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长谈
“后来呢?”
“后来家中就只剩下了我和爷爷,地里没有收成,也几乎没有吃的,爷爷就经常去外面乞讨一些东西回来给我,有时候寨子里一些阿叔阿婶看我可怜,也给我一些东西。可是寨子里经常闹强盗,谁家也是穷得揭不开锅啊。一些有亲戚的就投靠了亲戚,还有一些年轻的姑娘也都远嫁了,不几年之间我们一个很大的寨子便只剩下了二三十人。在我十一岁那年,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再等下去只有饿死,大家便决定举寨迁移。寨子中一个叔叔曾经无意中听朋友说起过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于是他带着全寨二三十人,抱着一线希望,寻来这里。”
“也就是六年前?”兴邦问道
“嗯,是六年前。在辗转的途中,爷爷为了给我省下仅有的一点点干粮,最后饿死了!”
一阵无言的沉默,兴邦自小锦衣玉食,这样生活他根本不曾听说过,但他从绮云低低的讲述中,如同和她一同又经历一次,她的难过,他能感同身受,他真的懂了。兴邦咬咬唇,他暗下决心,如果,如果他将来能当上土司,他一定不让他的百姓再遭受这种苦难。
“大家在山路上曾遇到了一个好心的少年,他把所有的食物和钱都给了我们,借着他的帮助,我们才走出了那片大山,又走了一个月,几经跋涉,才找到这里来。爷爷本来身体就虚,加上饿……直到死时,他一直念着那位少年的好。没有他的帮助,我们走不到这里,他是我们整个寨子的救命恩人”
兴邦想起了,六年前自己前去外公外婆家的途中,曾遇到的那群难民,真是好巧不巧,那个时候,绮云应该就在里面。模糊的印象中,是有个小姑娘在喊爷爷,只是,那印像太浅,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还会以这样的机缘再相遇。如果没有那时自己的善行,也许今天他就不会遇救,看来善恶有报真是不假。
绮云说完,目光看向了远方,她回忆起了那个打马飞奔而去的青衣少年,他那一回眸时黑漆漆的眼神,这个眼神一直烙在了她的心里。
“后来呢?”
“我们来到这个村子后,这里的村民善良质朴,听说了我们的遭遇,村长和好心的村民留下了我们。还分给了我们田地,我们便从此在这里定居了下来。”
至此,兴邦听得终于缓了一口气,这个可怜的姑娘的遭遇深深地打动了他,老天爷应该善待好心人啊。
“对了,村长,呃,就是阿碧的父亲。”绮云扭过头解释道。
“阿碧?!原来是村长的女儿啊?难怪那么娇惯。”
“阿碧的父亲在村中极受村人爱戴,处事也很公允,只是一直无有子嗣,好不容易老来得女,难免对她溺爱了一些。不过,她也不是本质有多坏。”
“不坏?还那么对你。”兴邦撇撇嘴,绮云就是对谁都太善。
“她那样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嗯,就是……就是,她喜欢方生。”
“那和你有什么关系?”
“这个……这个,也许是看到方生经常到我的诊所来吧。”绮云吞吞吐吐。
哦,原来是嫉妒啊。方生对绮云的喜欢,兴邦早看得出来。难怪?不过,隐隐的,兴邦心里就有一些不舒服。
“那你怎么学会了行医?”
“是村子里的师傅看我好学,教给我的。他年龄大了,一直想找个接班人,后来就物色中我了。等有时间,我带你去见我师傅。”
“是看你聪明伶俐吧?”
“呵呵,也算是吧。”
“那我看你给人看病怎么不收钱?”
“这是村子里的制度,男人下地劳作,女人在家纺织,收的粮食和布匹归集体,然后按每家每户人口再分配。这样呢,老幼病残皆有所养。这里到五十岁以后,就可以不用工作,只安享晚年了,像我师傅就是。
我呢,给人看病是我的工作,所以每年也会分配给我粮食的和布匹的,和我类似的还有教书先生,酿酒师……大家都各司其职的。方生,他的工作是教孩子们习武,用来强身健体。”
兴邦虽然在村里走动不多,但他却已经感到了浓浓地淳厚质朴的乡风,村中人和睦相处,老人孩子各得其乐。
“我现在很知足,很开心,能够用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这里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没有战争、没有饥饿,人们在这里安居乐业。我觉得这里就是天堂。”绮云难得的露出了笑容。
桃花源?这里难道真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兴邦有些疑惑,自小就能熟背桃花源记的他却从不认为世上真有桃花源?那不过是一个理想罢了。可是,眼前这一切,又让他不得不相信,这真的是一个仙境的存在?
“这里地理环境非常隐蔽,四围高山陡陗的悬崖将我们与世隔开,我们不想被外界知道,我们只想这样安安稳稳的生活下去。”
“所以,兴邦,我知道你是好人,也一定不是寻常人,等你这次出去之后,就把这里忘了吧,对任何人都不要提起,知道吗?”绮云眼睛亮亮的看向他。
兴邦苦笑了一下,把这里忘了谈何容易,也许绮云还不知道,她已经在他心里扎了根,恐怕一辈子也忘不了了。
兴邦想了想回答说:“我不会忘了这里,永远不会,但是我把它藏在心底,对谁都不提起,只藏在心里!”
