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短毛反贼 刘之协
乾隆中叶,清王朝的“鼎盛”时期已接近尾声。满汉大地主阶级及其官僚统治机构日益腐朽。土地兼并激烈,赋役苛重,失业农民流离失所,“被压迫阶级的贫困和灾难超乎寻常的加剧”。阶级矛盾更趋尖锐,社会动荡不安。哪里有剥削、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有斗争。群众性的抗租、抗粮、抗差等各种形式的斗争,此伏彼起,遍及全国,斗争锋芒针对地方官府,威胁封建秩序,是农民革命运动开始逐步走向**的前兆。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清水教王伦在山东起义,四十六年、四十八年甘肃连续发生苏四十三和田五起义,五十一年台湾天地会林爽文起义,六十年湖南、贵州苗民起义,嘉庆元年(1796年)终于爆发了震撼全国的川楚陕农民大起义。这次起义规模之大,时间之长,参加人数之多,涉及地域之广,在清代仅次于太平天国革命,成为清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
长期以来,刘之协被认为是这次大起义的领袖,各种史料和著述中多突出他的地位和作用,如“自白莲教贼总教首刘之协……谋逆湖北襄阳……”;“群丑皆该犯(刘之协)一人勾煽”;“白莲教匪首逆刘之协,令其党于湖北、河南、陕西、四川等州县,往来煽惑,传教作乱”;“数省之贼皆刘之协所传布,其招呼纠结,先后并发,亦刘逆诡计也”,等等。近人的论著、辞书和教科书中,也大体沿袭了清代这些史料中的说法。有的作者还将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称为“混元教军”,以表明这次大起义是由刘之协参加的白莲教支派混元教所发动和领导。
最近查阅部分清代档案及其他资料,作初步探索,发现刘之协的经历与上述论断并不相符,史实颇有出入。现简述我们的意见,就教于史学界的同志们。
一、刘之协在大起义前有哪些活动
刘之协参加的白莲教支派混元教的初期活动情况如下:
乾隆三十九年初,河南鹿邑人樊明德(“务农度日,兼习医道”,年龄不详)在家乡创立混元教,烧香念经,传教收徒,迅速传播到河南归德、陈州、汝宁和安徽颍州等府。乾隆四十年,地方官府逮捕樊明德等九十余人,搜出《混元点化经》等抄经,内载“有一日,换乾坤,换世界”,“末结(劫)年”,“刀兵现”,“丙午年,防备底下反乱年”等语句。清乾隆帝认为:“抄经内有……等悖妄字样,与山东逆匪王伦等编造惑众之语相同,非寻常邪教可比。著……将此案要犯……从重问拟,实力穷究,务绝根株”。混元教创立不久,就遭到清朝严厉镇压,樊明德等十三人判处死刑,发边远为奴、充军者二十余人,判处枷杖徒刑的数十人。
在这次镇压中,樊明德的重要弟子,鹿邑县人王怀玉(年龄、职业不详)幸免于难。他和他的儿子王法僧(王发生)及孙子王双喜(一个叫刘成儿的所假冒),在其后的四十年中,相继成为混元教徒们精神上的领袖。
充军者中有王怀玉的弟子刘松。刘松,鹿邑人,充军到甘肃省隆德县时已六十岁,职业及家庭情况不明。他后来在拟订并实施复兴混元教的计划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乾隆五十三年后,混元教改名三阳教。本文除个别地方外,仍按习惯说法,称为混元教。
收元教的支派三益教,在乾隆五十四年后,一度与混元教密切合作。三益教的创立者是姚应彩。他的再传弟子湖北襄阳人宋之清(年龄不详,经商)曾加入混元教,后又自立西天大乘教。宋之清的重要弟子是齐林。齐林的妻子即王聪儿,姚之富则是他的弟子。宋之清等及收元教另一支派的教首王应琥等,为川楚陕农民大起义的发动奠定了重要基础。
由于三益教、西天大乘教是收元教的支派,而且在湖北、四川一带与它同时活动的还有以王应琥为首的一支收元教,所以本文除个别处使用三益教这一名称外,都写作收元教。
乾隆四十二年后,幸存的混元教教徒分别进行复教活动,以逃亡在外的王怀玉的名义相号召。到乾隆四十七年又被清朝镇压,教徒多人被捕处刑。此后混元教实际上处于半瘫痪状态。
据已查到的史料,仅知刘之协(刘知协)是安徽省太和县原香集人,生于乾隆五年(1740年)“一向做棉花买卖”,“系花布生理之人”,“曾在樊城贸易,时常往来”。他“常年在外游荡”,从事发展混元教组织等等活动,经商可能是为秘密活动作掩护。乾隆五十九年清统治者搜查他的家庭时,“查无经卷,图咒、资财及不法字迹”,说明他已随时作好遭到统治者的突然袭击的准备,是个职业的秘密宗教活动者。同年他从太和去扶沟,“因无盘费……卖粮食办钱”,可见经济并不富裕;不过他仍有一妻一妾,说明家道小康。刘之协能够吟诗,看来粗通文字。
刘之协的师傅是谁,至今因史料?牾,未能查明。据刘之协本人说,他是太和县人李伯禄的徒弟,而有的材料却说刘之协是李伯禄的师傅,刘之协的家属也是这种说法;有的人说刘之协的师傅是王怀玉;刘松则说“从前曾收……刘之协为徒”。’
刘之协“习教多年”,很有可能是樊明德时期的教徒,当时和王怀玉或刘松已有所接触,否则.他在日后是很难参与混元教的机密的。混元教内辈分在他之上的,已知有王怀玉、刘松、刘楞,与他不相上下的,估计不在少数。
从乾隆五十九年刘松在隆德被捕后的供词中,可以知道刘之协等人秘密活动的梗概: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刘之协到甘肃隆德与刘松密谋恢复混元教。因“混元教破案已久,人多不信,必须另立教名,遂商同刘松,改为三阳教,并将旧教内《混元点化经》改为《三阳了道经》,灵文改为口诀”,并“欲觅一人,捏名牛八,凑成朱字,伪称明朝嫡派,将来必然大贵”,以便“动众”。“又指刘松之子刘四儿为弥勒佛转世,保辅牛八。推称刘松为老教主”。第二年,刘之协在湖北襄阳“收林、伍公美、王学陇为徒,从此互相传播,徒党日众”。此后三年中,刘、宋等人将所收教徒的部分打丹(将姓名、籍贯写在黄纸,向空焚化,名为打丹,又名升丹)银二千两陆续送交刘松。乾隆五十七年,“宋之清因传徒日多,不肯将敛得银钱与刘之协、刘松分用”,并以“刘之协从未将牛八与其看过,斥为虚词哄骗”,借口“刘四儿不像弥勒佛”,于是“自立一教,另拜河南南阳人李三瞎子为师,称为真弥勒佛转世,并以李三瞎子之子名叫卯金刀,小名又叫卯儿,将来必定大贵。
刘之协派教徒刘起荣携带白银二百两到河南舞阳县北舞渡交给同教阮朋龄,被差役发现拘留。舞阳县审讯时,便问刘起荣所带银两是否系扶沟窃赃。刘起荣认作偷窃,被押解到扶沟,又供认是刘之协托带的办货银两。于是提刘之协对质。刘之协到扶沟后,散居在旅店内候审,十月,河南登封县一带查拿白莲教风声很紧,立即逃跑,不知去向。
一时间,逮捕“钦犯”刘之协成了头等大事。因搜捕刘之协和查拿教徒,官吏虐民,是这次大起义的导火线之一。当时“大张告示”等等措施,使刘之协的名字各地皆知。清代后人根据记录和传说,夸大刘之协对大起义的作用,就从这时开始。
二、混元教教主是谁
混元教的创建者樊明德牺牲后,他的弟子王怀玉逐渐成为这个组织名义上的领袖。王怀玉在樊明德弟子中收徒最多,很受樊的器重,“曾夸王怀玉道行”。他为人相当机警,混元教在乾隆四十年被镇压时,他曾两次逃脱地方官吏的搜捕。
乾隆四十二年到四十七年间,淮宁、鹿邑、永城等地幸存的混元教徒都“指称王怀玉之名竺收徒”。可见他因“道行高妙”,辈分最高而成为皖西、豫东一带混元教徒们遥奉的领袖。统治者对他十分注意,奏折上出现“樊明德、王怀玉混元邪教案”的提法,通令“严缉”,“务期必获”。王怀玉被迫长期处于地下,主要是在襄阳地区潜伏。
乾隆四十八年(或五十一年),刘松曾对去隆德探望他的再传弟子河南商邱人张百四说“老师傅王怀玉系教主,本姓朱,后改姓刘,又改姓王。从前教内的人就称王怀玉是牛八”。
混元教乾隆四十年、四十七年两次被镇压的有关史料中,并无王怀玉是牛八的记载。而且张百四是乾隆四十年(或三十九年)的教徒,(“据张百四供称:伊系李公照之徒,李公照系刘松之徒,刘松系已故王怀玉之徒。四十年,刘松等犯案,该犯因李公照已故,是以漏网。”)如果“从前教内的人就称王怀玉是牛八”,他也应该是知情人,可是直到探望刘松时才被告知。可见这一舆论大体上出现在乾隆四十八年(或五十一年),或在此之前不久,很可能就是刘松所制造。
王怀玉在混元教内的重要地位,下述史料也可说明:乾隆五十九年初,“刘之协与宋之清争立教名,欲将旧犯教案在逃之鹿邑人王怀玉奉为教首,迎赴太和,另立教名,惑众敛钱”,刘之协“从襄阳寄信与(太和县)同教的阮志儒及……阮朋龄,约定四月内撑船到舞阳县北舞渡地方,迎接老师傅王怀玉”。但王怀玉未能成行,六月间在襄阳病故,可惜的是,他在潜伏期间的活动和复兴混元教中的作用,史料没有记载。
王怀玉的儿子王法僧在王怀玉拜樊明德为师时,也随同入教。“乾隆四十年三月……王怀玉等,因闻樊明德等已被访拿,随各潜逃。王法僧随父王怀玉逃赴江南,六月二十四日行至阜阳……次早即被拿获……发边远充军”,第二年被流放到隆德,和刘松比邻而居。当时王法僧年仅十五岁。六省教案中他以“明知刘松兴教情节,并不举首”的罪名,改发新疆喀什噶尔为奴。
从现存有关王法僧的材料中可说明不少问题。
嘉庆六年三月,额勒登保在审讯混元教教首王廷诏的奏折中说:“该犯于乾隆三十八年找到王老四(鹿邑人,可能是白莲教徒),维时王发生有十余岁。王老四曾向我说,王发生本姓朱,是前朝后人。四十年上我又在王发惠家住,王发惠向我说王发生已经地方官拿去,我畏惧逃去”。
樊明德创混元教是乾隆三十九年,为什么在前一年当地已有“王发生本姓朱,是前朝后人”,实际上就是牛八的传说呢?
