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章 挟妃要价
他这般调笑让卢安世不知该如何回话。程雪峰却突然歪着脑袋咧嘴一笑,露出一颗尖尖的虎牙,凭白年轻了几岁:“程某孟浪了。姑娘好些?”
“好了许多,程寨主的伤药,着实神奇。”
“神奇就好。程某也盼着姑娘痊愈。这样便不必在寨中浪费食粮。”
“啊?”卢安世以为她自己听错了。
“浪费食粮。”程雪峰笑着重复一遍。“榆次寨中,人人都要工作来赚取自己的口粮,即使是孩子也不例外,和姑娘这种成日躺在床上的大米虫不一样。”
“喂,我可不是什么米虫——”
程雪峰劈手捉住她的腕子,让她手心朝上。卢安世吓了一跳,“你做什么?!”
程雪峰指着她的手心:“纹理清晰,肤质细腻。米虫的手便是这样。”
卢安世咬着嘴唇抽回了手:“如果我是米虫,你会把我怎么样?把我撵出去?”
程雪峰面露讶色,“姑娘认真么?我程某,可是天水郡头号山贼啊,劫进寨中的人怎么会随随便便放走?何况姑娘也不是一般的米虫,你可是堂堂北靖王爷的未婚妻,天下首富卢谨谦先生的嫡亲闺女,就这样粗鲁地把姑娘撵出去,我恐怕要后悔终生。”
从程雪峰嘴里听到自己的身份,并没有让卢安世有多惊讶,她就知道她的运气没这么好。自从她打定主意要嫁给秦湛之后,就好像全天下都在和她作对一样。“那么寨主,你留着我这个大米虫败坏你心爱的榆次寨,是想做什么?”
程雪峰灿烂一笑,露出一颗虎牙,“诶,让我想想……我似乎缺个贴身侍婢。”
卢安世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这他妈是什么诡异的条件!这个塞外游侠的脑子是被门夹了么!侍婢是个什么东西!拣到了天下首富的嫡女、王爷的未婚妻,放在身边只想着做侍婢合适么!
“总之在王爷来接你以前,卢姑娘还是乖乖地呆在我身边吧。”
“等一下!”卢安世叫住他,“程寨主想聘用我当侍婢,总得先预支点工钱。我身上一个子也没有。”
“哦,你不干活,还想要钱?”
“非也非也,我不要钱。”卢安世摇摇手指,“我要吃豆酥糖。”
程雪峰噗得一声喷出一口酒。
半晌,他神色复杂道,“卢姑娘果然不是一般的米虫。”
说完,在她回过神来之前,掏出一副手铐啪嗒铐住了她的手腕。
“走,我的小婢子,我们去买豆酥糖。”
在卢安世千方百计要拿雅贝和宝川、秦湛联络的时候,殊不知秦湛已经知晓她在榆次寨中的消息了。程雪峰本不知救下的姑娘是谁,但秦湛大张旗鼓地寻人,程雪峰想不知道都难,登时打起了卢安世的主意,一大早,就往玉关大营中射了几千枝拗去箭头的箭,箭上绑着简信。待秦湛看到信上的内容后,不禁勃然大怒。
“这个程雪峰!本王敬他是条好汉,与榆次寨秋毫无犯,他竟蹬鼻子上眼了!虏获王妃不说,竟想以此要挟本王!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
原来,程雪峰一心想攻打匈奴人,现下左右单于打得火热,他认为这正是天赐良机。结果手握重兵的秦湛居然按兵不动,让他十分恼火。此番无意间扣留了秦湛没过门的媳妇,程雪峰就大大咧咧逼他出兵:打匈奴这么光荣的事情,你居然不去做!那好,你不打匈奴,就别想成亲了!
此时,吕隆中带着陆功全与宝川出门在外,眼见军营里开始点兵,吕隆中不由得心下生疑。他拦住一位路过的军官:“为何点兵?可是匈奴率兵来犯?”
“非也。是王爷要剿灭清风岭榆次寨的一窝山贼。”
吕隆中急切道:“所为何事?”
军官的表情像是他问了什么好笑的问题:“军官剿匪,天经地义。有什么为什么的?”说着便匆匆离去。
宝川在他身后高兴得简直要跳起来:“一定是我家姑爷知晓了那山贼做的好事,现下要去好好教训他了!”她对着吕隆中趾高气扬地一嗤,“你再想瞒,也瞒不住!”
