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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一章

    还是那间豪华宽大的房间,那层最柔软的地毯,呐壁最美妙的山水墨画。梁上吊着的,依旧是最珍贵的紫水晶,紫檀木书案的面上也依旧是那片竹林和那座假山。

    书案后作者的,也必是权倾一时的那个老人——殷泽华。

    殷泽华正看着宋煜,似乎是对宋煜的表现很满意,可宋煜知道,他满意的只是自己手中的书。

    “坐。”殷泽华指了指书案前的空地说道。

    那儿明明什么都没有。

    宋煜优雅一笑,回到:“谢座。”说罢,真的绕到了空地之前,坐下去。就好像真的坐在了椅子上。

    殷泽华笑道:“好!”就再无言语。

    一分钟,两分钟……一小时,两小时。

    宋煜还是凭空坐在“莫须有”的椅子上,身子仍然挺拔如前,面上也仍然挂着轻松和些许傲气。

    他甚至连一滴汗都没出。

    “果然,当真。”殷泽华拊掌而笑,吩咐一声,立即有人搬上了真的椅子。然后他又补充道:“果然有功夫,当镇没有在天书上搞鬼。”

    宋煜从怀中取出天书看了看,又望向殷泽华,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道:“哦?”

    “若在天书这样仙家至宝上动手脚,势必要下移功夫,那样的话,你要想保持凌空虚坐的姿势一个时辰就必须动用真气。可你并没有。”

    宋煜冷笑一声,道:“适才我还在想,自己这等小辈竟有幸得到您的赐坐,简直是受宠若惊。现在看来,还真是无功不受禄。”说着,把天书往左手上一托,手腕一抖,天书就旋转着飞了出去。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刚刚好落在殷泽华面前的桌面上,比有人摆上去还要正。

    一见天书,就连殷泽华这样的人物也不自觉地直了直身子。

    天书上还留着宋煜的封印,这让书看起来像罩上了一层紫气。紫气下涌动着一个有一个气旋,好似在不断地吸着什么。殷泽华看着,眼里几乎要冒出光来:“是它,是它!”

    宋煜看着殷泽华那贪婪的嘴脸,心中说不出的厌恶。

    “那么……”宋煜起身拱手一礼,“我就先走了,殷前辈。”

    殷泽华好不容易把眼睛从天书上拿回来,脸上尽是那掩盖不住的喜悦。“且慢!”他手腕一翻,不知从哪儿变出一张支票,然后站起身,走到宋煜身边,亲自将支票交与宋煜手中。

    宋煜用两根手指夹住支,微微点了点头,也不瞧金额是多少,道了声谢,收起支票就走。

    金钱对有钱人来说,只是数字而已,对宋煜也是。他不是有钱人,但他是有钱也没命花的那种人。他收殷泽华的钱,只不过是因为殷想让他收钱。

    殷泽华怎么希望的,他就得怎么做。他必须让殷泽华相信自己,这样,才有可能活下去。

    “老爷子,不杀了他?”女人问到。

    女人一身合体的职业装,正是第一次引领宋煜见殷泽华的那位。

    殷泽华悠然晃着摇椅,闭上眼睛道:“为时过早。”

    “刚才不是已经试过了么?他并没有在天书上动手脚。“女人不解。

    殷泽华呵呵一笑,摆了摆手:”珑儿,你还是把宋煜想得太简单了。“

    叫珑儿的女人耸耸肩,道:”愿听老爷子教诲。“

    “宋煜的修为固然不敌我,可究竟高到什么程度我们并不完全清楚。他这个人,单从可以觉出天书的位置来说就不一般,万一他还会些什么我们不知道的法术,现在杀了他很可能会毁了我们之前所做的一切努力。今日我所做的一切,并非真是为了看他有无做手脚,只是想让他安心些而已。如此,日后想要杀他,他也不会过于提防,我们岂非是要省事得多?”