安徽阜阳混元教徒张效元在嘉庆五年自首后说,“河南鹿邑县王家菜园王发惠家有一王发生,本姓朱。伊祖父就是起教的,不知起自何时。伊父不知何名,生前与王发惠认为一家,收王发惠为徒弟……众人……称王发生本明朝朱家的后人,商量要起事。这话已有年了。后刘之协往湖北传教,王廷诏同太和县刘贵往四川传教,日子也久了。”
王、张二人的叙述,反映出王发生的祖父和父亲王怀玉早在樊明德创立混元教前就是白莲教徒,而且至迟在乾隆三十八年即已制造了王发生是明朝后裔即牛八的舆论。樊明德所以“曾夸王怀玉道行”,并不是偶然的。
值得注意的是,王廷诏“伊祖名王珊,父名王本德,向与鹿邑属阳路口王家菜园之王姓一同烧香念佛,该犯所带……经文各件,据称伊祖父所传”。王廷诏也说:“我祖父王珊原习白莲教”。他虽说“我并未学过教,也没师傅”,但还是承认“我自小在河南、湖北交界处做买卖,遇人劝他烧香行善是有的,并不是传徒习教”。实际上还是白莲教徒。
王怀玉、王廷诏等既然很早就是白莲教徒,为什么又参加了樊明德的混元教,没有材料说明。乾隆五十三年以后复兴混元教的计划,从上述的一些情况看,实际上是以王怀玉这个家族为中心进行的。川楚陕农民大起义中,王廷诏的行动仍然是这样。
混元教教首王廷诏曾对襄阳起义军领袖高均德间接透露王发生是起义军拥戴对象。高均德说:“我曾向王廷诏询问,我们闹事究竟辅佐何人作主?王廷诏说一个人叫作朱添全,是我们的主儿。有两句歌谣:牛在韩门长在刘,到了王家才出头,是指朱添全的。我问朱添全是何处人,现在何处,我要见他一面。王廷诏说,你如今尚不能见他,他如今还不出来呢”。
朱天全是何许人,为什么大起义爆发后“还不出来呢”?
清统治者在嘉庆六年审讯王廷诏时指出:“上午张效元又曾说你因王发生是明朝后人,要扶他为幼主”。又如嘉庆二十年阜阳县混元教教首李珠说:“王法僧本姓朱,因要掩没姓名,或称牛八。”
关于复教等等计划及各项指示,至少有一部分是在隆德拟订并发出的。
刘四儿于乾隆四十八年到隆德活动,并设杂货铺作为掩护,后与刘松同时牺牲。刘松另一个儿子刘文焕乾隆五十一年在家乡因“儒门教”案件被流放广东,不久潜逃,继续活动,于嘉庆二十五年牺牲。
刘松还有两个儿子,即刘文魁、刘文灿,也在传教收徒:清统治者在王三保案件中指出,
王三保等“节次敛钱,遣阮凤仪等送给发配黑龙江遣犯王双喜及王王氏收用。并据阮凤仪等
供出,王王氏与同配遣犯刘文魁等传徒习教。刘文魁原籍河南柘城、鹿邑两县交界之大吴家
集,与王王氏至戚。其兄刘文焕与弟刘文灿,亦在原籍河南传教。刘文灿时常送银出口,给
刘文魁使用”。
有的教徒谈到王三保等送往黑龙江的银钱交付何人的问题时说:“传教银两俱系……交
与王法僧之妻王王氏,并非交给王双喜。”关于她和王法僧的结合,“提讯阮风仪等,据供
王王氏系于王法僧充发甘省后,经伊戚刘志勤送往配所成婚,生有子女。嗣王法僧改发回
疆,王王氏因何移住黑龙江,该犯等均不知底细”。王怀玉的儿媳王王氏与刘松之子刘文
魁是“至戚”,进一步反映王怀玉与刘松的密切关系,原来他们并不仅仅是师徒和同乡。刘之协所以“曾在樊城贸易,时常往来”,估计与王怀玉潜伏襄阳有关(襄、樊仅一水之隔),他又曾不止一次去隆德,这都说明他是王刘间的主要使者。显然襄阳、隆德之间联系频繁。
至于刘之协则从来不是混元教教首,他读书识字,善于辞令,有商人身分,具备外出活动的有利条件。但在教内的地位并不算高,所起作用也在刘松之下,只是由于刘松、宋之清等在六省教
案中牺牲,王怀玉未曾暴露(太和县教徒阮志儒等在乾隆五十九年十一月把王供出时,王已
在五个月前去世),清统治者才将刘之协作为在逃未获的唯一要犯,进行大规模搜索,引起
当时和后人的广泛注意,从而抬高了他在教内的地位。
三、混元教与收元教是什么关系
收元教是白莲教的一个支派,乾隆末年在鄂西北地区活动,主要分为襄阳宋之清和王应琥两支。
宋之清“乾隆四十七年到河南新野贸易,与宋文高熟识。宋文高给与灵文,该犯听从学习”。宋文高“妄称将来弥勒佛转世掌教,有水火瘟疫诸灾,念经尊奉,可以躲避”。“宋文高系姚应彩之徒”。姚应彩则是乾隆五十四年在河南被捕。
宋之清在乾隆五十七年创立西天大乘教大力传教收徒时,仍然在灵文合同中有“十门有道一口传,十人共子一只单”等词句,口头宣传中有“水火灾,必须尊奉弥勒佛……方能躲避”一类说法,传教收徒时举行“过愿”(指发誓不泄密),升丹等仪式。清湖广总督毕沅说:“细加查核,似系从前楚豫二地办过收元邪教遗孽。”
乾隆五十七年,王应琥、艾秀等在川鄂边界的房县、竹豁、大宁一带传单收徒,咒语、仪式等与宋之清所传西天大乘教基本相同。王应琥的父亲“王全及向与交好系已正法(收元教)孙贵远之徒”。由此可知,王应琥一支也属于收元教系统。统治者指出它和西天大乘教“所诵灵文,经咒……虽有大同小异,其为一教无疑。”
收元教宋、王两支不仅同出一源,有些迹象表明,它们之间可能还有某种程度的联系。六
省教案中,王应琥系统的胡仲元说:“这教系襄阳居住之薛掌柜传下来,凡收得根基钱,王义(王应琥再传弟子)一层转送一层,交薛掌柜转送河南”。关于宋之清的结案书说:
宋之清……起意自行兴教……随有齐林,宋相、李成贵,张添美及在逃之薛国玺五人,俱拜
清为师……宋之妇因入教人多,时有送给根基、升丹银两,随举宋相、薛国玺在家管事”。
所谓襄阳的薛掌柜,很可能就是掌握宋之清收元教系统财权的薛国玺。由于宋之清的
地位、威信和力量都在王应琥之上,又是同一教派,因而后者将敛取教徒的部分银钱送交襄
阳,而“转送河南”,实际是掩人耳目的托词。这件事属于教内机密;六省教案中宋、王等教首均未供出,个别教徒如胡仲元虽有透露,但被审案的地方官吏忽略过去了。
混元教与收元教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宋之清乾隆四十七年参加三益教后,最初几年并未积极活动,收徒很少。乾隆五十四
年二月,“刘之协来向宋之清声称,老教主系河南鹿邑县刘松,充发甘肃隆德县,其子刘四儿乃系弥勒佛转世,将来保辅牛八,诱令宋之清随同往见刘松,并送给银两而回。刘之协复令宋之清零星帮给刘松银两”。
宋之清的叙述含糊不清,如结合其他有关史料,就可看出三阳和三益两个教派初期关系的轮廓。
宋之清在争教事件中,借口“刘四儿相貌平常,不是弥勒佛转世”,“并以刘之协从未将牛八与他看过,斥为虚词哄骗”,因而“又以李三瞎子为弥勒转世,李卯儿为牛祖”。也就是说,宋之清的三益教在争教前曾尊奉三阳教的弥勒佛(刘四儿)和牛八(王双喜),后来才另立了本派的“弥勒佛”和“牛祖”。
宋之清拜宋文高为师,加入三益教后,如果始终以三益教的名义进行活动,那么在争教
事件发生后,也就没有必要“起意自行兴教,捏称弥勒转世,必须学习西天大乘教”了。事情与此相反,这就反映出他曾一度以三阳教的名义传教收徒,即清统治者所说,“缘刘松立教之始,刘之协与宋之清本合而为一”,所以争教才“与刘之协各立门户”。
刘松的供词还说,宋之清创立西天大乘教后,将刘之协教内尽行勾去。这句话很费解:各个教首分别秘密传徒,一个教首的弟子怎么可能被另一教首尽行勾去呢?