“嗯,这也行!”
“如果再让你看到那个少年,你能认出来吗?”很突兀的兴邦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也许……唔,也许认不出来了。那印象,太模糊了……”绮云迷迷糊糊的答道。她累了,困了,今天在诉说了那么多之后,她的心里好平静,好温暖。然后,她靠在兴邦的肩上睡着了。
兴邦扭头看看这个美丽的女孩儿,她的睡相是如此安详。月亮慢慢的西移,远处的歌声也早已停歇,四周只听到几声虫叫蛙鸣。
经过这半宵长谈,二人之间好像多了更多的信任,一种叫情的东西在悄滋暗长。
醒来时天已蒙蒙亮,绮云迷迷糊糊揉揉眼,才发现自己坐在山径旁的石头上,枕头竟然是兴邦的肩膀。唔——他的一只大手还搂在自己的腰际,透过薄薄的衣服传来了他手臂温热的触感。郁闷,自己怎么睡着了?
感觉到绮云微微的动作,兴邦扭过头来:“醒啦?”
“你就一直坐在这里?你怎么不叫醒我啊?”这个笨人,她想骂他。
“额,看你睡得香,就没有忍心叫你。”兴邦微微解释道。
“你个笨———笨死了。你这样坐一晚上,会着凉的!”绮云不但不领情,真是觉得这个人笨得要命。
兴邦没有在她的话纠缠,只是轻轻说:“过两天我该回去了。”
“什么?你要回去了?你的伤还没有全好啊?”绮云马上转移了注意力,转到了一个敬业的大夫的身份。
“我出来这么久,家里也该担心了。除了左臂,我的身体已基本康复。”其实兴邦早已料到自己出事的信息早已传回了土司府,恐怕他们都已经以为自己早已死了。
兴邦的身体状况绮云当然最清楚不过了,左手臂的骨折却是不是一时两时能好的。
“是啊,已经半个月了,你夫人,呃,……嫂子是该担心了。”绮云小声的说。
兴邦皱皱眉,这丫头在想什么。“哪来的嫂子,是我阿爸、阿妈还有奶奶。”
“哦——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不知为什么,绮云的心一下子轻松起来。
“两三天吧,我阿爸还在病中,我也实在担忧他。”
“嗯,我们先回去吧。”绮云抿抿嘴,再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率先走上了回路。她忽然竟有些不舍,人家病好了就该回去了,怎么会突然生出一些依恋来。
“后来家中就只剩下了我和爷爷,地里没有收成,也几乎没有吃的,爷爷就经常去外面乞讨一些东西回来给我,有时候寨子里一些阿叔阿婶看我可怜,也给我一些东西。可是寨子里经常闹强盗,谁家也是穷得揭不开锅啊。一些有亲戚的就投靠了亲戚,还有一些年轻的姑娘也都远嫁了,不几年之间我们一个很大的寨子便只剩下了二三十人。在我十一岁那年,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再等下去只有饿死,大家便决定举寨迁移。寨子中一个叔叔曾经无意中听朋友说起过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于是他带着全寨二三十人,抱着一线希望,寻来这里。”
“也就是六年前?”兴邦问道
“嗯,是六年前。在辗转的途中,爷爷为了给我省下仅有的一点点干粮,最后饿死了!”
一阵无言的沉默,兴邦自小锦衣玉食,这样生活他根本不曾听说过,但他从绮云低低的讲述中,如同和她一同又经历一次,她的难过,他能感同身受,他真的懂了。兴邦咬咬唇,他暗下决心,如果,如果他将来能当上土司,他一定不让他的百姓再遭受这种苦难。
“大家在山路上曾遇到了一个好心的少年,他把所有的食物和钱都给了我们,借着他的帮助,我们才走出了那片大山,又走了一个月,几经跋涉,才找到这里来。爷爷本来身体就虚,加上饿……直到死时,他一直念着那位少年的好。没有他的帮助,我们走不到这里,他是我们整个寨子的救命恩人”
兴邦想起了,六年前自己前去外公外婆家的途中,曾遇到的那群难民,真是好巧不巧,那个时候,绮云应该就在里面。模糊的印象中,是有个小姑娘在喊爷爷,只是,那印像太浅,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还会以这样的机缘再相遇。如果没有那时自己的善行,也许今天他就不会遇救,看来善恶有报真是不假。
绮云说完,目光看向了远方,她回忆起了那个打马飞奔而去的青衣少年,他那一回眸时黑漆漆的眼神,这个眼神一直烙在了她的心里。
“后来呢?”