    珑儿嫣然一笑,道:“还是老爷子想得周到。”

    殷泽华哼了一声,停下摇椅,接着道:“周到不是这样就可以了的。我能想到的,他宋煜未必想不到。所以,关键的一步还在于那张支票。”

    “支票?”“你不妨猜一猜,支票上的数字是多少?”

    “是……一百万?”“一百万?不,那太多了,只有五万而已。”

    “五万!一本天书就值五万块?”珑儿颇为不解。

    殷泽华手指轻抚着书案上的天书,正色道:“天书是无价的,所以才给他五万块。我要让他以为,这次夺天书只是一个开始,以后殷家会更加器重于他,只要他忠心,就不愁金钱地位。一旦他这么想,死,就离他不远了。”

    书案之上,有书,有香。

    书是天书,香乃龙涎。本都是不染俗尘的东西啊。

    一离开殷家大厦,宋煜就见到了一个没想到会再见的人。

    “我是不是在过去的几个月按时去警局报道了?”宋煜问到。

    那人道:“是。”

    宋煜接着问:“我是不是在过去的几个月没惹什么麻烦?”

    那人又道:“是。”

    “那你为什么开着警车出现在我面前?”宋煜真的是有些糊涂另外。

    来人居然是陈颛。

    “因为我要来接你的话就只能开车。恰巧我又没有钱买自己的车,所以只能开警局配给我的车。”陈颛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说到。

    宋煜皱皱眉道:“如果没记错的话,你应该是很不想看见我的。究竟是我的记性出了毛病,还是你的脑子出了毛病?”宋煜说的很是认真,像是真的在考虑谁的脑袋更有问题一样,那种仔细考虑问题的神态愣是让火爆脾气的陈颛发不出火来。

    “为什么你每次说话总是要把别人挖苦一番?”

    宋煜抬了抬眉:“有么?”

    “难道没有人告诉你你讲话很讨厌?”

    宋煜又认真地想了想:“似乎真的没有。”

    陈颛气的摇了摇头,闪身坐进车子里。宋煜自然也坐进去。

    “拜托你不要一副高傲得很儒雅的死样子好不好?”

    这次宋煜没有考虑,脱口而出:“不行。”

    警车的发动机忽地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声响,一股黑烟从车尾喷薄而出,在众人惊异的眼光中绝尘而去。

    绝尘而去,急刹而止,止在一家酒吧前。

    这是一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酒吧,随便在大街上一扫就可以扫出一箩筐。它至比一般的酒吧还要更破旧一些。宋煜不明白陈颛为何带自己来这儿,但他不问。

    想让你知道的事自然会告诉你,不想让你知道的你又何苦去问?

    陈颛把车钥匙丢给一个从酒吧里出来的年轻人,看着年轻人开走车后,对宋煜说:“警车停在娱乐场所毕竟不是什么好事。进来罢,有事情拜托你。”说罢也不等宋煜言语,就快步走了进去。宋煜在听见后几个字的一刹那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他本以为陈颛最想拜托的是自己永远要出现在眼前。

    酒吧顾客不多,看起来都像是一些失意人。这里的灯光昏暗而摇曳,点唱机依依呀呀地唱出一首首老掉牙的古典情歌,宋煜忽然觉得失意人找对了地方。

    他们一行人来到吧台,点了两杯果汁——宋煜坚持不喝酒。

    吧台后面的不是什么年轻英俊的调酒师,而是一个颇为落魄的中年男人。陈颛说,这是他姑父。

    陈姑父礼貌地和宋煜客套了几句,就去忙别的了。宋煜看着这个瘦削而沧桑的男人忙碌的背影,心中有些隐痛。

    “直接一点,找我什么事?”宋煜坐下问到。他不用“拜托”这个字眼,因为他不想轻易许诺别人什么。”

    封笔一年有余,今再启,唯求有作遗于世上,以证吾曾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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