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曹志的生活简单,因为跟村中人的关系不好,需要买卖的时候他都会独自步行几十里路到镇子上去,这一来一去就是两三天的时间,来往十分不便。
眼下地里刚刚被播种进去小麦,回忆一下原主播种的样子,曹志再看外头那杂草跟麦苗掺合的田地,真是重种的心都有。
一把一把胡乱抛洒的种子,纵然被土覆盖上了,但那深浅不一的情况又如何能够长得好,村中收税之所以忽略原主这里,恐怕是因为他这个田种的就是个样子货,基本没有收成当做荒地看也是正常。
除了田地的产出,原主还会用鸡蛋换取一些黍米粮食,他的鸡都是放养的,鸡蛋的味道更好一些,积攒了二十来个就拿去镇上卖一次,再买一些油盐酱醋之类的回来,便是曹志的全部生活了。
摸出床下的篮子,看着里面已经积攒了十来只的鸡蛋,曹志直起身准备往镇子上走一趟,先看看镇子上的生活水平怎么样,再想想他以后做什么,到底并非原主,他所会的便是在镇子上找一个账房的职务来做也是容易吧,实在不行,当个小伙计,暂且摆脱这般贫困也是好的。
家中没有值钱的物什,出门的时候都不用锁门,只用一根棍子在外头的门环上面一插,表明家中没人就可以了。
留下狗儿看家,不用绳子拴着,至于那几只鸡,大大小小的,它们可比人机警多了,无事的时候自在外头晃荡找吃的,有事了,扑腾着翅膀就能够飞过那低矮的篱笆,到它们的窝里避祸。
大约因为他这一趟出行不符合往日的规律,走出门的时候,黄狗直起身看了他几眼,一双黑琉璃一样的眼睛中似乎透着疑惑。
“我去镇上,你好好看家。”不自觉地,曹志就对它说了一句,看那黄狗好像听懂了一样又趴了下去,不由失笑,还真是有些灵性。
从这里往镇子上走,最近的路是要经过村子的,原主跟村中人不和,自从搬出来后便从未回去过,也不从那里经过,也难说村中忘记他的存在是不是因为他几年都不曾出现过。
曹志不准备改变原主的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不出现就会被遗忘,那当然更好不过,免得跟村中人牵扯深了又要被探听种种变故,多些麻烦。
如果不选择那条近路便要翻山,原主经常走的也是翻山路,或许比起人的种种目光,山林要友善得多,无论你从那里经过多少次,无论你在山林中做什么,它都不会有任何让你不安的反应。
茂密的林子好像天然的屏障,能够让那些内心不安的人走在其中的时候,遗忘人世间的种种不如意。
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曹志的脚步最开始还是格外轻松,走到中段的时候就有些迈不开腿了,累啊,他都有些后悔想要回去讲究休息一晚,好歹锻炼出来一点儿精神力或者内力再走了。
原主的身体本身就不好,再加上现在还肚子空空,看着篮子中的生鸡蛋,真是直接吞的心都有了,实在是太饿,这种感觉陌生得紧,细想想,可是很久没有感受过了。
曹志把裤腰带勒紧了一些,他可不想吃生鸡蛋,还是走快一些,看看镇上有什么能用鸡蛋换的吃的。