“我们来到这个村子后,这里的村民善良质朴,听说了我们的遭遇,村长和好心的村民留下了我们。还分给了我们田地,我们便从此在这里定居了下来。”
至此,兴邦听得终于缓了一口气,这个可怜的姑娘的遭遇深深地打动了他,老天爷应该善待好心人啊。
“对了,村长,呃,就是阿碧的父亲。”绮云扭过头解释道。
“阿碧?!原来是村长的女儿啊?难怪那么娇惯。”
“阿碧的父亲在村中极受村人爱戴,处事也很公允,只是一直无有子嗣,好不容易老来得女,难免对她溺爱了一些。不过,她也不是本质有多坏。”
“不坏?还那么对你。”兴邦撇撇嘴,绮云就是对谁都太善。
“她那样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嗯,就是……就是,她喜欢方生。”
“那和你有什么关系?”
“这个……这个,也许是看到方生经常到我的诊所来吧。”绮云吞吞吐吐。
哦,原来是嫉妒啊。方生对绮云的喜欢,兴邦早看得出来。难怪?不过,隐隐的,兴邦心里就有一些不舒服。
“那你怎么学会了行医?”
“是村子里的师傅看我好学,教给我的。他年龄大了,一直想找个接班人,后来就物色中我了。等有时间,我带你去见我师傅。”
“是看你聪明伶俐吧?”
“呵呵,也算是吧。”
“那我看你给人看病怎么不收钱?”
“这是村子里的制度,男人下地劳作,女人在家纺织,收的粮食和布匹归集体,然后按每家每户人口再分配。这样呢,老幼病残皆有所养。这里到五十岁以后,就可以不用工作,只安享晚年了,像我师傅就是。
我呢,给人看病是我的工作,所以每年也会分配给我粮食的和布匹的,和我类似的还有教书先生,酿酒师……大家都各司其职的。方生,他的工作是教孩子们习武,用来强身健体。”
兴邦虽然在村里走动不多,但他却已经感到了浓浓地淳厚质朴的乡风,村中人和睦相处,老人孩子各得其乐。
“我现在很知足,很开心,能够用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这里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没有战争、没有饥饿,人们在这里安居乐业。我觉得这里就是天堂。”绮云难得的露出了笑容。
桃花源?这里难道真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兴邦有些疑惑,自小就能熟背桃花源记的他却从不认为世上真有桃花源?那不过是一个理想罢了。可是,眼前这一切,又让他不得不相信,这真的是一个仙境的存在?
“这里地理环境非常隐蔽,四围高山陡陗的悬崖将我们与世隔开,我们不想被外界知道,我们只想这样安安稳稳的生活下去。”
“所以,兴邦,我知道你是好人,也一定不是寻常人,等你这次出去之后,就把这里忘了吧,对任何人都不要提起,知道吗?”绮云眼睛亮亮的看向他。
兴邦苦笑了一下,把这里忘了谈何容易,也许绮云还不知道,她已经在他心里扎了根,恐怕一辈子也忘不了了。
兴邦想了想回答说:“我不会忘了这里,永远不会,但是我把它藏在心底,对谁都不提起,只藏在心里!”
“嗯,这也行!”
“如果再让你看到那个少年,你能认出来吗?”很突兀的兴邦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也许……唔,也许认不出来了。那印象,太模糊了……”绮云迷迷糊糊的答道。她累了,困了,今天在诉说了那么多之后,她的心里好平静,好温暖。然后,她靠在兴邦的肩上睡着了。
兴邦扭头看看这个美丽的女孩儿,她的睡相是如此安详。月亮慢慢的西移,远处的歌声也早已停歇,四周只听到几声虫叫蛙鸣。
经过这半宵长谈,二人之间好像多了更多的信任,一种叫情的东西在悄滋暗长。
醒来时天已蒙蒙亮,绮云迷迷糊糊揉揉眼,才发现自己坐在山径旁的石头上,枕头竟然是兴邦的肩膀。唔——他的一只大手还搂在自己的腰际,透过薄薄的衣服传来了他手臂温热的触感。郁闷,自己怎么睡着了?
感觉到绮云微微的动作,兴邦扭过头来:“醒啦?”
“你就一直坐在这里?你怎么不叫醒我啊?”这个笨人,她想骂他。
“额,看你睡得香,就没有忍心叫你。”兴邦微微解释道。
“你个笨———笨死了。你这样坐一晚上,会着凉的!”绮云不但不领情,真是觉得这个人笨得要命。
兴邦没有在她的话纠缠,只是轻轻说:“过两天我该回去了。”
“什么?你要回去了?你的伤还没有全好啊?”绮云马上转移了注意力,转到了一个敬业的大夫的身份。
“我出来这么久,家里也该担心了。除了左臂,我的身体已基本康复。”其实兴邦早已料到自己出事的信息早已传回了土司府,恐怕他们都已经以为自己早已死了。
兴邦的身体状况绮云当然最清楚不过了,左手臂的骨折却是不是一时两时能好的。
“是啊,已经半个月了,你夫人,呃,……嫂子是该担心了。”绮云小声的说。
兴邦皱皱眉,这丫头在想什么。“哪来的嫂子,是我阿爸、阿妈还有奶奶。”
“哦——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不知为什么,绮云的心一下子轻松起来。
“两三天吧,我阿爸还在病中,我也实在担忧他。”
“嗯,我们先回去吧。”绮云抿抿嘴,再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率先走上了回路。她忽然竟有些不舍,人家病好了就该回去了,怎么会突然生出一些依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