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李润野看着茶几上的饭盒默默地叹口气,透过玻璃墙,他毫不意外地看到刘明远在他视线扫过去的一瞬间故作无意地把头扭向了另一边。
他坐到沙发上,打开饭盒,一份扬州炒饭,一份大煮干丝,一份布袋豆腐,都是他爱吃的,清鲜略带甜味。李润野知道刘明远是湖南人,嗜辣如命,这种淮扬菜从来碰都不碰。
李润野是今年才发现刘明远的小心思的,早先刘明远掩饰得很好,最近他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似乎不打算再沉默下去了。他会找各种借口约李润野,会给李润野打包可口的晚餐,会默默地帮李润野作专题审稿子,李润野车子限行的那天,他也会加班很晚,然后开车送李润野回家……李润野知道刘明远很好,虽然写文章很锋利,但是为人温和细致,但是……
人世间的事,坏就坏在这个“但是”上!
李润野头疼地看着眼前的饭盒,看来,自己除了找借口拒绝刘明远的饭局,还得找个借口拒绝他的外卖!无可奈何地打开饭盒,一股浓郁的清香迎面扑来,李润野瞬间觉得自己饥肠辘辘食指大动,抬头再瞟一眼窗外,果然和刘明远的视线撞在了一起,这次刘明远没来得及躲开,只好僵硬着笑一笑。李润野挥挥手里的筷子,开始吃饭。
***
顾之泽从电脑前抬起头来的时候正好透过玻璃墙看到李润野把一筷子干丝塞进嘴里,李润野的侧面很好看,从额头的鼻尖,一条笔直利落的线条,很有古希腊雕像的味道。
这么帅的一个男人,要是能再温和点……
他用力地敲一个句号,再检查一遍后把稿子第二次扔进了待审库,至于刘明远的名字在自己之前,他倒没什么意见。刘明远的确比自己敏锐,考虑问题全面,更具备一个记者的素质。但是顾之泽并不沮丧,他相信这是经验的问题,假以时日,自己一定也可以达到他的水准甚至超越他!
顾之泽看看表,已经快八点了,摸摸自己的肚子,觉得饥肠辘辘的。左右看看,大家都在忙着手里的活儿,马轩今天没活儿,整个下午都窝在电脑跟前打星际,张姐还有十几分钟就下班了。顾之泽利落地收拾收拾书包,蹭到张晓璇跟前谄笑着说;“张姐,我请你吃饭呗,那条稿子过了!”
“真的啊!”张晓璇眨眨眼睛,“恭喜恭喜,第一次吧?你可得请我吃顿好的!”
“张姐你随意点!不过,我想叫上马轩行么,他今天也没什么事儿,窝那里玩游戏玩一下午了。”
张晓璇会意地点点头:“还挺上道的!你去叫他吧。”
马轩对吃什么无所谓,只要顾之泽肯带着他练练级,他掏钱请顾之泽吃饭都可以。三个人在东熙广场上绕了一圈,决定是去吃烤肉。
张晓璇一边吃一边听顾之泽说这一个月多来的退稿经历,笑得前仰后合。马轩在一边闷头吃饭不说话,等顾之泽告一段落,他慢慢悠悠地说:“老板对你可真好啊!”
“啥?”顾之泽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真的!”张晓璇也帮腔说,“很少看他对谁这么上心!”
“啥啥?你们说啥?我说的是李老板,你们说的是谁?”顾之泽挥舞着手里的大夹子,嗖嗖地。
“说的就是李润野!”张晓璇喝口茶,说,“你小子知足吧,老板对你真是不错了!你自己数数,从你来到现在,你被退过多少次稿了,哪次不是他耐着性子给你解释,帮你找问题,还帮你改过稿子吧?这都是按照师父带着徒弟的标准来做的,你以为他对谁都那么有耐心啊?”
