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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重建之王”李昌钰

    李昌钰博士是世界知名的刑事鉴识专家。

    他于1938年出生在中国江苏如皋。解放战争结束后,他随母亲迁往台湾。i960年在中央警官学校(现在的中央警察大学)取得警察科学学位后,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工作;同年,他被晋升为警长,成为台湾历史上最年轻的警长。

    1964年,李昌钰赴美国留学,1972年在纽约市立大学约翰·杰伊学院刑事科学系取得学士学位。1974年和1975年,又先后获纽约大学生物化学及分子化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还被西北政法大学授予名誉博士。

    李昌钰现在是美国康涅狄格州科学咨询中心的名誉主席,并且是纽黑文大学法医学的全职教授。他协助该大学设立了“李昌钰法医学研究所”。在此之前,他曾担任康涅狄格州公共安全委员、康涅狄格州法医实验室主任和1979年至2000年的首席犯罪学专家。

    一、花季少女失踪案

    烧不掉的证据

    1979年仲夏,美国康乃狄克州一个名叫伯灵顿的小城彻夜未眠,全镇大批居民在夜色中拿着手电筒四处寻找一个名叫乔安娜的12岁女孩。

    乔安娜参加了夏令营的游泳活动,孩子们都是下午2点散营后各自回家。在开营的头几天,乔安娜天天骑着脚踏车准时回家,但是当天下午,她的母亲等到4点仍没有看到乔安娜的踪影。她急忙打电话给乔安娜的同学,这些同学都说乔安娜独自骑车回家了。

    乔安娜与家人的关系很融洽,在周围人眼中是个乖女孩。参加夏令营后,同学都说她十分开心,根本不可能离家出走。

    伯灵顿的居民大多是中等收入的白人家庭,从来没有发生过孩童失踪的案件。听到乔安娜没有回家的消息后,警察马上组织了一支200多人的搜索队,沿着乔安娜到夏令营必经的山林小道及附近地区搜索。呼唤乔安娜的声音此起彼伏,然而直到天亮,搜索仍没有任何结果。

    乔安娜失踪的第二天,分头寻找的三支搜索队仍找不到任何线索。就在太阳快要下山时,在山区地带搜索的一名队员在离夏令营不远的树丛深处,发现一个土坑里裸露出一点白色的东西。大家跑过去查看,发现是一双白色的球鞋,再扫开满地的树叶,看到里面有一具女孩的尸体,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

    搜索队将乔安娜的父母找来辨识,虽然尸体五官全毁,但从体形及衣着上,他们猜测这具尸体很可能就是女儿。乔安娜的母亲当即晕倒在地。

    伯灵顿的警察局主要处理一些小型案件或交通事故,当地发生命案时,往往由州警政厅来负责协助处理。于是,州警政厅的刑警通知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李昌钰到现场协助侦查。

    李昌钰赶到刑警所指示的树林处时,天已经黑了,但仍有一群记者和好奇的民众在旁观看,两位刑警及多位当地警察局的警察正四处走动。李昌钰暗叫不好,现场可能被破坏了。

    他向承办这个案件的两位白人刑警打了个招呼,其中一位名叫怀特的刑警拿杯咖啡,大摇大摆地上前说:“我们已经知道是谁干的,上级只是请你来看看而已。”

    几个月前,距离伯灵顿80多英里处的一个小镇曾连续发生小女孩遭强暴杀害的案件,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因此很多人怀疑本案与这个“连环摧花杀手”有关。

    李昌钰笑了笑,小心翼翼地走到尸体旁边。地上已有很多不同的脚印,尸体的头部及衣服都有人动过。他十分气恼,责问当地的警员及警长为何没有封锁现场,从来没有处理过刑事案件现场的两名年轻巡警支支吾吾,无以对答。

    由于现场维护不liang,再加上微物证据保存不易,李昌钰决定争取时间,彻夜勘查。他蹲下来仔细在杂草丛生的地面上勘查尸体,发现尸体虽然焦黑,手脚却有被绑住的痕迹,身上的游泳衣被脱下来罩住脸部,胸部裸露,泳衣及脸部均被烧毁,下体和双手也被烧焦。

    在现场环境下,人体是不可能自燃的。传统的犯罪侦查学认为,燃烧必需具备助燃物、氧气和热能;八十年代的“四要素”学说则认为燃烧是助燃物、氧气、热能和分子连锁反应:但李昌钰一直主张侦查焚尸案必须采取“五要素”学说,除“四要素”学说的四个因素外,燃烧的条件还包括了引燃物。一般现场中,氧气、热能和分子连锁反应是无形的,因而侦查这样的现场只能集中搜查两样东西,一是助燃物,二是引燃物。

    李昌钰闻了闻烧焦草丛的气味,再用现场检测剂测试了一下焦灰,发现助燃物很像无铅汽油。

    李昌钰让警察分头到山林里搜索,他和两个刑警在尸体旁收集证据。很快,李昌钰蹲在草丛旁搜索时,发现有一支未烧完的火柴棒,他便用镊子小心翼翼地拾起,放进盒子里。他心想,既然火是用火柴点燃的,必然有火柴盒,于是叫刑警们在四周搜索,寻找火柴盒之类的可疑物证。果然,他们在距离尸体15公尺处找到了一个用纸板叠起来的火柴盒,但已被烧过,肉眼很难识别上面的字样。

    从乔安娜脸上留下的烧焦物来看,凶手在强暴时将泳衣拉起,罩住她的眼睛,不让乔安娜看到他的脸。于是,李昌钰对怀特说:“这个强jian杀人犯很可能认识乔安娜,可能是她的同学、朋友或邻居。”

    怀特不以为然地反问:“博士,你是怎么知道的?”

    李昌钰说:“如果你去强暴熟人,你愿意面对她吗?”怀特自讨没趣地摇了摇头。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李昌钰发现死者的双手和双脚都曾被鞋带绑过,便将烧焦的鞋带带回化验室作进一步的检验。而且,死者被刺了十_刀,从伤势及伤口的长宽来判断,凶器是可放入口袋内的单刃小刀。

    经过大半夜的现场勘查,收集到不少物证,刑警便准备将尸体移走,但李昌钰表示调查仍未结束,要从死者的下体收集精液证据。刑警们都感到不可思议,因为下体己被烧焦,一般都会认为所有精液证据都已被烧毁,李昌钰却说,刑事鉴识人员不能满足于“想当然”,而应该实际检验。

    果然,他用棉棒从死者烧焦的下体收集到一些液体。他又用放大镜在靠近下体的地面上寻找,发现了几根毛发,很可能是阴毛,李昌钰将这几根毛发放入证据袋内。

    所有线索指向同一人

    回到化验室后,李昌钰用化学方法开始进行检验分析。

    在烧焦的火柴盒上有一些英文字母,经过一番辨认,原来是一家总部设在哈特福市的机械公司,他马上打电话叫刑警沿线查访;对毛发进行分析时,李昌钰发现这是白人男性的阴毛,很可能是嫌犯在强jian被害者时摩擦脱落的;至于绑住死者的鞋带,他发现那是靴子的鞋带。靴子的鞋带通常有不同的标准长度,如26英寸或32英寸等,但本案的鞋带有47英寸半长,相当奇怪。李昌钰据此推想嫌犯家里有一捆鞋带,自己剪下来使用。另外,在鞋带卜还发现了红色油漆,这种油漆是家庭住宅所使用的单层油漆,经过漆片化验,油漆很新,因此推判凶犯在案发前不久曾做过油漆工作。

    在从死者阴部取到的液体中,李昌钰找到了精子,经化验分析后发现疑犯血型为b型。当时血液酵素分析已经引进到刑事鉴识界,这种方法能进一步分析血液中的遗传因子,更准确地锁定嫌犯。但用于血液酵素分析的仪器并不多见,在刑事鉴识界,酵素分析仪是由英国苏格兰场发明的。幸好苏格兰场的生物化学化验室主任卡拉费是李昌钰的朋友,曾经带了一套仪器送给他,所以李昌钰得以对残留精液进行酵素分析,结果发现其pgm型为2-1型。

    精液对比之后,李昌钰立刻通知怀特,乔安娜为独立案件,与“连环摧花杀手”无关。因为现场采集的精液与连环摧花案受害女孩身上的不同,不可能是同一嫌犯所出。

    原先就认定此案为“连环摧花杀手”所为的怀特当然有些尴尬,但李昌钰逐条向他说明各种血液分析的科学证据后,怀特暂时排除了原先的假定,改以科学证据获取到的线索来进行侦查。

    但最重要的是,他们仍没有找到杀人的凶器。李昌钰建议刑警继续进行地毯式搜索,经过两个星期的搜索,终于在树丛中找到了一把日本生产的单刃小刀,刀刃上仍有血痕。

    小刀上的血迹与乔安娜的血型吻合,刀刃的切痕也与乔安娜身上的伤痕吻合,因而可以判定此刀即为杀害乔安娜的凶器。李昌钰对刀柄使用药品显相,又发现了指纹。

    以指纹鉴别身份最早始于我国的唐代,当时所有重要的文件如契约等都以指纹作为签字或签名画押的证据。后来经法医界证实,每个人的指纹都不一样,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人有相同的指纹、掌纹或脚纹,十九世纪末,指纹开始应用于刑事鉴识。

    因此,这些指纹成为破案的关键。

    刑警先从火柴盒下手,到哈特福市的一家电器公司查问火柴的来源。火柴盒仅是宣传赠送之用,赠送对象主要是与公司有生意来往的建材商,而在伯灵顿地区只送了两家客户。刑警回到伯灵顿查访这两家公司时,发现其中一家名为纽浩斯的商家住在离乔安娜家不远的地方,其长子罗纳与乔安娜上同一所学校,很可能两人认识。

