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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黄沙莽莽 男人啸哀

    了,因为我烧不起油。我存了三个月的钱买了台自行车,每天的出行基本就靠它了。有时候我无聊去原来那家广场骑车,看到有些吃东西的电子里香气四溢,嘴馋了,就会用存下的钱去吃一顿。

    有时候我孤单地想起了小罗,就会去附近便宜的酒吧喝两杯,或者买些酒回家来喝。我每次喝完酒的样子的惨不忍睹,口水一直流淌到了地板上汇成小溪。我的诺基亚手机已经被玩爆了。这台手机里面我会玩的游戏只有贪吃蛇一个,我闭着眼睛都能玩到满分。但小罗的号码我从来没有勇气去打。我现在和外界断了一切联系,只有小罗的号码。有时候我真的很想知道她在干什么,她是还在读高中,还是已经上大学了。我叫她小罗只是一个对着第三者的称呼,其实小罗比我还要大半岁。但长期的不相见和距离的感觉让我不得不想方设法去回忆以前在一起的时光。很多伤情的歌曲里都说回忆起往事是心酸的。但我不这样想。我觉得只要有往事,就不会心酸。最怕的是爱上一个人却跟她没有一点儿回忆。这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情愫,也许是真的因为我的心里爱和愧疚并存,也许只是想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有一次我突发奇想,花了很多钱去对面的大别墅一楼喝了杯度数很高的白酒。这次突发奇想的代价就是啃了三天的馒头。我以前经济宽裕的时候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豪华,但是我现在变成了一个囊中羞涩的人,我却见到了。大别墅里富丽堂皇,已经是我的辞藻没办法形容的了。我当时很想到三楼去看看现实中的妓院是什么样子的,但我每次上到了二楼就停住了。首先是人家看得出我的年龄,我的经济实力,第二个就是我这么当着一群小姐的面走进去有点儿不要脸。我自己是这么想的。我在一楼的大理石吧台喝酒的时候,也会看到一些露点的女人走过来,风姿绰约地挑逗顾客。这些挑逗的对象往往是一些西装革履,又胖又秃的中年男人。

    我看到这样的场景会很不舒服,但不会像某些人一样摔杯子就走。我点的酒虽然度数很高,但调酒师很聪明,在里面调和了一些菠萝汁,这样喝起来就没什么感觉了。

    我正在喝的时候,一个女人向我走来。我在想,姑娘出来当鸡了要有点眼光,我这样的人就算想来也是出不起嫖资的。这个新来的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二话不说就把手放在了下面上面。但我没有紧张,我知道我在这样的氛围下是起不来的。她以为我是个性无能,就把手拿开了,并且在那儿不停地搔首弄姿,喋喋不休地啰嗦了半天。如果这个姑娘能再稍微漂亮一点点,说不定我就不会打断她了。她跟我说:“哥哥,来嘛。让你爽到天上。”

    我说:“你说完了没有,说完了就走。我阳痿。”

    这个姑娘瞪了下眼睛,然后继续按照套路说。我把钱包拿出来,掏出一张五块和两张一块,说:“我就这点儿钱。”

    此人一看,立即变了副嘴脸,唾骂道:“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还来这里,赶快回家抱你妈吧。”说罢极尽难听的话。我头也不回地继续喝完酒,然后走出了这里,从此之后再也没来过。

    出门的那一下我就好像被抛到了冰天雪地里,凛冽的寒风一下子就把我的头发拽起来了。我裹紧大衣,健步向前。我居然没有头晕,这让我意识到了我的酒量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变得极大了。回到家中我百无聊赖地坐在沙发上。我看到茶几上摆着的那张我父亲和她初恋女友的照片,这是父亲给我的唯一遗产。