几十里的山路无论对于原主还是现在的曹志而言都实在太远,因为出来的时间也有些晚,还没出林子就看到天色暗了下来,无论这片树林表面上多么安全,但天黑时候还是有许多不可说的危险。
如今野生动物跟人类的比例,虽然没人统计过,但想也知道不可能是一比一,这林子中不可能什么野物都没有,夜晚可不安全。
曹志脸上汗如雨下,自己上手一摸,都能从脖颈上摸到细细的好像盐粒的手感,沙沙的。
努力加快了脚步,天色完全黑下来的时候才终于走出了林子,能够看到不远处的点点烛火了。
松了一口气,曹志忙走过去借宿,这种夜晚可不是赶路的好时候,便是到了镇子上也进不去,还不如老老实实在附近农家借宿。
敲了一户门,对方倒是个友善的老翁,听闻借宿,哪怕是给几个鸡蛋而已,也都同意了。
“出门在外,谁没有个不方便的时候,不妨事,不妨事,只管住下来就是了,刚好有个空位,你若是不嫌弃,只管歇一晚再走。”老翁一脸的和善笑容,这般说着就把他往里头迎。
住宿的条件的确是不好,那小房间就摆了一张床板儿,上头放了张草席子,旁的什么都没有,十分简陋。
曹志也不挑剔,几个鸡蛋能够值得什么好地方,道了谢,就由着那老翁拿走了油灯,屋中霎时一片黑暗。
幸好是夏季,天气炎热,晚上没被子也不会着凉受风,曹志开了半扇窗户,合衣躺在床上,凑合了一晚上。
次日一早他就起来要走,老翁起得比他还早,见他果然要留鸡蛋下来,笑呵呵接了,也没假客气要留他吃饭,只给了他一碗水,让他喝了水充饥。
曹志一脸苦笑,本来都忘了饿肚子这码事了,又被人提醒起来,顿时感觉饿得受不了,哪怕昨日还修炼了一点儿精神力也无以为继,毕竟这是身体的实际需要。
要了一碗热水,鸡蛋打进去,弄了一个鸡蛋汤,曹志胡乱喝了,这才觉得肚子里舒服一些,再次道谢告辞。
他这边儿走了一会儿,又有一人从老翁房中走出,问道:“适才那是何人?”
老翁笑呵呵看着眼前的公子,也不知道这等样人为何要到这小村落来,却不妨碍他张口答道:“跟公子一样,过来借宿的,这是要到镇上去错了点儿呐。”
想着昨日从这位公子手中得到的亮闪闪的银锭子,老翁的笑容就愈发开心,缺了的牙洞都露了出来,转而问道:“公子早起,可要吃点儿什么?咱农家的饭菜也有些风味儿。”
因为毗邻镇子,若是有那错过宿头的都会到他们村中借宿,老翁家靠着村头,做这等门口生意轻车熟路,家中好几个多余房间都是后来隔出来专门待客的。
有了这些经验,对待这些身份不一的客人,老翁也自有一套接待之道,像是刚才那种只有几个鸡蛋的,没什么油水,随便招待也只是因为白来几个鸡蛋不好不要,反正房子空放着也是浪费。
但因为没有钱给,自然也不用太过招待,倒是眼前这位公子,看着就是个有钱的,昨日又是白花花的银子进账,可不比那铜板好,当然要殷勤倍至,说不定还能从他指头缝里漏下些钱来。
公子眸光一闪,脸上浮现一丝笑意,说:“我这儿正想体验一下农家生活,不知可否在你家多住几日,银钱照付。”
听到“银钱”,老翁那浑浊的老眼一亮,忙应了,说:“这有什么不能的,公子随便住,我这里可是方便得很,公子要吃什么,只管说,我去给公子操持!”
