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1【31】
上官行哥,你爱一个人连那样的勇气也没有吗。有的人从未离开,只是消失在了你的视线。只要你朝前走一步就可以触及。可是,这一步到底有多远?关于一条线的长度,到底有多远?
数学里说,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谁知道这一条直线是否又要翻越千山万水,千沟万壑,千年万载?又谁知道,这条直线是否真的只不过一步的距离,却也同时要割舍下过往一切的骄傲。是啊,谁知道呢?
月黑风高,看不见满天繁星,甚至连几颗贴别耀眼的星星都不曾看见。已经是近二月份的时候,C市的天气依旧很冷。
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是难免有几个人睡不着觉一个人在深夜里伤春怀古。
说这话的是一个女人,妖媚之极,性感之极,眼神里却又带着一种很多男人都比不过的狠劲。女人穿着很高的高跟鞋。足足十三公分的高跟鞋绝对不是任何女人都有勇气挑战的,但是她穿起来如入平地,动作轻巧的像是赤脚走在地上。
长发下半露出妖媚的眼,女人落落大方的走到接地窗子旁,看着沈云慕长叹口气:“出尽了风月场合,出来才知道原来情场和风月到底是不一样的。”
沈云慕面无表情看着前方,透过透明的接地窗子,低头睥睨,整个城市仿佛都在这个男人的脚底下匍匐。这栋楼一共有一百一十三层。是整个城市最高的一栋楼,换而言之,再不能站在那个人站在更高的楼层俯瞰这一层楼。
沈云慕半低着眼,深邃的眉眼间露出一丝疲倦,晌久才转过身来看着一旁的女人:“ada,你来了。”
“别叫那个名字了。”女人伸手潇洒的甩了甩一头笔直的漆黑长发,“我现在的名字叫萧临埜,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Ada了。”
“萧沫?这是什么名字。”沈云慕漫不经心的问道。
女人毫不吝啬一笑:“不过是个名字罢了。”
“那么。Ada呢?你要舍弃这个名字吗。”这一会沈云慕看着女人的目光中露出一种莫名让人莫名觉得危险的感觉,他微微挑了挑眉头,“你倒是什么时候都那么潇洒。不是已经要嫁人吗。”
女人听后忽的笑了,露出修长而漂亮的指甲在月光下反射出一点淡淡的光,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指甲:“那不是我想要的。”
“真是一个自私的人。”沈云慕虽然这么说着,脸上却不带一丝其他感情,无论是神情或是其他都仿佛在说着一件很是普通的事情。
其实,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女人侧头看了他一眼,笑:“与其关心我这个老朋友,不如好好担心你自己。”
沈云慕没有说话。女人忽的抿嘴笑起来:“我真傻,我干嘛要担心你?”说着便挺着一双丰润的胸脯昂首阔步宛若女王骄傲的踩着脚下的高跟鞋扬长而去:“最后一次,再见了,MY.DEAR。”女人潇洒大方的留下一个飞吻。
沈云慕被独自一个人留在了房间里,从始至终,他的目光漫无目的。夜晚总是容易让人感到寂寞。但是他从来不需要仅仅为了彼此偎依而存有的所谓“爱意”。
你太较真,也太单纯了。Ada,不该说萧沫,那个女人最大的乐趣便是看着他冷嘲热讽。她说:“去你妈的见鬼的爱情吧。”
沈云慕知道她是一个从来都不把爱情放在眼里的女人。但是恰恰相反,一个不把爱情放在眼里的人不会像是她那样。
这是异曲同工的寂寞。彼此说着这种话,其实都是同一类的人。世界上其实并没有完全不相信爱情的人。多多少少都有过吧,至少一刹那…特别是当我们总是觉得遇上了那个所谓对的人。
才不是这样呢。沈云慕是这样单纯的人吗?他自以为自己绝对不是。
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是因为同一种事物在不同人脑海中呈现出了不同的认识。有一句名言是:世界上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叶子。同样,没有什么东西是拥有完全不同性质的。为什么所有的爱情总是具有相似性呢?只可惜,他想的却是不同,从很久以前开始,他想要一份不一样的…