吕隆中立刻折返中军帐寻找秦湛。秦湛正整鞍上马,准备出营。见到他们三人道:“正好,和我一道去清风岭。”
吕隆中一拱手:“还请教王爷为何突然决定剿灭程雪峰。”
秦湛将一封信丢给他。“这是今晨榆次寨的响马绑在箭上射来我军的简信。”
吕隆中匆匆一扫,心道不好,与秦湛避到无人处,“程雪峰软硬不吃,与我们素无瓜葛,一心杀贼,手中又有快马强兵。放眼这北疆,没有谁比他更适合扮演匈奴人洗劫村落,进而栽赃左单于使王爷师出有名。程雪峰是可以利用的人,招安为上啊。”
秦湛举起手中的信,“若是这封信直接呈到我案前,哪也倒罢了,我自会招安为上。但是现下他闹得人尽皆知,我若不办他,日后如何治军?”
吕隆中思忖半刻:“也好。与他闹掰,日后再结交,更查不到我们头上。”
“日后的事日后再说,当务之急,是要救出安世。”
两人谈妥,秦湛与吕隆中并肩走到马下。
宝川吵吵嚷嚷:“姑爷,你不知道啊!那高放与山贼是一伙的!”
“高放是谁?”
“就是绑架小姐的人,他逃走了!现下肯定在那山贼的寨子里!”
秦湛闻言,眼风扫到吕、陆二人身上,催迫他们讲得仔细些。吕隆中并不言语,似乎神游天外,陆功全只好据实以告:“据昨夜前来报信的白重声称,绑架卢氏全然是高放一人策划的,与其他人无关。他将卢氏绑至牛犊岗,最后逃脱我们的追踪,而牛犊岗与清风岭只有一山之隔。”
“高放此人,形貌如何?”秦湛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些个字的。
“身高七尺,身强体壮,眼睛下有一道伤疤,十分显眼。”
秦湛一惊:那岂不是出事前一天意图在红灯区骚扰安世的人?!
原来竟不是临时起意!
他太不小心了,他应该给她增派护卫才是……
秦湛平生第一次有了所谓“为家室所累”的感觉,要照顾老婆孩子对一个男人来说真是太难了,他第一次上手,果然还是不够格。
“好了许多,程寨主的伤药,着实神奇。”
“神奇就好。程某也盼着姑娘痊愈。这样便不必在寨中浪费食粮。”
“啊?”卢安世以为她自己听错了。
“浪费食粮。”程雪峰笑着重复一遍。“榆次寨中,人人都要工作来赚取自己的口粮,即使是孩子也不例外,和姑娘这种成日躺在床上的大米虫不一样。”
“喂,我可不是什么米虫——”
程雪峰劈手捉住她的腕子,让她手心朝上。卢安世吓了一跳,“你做什么?!”
程雪峰指着她的手心:“纹理清晰,肤质细腻。米虫的手便是这样。”
卢安世咬着嘴唇抽回了手:“如果我是米虫,你会把我怎么样?把我撵出去?”
程雪峰面露讶色,“姑娘认真么?我程某,可是天水郡头号山贼啊,劫进寨中的人怎么会随随便便放走?何况姑娘也不是一般的米虫,你可是堂堂北靖王爷的未婚妻,天下首富卢谨谦先生的嫡亲闺女,就这样粗鲁地把姑娘撵出去,我恐怕要后悔终生。”
从程雪峰嘴里听到自己的身份,并没有让卢安世有多惊讶,她就知道她的运气没这么好。自从她打定主意要嫁给秦湛之后,就好像全天下都在和她作对一样。“那么寨主,你留着我这个大米虫败坏你心爱的榆次寨,是想做什么?”
程雪峰灿烂一笑,露出一颗虎牙,“诶,让我想想……我似乎缺个贴身侍婢。”
卢安世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这他妈是什么诡异的条件!这个塞外游侠的脑子是被门夹了么!侍婢是个什么东西!拣到了天下首富的嫡女、王爷的未婚妻,放在身边只想着做侍婢合适么!
“总之在王爷来接你以前,卢姑娘还是乖乖地呆在我身边吧。”
“等一下!”卢安世叫住他,“程寨主想聘用我当侍婢,总得先预支点工钱。我身上一个子也没有。”
“哦,你不干活,还想要钱?”