“是啊,李润野还真是没什么耐心的人,他从来不用新人,自从他来社会版,你是第一个入职的新人!”马轩吃一口牛舌,接过话头说,“通常刚来组里的,如果他觉得有前途,会亲自去带一带,其他的一般都直接丢给别人。去年从《周刊》来了个文字记者,还小有名气呢,挺狂的,老板直接就丢给了刘明远‘带’,可那人比刘明远还大三岁呢,觉得委屈,呆了没俩月就走了。”
“老板……这么狠啊?”顾之泽怎么想怎么觉得这是□□裸地排挤人。
“可不,那人据说还是谁家的衙内呢!其实他也不是不能写,就是稿子的质量实在一般,老板死活看不上。”
“那……谁是老板亲自带出来的?”顾之泽问。
“刘明远啊!”张晓璇说,“他两年前来的,老板亲自带了他半年,你看看,刘明远现在多牛!省报陈总每次来都想把他勾搭走,前几天还听说电视台新闻频道来挖角呢!”
顾之泽听得愣住了,嘴里的一大块牛肉也忘记了嚼,他觉得自己好像摸到了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青铜大门!
***
第二天,李润野一脚踏出电梯门就看到杵在自己办公室门口当门童的顾之泽,看着这小子一脸算计的表情,就断定他又要给自己找事儿了!
“有事儿?”
“老板好,我有个想法想跟您说说。”
“哦?”李润野诧异地问,“什么事儿?”
“我觉得我来了也有一个多月了,但是自己一个人摸索着干,很容易出纰漏,而且进步也慢。我知道咱们报社都有‘一带一’的传统,通常会给新人安排一个师父,我想能不能给我也安排一个?”
“你看上谁了?”李润野问。
“你!”顾之泽干脆地说。
“呃?”李润野惊讶地挑起一侧眉峰,正在整理桌上文件的手也停住了,他愣了愣神,淡淡地笑了一下问:“你知不知道我从来不带徒弟?”
“你带过刘明远。”
“那不算带,那时我们基本算搭档。”
“那你愿不愿跟我做搭档?”
“你觉得你有能力做我搭档么?”
“有!”顾之泽的眼睛晶亮,一个“有”字说的斩钉截铁毫不犹豫,听不出一丝自大狂傲,倒满满的都是自信。
李润野被那个气壮山河的“有”字给震住了,他直视顾之泽的眼睛,目光冷锐毫不留情,英气迫人的脸上一丝笑容也没有,平添了几分冷硬。但是顾之泽毫不退让,就那么坦然自若地迎视着他。
“哦,那你说说,你有什么资格?”
“你肯录用我,说明你认为我是有能力成为一名好记者的,而我会尽一切努力去学,不让你失望。”
“你错了,录用你的是辛奕不是我!”
“但是你的社会版接收了我!”
“你来了一个半月才发了半篇稿。”
“可你每次都会很耐心的指导我,如果你不看好我,你是没那个耐心的。”
“你怎么知道我没耐心?”
“全报社的人都知道你没耐心好么?”
“顾之泽,注意你的态度!”
“师父,徒弟以后一定会注意态度的,鞍前马后,绝无二话!”
“你……”
顾之泽绽开一个笑容,真诚而热烈,他本来长得就挺帅气,有着社会新鲜人的活力和青涩,就像一团火,能照亮温暖周围的一切。而现在这张笑容灿烂中略带谄媚,却又真诚让人喜欢,让李润野的呼吸一窒,莫名的,觉得自己的也充满了活力,跃跃欲试。他真的想知道,这个臭屁的小子到底有几斤几两,能走到哪里。
“当我徒弟很累。”
“知道!”
“我不会留情面。”
“你现在也没留情面啊师父!”顾之泽笑嘻嘻地说。
“那你去人事那里报告一下,留个底儿。”
“为什么还要去人事?”
“挣钱啊徒弟,我当你师父不是白当的,我得拿钱的!”
“那,除了拿钱还干嘛?我采访你跟着么?”
“不跟,你采访写稿,我过审。”
“可现在也是我采访写稿你过审啊?”
“对!以后要单独过!”