其实,真正天真的人应该是自己吧。这么想着沈云慕觉得一切更加矛盾之极。
当上官行歌说出什么我并不相信爱情这种话之类的时候。沈云慕更多是在心底嘲弄。因为真正不相信爱情的人并不是其他人,而是他自己。
沈云慕的家室极好,母亲又是英国贵族,声势显赫也不为过。但是这并非事实…只有他知道,所谓的真相和一切都是那么的残忍。所以他同样不是一个相信爱情的人,特别是男人与男人的爱情…
但是,我沈云慕爱一个人,总是不顾一切的。这是沈云慕的信条。是他的所谓“唯物主义”,便注定与他要选择这样符合自己心情的决定。
“哥。”身后传来有些熟悉的声音,居然是慕容胜抱着枕头过来了,高高瘦瘦的身影站在门口,一手撑着门侧,目光看着沈云慕的时候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却又又大大咧咧的笑了笑。
明明是矛盾之极的说法,却又不让人觉得这么形容眼前的人有什么不对。
“你怎么在这儿。”沈云慕待慕容胜向来不紧不慢。后者笑道:“是你自己说的啊。”
“是吗。”沈云慕记不太清,也不愿记起,末后对着慕容胜点点头:“我是问你,你来做什么。”
“还不是景梵啊,他私下老催我来盯着你。”慕容胜一副难为的模样,微微皱了皱眉头:“我啊,快给他催的烦死了。哥…你一不在他就老在我面前作威作福。”慕容胜说着一副委屈的样子。
“景梵确实不是什么好惹的人,但是他也不是一个没来由的人。”沈云慕侧头看了看慕容胜,言下之意:你不先招惹人家,人家又怎么会招惹你。
慕容胜当下哑巴了,看着沈云慕支支吾吾笑了笑:“哥,你真了解我。”
沈云慕没有做声,转过头来又朝着窗子外边看去。身后慕容胜走过来喋喋不休:“哥,我记得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还是五岁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家的人,包括我姐我哥,他们都可喜欢你了。你那个时候那张小脸好看的…”
慕容胜说着笑了笑:“谁晓得后来他们才发现你丫的根本不是一个好惹的。我姐去摸你的脸你二话不说甩头就走,我哥一直说你小子可猖狂了,后来才晓得你那根本就太客气了。我哥比你还大了好几岁,走过去说要教训你一顿,结果后来‘哗哗’两下就给你撂地上了…”
沈云慕听他喋喋不休的念着,像是自言自语一般,从头到尾都没正面看慕容胜一眼,就听他继续道:“哥,我跟你说,我从小可讨厌我哥和我姐了,但是我哥实在太厉害了,直到你出现…我那个时候就觉得你可伟大了。”
沈云慕面无表情看着窗子外边,一旁慕容胜的声音里似乎忽的带着一股子哭丧劲:“哥,我想清楚了。这次…我要跟沈伯一起去英国。我小时候就可想去那里了。这么多年我…”慕容胜抬头看着沈云慕,外边的光线交错落入屋内,沈云慕的身影被拉的很长很长、很静很静。当月光落在他的身上,带着一种消瘦而寂寞的感觉…
慕容胜下意识道:“我…我其实并不太想去。但是,我觉得…”
就在这个时候,沈云慕忽的转过身来,光亮的月色照亮了他半张脸,深邃的轮廓像是刀削般坚毅,英俊的面容上带着一种慵懒而漫不经心:“你一直看着我做什么。”沈云慕面无表情看着他,目光慵懒的像是一只疲惫了的狼,柔和下依旧带着一种仿佛与生俱来的危险气息。最后却淡淡一笑:“你想去我也不会怪你。”
“哥…我觉得你会。”慕容胜很认真看着沈云慕回答道.沈云慕看着他忍俊不禁:“我不会,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力,每个人都有决定和承担的权力。你能一改往昔下定决心去英国好好读书我觉得很好。”
末后又笑笑:“我们家族多少年都没出过一个艺术家。”最后一句话直直落在慕容胜的心窝:“你虽然不姓沈,但是我从来不觉得你是外人。”
