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零八章 活着
暴雨,雨水从黑漆漆的天空垂直而下,伴随着阵阵雷鸣,击打在地上,溅起片片水花。
他走在下着暴雨的夜幕中,在寥寥无几的道路上显得寂寥而匆忙,整个身子被雨水淋透,裤腿粘着落叶,一只手紧扣住她的手腕,他走得太快,步调又本就比她大,她虽小步踱着,但仍旧感觉是在被他拽着走。
嫣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情绪失控,也不知道他到底要带她去哪儿,她只知道现在的他很危险,与其让他一个人在雨幕中孤独游荡,还不如就这样一直陪着他。
于是,这一走,他们便走了近一个小时。
他似乎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是顺着路走着,没有目的地,却又极为迫切。
道路上汽车飞奔,偶有几个路人会向他们投来异样的眼光,她穿的是医院的病服,只单单披了一件薄薄的毛衫,正值冬季,雨水冰凉刺骨,就连呼出的气体都是白色的。
他走得太快,她穿的拖鞋不知何时脱了脚,这一路她都是赤着脚,样子极为狼狈,长长的头发被雨水打湿,单薄的病服和着雨水黏在身上,脸色冻得发青,嘴唇发紫,整个人涩涩发抖,好似心肝脾肺都在颤抖。
他们就这样在雨幕中急匆匆的走着,毫无目的,也没有任何交流,任冰冷的雨水打在他们身上,然后他突然停住了脚步,低头着看脚边落了一地的花瓣。
“花开了!”他低头喃喃,雨太大,将他所有神情都隐藏在了漆黑的雨幕中。
街道两边栽种着不知名的树,虽是冬季,可树上却开了花,粉红色的,一簇一簇的,被雨水击打,被寒风吹落,散了一地。落在积水中,和在脏兮兮的泥水中,在微弱的路灯下衰败凄迷。
“记得么?樱花树下……南山农场,我们曾经设想过我们的未来。海角天涯,白头偕老。”他紧握着她的肩膀,与她对视,眉头紧蹙,眼眸里积着太多的愤怒和痛苦。
“轩木。你到底怎么了?”她伸手捧住他的脸,眼眸温柔,纤细的手冰冷苍白。
“告诉我,我到底要怎么做才能保证你永远都不离开我?”他近乎崩溃,有液体顺着他的脸颊滑落,却分不清那到底是泪水还是雨水。
“我不会离开你,永远都不会!”她道。
“永远都不会?呵~”他道,充满嘲讽的意味。
她的账户里多了一百万,那是林书皓的报酬,他从一开始便知道自己被设计了。却心甘情愿。
林书皓之所以会录用嫣然,无非是为了想要让他束手就擒,嫣然性格倔强,生活窘困,林书皓非常清楚知道林氏的职位对她有多重要,同时经过多番试探,他终于确认了嫣然在轩木心中的分量。
林书皓从来未曾真正担心过这个合约签不下来,只要顾嫣然在林氏,便是能够超控南宫轩木的王牌。
这一切轩木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心甘情愿是因为他不想让嫣然再受到任何伤害。关于林氏,他自有方法去对付,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嫣然竟然会利用他向林书皓获取那一百万的报酬。
怎么?如今嫣羽回来了。她又在林氏立了大功,便想将钱还给他,与他划清界线?
要离开他?没有那么容易,这辈子她都别想!
“轩木?告诉我你到底怎么了?”嫣然捧着他的脸道,实在想不通轩木为什么会突然如此。
“林氏付一百万作为你出卖我的报酬,是不是太少了点!”他笑。透着阴冷邪恶的气息。
“一百万?我没有……我……”捧着他脸的双手滑落,被激怒的嫣然反射性的为自己辩解,可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画面,她进林氏不久后林书皓在办公室单独召见她,确实曾说过,如果两个月内她能让林氏和南宫集团的合约顺利签订,他便会付给她一百万的报酬。
可是?他是怎么知道的?如今她又该如何解释?
