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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随队同行

    丹菲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开始放亮。身体沉重,视线还模糊,于是听觉变得格外敏锐。透过禁闭着的窗户,她能听到早春的鸟儿在屋外的枝头上欢快的鸣叫。客栈里的人都已经醒了,嘈杂的人声从大堂里传来,有人在招呼跑堂的上蒸饼和羊肉,有妇人在哄着吵闹的孩子,还有马匹杂乱的蹄声和烦躁的鼻息声,来往匆匆的脚步声……

    这些杂乱熙攘的声音,让丹菲切实地意识到,自己又活了过来。肩上的伤口敷着清凉的药膏,身上是出过汗后的粘腻不适,喉咙干渴,口中苦涩。但是这一切,都昭示着她还活着。

    她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梦是断断续续的。有时梦到自己还年幼,和段义云并肩坐在杨柳堤岸的青石台上,她手里握着他摘给她的柳枝,专注地听他说话。春风温暖和煦,带着湿润的水汽。段义云那时也是个杨柳般正在成长的小少年,双目清凉,声音温润,儒雅得一点都不像在北地长大的郎君。

    有时候,丹菲又梦到自己坐在刘家的帐房里,拨着算盘,算着账。阿母,慈爱地摸着她的头发,在她耳边说,我家菲娘最聪明能干,模样俊俏,又会管家理事。就是不知道将来会便宜了哪个小子。

    画面又一转换,她背着阿爹给她做的弓箭,跟着阿爹在林中穿梭,搜寻着那一只白鹿。阿爹告诉她,那只鹿就在南方,高山上有密林和草原,鹿群结伴出没,唯独这只鹿独行。它是个王者,孤傲狡黠,精明警惕,最难以捕捉它。但是一旦得到了它,你就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见了那么多生死,丹菲并不是很信鬼神。但是她确信,父亲总是叮嘱她去南方,是在冥冥之中指引着她。她至今还不知道所谓的白鹿就竟是什么。但是她确信,她流着猎人的血。她不会放过自己看中的猎物。

    “阿菲?你……醒了?”刘玉锦揉着眼睛坐起来。

    丹菲应了一声,“我睡了多久?”

    “三天。”刘玉锦说,然后彻底清醒过来,欢喜地大呼起来,“阿菲,你果真没事了!”

    丹菲对着扑在自己身上大哭的刘玉锦翻了一白眼,“我是睡醒了,又不是死而复生,你用不着哭成这样?别婆婆妈妈,去叫伙计送水和吃食,我饿了。”

    一旦恢复了神志,丹菲那强悍的意志力开始发挥作用。她用了朝食过后,就坚持着起床沐浴。梳洗一新的丹菲由刘玉锦带领着,去拜见救命恩人。

    “黄掌柜。”丹菲带着刘玉锦下跪磕头,“黄掌柜和胡先生的救命之恩,我们姊妹俩感激涕零,请受奴一拜。”

    “曹娘子,无需如此大礼!”黄掌柜急忙去扶,又想起对方是两个女孩,一时进退两难。他身边一个容貌娇艳的碧衣娘子察言观色,笑着上前把两个女孩扶了起来。

    “好俊俏的两个小娘子,单骑走千里,勇气着实让奴佩服。”碧衣娘子笑盈盈道,“当家的这两日没少对奴夸奖曹娘子的聪颖能干,今日见二位如此气度,这才知道如何才是‘巾帼不让须眉’!”

    丹菲谦虚道:“娘子太过奖了。我们不过是凭着一口求生之气,才逃到了这里。这次若没有黄掌柜的善心,和胡先生的妙手仁心,奴怕早已经不在人世了。二位的大恩,奴和阿姊简直无以为报。”

    说罢,又带着刘玉锦下跪磕头。黄掌柜同那娘子又客气谦让。

    等双方做足了礼,终于坐下,黄掌柜问:“不知道曹娘子今后有何打算?”

    丹菲道:“我在京城有个舅舅,想去投奔。这位……玉娘已无亲人在世,同我结拜了姊妹,与我一道同行。”

    “那可太巧了。”碧衣娘子抿嘴笑道,“我们的商队正要去京城呢,不是么?你们两个女儿赶路,太不安全,不如随我们商队一起上路。当家的,你觉得可好?”

