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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6第六章 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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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林子啊,你总算从床上爬起来了!”

    胡兵是东北大汉,最看不惯就是像林树这种奶油小生的长相,据说之前和林树的关系也一直不咋地,但这次的负伤让他对林树大为改观,只可惜林树已经不在,就由我直面了他的摧残。

    可不是摧残么?他蒲扇般的大掌扇下来我能吐血三升,直接归西。所幸在触及我肩膀的一刻,这汉子记起了我是被暴风雨摧残过刚从温室挪出来的小花,就改拍为扶,硬是把我的小身板儿晃成了三月的杨柳条,在风中那个飘摇。

    胡兵是来给我送早饭的,灌汤包加粥,医院楼下买的。新出炉的小笼包,皮儿擀的溜薄,沾了渗出的汤汁益发显得晶莹剔透。粥是大锅煮的小米粥,一直在火上加热着,炖足了时间。咬一口汤包,齿颊留香,再喝一口小米粥,黄香柔滑,回味悠长。

    唉,要是配上加醋的辣椒油就更好了……只可惜伤口未好前,禁食辛辣。

    有多久没这般惬意地吃东西了?没有大堆事务等我处理,让我食不知味,也没有人窥伺一旁,虎视眈眈让我食不下咽。

    没有精美古老的家具装饰,充满消毒药味气味的简陋病房,晨光从沾染水迹灰尘的玻璃窗射进来,柔和了冰冷的器械,我以新的身份,重回这个世界。

    林树受的是工伤。从不同来人话里断断续续的信息,可以推断出事情的始末是这样子的:警局获取消息,赶到非法交易现场,抓捕罪犯的时候,一枚子弹打中了林树。最后罪犯头子也没抓到。

    如果林树就这么死了,说不定还能追加一个“烈士”,偏偏我进到了他身体里,所以我成了“英雄”。泛黄的墙上还挂着上面发下来的鲜艳旗帜,上书黄字“英勇先锋”。

    圆孔的疤痕在心脏偏右的位置,接近中央。医生说那里有胸腺,被伤到后人的免疫力会下降,简单点说就是以后换季流感的时候,会比常人更容易生病。不是大事。能活下来,就是万幸。

    动物的本能,一是生存,二是繁衍。人是两腿行走的动物,因为学会了思考,所以学会了摧残自己,折磨别人,所以自残,自杀,恋慕同性。因为会思考,所以能舍弃本能,追求本心。

    但,什么是本心?你所需要的不一定是你想要的,你想要的也许你并不需要。求之不得辗转反侧,唾手可得弃如敝屣。

    欲望太多,获得满足的太少。所以生是苦,活也是苦。但受生存的本能驱使,人还是想活下去,还是要活下去。还是要活下去。

    正是夏天,伤口没有发炎,表面结疤很快。但不能触碰,因为底下的血肉仍是撕裂的,一碰就会流出血来,疼痛刺骨。可我知道这不是最难忍的,最难忍的是伤口快好的时候,像倒进了一万只蚂蚁,钻进你肉里,在骨头上攀爬,痒的钻心,偏偏动不得,挠不得。

    我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因为算工伤,医药费是局里出,用着不心疼。以前负伤,伤口一结疤我就被赶下床,大大小小的口子都是刚长好又裂开,最后留下一身深深浅浅的紫红疤痕,狰狞可怕。相较之下,只得这么一个丑陋伤痕,我倒是在床上养足了身体。虽然生活水平降低了不止一个档次,也算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无比惬意。

    大概就是我过的太滋润,连查房的医生都看不下去,说是床位紧张,您还是人民公仆,就别站着茅坑不拉屎了。签了一张单子,让我按上面继续用药,就把我轰出了医院。

    胡兵手里提着茶壶衣服,大包小包,我则空手在后面慢悠悠走着,谁叫我是伤员,还不能提重物呢。

    这次负伤让这个没什么心机的东北大汉意识到,小林子虽然长相“女气”了点,关键时刻也是一个能顶天立地的汉子。这是他的原话。我听后,只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废话!爷脐下三寸命根子还在,当然是汉子,而不是那个为练神功,挥刀自宫的林师弟。

    这人就是一根筋通到底的直肠子。我刚刚脱离危险期,从加护病房搬到普通病房,听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身板真弱,要是我,挨三枪也没事!”那语气居然是十分遗憾的,仿佛没挨枪有多么可惜。

    这个东北大汉信奉凡是办公期间受的伤,都是英雄的勋章。那是他还没有家人,恋人。当他喜欢上一个人,估计就不会再这么说了。喜欢上一个人,想多看看那个人,所以舍不得死。那人要是也喜欢你,你就会更珍惜自己的命,因为不舍得对方难过。

    我以前在外面受了伤,不清理的干干净净就不敢去见老爷子。因为被老爷子看到我会挨一顿更惨的。

    老爷子年纪不小了,每次还要亲手拿鞭抽我,边抽边骂:“我抽死你,免得你出去丢人现眼!”我那时只觉得他下手狠,一点不疼我,完全不当我是他亲儿子。他越打,我越和他对着干,然后他再打……恶性循环。

    直到老爷子病倒了,我不得不回来接管青帮,明抢暗战,刀光血影。我这才明白:老爷子下手虽狠,到底有分寸,给我的疼痛磨人但不致命。不想外面拼杀,一刀一枪,倒是痛快,却没人手下留情。