现在已知宋之清一度改用三甲教教名,问题就可得到解释。因为改名后,三益教就成为襄阳
地区三阳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争教事件发生,原属三益教的教徒全部转入西天大乘教,襄阳
地区三阳教的教徒所剩无几,自然是被宋之清将“教内之人尽行勾去”了。
刘之协所以能说服宋之清加入三阳教,是因为宋之清最初的师傅宋文高仅仅预言:“将来弥勒佛转世掌教。”
但总的说来,这一事件对双方教徒们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影响不大。
大起义爆发后,混元教教首王廷诏与襄阳起义军的高成杰等“带了河南五六千人前来入
伙”加入襄阳起义。河南是混元教的发祥地,王廷诏就一直在“河南、湖北交界处”传教收徒,所以这五六千人当中应包括一部分混元教徒。王廷诏始终是起义军中地位最高的老师傅之一,在争取人心、鼓舞土气方面作了很多工作,威信很高。混元教另一教首刘楞也曾在起义军中进行宣传活动。这些事实说明,混元教的个别教首还在大起义前就已恢复了与收元教的合作,双方共同进行起义前的准备工作,对大起义作出了一定贡献。
附带指出混元和收元两个教派间的某些区别:
樊明德系统的混元教的发源地和传教中心在豫东,皖西,以后逐步向豫中和豫西南的南
阳、新野及鄂北襄阳一带发展;但收元则从豫西南传入鄂北,后分房县王应琥两只,主要在陕西省边界各县发展。混元教传习《混元点化经》(即《三阳了道经》),收元教传习《太阳教》,没有触犯清王朝的词句(“《太阳经》一种,尚无违碍”)。此外在灵文合同,口诀、歌词及传教仪式等各个方面也迥然不同,本文限于篇幅,无法详述。
四、川楚陕农民大起义是由哪个教派组织的
乾隆五十七年争教事件开始,宋之清“起意自行兴教,捏称弥勒转世,必须学习西天大乘教,躲避灾难”,让弟子们“各自收徒,不拘何处,四季升丹,各出银钱,交伊收用”,扩大组织广收徒众。与此同时,王应琥等也开始大力发展组织。
收元教获得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宋之清等从乾隆五十七年起将活动的重点
放在鄂川陕三省边界地区。
鄂川陕三驾边界的南巴老林及附近州县,山高林密,形势险要,道路崎岖,一向是封建统治力量比较薄弱的地区。明中叶荆襄流民起义及明末农民大起义,在这一地区留下深远的
影响。清代中叶,这里又是以湖北、湖南丧失土地的农民为主的各省流民的重要集中地:“川
陕边微,土著之民十无一二,湖广客籍约有五分,广东、安徽、江西各省约有三四分”。他们或成为垦荒的棚民,或充当山内手工场的雇工,或做搬运工人、绰夫等,依然遭到地主、官府等极其残酷的压迫、剥削,过着非人的生活,使这里成为一个阶级关系紧张的地区,引起收元教的注意。
在上述情况下,来到此地的收元教徒们关于求福避祸的宣传,以及随后逐步散播的“弥
勒转世,保辅牛八”这一披着宗教外衣的预言,深深地吸引着处于水深火热的广大群众,扩大组织的工作进行十分顺利,在短短两三年内,收元教已经成为三省边界广大地区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根据有关六省教案的史料,三省边界地区各州县被捕大批收元教徒,乾隆五十七年宋之清创立西天大乘教后入教,说明它的发展从这时起进入了新阶段。
在此前后,收元教等教派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始考虑“起事”的问题。
嘉庆二年云阳县收元教首高幺贵被俘后追述:“五十八年九月,我到滔河见了萧贵,又到襄阳见了樊学鸣(萧、樊都是宋之清系统的收元教首)……樊学鸣当日咐过轻易不要动手,只等他的教内人到来才可起事的话”。
高幺贵的下列供词,说明他此后确是如此行动的:“襄阳一教原有三会……我是中会的”。“(嘉庆二年)六月里,知道襄阳教内的人来了,我就齐起人来,分作前,后、中、左、右五营,整顿军器,只等中会的人到来,就好一同行走”。“到初八日,有两起人陆续来……我见不是中会的人,没有同去。到十三日,有徒弟……回来报信,说齐二师娘(王聪儿)那一起人来了,要我去见他。我就……前去迎接”。可见宋之清等最迟在乾隆五十年秋就已考虑起义问题,并有进军四川的打算,而日后襄阳起义军的进入四川可能与此有关。
起义军领袖张正谟也说:“乾隆五十九年四月里,我拜房县的白培相为师。说山西平阳府乐阳县王家庄长春观有个李犬儿,是戊戌年生的,两手有日月两字,相貌异常,刘之协是军师,朱九桃是辅佐他的。那王家庄有大石一块,忽然进开,现出经文,有二日黑风起,吹死人民无数,白骨堆山,血流成海四句,众人若念熟了,就可免灾。李犬儿到辰年辰月辰日起事,大家须暗地制备刀枪火药,将来事成,定有好处。”
这个供词进一步反映,最迟在六省教案前的两个月,以白培相为首的湖北白莲教已定在辰年辰月辰日(即1796年,嘉庆元年)起义,并着手物质上的准备。这是从陕农民大起义的酝酿时期进入新阶段,以及这一时期的领导权开始由收元教等支派掌握的标志之一。从上述高名贵的供词看,宋之清等当时还未决定起义的具体日期。王应琥系的教首陈金玉在乾隆五十八年曾说:“将来到了下元甲子(即1804年,嘉庆九年),百姓要水,火,风三灾,弥勒佛转世……要保护牛八起事”,多少透露出他们也曾决定起义日期。
白培相所说辅佐李犬儿的朱九桃,即天地会传说中的明朝后裔朱洪竹。
乾隆五十七年八月,福建省晋江县破获陈滋等听从陈苏老等“暗设熬黥会……以熬黥
暗代天地”,复兴天地会的案件。上谕说:“陈苏老等供内,闻广东石城县高溪地方,洪三
房即朱九桃,亦有起会之事等语”。广东官员立即“驰赴石城县高溪寺地方,确查洪三房
朱红竹即朱九桃,如何立天地会,党伙若干……。”最后查无此人、此地。
朱红竹即朱洪竹,是天地会所假托的明朝后裔,见这一组织的抄本《西鲁序》:“小主朱红竹,崇祯皇李坤妃之孙”。最迟从乾隆末期起朱九桃之名已在南方各地传播。道光末年至
咸丰初年,湘南地区一支天地会的领袖邱昌道曾托名朱九涛起事,“自称太平王”。这个朱九涛有很大可能就是朱九桃。
以王应琥为首的收元教,在这方面更进了一步,他们“称弥勒佛转生张家;并捏(称)朱红桃之名”,“牛八即朱红桃”。朱红桃显然是朱九桃的改称,和上述“朱红竹即朱九桃”的情况相同。天地会传说中的明朝后裔竟然成了这支收元教的牛八。
王应琥住在“房县獐落河石岭地方”,白培相也在房县(宜都、枝江教徒曾将“教内众人
陆续凑得根基银三百两……赴房县交给白培相”)。但王应琥的收元教主要在湖北西北部的地区适动。所以或是当时天地会已扩展到房县一带,影响了这个地区的两个白莲教支派,或是白培相这一教派首先在湘鄂交界处接触到天地会,又影响了王应琥等人。
白培相、王应琥等如此作法,可能是为了更易“动众”,也可能是为了便于吸收一些天地会会员参加自己的教派,甚至有可能是为了团结已加入本教派的天地会会员。问题涉及清
代中期白莲教与天地会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探讨。
白培相关于“刘之协是(李犬儿的)军师”的说法,很值得怀疑,因李犬儿经清王朝反复搜索,并无其人,不了了之。这是否因刘之协声望很高,因而白培相以此号召群众呢?上文已指出六省教案里刘之协在收元教中并不知名,由此推论,他在湖北地区其它教派中更不会