    不久,刑警按照李昌钰的指示挨家挨户寻找新油漆漆过的门窗时,发现一家住宅的车库门好像不久前才用红色油漆刷过,便上前向屋主打听。屋主是一位60多岁的老先生,几个月前雇了一个叫罗纳的中学生给车库门上了一层红色油漆,这个16岁左右的小伙子就住在斜对面,而斜对面正是纽浩斯家。

    所有线索都指向罗纳,但要逮捕罗纳或搜查罗纳的家需要更多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不是紧急情况,警察要搜查民宅或逮捕嫌犯,必须先向法官申请搜索令或拘票。申请时警察必须附中请书,具有充分理由认为民宅内有涉案证据或被逮捕对象可能涉案。

    不过,刑警仍未掌握充分的证据,为此,他们决定以新发现的单刃小刀来试探罗纳,于是主动到纽浩斯家去了一趟。

    最后的证据拼图

    布朗和怀特发现纽浩斯家的车道上停着一辆轿车,知道可能有人在家,就上前敲门,许久都没有人应门。又过了几分钟,一位40岁左右的妇女掀开窗帘的一角瞧了瞧,又打开一道细细的门缝,观察敲门的人。

    “我们是警察,想打听事情。”布朗说道。

    “有什么事?”那女子紧张地问道。

    布朗不想打草惊蛇,便说:“例行访谈。”

    她打开了门。布朗问道:“你是罗纳的母亲吧,罗纳在家吗?”

    这名妇女更加紧张,急忙反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罗纳究竟闯了什么祸?”

    “没什么事,只不过我们想问他有关一把刀子的事。”布朗答道。

    “他不在家。”她回答说。

    布朗顺手将小刀的照片拿到她面前,问道:“你有没有见过这把小刀?”

    她拿着照片看了看,摇着头,支支吾吾地说道:“没有,没有。”

    布朗问道:“能让我进屋看看吗?”

    她立刻警觉起来,问道:“你们想找什么?我己经说了我没见过这把小刀,除非你们有搜索令,否则别想踏进我的家门。”

    罗纳的母亲守口如瓶,刑警又难以进屋搜查,但她异常的举动证实了刑警的怀疑。

    就在布朗等人转身离开之时,正好在门外yu上了罗纳的弟弟约尼。他们便拿着照片问他:“小伙子,你见过这把刀吗?”

    他瞟了一眼,回答说:“这不是我大哥的小刀吗?这是我老爸送给他的圣诞礼物,他将这把小刀当成宝贝,从不让别人碰的。”

    怀特接着问道:“你知道这把小刀现在在哪里吗?”

    约尼答道:“他说前几天不小心丢了这把刀。这怎么可能呢,自从爸爸在圣诞节将这把刀送给他,他就随身带着……”

    “约尼,不要乱讲话,赶紧进来!”罗纳的母亲大声呵斥约尼,约尼只好跑开。

    警察决定等罗纳回来问个清楚。不久,罗纳回到家,当看到屋外有警察时,马上紧张起来,但是他故作镇定,不慌不忙地回答刑警的询查。当刑警问及他小刀的去处时,他支支吾吾地回答说放在楼上。

    刑警叫他上楼去找,罗纳半个多小时后才卜^楼,说找不到小刀,可能不小心弄丢了。

    纵使凶器属于罗纳,并不能就此肯定罗纳就是杀人凶手,因为也有可能是别人拾到后拿去行凶,故而刑警想知道罗纳不小心搞丢了小刀的说法是否属实。

    当布朗问他是否愿意到警察局去一趟时,他装出无所谓的样子说道:“去就去嘛!”

    到了警察局,罗纳承认曾在案发当天参加夏令营的活动,但坚决否认和乔安娜曾有过单独的接触。他坚称解散后自己一个人到山上散步,由于迷路,很晚才回到家。但罗纳的家就在山脚下,他经常在山上活动,迷路的说法很牵强,刑警便问他是否愿意接受测谎。

    罗纳同意了。测谎人员将仪器准备好,正要开始问话时,罗纳的父母和一名律师急忙赶到。当他们看到罗纳手上和头上都安了测谎仪的电线时,律师要警察出示拘票,否则就停止任何讯问。当时刑警是“请”罗纳到警察局来,并没有向法官申请拘票,因而无法强迫罗纳接受任何讯问,警察只好放罗纳回家,眼睁睁地看着他大摇大摆地离开警察局。

    美国的宪法提供很多人身保护,虽然给办案带来很多的不便,但并不意味着警察就束手无策。李昌钰判定,只要拿到罗纳的血液和指纹样本,就可以确定在乔安娜身上发现的精液、毛发及小刀刀柄的指纹是否与之吻合,只要物证相符,罗纳就一定是凶手。

    李昌钰立刻向法院申请传票,指出罗纳涉案重大,请法官同意提取罗纳的血液样本和指纹样本。法官同意了,但没想到纽浩斯家突然搬到了纽约。不过,警方只花了几天时间就找到了罗纳,并取得所需的检体。

    鉴识结果显示,罗纳的血型为b型,pgm酵素分布为2-1型,和死者身上发现的血型分析相符。同时,罗纳的指纹与小刀刀柄上的指纹相符,毛发特征也相同。根据这些证据,刑警逮捕了罗纳。同时,警方还在他家里找到了一捆鞋带和一个仍留有少许汽油的油罐,经过化验,也和案发现场的证物相符。

    然而,找出嫌犯,在美国刑事制度下只算是破案破了一半,另一半是要在法庭上提出足够的证据及证词,让陪审员无从怀疑被告的罪证。要让陪审员相信检方的证词,还必须在法庭上用证据来证实被告的杀人动机、杀人手法及杀人机会。

    检察官综合了各项证据,提出以下假设:当天乔安娜在夏令营解散后独自骑脚踏车回家,途中遇到相识的罗纳,当时罗纳正驾车跟在后面,他靠近乔安娜时,问她是否愿意坐他的车去兜风,乔安娜答应了,便坐上罗纳的车。殊不知半途中罗纳产生歹念,将乔安娜带到树林中绑起来,并强jian了她,又怕她回家报案,便一不做二不休用刀杀死乔安娜,随后用汽油焚烧尸体。

    但这个假设需要有乔安娜的脚踏车佐证。乔安娜不可能将脚踏车丢在路旁,因此脚踏车很可能放在汽车的后车厢内。李昌钰检查过车厢,并没有发现脚踏车的踪影,但车厢内的一块金属板上留有几块油漆,有红、黄、黑三种颜色,很可能是罗纳搬脚踏车时不小心蹭下来的油漆。

    破案有时需要靠运气。正当李昌钰为找不到脚踏车而焦急时,当地一个居民在60多里外的野外跑步时,发现树丛中有一辆弃置的脚踏车。警察拿回来后,乔安娜的双亲指认这正是乔安娜出事当天所骑的脚踏车。经过比对,发现罗纳后车厢内的油漆片与这辆脚踏车的油漆相同。

    乔安娜案是康州首宗没有人证而完全依赖科学物证的案件,辩方也认为证据无懈可击。罗纳因为强jian并杀害乔安娜而被判三十年徒刑。

    二、无尸命案

    失效的测谎仪

    康州有一个名叫新镇的小城市,离纽约很近,许多纽约上班族都住这里。其中有一户姓克拉夫兹的家庭,先生理查是美国东方航空公司的飞行员,太太海伦来自丹麦的贵族家庭,当时是泛美航空公司的空姐。两人结婚多年,育有三子,由于他们长年离家工作,还从蒙大拿州请来一位保姆照顾孩子。

    1986年11月30日,海伦没有去上班,也没有打电话向公司请假。主管打电话到她家时,是理查接的电话,他也表示惊讶,因为感恩节前后是航空公司最忙的时候。理查随后说海伦可能趁假期回丹麦娘家了,因为岳母大人最近身体不好。

    但当航空公司的同事打电话到丹麦时,海伦的母亲却说女儿没有回娘家。这时,理查有点紧张了,因为以往海伦不管出差几天,有空就会打电话回来问候家人和小孩,现在一个多星期杳无音讯,她究竟在何处?

