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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暗鸦的故事【一】

    “邀请函?”

    “蒹葭”的声音响起的时候,我的心放佛漏跳了一拍一样,我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只是用眼睛盯着那黑白相间的信封,烫金行楷字体的“邀请函”三个字分外扎眼。

    “可能事情比我们想的要发展的快许多,他们已经开始行动了。”

    在我和“蒹葭”凑在一起看“邀请函”的内容的时候,“暗鸦”的左手附在了自己紧握的右拳上然后抵在了自己的额头上,所以在他说话的时候,我并没有看见他的表情,但通过他的语气,我依稀能辨认出来,这封“邀请函”让他感到了压力,也可能是这封“邀请函”的到来打乱了他的计划。

    “那我们该怎么办?”

    “蒹葭”抖了一下手中的信,在看见我做出了我已经看完了内容的手势后,她将信按照现有的痕迹折好,然后塞进了“邀请函”里。

    “很抱歉,我没有想好应对方法,所以想请你们帮忙分析一下。”

    “暗鸦”将自己的无奈说的很坦然,然后向我和“蒹葭”投来了期待的眼神,而“蒹葭”只是与他对视着,好像是想从“暗鸦”的眼中看出什么信息来,可是她失败了。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说完后将身子向后靠去,在感受到了柔软的靠垫时才有了些安全感,“暗鸦”的视线在我身上定了格,我咽下一口吐沫继续说道,“我可以帮你,但前提是由我来定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暗鸦”将自己眼中的欣喜展露的恰到好处,而他出乎意料的没有问我“为什么”,反倒是冲我抱了抱拳。

    “谢了!”

    “暗鸦”的声音突然柔了下来,他像是如释重负一般,他唇角的笑意虽然很淡,但看得出他是放下了心结,哪怕只是暂时性的。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要以什么身份去见他的,但我觉得我有必要告诉你一下我的大概经历,我怕你难脱身,那样我也怪对不起你的。”

    这句话是“暗鸦”用QQ发给我的,而我接到消息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我的家,他走之前还帮我收拾了画框的残骸并带着它们一起离开。

    “我也准备走了,但走之前我还是想问你,你为什么要帮‘暗鸦’?”

    可能是觉得无聊,“蒹葭”在玩了一阵游戏后冲我丢出了这句话,我不确定她是不是很想知道答案,但她只是站起了身子并没有迈开步子,我只好注视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的告诉她——

    “只因为我们是他的盟友,我们要互帮互助离开这里,难道不是吗?”

    “那愿你得偿所愿。”

    “蒹葭”终于迈开了步子,我也站起身。

    “也愿你得偿所愿。”

    送别了“蒹葭”之后我才把手机里的录音结束,在经过裁剪后,把所有重要信息的声源储存在了手机。

    “她走了。”

    “我这就来。”

    关闭了我和“暗鸦”的聊天对话框后,我的手撑在了鞋柜上,稍一用力,我整个人便坐在了鞋柜上。

    我将几天来的录音全部听了一遍后,门外才传来了脚步声,收起手机后,我跳下了鞋柜,从“猫眼”上看清了来人后,我在他准备敲门的前一秒,在门内将门解锁。

    “暗鸦”迅速闪进屋内后,门也被他带上,“嘭”声结束后,他的手从后背移到了身前。

    “给你买了奶茶,耽误了。”

    “一会再聊。”

    我没有接过那象征“谢意”的奶茶,也没有把“暗鸦”引到客厅。

    我推开了面前上了锁的房门,这个房间是那个真正属于我的世界里的“白鹰”的画室,我还没有带人走进这里。

    虽然房间里的陈设我都检查和整理过,并没有不适合公开的地方,但我还是固执的把它占为己有,只因为这里有我和“白鹰”曾经的记忆,他提笔作画的模样我依旧清晰的记得,甚至坐在这个房间的椅子上时,我都觉得“白鹰”就在我的对面。

    “可以开始了。”

    我像是毫无感情的审判者一样的下达了“命令”,趁“暗鸦”不注意,我又一次点开了手机的录音功能。

    “那我就直奔主题了......”

    “暗鸦”将手中的奶茶放到了桌面上,双手也随意的交叉在了一起。

    “我其实是一个律师......”

    ......