为人所知。有一种可能,即张正谟被捕后,经统治者严刑拷打,追问刘之协的下落,熬刑不
过,随口编造,先是说“刘之协是李犬儿的军师”,又讲“李犬儿是刘之协的外甥”,信口开
河,不足为凭。类似情况还可在一些被俘者的供词中看到,不再赘述。
当阳起义军领袖陈德本谈到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起义前夕,“襄阳老教头姚姓寄信
来说,来年,(1796年,即嘉庆元年)三月初十日是辰年辰月辰日,同教的人要收缘了,知会大家谋反,各造兵器”。“襄阳老教头姚姓”即姚之富,在六省教案后十分严峻的形势下,他已决定提前展开武装斗争,采用了白培相等提出的辰年辰月辰日起事的日期。
总之,以白培相为首的这个白莲教支派,首先提出辰午辰月辰月起义的主张,其后被其
他各支派所接受。又是这个支派首先开始了起义前的物质准备工作。而且如前所述,可能他还曾试图将天地会成员吸收进来,以增强抗清力量。可见这个白莲教支派在大起义的准备方面,也作出了一定的贡献。遗憾的是现在还没有发现有关这个支派的名称及其他情况的材料。
混元教的情况这时却和收元教迥然不同。乾隆五十九年初,王怀玉巳决定返回皖西、豫东,另图发展,后因病不能启程,在六月间去世。“刘之协从前曾在樊城贸易,时常往来,本年(乾隆五十九年)八月内已回原籍”太和县,直到十月十五日从扶沟脱逃,他的行止绝无准备起义的迹象。遍查和刘之协脱逃一事有关的资料,没有片言只语足表明混元数派当时有起义的意图或行动。两个教派在起义问题上的不同态度,有可能是出现争教事件的又一重要原因。
由于收元教各支派从乾隆五十七年起,都在加速扩大组织,将武装起义捉上日程,进行各个方面的具体准备。所以虽在六省教案中遭到严重破坏,许多重要教首遇害,还是保留了
不少骨干和大量教徒,继续牺牲者的未竞之业,在嘉庆元年年初发动了震撼全国的大起义,
而他们也就成为起义军的领袖、将领和基本成员,其核心被称为“襄阳老教。”收元教撒遍
三省各州县的星星火种,终于燃起农民大起义的熊熊烈焰。作为收元教首的宋之清,王应琥等所起的作用,大大超过了刘之协,正是他们为这次大起义奠定了最重要的基础。所谓“数省之贼皆刘之协所传布”,白莲教支派混元教的传布,起了组织作用等说法,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把起义军称为“混元教军”,理由也不充分。
五、刘之协在大起义期间有哪些活动
被清王朝认为是这次大起义的“首逆”和“渠魁”的刘之协,原来并没有参加起义的各种活动。统治者在刘之协的结案书中明确指出,起义军“滋扰数省,蔓延五年,抗拒官兵……
该逆犯刘之协……转在邓州、新野潜匿踪影”。嘉庆元年湖北战场的清军“总统”永保指出:“其刘之协一犯,屡次孥获贼匪,讯据供称,并未在此股贼内,及再三询问刘之协下落,不能指出确据”。嘉庆元、二年间被俘的襄阳起义军成员也都说“刘之协不知下落”时,从襄阳起义军中“逃出良民供称……刘之协并未在内,贼匪首曾差人各处寻觅,不知何处”。襄阳起义军著名领袖刘起荣嘉庆二年被俘后证实,“去年四月……曾叫货郎往河南找他(刘之协)”,等等。对此,刘之协自供:大起义后“我想我若在贼营内去,怕打了败仗被官兵拿去,所以在新野、邓州闲散地方同教的人家藏躲,使人不能疑惑,几年隐姓埋名,不敢叫人知道”。为了个人安危,刘之协在大起义爆发后,竟然采取了置身事外无所作为的逃避态度。
襄阳起义军重要领导人张汉朝,起义时行将七十,烈士暮年,率领起义军与清军战斗
四年之久,直到战死沙场。其他和刘之协年龄相仿(刘在起义时五十五岁),辈分相当的老教首,也是随队行军,进行领导(如姚之富,李全、孙赐俸等),或在各支起义军中,以鼓舞土气(如王廷诏;刘楞等),除刘楞的结局不明外,都战斗到最后一刻,和刘之协形成鲜明的对照。
刘之协对这次大起义所持的态度,在河南郏县混元教徒的武装起义中暴露无遗。
嘉庆五年六月,刘之协的徒弟李杰在郏县准备起事。刘之协刚到郏县,李杰“就同刘之协商量造反”。刘之协认为“人尚少,器械还不齐”,加以劝阻。李杰不听,后供说:“动手,实是我自己的主意”。可见这次小规模的起义也不是刘之协发动的。
郏县起义准备不足,发动仓卒,对清河南布政使马慧裕等组织的进攻束手无策,宝丰翟家集一战失败,李杰被俘。刘之协的暂缓起义的意见有其正确的一面。
关于起义军“俱树天王刘之协旗”,或刘之协在大起义中“被遥尊为天王”之类的说法,除马慧裕提到的大白旗一面外,档案材料中均无其事。后据郏县这一件事推而广之,误认和引申作“俱树”和“遥尊”了。
六清王朝逮捕刘之协后为什么夸大他的地位和作用
嘉庆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刘之协离开郏县、宝丰起义军,二十八日在河南叶县因同行启大荣告密而被捕。清嘉庆帝特派侍郎高杞专程前往叶县查明是否属实。在高杞押解刘之协赴京奏片上嘉庆帝株批,“欣慰览之。钦此”。可见清帝当时欣喜的心情。到京以后,经机大臣会同刑部严审取供具奏,于八月十四日遇害。
川楚陕农民大起义这时已进行了四年六个月,各地起义军在连续给予清军沉重打击同时,本身也遭到很大损失,又因封建统治者推行的坚壁清野政策开始生效而逐渐处于劣势。但各地起义军仍前仆后继,拚死斗争,使清军疲于奔命,狼狈不堪,同样面临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如清陕西巡抚台布嘉庆五年七月的一份奏折就反映了清军兵力不足,军饷匮乏、士气衰落的窘境,“从前贼匪遇见官兵惟有逃逸,不敢接仗……今胆敢逞其诡计,竟似窥破兵少而疲。臣前晤(经略大臣)额勒登保,窥其意指,不肯添兵,盖深知新兵之无用,饷项绌乏……一闻贼至,其气先馁,但能自守”。清帝也不得不承认:“此种情节,朕早巳知”。统治集团内部因战事旷日持久而矛盾重重,个别人甚至产生绝望心情而归之于“劫数”,如当时从陕甘前线被召回京的参赞大臣那彦成说,“官兵追剿贼匪,愈远愈疲,势难尽……兵勇皆疲,堵亦无益……贼匪譬如蝗虫,非人力所能捕净。况此事总关劫数,……若劫数未完,即有健将……带领精兵,亦不能得力”。
在这种情况下,清王朝统治者自然利用刘之协被捕一事,极力宣扬,企图扭转不利局面。嘉庆帝再次夸大刘之协在起义军中的作用,“刘之协为教匪首逆,各省匪党无不崇奉,勾连蔓延……”,“……刘之协首先煽惑……各股贼匪,甘心附逆,到处奔进,不过因其教首尚在河南,或可纠党相助”。他吹嘘逮捕刘之协的意义,说什么“今刘之协在豫省被拿,足见白莲邪教获罪于天,自取灭亡”。他下令“经略额勒登保、参赞德楞泰及各路带兵大员并各督抚等;将刘之协擒获一事,广为宣播,并传谕贼营……即实系同教匪徒,知刘之协被获,畏罪乞命,弃械归诚,亦必贷其一死”,以为起义军必将“失其所恃,心怀疑惧,自可日就解散”。此外,他还企图挑拨广大教徒和起义军之间的关系,“亲制邪教说一篇,申明习教而奉公守法者不必耷拿,其聚众犯法者方为惩办”,又再三强调“从前曾经习教而并未从贼者,即与齐民无异,概免查办”,等等。
显然,清王朝最高统抬者这一系列言论和措施,在于利用刘之协被俘和被杀一事,起到
杀一儆百的反动作用,从而瓦解起义军的斗志,割断起义军和群众的联系,使他们陷于孤立,
并鼓舞清军,乡勇的士气,平息内部争吵,安定人心,稳定后方,从而度过难关,早日结束这场战争。可见,刘之协的地位,作用的被夸大,原来是和清王朝当时在政治,军事等方面的特殊和紧迫需要密切相关的。