“为什么不说了?心虚了?”他笑,嘲讽。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是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我从来没有出卖过你。”她道,正视着他,毫无躲避。
“如何证明?”他道,眼眸阴鸷,质问着。
“呵~”她冷笑,她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让她去证明。
他根本不相信她是么?
“你要我如何证明?”她道,是愤怒,更是失望。
“和我一起死!”他道。
轰隆隆,电闪雷鸣,嫣然只觉得自己好像被雷电击中了一般,脑袋空白一片,耳朵翁翁直响。
过了许久才缓过神来,眼眸锐利的看着轩木道:“你知道你在说什么?”
“怎么?怕啦?八年前你不是很勇敢么?还是觉得陪我死……”他的话还未说完,便被她狠狠甩了一个耳光,啪的一声,声音很大。
“南宫轩木,你个大混蛋!”她眼眶泛红,泪水倾泻而出,胸口因为气愤起伏不定,脸色铁青一片,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蹲在地上大哭出声。
只觉得胸口堵着什么东西,愤怒、失望、悲伤……被填的太慢,好似下一刻就要爆炸。
轩木傻愣愣的呆立在那里,看着伤心绝望的嫣然,心痛绞痛难忍,这才渐渐恢复了神智。
他到底做了什么?
“嫣儿……”
“好!我们一起死,走,我们一起死……”她霍的站了起来,拽着他便往马路中间冲,却被他狠狠拥进怀里。
“对不起……对不起……”他紧紧抱着她,将头深埋在她的脖颈处。
“唔……唔……南宫轩木,你个混蛋,大混蛋!”她痛哭流涕,悲愤交加。
就这样两人在雨幕中相拥而泣,不知哭了多久,她在他怀里喃喃道:“轩木,我不想陪你死,我想陪你活着,我们说好的,要结婚,要生孩子,要一起变老,我们都好好活着,健健康康的活着,好好的,一辈子……”她的声音极为微弱,声音越来越小,身体软绵绵的没有半点力气,在泪水中失去了意识。(未完待续。)
他走在下着暴雨的夜幕中,在寥寥无几的道路上显得寂寥而匆忙,整个身子被雨水淋透,裤腿粘着落叶,一只手紧扣住她的手腕,他走得太快,步调又本就比她大,她虽小步踱着,但仍旧感觉是在被他拽着走。
嫣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情绪失控,也不知道他到底要带她去哪儿,她只知道现在的他很危险,与其让他一个人在雨幕中孤独游荡,还不如就这样一直陪着他。
于是,这一走,他们便走了近一个小时。
他似乎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是顺着路走着,没有目的地,却又极为迫切。
道路上汽车飞奔,偶有几个路人会向他们投来异样的眼光,她穿的是医院的病服,只单单披了一件薄薄的毛衫,正值冬季,雨水冰凉刺骨,就连呼出的气体都是白色的。
他走得太快,她穿的拖鞋不知何时脱了脚,这一路她都是赤着脚,样子极为狼狈,长长的头发被雨水打湿,单薄的病服和着雨水黏在身上,脸色冻得发青,嘴唇发紫,整个人涩涩发抖,好似心肝脾肺都在颤抖。
他们就这样在雨幕中急匆匆的走着,毫无目的,也没有任何交流,任冰冷的雨水打在他们身上,然后他突然停住了脚步,低头着看脚边落了一地的花瓣。
“花开了!”他低头喃喃,雨太大,将他所有神情都隐藏在了漆黑的雨幕中。
街道两边栽种着不知名的树,虽是冬季,可树上却开了花,粉红色的,一簇一簇的,被雨水击打,被寒风吹落,散了一地。落在积水中,和在脏兮兮的泥水中,在微弱的路灯下衰败凄迷。
“记得么?樱花树下……南山农场,我们曾经设想过我们的未来。海角天涯,白头偕老。”他紧握着她的肩膀,与她对视,眉头紧蹙,眼眸里积着太多的愤怒和痛苦。
“轩木。你到底怎么了?”她伸手捧住他的脸,眼眸温柔,纤细的手冰冷苍白。
