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 第二十三节
杨默是一个不肯多说话的人,逼急了也会发几句牢骚,那次和大姐夫一起喝酒,杨默喝得有点多了,眼圈发红,和他一起工作的兄弟们都升职了,只有他,因为性格孤僻,不会做人,依然委屈在小小的派出所里,做普通的办事员。
杨默本来对这些事不在乎的,有一次兄弟们约了喝酒,他到了吃饭的地方,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门口停了好几辆车,走进包间,人还很多,每个兄弟都带着一个妹妹,一个比一个年轻,一个比一个有姿色。他无师自通,顿时就明白了,人家带的那是美眉。这年头出门没几个带自己老婆的,不带美眉那说明你没本事,这样想的时候杨默自己就先怯了。兄弟们虽然没说什么,他还是觉得难受了那么一下。席间大家说着荤段子,开着玩笑,喝了几杯之后,气氛就有些暧昧,鉴于杨默一个人,在市局做刑侦的哥们给他要来了一个小姐。那个女人很乖巧,坐在杨默的腿上,轻轻地摸着他的脸。这样每人怀里抱着一个妹妹,大家心照不宣,很尽兴。
杨默抬起头一看,世界变了,这些弟兄当中有几个做了部门负责人,他们吃着饭电话不断,说起单位的事情,一律是一个腔调:“就那点破事,烦着呢,早知道这么麻烦谁还愿意伺候这些爷啊。”那股子不屑整个是一个刺激,杨默受不了。
喝酒只是一个借口,弟兄们在一起用时下的话来说就是喝酒倒是非,吞云吐雾,豪气冲天,好像世界都在他们手中,杨默一直摩挲着小姐的纤纤素手,感慨颇多。
出了大厅的门,钻进小车,一路狂奔进了洗浴中心,这是杨默第一次去,眼花缭乱的,净桑,推拿,按摩,一律玩了个遍,哥们几个嘻嘻哈哈地劝杨默:“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概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温柔乡。温柔乡里难归去,温柔乡里论英雄。”
权势,金钱,美人,哪个男人不爱?不爱那是因为他没本事,一个成功的男人就应该有雄心和魄力,这是他们给杨默上的一堂好课。
有了这样的感慨,杨默才发现自己的生活索然无味。
坐在餐厅吃饭的时候,杨默的手机不小心从口袋里掉了出来,他低头要捡起来的同时,有只手已经把它递到了他面前,出于礼貌,他随口说了声谢谢,对方并没有回应,他抬起头来一看,原来是柳絮,他惊诧地望着她,她怎么会出现在这种场合?上次明明是在那个小山村的,这个谜一样的女人为什么总是及时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接了电话,两个人就坐在大厅聊天,今天的柳絮变了一个人似的,莫名其妙地亢奋,莫名其妙地想要疯一次。意外见到杨默使她兴奋不已。如果说以前在餐厅杨默独自饮酒吃饭的时候,是一道风景,那么她很愿意融入到那里,虽然他们彼此都不快乐,但是一种很吸引人的力量使她向他靠近。那个充满了孤独与绝望的小山村,那个有着黑色大眼睛的女人使她猛然间醒悟,她决心为自己好好活下去。
这样想的时候她发现人其实要回到从前很容易,真的,放下包袱比背起它要艰难,但是一旦放下,就会轻松的可怕。
餐厅她还是经常去,自从她转型以后,餐厅生意变得好起来,这是她没有想到的,她每天接受那些男人的目光,很坦然,也很开心,简简单单地生活在白天是无法享受到的,她更喜欢做一个女人,实实在在的女人。
她温柔地望着他,像一团火慢慢温暖他。
这个时候杨默才发现她其实是一个很会搞气氛的人,轻声慢语,娓娓道来,说的无非就是一些闲话,可是这些闲话经她的嘴说出来,一点儿也不嫌俗。
她和蝴蝶截然不同,蝴蝶有一股冷艳的美,一般的人不敢接近,而柳絮则不同,她不仅有姣好的容貌,她有着一张热情洋溢的脸,有高尚的职业,有可以炫耀的美貌,有引以为荣的研究生文凭以及与生俱来的逼人气势,更可贵的是她容易和群,这一点正是杨默喜欢的。
两个人闲聊了不久,哥几个就都来了,柳絮本来打算要走,杨默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说:“要不和我们一起喝酒吧?如果不介意的话。”
柳絮看了杨默一眼,说:“我留下来可以吗?”
