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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对歌

    “外来客”这让兴邦就想起了那日阿碧骂绮云的那句:外来的狐媚子,难道绮云也是外来的。绮云对自己的身世绝口不提,即使偶尔兴邦稍稍提到,她也是马上岔开话题。兴邦也不想一定去触及她的敏感,如果她不想说,一定有她的原因吧。

    远处隐隐地有歌声传来,飘飘缈缈,时断时续,这就愈加增加了歌声的动听。兴邦便信步走出了屋子。

    月亮渐渐地从东方升起来了,今天是十五,月亮又大又圆地泛着金黄的光,虽然还不够明亮,昏昏的月光泻在周边大片大片的良田上,透着朦胧的诗意。四周的大山黑黝黝像巨大的屏风矗立着。和这黑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远处的火光,熊熊地篝火映红了大片的天空。那歌声正是从那边传来的,想来那就是对歌会的地方了。

    不知绮云有没有唱歌?她在那里是不是也会尽情的跳啊、唱啊,想起绮云,兴邦的心底竟慢慢弥漫了一种温柔的感觉,嘴角缓缓勾起一个优雅的弧度,淡淡的微笑起来。

    恰在这时,歌声一变,他听到了那首熟悉的旋律,那次他在昏迷中 第 012 章 。

    这对唱的环节一般是由男青年先唱,如果哪个姑娘有意,就可以接下来对唱,如果男青年再接着对唱,就说明两人都有意,就可以进行以后的送荷包的环节。透过红红火光兴邦看到小若旁边的绮云,火光映照着她笑意盈盈的脸。

    “哎……

    山歌不唱不开怀,

    磨子不推浆不来;

    主不劝酒客不醉,

    花不逢春不乱开。

    哎……

    花不逢春不乱开,

    心上的人儿你在哪儿……”

    从队列里走出一个年轻俊朗的青年,却是方生独自亮开了喉咙,他的声音高亢激扬,那声音竟好似穿过云层,又从云间折射下来。

    一曲唱完,余音不绝。人群中一片喝采之声。

    他这一曲刚唱完,那边姑娘们一阵小小骚乱,然后就有一个高子稍高点的女孩儿接着唱了起来。

    等她刚唱完,小若也走出了队列。

    “哎,………山上的山花年年开哟,我心上的哥哥看过来哟……”。

    方生眼睛盯着绮云,他希望绮云能接着唱。绮云好像并没有看到,小若刚一唱完,绮云就在后面乐呵呵的笑着给她鼓掌。

    掌声未歇,从人群中又走出了一个盛装的黄衣女子,也接着唱起来,兴邦定睛看时,竟是阿碧。

    阿碧唱完,一阵寂静,方生再也没有回应。那表示他对接唱的这三个姑娘都没有意思了。

    按照规矩,如果男方没有回应,就此中断,继续下一位,然后又有一男青年开始唱起来。

    当着这么多人,方生真不给她面子啊?让她这堂堂村长的女儿脸往哪儿搁。阿碧很想使小性子,但规矩如此,她又不能说什么,这本就是两厢情愿的事情。她只好气呼呼地离开了场子。

    刚走出不远,她就看到了负手伫立的兴邦。

    阿碧看到了这个帅气得没有天理的人,气顿时就消了一半,笑容满面的打招呼:“你好!”兴邦对她再反感,但人家客客气气的打招呼,总不能置之不理。就微微挑了挑眉,冷冷地道:“你好。”

    这一普通的小动作仍然引得阿碧一副花痴的模样,“额,你怎么自己在这儿啊?”

    “你有事吗?”兴邦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神情。

    阿碧毫不在意,“那边在对歌会,一齐来参加啊。”邀请这么一个大帅哥参加,一定把方生的风头压下去。哼,阿碧有点报复的想。

    对这个会他还是有点想参加的,绮云把他撂下不管了,显然把他当成这里的局外人。他其实想听听绮云唱歌。现在这个阿碧突然邀请,是把他当村内的人了吗?原来不把他这个病人当病人,现在居然邀请他,这一百八十度的转弯,真让他不适应。“不去。我这个外人去不合适。”就是去也不想和她一起去。

    阿碧看到兴邦那么稍微一犹豫,态度有点缓和,就再接再厉道:“你怎么算外人?现在在这个村子的,都不是外人。要说外人,连绮云他们都是外人了。”

    “哦,”兴邦眉一挑,“这话什么意思?”有关绮云的事情,他倒感兴趣。

    “绮云,他们是六年前才来到我们村子的,当时来了有二三十人,是我们村子好心收留了他们。”说着不无得意,好像是她施舍似的。

    “六年前搬来的?他们为什么来这里?”

    “好像是闹灾吧,过不下去了。”

    “那她家里的其他亲人呢?”