公子点点头,说了些想吃的东西,看那老翁跑去忙活,他定了定神,再次想了想自己的计划,从镇子上过来这个方向只有这一条路,若是不出意外,那人定要经过这里,到时候……
老翁也是老了,眼神儿不好,完全没有发现昨日接连过来借宿的两个人其实有着十分相似的容貌,只不过因为不一样的衣衫气质,寻常见了也不会把两人混淆。
剧情中并没有对具体的时间做出说明,曹志本人也不太担心遇到贵公子的事情,也就没有注意到在他留宿的那一间房子隔壁竟然就是那个跟他互换了身份的武安侯庶子曹光启。
曹光启也没有想到,命运对他竟然如此优待,能够让他有一次重头再来的机会,虽然不能更早一些让他回到被留在京之前,但掌握了更多信息的他定然不会再落得一个被斩首的下场。
想到自己那注定要谋反的父亲,想到他偏心的安排,他这一次就要抢占一个先机,明明那个替身跟自己最像,最应该被替换出来的应该是他,而不是他那个懦弱无用的大兄。
于是,重来一次,曹光启先是表现出了自己的聪明,通过书信礼物隔空传递自己对于父亲的惦念关心,然后又投其所好地让留下看管他们的管家,实际上是父亲心腹的那位改变了心意,帮他说了好话,最后,获知那替身所在重要信息的他便在管家的帮衬之下顺利去跟对方“对调”。
因为有管家帮衬,“自己”现在正在房中生病,因为父亲的几个儿子都留在府中,上头也不会心疑其中一个生病是否为真,而偷偷溜出来的他只要顺利找到对方,实现“互换”,其他的事情,自然有管家帮他完成。
而他要做的就是在互换之后迅速地赶到父亲的身边,为他的谋反大计做出贡献,相信有着之后几年信息的他,一定能够帮着父亲抢占先机,到时候,作为父亲唯一存活下来的儿子,他的权力自然可想而知。
至于那帮还在计较一时长短的蠢货,管他们去死,反正都是要死的嘛!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地雷!
上个世界公主虽然种种不好,但究其根本不过是嫁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丈夫然后红杏出墙这种事情,若是放到现代那也是罪不至死,所以主角不可能杀她的,再者,公主这个名义上的未婚妻死了,作为未婚夫的一方未必不会被皇帝迁怒,那也不是主角想要得到的。
哈哈,主角就是通过精神力暗示和轻功消失无踪,没想到有人猜对了,^_^、
当皇帝太麻烦了,上个世界都说了是开国皇帝,这种情况下,文臣武将都在,皇帝威信也在,一个大臣之子想要造反,不说时间太长肯定躲不开婚期,就是造反的理由也没有啊,人家皇帝把公主嫁给你,结果你要造反,这种忘恩负义的感觉哪里会有人追随,而且经历过战乱的人民这时候也想要休养生息,不会想要跟着一个莫名其妙的人打仗的。
以上解释。
不知道为毛,看到大家听说我要双更之后的留言,突然完全不想要双更了呐!
眼下地里刚刚被播种进去小麦,回忆一下原主播种的样子,曹志再看外头那杂草跟麦苗掺合的田地,真是重种的心都有。
一把一把胡乱抛洒的种子,纵然被土覆盖上了,但那深浅不一的情况又如何能够长得好,村中收税之所以忽略原主这里,恐怕是因为他这个田种的就是个样子货,基本没有收成当做荒地看也是正常。
除了田地的产出,原主还会用鸡蛋换取一些黍米粮食,他的鸡都是放养的,鸡蛋的味道更好一些,积攒了二十来个就拿去镇上卖一次,再买一些油盐酱醋之类的回来,便是曹志的全部生活了。
摸出床下的篮子,看着里面已经积攒了十来只的鸡蛋,曹志直起身准备往镇子上走一趟,先看看镇子上的生活水平怎么样,再想想他以后做什么,到底并非原主,他所会的便是在镇子上找一个账房的职务来做也是容易吧,实在不行,当个小伙计,暂且摆脱这般贫困也是好的。