    理查决定报警。警察局派了一名刑警前往克拉夫兹家了解情况,理查描述了他最后见到海伦的情形:11月18日下午,海伦从德国飞回美国,到家后全家人吃了顿晚餐。然后保姆出去约会了。小孩上chuang睡觉后,海伦因为长途飞行疲倦,也早早就寝了。翌日,海伦没有吃早餐就匆匆离家,说要赶飞机。后来家里停电,他便送小孩到姐姐家去了。

    刑警进一步询问当晚海伦的情绪时,理查承认当时她并不高兴,因为他指责海伦不顾家,到处乱交男友。问到海伦外面是否有男友时,理查难为情地表示,他曾怀疑海伦有婚外情,因为海伦曾在他出差时多次打电话到加州。

    海伦会不会私奔到加州?警方在纽约的肯尼迪机场找到了海伦的汽车。汽车已经在停车场停放了几天,显示几天前海伦曾驾车到机场。刑警马上调查海伦打往加州的电话号码,发现这位加州朋友是在搭机时结识海伦的,但只是普通朋友,对方坚称不知海伦去向。警方再向航空公司调阅19日飞往加州的乘客纪录,却一无所获,海伦私奔到加州的可能性近乎零。

    一位周游世界各地、社会经验丰富的空姐,怎么突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海伦不可能凭空消失的。”海伦的同事萝拉告诉刑警。

    萝拉和海伦是同一班机的空姐。她回忆说18日从德国飞回美国时,海伦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萝拉就问她有什么心事。海伦说怀疑先生有外yu,同时委托私家侦探调查,结果理查果然有外yu,她决定回家后正式提出离婚。当时海伦还说有一种奇怪的预感,如果她出了什么事,千万不要怀疑是意外,要站出来主持公道,替她伸冤。

    到目前为止,大家只知道理查是飞行员,他的背景并不为人所知。经过刑警调查后,才发现理查大有来头,他曾两次参加中央情报局的特别行动,是经过特别训练的前中情局专员。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近年来理查与海伦感情不睦,海伦一直怀疑理查在外面有女朋友,而且可能有好几个;理查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海伦曾为了咨询离婚的事情找过一位女律师。

    刑警马上跟这位女律师联络。女律师表示,一个多月前海伦曾向她咨询离婚事务,因为她怀疑理查可能有外yu,请律师帮忙争取三个小孩的抚养权;同时她说了理查的暴力倾向,希望尽快结束这段婚姻。律师建议海伦先找侦探确定理查有外yu后,再正式提出离婚。

    海伦便找了一位名叫梅尔的私家侦探。当刑警拜访梅尔时,他一口咬定海伦失踪绝对与理查有关。他说他跟了理查好几天,拍了许多照片,发现理查在纽约长岛与新泽西州等地都有女朋友,都是航空公司的空姐。案发前约两个多星期,梅尔将理查与不同女友亲热的照片拿给海伦,当时她伤心欲绝,表示这次任务回来后就要正式离婚。

    另一方面,刑警向保姆询问海伦失踪前后的情形时,保姆说当天晚上她约会结束,回到家时大约是凌晨两点左右,听到有重物落地的声音,但随后就没有声音了。第二天风雪很大,理查叫保姆把小孩的东西收拾好,因为房子停电,他要开车载大家到他姐姐家。

    当保姆问起海伦的下落时,理查说她已先去他姐姐家了。理查的姐姐住在80里外的西港市。到了西港,海伦并不在该处,理查便随口应付说,可能她加班去了。

    保姆注意到,当他们离家时,卧室的地毯上有一块很大的污痕。理查说第二天下午来接他们,但一直到晚上9点多钟,他才姗姗来迟。回到家后,保姆发现卧室和走廊的地毯都不见了,家具也都移动过。保姆感觉有点害怕,便辞职回蒙大拿的老家去了。

    警方逐渐确认海伦失踪与理查大有关系,便问他是否愿意测谎,理查立刻就答应了。

    测谎室内有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桌面上放着一台多线测谎仪。测谎专家开始询问理查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然后突然触及关键问题。

    “你有没有杀死你的太太?”测谎专家问道。

    “没有!”理查以肯定的语气回答说。

    “你有没有教唆他人杀害你的太太?”

    “没有!”

    “你知不知道你太太的下落?”

    “不知道!”

    测谎仪的记录笔忽快忽慢地上下移动,画出了一条条犹如心电图的曲线。测谎人员每问一个问题,眼睛都盯着上下颤动的记录笔,记录这些反应。测谎经过两个多小时才结束。

    理查离开后,刑警迫不及待地问测谎人员:“他有没有杀他的太太?他有没有承认?”

    专家指着记录纸上的曲线解释道:“不论是什么问题,他都没有说谎的迹象。”

    “这表示他在说实话吗?”刑警问道。

    “有这个可能。”测谎专家表示。

    警方只有将海伦列为失踪人口,暂时按兵不动。但是,海伦的母亲和朋友都认定理查嫌疑重大,他们向州检察长富林尼根申诉,检察长请李昌钰协助调查这宗离奇的失踪案。

    李昌钰决定先让州警政厅的测谎人员再对理查测谎一次。和上次一样,理查仍1日矢口否认,测试结果也如出一辙。不过,测谎专家指出,理查的测谎反应“过度正常”,也许他太会说谎,所以没有生理上的反应。

    李昌钰决定成立专案小组,将海伦失踪一案查个水落石出。

    尸体人间蒸发

    美国的刑事法要求检方在正式起诉时,必须证实被告有犯罪事实。例如,起诉强暴案必须要有被害者,如果是命案,必须先找出被害者的尸体。如果海伦真的被理查杀害,她的尸体会在何处?李昌钰认为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埋在地下,二是丢到河里。总之,尸体不会无影无踪。

    海伦失踪一个月后,警方得知理查要带小孩到佛罗里达州度圣诞节,便向法官申请搜索令,并于圣诞节当天全面搜索理查的住宅。一进门,李昌钰等人就发现卧房和走廊的地毯不见了,理查的书房里竟然有一个枪库,存放有80多种枪支弹药,有手枪、长枪、机关枪、火箭筒、手榴弹等等。此外,楼下的床、柜都曾移位。壁炉里残留的灰烬不全是纸张、木材,有些是衣服纤维。

    李昌钰决定先重建房屋的现场。现场重建时,必须先将床柜归回原位,可是保姆已经回到蒙大拿,又没有人熟悉理查家的摆设。他决定看看理查家的相册,其中果然有客厅、饭厅、起居室的照片,于是警方按图索骥,将大部分家具放回原位。

    这些家具都没有任何血迹或可疑痕迹。保姆曾说重物落地的声音来自卧室,但楼上三间卧室的地毯都不见了,找不到原先床具的位置。而月,相册里唯独找不到卧室的照片。

    警方找到一个熟悉卧室摆设的人协助重建现场,此人是海伦的好友丽莎。一到现场,丽莎马上冲过来握住李昌钰的手,兴奋地说:“您就是李博士吧!我看过很多您的破案新闻,真没想到今天居然能和您握手……”

    在丽莎的帮助下,警方将房间里的床具移回原位。主卧室的大床有两层床垫,上面是一张特大床垫,下面则由两张单人小床垫拼合而成。单人床垫外端有肉眼难辨的七点小血迹,要用放大镜仔细查看才能辨认。这些血迹不像经血,从形状判断是喷溅血迹,溅落的角度为十度。收集血迹后,李昌钰再用联苯胺处理床边,显示这血迹不久前用水清洗过。经过血迹化验,发现这是体内血而非经血,与海伦的血型相同,而且是新鲜血迹。

    血迹在下层的床垫外端,高度只有一英尺多,这个地方怎么有血迹呢?如果被害者站着被击倒,血迹落下的角度应大于十度。李昌钰不断地在床边推测,最后认为可能是被害者第一次被袭时跪倒,嫌犯再次出手,鲜血从被害者头部喷出,有七点喷到床边,同时被害者倒地时头部接触到床垫,形成了与地面夹角为十度的血迹。

    丽莎还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理查从来不洗衣服,但浴室里所有的毛巾都洗过,洗衣机里也发现了清洗过的床单、衣服等。联苯胺喷在这些床单和衣服上,果然呈现蓝色阳性反应,显示这些衣服都可能沾过血液。

    第二重要的物证就是房问的地毯。保姆曾说地毯上有一大块污痕,可能就是血迹。李昌钰估计地毯约九英尺长、十二英尺宽,便到附近的垃圾场寻找这种尺寸的地毯,结果徒劳无功。

    最重要的是,尸体哪里去了?理查家中没有海伦的尸体,难道他将海伦的尸体埋在地底?警方搜查他家后院,没有任何挖掘的痕迹。不过,丽莎曾提及理查在附近有一块26英亩的土地,警方立刻出动大批警力搜索这块空地。除了用特殊训练的警犬辨别尸体的气味外,还以能穿透地面的雷达侦测地底是否破翻动挖掘过。同时,警方派出飞机用红外线侦测尸体腐化过程中散发的热能,以断定地底是否藏有尸体。结果用尽了办法,仍1日一无所获,专案小组的士气非常低落。

    经过多次商讨,警方决定寻找目击证人,便在理查家附近设置路卡,询问每个驾车经过的人,在18日及第二天晚上是否看到可疑的车辆和行人。

    终于,经过半天的拦路查询,一个驾驶铲雪车的司机表示,在20日凌晨3点左右,他忙着铲除道路积雪时,碰到一辆小卡车,车后拖着一台碎木机。由于铲雪车挡了路,卡车司机便很生气地叫他滚开。铲雪司机当时觉得很奇怪,因为风雪这么大,又逢感恩节假期,怎么有人拖着碎木机?

    据描述,这台碎木机像一辆小型垃圾车,与普通家庭所使用的碎木机不一样。机器一端是斗型入口,另一端有一个高高扬起的碎屑排出口。把树枝等杂物送进入口,机器就将其碾碎,然后排出去。

    刑警拿出理查的照片请他指认。司机很肯定地回答:“就是他,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绝对不会看错的。”

    刑警又问:“当时他朝哪个方向开去?”

    “好像是沿着河边道路往西开去。”

    千分之一个人体

    沿着河边道路往西走,有条路通往森林里的约尔拉湖。其实约尔拉湖并不是湖,而是一条河,流到该处,河面变宽,河底变深。为什么理查拖着一台碎木机朝湖边去呢?突然间,李昌钰有种预感,该不会是理查用碎木机来毁尸灭迹?