“我、我…哥,我以前就觉得其实你是一个很温柔的人。”慕容胜第一次看着沈云慕很认真的模样,声音很静也很淡,但是每一句话都很真诚:“哥,我好久没见你这么笑。我希望你能一直过的幸福。”
“傻瓜。”
在宛若宫殿般华美的屋子里,月色洒落接的玻璃窗子落下,照亮了一半的昏暗漆黑。夜色很静很静,云层稀薄,蔚蓝的天空中似乎都被蒙上一层忧郁。暗淡的银色铅云萦绕在天边,铅云向来如此,孤傲清高,但是至始至终还是挣脱不了蔚蓝的天边。因为银色和蓝色都有永恒的意思。
远处一阵风挂落树梢上孤零零的叶子。冷风瑟瑟舞动,吹在梢头“哗哗”作响——佛有什么,即将到来。
Maleficence。鱼目混杂的酒吧,灯红酒绿,有些昏暗的屋子内弥漫着一股烟草的味道,再者就是从男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肆意诱惑的气息……酒吧内放着震耳欲聋的摇滚音乐,五彩的灯光下,舞池中的人们各自摇摆着身子,宛若一条条水蛇一般。
上官行歌第一次进去,越过舞池,一个人无趣的坐在酒吧的吧台旁。不过一会的时候,上官行歌遇上了一个看上去很是不良的男人,男人高而壮,一把推开向前准备走过来与上官行歌搭讪的人,模样威风之极。只猥琐的笑看的人觉一阵阵恶心:“一个人吗?不如一起。我现在也很寂寞呢。”
那样轻佻的言语,说起话来给人的感觉简直讨厌至极。“滚—”上官行歌冷眼看了看那个男人,只面无表情吐出一个字。男人看着上官行歌瘦弱的身材不以为意,继续贴了过来,一边轻笑:“你那么紧张干吗,我又不会强人所难。”
“第二遍,滚。”上官行歌冷眼看了看对方,面无表情。
男人气急败坏,不过一会,一阵冷风“嗖嗖”,迎来的是对方忽如其来的拳头。这回却换上官行歌冷冷一笑。他微微皱了皱眉头,轻蔑的看都不曾看对方一眼。下一刻,他一手按在对方的身上,伸手狠狠拽住男人的衣襟,在对方还未意识过来的时候,已经一个后肩摔将对方重重摔倒在地上。
“你…”男人四脚朝天倒在地上,模样狼狈至极,对上官行歌又恨又怕,只得侧目而视。迎上来的是上官行歌一双宛若清水流溢,所到之地却像是冻结了整整寒冰。他人毫不在意的坐下,看着地上的男人嗤笑一声,面无表情道:“最后一次,你可以滚了吗?”
数学里说,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谁知道这一条直线是否又要翻越千山万水,千沟万壑,千年万载?又谁知道,这条直线是否真的只不过一步的距离,却也同时要割舍下过往一切的骄傲。是啊,谁知道呢?
月黑风高,看不见满天繁星,甚至连几颗贴别耀眼的星星都不曾看见。已经是近二月份的时候,C市的天气依旧很冷。
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是难免有几个人睡不着觉一个人在深夜里伤春怀古。
说这话的是一个女人,妖媚之极,性感之极,眼神里却又带着一种很多男人都比不过的狠劲。女人穿着很高的高跟鞋。足足十三公分的高跟鞋绝对不是任何女人都有勇气挑战的,但是她穿起来如入平地,动作轻巧的像是赤脚走在地上。
长发下半露出妖媚的眼,女人落落大方的走到接地窗子旁,看着沈云慕长叹口气:“出尽了风月场合,出来才知道原来情场和风月到底是不一样的。”
沈云慕面无表情看着前方,透过透明的接地窗子,低头睥睨,整个城市仿佛都在这个男人的脚底下匍匐。这栋楼一共有一百一十三层。是整个城市最高的一栋楼,换而言之,再不能站在那个人站在更高的楼层俯瞰这一层楼。
沈云慕半低着眼,深邃的眉眼间露出一丝疲倦,晌久才转过身来看着一旁的女人:“ada,你来了。”
“别叫那个名字了。”女人伸手潇洒的甩了甩一头笔直的漆黑长发,“我现在的名字叫萧临埜,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Ada了。”
“萧沫?这是什么名字。”沈云慕漫不经心的问道。
女人毫不吝啬一笑:“不过是个名字罢了。”
“那么。Ada呢?你要舍弃这个名字吗。”这一会沈云慕看着女人的目光中露出一种莫名让人莫名觉得危险的感觉,他微微挑了挑眉头,“你倒是什么时候都那么潇洒。不是已经要嫁人吗。”