清统治者尽管极力渲染刘之协在这次大起义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却拿不出任何确凿的
事实根据,这个矛盾在关于刘之协的结案书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它提出的刘之协的三条“罪
状”是:一、“传习白莲邪教,收买王双喜,托名牛八,指称前明后代……潜谋不轨”,二、“其徒姚之富、齐王氏等约定辰年辰月辰日辰时一同起事……首造逆谋,酿成祸阶”,三、“潜匿踪影,暗通消息,复于宝丰、郏县勾结逆匪李杰等攻掠村庄,公然明目张胆,树立天王刘之协旗号”,等等。
三条罪状即使完全属实,也无从证明刘之协在大起义中曾起过清朝认为的那种决定性作用,反而令人们进一步看出他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事迹。
刘之协遇害后,起义军的反应并不强烈,而王聪儿,姚之富在嘉庆三年春的壮烈牺牲,则在起义军中激起重大反响,如襄阳起义军高均德所部“扬言欲为齐王氏(王聪儿)等复仇,相誓死斗”,与清军展开十分激烈的战斗,远在湖北东部蒲圻县的教徒王添万,也因之发动武装起义”。王廷诏被俘后不屈就义,起义军领袖们为之痛哭流涕。这一不同之处,很能说
明问题。
刘之协因与宋之清有师徒关系,是辈分最高的老师傅之一,但他在一般的收元教徒中并不知名。其后在清王朝大规模搜捕下,他反而有了虚名,足以号召群众,因此在大起义前后都有人寻找他。可是他却长期潜伏在“闲散之地”,安于旁观者的地位,终于被人逐渐忘却。他在供词中说:“王廷诏在四川的信息,是李添珍(樊人杰起义军的头目)们从樊人杰、高三他们营里出来传给我的。他们出来是打听投回的人曾否杀了,并没向我讨什主意,王廷诏也没书信给我”。这是起义军对刘之协之死并无强烈反应的主要原因。
由此可见,刘之协并不是清统治者所认为的这次大起义的“首逆、“渠魁”。事实上,大起义的九年当中,起义军始终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领导核心,更不用说出现一位公认的领袖了。这和六省教案中收元教的主要教首牺牲殆尽有关,但更是由于白莲教的家长制的组织形式所造。这个问题我们没有研究,暂时作这种推测。
有的作者不仅囿于百余年来有关刘之协的传统看法,甚至进一步加以发展,居然将他自
遇害看作是大起义失败的重要原因:“会河南布政使马慧裕适以是年六月,访获教主刘之协
于叶县,槛送京师诛之。……于是元年以来,骚乱五省之教徒,既失其原动力,大局之镇定
此始矣”。这就和史实相差得更加不可以道里计了。
七、刘之协的行动前后判若两人的原因
据现存史料,我们仅知刘之协从乾隆五十三年年初去隆德,到他在嘉庆五年八月遇害将近十三年的活动情况。其间以乾隆五十九年的六省教案作为界限,又可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
前一个阶段,刘之协为复兴混元教,发展组织,联合收元教派,不辞劳苦,不避艰险,往迈奔波在皖、豫、鄂、甘各省之间,做了不少工作,发挥并显示出他的宣传和组织方面的才能,而六省教案后,他却一蹶不振,隐姓埋名,躲在“闲散之地”,为个人安危,不肯参加起义活动,甘心做一名旁观者。这一现象应如何解释呢?
混元教教首当中,类似刘之协的不乏其人。如安徽毫州混元数教首王老保,据说嘉庆五
年时“手下有二万多人”。嘉庆二年,王廷诏等曾派人动员他和其他教首举行武装起义。他
却去黑龙江,征求被流放到那里的他父亲的意见,答复是“等着西边王发生有信来再动手”。
王老保等居然等待了两年之久,直到嘉庆五年春,当地另一教首张全才派人去新疆喀什噶尔
和王发生联系。可见王老保等并无进行武装斗争的意图,因而制造借口,按兵不动,回避起
义问题。
川楚陕农民大起义期间,混元教始终不曾起义响应这一事实,说明它的大部分教首都寐
取了与王老保类似的立场和态度,象王廷诏那样积极参加起义军,坚持到底的教首,是屈指
可数的,这种情况的出现并非偶然。
白莲教虽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下层广大群众的宗教,但它终究是从事迷信活动的团体,教义也无革命因素,与革命组织有本质的不同。教徒在日常只是烧香礼拜,交纳银钱(所诈布施,根基钱,打丹银等),讽诵或由教首讲解经卷,咒语、口诀,歌词(除教义外,突出教孝子善,三皈五戒等),以虔修来世,并达到求福避祸的目的。所以白莲教也“是人民的鸦片”。
封建社会的广大劳动人民,身受残酷的剥削压迫,但由于时代和阶级局限,无丛认知
苦难的根源及摆脱本身悲惨处境的道路,一部分人容易将瘴苦的、遭到压抑的精神寄托于妄
教,企求在水深火热中获得些许慰藉,也是对“现实的苦难的抗议严。”
某些教首传教收徒的目的,下列两个白莲教支派的概况,可作说明。
乾隆十八年,直隶,山西地方官吏破获冯进京,王会传习混沌教(又名清净佛门教、混天教、收元教,佛爷教)一案,牵连教徒一百多人。冯进京,山西长子县呈村人,平日“卖针营生,又会参禅、说偈、运气,念无宇真经,烧香占病”。雍正初年拜无为教张进斗为师。乾隆十年收布贩王会(直隶沙河县北留村人)为徒。冯自称“混天佛”,“教中人都称做未来佛爷。冯说王会“日后有大贵……将来要立中京……坐天下”,王会因此自称“人王”。他们提出“水滨正定府,地陷郜成县”,入教者“将来地陷可免灾劫,又可修行来世”。
诱惑人们入教,布施银钱,“看上的布施多少,散给合同封他,渡人多的也封,功多的封王,攻少的封总兵”。他们诈骗教徒银钱,谋己私利。教徒郗成业说,“头一次到长子县,见老
师傅(即冯进京)家里穷,还信他是真修行,及至第二次再去送会钱,见他家里置庄田,修扇
子,小的就不信了”。王会还诱奸妇女,是个道德败坏的人。他们的活动,没有任何革命味道。统治者也指出:“并无不轨实迹……其非素蓄逆谋可知”。
又如直隶清河县“尹老须即尹资源,接管刘功离卦教,自称南阳佛,创立朝考等场,黑冈等劫名目,神奇其说,煽惑至数千人之多,勾结至三省之远,狂悖已极”,“出戟入教者以下百计,蔓延三省”。所谓“黑’风等劫名目”,即指“红阳劫尽,白阳将兴”之际,将有黑风黑雨,水火刀兵等灾厄。“创立朝考等场”,即“邪教开场考选,谓欲以此定上天之序也……推原意,盖欲即入教之久暂,验镜送之厚薄,现存心之诚否。而所尤重者,惟在传徒之多寡,俾正传之徒,又各传徒,极之盈千累万,各有统属,而即以传徒多者为上等”。也就是教主在一月时期查核教徒(教首)在此期间传徒、敛钱(交纳教主)的情况,以此作为在教内升迁贬黜亦奖惩的根据。。在教主、教首们看来,收徒是关键,因为徒众越多,教派力量越大,教徒的布拥和所积敏的钱财也成正比例地增加。这也反映教首兴教的目的。前述冯进京,王会也以布施及“渡人”的数目,作为封官许愿的标准。
尹老须传徒敛钱,从乾隆六十年到道光十二年将近四十年之久,已成为远近闻名的富户,下述情况可作证明。
道光十一年“六、七月间,河南,山东查获匿名揭帖,叙述尹老须父子聚众谋叛,语多狂悖,……经琦善饬查严审,系因掘藏致富,并无习教不法,交结匪人之处”。
琦善在调查尹老须是否“谋叛”的报告中,为什么捉出他的财产来源问题呢?显然,匿名揭帖还揭露尹老须因传徒敛钱致富,琦善即对此而言,可见尹老须对自己广有钱财一事已
