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五、
沈暮抬头,对上他极尽温煦的目光,心神一荡,便没了动作,怔怔的看着他。
看她发傻的样子,林冬绪笑了,“有件事情我要跟你澄清一下,伯母跟我爸的事情,我和远城真的一点也不知道,大概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我们就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所以你不要总以为是我算计你,还用那种不屑和厌恶的眼神看着我。”
沈暮想了想,好像确实如此,否则昨天晚上在便利店遇到他们俩的时候,林远城就该烦躁的发火了。他这臭脾气倒和秦征有几分相似,真不愧是亲兄弟。
“还有,婚礼那天你和秦征最好还是去,老头子的手段不是你们能想象的。”林冬绪说。
“有你这么说自己爸爸的么。”
“我这是了解他。”
“跟我说也没用,这件事情我管不着。”沈暮说,虽然一个是她妈妈,一个是她弟弟,但是在这件事情上,她反倒是局外人。她不赞同的原因除了觉得秦征委屈,还有就是一旦秦玉嫁过去,那么她算什么呢?他们一家人其乐融融,她只是个多余的。
林冬绪沉默了一会儿,说:“好吧,那接下来说说我们的事情。”
“什么……事情?”沈暮不解,他们还能有什么事情?他们早就不相干了好不好。看林冬绪那欲语含笑的模样,沈暮觉得事有不妙。
沈暮一脸防备,惹得林冬绪想笑又不能笑,他轻咳一声,说:“下个月初,电视台有个晚宴,我还缺个女伴,跟我一起吧。”
“为什么是我?我不要去。”
林冬绪扬眉,缓缓说:“不去?听说很多上层都会参加,包括你喜欢的主播、制作人,都会悉数到场。如果你有兴趣呢,我可以为你引荐,电视台这边还比较缺实习生……不用毕业生,在读的偶尔能去做一下场务就行。既然你不想去,我就不勉强……”
“我去我去!”沈暮喊道,狗腿的笑了笑,“那就麻烦林老师了哈。”
林冬绪摸了摸额角,抿唇微笑,说:“不麻烦,反正都是一家人了。”
沈暮深深吸了口气,硬是把“谁跟你一家人”这句话憋了回去,小声说:“我怎么好像没看出来老师你反对你爸跟我妈结婚……”
“我为什么要反对,他娶谁跟我有什么关系?”
沈暮纳闷了,“那你刚才明明就是不赞同的啊。”
“是啊。”林冬绪只是笑,笑得意味深长,这让沈暮更加纳闷了,她根本看不透这个男人啊。林冬绪拍拍她的脑袋,“不跟我拌嘴的时候还挺可爱。走吧,送你回家。”
于是,沈暮的脸蛋华丽丽的绯红了一片。
至于林冬绪为什么明明不反对,却在林安国问起的时候说不赞同呢?因为沈暮肯定不赞同,所以他也就不赞同。若是没有顺着沈暮的意思,这丫头恐怕又得仇视他了。况且他说什么多不能改变林安国的决定,那当然是讨好心上人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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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没想到,林安国对于婚礼的安排速度十分惊人,没几天,请柬就发了出去,就连林冬绪来往密切的展鹏都收到了这位地产大亨的请柬,可真是沾了林冬绪的光。
展鹏一收到请柬,那边马倩倩就知道了。当她拿着烫金的卡片时,手抖了抖,因为上班写的新娘,分明就是沈暮母亲的名字,而旁边特地印有一行小字——子女:林冬绪、林远城、沈暮、秦征。看到这里,马倩倩就完全相信这洒狗血的事实了——沈暮的妈要跟林冬绪的爸结婚了!
受到惊吓之后她还不忘一个电话把沈暮叫出来好好问一问。
“你想知道什么?你不是都知道了么。”沈暮跟马倩倩坐在冷气十足的甜品屋里,一个兴致冲冲,一个病态蔫蔫。
马倩倩说:“我就想知道你妈跟林安国是怎么搞上的!哇塞,你说说,他那么有钱,干嘛不娶个年轻漂亮的?”