“呃……现在好像也是……”
“所以,当不当我徒弟其实是一样,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不要!”顾之泽果断地摇头,“我现在就去人事部!”说完,迅速地溜之大吉,眨眼间影子都看不到了。
看着顾之泽跑远,李润野慢慢地坐下,他从电脑显示屏的反光中看到一个张笑脸,是他自己的,笑得很无奈也很开心。这个小子从出现的第一天就不断地给人惊喜:勇敢、百折不挠、热情、开朗,当然,脸皮还奇厚!辛奕说对了,自己一直就喜欢这样的人!
***
李润野望向桌子上的一支钢笔,派克牌的,那是李舸送给他的28岁生日礼物,也是最后一个生日礼物。他一直很喜欢用钢笔,虽然现代社会很少有人再用,但是他喜欢钢笔笔尖划过纸张时那种润泽的感觉,喜欢笔画转折时印在纸上的顿挫笔锋,那种骨骼分明的感觉是签字笔、圆珠笔无法表现出来的,只有钢笔可以写出这样骨血丰满的字来。
李舸嘲笑他,说年纪轻轻的用钢笔,不是未老先衰就是装逼!他颇不服气地反驳,说钢笔是多么多么好用。李舸坐在他的腿上,拍拍他的脸颊,坏笑着蹭进他怀里说:“还挺老派,敢不敢玩点儿新鲜的?”
李润野记得那个夜晚,自己的灵魂一直找不到回归的方向。
老了!
李润野摇摇头,真的是老了,曾经也那么疯狂地追逐过,也奋不顾身地投入过,以为自己有飞蛾扑火的勇气。可激情终归抵不住岁月的侵染,在漫长的5年里,李舸始终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而自己……只是一抔水,沸腾,鼓起巨大的气泡,炽热的温度可以烫伤世间的一切。但是,这抔水终归抵不住烈火的焚烧。多么绚烂的烟花,都有开尽的一刻,当自己所有的激情都燃尽,想要停下来休息的时候,李舸却希望能在生命之火里再加一桶油。
李舸离开的时候说:“李润野,我爱你,但是我不能忍受如此平淡无味的生活!”
他坐到沙发上,打开饭盒,一份扬州炒饭,一份大煮干丝,一份布袋豆腐,都是他爱吃的,清鲜略带甜味。李润野知道刘明远是湖南人,嗜辣如命,这种淮扬菜从来碰都不碰。
李润野是今年才发现刘明远的小心思的,早先刘明远掩饰得很好,最近他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似乎不打算再沉默下去了。他会找各种借口约李润野,会给李润野打包可口的晚餐,会默默地帮李润野作专题审稿子,李润野车子限行的那天,他也会加班很晚,然后开车送李润野回家……李润野知道刘明远很好,虽然写文章很锋利,但是为人温和细致,但是……
人世间的事,坏就坏在这个“但是”上!
李润野头疼地看着眼前的饭盒,看来,自己除了找借口拒绝刘明远的饭局,还得找个借口拒绝他的外卖!无可奈何地打开饭盒,一股浓郁的清香迎面扑来,李润野瞬间觉得自己饥肠辘辘食指大动,抬头再瞟一眼窗外,果然和刘明远的视线撞在了一起,这次刘明远没来得及躲开,只好僵硬着笑一笑。李润野挥挥手里的筷子,开始吃饭。
***
顾之泽从电脑前抬起头来的时候正好透过玻璃墙看到李润野把一筷子干丝塞进嘴里,李润野的侧面很好看,从额头的鼻尖,一条笔直利落的线条,很有古希腊雕像的味道。
这么帅的一个男人,要是能再温和点……
他用力地敲一个句号,再检查一遍后把稿子第二次扔进了待审库,至于刘明远的名字在自己之前,他倒没什么意见。刘明远的确比自己敏锐,考虑问题全面,更具备一个记者的素质。但是顾之泽并不沮丧,他相信这是经验的问题,假以时日,自己一定也可以达到他的水准甚至超越他!