    警方将调查的重心转移到碎木机上。从铲雪司机的描述中,李昌钰知道这是大型的商用碎木机,当地只有几家公司出租,于是警方很快找到一家附近的出租公司,发现理查在海伦失踪前的一个多星期租了碎木机。

    经理说,理查租了约有一个多星期,感恩节过了几天才将碎木机送回。送回来时,机身非常干净,一尘不染。李昌钰检查了这台碎木机,结果找不到任何证据或线索。此外,在理查用来拖碎木机的小卡车里也找不到蛛丝马迹。

    李昌钰重返约尔拉湖,直觉告诉他,海伦失踪的关键就在湖畔。碎木机弹抛尸屑时,一定在湖边留下了一些碎屑。

    这台碎木机在排出碎屑时,大概会抛到十五英尺外的地方。理查一定会在湖边找地方停放碎木机,这就要求地面平坦,距湖面不超过十五英尺,而且中间不能有树木或其它障碍物。根据这些条件,李昌钰找出八个可能停放碎木机的地方,融雪寻证。

    然而,这个过程困难重重,进展缓慢,工作了一个多星期,才融了两个地方,而且一无所获。接着,侦查人员在第三个地方发现了几片碎骨,专案小组马上架起帐篷,开始住营搜索。他们每天从早到晚工作十几个小时,回到家时双脚都麻痹了,要用温水泡一个多小时才能恢复知觉。

    同时,警方还组织了14位法医及人体骨骼专家作为专案小组的顾问。

    三个星期后,警方找到了一颗牙齿,发现这颗牙齿经过多次修补。他们马上找到海伦的牙医,调出了她的就医档案,发现档案内有三张全口牙齿的x光照片,分别摄于1979、1982和1986年。现在只有一颗牙齿,所以就将这颗牙齿旋转360度,每转一度拍一张x光照片,一共拍了360张,再与原来的全口x光照片对比。果然,这就是海伦的牙齿。而且,从断裂的痕迹判定,这颗牙齿并非自动脱落,而是受外力击断或碾磨过。

    警方陆续有所斩获,共找到56块骨头碎片,四边有多面形的切割痕迹。李昌钰推断这种切割痕迹显示尸体经过碎木机的切刀装置磨碎,并且只有经过大型碎木机内的切刀装置切绞,骨头碎片才会呈现多面形的切割痕迹。

    在湖边收集证据时,警方还派出蛙人到湖底打捞。有一天,蛙人在湖底找到了大块骨头。结果,经过分析,这是牛或鹿的骨头。不多久,又有蛙人报告说,他们在湖底找到一把电锯。侦查人员正打算将电锯丢回湖中,李昌钰脑中灵光乍现,会不会是理查先用电锯将海伦的尸体切成几段,再送入碎木机内?他决定将电锯拿回化验室检验。

    李昌钰在化验室里将电锯拆开来,发现产品编号磨掉了,于是决定用电解法重现编号。他先用砂纸磨平,再涂上化学试剂,果然显示出一串号码:e5921616。

    有了产品编号,就有了新线索,循线追查,警方发现这把昂贵的电锯生产于密歇根州,出厂后由新泽西的经销中心批发到新镇的一家电锯中心。刑警马不停蹄地找到了这家电锯商店,却发现老板患了心脏病,正在医院等候开刀。刑警问老板是否记得这把电锯卖给了谁,老板说有存根,可以到货仓的一个鞋盒里找找。

    警方找到了鞋盒,一张张地查对存根,果然找到一张理查购买电锯的信用卡账单,上面写着美金646元。当刑警询问理查是否买过这把电锯时,他狡辩说:“是的,电锯是我买的,但在两个月前被偷走了。”

    警方并不相信理查的话,因为在电锯里发现了人体组织,进一步检验证实为手掌的皮肤和肌肉,同时血型与海伦的血型相符。另外,电锯内还有一些微小毛发,经高倍显微镜检验,显示为白人的头发,并且染过。海伦生前曾经染发,总是先漂白再染成金色。同时,湖边的融雪小组也找到了18堆头发,一共有2660根,来自同一个人的头上,有拉扯及切割过的痕迹,而且这些头发也都是染过的。

    不久,警方又在湖边现场找到一个假牙的牙架,假牙架上的微物证据分析与牙医诊所的记录显示,这是海伦的假牙架。

    融雪行动进入第四周时,警方找到了一根残缺的手指,只剩下带指甲的一边,指纹被切掉了,可指甲上有粉红色的指甲油。经过化学分析及比对,残指上的指甲油成分吻合海伦梳妆台上的一瓶指甲油。同时还发现一些蓝绿色的合成衣料纤维,由棉花和人造丝混纺而成,可能是海伦的睡衣。

    现场还找到几片碎纸,隐约可见“海伦”和“克拉夫兹”的字样,可能是破碎的信封,放在睡衣的口袋中,和尸体一起进入碎木机内。最后还捡到一些类似女用内ku的纤维,经过比对,也被证实是海伦的。

    虽然没有海伦的完整遗骸,但在找到的56块碎骨中,包括了一块头盖骨、一块面颊骨、几块手指骨及几块腿骨,此外还有两千多根头发、一颗牙齿、一副假牙架、半个指头。总之,李昌钰等人共收集到干分之一个人体的物证,经过五千多项检验证实,这些碎骨属于同一个人,并且任何人缺乏这些骨骼及肌肉都不可能存活。

    检察官认为证据充足,逮捕了理查。理查对前来逮捕的刑警只讲了一句话:“你们说人是我杀的,有本事就证实给我看。”

    重建凶杀现场

    李昌钰意识到,在法庭上有个很大的问题:如果辩护律师问如何证明海伦是被碎木机灭尸的,怎么办?

    要进行比对,必须切碎一具类似的尸体。李昌钰本来下决心以无名尸作试验,却基于人道立场而中止。警方退而求其次,改用一头猪,因为人体和猪体有很多相同之处。同时,为避免动物保护组织人士抗议与新闻媒体渲染,他们只有到深山野谷进行实验。

    李昌钰估计碎木机弹抛距离是十五英尺,便离得远远的,但许多刑警好奇心旺盛,都将车停在附近。开机后,“轰轰”几声,这头猪在两分钟内就灰飞烟灭了。碎屑飞得老远,周边的车辆未能幸免,接下来两个多星期后,这些车上的猪肉碎屑还是清晰可见。

    经过比对,碎木机弹出的猪骨碎片与湖边的人骨碎片形状完全一样,呈现多边切割的痕迹。然而,头发经碎木机切磨后又是什么样子呢?猪鬃与人发完全不一样,不能作为比对标准。

    实验前的一天,李昌钰正在书房里盘算去哪里找那么多头发,女儿孝美刚好进来,他灵机一动,对女儿说:“孝美,你留短发比较好看。”

    “真的吗?妈妈说我留长发比较好看。”

    “我是男人,从男性的眼光来看,你留短发更清爽。而且,我可以帮你剪得美美的。”

    “真的?那你就帮我剪短些吧。”

    李昌钰拿起剪刀,收集到了需要的头发。他将孝美的头发放进碎木机,经过切刀装置绞切的头发果然留下拉扯的痕迹,与湖边的头发一模一样。

    李昌钰出庭作证,经过两个多月的交叉盘问,终于要由陪审团作出裁定。陪审团经过多天的磋商,在裁决的当天中午,一位陪审员吃过午餐后就走了,只剩下11位陪审员。法官宣布审判无效,三个多月的辛劳就这样白白浪费了。

    由于这宗无尸命案涉及到前中央情报局人员与外yu事件,审判期间又传出理查的前妻、一名菲裔女子凭空失踪,经过媒体的报导,全国都开始关注案情进展。

    此外,海伦家世显赫,这宗谋杀案更成了欧洲的头条新闻。

    一年后,李昌钰再次出庭作证。检察官最后问道:“李博士,综合所有证据,你能否推测出海伦被害的经过?”

    陪审团听了几天乏味的科学证据分析,现在听说李昌钰要重建第一现场、解开谜底,都竖起了耳朵。李昌钰一边展示幻灯片,一边述说海伦的最后一晚:

    11月18日晚上7时,克拉夫兹一家吃完了晚餐,保姆外出约会,海伦帮小孩洗澡。8时,小孩子上chuang睡觉。海伦到了卧室,换上她最喜爱的蓝绿色睡衣,顺手将一封信放入睡衣口袋内,准备躺在床上看信。

    此时理查进入房间,两人为离婚发生争执,海伦转身不理会理查。理查顺手拿起重物,可能是球棒,也可能是警用的手电筒,悄悄走到海伦背后,用力一击。这一击将她打得跪在地上,理查再补上一击,海伦头部血流如注,有七点血迹喷到床边,同时她头部着地,摩擦到床边,留下了擦抹型血迹。

    海伦倒地后,理查将海伦的尸体用床单包起来,放进车库内的冷冻柜,随后用浴室的毛巾清洗地毯上的大片血迹。

    11月19日清晨,他支开小孩和保姆,开始毁灭证据。他先找一辆小卡车拖走先前租来的碎木机,回家后将染有血迹的地毯全部丢弃。

    深夜,理查将冰冻的尸体搬上卡车,拿出几个月前购买的电锯,以及车库内的一些木材,开车朝约尔拉湖驶去。

    到了湖边,他将碎木机停在接近湖中央的空地,先用电锯将海伦的尸体分段锯开。由于尸体已经冻僵,没有流动的血液,因而现场没有找到任何血迹。

    随后,理查开动碎木机,将肢解的尸体连同木材一起放入碎木机内粉碎。碎片被抛到湖中央,但一些骨头碎片和头发依然留在湖边。在粉碎完所有的证据后,理查将电锯的编号磨掉,然后丢入湖中。接着,他赶回家,继续毁灭家中的证据,并将海伦的汽车停到飞机场,以转移警方的目标……

