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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失格 (开始)

    你多大了?二十。二十岁半。

    他看似不经意的问,她看似不经意的答。答了之后,似察出他不着痕迹的轻笑,忙又多说了半岁。

    她低头看自己肿掉的脚踝,白皙的脚丫陷在雪白的床单里,小巧而精致,趾甲上涂了浅粉色豆蔻,青春,婀娜,楚楚动人。他显然也注意到了,低头,浅笑。看起来像十几岁。她心里咯噔了一下,她不清楚自己为何要撒谎,虚报了一岁。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各自想着各自的心思。空气中飘着一股消毒液味,让人平白增了一份清醒和镇定。阿May在心里嘲笑自己,你怕什么呀。

    医生拿着药走进来了,他站起来迎上去,仔细的听着医嘱。偶然侧脸看她一眼,她便报上一笑。

    末了他拿着药走过来,依旧浅笑着,没什么问题,医生说是扭到关节了,回去用冰块敷一下,吃点药,休息几天就没事了。

    嗳。她扶着床沿用一只脚站起来。手里还提着那只脚跟扭断的高跟丝带凉鞋。

    他皱了眉。他说,你先坐下,我去拿样东西。他出去了,很快又回来,手里多了一双玩偶拖鞋。

    他说,给女儿买的,你脚挺小的,大概能穿。

    他蹲下去,为她解下另一只完好的鞋子,然后小心翼翼的把两只玩偶拖鞋给她穿上.那双美如玉琢,柔若帛丝的足在他手心里停留了片刻.他想起一个词来:吴盐胜雪.他敛了敛心神,一手提着两只丝带凉鞋,一手扶她站了起来.

    她显然是痛的,但兀自站稳了,对他微笑。

    他说,你去哪儿?她想了想,瞟了一眼诊所墙上的挂钟,心想今天无论怎样也出不了台了。她说,回家。

    女人的年华都在高跟鞋里。

    当一个女孩穿上高跟鞋的那刻起,青涩就会在瞬间剥落到华美的鞋底去。只需要一双高跟鞋,她就可以晋级为一个女人。

    阿May想自己是喜欢高跟鞋的,她喜欢穿上高跟鞋款款摆摆踩小碎步的感觉,摇曳生姿,繁花似锦。

    阿May躺在床上望着窗台上的丝带凉鞋发呆,心下想,修理一下,还可以穿,她独自撇了撇嘴,叹气自语说,才二十三天呐。

    这是阿May穿高跟鞋的第二十三天。原先阿May并不穿高跟鞋。她脚嫩,穿高跟鞋嫌磨脚,况且她又看不上那些廉价媚俗的鞋子,但好鞋子也买不起。所以大学同宿舍的女生一个个的开始摇上高跟鞋去约会去参加舞会,惟独阿May依旧穿着平底运动鞋往返于图书馆和音乐厅。后来阿May中途休学,为补贴家用在一家超市做了导购小姐,依旧不穿高跟鞋,阿May身材高挑,穿上制服踩着平底鞋依然在一班导购小姐中显得卓尔不群。

    “喂,阿May,今天你怎么没来“德森”啊?我等了你半天。”是阿山的电话。“我在半路把脚扭了,你让丽娜替我唱一天吧。”“丽娜已经在唱了,恩,你没事吧?”“没事,明天就能出台了。”“恩,不过老板今天挺不高兴的”“哦,我知道了”“算了,别管这个了,你好好休息吧,晚安”“安”

    德森酒吧是阿May现在工作的地方。白天弹钢琴,晚上唱歌。阿山是阿May的男朋友,是德森的吉他手。一个月前,德森的歌手跳槽去了艺人公司,阿山向老板罗成推荐了阿May。

    阿May是为了唱歌才开始穿高跟鞋的。一穿上,便脱不下来了。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也有瘾,几分优雅,几分傲慢,几分冷漠。几分妖娆,美丽得一发不可收拾。