杨默笑了笑:“你留下来我会很高兴的。”
柳絮打了一个电话,很坦然地坐在了杨默旁边。柳絮很能喝酒,大拳小拳,甚至一些酒令都可以应对自如,杨默都看呆了。
柳絮很会调节气氛,左右逢源,不失礼节,和杨默的兄弟们有说有笑,大家很开心。
喝酒的时候,柳絮很豪爽,也很霸道,一杯接着一杯,全然不理会瞪着眼睛的杨默。喝完酒之后又去唱歌,没想到柳絮唱歌特棒,和杨默一个哥们唱情歌,赢得大家阵阵掌声。杨默有些羡慕地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她和蝴蝶,以及蝴蝶之外的女人都大不相同,她像一剂兴奋剂燃烧着杨默,犹如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杨默红着脸,默默地坐在那里,恋爱的感觉使他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但是要完全放开自尊,像毛头小伙子一般追求女性,对于他来说,犹如登天。
打牌喝酒是男人们的节目,没想到柳絮很精通,赢了不少钱,大家嚷着要杨默请客,杨默看着他们,无动于衷。柳絮替他解了围,她说:“好吧,不要为难你们的好兄弟了,我请你们可以吗?你们哪天有空我安排。”
有一个人兄弟说:“看看,我们多少年的感情一下子就土崩瓦解了,郁闷啊,伤心啊,不及你们感情的那么一点点。”说着做了个抽泣的动作,惹得一伙人全笑了。
那个晚上,柳絮出足了风头,喝得酩酊大醉,由一个哥们送回家了,当晚,杨默辗转反侧。
这次之后的有一天柳絮出了意外,上班途中遭遇了车祸,头被撞破了,送往医院。当时不知道她是什么目的,电话打给给杨默,请求援助。杨默当时正在分局忙着应付检查,实在走不开,没有去医院。到了晚上,几个人约着场子喝酒,杨默拒绝了。来到医院,见到了柳絮的家人。杨默奇怪这么风姿绰约的女人,身边怎么没有男人照顾。生性木讷的他也只是在心里嘀咕了一下,并不表示什么。家人和柳絮有说有笑,杨默觉得很悲伤。当时他的的确确想到了悲伤。他无法预知未来,更无法接近身边这个看似很有几分魅力的女人。他并没有愧疚,在他看来,蝴蝶和柳絮是完全不同的,他压抑着自己,把家,其实就是把蝴蝶当做自己的出气筒,对她拳打脚踢,恶语相向,换来的是蝴蝶低声下气的迁就和忍让,可是他并没有一丁点儿的沉醉,反而轻视蝴蝶。潜意识里,他需要蝴蝶的叛逆激起他心中已经快要熄灭的斗志。不再年轻的他,生活在毫无希望的空壳里,靠打老婆换取一点可怜的安慰,他觉得实在太委屈自己了。这么多年来,他始终不愿意忘记往事,过去的岁月,磐石一样压在他伤痕累累的心上。仕途无望,对婚姻也没报什么太大的希望,他不愿意回家,不能面对蝴蝶和孩子,也不能一直赖在单位,只能借助酒精麻醉自己,然而这样有多辛苦,他无法衡量,只能靠报纸,电视来打发自己无发度过的白天黑夜。他没有倾诉的打算,甚至到后来,他尽量回避婚姻,回避蝴蝶和孩子。他想要在即将四十岁的时候,找到自己,看看自己的影子活得有多累。那一段时期,躺在床上会听到黑暗中的叹息声,厮打声,啸叫声,还有哭泣声,他头痛得厉害。他经历了从一个死亡的婚姻向无法靠近的影子追逐的过程,尽管影子从来不曾留恋他,也从来不曾惠顾他,他依然沉醉在纷乱而美好的遐想中,试图用并不年轻的生命和漫长孤独的人生赌一把。
就在这时柳絮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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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只是一个借口,弟兄们在一起用时下的话来说就是喝酒倒是非,吞云吐雾,豪气冲天,好像世界都在他们手中,杨默一直摩挲着小姐的纤纤素手,感慨颇多。