沈暮直直的盯着她,马倩倩立刻干笑了两声:“呃……我不是说你妈不好看,不年轻,你懂的,对比起来……呵呵呵呵。”
“年轻漂亮有毛用啊,我妈多牛,我妈有林安国的亲生骨肉,还拥有林安国至死不渝的爱情,林安国不娶她就该遭天谴了……”沈暮调侃的说。
马倩倩一口水喷出来,“你……你说秦征是林安国的私生子?”
沈暮点头。
“那林安国为什么不早点跟你妈结婚,要等到现在呢?”
沈暮说:“据说是这样的。当你我妈被我爸抛弃之后,作为我爸唯一的兄弟,林安国先生就担负起了照顾朋友妻的责任。其实吧我觉得他没那么伟大,纯粹就是看上我妈了,刚好我爸跟一富婆私奔,他就趁着女人最脆弱的时候乘虚而入。”
“嘶,他不是有老婆的么,这么算来,那个时候林冬绪和林远城都出生了啊,俩儿子还不够,他还要到外边找别的女人?”
“这个属于他的家庭问题,我就不得而知了。从我妈那儿我只知道,他们俩后来渐渐有感情了,爱上了,就像在一起了啊。林安国就要跟老婆离婚,听说他老婆是个千金小姐,除了家里有钱什么都不好。脾气差还很刻薄,也不会照顾孩子。所以一听到离婚俩字,人就激动了,死都不离,想法设法的把我妈跟林安国拆散了。后来俩人就分开了呗,分开之后我妈就发现她怀孕了,舍不得孩子,又怕别人说闲话,她就搬了个地方把秦征生下来了。估计就是搬了家换了地址,林安国他老婆又从中做了手脚,导致林安国找不到我妈。”
马倩倩缓缓点头,“那这次有是怎么找到的呢?”
“我家那片不是要拆迁么,政府把地皮卖给安国地产了。我家是钉子户,估计是他们公司内部开会的时候把钉子户的资料给林安国看了,他一看到我妈的信息,当晚就找来了。然后俩人执手相看泪眼,把话说清楚就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俩人在一起过下半辈子。”
马倩倩啧啧称道:“真够狗血的。”
沈暮耸肩,谁说不是呢。
与马倩倩道别之后,沈暮徒步到车站的时候,面前忽然停下一辆轿车挡住了沈暮的去路。
车上下来位职业装扮的女人,对沈暮点头微笑,走过来说:“林董特意让我来接沈小姐回老宅。”
“什么老宅?请你让开,我要回家。”
“小姐您的家已经在上午的时候被清空了,这回估计已经拆掉了。夫人也在老宅,她正等着您呢。”女人笑的很得体,微微欠身,示意沈暮上车。
沈暮心里一阵燥热,自己住了十几年的家说没就没了,秦玉有没有问过她?她忍着怒气坐上车,车里的空调很足,缓解了她因为心火导致的郁结情绪。
女人坐在副驾驶,背脊很直,一动不动的望着前方。
沈暮声音不大的说了一句:“我弟弟呢?”
女人立即回头说:“小少爷由林董的私人助理去接了,请您放心。”
车子很快驶入环湖的高档住宅区,一幢一幢三层楼的华丽别墅排列开来,没一条道路不超过三家住户。别墅前是绿草油油的大院子,一直环绕这整栋别墅,每家住户都配有一个私人泳池,阳光撒在清澈的水面上,波光闪闪,映衬着别墅更加金碧辉煌。
沈暮一下车,就看到林安国和秦玉在院子里面有说有笑,秦玉正弯着身子浇花,林安国伸出手臂替她捋了捋的掉下来的发丝,一副情意绵绵、伉俪情深的样子。
沈暮从没见过自己的母亲笑的这样幸福过,她忽然觉得,母亲嫁给林安国,也许不是一件坏事情。
“妈。”沈暮轻声叫了一句。
秦玉冲她招招手,“来,带你看看你的房间,还缺什么就跟家里的佣人说。”
“妈,我没说我要住在这里。”
秦玉一顿,刚才美满的笑容蓦然消失殆尽,“你不住这儿住哪儿?妈在这儿你还要去哪儿?”