无从否认,只有在财产来源上加以掩饰。其实这些财富都是由教徒们(大部分属于贫苦农民)长期的布施所积累,而被教主尹老须所吞没。
当然教徒的布施中,除去教主及各级教首的生活费用外,还有不少其它用途,如营救被
捕教徒,探望被充军者的盘缠,对被流放的教首(教主)的供奉等等。从上述混元教的有关情
况看,这方面的花费还相当可观。
尹老须一案,经清统治者严审后,并无谋逆实迹,道光最后指出尹老须散播的种种说法
“不值一噱”,他的主要罪状是“蛊惑愚民”,“遂至出钱入教者以千百计,蔓延三省”。归根到底,这还是个大规模的传徒敛钱的案件。
这两个白莲教支派都被掌握在以传徒敛钱作为本身优带生活主要来源或唯一来源的教史,他们兴教目的在于经济利益,很少或没有政治上的动机。
统治者所以对这种组织予以严厉镇压,《破邪详辩》一书中的有关说法可供参考:“邪经
四十余种,并无谋逆之说,而习教必至谋逆者何也,谋逆之原。由于聚众,为教首者又惑以劫数,诱以逆书,复以符咒迷人,而同教自乐从,逆矣”。
上述两个白莲教支派的情况说明了这一点。统治者的恐惧、仇恨在于“聚众”,因为一人连十,十连百,百人连千,千凑成万,即是白莲教也斟以劳苦大众为主体的这种群众集结,即使无政治目的,客现上也是可以形成一股可能直接威胁现存统治秩序的力量。如果一个教派的教首对现实不满而又胸怀“取而代之”的大志,就可能提出披着宗教外衣的政治预言,使“世俗的关系牵涉进来”,引导教徒从沉溺于宗教迷信活动,逐步转移到反对统治者的方向,经长期准备,主客观条件接近成熟后,发动武装起义。这就是所谓“惑以劫数”,“诱以逆书”,导致教徒严从逆”的步骤。《破邪详辩》的有关叙述,是统治者的经验之谈,亦是他们慑于广大人民逐渐觉醒,从而走上反抗道路的惊惧心声的流露。以宋之清等为代表的收元教,在混元教的影响下,从乾隆五十四年开始的演变,使它成为白莲教支派的另一典型。
宋之清等收元教教首,较能顺应当时社会危机日益严重,人心思变的形势,最迟在乾隆五十八年已开始考虑武装起义的问题,另一教派的白培相也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教派的各项活动及各级教首的精神面貌等方面,必然相应地有所改变,逐渐不同前此的兴教只是为了传徒敛钱的阶段,因而经受了六省教案严重打击的考验。在清统治者残酷镇压迫害下,姚之富等教首再接再厉,倾全力准备武装起义,收元教内部自然会发生更大变化,以适应即将来临的严峻战斗任务的需要。由于收元教教首们长时期的努力,这个教派才能在极其紧迫的形势下发动起义,组织成千上万名战士,在五省的辽阔战场上,与敌人周旋达九年之久,给统治者以沉重打击。自然,起义军的组织、行动等方面,仍不免深深打上昔日的印记,成为起义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混元教乾隆五十三年拟订、实施复教计划后,发展到带有反清政治色彩的新的活动阶段,在扩展组织、联合其它教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从它的教首们此后的行动来看,却没
有准备武装起义的迹象。这从一个侧面反映,混元教的各项行动及教首们的认识,基本上还停留在传徒敛钱的固有水平。所以以刘之协为代表的混元教多数教首,在复教中表现积极,
对川楚陕农民大起义则缺乏信心和热情,无所作为,自然不足为奇。
混元教在复教前长期处于半瘫痪状态,教徒们独立活动,复教后也没有大力扭转的迹象。六省教案中基本上属于宗教迷信团体的混元教,遭到清王朝的严重摧残,刘松牺牲。在此之前,王怀玉因病故去。于是教首们更加自行其是,再度陷于分崩离析的状态。混元教对大起义所以不曾响应,这也是重要原因。
刘之协成为清王朝大力搜捕的对象后,仍无参加起义军的决心,只是辗转流徙,等待形势变化。他在郏县起义中的表现,证明他并非为组织起义而外出活动,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准备重理传徒敛钱的旧业。这就是刘之协的行动出现如此变化的基本原因。
(文章来源:《清史论丛》第2辑)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清水教王伦在山东起义,四十六年、四十八年甘肃连续发生苏四十三和田五起义,五十一年台湾天地会林爽文起义,六十年湖南、贵州苗民起义,嘉庆元年(1796年)终于爆发了震撼全国的川楚陕农民大起义。这次起义规模之大,时间之长,参加人数之多,涉及地域之广,在清代仅次于太平天国革命,成为清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
长期以来,刘之协被认为是这次大起义的领袖,各种史料和著述中多突出他的地位和作用,如“自白莲教贼总教首刘之协……谋逆湖北襄阳……”;“群丑皆该犯(刘之协)一人勾煽”;“白莲教匪首逆刘之协,令其党于湖北、河南、陕西、四川等州县,往来煽惑,传教作乱”;“数省之贼皆刘之协所传布,其招呼纠结,先后并发,亦刘逆诡计也”,等等。近人的论著、辞书和教科书中,也大体沿袭了清代这些史料中的说法。有的作者还将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称为“混元教军”,以表明这次大起义是由刘之协参加的白莲教支派混元教所发动和领导。
最近查阅部分清代档案及其他资料,作初步探索,发现刘之协的经历与上述论断并不相符,史实颇有出入。现简述我们的意见,就教于史学界的同志们。
一、刘之协在大起义前有哪些活动
刘之协参加的白莲教支派混元教的初期活动情况如下:
乾隆三十九年初,河南鹿邑人樊明德(“务农度日,兼习医道”,年龄不详)在家乡创立混元教,烧香念经,传教收徒,迅速传播到河南归德、陈州、汝宁和安徽颍州等府。乾隆四十年,地方官府逮捕樊明德等九十余人,搜出《混元点化经》等抄经,内载“有一日,换乾坤,换世界”,“末结(劫)年”,“刀兵现”,“丙午年,防备底下反乱年”等语句。清乾隆帝认为:“抄经内有……等悖妄字样,与山东逆匪王伦等编造惑众之语相同,非寻常邪教可比。著……将此案要犯……从重问拟,实力穷究,务绝根株”。混元教创立不久,就遭到清朝严厉镇压,樊明德等十三人判处死刑,发边远为奴、充军者二十余人,判处枷杖徒刑的数十人。
在这次镇压中,樊明德的重要弟子,鹿邑县人王怀玉(年龄、职业不详)幸免于难。他和他的儿子王法僧(王发生)及孙子王双喜(一个叫刘成儿的所假冒),在其后的四十年中,相继成为混元教徒们精神上的领袖。
充军者中有王怀玉的弟子刘松。刘松,鹿邑人,充军到甘肃省隆德县时已六十岁,职业及家庭情况不明。他后来在拟订并实施复兴混元教的计划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乾隆五十三年后,混元教改名三阳教。本文除个别地方外,仍按习惯说法,称为混元教。
收元教的支派三益教,在乾隆五十四年后,一度与混元教密切合作。三益教的创立者是姚应彩。他的再传弟子湖北襄阳人宋之清(年龄不详,经商)曾加入混元教,后又自立西天大乘教。宋之清的重要弟子是齐林。齐林的妻子即王聪儿,姚之富则是他的弟子。宋之清等及收元教另一支派的教首王应琥等,为川楚陕农民大起义的发动奠定了重要基础。
由于三益教、西天大乘教是收元教的支派,而且在湖北、四川一带与它同时活动的还有以王应琥为首的一支收元教,所以本文除个别处使用三益教这一名称外,都写作收元教。
