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以男友之名
刘见来的那天晚上,我们去唱歌了。
约了同寝室的朋友,还有她们的男朋友。加上我和刘见,俨然一次家庭聚会。他说喜欢以男朋友的名义出现在我朋友面前,因为这样能够让我安心。他说,想跟我在一起这并不是开玩笑。
那时,从我在巧遇卡上翻到他还不到五天。但他却给了我一种信仰,每句话都掷地有声。 我们寝室有四个人,我,杨蕴,还有汤金和西西。
杨蕴的男朋友叫韩清,前面已经提到过。他和刘见是一个年纪,也已经工作了。至于他是干什么的,杨蕴也没问过,他自己也不说。我总是觉得,他们两个人之间隔着些什么。
其实我也能够理解他们,她不问是因为怕韩清会有什么想法。毕竟,他很早就没有读书了。女朋友的学历比自己高,他多多少少会有那么一点介意。他不说,也是怕她会多想。彼此其实都在默默的体谅,只是这样难免会累。但每个人表达感情的方式不同,即便这样也无可厚非。
只是我遇到了刘见,他很直接的告诉我他在做什么。他也很直接的告诉我,他很喜欢我。我很感激他的直接,因为我本身是个特别敏感的人。我不想去猜测,他的话可以立即消除我的任何胡思乱想。我也觉得,他最适合我。而这,只是刘见众多优点中的一个。
汤金和西西的男朋友不类似于刘见,也不类似于韩清,他们都是H大里的学生。西西和宋卿是同班同学,汤金的男友谊成榆则是比我们小一届的学弟。他们是在溜冰馆认识的,后来在一起了。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了,我只是提一下我身边生活着一些怎样的人。
从前,我写过一本小说,就是专门写我这些朋友的风花雪月。那里有她们的前男友,甚至是前前男友。还有我们认识的几个男生,以及他们之间深厚的兄弟情。有好多离别在里面,但那些日子真的很美很美。美到让我不敢直视,我怕那光芒会刺瞎我的眼。
当然了,在那小说里,我提到了自己。可以说,就是以我为主线来写的。只不过,我用了个第三人称。想以一个旁观者的名义,记录下那些日子,记录那些无果而终的感情。但终于我还是做不到旁观,写到心都被掏空了一般。
原来,回忆也能够让人心力交瘁。
那本小说,我只写了八万多字。远远没有完结,但我已经无力再安安分分的坐在键盘前敲下那些故事了。我看着残破的文字,喉咙难受得发不出任何一点声音。
也许是因为故事本身还有点情节,也许是因为个人的文笔还不错,那小说驻站没几天就上新书榜前十五了。而且,排名慢慢靠前。如果写下去的话,说不定还会有个意外的收获。但是那时候的我,真的无力再挥毫。我不再去刻意的回忆,不再更文。但我想要的,却是即使我再怎么努力去回忆,也不会再记起。
事实上,在这种心理暗示下我真的慢慢开始学会了忽略。 时间是最好的去痛片,这话真没错。尤其是在遇到刘见以后,我变坦然了许多。
刘见跟我说,他去看我写的小说了。听到这话的时候,我心里有些颤抖。那是感动,是带着温度的感动。他真是个细腻的男人,他愿意去读我的心,这比任何任何都重要。他本身也是个会写写东西的人,他说的,想要一份简单长久的爱情。彼此信任,彼此体贴。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祈求,就像梦里的拥抱一样,我可以和刘见一起去完成。
话还是说回那天的聚会吧,我觉得我永远都不可能会说完刘见的好。无法表达的,我只能慢慢回味。 那天去唱歌很开心,真的真的很开心。我很少会有这样的心情,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才好。一句话,我很喜欢很喜欢刘见。他问我的爱不爱他,我只是说很喜欢很喜欢。爱,那只是时间的问题。