“我住校。”
“周末呢?周末总要回家吧?难道你都不要妈了么?”秦玉声泪俱下。
沈暮在心里打算盘,反正平时都住校,周末也不是每次都回家,住就住吧,就当住个临时的酒店。她哄着母亲:“我住就是了,您别哭啊。房间在哪儿?我自己去就行了。”
沈暮一进屋,看见她的下人们都微微欠身叫道:“小姐好。”
她勉强对他们笑了笑,浑身都不自在。她的房间在三楼,踏着软绵绵的地毯上楼,绕过旋转楼梯,来到三楼第二间房,她对开门,扑鼻而来的是一阵百合花香。她走进去,房间很梦幻,公主床,粉色的帘子,白色的梳妆台,阳台上摆满了各色各样的盆栽。此刻她觉得很不真实,这与她从小生长的环境大相径庭,一夜之间,她居然就成了B城首富家的继女。
“汪汪——”忽然一声小狗的叫声将她拉回现实。她循声望去,阳台上一直棕色卷毛泰迪狗摇着尾巴跑过来,它停在沈暮的脚边,哈巴哈巴的蹦蹦跳跳,抱住她的小腿。
沈暮心底一软,喜欢极了。她把小狗抱在怀里,发现它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名牌,上面用钢笔写的字体她很熟悉,写着——我是美少女沈暮暮同学的宠物。
沈暮扑哧一声笑起来,摸了摸小狗的毛茸茸的脑袋,捏着它的鼻子说:“小家伙,既然他把你送给我,你就是我的了。以后你的名字就叫……绪绪?不好不好,听起来像嘘嘘。叫……就叫咚咚吧!”
晚饭的时候,饭桌上除了秦征和林远城,大家都在。比起沈暮以前在家里吃饭时候的欢声笑语,这里的显然压抑许多,没有人说话,好像也没有人敢说话。
林安国会时不时的给秦玉夹菜,帮她舀汤,给她递纸巾,将她照顾的无微不至。
沈暮一声不吭的对付眼前的饭菜,偶尔看一看坐在他对面的林冬绪。她一想到林冬绪这样时常严肃的人也会写出“我是沈暮暮同学的宠物”这种句子,就忍不住想笑,当然,她也真笑出来了。
林冬绪抬眼,微微皱眉,表情有点不在,低声说:“你笑什么?”
沈暮微笑,直起身子大大方方的大声说:“谢谢老师送我的宠物,很喜欢,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就叫咚咚。”
话音一落,林冬绪的脸色就一阵红一阵白,咬牙切齿:“你敢,给它换个名字。”
沈暮调皮的吐了吐舌,“才不!”
老宅难得在饭点的时候有人说话,此刻餐厅里的显得很热闹。林安国笑起来,“暮暮啊,在家里就不用叫冬绪老师了,他是长子,你是幼女,就叫他哥哥吧。”
林冬绪脸色缓和,笑着附和:“叫一声来听听。”
沈暮的脸颊染上一层淡红,扭开脸,装作听不到。林冬绪不放过她,故意说:“不叫是吧,改明儿我再养一只宠物猪,名字就叫小木头。”
沈暮倏地抬头狠狠的瞪着他,“你敢!”