    阿May站在台上一眼就看到那个男人。酒吧里光线低暗,人群混乱,从台上望去只能看到许多人形轮廓在涌动游移,尽管如此,阿May还是一眼看到了他。她看得仔仔细细,清清楚楚。他还是穿着那天的西装和白色衬衫,领带也是蓝色条纹的那一支,阿May甚至觉得自己还看到了黑暗中他的一抹温和的浅笑,如那天他挂在嘴边的如出一辙。他举起酒杯向阿May无声的打了招呼,然后转过头去和旁边的罗成说了些什么。

    阿May心思恍了一下,觉得芒刺在背一般,她不动声色的唱着,清冽空灵的歌声涌满酒吧。她不自觉的偷看了阿山一眼,阿山正混然不觉的拨弄着吉他。她已经康复的脚开始隐隐作痛起来。

    如她所料,她一下台,便被老板唤去,然后她被罗成介绍给林和认识。她自然知道,他是Blue_dark唱片公司的总经理,那日,他在她下车之后,是给她留了名片的,她自然也知道,Blue_dark旗下的当红歌手无数,再平常的,麻雀只要能飞上Blue_dark的枝头也能摇身变凤凰,她自然更知道,成为凤凰的代价,是什么.她镇定自若,若无其事的微笑着,听任罗成在林和面前对她满是赞溢。林和点头浅笑称她有潜质,她谦逊了一番,说些久仰的话。他和她不约而同的隐瞒了彼此相识的事实,如初次见面般在罗成的介绍下客套着,彼此心照不宣。随后他邀她一同吃饭,一切顺理成章。

    她第二次上了他的车。

    他从副驾驶座上转头问她,去哪?她说,都好。他转回头去,对司机说,去叮当。然后他就沉默了。他的沉默让阿May有些惶恐。城市的夜有些暧昧,晕黄的灯光,嘈杂的人声车声让人有浮在空中的感觉,飘来荡去。车窗外的人流车流无休止的滚动着,不断有各种光线打进车子里来,她在车后端坐着,盯着他的背影,头部的轮廓,头发有时因为光线而类似金黄色。她想,就是背影,也是好看的。她一动不动的看着,而他始终没有回头。

    黑暗中,她忽的“扑哧”轻笑一声。她无声的挑起嘴角。

    我怕什么呢。

    进了“叮当”,阿May是愣了一下的,然后她发现林和正浅笑着看着他,她乖巧的微笑起来回应他。他们坐了窗边,林和熟练的为她点了两份冰球。这是一家冰饮店,布置的相当别致,宛如童话王国,一些孩子端着冰淇淋跑来跑去的打闹。他浅笑着解释,这是我女儿最喜欢的地方,我们常常来。恩。你脚还痛吗。不痛了。她从桌下伸出脚来给他看,你看,已经消肿了。依旧是光脚穿着丝带凉鞋,裸着婴儿般白嫩的肌肤。他轻笑,怎么,那鞋子修理好了么。她有些赫然,低头吃冰,不语,半晌又说,男朋友送的,不舍得扔。大概是有点示威的意思的。他不以为意。他说起他的女儿,对其他的事一概不谈,包括罗成推荐她进Blue_dark。但阿May是喜欢的,她喜欢这样一边吃冰以便侧着头听他用温和的语调讲一些温和的事情。她想他是聪明的,他只是说她有潜质却又没表示要她,他请她吃饭,又表现出朋友叙旧的姿态。她吃不准他在想些什么,但她喜欢他拿她当一个朋友而不是一个合作对象。他说,那孩子也喜欢吃冰球,一边吃一边侧着头听我说话,像你现在这样。她问,您女儿多大?十四岁了。她看着他英俊而平和的脸,忍不住,您多大啊到底?问完后发现自己逾越了。低头不语。那厢沉默了半晌,说,三十九吧。三十九岁半。她拿勺子的手轻抖了一下,抬头冲他微笑。他四十了吧大概,也许是四十岁半,谎报了一岁,她暗自思量着,那么,她十九岁半,四十减十九,距离二十一年。