顾之泽看看表,已经快八点了,摸摸自己的肚子,觉得饥肠辘辘的。左右看看,大家都在忙着手里的活儿,马轩今天没活儿,整个下午都窝在电脑跟前打星际,张姐还有十几分钟就下班了。顾之泽利落地收拾收拾书包,蹭到张晓璇跟前谄笑着说;“张姐,我请你吃饭呗,那条稿子过了!”
“真的啊!”张晓璇眨眨眼睛,“恭喜恭喜,第一次吧?你可得请我吃顿好的!”
“张姐你随意点!不过,我想叫上马轩行么,他今天也没什么事儿,窝那里玩游戏玩一下午了。”
张晓璇会意地点点头:“还挺上道的!你去叫他吧。”
马轩对吃什么无所谓,只要顾之泽肯带着他练练级,他掏钱请顾之泽吃饭都可以。三个人在东熙广场上绕了一圈,决定是去吃烤肉。
张晓璇一边吃一边听顾之泽说这一个月多来的退稿经历,笑得前仰后合。马轩在一边闷头吃饭不说话,等顾之泽告一段落,他慢慢悠悠地说:“老板对你可真好啊!”
“啥?”顾之泽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真的!”张晓璇也帮腔说,“很少看他对谁这么上心!”
“啥啥?你们说啥?我说的是李老板,你们说的是谁?”顾之泽挥舞着手里的大夹子,嗖嗖地。
“说的就是李润野!”张晓璇喝口茶,说,“你小子知足吧,老板对你真是不错了!你自己数数,从你来到现在,你被退过多少次稿了,哪次不是他耐着性子给你解释,帮你找问题,还帮你改过稿子吧?这都是按照师父带着徒弟的标准来做的,你以为他对谁都那么有耐心啊?”
“是啊,李润野还真是没什么耐心的人,他从来不用新人,自从他来社会版,你是第一个入职的新人!”马轩吃一口牛舌,接过话头说,“通常刚来组里的,如果他觉得有前途,会亲自去带一带,其他的一般都直接丢给别人。去年从《周刊》来了个文字记者,还小有名气呢,挺狂的,老板直接就丢给了刘明远‘带’,可那人比刘明远还大三岁呢,觉得委屈,呆了没俩月就走了。”
“老板……这么狠啊?”顾之泽怎么想怎么觉得这是□□裸地排挤人。
“可不,那人据说还是谁家的衙内呢!其实他也不是不能写,就是稿子的质量实在一般,老板死活看不上。”
“那……谁是老板亲自带出来的?”顾之泽问。
“刘明远啊!”张晓璇说,“他两年前来的,老板亲自带了他半年,你看看,刘明远现在多牛!省报陈总每次来都想把他勾搭走,前几天还听说电视台新闻频道来挖角呢!”
顾之泽听得愣住了,嘴里的一大块牛肉也忘记了嚼,他觉得自己好像摸到了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青铜大门!
***
第二天,李润野一脚踏出电梯门就看到杵在自己办公室门口当门童的顾之泽,看着这小子一脸算计的表情,就断定他又要给自己找事儿了!
“有事儿?”
“老板好,我有个想法想跟您说说。”
“哦?”李润野诧异地问,“什么事儿?”
“我觉得我来了也有一个多月了,但是自己一个人摸索着干,很容易出纰漏,而且进步也慢。我知道咱们报社都有‘一带一’的传统,通常会给新人安排一个师父,我想能不能给我也安排一个?”
“你看上谁了?”李润野问。
“你!”顾之泽干脆地说。
“呃?”李润野惊讶地挑起一侧眉峰,正在整理桌上文件的手也停住了,他愣了愣神,淡淡地笑了一下问:“你知不知道我从来不带徒弟?”
“你带过刘明远。”
“那不算带,那时我们基本算搭档。”
“那你愿不愿跟我做搭档?”
“你觉得你有能力做我搭档么?”