女人听后忽的笑了,露出修长而漂亮的指甲在月光下反射出一点淡淡的光,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指甲:“那不是我想要的。”
“真是一个自私的人。”沈云慕虽然这么说着,脸上却不带一丝其他感情,无论是神情或是其他都仿佛在说着一件很是普通的事情。
其实,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女人侧头看了他一眼,笑:“与其关心我这个老朋友,不如好好担心你自己。”
沈云慕没有说话。女人忽的抿嘴笑起来:“我真傻,我干嘛要担心你?”说着便挺着一双丰润的胸脯昂首阔步宛若女王骄傲的踩着脚下的高跟鞋扬长而去:“最后一次,再见了,MY.DEAR。”女人潇洒大方的留下一个飞吻。
沈云慕被独自一个人留在了房间里,从始至终,他的目光漫无目的。夜晚总是容易让人感到寂寞。但是他从来不需要仅仅为了彼此偎依而存有的所谓“爱意”。
你太较真,也太单纯了。Ada,不该说萧沫,那个女人最大的乐趣便是看着他冷嘲热讽。她说:“去你妈的见鬼的爱情吧。”
沈云慕知道她是一个从来都不把爱情放在眼里的女人。但是恰恰相反,一个不把爱情放在眼里的人不会像是她那样。
这是异曲同工的寂寞。彼此说着这种话,其实都是同一类的人。世界上其实并没有完全不相信爱情的人。多多少少都有过吧,至少一刹那…特别是当我们总是觉得遇上了那个所谓对的人。
才不是这样呢。沈云慕是这样单纯的人吗?他自以为自己绝对不是。
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是因为同一种事物在不同人脑海中呈现出了不同的认识。有一句名言是:世界上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叶子。同样,没有什么东西是拥有完全不同性质的。为什么所有的爱情总是具有相似性呢?只可惜,他想的却是不同,从很久以前开始,他想要一份不一样的…
其实,真正天真的人应该是自己吧。这么想着沈云慕觉得一切更加矛盾之极。
当上官行歌说出什么我并不相信爱情这种话之类的时候。沈云慕更多是在心底嘲弄。因为真正不相信爱情的人并不是其他人,而是他自己。
沈云慕的家室极好,母亲又是英国贵族,声势显赫也不为过。但是这并非事实…只有他知道,所谓的真相和一切都是那么的残忍。所以他同样不是一个相信爱情的人,特别是男人与男人的爱情…
但是,我沈云慕爱一个人,总是不顾一切的。这是沈云慕的信条。是他的所谓“唯物主义”,便注定与他要选择这样符合自己心情的决定。
“哥。”身后传来有些熟悉的声音,居然是慕容胜抱着枕头过来了,高高瘦瘦的身影站在门口,一手撑着门侧,目光看着沈云慕的时候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却又又大大咧咧的笑了笑。
明明是矛盾之极的说法,却又不让人觉得这么形容眼前的人有什么不对。
“你怎么在这儿。”沈云慕待慕容胜向来不紧不慢。后者笑道:“是你自己说的啊。”
“是吗。”沈云慕记不太清,也不愿记起,末后对着慕容胜点点头:“我是问你,你来做什么。”
“还不是景梵啊,他私下老催我来盯着你。”慕容胜一副难为的模样,微微皱了皱眉头:“我啊,快给他催的烦死了。哥…你一不在他就老在我面前作威作福。”慕容胜说着一副委屈的样子。
“景梵确实不是什么好惹的人,但是他也不是一个没来由的人。”沈云慕侧头看了看慕容胜,言下之意:你不先招惹人家,人家又怎么会招惹你。
慕容胜当下哑巴了,看着沈云慕支支吾吾笑了笑:“哥,你真了解我。”
沈云慕没有做声,转过头来又朝着窗子外边看去。身后慕容胜走过来喋喋不休:“哥,我记得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还是五岁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家的人,包括我姐我哥,他们都可喜欢你了。你那个时候那张小脸好看的…”
