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小说 > 握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平凡人

正文 第五章5,6,7节

    五

    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应。盱江县委、盱江县人民政府在事发的当年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广大干部、职工,其作出的调查报告,客观上反映出谢军梨的行为没有违法,而且还是恪守合同的护法者,却被未到实地勘察和调查全场职工的盱江县人民法院和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作出了相反的判决,认定谢军梨有粗放管理,未履行承包土地经营余款,违反了《经济合同法》,应当终止合同的履行。

    谢军梨夫妻想不通,中国的法律到底保护谁?保护弱者,还是保护通天者。明明是盱江县果园场违约,朱英侵权,反而变成自己是个侵权者,谢军梨不服,广大的盱江县果园场的职工不服,为了坚持真理、维护权益,广大职工自觉捐钱为谢军梨申诉。

    谢军梨夫妻申诉来到省城,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的领导接待了谢军梨夫妻,审查了谢军梨所有的证据,认为一、二审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立即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系:“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直接提审这个案件或者指令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不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将处理结果告诉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省人大常务委员会还给省司法厅去函,要求省司法厅根据谢军梨的实际情况,为其安排法律援助,省司法厅办公室接到省人大常务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函后,经了解,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案件研究,决定指定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并给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指定再审决定书。于是与虔州市律师事务所联系,指派江峰律师作为谢军梨案的法律援助委托代理人。

    江峰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办公室里接待了谢军梨夫妻,审查了谢军梨夫妻所提供了一、二审判决书和有关证据,发现此案有点问题,但江峰律师没有告诉谢军梨,因为他还没有阅一、二审卷,他不敢先入为主而过河拆桥作出主观上的论断告诉当事人。他必须查实之后才能提出。所以在与谢军梨办理了委托手续之后,江峰律师叫谢军梨留下各一份一、二审判决书和有关证据。

    经地半年左右,一、二审案卷再全部调齐到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审。审判监督庭的主审法官打电话通知江峰律师前来阅卷。江峰律师通过阅卷,再一次证明江峰律师的观点,该案属于错列遗漏诉讼当事人——盱江县果园场。

    江峰律师阅卷之后,找主审法官交换意见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朱英所诉谢军梨夫妻损害赔偿,如果不查清和认定二份合同,哪份合同有效,就没有任何证据予以确认是谢军梨侵权?还是朱英侵权?未将盱江县果园场列为本案当事人,属于错漏列诉讼当事人。

    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的主审法官认真听取了江峰律师对本案的意见,他们经过认真阅卷,合议庭合议之后,采纳了江峰律师的意见,于1998年7月20日作出(98)虔中法民再终字第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错漏列当事人,影响了案件的正确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3条第(1)款第(3)、(4)项的规定,裁定撤销本院(97)虔林民终字第03号民事判决盱江县人民法院(97)盱林民褪了第106号民事判决发回盱江县人民法院重审。

    谢军梨夫妻接到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心情终于得到一点安慰。

    六

    盱江县人民法院接到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已经有十个月没有动静。

    江峰律师决定到盱江县进行一次实地调查,和到盱江县人民法院催问该案的处理结果。

    盱江县秋雨连绵,道路泥泞,使人更觉得田野空朦萧杀。

    从盱江县城通往武胰山脉的山路上,远远地站着一个人,他撑着伞,冒着大雨艰难地跋涉着,他就是江峰律师。他今天要赶到交通尚不方便的盱江县郊区乡政府,找原盱江县果业局生产科长,现调到效区乡政府任副乡长的贾贵生调查。贾贵生是本案的知情人,不与叶大良站在一起,正因为这一点,被叶大良排挤掉,被县组织部门任命到这避远的山区任副乡长。贾贵生看透当今世道,抱着不管、不参与原则,前两次谢军梨的委托代理人找他,均被人冷板凳、冷眼拒绝对此事的看法和出具任何证据。

    江峰律师冒雨赶到目的地之后,全身湿透了,贾贵生看到江峰律师这副落水鸡的样子,眼泪扑扑的下来,世上还有好人!贾贵生被江峰律师的行为所感动,在乡长办公室里,贾贵生将保存多年的证据提供给了江峰律师,并详细给江峰律师介绍了当时的情况,以及他所掌握叶大良的有关涉及犯罪材料,并将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官在盱江县城出丑行为告诉了江峰律师。