    “都死了吧,谁知道呢?”阿碧显然对这些不感兴趣,看在这么个帅哥问的份上,才好心回答一下。

    “那她的医术是跟谁学的?”兴邦倒像一个寻根问底的学生,什么时候变得这般好奇了。

    “跟师傅呗,是这们这村里一个医术很高的老医生看她可怜,才教她的。”

    这么一问一答,阿碧倒觉得兴邦越来越好接触了,她现在就想着拉着这个大帅哥去回到对歌会,好好气气方生。

    “走,跟我一起去参加吧,再晚就快结束了。”说着,一手拉起兴邦的衣袖一边就要朝那边声场地走去。

    兴邦断了下衣袖,冷着脸道:“你放开我。”阿碧就跟没听见似的,继续往前走。

    “哎,我说你……”放开两个字还没出口,兴邦就看到了绮云已经站在了对面。

    却说绮云,人虽在场里,却总也放心不下冉兴邦,还没有等散场,便提前退了出来。刚出场子不远,就看到兴邦和阿碧在拉拉扯扯。

    郁闷,这是什么状况!虽然他并没有做什么,可是……可是,总之有那么一点点不好吧。绮云和阿碧虽说不是水火,却存在很深的隔阂,他不是不知道,他怎么也得站在绮云这边吧。

    兴邦瞪时用力甩脱了阿碧的牵扯,“我说了我不去。”何况现在绮云已经回来了,他就更不去了。

    绮云看到这般景象,面无表情:“谁让你跑出来了,回去养伤。”然后便直直地从兴邦和阿碧刚刚松开的中间穿了过去走了。

    兴邦二话也不说,乖乖地转身也跟着走了。只留下阿碧在后面狠狠的跺脚,小声地骂道:“狐媚子,吃着锅里的还惦着碗里的。”

    无论怎样,今天晚上算是有收获,他至少知道了一些关于绮云的消息。走在回去的路上,月亮已经升起了老高,明晃晃地挂在中天,月光如水般泻下来,使整个田野如笼了一层轻纱。那些小径边的竹子啊、树啊向地上投出了美丽的剪影,纵横交错,如水中荇藻一般,又像是一副妙手丹青的水墨画。多好的夜色啊!远处依然有隐约的歌声传来,那边好像还没有散吧。

    “你怎么提前回来了?那边好像没有散场呢?”兴邦率先打破了沉寂。

    “还不是不放心你一个人。”兴邦偷偷微笑,心里一道暖流滑过。

    “其实,要不是因为你,我才不跟她聊呢。”兴邦的解释确实是实情。

    “因为我?聊我什么?”绮云好纳闷,怎么又扯到她呢。

    “聊你为什么搬过来?你家里还有什么人?”兴邦从阿碧口里得知的才是一点点皮毛,他想了解更多。

    “你想知道,为什么不亲自问我?”绮云轻轻道。

    “我猜你不会告诉我的。”兴邦有些气结地说。

    “你没试过怎么会知道?”嗯,这语气?难道她肯说吗?

    “那我现在就问你。”顺着竿往上爬,抓住话柄不放,兴邦可不傻。

    “你若是那么想知道,我就告诉你。”绮云悠悠的说道。

    找了一块石头,他们坐下来,在这诗般美丽的夜晚,她缓启朱唇,开始了自己的讲述。

    “我家原来住在两界山一带,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被征去当兵了,然后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母亲带着我还有爷爷艰难度日。因为我家地处土司管辖的交界地带,后溪土司那边就经常过来一些土匪和强盗过来抢我们老百姓的东西,一年中地里生产的粮食除了交税,本就所剩无多,再被强盗隔三岔五洗劫一遍,家里一贫如洗,食不裹腹。

    在我五岁那年的一天,又来了一群强盗,他们不仅把家里所有东西抢劫一空,其中一个土匪看到阿妈长得漂亮,便强行要把阿妈带走。我紧紧抱着阿妈的腿,不让阿妈走,阿妈也奋力挣扎,衣袖都给扯断了。那个大胡子的强盗一脚就把我踢得老远,然后强行把阿妈给抢走了。我追啊追啊,哪里追得上他们,一会便不见了踪影。等爷爷下地回来,才把我找回来,我看到地上还有阿妈那块被扯断的衣袖。”

    兴邦听着听着,不由的紧紧握上了拳,如果让他遇到这些强盗,他发誓,要把他们碎尸万段。

    “这是阿妈留给我的最后的记忆。”说着,绮云从怀里掏出了一块破旧的布片。那布实在是很旧很旧,也只有狭长的一条。

    泪,顺着绮云的脸颊静静地滑落下来,这些陈年的旧事已经好久没有提起了,是不敢提及,不敢触及。时隔这么多年,当她再说起,再想起时,她仍然会沉浸其中,情难自禁。兴邦伸出宽大的手掌帮她拭去晶莹的泪珠。唉,该死,早知惹得她如此伤心,他就不问了,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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