出了大厅的门,钻进小车,一路狂奔进了洗浴中心,这是杨默第一次去,眼花缭乱的,净桑,推拿,按摩,一律玩了个遍,哥们几个嘻嘻哈哈地劝杨默:“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概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温柔乡。温柔乡里难归去,温柔乡里论英雄。”
权势,金钱,美人,哪个男人不爱?不爱那是因为他没本事,一个成功的男人就应该有雄心和魄力,这是他们给杨默上的一堂好课。
有了这样的感慨,杨默才发现自己的生活索然无味。
坐在餐厅吃饭的时候,杨默的手机不小心从口袋里掉了出来,他低头要捡起来的同时,有只手已经把它递到了他面前,出于礼貌,他随口说了声谢谢,对方并没有回应,他抬起头来一看,原来是柳絮,他惊诧地望着她,她怎么会出现在这种场合?上次明明是在那个小山村的,这个谜一样的女人为什么总是及时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接了电话,两个人就坐在大厅聊天,今天的柳絮变了一个人似的,莫名其妙地亢奋,莫名其妙地想要疯一次。意外见到杨默使她兴奋不已。如果说以前在餐厅杨默独自饮酒吃饭的时候,是一道风景,那么她很愿意融入到那里,虽然他们彼此都不快乐,但是一种很吸引人的力量使她向他靠近。那个充满了孤独与绝望的小山村,那个有着黑色大眼睛的女人使她猛然间醒悟,她决心为自己好好活下去。
这样想的时候她发现人其实要回到从前很容易,真的,放下包袱比背起它要艰难,但是一旦放下,就会轻松的可怕。
餐厅她还是经常去,自从她转型以后,餐厅生意变得好起来,这是她没有想到的,她每天接受那些男人的目光,很坦然,也很开心,简简单单地生活在白天是无法享受到的,她更喜欢做一个女人,实实在在的女人。
她温柔地望着他,像一团火慢慢温暖他。
这个时候杨默才发现她其实是一个很会搞气氛的人,轻声慢语,娓娓道来,说的无非就是一些闲话,可是这些闲话经她的嘴说出来,一点儿也不嫌俗。
她和蝴蝶截然不同,蝴蝶有一股冷艳的美,一般的人不敢接近,而柳絮则不同,她不仅有姣好的容貌,她有着一张热情洋溢的脸,有高尚的职业,有可以炫耀的美貌,有引以为荣的研究生文凭以及与生俱来的逼人气势,更可贵的是她容易和群,这一点正是杨默喜欢的。
两个人闲聊了不久,哥几个就都来了,柳絮本来打算要走,杨默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说:“要不和我们一起喝酒吧?如果不介意的话。”
柳絮看了杨默一眼,说:“我留下来可以吗?”
杨默笑了笑:“你留下来我会很高兴的。”
柳絮打了一个电话,很坦然地坐在了杨默旁边。柳絮很能喝酒,大拳小拳,甚至一些酒令都可以应对自如,杨默都看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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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的时候,柳絮很豪爽,也很霸道,一杯接着一杯,全然不理会瞪着眼睛的杨默。喝完酒之后又去唱歌,没想到柳絮唱歌特棒,和杨默一个哥们唱情歌,赢得大家阵阵掌声。杨默有些羡慕地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她和蝴蝶,以及蝴蝶之外的女人都大不相同,她像一剂兴奋剂燃烧着杨默,犹如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杨默红着脸,默默地坐在那里,恋爱的感觉使他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但是要完全放开自尊,像毛头小伙子一般追求女性,对于他来说,犹如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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