家中没有值钱的物什,出门的时候都不用锁门,只用一根棍子在外头的门环上面一插,表明家中没人就可以了。
留下狗儿看家,不用绳子拴着,至于那几只鸡,大大小小的,它们可比人机警多了,无事的时候自在外头晃荡找吃的,有事了,扑腾着翅膀就能够飞过那低矮的篱笆,到它们的窝里避祸。
大约因为他这一趟出行不符合往日的规律,走出门的时候,黄狗直起身看了他几眼,一双黑琉璃一样的眼睛中似乎透着疑惑。
“我去镇上,你好好看家。”不自觉地,曹志就对它说了一句,看那黄狗好像听懂了一样又趴了下去,不由失笑,还真是有些灵性。
从这里往镇子上走,最近的路是要经过村子的,原主跟村中人不和,自从搬出来后便从未回去过,也不从那里经过,也难说村中忘记他的存在是不是因为他几年都不曾出现过。
曹志不准备改变原主的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不出现就会被遗忘,那当然更好不过,免得跟村中人牵扯深了又要被探听种种变故,多些麻烦。
如果不选择那条近路便要翻山,原主经常走的也是翻山路,或许比起人的种种目光,山林要友善得多,无论你从那里经过多少次,无论你在山林中做什么,它都不会有任何让你不安的反应。
茂密的林子好像天然的屏障,能够让那些内心不安的人走在其中的时候,遗忘人世间的种种不如意。
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曹志的脚步最开始还是格外轻松,走到中段的时候就有些迈不开腿了,累啊,他都有些后悔想要回去讲究休息一晚,好歹锻炼出来一点儿精神力或者内力再走了。
原主的身体本身就不好,再加上现在还肚子空空,看着篮子中的生鸡蛋,真是直接吞的心都有了,实在是太饿,这种感觉陌生得紧,细想想,可是很久没有感受过了。
曹志把裤腰带勒紧了一些,他可不想吃生鸡蛋,还是走快一些,看看镇上有什么能用鸡蛋换的吃的。
几十里的山路无论对于原主还是现在的曹志而言都实在太远,因为出来的时间也有些晚,还没出林子就看到天色暗了下来,无论这片树林表面上多么安全,但天黑时候还是有许多不可说的危险。
如今野生动物跟人类的比例,虽然没人统计过,但想也知道不可能是一比一,这林子中不可能什么野物都没有,夜晚可不安全。
曹志脸上汗如雨下,自己上手一摸,都能从脖颈上摸到细细的好像盐粒的手感,沙沙的。
努力加快了脚步,天色完全黑下来的时候才终于走出了林子,能够看到不远处的点点烛火了。
松了一口气,曹志忙走过去借宿,这种夜晚可不是赶路的好时候,便是到了镇子上也进不去,还不如老老实实在附近农家借宿。
敲了一户门,对方倒是个友善的老翁,听闻借宿,哪怕是给几个鸡蛋而已,也都同意了。
“出门在外,谁没有个不方便的时候,不妨事,不妨事,只管住下来就是了,刚好有个空位,你若是不嫌弃,只管歇一晚再走。”老翁一脸的和善笑容,这般说着就把他往里头迎。
住宿的条件的确是不好,那小房间就摆了一张床板儿,上头放了张草席子,旁的什么都没有,十分简陋。
曹志也不挑剔,几个鸡蛋能够值得什么好地方,道了谢,就由着那老翁拿走了油灯,屋中霎时一片黑暗。
幸好是夏季,天气炎热,晚上没被子也不会着凉受风,曹志开了半扇窗户,合衣躺在床上,凑合了一晚上。
次日一早他就起来要走,老翁起得比他还早,见他果然要留鸡蛋下来,笑呵呵接了,也没假客气要留他吃饭,只给了他一碗水,让他喝了水充饥。
曹志一脸苦笑,本来都忘了饿肚子这码事了,又被人提醒起来,顿时感觉饿得受不了,哪怕昨日还修炼了一点儿精神力也无以为继,毕竟这是身体的实际需要。
要了一碗热水,鸡蛋打进去,弄了一个鸡蛋汤,曹志胡乱喝了,这才觉得肚子里舒服一些,再次道谢告辞。
他这边儿走了一会儿,又有一人从老翁房中走出,问道:“适才那是何人?”
