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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百四十七章 乱字

    乱字

    这天,却如祖母预言的那样,变了。

    我走出房门,日向西斜。圆精小筑再也不能出现在我的眼中。耳中似乎还能听见木料烧着的劈啪声,深深地吸气,鼻中瞬间盈满淡淡的焦味。

    “早朝的时候有官员在殿上进言说某氏妇人现于案发当场,身怀可以物证,未及细验便由家人强行领回,请了圣上降旨细查,以正视听。”

    我听得随风这样禀报,当即不顾仪态嗤笑出声:“某氏妇人?现下全健康都心知肚明了,这位大人怎还如此遮遮掩掩?”

    随风知道我越是这样说便越是恼了,只是他一向不善言辞,呐呐地红了脸,尴尬地侍立一旁,不再言语。

    “你可知道那位大人所说的证物?”

    “以着人查明,确实是本论语。”

    “有何门道?”

    “书中有些字是明显被裁去的,除此之外并无特殊。”

    “这书……是否确实由夫人携带?”

    当日我赶到时,婶娘已死。而我也不是亲眼所见那书是由她取出的。

    查当日婶娘是手何人的指引出门去的,带的东西又是什么还有为何会在平安里出现已经没有意义了。

    “主子请看。”

    伸手结果随风递过来的条陈,展开看时,不由得微微挑眉。

    “这便是你的答案?”

    “主子,当日在场的全是刑部秉笔带去的人,而庾氏的人并未插手。李旷此人,条陈上已说明清楚。”

    我低头,又将条陈细细看了一遍。

    李旷,荆州寿阳人。幼而失怙,寄居于姑母家中。姑母家贫,苛以待之,温饱不济,短褐时漏。尝从同乡人做工,雇主以其幼弱,据纳。旷跪求其门三日乃入。凡三年。时寿春发时病,姑母举家皆亡,乃余一弟,亦已染疾。旷身无长物,乃自卖于贵人之家,得资,以遗幼弟之疾。

    后发于北军为奴,贼寇夜袭营,旷闻地动之声,告之副将,由是乃免灭军之祸。为先锋营伍长,发时首之,退时末之,尝被八创而手刃贼兵五人。为什长,庇守军私归,乃降为兵士。又四年,为敢死队接应左旗营,又为伍长。又四年,兵部查其事迹,迁建康守军,后因缉盗之功,升兵部秉笔。

    李旷的前半生都浓缩在我面前的短短二三百字之中,我不免问道:“他的幼弟现下如何?”

    “已死了四五年了。”

    “说他卖身贵人之家,是哪家的‘贵人’?又怎么被抄家流放的?”

    “是……崔氏。”

    “平原崔氏?”

    “正是。”

    平原崔氏,今上登极后便以大不敬之罪抄家,家主死于抄家当日误伤,京城只留了崔氏的一系旁支,其余的都发配到北地为奴了。

    此人由一介营奴升为什长,可是为了包庇手下将士私自归家又被降为普通兵士,刀口上舔血,又一步步升迁,竟然到了京城。可是明明是武官,缉盗之功却升官成了文官,显然的明升暗降。在想到他军中所为,再联系到当日已知我是郡主,还硬拦着我不放,便猜到定然又是因为得罪上司或是不懂官场周旋才自此的。

    这样刚直的人,有可能从中作梗么?

    “随风认为此人正直,所以认定书册之事不假?”

    “主子,随风只是首次见这样的人。但……并不敢妄加评论真假。”

    这样的人,的确是少见。但是多疑又是我们不能没有的性格。须知,越是没可能,又有可能在关键时刻给你致命一击。但是,我能相信这人吗?

    真真假假猜得脑袋也有些生疼,摇摇头,索性不管它,忽悠想起一事来,问道:“你查到会种夕颜流光,不……会种变色花的人了吗?”

    “这……”

    “查没查到,据实说便是。”

    “属下已经加派人手,但是一无所获。夕颜流光是滇国的国花,滇国覆灭后,天下怕只在建康大内的朝阳殿前有这花了。这花太稀有,所以会种这花的人,自然……”

    “嗯,知道了,下去吧。”

    我看着窗外的云,疏疏散散的,没有边际。突然想到人事,脑袋又有点恍恍惚惚。

    王氏一族因为文风盛隆,举国学子们便以为清议,出了这样的事,文人们又怎会不觉声名受污?昨日便有家人在议论说,巳时刚开衙门,便有国子监生在礼部衙门外静坐,要求彻查栽赃王氏草菅人命之人,到了申时国子监闭馆,衙门外已经聚了不下百人。

    为首的学子要求面见礼部官员,无果。竟越闹越凶,无法,最后逮捕了几名带头的人。

    今晨,刑部的有司衙门报说已经在逃犯周平的老家将人抓获,正移送京师衙门。

    早朝时有官员就含沙射影地在朝堂上说王氏不清不白。

    一件件,一桩桩,怎一个乱字了得?

    这个,是我的错啊,昨天说十更的,但是才更到第六章时,同学家悲剧的没电了……今天不上哈,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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