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分别的3年
大四毕业那年,发生了很多事。读看看小说网更新我们速度第一)
我毕业了,在N市一家很有名的私营心理诊所找到了工作。
周仲一家搬到了N市。我回家再也看不到他们。
工作后,我跟罗敏合租房子。
她担任我们老总的高级行政助理,工资是我的3倍。
而我,由于不是这块料,只能规规矩矩的工作。期望能够挣到首付的钱,在N市买个小房子,把妈妈接过来。
但工资的增长,永远也比不上房价的飞速发展。当两年后,我存够了5万块(这已经算很多了),再加上妈妈的3万,跑去看房的时候,60平米的房子,首付已经由原来的六、七万,涨到了十五万。
我只能怏怏的离开了热闹得像菜市场的售楼大厅。(读看看小说网)
现实这样残酷,大部分人都像我一样,就像一群彷徨的蝼蚁,整日蛀食着白木,忙忙碌碌,为那些有钱的,不用工作的人工作,以在税后,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小部分。
我视为机会的心理学与工作,实际上对我的心理疾病帮助甚微。
当我日渐接触越来越多的病人,看到他们内心的彷徨和挣扎,最终却无法改变,便渐渐的越来越感到心灰意冷。
一个人,能够轻易改变吗?反正我没有。
这两年多来,我依旧做那个噩梦,依旧无法忍受异性的触碰。
我忘记了我的怨恨,忘掉周国栋了吗?
我也很想忘记,然而,现实总是让我无法忘怀。
每当午夜梦回,满头满脸的冷汗,尖叫着醒来,任黑暗将我完全吞没,仇恨吞蚀我的五脏六腑,无法合眼,等待着漫长的黑夜,缓缓走到尽头。
那一刻,仇恨仿佛长了根,细细的根须,深深扎在心脏,除非把我的心挖掉,否则,无法清除。
在白天,我以为已经忘掉了的仇恨,实际上便像一个恶性肿瘤,越来越大,已经在全身扩散,无可救药。
是的,我已经无可救药。身为心理分析师,当我面对真实的自己,就绝望的发现这一点。
周仲经常给妈妈打电话,所以妈妈对周家的近况了解得甚多。有时她会跟我提起,虽然我很不想听,但又不想表现出来。直到现在,妈妈都还不知道我恨周国栋。
周国栋在N市政府,且官职越来越大。
至于周仲,我本已在日常的忙碌之中,渐渐的将他遗忘在心底的角落,布满了灰尘和蜘蛛网。
然而,这个蜘蛛网和灰尘,却在不经意间,被轻轻拨掉。我觉得很奇怪,周仲一向不多话,为什么会跟妈妈说起自己的近况,还如此详细。
他走那年,刚好高三毕业。听说考上了N市的医学院。令我惊讶的是,除了读医学,周仲还开餐馆。
经过了几次失败后,他现在已经拥有了自己的餐馆。而且不只一家,而是十多家连锁门店。而他今年才21岁。
我已经25岁了,却还在领着微薄的薪水。
他是不同的吧。
从小就特立独行,IQ又是如此高。还有EQ——我从未见他发过火或表露过任何发火的征兆,只除了那一次——潘云来找我那次。
但周仲的成功,跟我有什么关系呢。他和我,已经生疏到可以当路人。见面的时候,也只是打声招呼。
谁会乐意看到仇人的儿子成功?
没想到,我们会这么快就见面。
我毕业了,在N市一家很有名的私营心理诊所找到了工作。
周仲一家搬到了N市。我回家再也看不到他们。
工作后,我跟罗敏合租房子。
她担任我们老总的高级行政助理,工资是我的3倍。
而我,由于不是这块料,只能规规矩矩的工作。期望能够挣到首付的钱,在N市买个小房子,把妈妈接过来。
但工资的增长,永远也比不上房价的飞速发展。当两年后,我存够了5万块(这已经算很多了),再加上妈妈的3万,跑去看房的时候,60平米的房子,首付已经由原来的六、七万,涨到了十五万。
我只能怏怏的离开了热闹得像菜市场的售楼大厅。(读看看小说网)
现实这样残酷,大部分人都像我一样,就像一群彷徨的蝼蚁,整日蛀食着白木,忙忙碌碌,为那些有钱的,不用工作的人工作,以在税后,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小部分。
我视为机会的心理学与工作,实际上对我的心理疾病帮助甚微。
当我日渐接触越来越多的病人,看到他们内心的彷徨和挣扎,最终却无法改变,便渐渐的越来越感到心灰意冷。
一个人,能够轻易改变吗?反正我没有。
这两年多来,我依旧做那个噩梦,依旧无法忍受异性的触碰。
我忘记了我的怨恨,忘掉周国栋了吗?
我也很想忘记,然而,现实总是让我无法忘怀。
每当午夜梦回,满头满脸的冷汗,尖叫着醒来,任黑暗将我完全吞没,仇恨吞蚀我的五脏六腑,无法合眼,等待着漫长的黑夜,缓缓走到尽头。
那一刻,仇恨仿佛长了根,细细的根须,深深扎在心脏,除非把我的心挖掉,否则,无法清除。
在白天,我以为已经忘掉了的仇恨,实际上便像一个恶性肿瘤,越来越大,已经在全身扩散,无可救药。
是的,我已经无可救药。身为心理分析师,当我面对真实的自己,就绝望的发现这一点。
周仲经常给妈妈打电话,所以妈妈对周家的近况了解得甚多。有时她会跟我提起,虽然我很不想听,但又不想表现出来。直到现在,妈妈都还不知道我恨周国栋。
周国栋在N市政府,且官职越来越大。
至于周仲,我本已在日常的忙碌之中,渐渐的将他遗忘在心底的角落,布满了灰尘和蜘蛛网。
然而,这个蜘蛛网和灰尘,却在不经意间,被轻轻拨掉。我觉得很奇怪,周仲一向不多话,为什么会跟妈妈说起自己的近况,还如此详细。
他走那年,刚好高三毕业。听说考上了N市的医学院。令我惊讶的是,除了读医学,周仲还开餐馆。
经过了几次失败后,他现在已经拥有了自己的餐馆。而且不只一家,而是十多家连锁门店。而他今年才21岁。
我已经25岁了,却还在领着微薄的薪水。
他是不同的吧。
从小就特立独行,IQ又是如此高。还有EQ——我从未见他发过火或表露过任何发火的征兆,只除了那一次——潘云来找我那次。
但周仲的成功,跟我有什么关系呢。他和我,已经生疏到可以当路人。见面的时候,也只是打声招呼。
谁会乐意看到仇人的儿子成功?
没想到,我们会这么快就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