乾隆四十二年后,幸存的混元教教徒分别进行复教活动,以逃亡在外的王怀玉的名义相号召。到乾隆四十七年又被清朝镇压,教徒多人被捕处刑。此后混元教实际上处于半瘫痪状态。
据已查到的史料,仅知刘之协(刘知协)是安徽省太和县原香集人,生于乾隆五年(1740年)“一向做棉花买卖”,“系花布生理之人”,“曾在樊城贸易,时常往来”。他“常年在外游荡”,从事发展混元教组织等等活动,经商可能是为秘密活动作掩护。乾隆五十九年清统治者搜查他的家庭时,“查无经卷,图咒、资财及不法字迹”,说明他已随时作好遭到统治者的突然袭击的准备,是个职业的秘密宗教活动者。同年他从太和去扶沟,“因无盘费……卖粮食办钱”,可见经济并不富裕;不过他仍有一妻一妾,说明家道小康。刘之协能够吟诗,看来粗通文字。
刘之协的师傅是谁,至今因史料?牾,未能查明。据刘之协本人说,他是太和县人李伯禄的徒弟,而有的材料却说刘之协是李伯禄的师傅,刘之协的家属也是这种说法;有的人说刘之协的师傅是王怀玉;刘松则说“从前曾收……刘之协为徒”。’
刘之协“习教多年”,很有可能是樊明德时期的教徒,当时和王怀玉或刘松已有所接触,否则.他在日后是很难参与混元教的机密的。混元教内辈分在他之上的,已知有王怀玉、刘松、刘楞,与他不相上下的,估计不在少数。
从乾隆五十九年刘松在隆德被捕后的供词中,可以知道刘之协等人秘密活动的梗概: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刘之协到甘肃隆德与刘松密谋恢复混元教。因“混元教破案已久,人多不信,必须另立教名,遂商同刘松,改为三阳教,并将旧教内《混元点化经》改为《三阳了道经》,灵文改为口诀”,并“欲觅一人,捏名牛八,凑成朱字,伪称明朝嫡派,将来必然大贵”,以便“动众”。“又指刘松之子刘四儿为弥勒佛转世,保辅牛八。推称刘松为老教主”。第二年,刘之协在湖北襄阳“收林、伍公美、王学陇为徒,从此互相传播,徒党日众”。此后三年中,刘、宋等人将所收教徒的部分打丹(将姓名、籍贯写在黄纸,向空焚化,名为打丹,又名升丹)银二千两陆续送交刘松。乾隆五十七年,“宋之清因传徒日多,不肯将敛得银钱与刘之协、刘松分用”,并以“刘之协从未将牛八与其看过,斥为虚词哄骗”,借口“刘四儿不像弥勒佛”,于是“自立一教,另拜河南南阳人李三瞎子为师,称为真弥勒佛转世,并以李三瞎子之子名叫卯金刀,小名又叫卯儿,将来必定大贵。
刘之协派教徒刘起荣携带白银二百两到河南舞阳县北舞渡交给同教阮朋龄,被差役发现拘留。舞阳县审讯时,便问刘起荣所带银两是否系扶沟窃赃。刘起荣认作偷窃,被押解到扶沟,又供认是刘之协托带的办货银两。于是提刘之协对质。刘之协到扶沟后,散居在旅店内候审,十月,河南登封县一带查拿白莲教风声很紧,立即逃跑,不知去向。
一时间,逮捕“钦犯”刘之协成了头等大事。因搜捕刘之协和查拿教徒,官吏虐民,是这次大起义的导火线之一。当时“大张告示”等等措施,使刘之协的名字各地皆知。清代后人根据记录和传说,夸大刘之协对大起义的作用,就从这时开始。
二、混元教教主是谁
混元教的创建者樊明德牺牲后,他的弟子王怀玉逐渐成为这个组织名义上的领袖。王怀玉在樊明德弟子中收徒最多,很受樊的器重,“曾夸王怀玉道行”。他为人相当机警,混元教在乾隆四十年被镇压时,他曾两次逃脱地方官吏的搜捕。
乾隆四十二年到四十七年间,淮宁、鹿邑、永城等地幸存的混元教徒都“指称王怀玉之名竺收徒”。可见他因“道行高妙”,辈分最高而成为皖西、豫东一带混元教徒们遥奉的领袖。统治者对他十分注意,奏折上出现“樊明德、王怀玉混元邪教案”的提法,通令“严缉”,“务期必获”。王怀玉被迫长期处于地下,主要是在襄阳地区潜伏。
乾隆四十八年(或五十一年),刘松曾对去隆德探望他的再传弟子河南商邱人张百四说“老师傅王怀玉系教主,本姓朱,后改姓刘,又改姓王。从前教内的人就称王怀玉是牛八”。
混元教乾隆四十年、四十七年两次被镇压的有关史料中,并无王怀玉是牛八的记载。而且张百四是乾隆四十年(或三十九年)的教徒,(“据张百四供称:伊系李公照之徒,李公照系刘松之徒,刘松系已故王怀玉之徒。四十年,刘松等犯案,该犯因李公照已故,是以漏网。”)如果“从前教内的人就称王怀玉是牛八”,他也应该是知情人,可是直到探望刘松时才被告知。可见这一舆论大体上出现在乾隆四十八年(或五十一年),或在此之前不久,很可能就是刘松所制造。
王怀玉在混元教内的重要地位,下述史料也可说明:乾隆五十九年初,“刘之协与宋之清争立教名,欲将旧犯教案在逃之鹿邑人王怀玉奉为教首,迎赴太和,另立教名,惑众敛钱”,刘之协“从襄阳寄信与(太和县)同教的阮志儒及……阮朋龄,约定四月内撑船到舞阳县北舞渡地方,迎接老师傅王怀玉”。但王怀玉未能成行,六月间在襄阳病故,可惜的是,他在潜伏期间的活动和复兴混元教中的作用,史料没有记载。
王怀玉的儿子王法僧在王怀玉拜樊明德为师时,也随同入教。“乾隆四十年三月……王怀玉等,因闻樊明德等已被访拿,随各潜逃。王法僧随父王怀玉逃赴江南,六月二十四日行至阜阳……次早即被拿获……发边远充军”,第二年被流放到隆德,和刘松比邻而居。当时王法僧年仅十五岁。六省教案中他以“明知刘松兴教情节,并不举首”的罪名,改发新疆喀什噶尔为奴。
从现存有关王法僧的材料中可说明不少问题。
嘉庆六年三月,额勒登保在审讯混元教教首王廷诏的奏折中说:“该犯于乾隆三十八年找到王老四(鹿邑人,可能是白莲教徒),维时王发生有十余岁。王老四曾向我说,王发生本姓朱,是前朝后人。四十年上我又在王发惠家住,王发惠向我说王发生已经地方官拿去,我畏惧逃去”。
樊明德创混元教是乾隆三十九年,为什么在前一年当地已有“王发生本姓朱,是前朝后人”,实际上就是牛八的传说呢?
安徽阜阳混元教徒张效元在嘉庆五年自首后说,“河南鹿邑县王家菜园王发惠家有一王发生,本姓朱。伊祖父就是起教的,不知起自何时。伊父不知何名,生前与王发惠认为一家,收王发惠为徒弟……众人……称王发生本明朝朱家的后人,商量要起事。这话已有年了。后刘之协往湖北传教,王廷诏同太和县刘贵往四川传教,日子也久了。”
王、张二人的叙述,反映出王发生的祖父和父亲王怀玉早在樊明德创立混元教前就是白莲教徒,而且至迟在乾隆三十八年即已制造了王发生是明朝后裔即牛八的舆论。樊明德所以“曾夸王怀玉道行”,并不是偶然的。
值得注意的是,王廷诏“伊祖名王珊,父名王本德,向与鹿邑属阳路口王家菜园之王姓一同烧香念佛,该犯所带……经文各件,据称伊祖父所传”。王廷诏也说:“我祖父王珊原习白莲教”。他虽说“我并未学过教,也没师傅”,但还是承认“我自小在河南、湖北交界处做买卖,遇人劝他烧香行善是有的,并不是传徒习教”。实际上还是白莲教徒。
王怀玉、王廷诏等既然很早就是白莲教徒,为什么又参加了樊明德的混元教,没有材料说明。乾隆五十三年以后复兴混元教的计划,从上述的一些情况看,实际上是以王怀玉这个家族为中心进行的。川楚陕农民大起义中,王廷诏的行动仍然是这样。
混元教教首王廷诏曾对襄阳起义军领袖高均德间接透露王发生是起义军拥戴对象。高均德说:“我曾向王廷诏询问,我们闹事究竟辅佐何人作主?王廷诏说一个人叫作朱添全,是我们的主儿。有两句歌谣:牛在韩门长在刘,到了王家才出头,是指朱添全的。我问朱添全是何处人,现在何处,我要见他一面。王廷诏说,你如今尚不能见他,他如今还不出来呢”。
朱天全是何许人,为什么大起义爆发后“还不出来呢”?