    他自认为是经过特殊训练的情报人员,这是一个精心策划、天衣无缝的灭尸计划,但是没有想到李昌钰利用科学方法逮到了他。

    第二次审判的时间较短,只进行了一个多月,陪审团经过几个小时的磋商后,很快作出裁决。

    虽然理查始终不肯认罪,但铁证如山,陪审员裁定理查谋杀罪名成立。

    三、祖孙三代被杀案

    神秘的手表

    德比是康州的一个小城,居民大多是白人,向来治安良好,几十年来从未发生过凶杀案。

    1989年8月13日,72岁的玛丽老太太,连同46岁的弱智儿子约瑟和8岁的外孙女宁娜在家中遭到杀害。被害的老太太玛丽很久以前便守寡,和儿子约瑟相依为命。约瑟的智商相当于儿童,双目失明,两耳失聪,但歌声优美,在德比市小有名气。

    案发当周的星期五下午,宁娜的母亲凯洛偕同先生参加朋友的婚礼,便将宁娜带到外婆家请玛丽帮忙照顾。据夫妇俩说,由于婚礼后还有其他活动,他们在星期六打电话给玛丽,想告诉她星期日才能过去接宁娜,但是电话没人接,他们以为是玛丽带着宁娜和约瑟外出购物,就没有放在心上。星期天他们很晚才起床,下午去接宁娜时,发现玛丽家无人应门,后来从窗户爬进去,才发现玛丽倒毙在走廊上,约瑟横卧在浴室里,而宁娜死在卧室外的走道上。

    警方把怀疑的对象首先锁定在发现尸体的凯洛身上。她并非玛丽的亲生女儿,直到最近凯洛才发现自己是收养的,因为玛丽一直不愿意透露实情,她在得知真相后和玛丽吵得很厉害。

    此外,经过调查,玛丽的人寿保险受益人是约瑟和凯洛两人,如果约瑟死亡的话,凯洛就是唯一的受益人。此外,约瑟如果不在了,凯洛将成为玛丽唯一存活的亲人,就可以继承玛丽所有的财产。所以,刑警推断凯洛有杀害玛丽和约瑟的动机,但令他们不解的是,为什么她不放过8岁的女儿宁娜?

    李昌钰首先巡查整个现场。这栋房屋是两层楼的住宅,一楼后的阳台可以直通到厨房。从前门到客厅是一条长走廊,厨房隔着走廊与客厅相对,里面十分凌乱。走廊的墙壁上有许多血迹,玛丽的尸体就躺在走廊上,眼睛仍然睁着,脚朝厨房,头朝客厅,厨房水槽的水龙头仍开着,水从厨房流出,流过玛丽的尸体下方,再沿着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左边的第一间是客厅,第二间是卧房,卧房靠门的走道上躺着宁娜的尸体。走廊右边是浴室,约瑟的尸体躺在浴缸内;洗脸盆和浴缸的水龙头仍然开着。走廊最末端是连接地下室的楼梯,两百多平方英尺的地下室浸在水里。二楼有两间卧房,大部分东西都没有被搬动过的迹象,但衣柜被翻过,一些贵重的首饰和玛丽的皮包不见了。

    对现场有了整体的了解后,李昌钰展开了地毯式的物证搜查行动。首先要找出嫌犯入屋的途径,大门上没有任何撬开的痕迹,表示嫌犯可能在敲门后,由受害者主动让进屋,或者经由窗户进入。他发现后阳台上有五扇窗户,第三扇窗户有被动过的迹象,并且采集到了一个手印。这个手印长六英寸半,经过对比,发现是警方怀疑的嫌犯凯洛的丈夫的手印。他承认星期天到玛丽家接宁娜时,没有人应门,他发现第三扇窗户没有拴上,便将窗户推开,爬进屋内。

    在厨房的现场里,李昌钰发现墙上有很多不同的血迹,有弹跳型、溅出型等。厨房的餐桌和餐椅都有被破坏及移动过,椅子上有血迹,属于低速滴血。餐桌上的桌布也有血印,是转移型的擦抹式血印。墙上的钟和电话机都有血迹,血迹形状是中速的挥舞形血迹,很可能是被害者抵抗打斗时留下的血迹。

    李昌钰在餐桌底下发现一只手表。在处理手表物证时要十分小心,手表会在落地时受到撞击而停止摆动,停摆的时间往往是案发时间。如果不小心触动手表,停摆的手表可能恢复走动,从而毁坏重要的物证。这只餐桌下的手表已经停走,时间是10时14分,李昌钰立刻拍照存证。

    他接着检查手表的款式,发现是男用的天美时表,因而排除了这表是玛丽所有的可能性。这个手表也不可能是小宁娜的,会不会是约瑟的呢?从掌握的资料来看不可能,因为约瑟失明,不可能戴手表。所以,这只手表的主人很可能就是本案的关键人物。

    经过化验,厨房四周的血迹是玛丽的血。所以,她最先在厨房遇到凶手,接着在厨房与凶手打斗。厨房的家具十分凌乱,李昌钰通过比较家具倒下的方向与原来的位置,组合血迹遗留的路线及方向,重建当时在厨房发生的情形:案发最初在厨房进门的地方,玛丽正在爆玉米花,她突然遭到袭击,然后她奋力反击,空手与凶手搏斗,但是嫌犯手持锋利的刀刃,不断地袭击她。她不断抵抗,并用力撕扯,将凶手的手表扯下,最后她受伤过重,逃离厨房,在走廊上倒下……

    沿着走廊往里走,走道上仍有血迹,两边的墙上也有喷溅型血迹,玛丽的尸体倒在走道上。她的脚朝着厨房,头朝着走廊尽头,脸部朝天,双眼睁得大大的,两手分开。中国人一般将这种死状描述为“死不瞑目”,从科学的角度看,这是因为死者的肌肉收缩所致。她身上共有27处刀伤,手上有很多“防御伤”,手指和手掌都被割破和刺伤。经法医鉴定,她是因大量失血,导致休克死亡的。

    走廊的右手边是浴室,门上有血迹。浴室里有更多血迹,马桶、地面、浴缸、洗脸盆、置物柜以及墙上都有血迹。约瑟的尸体倒在浴缸内,裤子被拉下一半,沾满了血。从这些血迹的形态和方向判断,约瑟被袭时正坐在马桶上,遭刺伤后倒在浴缸内,而凶手在浴缸内用刀刺他。约瑟身上并没有防御的伤口,很有可能是他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时,就被刺死了。

    在马桶后浴室墙上有一个血手印,长约八英寸半,但没有明显的纹路可以进行比对。这不可能是老太太的手,也不可能是约瑟的手,更不可能是小宁娜的手。经比对证实,也不是凯洛或她先生的手。所以,这个血手印很可能是凶手留下的,是本案的重要物证。

    血手印的价值

    小女孩的尸体躺在一楼走廊快到尽头处、左边卧房的走道上。自来水从厨房和洗手间流出,流经走廊,一部分流进了卧房。小女孩上半身躺在湿漉漉的地毯上,下半身躺在一张床罩上,旁边有一个枕头。床罩上的血迹是干的,形状十分奇怪。一般来说,干掉的血渍并不会留下类似水渍的滩印,李昌钰站在床边想了十几分钟后就明白了。这床罩是电热毯,通电使用时,血迹就会烤干成印痕。在床头一旁发现喷溅型的血迹,表示小女孩很有可能是在床上遇害的。

    小女孩身上共发现14处伤口,大部分集中在脖子上,脚踝上有一个模糊的血手印,可能是凶手在杀害宁娜后用沾有血的手拉住她的脚,将她从床上拖下来。但是从床上拖到地毯上所留下的血迹并不是湿的,也就是说,小女孩被割喉后在床上躺了一段时间。

    拖动小女孩的时候,凶手一定要站在床边,所以床边的地毯是十分重要的物证来源。李昌钰用化学药剂在地毯上化验,立刻显出半个鞋印,现场的警员都惊叫起来。鞋印并不清楚,不过可以看出是十号半的球鞋,后来经过电脑影像处理,发现是锐步球鞋。

    李昌钰在小女孩的睡衣上发现了尿液以及大片的血迹,经过化验,尿液和血液都是宁娜的。棉被上也有大量血迹,他推断小女孩被割喉后仍未断气,凶手用枕头压住她,直至断气不再动弹为止。

    既然如此,枕头上可能会留下手纹。李昌钰在现场果然发现一个手印。这个手印只有六英寸长,与浴室墙上的血手印相差很多。由此推断可能有两个凶手,一个手型很大,另一个手型细长而娇小,很可能是女性。

    物证除了经过化验对比可以确定涉案凶手外,还可以作为破案的线索,刑事侦查人员常常以剖绘推理法来缩小嫌疑人范围。

    剖绘推理法是利用统计资料和心理学来协助确定侦查方向。李昌钰在查看死者伤口时,发现嫌犯杀人手法非常残忍,这种杀人方法可称为疯狂杀人法。从犯罪手法来推断,通常有三种可能,第一种是出于报复心理,凶手急于泄愤报复,因而加重出手;第二种是同性恋情杀;第三种是吸毒者杀人,由于吸毒后神志不清,出手往往很残忍。