    这张照片让我想起了这个亡故的男人。我想到了在黄沙飞舞的沙漠里,他驾驶着吉普车,在莽莽黄沙中自由向前,然后撞上胡杨树。然后车毁人亡。这让我想到了“刺激”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有时候刺激底下其实涵盖了一种悲凉,因为你总是有所缺少或者有所遗憾,才需要刺激来填补你的这些东西。我现在常想,父亲撞到树上,不一定是交通意外。也许他自己早就知道这件事了。父亲所需要的刺激,是一个人给自己最后的生命里留下的礼物。我相信一个将死的人,是可以在精神上得到任何他想要的东西的。这么多年来,父亲从出生到选择远离他生活的地方,他所承受的东西实在是太多。承受并不是一件坏事,但我所亲眼看到的是,承受了一些事情可以让人坚强,但承受了太多就会扭曲人的思想和情感,还有太多太多难以名状的东西。父亲出身名门,三代单传,当其他的孩子都在嬉戏的时候,他受到了家里极为严苛的管教。当他十五岁时出版了第一本书,成为了名震一时的作家之后,这种光环让他下不来,甚至改变了他的生活。父亲很早就爱上了那个比他大两岁的女孩子,但一直觉得自己没做出什么事,没有理由追她。当十六岁的父亲有了名气之后,他和这个女孩子在了一起。但我不知道他们在一起了多久,他们又接过吻吗?这个女孩儿会接受父亲这种桀骜不驯的性格吗?再后来,我们家的家业破产了,承受了这一变故的爷爷受到了现实的冲击,他把再次光宗耀祖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了父亲身上。他不准父亲再去写作,而是希望他成为一个优秀的大学生。你能想象么,也许写作对于父亲也并不是那么重要,但当时,父亲就是靠这个来得到了青少年都喜爱的虚荣,得到了他深爱三年的女生。这简直是父亲当时的全部和未来几十年的全部。就这样,父亲承受了难以想象的割爱的痛苦。就好比一个人明明通过一件事可以得到他想要的东西,这件事也不会耗费很大的成本,但有个人偏偏就是不让你做这件事。父亲的创作灵感在这三年的纠结彷徨中消磨尽了,此后再没有写过一本成功的书。而此后,我已经讲过了,就是他失败的婚姻和失落的几十年。

    在这个寒夜里,我所回想到我的父亲,并不是出于一种怀念。因为父亲在我懂事之后就离我而去,既然没有感情,那么何来怀念?只是我在父亲的人生中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父亲已经用他四十年的生和最后一瞬间的死告诉我我必须远离这种生活。但我始终有一种内在的担忧,我的行为是可以控制的,但我的感情是无法控制的。我曾经是个普普通通的学生,进过监狱,现在出狱后做了社会底层一个最最普通的职业,司机。所幸我现在只有十七岁,单身一人,没有父母,所以没有所谓生存的压力在我身上。我不知道我未来会不会一直做司机,或者说遇到一次机会,遇到一次打击,让我的生活往更好或者更坏的方向发展。而我脱去了少年这个保护自己的铠甲,到了中年,甚至老年,我会不会也是失落彷徨而无所适从呢?

    所幸的是,现在的生活给予我的已经让我觉得很满足了。

    有一次房东跟对面别墅的老板发生了一点儿口角,老板的儿子二话没说冲过来,就把房东打在了地上。断了一根肋骨和左边的小臂。老板当场就把一大叠钱放在了地上,说:“我跟你说你跟我打官司也拿不到这么多钱的。从此之后这件事就当是没发生过,您老人家拿这些钱去补补身子吧。”

    于是我开着房东收集的一台六十年前的救护车,把他送去了医院。这种车没有同步器,所以换挡时多出了个空挡加油的动作,我开到中途熄火了一次,房东从担架上滚下来,痛的嗷嗷叫。

    我跟队长说这几天有个远房亲戚伤了,你给我安排短途的吧。我晚上要去照顾他。队长摆出一副脸色,然后给我安排了省内的运输。每天晚上我都会去医院看一下房东。他老婆身体还好,其实也不需要我照顾。但我始终对他给我留了两年的房子这件事念念不忘,所以我觉得在这种时候总要做点儿什么。

    我跟他聊天的时候,他愤愤不平地说:“这群衣冠禽兽,把老子当什么了,谁他妈稀罕这点儿破钱。等老子好了,一定要卸他条腿不可。”

    我递给他一个橙子,说:“成。你就好好养着吧。卸腿的事儿就交给我了。”

    当我已经榨干了这台小货车的每一点儿潜能的时候,吴老板终于同意把大挂车给我开了。但前提是要先跑省内。

    那天停车场没车的时候,吴老板亲自把一台大挂车开了过来。我坐上大挂车,开动他,看着后面的尾巴在自如地甩来甩去的时候,一种激动的感觉恍惚间冲上来。每当我挑战一项新的驾驶技术的时候,我总会有种极强的探索欲望。吴老板在确定了对面没有交警之后,让我把大挂车开出了停车场。我开着大挂车在这块地方绕了一阵子,然后开回去,把车倒进了狭长的停车位。从此之后,这串硕大的钥匙就归我了。