    江峰律师从盱江县郊区乡政府回来,发烧感冒了几天,住在宾馆里吃药、打针,稍一好转,第二天就进行了在盱江县城的调查。

    江峰律师一一找盱江县委牵头的调查组成员进行了调查……

    江峰律师找盱江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刘书记进行了调查……

    江峰律师在盱江县的调查行动惊动了朱建军,朱建军在盱江县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他知道这个案件如果翻过来,就得害了一大批人,在江峰律师在盱江县第二天,晚上朱建军就与叶大良、吕庭长在望江亭酒家商量对策。朱建军虽在本地是个呼风唤雨的人,他根本不知道江峰律师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提出叫几个黑道上的人废了江峰律师。吕庭长马上制止了他这种要砍头的行动。吕庭长告诉朱建军、叶大良。。江峰律师不但在虔州市很有名气,在全国都有名气,又是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如果在这里动他一下,警察都不会放过我们,只有用软办法对付江峰律师。吕庭长的一席话,把朱建军、叶大良吓得出了一身冷汗。

    他们三人始终没有搞明白,谢军梨凭什么请动了江峰这样的大人物!

    江身律师从盱江县委纪律检察委员会刘书记调查刚刚进入宾馆房间,宾馆客房部小姐就对江峰律师说:“江律师,县司法局张副局长今天上午来了三趟找你,叫你回来后,给他挂个电话,这是他写给你的条子。”

    江峰律师给张副局长挂了个电话,得知张副局长要请江峰律师吃饭,江峰律师拒谢了张副局长一片热心。

    下午江峰律师又去调查,回来时已到盏灯时分,朱建军亲自同县司法局张副局长到宾馆看望江峰律师,硬要江峰律师到外面吃一餐饭,江峰律师再一次拒绝掉,朱建军乘江峰律师和张副局长不注意时,将一只信封塞进江峰律师的床上被子里,睡觉前,江峰律师发现多了一只信封,信封里面有一万元现金,江峰律师觉得奇怪,他没有怀疑到朱建军身上,于是马上叫服务小姐来问,谁进了他房间,得到的回答是没有人进来过。江峰律师连夜打电话给张副局长,张副局长也说不知道有这事,张副局长马上来到宾馆江峰律师房间,经江峰律师详细一问,才知道朱建军是朱英的哥哥。张副局长事前根本不知道江峰律师要来盱江县处理的案件与朱建军有直接的关系,张副局长这才知道自己差点被人当枪使了。张副局长感到很内疚,江峰律师倒安慰起张副局长,并把张副局长将这一万元钱送回朱建军。

    第二天,江峰律师到盱江县果业局调查,叶大良故意以种种理由,拒绝接受调查,而盱江县果业局其他同志一问三不知,使江峰律师无功而归。

    江峰律师在盱江县一呆就是半个月,对案件有基本认识,在离开盱江县前,特意到盱江县人民法院询问了该案何时审理,得到的答复是快了。

    七

    前面的问题尚未处理好,后院又起火了。易敏敏失宠,从盱江县果园场一调就到离县城20公里远的苗莆基地任副主任。易敏敏一想一气,给检察机关和江峰律师各写了一封相同的举报信。举报叶大良有经济问题,并将此案的来龙去脉,倒豆子似的,全租盘倒了出来。

    江峰律师接到易敏敏的信件,阅后其信中内容对照一下法律,深知叶大良与朱建军的行为涉及党纪政纪问题。和自己调查出来的问题基本相同,连夜提笔向虔州市委纪律检察委员会、市监察局领导写了一封信,要求对叶大良、朱建军的问题予以查处。

    虔州市委纪律检察委员会、市监察局领导很重视江峰律师的意见,组成了一个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很快调查组就发现了很多问题,而且还涉及到法院个别工作人员,性质发展到犯罪嫌疑,将此案移送到市检察院法纪检察处立案侦查。

    又过了将近一年,盱江县人民法院终于根据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民事裁定指令,组成新的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盱江县果园场委托了办公室主任出庭,朱英将在法庭调查质证中,将所有的事全部推的一干二净,原审自己陈述1997年1月25日签订的合同,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改称为是盱江县果园场在没有人承包茶园土地经营的情况下,是盱江县果园场多次做工作要她承包,自己也是无奈,现在造成我们损失,不管何方,都得赔我的,盱江县果园场委托代理人,以自己刚刚到位,一问三不知。

