善于招魂招怨为其排解怨气。在一特殊环境下,误打误撞所遇到黄秀秀冤魂,于此从而得到黄秀秀指导寻找到黄秀秀的手骨。但本人能力有限,散冤需要灵魂的信任之者指导,若是有兴趣,于富霞飞路胜旅馆302房。”
“我们时间不多了,快点抄。”我说道。
我和包俊文各拿了一个枕头垫坐,在床上一丝不苟摘抄着。
旅馆安静的难以言喻。
我们一直在“唰唰刷”拿着旅馆里的铅笔所抄着。
我打开了收音机,才感觉到稍稍的愉悦。否则,在大半夜所摘抄这东西确确实实并非什么见得光的好事。
其实在这期间,我像是赎罪一样同死神在赶时间。
包俊文在一丝不苟的摘抄着。我打量了下他的手背,已经是被冻的通红的一片片。而且脸上依然挂着一块厚厚的纱布。
“还疼不那?”
“重重的感觉,倒是没去想。”
“你怎么弄的?”
“哎,不好说。”
“说说吧。”
“真想听?”
“嗯。”
“其实呢,我们这边,桂林人呢,通常都跑出来谋生。我的爸妈呢,养不起我了呗。所以我同村子里的人一同出来干活。”
“你读过书吗?”
“这个呢。以前算是把。”
“嗯?”
“我有个表哥,在美国留学的,好厉害的。在广东那工作,他呢,回来给钱给我舅舅舅妈的时候,教我点东西的。像认字啊、加减乘除啊、还有什么化学物理。反正能在工厂用上,可惜出来做了包身工。”
“接着说。”
“包身工呢,除了饿不死以外呢,整天受气,早不想干了,那时候以为死了算了。哎。”
“呵呵,然后遇上了我,对吗?”
“对啊。你这小子,怎么救我的?”
“喝醉了把。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老觉得干了这件事以后。我像是触动了什么开关。”
“得得。你有文化,你有文化,我听不懂。快抄快抄。其实贯中。”
“嗯?”
“和你做这种事情蛮有趣的我觉得,呵呵。可是呢,我也不大喜欢死人。”
“好吧。”
或许我想,我做的这么多。算是一种怜悯把。
接着誊抄着。
我几乎把手弄得像做了一个晚上的俯卧撑,才彻彻底底摘抄好一百多张。这时的我。望了望机械表,我已经疲困交加。
凌晨两点五十。比我想象之中乐观不少。
“走。”
“去哪?”包俊文扭动了下脖子,伸了个懒腰。
“去贴。”
“好吧。”他说。
我披上了我的外套,然后戴上了手套。
我们拿着这一沓厚厚的纸,走在人烟稀少,却霓虹闪烁的街道上。
“我们该怎么做?”
“贴。”
“可是,贯中。咱们没有胶水阿...连浆糊也没有。”
“啊!”我忘了这一着。不过很快,我环顾了四周。终于想到了个主义。
“你怕脏么?”
“你觉得我还怕脏么?”
“那好。”我即刻领着他,走到了一家饭店。我摸索着,背后有条小巷。
里面,有我想要的一切。、 在那,我走了进去。远远便闻见了一股恶臭味。
猪潲水。
在那里面,放着几个平放的木桶。眼下这条巷子比较黑,我打开了手电。倒是扫的比较干净,却也贴上了许许多多的招工广告。
“这可真臭。”
“这是我喜欢的了。”
“操。”
我领着他走到了几个平放的潲水木桶前。
“快点往里面拿,粘的东西。最好像米饭。”
“用什么装啊?”
“我想想。那好,用纸来装。”
我平开了几张纸,在上面盛了不少潲水。然后包起来,米饭比我想象之中要粘的多。这时的我,卷起了衣袖,几乎是闭着眼睛,深手往这一堆恶臭的玩意里包起一块块已经发冻的米饭。
终于,我的手满是恶臭味以后。我得到了我所需要的东西。
“快点,一条巷子一条巷子里贴。”
这时,我把这一摊米饭放在地上。在每张失物招领的纸张背后,贴上了许许多多的米饭,然后把纸张黏贴在饭店、巷子、以及电线杆上。
在这期间,似乎一直有人在背后望着我。我每每回头确是空气。
这让我或多或少有点失望。
夜,寂静的异常。除了灯红酒绿和刺眼的闪烁霓虹灯以外,我丝毫无法在静谧的地方感觉到一丝一毫的人的气息。
我缓缓走过了一条接着一条的巷子,不厌其烦的把一张张告示贴在各处。而且还要避开巡逻的警察。
这确确实实不是什么好事情。黄秀秀的骨骼,我依然存放在口袋里。
或许便是这个骨骼。像磁铁一样吸引着可怖。
这里很寂寥,同样,这里很恐怖。风刮得格外的大。
“哎,这活。确实很难做。”他说道。
“确实很难做。不过倒也没什么。”
我们花了至少有三个小时,才终于把这纸张散布在租界的各个角落。
我所需要做的,便是等待。有惊无险的一夜。至少在风大天凉的夜晚,我没有遭受任何的不测。 如果那臭的让我呕吐的手也算的话。
我回到了那家旅馆中。浇灌了一轮热水以后,我望了望我的机械表。时间已经转到了凌晨六点钟。其实我一直并不喜欢等待。但是这时,包俊文已经在床上倒头大睡。我一边在静候着,一边在孜孜不倦地写着我那本小说。过段太平的日子以后,我想我需要像附近的一地投稿。
这时,事情比我想象之中要复杂的不少。大约在早晨八点钟左右,我写了大约两个章节。
我的宾馆房间门外,开始响起了“砰砰砰”的敲门声。非常的局促,差点没有用脚踹上。
“啊!是亨利么?”
这熟悉的音色是来自博古特。
我打开了那房门。
博古特已经满脸铁青,而且手里攥着一张散发着猪潲水味的纸张。
“这个是你写的吗?”
“对对。是我写的。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我不知道是你写的。但现在事情好严重,我是查宾馆登记的。”
“怎么了吗?”
“没事。放心,不会逮捕你。”
“吓我一跳。”我说。
“只是,你知道这黄秀秀?”
“算,是知道吧?怎么了呢?”
“在...租界云霄路那一代...死了个人,就和...那...黄秀秀有关。”
博古特吞吞吐吐道。
“怎么了吗?”
“我只想知道的是,我看过报纸的亨利。黄秀秀是台湾人。她呢,很早以前就死了。可是现在在云霄路,有个女孩死了,打扮奇怪得很。上面还写着奇奇怪怪的字...”
“什么呢?方便说下吗?”
“是用繁体字写的,写在一张黄符上。用血写的...这是我们欧洲人理解不来的。”
“嗯?”
“我叫黄秀秀。我要你们不得好死,我要全上海都知道我是谁。”
博古特几乎是一边攥着已经被汗水打湿的拳头和我说到,他不时地舔着干裂的嘴唇。偶尔理了理那脖子上的衣领。
这时,或许我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黄秀秀,或许是被中田,又或者是被我。
从台湾带到了上海。 这无疑让我像受了当头一棒。
“我想让这个童话可以演下去,但我,希望这个童话是黑色的。你或许就是猎人,也可能是狼。但,这个童话不能没有你。”
中田的话,一次又一次,重复在我的脑海里。
以及背后,那双,像是盯着我的眼睛。
有关黄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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