    我现在不走重庆那条线路了,而是走了更长更难走的另一条线路,从我们这座城市到宁夏自治区。这一趟下来大概要是三个小时。这次运送的是我们这里产的米酒。因为这些米酒全部是玻璃罐的,所以运送的过程要更加小心,以防他们碎掉。因为大挂车的驾驶难度更大,所以吴老板把我的工资加到了三千。我现在觉得我的工作更加有流水线的感觉了。以前小货车装卸货物都很快,几个壮男三下五除二就搞好了。我把汽车开到仓库旁边,看着他们装好,然后把车开走。现在大挂车装一趟货要半个钟,所以我要先开车去指定的地方,然后走人,过了半个钟再过去开走。在宁夏那边卸货也是一样的。

    因为从我们这座城市到宁夏的线路还不完善,所以容不得我在高速和普通道路上做选择,哪儿有路我就往哪儿开。我记得我第一次开车出去的时候是在凌晨三点半。预计是第二天的晚饭时间到。那天我刚把车头开出停车场,车尾还有一半儿卡在里边儿的时候,吴老板突然开着小轿车过来拦住了我。他给了我一个厚厚的红包。

    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吴老板笑了一下,说:“这是护身符。”

    我借着车里微弱的灯光,往红包缝里面瞅了瞅。我看完之后,瞪着一双疑惑的眼睛看着吴老板。吴老板说:“这毕竟是长途车,这条线路我二十年前当司机的时候也走过,不会那么顺利。如果你弄到别人的车了,就赶快给钱私了。你小子别给我耍滑头,到时候人家要多少你就给多少。如果给我闹到交警那儿去了,倒霉的是我。”

    吴老板说最后几句话的时候语气戏谑,但神情严肃。我知道他是认真的。关键是,他说的那几句也是大实话。我说:“放心吧吴老板。老冬瓜让您收留我,我就已经有了这种责任。我柳笑悲这辈子从来就痛恨给别人麻烦。”

    当我把车开除了省,天色就已经渐渐亮了起来。这条路确实很不好走。我知道我在若干时间以后也许会开始在这台车上玩技术,但现在我还在摸索阶段,没有这个勇气。为了防止自己犯困,这次我还特地从家里带来了一直陪伴我疲劳驾驶的《最炫民族风》。音乐有时候就是这样,像麻药一般,可以让你迅速地走入另一种情绪。一段时间前我在驾驶小货车的时候看过日出,所以现在对日出已经没有了当时那种激动难耐的感觉,只是像看一道普通风景一样看着他。

    在日出的那阵子有些压抑,但音乐一放出来,这种感觉就烟消云散了。

    我又要重新开始一段不一样的生活。尽管只是小小的不一样。

    我又要开着属于我的车,去一个全新的地方,让我的车轮在不一样的土地上撒野。尽管这车只是暂时属于我。

    今儿在高速上走的时候,车友确实都不太让人舒服。有几个开车的很明显是新手,而且胆子不小,变道的时候不打灯。这个对于其他的新手来说很危险,因为他们很可能一头冲上去了。但我已经有了应对这种问题的能力。只是大挂车陡然减速的时候让我很难受,而且我总在担心后面的米酒会不会碎掉。在快开到目的地的时候我闻到了一股米酒的香味儿。我当时就明白了精神崩溃是什么感觉。我当时全部的想法就是,完了,全完了,一切都完了。

    我急刹车停在路边。打开车厢,发现里面都还完好无损。后来才发现,是几个贪吃的搬运工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开了瓶米酒喝了。喝完之后没盖紧盖子就放在驾驶室的手箱里。在经过一段颠簸的路面后盖子掉下来了,酒味儿就四处飘散了。