“有!”顾之泽的眼睛晶亮,一个“有”字说的斩钉截铁毫不犹豫,听不出一丝自大狂傲,倒满满的都是自信。
李润野被那个气壮山河的“有”字给震住了,他直视顾之泽的眼睛,目光冷锐毫不留情,英气迫人的脸上一丝笑容也没有,平添了几分冷硬。但是顾之泽毫不退让,就那么坦然自若地迎视着他。
“哦,那你说说,你有什么资格?”
“你肯录用我,说明你认为我是有能力成为一名好记者的,而我会尽一切努力去学,不让你失望。”
“你错了,录用你的是辛奕不是我!”
“但是你的社会版接收了我!”
“你来了一个半月才发了半篇稿。”
“可你每次都会很耐心的指导我,如果你不看好我,你是没那个耐心的。”
“你怎么知道我没耐心?”
“全报社的人都知道你没耐心好么?”
“顾之泽,注意你的态度!”
“师父,徒弟以后一定会注意态度的,鞍前马后,绝无二话!”
“你……”
顾之泽绽开一个笑容,真诚而热烈,他本来长得就挺帅气,有着社会新鲜人的活力和青涩,就像一团火,能照亮温暖周围的一切。而现在这张笑容灿烂中略带谄媚,却又真诚让人喜欢,让李润野的呼吸一窒,莫名的,觉得自己的也充满了活力,跃跃欲试。他真的想知道,这个臭屁的小子到底有几斤几两,能走到哪里。
“当我徒弟很累。”
“知道!”
“我不会留情面。”
“你现在也没留情面啊师父!”顾之泽笑嘻嘻地说。
“那你去人事那里报告一下,留个底儿。”
“为什么还要去人事?”
“挣钱啊徒弟,我当你师父不是白当的,我得拿钱的!”
“那,除了拿钱还干嘛?我采访你跟着么?”
“不跟,你采访写稿,我过审。”
“可现在也是我采访写稿你过审啊?”
“对!以后要单独过!”
“呃……现在好像也是……”
“所以,当不当我徒弟其实是一样,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不要!”顾之泽果断地摇头,“我现在就去人事部!”说完,迅速地溜之大吉,眨眼间影子都看不到了。
看着顾之泽跑远,李润野慢慢地坐下,他从电脑显示屏的反光中看到一个张笑脸,是他自己的,笑得很无奈也很开心。这个小子从出现的第一天就不断地给人惊喜:勇敢、百折不挠、热情、开朗,当然,脸皮还奇厚!辛奕说对了,自己一直就喜欢这样的人!
***
李润野望向桌子上的一支钢笔,派克牌的,那是李舸送给他的28岁生日礼物,也是最后一个生日礼物。他一直很喜欢用钢笔,虽然现代社会很少有人再用,但是他喜欢钢笔笔尖划过纸张时那种润泽的感觉,喜欢笔画转折时印在纸上的顿挫笔锋,那种骨骼分明的感觉是签字笔、圆珠笔无法表现出来的,只有钢笔可以写出这样骨血丰满的字来。
李舸嘲笑他,说年纪轻轻的用钢笔,不是未老先衰就是装逼!他颇不服气地反驳,说钢笔是多么多么好用。李舸坐在他的腿上,拍拍他的脸颊,坏笑着蹭进他怀里说:“还挺老派,敢不敢玩点儿新鲜的?”
李润野记得那个夜晚,自己的灵魂一直找不到回归的方向。
老了!
李润野摇摇头,真的是老了,曾经也那么疯狂地追逐过,也奋不顾身地投入过,以为自己有飞蛾扑火的勇气。可激情终归抵不住岁月的侵染,在漫长的5年里,李舸始终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而自己……只是一抔水,沸腾,鼓起巨大的气泡,炽热的温度可以烫伤世间的一切。但是,这抔水终归抵不住烈火的焚烧。多么绚烂的烟花,都有开尽的一刻,当自己所有的激情都燃尽,想要停下来休息的时候,李舸却希望能在生命之火里再加一桶油。
李舸离开的时候说:“李润野,我爱你,但是我不能忍受如此平淡无味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