“非也非也,我不要钱。”卢安世摇摇手指,“我要吃豆酥糖。”
程雪峰噗得一声喷出一口酒。
半晌,他神色复杂道,“卢姑娘果然不是一般的米虫。”
说完,在她回过神来之前,掏出一副手铐啪嗒铐住了她的手腕。
“走,我的小婢子,我们去买豆酥糖。”
在卢安世千方百计要拿雅贝和宝川、秦湛联络的时候,殊不知秦湛已经知晓她在榆次寨中的消息了。程雪峰本不知救下的姑娘是谁,但秦湛大张旗鼓地寻人,程雪峰想不知道都难,登时打起了卢安世的主意,一大早,就往玉关大营中射了几千枝拗去箭头的箭,箭上绑着简信。待秦湛看到信上的内容后,不禁勃然大怒。
“这个程雪峰!本王敬他是条好汉,与榆次寨秋毫无犯,他竟蹬鼻子上眼了!虏获王妃不说,竟想以此要挟本王!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
原来,程雪峰一心想攻打匈奴人,现下左右单于打得火热,他认为这正是天赐良机。结果手握重兵的秦湛居然按兵不动,让他十分恼火。此番无意间扣留了秦湛没过门的媳妇,程雪峰就大大咧咧逼他出兵:打匈奴这么光荣的事情,你居然不去做!那好,你不打匈奴,就别想成亲了!
此时,吕隆中带着陆功全与宝川出门在外,眼见军营里开始点兵,吕隆中不由得心下生疑。他拦住一位路过的军官:“为何点兵?可是匈奴率兵来犯?”
“非也。是王爷要剿灭清风岭榆次寨的一窝山贼。”
吕隆中急切道:“所为何事?”
军官的表情像是他问了什么好笑的问题:“军官剿匪,天经地义。有什么为什么的?”说着便匆匆离去。
宝川在他身后高兴得简直要跳起来:“一定是我家姑爷知晓了那山贼做的好事,现下要去好好教训他了!”她对着吕隆中趾高气扬地一嗤,“你再想瞒,也瞒不住!”
吕隆中立刻折返中军帐寻找秦湛。秦湛正整鞍上马,准备出营。见到他们三人道:“正好,和我一道去清风岭。”
吕隆中一拱手:“还请教王爷为何突然决定剿灭程雪峰。”
秦湛将一封信丢给他。“这是今晨榆次寨的响马绑在箭上射来我军的简信。”
吕隆中匆匆一扫,心道不好,与秦湛避到无人处,“程雪峰软硬不吃,与我们素无瓜葛,一心杀贼,手中又有快马强兵。放眼这北疆,没有谁比他更适合扮演匈奴人洗劫村落,进而栽赃左单于使王爷师出有名。程雪峰是可以利用的人,招安为上啊。”
秦湛举起手中的信,“若是这封信直接呈到我案前,哪也倒罢了,我自会招安为上。但是现下他闹得人尽皆知,我若不办他,日后如何治军?”
吕隆中思忖半刻:“也好。与他闹掰,日后再结交,更查不到我们头上。”
“日后的事日后再说,当务之急,是要救出安世。”
两人谈妥,秦湛与吕隆中并肩走到马下。
宝川吵吵嚷嚷:“姑爷,你不知道啊!那高放与山贼是一伙的!”
“高放是谁?”
“就是绑架小姐的人,他逃走了!现下肯定在那山贼的寨子里!”
秦湛闻言,眼风扫到吕、陆二人身上,催迫他们讲得仔细些。吕隆中并不言语,似乎神游天外,陆功全只好据实以告:“据昨夜前来报信的白重声称,绑架卢氏全然是高放一人策划的,与其他人无关。他将卢氏绑至牛犊岗,最后逃脱我们的追踪,而牛犊岗与清风岭只有一山之隔。”
“高放此人,形貌如何?”秦湛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些个字的。
“身高七尺,身强体壮,眼睛下有一道伤疤,十分显眼。”
秦湛一惊:那岂不是出事前一天意图在红灯区骚扰安世的人?!
原来竟不是临时起意!
他太不小心了,他应该给她增派护卫才是……
秦湛平生第一次有了所谓“为家室所累”的感觉,要照顾老婆孩子对一个男人来说真是太难了,他第一次上手,果然还是不够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