    盱江县人民法院形式上已开庭审结了此案,在其判决书中认为:“谢军梨与盱江县果园场于1995年1月25日签订的茶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合法的,但是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谢军梨未按时上交承包费,违背了承包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同时存放着粗放管理行为,违背了承包合同第十条第(3)款之约定,使原承包合同名存实亡。盱江县果园场1995年12月31日决定对茶园土地承包予以收回。谢军梨夫妻均未口头或者书面提出任何异议,且还在1996年度在盱江县果园场预借了96年度工资360元,应视为谢军梨对盱江县果园场的终止行为予以认可。因此,原茶园土地经营承包合同自然终止……,谢军梨在与盱江县果园场签订茶园土地经营承包合同之后,已对该所承包的26。3亩茶园进行了投资投劳、施肥管理等。盱江县果园场应当适当赔偿谢军梨经济损失,每亩按一般管理水平180元计算,下达了(99)盱民再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盱江县果园场补偿谢军梨4734元投资损失,谢军梨赔偿朱英损失844。50元。

    盱江县人民法院的再审民事判决,比起前一个判决,在适用法律上迈前走了一大步,但在事实问题上,还是不能离开这个圈圈,反而将一、二审所查清的事实又推翻掉,错误地将茶园土地经营承包合同约定的每年6月15日交清承包费改为在每年1月15日。盱江县人民法院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放不下自己已经办错了案件,有理由认定谢军梨没有按时上交承包费而埋下伏点,而确认谢军梨违反茶园土地经营承包合同于法有据。

    江峰律师经过调查和庭审,对该案有了一定的认识,加深了对该案的看法,深信谢军梨是个受害者,盱江县人民法院的再审民事判决确实事实不清,在征得谢军梨夫妻的同意,代为他们向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正当江峰律师给谢军梨提起上诉的时候,检察机关侦查查证取得了重大进展,谢建军和叶大良不但是违纪行为,在经济上存在很大问题,虔州市检察院反贪贿赂工作局介入到该案进行侦查。

    盱江县人大常委会和盱江县人民法院纪检室、监察室对吕庭长的行为根据检察机关的调查和检察建议,进行深入的核实后,做出决定:限期调出法院。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室、监察室根据检察机关的调查报告和检察建议,认为二审法官们在盱江县的行为有不轨行为,作出记大过处分,在全市各级法院内部予以通报。

    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二审经过审理认为:“谢军梨与盱江县果园场于1995年1月25日签订的茶园土地经营承包合同后,按合同规定向发包方盱江县果园场交纳了承包抵押保证金7890元,并自行投资经营管理茶园。1995年上交了承包金产品数量,茗茶308。7市斤,手工茶30市斤。1996年上交了承包金产品数量,茗茶111。4市斤,机制和手工茶860市斤。谢军梨连续二年均已上交了承包费任务。一分场收到谢军梨交来的茶叶后,未移交到总场,这是盱江县果园场内部管理之事,并非是承包人谢军梨的责任,谢军梨与盱江县果园场签订的茶园土地经营承包合同经过公证,合法有效。谢军梨按合同规定履行期间盱江县果园场以其拖欠承包费为借口,单方面决定终止承包合同,是一种违约行为,理应承担违约责任。盱江县果园场与朱英于1997年1月25日签订的茶园承包合同是在原合同尚未解除之下签订的,并使双方发生争议,朱英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谢军梨提出要求继续履行1995年1月25日的茶园土地经营承包合同,鉴于茶园经过几年无人管理,造成一片荒芜,无承包经营价值,加上盱江县果园场在本案二审诉讼过程中,已向法院申请破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审第三人盱江到果园场赔偿违约金3万元给原审被告谢军梨夫妻;二、驳回原审原告朱英的诉讼请求。”

    谢军梨夫妻接到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判决书,一波五折谁之过?谢军梨夫妻俩的心又碎了,官司都赢了,执行却无边!

    求金牌、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求评论、求红包、求礼物,各种求,有什么要什么,都砸过来吧!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