那天要了两打啤酒,但只喝了一打。十二瓶里,基本百分之八十都是刘见喝的。他一杯杯以最尊重的礼节给韩清他们敬酒,那也是一种对我的尊重。刘见说,两打啤酒在他那里根本不算什么。因为工作需要,已经练就这样的能力了。而且,即便醉了也不会撒酒疯。他问我相不相信他,我说信。他笑了,笑得很好看。
韩清是个放不开的男生,歌也不唱酒也喝得很少。在我和刘见的怂恿下,他总算是点了首《暗香》。绝对的五音不全,这大概就是他不唱歌的原因吧。说来也觉得奇妙,他居然知道自己唱歌不好听。不像很多人,即便跑调了都完全没意识。
唱得好不好是一回事,唱不唱又是另外一回事。大家在一起图的只是一个开心,韩清每唱一段我们都傻笑着鼓掌。我们不好意思,把他也搞得不好意思。但不管怎样,笑了就好。
宋卿倒是真的不能喝酒,他身体不允许。单是在西西的陪同下,就去过好几次医院。刘见也能够理解,以饮料代酒敬了他。相比起来,宋卿唱歌倒是很好听。我还和他一起合唱了好多首,反正西西又不跟他一起。认识这么久,我都没看出来。看来,有些人就是习惯深藏不露。
最后说说成榆吧,他年纪跟我一样。对于男生来说,确实是小了点。在感情上,也不是很成熟。我注意到了一个细节,现在想想觉得很搞笑。他看到刘见给我喂水果,他也给汤金喂东西吃。他看到刘见牵着我的手唱歌,他也把手搭在汤金的肩上。我知道他是不甘心被刘见比下去,想秀一下恩爱。但是,看着却很不自然。毕竟,火候不够。
男人的心理就是这样的,什么时候都想要装成熟。我看了笑了,没拆穿。每个人都有点小心思,该保护的还是要保护。只是希望他快快长大,知道幸福并不是拿来作秀的。任何感情,最美的不过自然流露。
最后只想说,我很喜欢很喜欢刘见,以女朋友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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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了同寝室的朋友,还有她们的男朋友。加上我和刘见,俨然一次家庭聚会。他说喜欢以男朋友的名义出现在我朋友面前,因为这样能够让我安心。他说,想跟我在一起这并不是开玩笑。
那时,从我在巧遇卡上翻到他还不到五天。但他却给了我一种信仰,每句话都掷地有声。 我们寝室有四个人,我,杨蕴,还有汤金和西西。
杨蕴的男朋友叫韩清,前面已经提到过。他和刘见是一个年纪,也已经工作了。至于他是干什么的,杨蕴也没问过,他自己也不说。我总是觉得,他们两个人之间隔着些什么。
其实我也能够理解他们,她不问是因为怕韩清会有什么想法。毕竟,他很早就没有读书了。女朋友的学历比自己高,他多多少少会有那么一点介意。他不说,也是怕她会多想。彼此其实都在默默的体谅,只是这样难免会累。但每个人表达感情的方式不同,即便这样也无可厚非。
只是我遇到了刘见,他很直接的告诉我他在做什么。他也很直接的告诉我,他很喜欢我。我很感激他的直接,因为我本身是个特别敏感的人。我不想去猜测,他的话可以立即消除我的任何胡思乱想。我也觉得,他最适合我。而这,只是刘见众多优点中的一个。
汤金和西西的男朋友不类似于刘见,也不类似于韩清,他们都是H大里的学生。西西和宋卿是同班同学,汤金的男友谊成榆则是比我们小一届的学弟。他们是在溜冰馆认识的,后来在一起了。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了,我只是提一下我身边生活着一些怎样的人。
从前,我写过一本小说,就是专门写我这些朋友的风花雪月。那里有她们的前男友,甚至是前前男友。还有我们认识的几个男生,以及他们之间深厚的兄弟情。有好多离别在里面,但那些日子真的很美很美。美到让我不敢直视,我怕那光芒会刺瞎我的眼。