    他一直彬彬有礼,待她亲切又不失长者风范,笑容里有宠爱的模样,仿若把她当做另外一个女儿了。自然是要送她回家,不用她再多一句话,司机已然熟门熟路。她下车,道了晚安,走三步,听得他叫她。她回过身去微笑。他说,你周末有空么?她似乎是想了一下的,然后说,有。他说,周末我想约你出去,他看了看她的脚,眼神忽而温柔起来,我想赔你双鞋子。

    她的鞋子本不该让他赔的。阿May一个人躺在床上,睡不着,盯着天花板发呆。她有想到十几天前她和他的偶然邂逅。

    那天是下了雨的。很小的毛毛雨,空气湿润,她的心情也非常好。她在街边听一家音响店反复的放肖邦的《离别曲》。熟悉的旋律勾的她的心像头顶的天空一样,湿湿润润,灰白明亮。她先前是学钢琴的,唱歌只能算她的业余爱好。她是有天赋的,并且怀抱着对音乐的一腔热诚。那时候还小,还很单纯简单乐观。后来她休学了,再后来去酒吧唱歌,明白了一个道理,金钱远比音乐重要。

    直到她想起还要赶去德森和丽娜换班,她的头发已经被细雨打的如地面一般湿润了。她慌慌张张的提着裙角往街对面跑,地上的薄薄积水被踩的“啪啪”响。那是她穿高跟鞋的第二十三天,跑起来大约有些摇摇晃晃的,路又滑,一个踩不稳,就在马路中央跌了跤。正在行驶的那辆车及时刹了车,只差一个手掌就要挨上她的身体。林和就从那辆车上下了来,以肇事者的身份负担一切责任。去医院,送回家,现在又要赔鞋子。阿May记得自己接过林和的名片的时候,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是一声欢呼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然后她最终没有找他。她拿着名片在Blue-dark的门口转了三圈,最后还是逃掉了。

    她没有找他,然而他却找到了她。只是一种偶然。他和德森酒吧的老板罗成是铁哥们,后来听说Blue-dark不少歌手就是从德森挖掘出来的。他听他说了阿May,觉得耳熟,便来看看。但他没有表示同意阿May做Blue-dark的签约歌手。他的态度是暧昧的。

    他是一个温柔体贴的男人,恩,并且英俊,阿May想,但是我们是有距离的,相隔甚远。

    从周二到周六,一二三四,只四天,应该是好过的,睡四回觉,上八晌班,吃上十二顿饭,哗哗啦啦的就翻过去。阿May原也是这么想的,只是没料想的到,四天,九十六小时,五千七百六十分钟,三十四万五千六百秒,掐着心尖儿去过,一下一下,也可以如沧海桑田。便似一株初萌的芽,明知离破土而出的距离只一厘米,涨满着向上扯的时候,一毫一毫,却也是懊恼埋怨路途遥远的。欢喜事是念不得的,越念就越心慌,倒不如一觉睡去,然后睁开眼天已大亮,海阔天空。

    阿May在那天清晨是平静淡定的。梳洗,整理房间,做简单的早餐。换了诸多衣服,最后挑了件及膝的连衣裙。踩了丝带高跟鞋,黑色长发如瀑布一般倾泄。妆是极淡的,只一抹似有似无的水红色腮红,素然的颊上便浮起一份含情若水。女为悦己者容。阿May后退几步,在狭小的洗手间里打量镜中的自己,忽而粲然一笑,明眸皓齿。

    女人若是去赴约会,化妆是需得的,素然着脸若在平时自也算是一份简洁自然,换了时地,正式约会依然不加修饰却是失礼的,显得有些不大懂规矩。自是不可不化,却要切记莫要太过,化的浓了,便显得轻贱,一股子情欲裸在外面,优势尽散。说到底都是对付男人的东西,不咸不淡,若即若离的才更撩人,宛如爱情。

    高跟鞋敲击地面的清脆声响摇曳出洗手间,摇曳出静默的房门,掠下了仄暗的楼梯,沿着幽然的过道,一直摇到公寓外停留的黑色汽车前。啪。啪。啪。啪。类似某种低诉。

    林和坐在车里,看着她款款的走过来,她弯下腰,隔着玻璃冲他微笑,车窗外如莲花盛开的脸。他有些昏眩了,别过头去,暗自定神。她打开车门,钻了进来,和他并排坐着。她问,去哪?他没答,兀自对前面的司机说,开车。