林冬绪笑意染上眉梢,靠着椅子无声笑起来,那笑容绚丽夺目,耀眼的让沈暮不敢再看,她红着脸,盯着自己的碗筷,小声嗔道:“不带这样的……”
他深似清潭的双眸温柔的锁住她,仅仅只看她,也只看得到她。
看她发傻的样子,林冬绪笑了,“有件事情我要跟你澄清一下,伯母跟我爸的事情,我和远城真的一点也不知道,大概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我们就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所以你不要总以为是我算计你,还用那种不屑和厌恶的眼神看着我。”
沈暮想了想,好像确实如此,否则昨天晚上在便利店遇到他们俩的时候,林远城就该烦躁的发火了。他这臭脾气倒和秦征有几分相似,真不愧是亲兄弟。
“还有,婚礼那天你和秦征最好还是去,老头子的手段不是你们能想象的。”林冬绪说。
“有你这么说自己爸爸的么。”
“我这是了解他。”
“跟我说也没用,这件事情我管不着。”沈暮说,虽然一个是她妈妈,一个是她弟弟,但是在这件事情上,她反倒是局外人。她不赞同的原因除了觉得秦征委屈,还有就是一旦秦玉嫁过去,那么她算什么呢?他们一家人其乐融融,她只是个多余的。
林冬绪沉默了一会儿,说:“好吧,那接下来说说我们的事情。”
“什么……事情?”沈暮不解,他们还能有什么事情?他们早就不相干了好不好。看林冬绪那欲语含笑的模样,沈暮觉得事有不妙。
沈暮一脸防备,惹得林冬绪想笑又不能笑,他轻咳一声,说:“下个月初,电视台有个晚宴,我还缺个女伴,跟我一起吧。”
“为什么是我?我不要去。”
林冬绪扬眉,缓缓说:“不去?听说很多上层都会参加,包括你喜欢的主播、制作人,都会悉数到场。如果你有兴趣呢,我可以为你引荐,电视台这边还比较缺实习生……不用毕业生,在读的偶尔能去做一下场务就行。既然你不想去,我就不勉强……”
“我去我去!”沈暮喊道,狗腿的笑了笑,“那就麻烦林老师了哈。”
林冬绪摸了摸额角,抿唇微笑,说:“不麻烦,反正都是一家人了。”
沈暮深深吸了口气,硬是把“谁跟你一家人”这句话憋了回去,小声说:“我怎么好像没看出来老师你反对你爸跟我妈结婚……”
“我为什么要反对,他娶谁跟我有什么关系?”
沈暮纳闷了,“那你刚才明明就是不赞同的啊。”
“是啊。”林冬绪只是笑,笑得意味深长,这让沈暮更加纳闷了,她根本看不透这个男人啊。林冬绪拍拍她的脑袋,“不跟我拌嘴的时候还挺可爱。走吧,送你回家。”
于是,沈暮的脸蛋华丽丽的绯红了一片。
至于林冬绪为什么明明不反对,却在林安国问起的时候说不赞同呢?因为沈暮肯定不赞同,所以他也就不赞同。若是没有顺着沈暮的意思,这丫头恐怕又得仇视他了。况且他说什么多不能改变林安国的决定,那当然是讨好心上人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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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没想到,林安国对于婚礼的安排速度十分惊人,没几天,请柬就发了出去,就连林冬绪来往密切的展鹏都收到了这位地产大亨的请柬,可真是沾了林冬绪的光。
展鹏一收到请柬,那边马倩倩就知道了。当她拿着烫金的卡片时,手抖了抖,因为上班写的新娘,分明就是沈暮母亲的名字,而旁边特地印有一行小字——子女:林冬绪、林远城、沈暮、秦征。看到这里,马倩倩就完全相信这洒狗血的事实了——沈暮的妈要跟林冬绪的爸结婚了!
受到惊吓之后她还不忘一个电话把沈暮叫出来好好问一问。
“你想知道什么?你不是都知道了么。”沈暮跟马倩倩坐在冷气十足的甜品屋里,一个兴致冲冲,一个病态蔫蔫。
马倩倩说:“我就想知道你妈跟林安国是怎么搞上的!哇塞,你说说,他那么有钱,干嘛不娶个年轻漂亮的?”