    约瑟是弱智残障,素来与世无争,不可能与人结仇,可以排除第一种可能性;他失明失聪,没有同性恋qing人,第二种可能性也不存在。所以李昌钰推测凶手可能是吸毒后行凶。

    现场有冲洗过的痕迹,此外嫌犯还打开厨房和浴室的水龙头,试图销毁证据,显示出嫌犯很可能是智商不低、有教育及前科的罪犯。再从受害者贵重物品被拿走来推断,本案很可能是一宗入室抢劫,杀人灭口的命案。

    从洗手间墙上的巨型血手印推断,普通人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手掌。一般来说,只有打篮球的运动员才可能有八英寸半长的手掌,因而凶手很可能参加过篮球队。

    李昌钰从现场的证据中举出许多反证,证实凯洛夫妇并没有涉案。例如,手表上并没有凯洛夫妇的毛发和血迹,洗手间和卧房发现的手印与他们的手印大小不一样,所以他们涉案的可能性很低。

    三代灭门案震惊了整个社区,居民都希望马上破案。在李昌钰到达德比市收集证据的第一天,当地报纸称他为“全球最具权威的知名刑事鉴识专家”:一个月后案情没有任何进展,报纸就改称他为“知名刑事鉴识专家”:又过了三个星期,报纸去掉了“知名”两个字。

    李昌钰深知这种期望是不切实际的,尽管承受着这样的压力,但鉴识人员必须坚守原则,找到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不管是证明侦查对象有罪的正证据,或是证明侦查对象无罪的反证据,都要一视同仁。

    为了集中精力破案,警方将侦查人员和鉴识人员编为专案小组,资讯管理是专案小组的重要任务。农业社会时期,警员对管区内的居民了如指掌,一旦发生命案,只消询问警员就可以摸到很多线索。但是随着社会变迁,管区警员与居民隔阂渐深。资讯管理弥补了这些空缺,综合了指纹档案、学校记录以及政府的各种资料库。

    德比市共有3万多居民,可以先将的居民排除在嫌疑名单外,再以剖绘推理法过滤剩下的人,意即凶手可能有毒瘾、擅打篮球,并且有盗窃前科。资讯室的警员立刻将符合剖绘条件的名单印出来,提供给侦查人员,以便他们按图索骥,调查其涉案可能性。

    无效的“死亡声明”

    从证据推测,玛丽家厨房地板上的手表很可能是嫌犯所遗落。因此,追查手表主人成为首要侦查任务。第一步,警方立刻联络天美时手表公司,查询该款手表生产年份、生产数量、销售和购买状况,生产数量越少,越容易找出购买者。

    侦查手表的第二步是印了400多份手表照片的传单,由所有的外勤警员在整个德比市挨家挨户地查问。有位警员在案发现场20里附近的社区查问时,一个黑人女孩表示,她的表哥罗森堡有一只和照片上一样的手表。可是,这款手表共生产了200万只,并不表示他就是嫌犯。此外,警员还发现该市有十几位居民都有相同款式的手表。

    第三步是在化验室仔细研究这只手表。因为人们戴表时一定会接触到身体,转移很多微物证据到表身上。经过高倍显微镜化验与比对,发现了黑人的体毛与皮肤碎屑;再加上血液分析发现,表上的血迹是a型血,即玛丽的血型,但皮肤碎屑里的血是b型的,很可能是嫌犯的血。

    侦查人员将目标锁定为黑人青年罗森堡。背景调查显示,他曾是高中篮球队队长,后来获得美国西北部一所大学的全额奖学金,参加大学校队,但在大学期间,因为吸毒而被校方开除。罗森堡回到德比市,在高中母校做清洁工,同时兼任校队的助理教练,曾为了筹钱购买毒品而有盗窃前科。

    警方主动接触时,罗森堡否认到过玛丽家附近,并声称当天晚上他在女朋友的公寓里。虽然罗森堡嫌疑很大,但是缺乏直接证据,刑警不能采取任何行动。案发后,刑警曾经彻底搜索附近道路旁的垃圾筒,当时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证据。后来,刑警在一条偏僻的马路旁发现一个塑胶袋,里面有一双鞋子与一件皮外套,鞋子是锐步球鞋,四周有血迹,皮外套上则发现有黑人的毛发。综合这些证据后,罗森堡的涉案嫌疑急速升高,刑警开始24小时跟踪监视罗森堡。

    同时,另外两名地方刑警到罗森堡工作的学校进行调查。他们在夜里摸黑进入学校,找到罗森堡的置物柜,撬开锁一看,里面竟有玛丽老太太的皮包。这两名刑警兴高采烈地将皮包拿给检察官,要求检察官申请逮捕令,将罗森堡逮捕归案。

    但是,当法官知道皮包是由刑警私下撬开当事人置物柜而找到的,马上就排除这些证据,并且不准作为呈庭证供。因为,美国宪法禁止执法人员在没有搜索状或未经当事人同意即搜查个人物品,凡违宪收集的证据,不论对案件有多大帮助,都不能用于法庭证据。

    警方已经认定凶手就是罗森堡,却无法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逮捕。

    有一天,另一个城市的警察局接到911求救电话,报案女子声称自己和朋友被一个黑人挟持到一间房子里。警方赶到现场,发现这栋房屋系一位教授所有,教授和家人外出度假,黑人发现屋内没有人,便强迫两位女性进屋,并加以强暴,一女趁夜逃出,打电话向警察求救。

    这两个白人女性中,有一个是这黑人的女朋友。报案女性称,黑人仍挟持着女友。警方将这栋房屋团团包围起来。不久,另一个白人女性从屋内逃出来,向警方表示屋内的黑人就是德比市灭门案的凶手,他已经无路可走,正在洗手间内割腕自杀。

    警察立刻冲进屋内,果然在三楼的浴室里发现一个黑人。他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四周的地板。跟踪罗森堡的刑警随即赶到,证实他就是罗森堡。当时,刑警看到他快要断气,便赶紧问话,罗森堡低声道:“德比命案是我做的,那三个人是我杀的……”后来罗森堡被送到医院,经过急救,居然活了过来。

    罗森堡的女友也承认灭门案中她也在场。当时罗森堡缺钱买毒品,便决定抢劫附近民家。他们到玛丽家门口,先敲前门,老太太应门后,便谎称汽车抛锚,需要借用电话。进屋后,他们假装使用电话,随后拿起厨房的菜刀袭击老太太。

    经过比对,她的手印与枕头上的六英寸手印一模一样。后来警方在罗森堡的汽车内也发现了血迹,经过dna化验,发现就是玛丽老太太的血迹。有了这些口供和证据,检察官认为已经足够起诉罗森堡和他的女友。

    谁知道在法庭上,罗森堡的女友竟推翻先前的口供,声称遭到警察逼供。同时,警方在罗森堡受重伤时得到的关键性口供在法律上属于“死亡声明”,只能在当事人过世后才有效,如果当事人在世,就不能用于法庭。

    最后,案情集中在手表、毛发、血手印、纤维、汽车内的血迹及球鞋等物证上。经过半个多月的审判,陪审团会商了五个多小时,宣布审判结果:罗森堡的一级谋杀罪罪名成立,其女友的共谋杀人罪罪名也成立。法院根据陪审团的裁决,判处罗森堡死刑。

    德比市市长、警长及被害人家属特别设宴款待工作人员,并颁给李昌钰该市最高荣誉奖章。

    四、杀妻疑云

    明星社区里的两具尸体

    1994年6月12日夜,南加州洛杉矶西边的布兰伍地区海风习习,在这个明星随处可见的社区里,大部分居民都在星期天晚上提早休息。此时,班迪街上几乎不见人影。

    10时15分,一阵狗叫声打破了深夜的宁静。半个小时后,狗叫声依然没有停止,路过的邻居觉得不对劲,便走过去查看究竟。

    狂吠着的狗将他们引向一座漂亮的住宅。大门是半开着的,邻居走近一看,满地都是鲜血,在进门处的路面上横躺着一具女性的尸体,头部有一摊血迹。铁门旁的铁栅旁有一具男性尸体,身上的衣服沾满了血迹,地面上散落着眼镜、呼叫器和一张碎纸片……

    邻居赶紧报警。洛杉矶警察局的警员几分钟内就赶到了现场,一看是命案,便呼叫重案组的刑警前来支援。最先赶到现场的是一位名叫福尔曼的白人刑警,接着较为资深的温拿特和梁德两位刑警也到场了。

    刑警展开调查,发现屋内还有两名小孩,但他们都在睡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没有受到任何伤害。经过初步调查,证实被杀的白人女子名叫妮可,是美国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而被害的男子隆纳是妮可的朋友,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厅的侍者。

    死者的身份证实后,负责调查的警官要求刑警亲自前往附近的辛普森家,当面告诉他这不幸的消息,并安排两名小孩的住处。福尔曼主动提议带队前往,因为他到过辛普森的家,以前妮可被辛普森殴打时报过警,他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件。

    十多分钟后,他们来到辛普森的住宅。辛普森的住宅四周都有围墙,这三名刑警在接近围墙的前门外按了很久的电铃都没有人应。后来福尔曼在作证时说,当时他在围墙外观察了一番,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的福特野马型越野车,他叫温拿特来看时,又发现汽车驾驶位置的车门把手上面有一点血迹,门下还有多点血迹。

    刑警们担心屋内的人有生命危险,温拿特便叫福尔曼翻墙进去,然后从里面打开前门。他们直奔住宅,结果按大门电铃也没有人应。他们便到旁边的客房敲门,一个头发凌乱、眼神懒洋洋的白人回应了。他自称是辛普森的朋友兼食客,名叫卡伦,并说辛普森和第一任太太所生的大女儿住在对面的房间里。