    那些装潢精致的商店,阿May自也是来过的,都是些价格菲然的奢侈品,大学的时候和女友一起来逛,偶尔会看上一两件精致的牛仔裤连衣裙,爱不释手,但只看,不买。在繁华的街道上,两人并着肩,她自然而然的就挽了他的胳膊。他自出手大方,她也大大方方,挑了双昂贵的且自己中意的高跟鞋。依旧是丝带的,裸出大片皮肤的那种,她穿上走给他看,走两步,回头一笑,风情无限。他甚是满意的点头,含笑对旁边的导购小姐说,恩,就这双了。他还看好了另外的一双,要导购小姐一同包起来,她却坚决起来,说什么也不要。后来又要给她买衣服,她依旧婉辞了。他有点明白她的意思了,但还是笑她,来了,不便是要买东西的么。并非是非要买东西,她挽着他的胳膊淡然的答他,两个人逛逛街,不也是挺好。他依她。他们在各种商店进进出出着,一边散步一边低声笑谈。倒是般配的,男俊女俏,走到哪都惹人注目。她穿着他给她买的高跟鞋,把原先的那一双放进袋子里提着,笑的时候,也是镇定自若的,细长的跟,走的稳稳当当。

    原先那双鞋是阿山买给她的。

    那天恰是罗成录用阿May的第一天,阿山说,在酒吧唱歌,是该穿高跟鞋的。于是他们在从德森回去的路上拐进了一家女鞋专卖店,阿May挑了一双丝带细跟凉鞋,打的六折,却依然是阿山在德森半个月的薪水。

    先前和阿山相识的时候,阿May还是在一家书店做收银员的。某一天休假,她在街上闲晃,被笑容满面的阿山拦了下来。乱糟糟的头发,削瘦的下巴,皱巴巴的衬衫和破破烂烂的朋克式牛仔裤。是潦倒且疲倦的,只有不大的眼睛里还透着一股年轻和傲气。这个年轻男人带着职业性的笑容熟练的向她搭话,小姐,您好,能耽误您几分钟时间吗。她停下来,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他开始向她介绍和推荐一些化妆品,并给她一份美容店的宣传单。他说店里在搞活动,免费为顾客护肤,然后邀她过去尝试一下,说只要十分钟就可以。阿山那时是什么都做的,同时兼职好几份工作,为美容店推销商品并招揽顾客便是其一。他试图说服她接受自己的邀请,费了诸多口水。她婉言拒绝了,转身离开。走了几步远,却又见他追上来。她皱了眉,说,哎呀,你烦不烦,我说了不要。他却笑,这笑容和刚刚的却又是不同的,他说,我认识你。

    他们是认识的,她的一个大学同学和他曾经是一个乐队的,她们音乐系的学生和一些酒吧乐队走的挺近,偶尔一两次聚会,她去参加了,因此也见过他几面。

    后来他就常常往她工作的书店跑,再后来就慢慢的在一起。中间的过程也没什么激情和浪漫,都是平平常常混饭吃的人,互相照应扶持着,也就平平淡淡的谈起了恋爱。

    阿山是那种骨子里有点自私冷漠的人的,深通人情世故。大部分时候都在为生计奔忙,也没多少时间给她,她也不怨,只是偶尔提醒他加衣晒被。有时候也去阿山租住的地方,为他整理房间,洗洗衣服,天晚了在那过夜,她睡床上,阿山就打地铺。都已经过了风花雪月的年纪,都是愿意平静的,也不说爱,沉默的接吻,拥抱,靠在一起睡觉。

    有那么一次吵架。在德森,几个醉酒的家伙把阿May叫了过去,先是言语调戏继而毛手毛脚,阿May是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掉出来的,她回头看了在舞台一角木然的拨着吉他的阿山一眼,咬咬牙仰头喝光了那帮人逼她喝的那杯酒。那些人不依不饶,拿了整瓶给她,她依旧喝了,喝完后就跑去洗手间,大吐特吐。眼泪就啪啪的往下掉。阿山跟了进来,递给她纸巾和水,他说,你委屈什么?你以为你靠什么吃饭?她擦了泪,漱了嘴,不答话,阴沉着脸走出去。