沈暮直直的盯着她,马倩倩立刻干笑了两声:“呃……我不是说你妈不好看,不年轻,你懂的,对比起来……呵呵呵呵。”
“年轻漂亮有毛用啊,我妈多牛,我妈有林安国的亲生骨肉,还拥有林安国至死不渝的爱情,林安国不娶她就该遭天谴了……”沈暮调侃的说。
马倩倩一口水喷出来,“你……你说秦征是林安国的私生子?”
沈暮点头。
“那林安国为什么不早点跟你妈结婚,要等到现在呢?”
沈暮说:“据说是这样的。当你我妈被我爸抛弃之后,作为我爸唯一的兄弟,林安国先生就担负起了照顾朋友妻的责任。其实吧我觉得他没那么伟大,纯粹就是看上我妈了,刚好我爸跟一富婆私奔,他就趁着女人最脆弱的时候乘虚而入。”
“嘶,他不是有老婆的么,这么算来,那个时候林冬绪和林远城都出生了啊,俩儿子还不够,他还要到外边找别的女人?”
“这个属于他的家庭问题,我就不得而知了。从我妈那儿我只知道,他们俩后来渐渐有感情了,爱上了,就像在一起了啊。林安国就要跟老婆离婚,听说他老婆是个千金小姐,除了家里有钱什么都不好。脾气差还很刻薄,也不会照顾孩子。所以一听到离婚俩字,人就激动了,死都不离,想法设法的把我妈跟林安国拆散了。后来俩人就分开了呗,分开之后我妈就发现她怀孕了,舍不得孩子,又怕别人说闲话,她就搬了个地方把秦征生下来了。估计就是搬了家换了地址,林安国他老婆又从中做了手脚,导致林安国找不到我妈。”
马倩倩缓缓点头,“那这次有是怎么找到的呢?”
“我家那片不是要拆迁么,政府把地皮卖给安国地产了。我家是钉子户,估计是他们公司内部开会的时候把钉子户的资料给林安国看了,他一看到我妈的信息,当晚就找来了。然后俩人执手相看泪眼,把话说清楚就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俩人在一起过下半辈子。”
马倩倩啧啧称道:“真够狗血的。”
沈暮耸肩,谁说不是呢。
与马倩倩道别之后,沈暮徒步到车站的时候,面前忽然停下一辆轿车挡住了沈暮的去路。
车上下来位职业装扮的女人,对沈暮点头微笑,走过来说:“林董特意让我来接沈小姐回老宅。”
“什么老宅?请你让开,我要回家。”
“小姐您的家已经在上午的时候被清空了,这回估计已经拆掉了。夫人也在老宅,她正等着您呢。”女人笑的很得体,微微欠身,示意沈暮上车。
沈暮心里一阵燥热,自己住了十几年的家说没就没了,秦玉有没有问过她?她忍着怒气坐上车,车里的空调很足,缓解了她因为心火导致的郁结情绪。
女人坐在副驾驶,背脊很直,一动不动的望着前方。
沈暮声音不大的说了一句:“我弟弟呢?”
女人立即回头说:“小少爷由林董的私人助理去接了,请您放心。”
车子很快驶入环湖的高档住宅区,一幢一幢三层楼的华丽别墅排列开来,没一条道路不超过三家住户。别墅前是绿草油油的大院子,一直环绕这整栋别墅,每家住户都配有一个私人泳池,阳光撒在清澈的水面上,波光闪闪,映衬着别墅更加金碧辉煌。
沈暮一下车,就看到林安国和秦玉在院子里面有说有笑,秦玉正弯着身子浇花,林安国伸出手臂替她捋了捋的掉下来的发丝,一副情意绵绵、伉俪情深的样子。
沈暮从没见过自己的母亲笑的这样幸福过,她忽然觉得,母亲嫁给林安国,也许不是一件坏事情。
“妈。”沈暮轻声叫了一句。
秦玉冲她招招手,“来,带你看看你的房间,还缺什么就跟家里的佣人说。”
“妈,我没说我要住在这里。”
秦玉一顿,刚才美满的笑容蓦然消失殆尽,“你不住这儿住哪儿?妈在这儿你还要去哪儿?”