    刑警向他们打探辛普森的去向,他们说辛普森连夜坐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会议。刑警马上打电话给辛普森,告诉他前妻遇害,辛普森表示立即搭飞机赶回洛杉矶。

    与此同时,福尔曼向卡伦问询当天晚上的情况。卡伦称,晚上10时40分左右,他听到房间背后的空调机房有一阵重击的声音,墙壁上的挂画都震得摇晃起来,他当时正与女友通电话,没有放在心上。

    福尔曼立即到屋后的空调机房搜索。不久,他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的走道上发现一只沾满血迹的皮手套。刑警们仔细研究后,认为这只手套与班迪街现场男子尸体旁找到的另一只手套是成对的。

    他们在地上寻找更多的线索,发现前门车道、通往住宅大门的走道,以及住宅大门都有血滴的痕迹。于是,警方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的第二现场。

    辛普森从芝加哥赶回洛杉矶后,和刑警们谈了三个多小时。在会谈中,温拿特注意到他的左手用绷带扎住,并有肿胀的迹象,便叫辛普森将绷带取下,发现有一个伤口,便指挥摄影师将辛普森左手的伤口拍摄下来。接着,温拿特叫一位hu士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本,拿给仍在案发现场勘查的鉴识人员。

    这场血案的发生,轰动了整个美国。

    0.j.辛普森于1947年7月9日出生在旧金山一个十分贫穷的黑人家庭。1967年,仍在学校读书的辛普森与黑人姑娘玛格丽结婚。

    辛普森自幼喜爱美式足球,婚后不久,他加入了美国职业足球联盟。1985年,他被选为职业足球荣誉榜的年度风云人物,并成为当时身价最高的运动员之一。事业步步升高的同时,他的婚姻却在走下坡路。第一次婚姻维持十多年后,他与太太离婚。在此之前,辛普森在比佛利山庄的一家餐馆里结识了女招待妮可。

    1985年,他们举办了闪电式婚礼,在加州的拉吉那海滩、纽约市等地购置了房产,经常周游世界各地,并购买了十几辆劳斯莱斯等豪华轿车,妮可每个月光零用钱就有六千美元。

    妮可和辛普森前妻生下的两个小孩相处很融洽。不久,妮可和辛普森生了第一个小孩,名叫雪妮;三年后,他们又生下了一个男孩,取名约斯顿。约斯顿出世后,妮可与辛普森的关系出现了问题。妮可怀疑辛普森在外面有女人,经常发脾气。辛普森也开始动手打妮可。

    1989年1月1日清晨,妮可打电话报警,声称辛普森在殴打她。在报警录音带中,可以听到辛普森一边殴打一边叫喊:“我要杀死你!”

    1992年2月25日,妮可提出离婚申请。根据离婚协议,妮可获得价值70万美元的公寓、43万美元的赡养费以及每月1万美元的子女抚养费。

    离婚后,妮可开始和其他男人约会,辛普森非常嫉妒。1993年,他们又开始约会。1994年6月12日案发当天早上,辛普森在附近的高尔夫球场打了一场球。下午4时,辛普森到女儿雪妮的学校观看女儿表演,妮可则带着她的父母等人前来助兴,但并没有和辛普森坐在一起。表演结束后,辛普森和妮可相继离开。

    下午6时30分,妮可带着小孩和她父母到附近的美莎伦娜意大利餐厅庆祝雪妮表演成功,但没有邀请辛普森参加。用餐时,妮可介绍了餐厅侍者——身材魁梧、相貌英俊的隆纳给家人认识。

    辛普森自学校回家后,与卡伦一起看电视,9时15分至45分之间到附近的麦当劳买了几个汉堡回家吃。

    9时30分左右,妮可接到母亲的电话,说她的眼镜不见了,说不定留在餐厅里。妮可便打电话到餐厅,餐厅的经理表示餐厅有一副眼镜。妮可便让隆纳下班后顺路将眼镜带给她。

    9时33分,隆纳在餐厅的酒吧喝了杯酒,于9时50分起身到妮可家去。

    据法医的验尸报告,妮可和隆纳被杀的时间是晚上10时到10时15分之间。

    在10时15分至20分之间,妮可的邻居听到狗吠声,但并没有理会。

    10时25分,一辆加长型礼车到达辛普森的家,准备接辛普森到机场,但司机在围墙门外按电铃,没有人应门。

    10时40分,住在客房的卡伦仍在讲电话,听到屋后的空调机房有重击的声音。卡伦放下电话,到屋外查看了一下,没有看到任何人,但注意到围墙外有一辆礼车。

    10时50分,礼车司机打电话给老板,老板叫他继续等候。几分钟后,礼车司机看到屋内有一个白人持着手电筒走动,同时还有一个体重在两百磅左右的黑人,穿着黑衣服,从前门进屋。司机再按电铃时,辛普森回答说马上出来。

    11时,辛普森从屋内出来,与司机打过招呼后,将行李放到车上。11时15分,礼车从辛普森住宅开往洛杉矶国际机场。

    辛普森不愿透露他当天晚上10时到11时之间的行踪,只坚持说司机在按电铃时他可能在洗澡,没有听到电铃。由于他以前有殴打妮可的纪录,以及手上有伤口,刑警锁定辛普森为唯一的嫌犯。

    神探难为“无米之炊”

    6月14日深夜,一位名叫佘彼罗的律师联系了李昌钰,请他伸出援手,担任辛普森辩护团的刑事专家。

    此时的李昌钰是康州警政厅编制内的人员,95%的案件都是替检方作证,但在工作以外的时间也可以替辩方作证。当他打电话到洛杉矶警察局的化验室时,负责人听到辛普森的律师有意聘请李昌钰做辩方证人,立刻说:“你尽管去吧!”

    6月16日晚,李昌钰抵达洛杉矶,余彼罗简单地介绍了案情。第二天一早,司机便将李昌钰带到一栋位于半山腰的豪华住宅。这栋住宅是辛普森的律师朋友的,记者们四处寻找辛普森的下落,并不知道辛普森就住在这里。

    于是,李昌钰和辛普森见了面。辛普森身材高大,面相诚恳,神情沮丧。李昌钰办过很多案件,或多或少培养出一点“直觉”,但与辛普森接触时,他很难说出此人是否涉案。

    此时,余彼罗匆忙赶到,说检方在上午8时已正式决定起诉辛普森,要求辛普森10时到警察局归案,因而必须尽快完成所有的验伤及取证工作。

    李昌钰先叫在场的hu士抽取了一些辛普森的血液,作为以后的比对样本,再从辛普森的头上抽取多根头发,并从他身体各处收集皮肤、毛发样本。他查看辛普森左手的伤口,发现手指上有三处伤口,便赶紧拍摄下来。

    他们一边取证,辛普森一边打电话给他的母亲、子女及友人,佘彼罗同时与警方周旋,警察局同意将归案的时间延迟到11时。

    辛普森的情绪很低落,心理医生担心辛普森自杀,便要求警察局多给几个小时以进行心理辅导。但警察局在11时后断然拒绝了要求,并表示已派出警察来逮捕辛普森。

    11时,所有的取证工作大致完成,乱哄哄的忙碌场面平静下来。辛普森和他的好友柯林到楼下卧房去了,李昌钰和其他人在楼上的客厅内商量着下一步的行动。

    大约中午12时左右,两名荷枪实弹的警员到了。李昌钰听到楼下有争吵声,下楼一看,辛普森和柯林竟然不见了踪影!人们四处搜寻,以为他想不开自杀了,结果没有发现尸体,而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不见了。

    辛普森留了三封信,其中一封是给大众的公开信。他在这封公开信中说,他与妮可之死毫无关系,因为他很爱妮可,不可能杀害她。心理医生看了这封信后摇了摇头,说道:“我们最担心的事情很可能就要发生了。”

    不久,电视上出现了一辆白色的福特越野车,新闻主播称辛普森和柯林在车内,柯林驾驶着汽车,辛普森则躺在后座的座位上。

    当天是星期五,警方发现这辆汽车是在下午5时左右,正是交通最繁忙的时间,柯林用汽车电话与警察局通话,声称辛普森拿着手枪对准头部,如果警察硬要将汽车拦下来的话,辛普森很可能自杀。于是,加州交通巡警队将405号高速公路封锁,同时派出几辆汽车跟随白色越野车,在空荡荡的高速公路上缓缓行驶。

    这场追逐整整进行了90分钟。最后,辛普森放下手中的枪,同意接受警方调查。

    余彼罗是一位十分精明能干的犹太裔律师,不到几天,他就组成了一个“明星辩护团”。而洛杉矶检察长贾西提不甘示弱,也派出手下最具实力的检察官上场。

    李昌钰感觉到这是一场长时间的恶战,将耗费他很多时间和精力,便于18日回到康州,临走前向佘彼罗表示不想继续参与此案。谁知回康州后,他每天都接到佘彼罗打来的电话,请求他千万不要退出。李昌钰拗不过他,只好答应留下来替辛普森作专家证人,条件是将工作量压到最低。

    尽管余彼罗降低了李昌钰的工作量,但刑事鉴识一定要到案发现场勘查。没过几天,李昌钰又赶到洛杉矶的案发现场。但警察似乎有备而来,知道李昌钰善于在现场使用化学药物辨认形态证据,便不准他在现场使用任何化学药物。

    现场的物证大多被收起来了,只剩下一些脚印和血迹。经过李昌钰多番交涉,随同警员只同意他在一个纹路是平行线的半个鞋印上作检验。李昌钰用棉花棒沾上少许试剂,涂在鞋印的纹路上,棉花棒瞬间转为蓝色。他断定这是沾有血迹的鞋印。