    黄掌柜也抚须点头道:“如此正好。我与刘公也交好,曹娘子不妨将我当作父辈。你们两人年幼,又是女儿,我断不可任你们冒着危险赶路而不顾的。不用担心不方便,你们可与萍娘做伴。

    丹菲本就打算搭乘顺风车,客气了几句,便答应同行。碧衣娘子就是黄掌柜口中的萍娘。她本是岳城妓馆里的娘子。岳城被瓦茨攻打时,黄掌柜正在她的馆中,两人结伴逃出。黄掌柜爱她美色才艺,萍娘也想从良,便同意随黄掌柜回家,做个妾室。

    萍娘是风尘女子,不似那些富户贵女矫揉造作、冷艳孤傲,反而洒脱爽朗、不拘小节。丹菲她们和她一起搭乘一辆马车,很快就混熟了。萍娘爱说些市井趣闻,兴致好时,还会取出琵琶,弹唱一曲。那些勾栏小调词句绮丽暧昧,丹菲和刘玉锦到底是良家女儿,听得面红耳赤,惹得萍娘哈哈大笑。

    丹菲相对同龄人,算是见多识广了,可接触的最多的外人,除了乡亲,就是生意上的掌柜和伙计,也是第一次接触萍娘之类女子。她起初惊讶于萍娘的豪放,却不像刘玉锦一样鄙夷她的身份,反而很快就为她的成熟妩媚的女人味倾倒。

    萍娘的容貌并不十分出众,但是她却别有一种迷人风采。这种成熟女人才有的气质,有别于陈氏那种主妇式的娴静温雅。萍娘举手投足都散发着风流婉约的娇媚,好像春日随风拂过水面的嫩柳枝,又似露水打湿的莹白芍药,清柔文秀、却又惹人怜爱。

    一日,商队赶路,错过了城镇,只好露宿郊外。萍娘和厨娘一起生火造饭,刘玉锦过来帮忙。萍娘没看到丹菲,不免惊讶。

    刘玉锦道:“阿菲说受了黄掌柜照顾,食宿都不肯要我们的钱,有些过意不去,于是想去打点野味给郎君们做下酒菜。”

    “阿菲竟然会射猎?不愧是边疆女儿,能干矫健。”萍娘夸奖,又道,“只是这里荒山野岭的,她可不要乱走。现在已是春天,野兽都出了巢穴。她一人进了林子,惊了猛兽可怎么办?”

    刘玉锦苦恼道:“我也这么和她说的。她说不怕,说这边林子不密,不会有什么猛兽。若真遇到,杀了就是。”

    厨娘在旁边听了,抚掌笑道:“这个曹娘子年纪虽小,胆子却真大。若是生做男儿,如今怕已经去投军杀敌了。”

    “丹菲也说过这样的话呢!”刘玉锦苦笑。

    饭快好时,丹菲顺利回来了,还带回来了四只肥兔,两只野鸡,收获颇丰。商队的汉子们见到丹菲猎回来的野味,都不禁喜笑颜开,对她和刘玉锦客气了几分

    那胡先生点头夸道:“犬子整日在家闭门读书,手无缚鸡之力。这次本想带他一路出来,磨练一番,他母亲却舍不得。倒是真该让他看看菲娘的本事,教他自惭形秽一下。”

    丹菲谦虚道:“先生过奖了。奴是女儿,读书无用,才会整日贪玩,骑马射猎。这点本事不足为道。令郎饱读诗书,将来可是要应试做官。奴怎么能和令郎相比。”

    胡先生摇头道:“听闻宫中圣上亦喜欢与臣工出行围猎,可见也是爱此道的。犬子要考功名,总要投其所好的好。”

    丹菲道:“先生这么想也有理,回去多督促令郎就是。只是奴见识浅薄,觉得朝中官员众多,文官武官各司其职,文官需要熟律例规章和民事,也只有武官才需要精通骑射。说到陪驾围猎,文官也不过是去锦上添花的,不让圣上扫兴就是。难道还能去和圣上抢彩头不成?”

    胡先生听到这里,不禁捻须笑了起来,道:“曹娘子不但身手好,人也聪慧灵巧,让老夫刮目相看。”

    “先生过奖。”丹菲低头前身,看到站在一旁的萍娘正微笑着向她投来赞许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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