“我住校。”
“周末呢?周末总要回家吧?难道你都不要妈了么?”秦玉声泪俱下。
沈暮在心里打算盘,反正平时都住校,周末也不是每次都回家,住就住吧,就当住个临时的酒店。她哄着母亲:“我住就是了,您别哭啊。房间在哪儿?我自己去就行了。”
沈暮一进屋,看见她的下人们都微微欠身叫道:“小姐好。”
她勉强对他们笑了笑,浑身都不自在。她的房间在三楼,踏着软绵绵的地毯上楼,绕过旋转楼梯,来到三楼第二间房,她对开门,扑鼻而来的是一阵百合花香。她走进去,房间很梦幻,公主床,粉色的帘子,白色的梳妆台,阳台上摆满了各色各样的盆栽。此刻她觉得很不真实,这与她从小生长的环境大相径庭,一夜之间,她居然就成了B城首富家的继女。
“汪汪——”忽然一声小狗的叫声将她拉回现实。她循声望去,阳台上一直棕色卷毛泰迪狗摇着尾巴跑过来,它停在沈暮的脚边,哈巴哈巴的蹦蹦跳跳,抱住她的小腿。
沈暮心底一软,喜欢极了。她把小狗抱在怀里,发现它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名牌,上面用钢笔写的字体她很熟悉,写着——我是美少女沈暮暮同学的宠物。
沈暮扑哧一声笑起来,摸了摸小狗的毛茸茸的脑袋,捏着它的鼻子说:“小家伙,既然他把你送给我,你就是我的了。以后你的名字就叫……绪绪?不好不好,听起来像嘘嘘。叫……就叫咚咚吧!”
晚饭的时候,饭桌上除了秦征和林远城,大家都在。比起沈暮以前在家里吃饭时候的欢声笑语,这里的显然压抑许多,没有人说话,好像也没有人敢说话。
林安国会时不时的给秦玉夹菜,帮她舀汤,给她递纸巾,将她照顾的无微不至。
沈暮一声不吭的对付眼前的饭菜,偶尔看一看坐在他对面的林冬绪。她一想到林冬绪这样时常严肃的人也会写出“我是沈暮暮同学的宠物”这种句子,就忍不住想笑,当然,她也真笑出来了。
林冬绪抬眼,微微皱眉,表情有点不在,低声说:“你笑什么?”
沈暮微笑,直起身子大大方方的大声说:“谢谢老师送我的宠物,很喜欢,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就叫咚咚。”
话音一落,林冬绪的脸色就一阵红一阵白,咬牙切齿:“你敢,给它换个名字。”
沈暮调皮的吐了吐舌,“才不!”
老宅难得在饭点的时候有人说话,此刻餐厅里的显得很热闹。林安国笑起来,“暮暮啊,在家里就不用叫冬绪老师了,他是长子,你是幼女,就叫他哥哥吧。”
林冬绪脸色缓和,笑着附和:“叫一声来听听。”
沈暮的脸颊染上一层淡红,扭开脸,装作听不到。林冬绪不放过她,故意说:“不叫是吧,改明儿我再养一只宠物猪,名字就叫小木头。”
沈暮倏地抬头狠狠的瞪着他,“你敢!”
林冬绪笑意染上眉梢,靠着椅子无声笑起来,那笑容绚丽夺目,耀眼的让沈暮不敢再看,她红着脸,盯着自己的碗筷,小声嗔道:“不带这样的……”
他深似清潭的双眸温柔的锁住她,仅仅只看她,也只看得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