    还有几个开名车的,在高速上炫车技,以为有美女会看似的。他们完全不顾其他车辆的存在,到处乱窜。这种车的杀伤力比新手还大,他们从我前面晃过去的时候经常让我心惊胆战。一般来说我是不会计较这个的,如果要跟他们死掐是浪费我自己的经历。但今天我心血来潮,我想给这些人一点儿颜色看看。我在一个宝马想变道的时候横半个车头在前边,堵得他进退两难,然后我退档加大油门,车速飙升,他就自然而然地到了我后面。这时候大挂车的功能就体现出来了。我看准了前面没车的时候,稍微拉手刹,猛打方向盘,整个后箱就好像被悬空甩过去一样。然后我迅速回方向,进入内道。我在完成这个过程的时候都确保宝马是在我的后面,不会伤害到他。但我这么给它演示一下,让他知道大挂车没准儿就会做出这样危险的动作,也许他就不会那么嚣张了。

    我打灯,下了高速。

    车子开到了宁夏的时候,之前的睡意一下子就没了。这是我第一次来这个地方,我减慢车速,开始观察这个陌生的环境。很多时候,也许是一种浪漫主义吧,我总是把国内一些比较有特色的地域想象的充满了那种特色。比如我以为在江南所有的人都是住水边的瓦房,上学上班什么的都是坐船,后来我才知道江南是可以看到水边的瓦房,但是要给钱。我以为桂林都是清一色的竹楼,每天一起床一开窗就是水啊山啊的。我以为内蒙古所有的地方都是大草原,所有的蒙古人都是住在蒙古包里,我以为新疆到处都是农田,随手可以摘哈密瓜吃,我以为西藏到处都是布达拉宫一样的房子,进了西藏就好像进了魔幻城堡一样。但现实残酷地告诉我,现在中国所有的地方都跟广州上海一模一样,都是一模一样的马路,同种造型的楼房。汽车,小店,电话亭哪儿都有了。

    我记得我曾经把这话说给了一个哥们儿听。就是他爹是单身公寓经理的那个哥们儿。我还在做高中生的时候就跟此人很少交流。这个哥们儿听了我以上的想法说,你丫太孩子气了。这些场景是三岁小孩儿才有的幻想。现在是一个经济社会,全中国,全世界都是,同化就是一个趋势,你明白么?

    我当时说,有点儿明白了。但不幸的是,我每次要离开我们这个城市去某个地方,心里依旧会抱有这样的幻想。这种经历让我这个人很讨厌旅游。因为我觉得旅游只会打碎我们心里建筑的一切美好。喜欢旅游的人都是心里已经不美好的人。

    但纵使这样,我还是不排斥远行。进入宁夏后,我进入了一条泥土纷飞的道路。旁边都是一些货车和越野车。这条道路很明显是很少有大挂车进入的,所以这些司机看到有个巨无霸在这里抢道都相当的不爽。纷纷耍车技想让我难堪。

    但我知道,他们根本就没有这个实力超我的车。过了这条路之后,我真正进入了宁夏的沙漠地带。手机给我指示了这条路,但这条路上八百年没有车走了。我看到一条窄窄的路上面铺满了泥沙,在一片荒凉的淡黄色中已经模糊不清。但在这种环境下,我可以放肆地开。我升了一个档,油门到底,在后视镜里看着车轮卷起的泥沙已经覆盖了后面的挂车。正午的阳光照在了这片沙漠上,每一刻沙子似乎都要沸腾了。我看到沙漠远处还有一些小动物在跳来跳去。这里的沙漠不像塔克拉玛干沙漠一样遍地是金黄,而是有些浅色的斑驳,这样反而显得惨烈。我把所有的踏板都松开,就让车子这么匀速地往前走。在速度很长时间一样的情况下,人很容易响起一些东西。看着沙漠边四处东倒西歪的胡杨树,我脑子里一阵酸痛,似乎父亲车祸身亡的场景就在眼前。我凭什么告诉自己我一定不会和父亲一样。就在现在这一刻,我们父子都同样是在人迹罕至的沙漠里开车。

    但不得不说,如果排除了父亲的死亡,他当时的场景比我要浪漫一些。他是为了给自己留下最后的礼物,向死而生。而我只是世界上最普通的一个货车司机。我走在沙漠上只为了完成我的工作。