    我是一个律师,没错,挣钱并不多的那种,还要苦苦挣扎,为业绩发愁,为奖金卖命。

    我不是很能理解那些拿大单却是为罪犯做辩护的律师,我偷听过一个杀人犯和我们律师事务所里一个很有钱的律师的谈话,那个律师姓蒋,而他称杀人犯为“熊哥”,我虽然知道这也许是为了让对方觉得自己有亲和力的称呼方法,但是我的心里始终不是很舒服。

    “蒋律,您在这行也呆很久了吧?这行里的门道您也应该了解得比较透彻了吧?”

    “熊哥说笑了,我这才哪儿跟哪儿啊,您这情况我恐怕......难啊。”

    “哎?别介啊,我打听过的,蒋律手里的人脉还是挺多的,要不,您开个价?”

    “别别别,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从法条可以看出,死刑并不是犯故意杀人后唯一的结果,同时刑法还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以及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外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也是不适用死刑的。所有还是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案件地具体情况来适用相应的刑罚。法律依据:《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刑法》第323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熊哥您这种故意杀人还情节严重的是真的难办啊。”

    “蒋律,您就别给我这个法盲讲法律了,您只说是难办不是?我给您这个数,您想办法给我减减刑。”

    “熊哥别这样......”

    “这个数。”

    “不是,熊哥这不是钱的问题,这个官司败诉几率基本是百分之百......”

    “那这个数的三倍呢?”

    “我......那我试试?但不一定能成功。”

    “没事,我先付您一半的钱,事成后剩下的钱少不了您的,这期间里您需要的和官司有关的钱我也帮您垫付,权当是一些小小的心意。”

    “......”

    后面的内容我没有心情停下去了,但对于这个本就没有可能胜诉的官司蒋律居然打赢了,那个“熊哥”没有被判死刑,就连无期徒刑也只是关了几年就被放出来了。但蒋律在那次胜诉后就辞了职,想必单是“熊哥”这一个案子的九十万就够他花一阵子了。

    我真不是羡慕他,也不是因为他在“熊哥”这个案子审判过后的第二个月请我吃过一顿饭,但我到最后变了初心,我开始一门心思的想去挣那些可黑可白的钱。

    我现在都记得那天蒋律请我吃饭时的场景——

    “兄弟,我知道那天我和那个姓熊的谈话你听到了,然而开庭的时候你没有去戳穿我的一些伪证,我很感激你,我也知道你心里肯定不痛快,觉得我挣的钱都是黑钱。可是,我家里真的缺钱,我女儿先天性白血病,化疗了许多次也没什么好转,医生都问我了要不要放弃,可是,兄弟,那是一个生命,是我的亲生闺女,我怎么可能放弃!我怎么可能亲眼看她降生在这个世界上又亲手去了结她的性命,她是那么的可爱,她甚至五个月的时候就能不太清晰的叫‘爸爸’了,兄弟你知道我第一次听见‘爸爸’这个词的时候有多激动吗?......我母亲还是尿毒症患者,透析也数不清做了多少次,她对我说她是个累赘,她想结束治疗,用自己透析的钱去给我女儿做化疗,可是我做不到,她是给了我生命的人......我是真的难啊,兄弟,所以,我必须要去挣钱,哪怕一些挣钱的方法可能会违背我学法的初心。我曾经也以为我会为维护法律正义,保护受害者去奉献毕生精力,可是这个社会不容许你想的太简单,总会有法律照不到的黑暗,总会有人变成最初自己最看不起的那类人。”

    “蒋律,对不起,如果我一早就知道这些的话,我绝对不会讨厌你......请接受我的道歉,以后如果有需要,请务必找我,我会尽我最大的能力去帮你。”

    “我已经不配做律师了,但还是要谢谢你,如果可以,你叫我一声‘蒋哥’我就心满意足了。”

    “蒋哥,谢谢你。”

    ......

    我从没想过蒋哥在律师事务所是那么光鲜的一个人,可他的家庭却是如此,他的家庭甚至可以用“狼狈”一词来形容,而他从始至终都没有提到过自己的妻子,我也从没见过他的妻子,就好像他从未娶妻一般,也许,他的感情也是比较挫败的吧,这一切都是我的猜想。

    而我自那天起便更加用心去钻研自己所学的专业,因为我的家庭虽然没有蒋哥那样狼狈,但我的病已经快要吞噬我每个月的工资,你知道的,一个人的心生病了,那就很难医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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