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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飞花桂冠

    屈指算来,孔之麟来到这里已经整整十年。在这十年间,孔之麟除了每天早晨呼吸呼吸乡间的新鲜空气,以及晚上独自到坑边散步之外,很少出他的房门。回想起以前生活的点点滴滴,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选择——现在的生活正是他想要的。孔之麟虽然知道自己融入不了这个村子,但这个村子里有他的寄托和希望。他就像一只迷失方向的船,杜淦就是施舍给他方向的北极星。所以,他仍然要继续留在这里,就当是一个守护者。

    一个月光朗朗的晚上,孔之麟置了一桌丰盛的酒席:两碟花生米、两碟牛肉、两碟烧鸡、两碟碎黄瓜、两碟炒鸡蛋、两碟豆皮、两副碗筷、一个酒壶和两个酒盅,外加两瓶王贡酒。一切布置妥当之后,孔之麟便在门外等候。许久,所等之人还不至,孔之麟寻思可能有什么事缠住身,估计还需要一段时间,自己在这里干等着,置良辰美景于不顾,岂不是白白浪费。于是,孔之麟锁住门,向坑边走去。

    每次来到坑边,孔之麟总是先闭上眼睛,待呼吸均匀后,才缓缓睁开眼睛,今晚也不例外。今年的水面在晚上比往年干净,没有碍眼的浮萍层层阻挡,一轮皎洁的月光,径直洒在平静的水面上,像是给水面镀了一层银,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它一摸,但又怕自己的手弄脏了这美好的东西,权衡之下,只能静静地在一旁,欣赏这无人欣赏的美。看到水中的月亮,孔之麟思绪万千。对于一个漂泊者来说,最好的知己莫过于一轮明月。因为,无论漂泊者流浪到哪里,月亮总是不离不弃,如影相随。在月亮面前,漂泊者可以摘下白天伪善的面具,忘掉自己的得失荣辱,任凭月光洗涤漂泊不羁无处安置的心。可月亮也会使漂泊者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漂泊者在他乡。虽然说人生来就是要充当过客的角色,但又有谁愿意在生命的旅途中,充当居无定所的过客。正所谓:人长两只脚,就要离开家乡;人有一颗心,就会思念家乡。孔之麟正是这样一个漂泊者,一个拿自己的生命来做赌注的流浪人。虽然村里的人都很羡慕他,但事实上他比谁都贫穷。孔之麟深知家是温暖的港湾,没有家的人是最可怜的人,但自己又不得不放弃家,因为那不是他想要的家。所以,无数个月夜,总有一个孤单的身影,立在坑的南岸,深情地望着坑北的点点温馨的灯火。

    “大哥,你在哪儿?”

    孔之麟听声音知道是杜杰林在叫自己,便收起自己的思绪,快步向家中走去。

    杜杰林见有一个人径直朝自己走来,虽然有月光,但还是看不清楚,准备问是谁。还没有等杜杰林开口,孔之麟先开了口:“门没有锁,怎么不进去?”

    “我也才来到。”杜杰林笑着说道。

    孔之麟推开门,二人便走了进去。孔之麟要杜杰林先坐下,自己去屋中搬了一个箱子出来。见孔之麟竟然没有问自己为什么那么晚才来,杜杰森觉得有点奇怪,心想孔之麟一定在生自己的气,有必要解释一下。等到孔之麟坐下,杜杰林笑着说道:“前几天刮风,俺家的树把王二婶家的房子弄了个大窟窿,我今天下午给她修了修,一直忙到现在···”

    “嗯,我听淦儿说了。”孔之麟料到杜杰林可能因为晚来有点愧疚,不好顺着这再说下去,便拿起碗筷,笑着说道:“别只顾着说话,来,赶紧吃菜。”

    “嗯。”杜杰林见孔之麟没有生气,也没有多想,拿起筷子准备夹菜,一下子愣住了,原来刚才他只顾着担心孔之麟是否生他的气,并没有注意到桌子上的菜,如今知道孔之麟没有生气,心也静了下来,见到这么丰盛的酒桌,自然很惊异,于是忙问孔之麟:“大哥,今天是什么日子啊?”

    “哦,没什么,就是想喝酒,便找了你。”孔之麟早已料到会有这样的反应,所以便不觉得奇怪,“来,咱们先喝一杯。”说着,孔之麟随手拧开一瓶王贡,准备给杜杰林倒上。见此,孔之麟连忙起身,接过酒瓶,忙说“大哥,我倒···”

    “兄弟,当我是你大哥,你就坐下,让我给你倒。”孔之麟推开杜杰林的手,顺势拿起杜杰林面前的酒盅,满满地倒了一盅。杜杰林见孔之麟这样,显得有些不习惯,因为平时他们两个喝酒,都是很随意,谁喝完谁就倒。等到孔之麟斟满自己的酒杯时,杜杰林便问原因。

    “我要离开一段时间···”

    “你要走?”杜杰林听说孔之麟要走,十分惊讶,把刚刚端起的酒盅又放回桌子上。

    “我不在的时候,你一定要好好监督淦儿,让他好好学习。”孔之麟说着说着便住了口,觉得自己真可笑,杜杰林是淦儿的亲生父亲,这些话还用自己说吗?