慕容胜说着笑了笑:“谁晓得后来他们才发现你丫的根本不是一个好惹的。我姐去摸你的脸你二话不说甩头就走,我哥一直说你小子可猖狂了,后来才晓得你那根本就太客气了。我哥比你还大了好几岁,走过去说要教训你一顿,结果后来‘哗哗’两下就给你撂地上了…”
沈云慕听他喋喋不休的念着,像是自言自语一般,从头到尾都没正面看慕容胜一眼,就听他继续道:“哥,我跟你说,我从小可讨厌我哥和我姐了,但是我哥实在太厉害了,直到你出现…我那个时候就觉得你可伟大了。”
沈云慕面无表情看着窗子外边,一旁慕容胜的声音里似乎忽的带着一股子哭丧劲:“哥,我想清楚了。这次…我要跟沈伯一起去英国。我小时候就可想去那里了。这么多年我…”慕容胜抬头看着沈云慕,外边的光线交错落入屋内,沈云慕的身影被拉的很长很长、很静很静。当月光落在他的身上,带着一种消瘦而寂寞的感觉…
慕容胜下意识道:“我…我其实并不太想去。但是,我觉得…”
就在这个时候,沈云慕忽的转过身来,光亮的月色照亮了他半张脸,深邃的轮廓像是刀削般坚毅,英俊的面容上带着一种慵懒而漫不经心:“你一直看着我做什么。”沈云慕面无表情看着他,目光慵懒的像是一只疲惫了的狼,柔和下依旧带着一种仿佛与生俱来的危险气息。最后却淡淡一笑:“你想去我也不会怪你。”
“哥…我觉得你会。”慕容胜很认真看着沈云慕回答道.沈云慕看着他忍俊不禁:“我不会,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力,每个人都有决定和承担的权力。你能一改往昔下定决心去英国好好读书我觉得很好。”
末后又笑笑:“我们家族多少年都没出过一个艺术家。”最后一句话直直落在慕容胜的心窝:“你虽然不姓沈,但是我从来不觉得你是外人。”
“我、我…哥,我以前就觉得其实你是一个很温柔的人。”慕容胜第一次看着沈云慕很认真的模样,声音很静也很淡,但是每一句话都很真诚:“哥,我好久没见你这么笑。我希望你能一直过的幸福。”
“傻瓜。”
在宛若宫殿般华美的屋子里,月色洒落接的玻璃窗子落下,照亮了一半的昏暗漆黑。夜色很静很静,云层稀薄,蔚蓝的天空中似乎都被蒙上一层忧郁。暗淡的银色铅云萦绕在天边,铅云向来如此,孤傲清高,但是至始至终还是挣脱不了蔚蓝的天边。因为银色和蓝色都有永恒的意思。
远处一阵风挂落树梢上孤零零的叶子。冷风瑟瑟舞动,吹在梢头“哗哗”作响——佛有什么,即将到来。
Maleficence。鱼目混杂的酒吧,灯红酒绿,有些昏暗的屋子内弥漫着一股烟草的味道,再者就是从男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肆意诱惑的气息……酒吧内放着震耳欲聋的摇滚音乐,五彩的灯光下,舞池中的人们各自摇摆着身子,宛若一条条水蛇一般。
上官行歌第一次进去,越过舞池,一个人无趣的坐在酒吧的吧台旁。不过一会的时候,上官行歌遇上了一个看上去很是不良的男人,男人高而壮,一把推开向前准备走过来与上官行歌搭讪的人,模样威风之极。只猥琐的笑看的人觉一阵阵恶心:“一个人吗?不如一起。我现在也很寂寞呢。”
那样轻佻的言语,说起话来给人的感觉简直讨厌至极。“滚—”上官行歌冷眼看了看那个男人,只面无表情吐出一个字。男人看着上官行歌瘦弱的身材不以为意,继续贴了过来,一边轻笑:“你那么紧张干吗,我又不会强人所难。”
“第二遍,滚。”上官行歌冷眼看了看对方,面无表情。
男人气急败坏,不过一会,一阵冷风“嗖嗖”,迎来的是对方忽如其来的拳头。这回却换上官行歌冷冷一笑。他微微皱了皱眉头,轻蔑的看都不曾看对方一眼。下一刻,他一手按在对方的身上,伸手狠狠拽住男人的衣襟,在对方还未意识过来的时候,已经一个后肩摔将对方重重摔倒在地上。
“你…”男人四脚朝天倒在地上,模样狼狈至极,对上官行歌又恨又怕,只得侧目而视。迎上来的是上官行歌一双宛若清水流溢,所到之地却像是冻结了整整寒冰。他人毫不在意的坐下,看着地上的男人嗤笑一声,面无表情道:“最后一次,你可以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