“告诉我,我到底要怎么做才能保证你永远都不离开我?”他近乎崩溃,有液体顺着他的脸颊滑落,却分不清那到底是泪水还是雨水。
“我不会离开你,永远都不会!”她道。
“永远都不会?呵~”他道,充满嘲讽的意味。
她的账户里多了一百万,那是林书皓的报酬,他从一开始便知道自己被设计了。却心甘情愿。
林书皓之所以会录用嫣然,无非是为了想要让他束手就擒,嫣然性格倔强,生活窘困,林书皓非常清楚知道林氏的职位对她有多重要,同时经过多番试探,他终于确认了嫣然在轩木心中的分量。
林书皓从来未曾真正担心过这个合约签不下来,只要顾嫣然在林氏,便是能够超控南宫轩木的王牌。
这一切轩木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心甘情愿是因为他不想让嫣然再受到任何伤害。关于林氏,他自有方法去对付,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嫣然竟然会利用他向林书皓获取那一百万的报酬。
怎么?如今嫣羽回来了。她又在林氏立了大功,便想将钱还给他,与他划清界线?
要离开他?没有那么容易,这辈子她都别想!
“轩木?告诉我你到底怎么了?”嫣然捧着他的脸道,实在想不通轩木为什么会突然如此。
“林氏付一百万作为你出卖我的报酬,是不是太少了点!”他笑。透着阴冷邪恶的气息。
“一百万?我没有……我……”捧着他脸的双手滑落,被激怒的嫣然反射性的为自己辩解,可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画面,她进林氏不久后林书皓在办公室单独召见她,确实曾说过,如果两个月内她能让林氏和南宫集团的合约顺利签订,他便会付给她一百万的报酬。
可是?他是怎么知道的?如今她又该如何解释?
“为什么不说了?心虚了?”他笑,嘲讽。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是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我从来没有出卖过你。”她道,正视着他,毫无躲避。
“如何证明?”他道,眼眸阴鸷,质问着。
“呵~”她冷笑,她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让她去证明。
他根本不相信她是么?
“你要我如何证明?”她道,是愤怒,更是失望。
“和我一起死!”他道。
轰隆隆,电闪雷鸣,嫣然只觉得自己好像被雷电击中了一般,脑袋空白一片,耳朵翁翁直响。
过了许久才缓过神来,眼眸锐利的看着轩木道:“你知道你在说什么?”
“怎么?怕啦?八年前你不是很勇敢么?还是觉得陪我死……”他的话还未说完,便被她狠狠甩了一个耳光,啪的一声,声音很大。
“南宫轩木,你个大混蛋!”她眼眶泛红,泪水倾泻而出,胸口因为气愤起伏不定,脸色铁青一片,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蹲在地上大哭出声。
只觉得胸口堵着什么东西,愤怒、失望、悲伤……被填的太慢,好似下一刻就要爆炸。
轩木傻愣愣的呆立在那里,看着伤心绝望的嫣然,心痛绞痛难忍,这才渐渐恢复了神智。
他到底做了什么?
“嫣儿……”
“好!我们一起死,走,我们一起死……”她霍的站了起来,拽着他便往马路中间冲,却被他狠狠拥进怀里。
“对不起……对不起……”他紧紧抱着她,将头深埋在她的脖颈处。
“唔……唔……南宫轩木,你个混蛋,大混蛋!”她痛哭流涕,悲愤交加。
就这样两人在雨幕中相拥而泣,不知哭了多久,她在他怀里喃喃道:“轩木,我不想陪你死,我想陪你活着,我们说好的,要结婚,要生孩子,要一起变老,我们都好好活着,健健康康的活着,好好的,一辈子……”她的声音极为微弱,声音越来越小,身体软绵绵的没有半点力气,在泪水中失去了意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