    “大哥,为什么要离开呢?”杜杰林见孔之麟不说话,又问道。

    “每个人,都有一个家,我也是。”孔之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我来这儿,已经十年了,十年没有回家,所以我决定回家看看。”

    听到孔之麟这么说,杜杰林不知道说什么好,毕竟这里不是他的家,想挽留也找不出合适的理由,“嗯,你放心,淦儿一定会好好读书的。”孔之麟听到杜杰林这么说,心里便安心了。

    “来,别只顾着说话,咱们边吃边说。”孔之麟举起酒杯,又是一饮而尽。

    “大哥,不要喝那么多酒,酒多伤身。”杜杰林随着也喝了一盅。

    “小林,我想拜托你一件事情,你一定要答应我。”

    “什么事,你说?”

    “我想让你帮我照看这房子,行吗?”

    “这话说的,大哥,你放心,我保证你走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回来的时候还是什么样子。对了,要是还不放心,等你走后,你要是不嫌脏,我就搬过来住。”

    “好。”孔之麟本就想让他搬来住,但考虑到他已经有家,并且家里只有王爱华和杜淦,不好意思开口,这下杜杰林自己提出,想是自己所担心的并不是问题,所以连声说好。

    孔之麟又举起酒杯,示意杜杰林也举起酒杯,相互碰了一下,又是一饮而尽。

    大概过了两个小时,杜杰林喝得已经醉得一塌糊涂,趴在桌旁,叽哩咕噜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而孔之麟此时喝得正尽兴,看到杜杰林已经趴下,便叫他。杜杰林依然嘟嘟囔囔,孔之麟见此,笑着说道:“老实人啊!”

    喝着喝着,没了酒,孔之麟正要起身回屋去拿,正在这时,一个声音传了过来。原来是王爱华见这么久了杜杰林还不回来,便让杜淦来叫他回家睡觉。

    “淦儿,来得好。”孔之麟转身走向杜淦,“淦儿,如果爹走了,你会想爹吗?”

    杜淦走到孔之麟跟前,一股酒味扑鼻而来,“爹,你喝酒了?我爸呢?”

    “你爸不在那里吗?”孔之麟用手指了指趴在桌上的杜杰林,“他喝醉了,一会儿我把他送回去。”

    “我妈让我爸快点回家睡觉,明天我爸还要送我上课呢。”

    “淦儿,你都多大了?还要靠爸爸!”孔之麟拍拍杜淦的脑袋,“以后要靠自己,没人能永远帮你。知道吗?”

    杜淦哦了一声,再也没有说什么话。

    “淦儿,明天我送你,好吧?”孔之麟见杜淦不吭声,又想到刚刚自己不应该对一个孩子那么说话的,便弯下身来,拍拍杜淦的肚子,“怎么了?生你爹的气了?”

    见杜淦还是不说话,孔之麟笑着说道:“小家伙,肚子不大,气性不小。来,我们一起把你爸送回去。”

    杜淦还是一句话都不说。

    “你妈在家要等急了,等会儿再不回去,你妈可要来了。”孔之麟以为杜淦在生气,才搬出他妈。

    “爹,我一个人送我爸回去吧。”

    “怎么了,淦儿?你一个人能行吗?”

    “爹说的对,凡事都要靠自己!”说完,杜淦费力地把杜杰林拽了起来,把杜杰林的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自己则用右手搂住杜杰林的腰,一步一步,像在泥沼里走路一样。孔之麟一开始想帮忙,后来一想:“淦儿说得对,虽然他才十岁,但体格却很健壮,也许他天生就是雄鹰。”便打消了去帮他的念头。

    等到杜淦撑着杜杰林走出了门口,孔之麟忽然想到还有东西要交给杜杰林,于是飞快地向屋里跑去,当时月色不是很明,而且他还喝了许多酒,感觉身子有点轻飘飘的,没跑几步,踩住了刚刚喝空的酒瓶,只听咣当一声,孔之麟重重地摔了一跤,疼得他直哎哟。等了一会儿,才勉强可以站起来,试着走了几下,感觉没有什么大碍,心想“幸亏不是水泥地!”好不容易走到屋中,千找万找就是找不到自己要找的东西,最后,心想“现在找到了也不可能再送过去,还是等到明天再找吧”,便躺到床上歇息。

    第二天,孔之麟醒来的时候,已是正午。睡眼惺忪的他一看到阳光已经照在自己身上,连忙下床,伸了伸懒腰,自我解嘲说:“最后一天,也没有呼吸新鲜的空气,真是一大遗憾!”