    当晚就吵架了,摔了很多东西。后来她回想起那次吵架,觉出自己是傻的,过于稚气。她并不恨自己受了屈辱,她恨的是阿山的无动于衷。阿山问她,那你想要我做什么。她就顿住了,沉寂了下去,仿佛突然丧失了语言能力。是的,其实是她错了,在现实面前,所有的傲气和尊严都一钱不值。你是大学生,你会弹钢琴,那又怎么样?你只是一个女人,一个贫穷的女人。那夜她在阿山怀里哭的很厉害,似要把一生的眼泪一次性用完,以前的,往后的。阿山抱着她,是不说话的。

    她知道阿山其实是爱她的。他从不碰她,在无数个在他家或她家的夜里,他都不碰她。他说,你还是漂亮的,纯洁的,如果哪天你找到一个有钱的男人,我会让你走。

    话是有几分刺耳的。但是,在所有的婚姻和爱情中,哪个敢说是与物质无关呢?多多少少都是有些关系的。衣尽可以陋,饭却不可不吃的。哪怕明天会一起饿死,我还是要和你在一起,那是孩子话。有些女子甘愿嫁入贫家,只是因为她们的爱情物质需求少,但再少,也是有的。

    阿May骨子里是有几分清高的。带一点艺术家式的傲气和天真。尽管做了个玲珑心思,百转手腕的世俗女子,心底那一点点冰晶,总还是有的。诚然纯粹的爱情是极少的,再少,却也该算有的。况且,谁又敢说哪个物质的婚姻爱情里没有一点真情呢?多多少少也都是有一点的。有些自我安慰的意思。

    也许正是因了这份清高,阿May才会拒绝林和的慷慨。爱情和物质连在一块,多少也算是卖了,卖就卖吧,就是卖,卖给谁不卖给谁,那还是她说了算的。他也不要以为他就吃定了她。

    还有就是,也许,她是有一点点,爱他的。

    天色渐暗的时候,阿May租住的公寓全从远处打来一束车灯,光渐行渐近,最后停在了这所老房子的门口。阿May的高跟鞋从车门里伸出来,顿了顿,然后依旧踩着“啪,啪”的声响摇进了公寓黝黑的铁门。在她转身之前,他是拉了一下她的手的,无声的,她浅笑了笑,说晚安,然后抱着她的鞋子款款摆摆的离开。过道里的灯有些幽暗,弄得她有些昏昏沉沉的。她独自踩过仄暗的楼梯,开门,进屋,躺到了床上去。依旧是昏昏沉沉的,有浮在半空的感觉。她跟他去了诸多地方,玩的倒也尽兴,只是脚腕都有些酸麻了。她想自己也许是累了。耷了眼皮,是有些想睡觉的,但神经是异常兴奋的,细胞一个个都在皮肤下恬噪不安。她想起他白天时和她在一起时脸上始终的笑,想起他为她披外套时温柔的眼神,想起刚刚拉住她手的手。呔,他可真是风流。一整天里尽道貌岸然了,话里也故意持重着,末了竟来了那么一手。她爬起来到洗手间洗了把脸,拿了毛巾细细的擦着,一个抬眼,看到笑意嫣然的镜中人。你笑什么。她虚咳了一声,心也渐静下来。

    手机响了起来,她啪嗒啪嗒的跑去接。

    喂?……喂。她心里一悸。我想你了。他说。你在哪儿?她低声问。还在窗外。她走几步过去拉开了窗帘,看到黑色汽车仍停在外边,只是车灯灭了,依稀可见有一个人正依着车子打电话。扑通,扑通,扑通。心脏在一瞬间是跳快了的。我下去。她按了电话慌慌张张的往下跑。蓦的撞在一个人怀里。

    她拥住了他。低声问,怎么在这里。等你,他说。我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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