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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无妄之灾(四)

    娄昭君见高欢背抄双手,威风凛凛,云淡风轻的看着准备对他下狠手的那个死胖子,简直帅得冒泡。怀春少女,脸上瞬间布满嫣红。

    李四见长孙被司马子如一席话噎得哑口无言,怕要坏事,壮着胆子冲着围观者大声道:“各位党里,镇军兄弟,我李四可以证明,贺六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盗马贼。”他这一嗓子喊出,现场顿时安静下来,落针可闻。

    李四这一招先声夺人的把戏,确实起到了不错的效果,吃瓜群众当中顷刻间窃窃私语,议论纷纷。

    善良的百姓们总相信眼见为实,一旦先入为主的印象形成,便理所当然的以为事情的本来面目就是自己看到的那样,于是,这种善良的非黑即白的是非观念,无数次的被有心人利用。被群体效应裹挟的烂好人,很容易成为思维单一的情绪性动物,甚至莫名其妙的成为有心人的暴力工具。

    高欢家境贫寒的现状怀朔镇的人大多知道。至于穷到什么程度,就看关系远近了。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至今依然寄住在姊婿家,仅此一点,其社会公信力就大打折扣。十五岁以来,几乎没有媒人上门提亲,更无一户人家愿意把闺女嫁给他,唯一的一次提亲,还是一个十三岁的残疾女子愿意招赘。不得不说这是社会地位低下导致的说服力弱化,可悲是可悲了一点,但是,现实是冷酷的,它不相信眼泪。

    “是唠,高小子孑然一身,一文不名,鼠入家门,啜泣而出,要说他花费巨资买马,说给鬼听,鬼都不会相信,何况人乎?”一个声音慢悠悠的从人群中传出。

    “这小子,平时看上去人模狗样儿的,没想到是个偷鸡摸狗之徒,真是人不可貌相,以后离他远一点儿。”一个以认识高欢为耻的声音响起。

    “知人知面不知心,马粪蛋蛋面面光。”一个爱憎分明,为高欢英俊的相貌与品行不匹配而可惜的声音格外高亢。

    “听说前两年还亲自去韩家求亲,真是一只不知天高地厚的癞蛤蟆。”这声音已经有了人身攻击的意思了。

    听到高欢“想娶韩家小姐”这样的议论,娄昭君顿时脸色不悦,看向高欢的眼神像小刀子一样凌厉。好容易自己挑中一个良人,怎么能让他进入别人的怀抱?幸好是前几年的事,哼!娄昭君攥着小拳头,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将他搞到手!

    长孙尚天见民意可用,大喝一声,“猛禽、猛兽,将高欢、司马子如这两个扰乱军纪的鳖孙给爷拿下!”

    “诺!嗯?这……我们不敢。”猛禽猛兽正看的热闹,忽听长孙队主命令,下意识的应诺,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头,立刻顿住话头,一时竟不知如何是好,面露难色。

    也是,平素大家一个锅里搅稀稠,说翻脸就翻脸,哪好意思啊!何况,李四这小子满肚子坏水,一看就没憋啥好屁,说不定是利用长孙队主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故意栽赃陷害贺六浑。你要说让我们兄弟欺负一个流民、奴隶,至少是我们两能惹得起的庶民,那没说的。可你让我们去欺负司马子如这样的公子少爷,我们哪有那胆量啊?双胞胎兄弟,自是心有灵犀,两人交换了一下眼神,不约而同的想到了一起:我们要小心,不能被长孙利用了。于是又一个小眼神递过去,心领神会,当然是采取老一套的脱身之计—装孙子。

    听长孙尚天吩咐猛禽猛兽出马拿下自己,司马子如立刻怒了,刀子一样的眼神先瞥了兄弟俩一眼,然后撸起袖子准备干架。高欢示意他不要冲动。司马子如有点不解的看了高欢一眼,暗想,咦?以往像这样的场面不是你第一个冲锋在前吗?今天这是怎么了,不仅不主动干架,还拉着我不许动,难道是真的怕了那长孙尚天不成?