    往后的路开始变得有些曲折了,我一只手抓着方向盘,看着眼前的弯道控制好方向。不知为什么,那时我似乎穿行在一片胡杨树的森林里,没一株干瘪丑陋的胡杨树似乎都是一具骷髅,从不同的方向朝我涌来。我挂到空挡,熄火,任车子自由地滑行。当车子停下的时候,我下了车。那时我光着脚,双脚一接触到滚烫的沙砾的时候就感觉整个人被一股热电流击中。我抬起脚,发现一颗类似珊瑚的颗粒物直直地插入了我的脚板心。我疼痛难忍,把他拔出来后血就这么毫不保留地溢出来。我依旧蹲在地上,捡起一颗颗细细的沙砾,仔细观察着他们。我在烈日下眯着眼睛站起来,触摸着这一株株胡杨树。它的树皮已经完全干燥了,就像一百岁的老人一样,完全没有脂肪和柔韧可言。

    这趟货物是送到越过沙漠后,一个很偏僻的小镇里面的一栋小房子。这个小房子看起来不像店面,我不知道房主源源不断地订购一车一车的米酒是要干什么。

    到了之后,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四处走走的冲动。房主交代工人去卸货。他在这个寂寥无人的小镇里待了那么久,估计也挺寂寞的。他见到我走到车后面后,热情地过来,递给我一根烟,问道:“这一趟挺难走的吧?”

    我说:“我不抽烟的。”

    房主说:“嗯。小师傅你看起来还像个孩子啊,怎么就来跑长途了?”

    我笑而不语。房主自己点着了那根烟,摘下它那顶毡帽,说:”我们这儿真的没什么好玩儿的。就是一个小镇,从我们这儿往南走稍微热闹一点儿,算是个县吧。往北走就是一模一样的道路,都是农田山丘,然后就到了你开车过来的那个沙漠。”

    我说:“嗯。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但我觉得还是走走比较好。”说罢,我就迈开步子。房主拉住我,说:“我想你需要一台摩托车。”

    说罢,他让我稍等,然后推出了一台摩托车。这就是我们城市里到处可以看到的最普通的那种摩托车。他把毡帽递给我说:“去逛逛吧。”

    我坐上摩托车,有些惊喜地抬了一下眉毛,问道:“你真的就放心把它借给我?”

    房主说:“这台不值钱的玩意儿,摔坏了就算了。只要你自己安全就行了。”

    我呆上毡帽,开着摩托车绕了这个房子一圈儿,然后走上了道路。第一次在宁夏这个地方逛,确实没什么东西给我留下印象。除了在路边摊儿吃的一碗三块钱的凉皮儿,里面的葱花特别香。这儿跟我们的城市总归是不同的,但是看不出不同的哪里。

    我坐在摩托车上的时候,毡帽压住了前额的头发,但旁边的头发迎风飞舞,似乎是在击打着旁边的帽檐。

    夜色已经降临的时候,我把卸好货的大挂车加满油,开出了这个小镇。我开了大概半个小时以后,就把车停在了路边,锁好门打开窗子,躺下来睡了一觉。我透过头顶上小小的窗子,看到了一片宽阔的世界。天和地都是那么宽阔,几颗星星在天空中若隐若现。我爬起来,把挂车侧面的门打开,坐在那儿看着天空发呆,身后是漆黑而空空荡荡的车厢。

    幸运的是,这趟超过二十四小时的路途上都没有遇上交警,而且我把护身符原封不动地交换给了吴老板。跑完长途后,我有了两天的假。第一天我百无聊赖,几乎什么事儿都做不下去。我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坐在桌子边,画了两张摩托车的设计图,但总是不满意,所以我把它们都撕了。这样过于清闲寂寞的生活很容易让我想起我在监狱里度过的时光。这种感觉让人浑身不舒服。第二天我受不了了,主动跑去车队要求加班。

    这么开了大挂车大概几个月后,我从车队里的菜鸟变成了老手。在咱们车队里,一般来说,能把大挂车开好的就会被公认为高手。我托关系进了队里,未成年驾驶这件事本来吴老板和我说好是要保密的。但口头上的保密是最保不住秘的。几天之后,队里有几个开大挂车的司机就知道这件事了,然后一传十十传百队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了。不止是司机,就连搬运工都在议论这件事。他们都说,我们当时都是跟吴老板恳求了很久才进来当司机的,这小子他妈还未成年,怎么说进来就进来了,吴老板还对他特殊照顾?听说他还在号子里待过喔。