    我和胡兵关系亲近不少,出院回家,他主动请缨前来送我,我当然是欣然接受。

    宣城。沿海最大最繁荣的城市之一。在这个高楼耸立日新月异的世界,三年的时间,足够时事变迁,斗转星移。旧地都难找回,更何况我从来没有住过的“家”。他要不前面带路,我连“家”在哪个方向都摸不着。

    我住院期间,胡兵已经出入几次给我带换洗衣物,因此是轻车熟路。林树是租的房子,在市郊,离医院不远,我们走着没多久就看到一连幢半旧的公寓楼,胡兵七拐八拐地走进其中一幢,我紧跟上。

    林树租的房子只有60平,有些挤,但一个单身男人住也足够了。胡兵把东西放下,给我说头要我好好休息,还有半个月的病假,说完就走了。

    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动的时候不觉得,一静下来就感到胸口阵阵的疼,由内而外的疼痛,绵绵延延,让我四肢乏力,然后……不受控制地想到叶翔。

    最初醒来的时候,虽然被告知三年过去,但对我来说只是眼睛一睁一闭,没有感觉。只有卧床养伤的一个月,听不到那人的声音,看不到那人的脸,接触不到那人一点讯息……我好像置身于一个没有叶翔的世界,愈加看清我们之间差距天堑深渊,控制不住思念如狂。

    我曾经爱这人爱到骨子里,要我忘记他,好比抽我血,刮我骨。我这么怕疼的一个人,到底学不来关二爷刮骨疗伤的豪气,只能放任叶翔继续留在我心里,就像心脏旁边的这个伤口,不致命,却带给我绵延不绝的痛楚。

    叶翔,叶翔……

    亚当和夏娃受不住蛇的诱惑,吃了善恶树上的禁果,知道了羞耻。上帝大怒,把他们逐出了伊甸园,从此女子生产时要受苦楚,男人要辛苦劳作才有食物。而他们的后人有了思想,有了欲望,要为利益相杀,要受情|欲之苦。

    叶翔,叶翔……

    他就是我年少时错误打开的一罐糖果,色彩诱人,入口甜蜜,让我迷恋,日夜都含着才好,但甜蜜只是假象。随着时间推移,融化在我舌尖味蕾的只剩苦涩,我却仍不舍得吐出来。最后难免打落牙齿和血吞。

    我惧怕叶翔,却还想见他。

    60平的房子,一个月没人住,空气中满是灰尘的味道。桌椅床被上都积了厚厚一层灰尘。根本不能住人。我总不能指望这个月碰到的那些单身汉们细心到这地步。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我捞起袖子开始打扫。手不能提,我就多跑几趟,用湿抹布把桌椅马马虎虎擦了一遍,又床上的棉被都扯下来扔到卫生间的水盆里,换上衣橱里找出来的干净床单和薄被。

    做完这些,我已经是冷汗淋漓,衣衫尽湿,仿佛从水盆里捞出来的了。胸口疼痛难忍,连呼吸都不敢用力,不必照镜子也知道自己此时脸色惨白如鬼。一个月下来好不容易养回来的红润就像昙花一现。

    腹中空空,急需进食,但我还是瘫在床上,一动不动,是没力气,也没精力。房间里有没清洗的锅碗瓢盆,但没有蔬菜米面,附近有饭馆,但要下了六楼再走几百米。我咽咽口水,还是算了吧。

    睡吧。睡着就不饿了。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问……

    意识一放松,很快滑入黑暗。

    再醒来,天色大亮。扭头看了眼床头柜上的闹钟,9:00。

    身体仍然乏力,是低血糖的症状。第一次体验到的时候,觉得很新鲜,因为要搁以前我都是营养过剩。初始的兴奋过了,就觉得这般反应迟钝,手脚乏力,实在是找死。要是这时有人拿刀枪指着你,岂不是只能束手就擒?

    等力气慢慢回来后,我坐起身,开始在房间里搜刮。林树已经死了,我还活着。既然活着,就要活好。

    29岁。单身。职业是警|察。一事无成。半年前刚调到宣城警|局。

    除了这些,我对林树一无所知。一个月前半个月我都躺在床上,说话艰难,后半个月能下床了,我也寡言少语。他们只以为我还惊魂未定,身体不佳。哪里想得到这具身体已经换了一个里子。我不说话,只是为了少说少错罢了。

    短时间里可以蒙混过关,以后呢?

    所有的柜子,抽屉,纸盒木箱,还有可能存在的墙上的暗孔,地板下的暗格,如果不是没力气,我会把床垫也掀起来看一看。一番搜刮下来,收获不小。虽然没有找到我最想要的日记之类的东西——想想一个快30的男人也不会记那种伤春悲秋的东西。

    这种搜东西的方式我以前没少看别人做,只是那时我找的多是别的东西。把东西都扔到床上,我一一仔细查看。

    身份证件很普通,找不到什么有用的新信息,直接仍一边。银行卡,没有密码有什么用。如此一番下来,最后对我眼下情况有用的就只有一千多的现金,和一把枪,一枚戒指,一些子弹。

    枪不是警员配给的样式,戒指是男式白金钻戒,价值不菲,套在左手无名指上,大小刚好。这两个东西,都是从床垫的缝隙中翻出来的。

    戒指虽然贵重,但到底是有钱就能买到的东西,可枪,没有渠道哪里搞的到手……林树若是警|察,就不该知法犯法,藏匿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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