    高欢知道,以自己的身份在军队私斗,特别是以下犯上、以贱犯贵,轻则皮开肉绽,重则杖毙。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官当”制度就是北魏时期。所谓“官当”,就是允许官吏以官职爵位折抵徒罪的特权制度。北魏前期,鲜卑人失手打死几个汉人几乎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即使是故意打死汉人,也几乎伤害不到自身,最多赔偿几个钱了事,这里不存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刑不上大夫,刑不上贵族才是常态。长孙尚天虽是“五流”贵族子弟,那也是贵族,不是高欢这等身份的人可以比拟的。这些年来,虽然有姐夫尉景和司马子如这些朋友的关照,但是,骨子里的被人蔑视却不是靠别人的身份庇护能够帮自己抬升地位的。今天,高欢如果连这样的小坎都过不去,以后的日子会更加难过。尽管他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但是,对这个时代的认识依然流于表面化。因为前身只给他留下这具肉身和部分记忆,思维方式却是他从后世带来的。尊重生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的法制思想在北魏几乎没有任何基础。杀人,杀鲜卑族以外的人,实在不算什么大事。如果是鲜卑人杀本族之外的人,更加不会被追究责任,或者说,很少有被追究责任的。

    当然,任何社会,任何朝代,都有其治国理政的法律规范,不是谁想胡乱杀人都可以。只是,成熟的社会,夺人生命者是要付出相应代价的。国家治理混乱的朝代,“枉法”就会成为潜规则,也是各级官吏升官发财,形成利益团体的手段。

    北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统治中原的朝代,因为拓跋家族是从部落社会直接跨入封建皇权社会,缺少必要的统治理论和行之有效的统治手段,不得已,笼络了部分汉人当中的文人世子为我所用,又不给他们太大的权力,所以,北魏的国家治理一直处于“画虎不成反类犬”的状态。因此,发现什么社会不公现象,千万不要太认真。拳头硬才是王道,同时还要学会利用规则。长孙尚天这种小儿科式的敲诈,高欢当然明白,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位顶头上司究竟混蛋到什么程度。无论如何,自己不能被这两个无法无天的蠢货给栽赃陷害了。他虽不想惹事,但也绝不怕事,大不了拍屁股走人,相信这时代的人还拦不住自己。当然,能够以和平的手段息事宁人最好,“重新做人”至今,也不过才几十个小时,一千六百年前的这片土地,他还没来的及欣赏回味就匆匆离开,也太遗憾了点。再说,连这两个小混混都对付不了,孤身一人行走江湖和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别?想到这里,高欢冷冰冰的说:“长孙队主,你说也说完了,闹也闹够了,适可而止了行吗?”

    长孙尚天愣了,他不敢相信,连高欢这样的大魏犯官子孙也敢顶撞奚落自己,这世道啥时候变得可以以下犯上,把贵族不当贵族了?

    高欢继续说:“高某想说,如果队主你是受人挑唆蒙蔽,错以为高某是盗马之人,高某愿意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与你听,化解误会。如果你是故意找茬,欲加之罪,那么,请赎高某无理,我没时间、也没心情陪你们在这里瞎扯淡。”

    “你说啥?你陪我等在这里瞎扯淡?现在是长孙队主在审问你,你到底明不明白自己的处境?我的天呐!世上居然有这么不开棱半(执拗、死脑筋、智障)的夯货,真是长见识了。”李四抢过话头反问,对高欢的评价越来越低。

    “你给我闭嘴!”高欢突然厉声冲李四呵斥道,眼神像剔骨刀一样凌厉。他食指指向李四,语气如冰块一样寒冷的说道:“举报我偷盗的,是你吧?”

    “是我,咋儿,不行吗?”李四挺胸抬头,斗志昂扬的说。口音中带着一股后世河北唐山一带的味儿。这小子,一会儿唐山味,一会儿陕西味,也不知他究竟生长于何地。

    高欢心说:不作死就不会死。他用手指点着李四说:“告人偷盗,要拿出证据。没有证据的胡说八道,你觉得我会不会反告你诬陷?”

    听高欢说话很有底气,众人的目光一齐射向李四,就连长孙尚天也看向了李四。毕竟无端诬陷他人的做法,一旦落实,是不被社会公德所容忍的。正所谓:人人心里有杆秤。庶民百姓的好恶,虽不能影响事件本身,但是可以平叛是非;不能明着批判,心里想想还不行吗?人心所向,往往会形成大势所趋。庶民虽微,奈何人多?

    长孙尚天虽然目无法纪,肆意胡为,但什么事该做,什么时候做,他拿捏的很是到位。比如说现在,他忽然发现围观者的“同情心”有倒向高欢一方的趋势,便即刻收住狂野的心,冷静下来。

    有句俗话说得好,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同理,纨绔不可怕,就怕纨绔不疯狂。纨绔疯狂,可以预期。纨绔怒而不发,说明他有更加危险的手段等着你,并且是防不胜防。

    李四本来做贼心虚,见众人纷纷看向自己,只好硬着头皮故意挺了挺干瘪的胸肌道:“咋儿,难道那匹马不是你偷的吗?不怕告诉你,武川镇我三叔家昨天丢了一匹马,正好和你昨天牵回来的马一模一样,不是你偷的还能是谁?”

    什么?这就是他笃定的理由?听明白其中漏洞的人都傻眼了。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手机版阅读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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