    相信吧,这世界上不管是任何阶层的特权,都会被人议论。当司机是一样,高考是一样,考公务员是一样,竞选总统也是一样。我将近十八年的生活,都是在别人的议论纷纷里一路走过来的。嘲讽的,打击的,泛酸劲儿的,不平的,什么样的议论我没见过。于是我对议论这件事已经有了百分百的抵御能力。很多时候这句话都会被人当做是自我安慰或者安慰别人的,或出现在无数人陈词滥调的说教里,但我敢肯定这是句真话。不管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你经历过的挫折,痛苦,无奈,彷徨终有一天会成为你无与伦比的力量。在这种力量上你独占鳌头,拥有一切。

    任何的议论都是有个保质期的。在一个星期,一个月或者半年后,这些议论都烟消云散了。喜欢议论你的人并不一定是坏人。在我工作的第一年,我做了我人生很重要的一个尝试,我开始试着跟对方交流。在跟这些司机们交流的过程中我不一定受益,但是我起码可以看到不同的人生,就好像在读一本现实主义的小说一样。要知道,我在这一年前,在不是特别需要的情况下是从来不对任何人开口的,哪怕是一点儿小事。现在,我开始意识到人长一张嘴除了吃饭,吐痰和接吻,还是有其他的用途的。并且当你做出一些改变的时候,并没有你想象的那样地动山摇。我依旧是花大笔的钱买书,在睡觉前看了才能睡着,我依旧是洗澡的时候一丝不苟,直至水涨到脚踝,我依旧是洗完澡之后要裸体跑出来看风景,直至身上的水干掉。

    我依旧是我自己。这是我在那四年里最骄傲的事。

    就在我十七岁那年,房东的女儿嫁人了。他要筹办婚事,所以把收藏古董车的爱好先放了放。房东把车库的钥匙给了我,所以我时不时还是会去帮他整整车。换个火花塞刮刮气门什么的。因为他毕竟没有要我的房租,所以我总觉得要帮他做点儿什么才心安理得。房东做点儿小生意,租个房子什么的,在当地还算是一个小款爷。他女儿结婚的前一天,他笑嘻嘻地叼着烟跟我说:“去吧。反正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去蹭饭吃嘛。”

    于是我翻出了老冬瓜送的,那套好久没有穿的西服。到了房东女儿婚宴的时候,我随便找了张人少的桌子,一坐下来就动筷海吃。我吃饱喝足以后,婚礼的正式环节才刚刚开始。我仔细地看了房东的女儿,今天她化妆后确实美若天仙,比那天她来找我的时候好看多了。我看到新郎新娘交换完戒指后,新郎搂着新娘的腰和她接吻。那一瞬间全场都安静了。

    在那一刻,我突然想到了小罗。我是吻过她的。但是我很难想象,若干年后,和她一起穿着纯白色的衣服,在红毯上搂着她的腰,注视着她清丽脱俗的容貌,吻着她的嘴唇并向她许诺一生的这个男人会是谁?这个男人会是谁,他会是一个怎样的男人。这个念头在我的脑子里陡然闪过,迅速而不留痕迹。然后我的思维穿越到了若干年后,小罗穿着婚纱的样子会有多美啊?我能看到那一天吗?

    新郎新娘接吻完后全场在寂静中沸腾了。我在沸腾中泪如泉涌。那一次是真正的泪如泉涌,我都可以听见我的泪水滴在西装坚硬的料子上发出的滴答声。我冲出酒店,跪在酒店外的地上放声大哭。这种感觉对于一个爱未泯灭的人来说实在是太煎熬痛心。我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了十多年,第一次尝到痛彻心扉是什么样的感觉。

    后来我才知道,这不是爱,这只是我对于时光未知的一种恐惧。恐惧在时光的流逝中,我将要丢失我的一切。青春的幻想,最爱的和最恨的一切。

    哭完后我已经筋疲力尽,嘴角的肌肉还在抽搐,就像得了麻痹症的老人一样。我的西服已经不成形,西裤已经磨出了一道道口子,膝盖的皮肤裸露了出来。我在确定了里面的宾客都已经散场了之后走进去,端起一瓶红酒就喝。我还恬不知耻地揣了很多瓶就放到口袋里。带回去喝。

    这个夜里,我喝了又吐吐了又喝,几乎把肝折磨残废了。我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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