老翁笑呵呵看着眼前的公子,也不知道这等样人为何要到这小村落来,却不妨碍他张口答道:“跟公子一样,过来借宿的,这是要到镇上去错了点儿呐。”
想着昨日从这位公子手中得到的亮闪闪的银锭子,老翁的笑容就愈发开心,缺了的牙洞都露了出来,转而问道:“公子早起,可要吃点儿什么?咱农家的饭菜也有些风味儿。”
因为毗邻镇子,若是有那错过宿头的都会到他们村中借宿,老翁家靠着村头,做这等门口生意轻车熟路,家中好几个多余房间都是后来隔出来专门待客的。
有了这些经验,对待这些身份不一的客人,老翁也自有一套接待之道,像是刚才那种只有几个鸡蛋的,没什么油水,随便招待也只是因为白来几个鸡蛋不好不要,反正房子空放着也是浪费。
但因为没有钱给,自然也不用太过招待,倒是眼前这位公子,看着就是个有钱的,昨日又是白花花的银子进账,可不比那铜板好,当然要殷勤倍至,说不定还能从他指头缝里漏下些钱来。
公子眸光一闪,脸上浮现一丝笑意,说:“我这儿正想体验一下农家生活,不知可否在你家多住几日,银钱照付。”
听到“银钱”,老翁那浑浊的老眼一亮,忙应了,说:“这有什么不能的,公子随便住,我这里可是方便得很,公子要吃什么,只管说,我去给公子操持!”
公子点点头,说了些想吃的东西,看那老翁跑去忙活,他定了定神,再次想了想自己的计划,从镇子上过来这个方向只有这一条路,若是不出意外,那人定要经过这里,到时候……
老翁也是老了,眼神儿不好,完全没有发现昨日接连过来借宿的两个人其实有着十分相似的容貌,只不过因为不一样的衣衫气质,寻常见了也不会把两人混淆。
剧情中并没有对具体的时间做出说明,曹志本人也不太担心遇到贵公子的事情,也就没有注意到在他留宿的那一间房子隔壁竟然就是那个跟他互换了身份的武安侯庶子曹光启。
曹光启也没有想到,命运对他竟然如此优待,能够让他有一次重头再来的机会,虽然不能更早一些让他回到被留在京之前,但掌握了更多信息的他定然不会再落得一个被斩首的下场。
想到自己那注定要谋反的父亲,想到他偏心的安排,他这一次就要抢占一个先机,明明那个替身跟自己最像,最应该被替换出来的应该是他,而不是他那个懦弱无用的大兄。
于是,重来一次,曹光启先是表现出了自己的聪明,通过书信礼物隔空传递自己对于父亲的惦念关心,然后又投其所好地让留下看管他们的管家,实际上是父亲心腹的那位改变了心意,帮他说了好话,最后,获知那替身所在重要信息的他便在管家的帮衬之下顺利去跟对方“对调”。
因为有管家帮衬,“自己”现在正在房中生病,因为父亲的几个儿子都留在府中,上头也不会心疑其中一个生病是否为真,而偷偷溜出来的他只要顺利找到对方,实现“互换”,其他的事情,自然有管家帮他完成。
而他要做的就是在互换之后迅速地赶到父亲的身边,为他的谋反大计做出贡献,相信有着之后几年信息的他,一定能够帮着父亲抢占先机,到时候,作为父亲唯一存活下来的儿子,他的权力自然可想而知。
至于那帮还在计较一时长短的蠢货,管他们去死,反正都是要死的嘛!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地雷!
上个世界公主虽然种种不好,但究其根本不过是嫁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丈夫然后红杏出墙这种事情,若是放到现代那也是罪不至死,所以主角不可能杀她的,再者,公主这个名义上的未婚妻死了,作为未婚夫的一方未必不会被皇帝迁怒,那也不是主角想要得到的。
哈哈,主角就是通过精神力暗示和轻功消失无踪,没想到有人猜对了,^_^、
当皇帝太麻烦了,上个世界都说了是开国皇帝,这种情况下,文臣武将都在,皇帝威信也在,一个大臣之子想要造反,不说时间太长肯定躲不开婚期,就是造反的理由也没有啊,人家皇帝把公主嫁给你,结果你要造反,这种忘恩负义的感觉哪里会有人追随,而且经历过战乱的人民这时候也想要休养生息,不会想要跟着一个莫名其妙的人打仗的。
以上解释。
不知道为毛,看到大家听说我要双更之后的留言,突然完全不想要双更了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