当然了,在那小说里,我提到了自己。可以说,就是以我为主线来写的。只不过,我用了个第三人称。想以一个旁观者的名义,记录下那些日子,记录那些无果而终的感情。但终于我还是做不到旁观,写到心都被掏空了一般。
原来,回忆也能够让人心力交瘁。
那本小说,我只写了八万多字。远远没有完结,但我已经无力再安安分分的坐在键盘前敲下那些故事了。我看着残破的文字,喉咙难受得发不出任何一点声音。
也许是因为故事本身还有点情节,也许是因为个人的文笔还不错,那小说驻站没几天就上新书榜前十五了。而且,排名慢慢靠前。如果写下去的话,说不定还会有个意外的收获。但是那时候的我,真的无力再挥毫。我不再去刻意的回忆,不再更文。但我想要的,却是即使我再怎么努力去回忆,也不会再记起。
事实上,在这种心理暗示下我真的慢慢开始学会了忽略。 时间是最好的去痛片,这话真没错。尤其是在遇到刘见以后,我变坦然了许多。
刘见跟我说,他去看我写的小说了。听到这话的时候,我心里有些颤抖。那是感动,是带着温度的感动。他真是个细腻的男人,他愿意去读我的心,这比任何任何都重要。他本身也是个会写写东西的人,他说的,想要一份简单长久的爱情。彼此信任,彼此体贴。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祈求,就像梦里的拥抱一样,我可以和刘见一起去完成。
话还是说回那天的聚会吧,我觉得我永远都不可能会说完刘见的好。无法表达的,我只能慢慢回味。 那天去唱歌很开心,真的真的很开心。我很少会有这样的心情,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才好。一句话,我很喜欢很喜欢刘见。他问我的爱不爱他,我只是说很喜欢很喜欢。爱,那只是时间的问题。
那天要了两打啤酒,但只喝了一打。十二瓶里,基本百分之八十都是刘见喝的。他一杯杯以最尊重的礼节给韩清他们敬酒,那也是一种对我的尊重。刘见说,两打啤酒在他那里根本不算什么。因为工作需要,已经练就这样的能力了。而且,即便醉了也不会撒酒疯。他问我相不相信他,我说信。他笑了,笑得很好看。
韩清是个放不开的男生,歌也不唱酒也喝得很少。在我和刘见的怂恿下,他总算是点了首《暗香》。绝对的五音不全,这大概就是他不唱歌的原因吧。说来也觉得奇妙,他居然知道自己唱歌不好听。不像很多人,即便跑调了都完全没意识。
唱得好不好是一回事,唱不唱又是另外一回事。大家在一起图的只是一个开心,韩清每唱一段我们都傻笑着鼓掌。我们不好意思,把他也搞得不好意思。但不管怎样,笑了就好。
宋卿倒是真的不能喝酒,他身体不允许。单是在西西的陪同下,就去过好几次医院。刘见也能够理解,以饮料代酒敬了他。相比起来,宋卿唱歌倒是很好听。我还和他一起合唱了好多首,反正西西又不跟他一起。认识这么久,我都没看出来。看来,有些人就是习惯深藏不露。
最后说说成榆吧,他年纪跟我一样。对于男生来说,确实是小了点。在感情上,也不是很成熟。我注意到了一个细节,现在想想觉得很搞笑。他看到刘见给我喂水果,他也给汤金喂东西吃。他看到刘见牵着我的手唱歌,他也把手搭在汤金的肩上。我知道他是不甘心被刘见比下去,想秀一下恩爱。但是,看着却很不自然。毕竟,火候不够。
男人的心理就是这样的,什么时候都想要装成熟。我看了笑了,没拆穿。每个人都有点小心思,该保护的还是要保护。只是希望他快快长大,知道幸福并不是拿来作秀的。任何感情,最美的不过自然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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