    等到走出房门时,孔之麟看到院中的桌子上放着一个箱子,心中略想了一下,才知道这是昨晚打算让杜杰林带回去的箱子,为此自己还摔了一跤。“酒真不能多喝啊!”孔之麟拍了一下自己还未清醒的头,抬头看看太阳,心想“又是美丽的一天”又一想“糟了,说了要送杜淦上学的,现在去肯定晚了,自己马上快要走了,还是去看看吧”。

    孔之麟抱着箱子来到杜杰林家里,此时杜杰林还在床上呼呼大睡,杜淦上学还未回来,只有王爱华在厨房做饭。王爱华听到有脚步声,以为又是王二婶来串门,便没有主动打理她。等到孔之麟走到厨房门口时,王爱华扭头一看,吃了一惊,慌忙放下手中的勺子,要去给孔之麟搬凳子,被孔之麟拒绝了。

    “小华,等会儿我就要走了,这是我给淦儿的东西,昨晚他走的急,忘了带了。”孔之麟说着便把箱子递给了王爱华。

    “你真的要走啊?”王爱华听到孔之麟说要走,也和惊讶,“昨晚我听淦儿说你问他···原来这是真的啊!”

    孔之麟笑着说道:“淦儿这小家伙,别看年纪小,比谁都聪明。”

    “嗯。”王爱华笑着点点头,“大哥,要不在这儿吃过饭再走吧?”

    “不了,时间来不及了,我也该走了,等淦儿回来告诉他,就说我很快就会回来,让他好好学习。这里边有我给他列的一些书,你让他在我回来之前看一遍,我回来要考考他。”说完,孔之麟便离开了。

    不一会儿,杜淦高高兴兴地背着书包回来了,看到王爱华还在做饭,便有些奇怪,因为平时自己回来的时王爱华总是把饭做好了,而这次却还在做,于是问王爱华怎么还没做好饭呢。

    王爱华把刚刚发生的事情说给杜淦听。杜淦一开始还不相信,后来看到王爱华指给他看那个箱子,才意识到昨晚的事情。于是,杜淦像箭一样朝孔之麟的住处跑去,等到他到的时候,看到的只是紧锁的屋门。杜淦对着孔之麟的房子大声叫“爹”,一连叫了好几声,见没有人回应,便又跑了回来。

    “妈,爹真走了。”杜淦说着说着,眼泪不知不觉流了出来。

    王爱华见杜淦这样,一把把他搂在怀里,“傻孩子,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啊!等你爹回来的时候还要考你呢。”

    “我会好好学习的。”杜淦擦干眼泪,“妈,我爹给我什么东西啊?”

    “来,淦儿,把箱子打开,看看你爹都给你什么好东西了。”

    杜淦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箱子,首先看到的是一杆毛笔、五瓶墨汁。一团钥匙,除了这,就是一摞书,总共五本,分别是《三字经》、《千字文》、《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拿开这些书,才发现书下边还有一封未封口的信。杜淦把信递给了王爱华,王爱华把信打开,信文如下:

    我这一走,不知何时才能回来,大概五年,也许十年,总之我会尽快回来。我把钥匙放在箱子里了,我不在的时候,房子就由你照看了。你要监督好淦儿,淦儿很聪明,但聪明不用功也是不行的,所以我特意给淦儿留下了五本书,你让他一年背一本,并且用毛笔把所背的全都写在纸上,毛笔和墨汁我已准备好,告诉他回来我要检查。另外,淦儿的学费你们不用发愁,在《三字经》里夹着五千块钱,足够十年用的。虽然淦儿不是我亲生儿子,但我把他当作亲生儿子一样看待。对于淦儿,我和你们一样,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而且,淦儿很听话,也很孝顺,是个好孩子,将来会有出息的。

    王爱华把信看完,连忙翻开《三字经》,果真有五千块钱夹在里面,“淦儿,这是你爹留给你的学费,以后你上学不用发愁了。”

    杜淦从王爱华手中接过信,虽然有些字看不懂,但大致内容还是知道的。

    吃过晚饭,杜杰林和王爱华商量着怎么办,最后决定王爱华和杜淦在家住,杜杰林一个人在孔之麟的屋子里住。为此,杜杰林还特意从王二婶家抱了两只小狗,自己家里一只,孔之麟院中一只。

    从此,在学校里,对于杜淦来说,从来没有下课的概念,上课的时候听老师讲课,下课的时候便捧着孔之麟留下的书背。周围的同学们都笑他神经病,但杜淦还是一如既往,回家的时候,用毛笔工工整整地把自己会背的抄下来。

    真正展现杜淦才气的,还要缘于一首诗。

    一年的冬天,那个时候,杜淦上小学五年级,在一次语文课上,语文老师见漫天大雪纷飞,便问同学们谁会做一首描写眼前情景的诗,全班同学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吭声,但又怕老师提问,便都低下头,像一片枯萎的野花。当时,只有杜淦高昂着头。老师问他,杜淦起身吟诵起来:

    天地之间一朦胧,相隔千里景相同。

    眼前飞花真优美,一场大雪地盖平。

    自此以后,再也没有人嘲笑他是神经病,并且还在背地里送给他一个外号——杜飞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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