    由于死者是刀伤致死,警方调查发现辛普森在案发前的两个多月前曾到当地购买过一把刀,而死者的伤口很可能与这把刀的刀痕相符。为此,警方展开地毯式搜索,但没有找到凶器。后来,辩方向法官提交了一个神秘的大信封。主审法官将这个神秘的信封交给了一位退休法官来保管,不允许任何人拆封。

    李昌钰获得了检验这个神秘信封的许可。他一打开信封,发现里面有一把与警方正在寻找的刀具类型相同的刀子。他在刀刃上检验血迹时,刀刃没有任何反应,表示刀刃没有沾过血。如果这把刀曾涉及血案,纵使清洗过,刀刃在接触试剂时仍会有反应。

    他还发现,检方的许多证据自相矛盾。例如,警方有多张辛普森卧室的照片,部分照片拍到地毯上有一只带有血迹的袜子,但有的照片没有这只血袜子。这只血袜子本身也相当奇怪,袜子两侧的血迹竟然一样。

    死者妮可身穿黑色的无袖短洋装,肩膀露在外面,现场尸体照片上显示肩膀上有七点血滴。这七点血滴不可能是妮可本人的,因为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及方向来看,是在妮可倒地后,有人流着血从她尸体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血滴不是另一名被害人隆纳的,那一定就是凶手的。如果证实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必然倍增。

    然而,当李昌钰向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表示忘记收集这些血滴了,而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就进行了冲洗,这些血滴都不见了。为了确定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李昌钰要求检方提供一些重要证据重新检验,但检方千方百计不让辩方复验。最后,法官同意辩方对10%的检体进行检查,允许李昌钰到韶玛化验室检验这些重要证据。

    在随后的几天里,为了能在韶玛化验室按照正常程序检验,李昌钰花了整整三天时间,每天超过20个小时都待在化验室内,仔细检验着每一个细节。三天后,李昌钰回到家,李太太发现他瘦了一圈。

    李昌钰为何帮“真凶”作证

    1995年1月24日,这宗全球瞩目的凶杀案开始审讯。92天后,检方在传唤了58位证人及展示无数证据后,终于向陪审员表示,检方已呈现了所有的证据。而辩方准备了一大批专家,试图证明洛杉矶警察求功心切,利用各种方法,包括栽赃证据、掩蔽重要物证来掩饰作业差错等,其中攻击的重心放在了福尔曼身上。

    白人刑警福尔曼是最早到达班迪街的刑警,他对辛普森住宅的情况很熟悉,案发后,福尔曼曾主动带其他警员前往辛普森家。据检方的证词,福尔曼曾走到后门的越野车旁,发现车上有血迹,然后爬墙进入辛普森住宅的前院。后来,他又在屋后的走道处发现一只血手套。辩方认为,福尔曼有歧视黑人的前科,在不同场合说了很多仇恨黑人的话。辩方认为福尔曼有可能栽赃陷害辛普森。被检方传讯作证时,福尔曼坚持说自己从来没有讲过任何歧视黑人的话,但是辩方律师所聘请的私家侦探发现福尔曼一年前曾与一位作家合作出书,在口述录音时,他用“黑鬼”这种歧视性的字眼来称呼所有的黑人。

    检辩双方为陪审员能否听福尔曼的录音带而互不相让,就在此时,辩方决定传唤李昌钰出庭作证。距离第一次现场勘查整整一年后,李昌钰终于坐上了证人席,向陪审员解释凶案现场。

    他首先向陪审员解释了鞋印的不同种类,指出除有布诺马利牌子的鞋印外,现场还有两只沾有血迹、纹路是平行线的鞋印,在隆纳和妮可两人的尸体中间出现了这样的半只鞋印,同时在隆纳的牛仔裤上也有同样纹路的鞋印。李昌钰解释说,这意味着现场有两个凶手,一个穿着布诺马利鞋,另一个穿着鞋底纹路是平行线的鞋。接着,李昌钰在法庭上示范血迹喷溅形态。

    他将一瓶红墨水倒在白纸上,然后用手掌猛拍纸上的红墨水,接着将红墨水从不同的高度滴到地面上的白纸上,来解释血迹喷溅的形态。最后,李昌钰将沾满红墨水的白纸拿起来,在法庭内走动,向陪审员展示不同力量所造成的血迹形态。

    接着,他用这些示范结果和现场所收集到的血迹形态进行比对,说:“从现场这些血迹形态来看,隆纳曾与凶手长时间打斗,并且曾与一名或两名杀手展开血战,检方却称隆纳经过极短时间的打斗即被杀死。”说着,李昌钰展示出检方拍摄的尸体照片,指出他穿着的蓝色牛仔裤上的血迹形状是从上往下流的,显示隆纳是站着打斗的。

    隆纳的随身物品,如一个信封、一堆钥匙、一张撕破的纸片以及一只呼叫器,都散落在不同的地方,显示他与杀手打斗的范围很大。从照片里的纸片上还可以看到一些血痕,这些痕迹并不明显,但经放大后可以隐约看出是一段鞋印。李昌钰信心满满地说:“如果收集到这张纸片,就可以找出清楚的纹路,也许还可以在纸片正面及背面找到指纹。但是,这样重要的证据却不翼而飞了,检方和警方竟然不知道其下落。”

    他又展示出另一张警方所拍摄的照片,照片上显示出隆纳的呼叫器面板上沾满了血,这血如果不是隆纳的,一定是凶手的,但是警方没有化验这些血迹。

    接着展示出来的照片是妮可尸体肩部的血滴。李昌钰向陪审员解释说:“妮可已经倒在地上,上面的血滴不是隆纳的就是凶手的。但这样重要的证据,警方却没有收集起来,反而送去清洗掉。”

    辩护律师问及辛普森卧室发现的那双袜子。李昌钰说:“在我首次检验时,就发现由于警方处理不当,将两只在不同地方发现的袜子放在同一个证物袋内,这两只袜子都可能受到污染。在第二次详细检验时,我发现血是从袜子的一面渗透到另外一面,这证实了我的怀疑。”

    此外,检方证据的可信度值得怀疑。如果杀了两个人,杀手一定满身是血,但警方没有找到任何血衣,也没有找到凶器。如果辛普森拿着血袜子到卧室的话,门外有血滴,卧室内有血袜,但从门外到卧室的白地毯上却找不到一点血迹。因而,李昌钰对整个案件的结论是:检方指控辛普森的证据薄弱。

    在结束辩护律师的直接盘问后,李昌钰必须接受检方检察官的交叉盘问。在盘问前,伊藤法官就警告检察官:“李博士的公正程度你们检方早就知道,不必花时间质疑他的立场及信用,点到为止即可。”

    检察官十分客气,左一声“李博士”,右一声“李博士”,始终没有动摇他的结论。

    检方在提供证据时,曾向陪审员介绍了在班迪街案发现场的前院大门上找到几滴血,经dna鉴定证实为辛普森的血迹。先前辩方律师曾经攻击dna血滴检验不该使用pcr法,检察官便想利用李昌钰推翻辩护律师的质疑。他问道:“李博士,您所主持的化验室侦案无数,也经常使用dna来检验血液,你们是否使用pcr的方法进行dna测试?”

    李昌钰回答:“是的。”

    “您在刑事案件中是否利用pcr法来作为指证或排除被告是否涉案的证据?”

    “是的,因为这个方法是刑事界普遍认定的dna检测方法。”李昌钰回答。

    第二天,新闻媒体纷纷报道:辩护团请来的顶尖专家证人竟然否定自己人的说法,这无疑是搬砖砸脚。但李昌钰身为科学家,只能实事求是地把科学证据呈现给陪审员。

    案件结束后,负责侦办此案的女检察官克拉克改行做了电视节目主持人,并邀请李昌钰上节目。在节目中,她单刀直入地问:“既然你承认在案发现场的血迹经dna检验是辛普森的,又为何帮辛普森作证?”

    李昌钰说:“假设在这次访问中,您那美丽的头发不知何故沾到我的裤子上,回家后,我太太发现我裤子上有头发,拿到化验室去鉴定dna,结果证实是您的头发。然后她就查问我今天跟您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我就有大麻烦了!但是我们没有做任何不轨的事情。因此,即使dna检验结果证明了某根毛发或某些血迹是某人的,也不能直接证明这个人就做了这些坏事。”

    9月29日下午,法院将整个案件交给陪审员讨论裁决。10月2日,12位正式陪审员开始闭门讨论,大家都在法庭外焦急地等候。由于这宗案件审理时间很长,证人及证据很多,许多人估计陪审团至少需要一个星期才能达成裁决。但在讨论开始的第一天,陪审员就要求法院重新提供礼车司机的证词,4个小时后,陪审员宣布达成裁决。

    10月3日上午10时,全美的媒体焦点都集中在洛杉矶高等法院大楼里,陪审员宣布:辛普森无罪。不过,至今为止,仍有七成美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记者往往问李昌钰,为何替可能有罪的被告作证。他的回答是:“刑事鉴识最重要的是物证,以及现场重建的工作。如果没有完整的证据,就只能做部分重建。这个案件就是只能进行部分重建的案件。本案中洛杉矶警察局的刑事化验室在dna方面有80%是对的,但其余部分有瑕疵。严谨的科学工作者就是要把所有的疑点报告出来,希望检方能合理地答复,而不是证明被告到底有罪还是无罪。判断被告是否有罪的,是陪审员或法官,不是刑事鉴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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