清统治者在嘉庆六年审讯王廷诏时指出:“上午张效元又曾说你因王发生是明朝后人,要扶他为幼主”。又如嘉庆二十年阜阳县混元教教首李珠说:“王法僧本姓朱,因要掩没姓名,或称牛八。”
关于复教等等计划及各项指示,至少有一部分是在隆德拟订并发出的。
刘四儿于乾隆四十八年到隆德活动,并设杂货铺作为掩护,后与刘松同时牺牲。刘松另一个儿子刘文焕乾隆五十一年在家乡因“儒门教”案件被流放广东,不久潜逃,继续活动,于嘉庆二十五年牺牲。
刘松还有两个儿子,即刘文魁、刘文灿,也在传教收徒:清统治者在王三保案件中指出,
王三保等“节次敛钱,遣阮凤仪等送给发配黑龙江遣犯王双喜及王王氏收用。并据阮凤仪等
供出,王王氏与同配遣犯刘文魁等传徒习教。刘文魁原籍河南柘城、鹿邑两县交界之大吴家
集,与王王氏至戚。其兄刘文焕与弟刘文灿,亦在原籍河南传教。刘文灿时常送银出口,给
刘文魁使用”。
有的教徒谈到王三保等送往黑龙江的银钱交付何人的问题时说:“传教银两俱系……交
与王法僧之妻王王氏,并非交给王双喜。”关于她和王法僧的结合,“提讯阮风仪等,据供
王王氏系于王法僧充发甘省后,经伊戚刘志勤送往配所成婚,生有子女。嗣王法僧改发回
疆,王王氏因何移住黑龙江,该犯等均不知底细”。王怀玉的儿媳王王氏与刘松之子刘文
魁是“至戚”,进一步反映王怀玉与刘松的密切关系,原来他们并不仅仅是师徒和同乡。刘之协所以“曾在樊城贸易,时常往来”,估计与王怀玉潜伏襄阳有关(襄、樊仅一水之隔),他又曾不止一次去隆德,这都说明他是王刘间的主要使者。显然襄阳、隆德之间联系频繁。
至于刘之协则从来不是混元教教首,他读书识字,善于辞令,有商人身分,具备外出活动的有利条件。但在教内的地位并不算高,所起作用也在刘松之下,只是由于刘松、宋之清等在六省教
案中牺牲,王怀玉未曾暴露(太和县教徒阮志儒等在乾隆五十九年十一月把王供出时,王已
在五个月前去世),清统治者才将刘之协作为在逃未获的唯一要犯,进行大规模搜索,引起
当时和后人的广泛注意,从而抬高了他在教内的地位。
三、混元教与收元教是什么关系
收元教是白莲教的一个支派,乾隆末年在鄂西北地区活动,主要分为襄阳宋之清和王应琥两支。
宋之清“乾隆四十七年到河南新野贸易,与宋文高熟识。宋文高给与灵文,该犯听从学习”。宋文高“妄称将来弥勒佛转世掌教,有水火瘟疫诸灾,念经尊奉,可以躲避”。“宋文高系姚应彩之徒”。姚应彩则是乾隆五十四年在河南被捕。
宋之清在乾隆五十七年创立西天大乘教大力传教收徒时,仍然在灵文合同中有“十门有道一口传,十人共子一只单”等词句,口头宣传中有“水火灾,必须尊奉弥勒佛……方能躲避”一类说法,传教收徒时举行“过愿”(指发誓不泄密),升丹等仪式。清湖广总督毕沅说:“细加查核,似系从前楚豫二地办过收元邪教遗孽。”
乾隆五十七年,王应琥、艾秀等在川鄂边界的房县、竹豁、大宁一带传单收徒,咒语、仪式等与宋之清所传西天大乘教基本相同。王应琥的父亲“王全及向与交好系已正法(收元教)孙贵远之徒”。由此可知,王应琥一支也属于收元教系统。统治者指出它和西天大乘教“所诵灵文,经咒……虽有大同小异,其为一教无疑。”
收元教宋、王两支不仅同出一源,有些迹象表明,它们之间可能还有某种程度的联系。六
省教案中,王应琥系统的胡仲元说:“这教系襄阳居住之薛掌柜传下来,凡收得根基钱,王义(王应琥再传弟子)一层转送一层,交薛掌柜转送河南”。关于宋之清的结案书说:
宋之清……起意自行兴教……随有齐林,宋相、李成贵,张添美及在逃之薛国玺五人,俱拜
清为师……宋之妇因入教人多,时有送给根基、升丹银两,随举宋相、薛国玺在家管事”。
所谓襄阳的薛掌柜,很可能就是掌握宋之清收元教系统财权的薛国玺。由于宋之清的
地位、威信和力量都在王应琥之上,又是同一教派,因而后者将敛取教徒的部分银钱送交襄
阳,而“转送河南”,实际是掩人耳目的托词。这件事属于教内机密;六省教案中宋、王等教首均未供出,个别教徒如胡仲元虽有透露,但被审案的地方官吏忽略过去了。
混元教与收元教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宋之清乾隆四十七年参加三益教后,最初几年并未积极活动,收徒很少。乾隆五十四
年二月,“刘之协来向宋之清声称,老教主系河南鹿邑县刘松,充发甘肃隆德县,其子刘四儿乃系弥勒佛转世,将来保辅牛八,诱令宋之清随同往见刘松,并送给银两而回。刘之协复令宋之清零星帮给刘松银两”。
宋之清的叙述含糊不清,如结合其他有关史料,就可看出三阳和三益两个教派初期关系的轮廓。
宋之清在争教事件中,借口“刘四儿相貌平常,不是弥勒佛转世”,“并以刘之协从未将牛八与他看过,斥为虚词哄骗”,因而“又以李三瞎子为弥勒转世,李卯儿为牛祖”。也就是说,宋之清的三益教在争教前曾尊奉三阳教的弥勒佛(刘四儿)和牛八(王双喜),后来才另立了本派的“弥勒佛”和“牛祖”。
宋之清拜宋文高为师,加入三益教后,如果始终以三益教的名义进行活动,那么在争教
事件发生后,也就没有必要“起意自行兴教,捏称弥勒转世,必须学习西天大乘教”了。事情与此相反,这就反映出他曾一度以三阳教的名义传教收徒,即清统治者所说,“缘刘松立教之始,刘之协与宋之清本合而为一”,所以争教才“与刘之协各立门户”。
刘松的供词还说,宋之清创立西天大乘教后,将刘之协教内尽行勾去。这句话很费解:各个教首分别秘密传徒,一个教首的弟子怎么可能被另一教首尽行勾去呢?
现在已知宋之清一度改用三甲教教名,问题就可得到解释。因为改名后,三益教就成为襄阳
地区三阳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争教事件发生,原属三益教的教徒全部转入西天大乘教,襄阳
地区三阳教的教徒所剩无几,自然是被宋之清将“教内之人尽行勾去”了。
刘之协所以能说服宋之清加入三阳教,是因为宋之清最初的师傅宋文高仅仅预言:“将来弥勒佛转世掌教。”
但总的说来,这一事件对双方教徒们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影响不大。
大起义爆发后,混元教教首王廷诏与襄阳起义军的高成杰等“带了河南五六千人前来入
伙”加入襄阳起义。河南是混元教的发祥地,王廷诏就一直在“河南、湖北交界处”传教收徒,所以这五六千人当中应包括一部分混元教徒。王廷诏始终是起义军中地位最高的老师傅之一,在争取人心、鼓舞土气方面作了很多工作,威信很高。混元教另一教首刘楞也曾在起义军中进行宣传活动。这些事实说明,混元教的个别教首还在大起义前就已恢复了与收元教的合作,双方共同进行起义前的准备工作,对大起义作出了一定贡献。
附带指出混元和收元两个教派间的某些区别:
樊明德系统的混元教的发源地和传教中心在豫东,皖西,以后逐步向豫中和豫西南的南
阳、新野及鄂北襄阳一带发展;但收元则从豫西南传入鄂北,后分房县王应琥两只,主要在陕西省边界各县发展。混元教传习《混元点化经》(即《三阳了道经》),收元教传习《太阳教》,没有触犯清王朝的词句(“《太阳经》一种,尚无违碍”)。此外在灵文合同,口诀、歌词及传教仪式等各个方面也迥然不同,本文限于篇幅,无法详述。
四、川楚陕农民大起义是由哪个教派组织的
乾隆五十七年争教事件开始,宋之清“起意自行兴教,捏称弥勒转世,必须学习西天大乘教,躲避灾难”,让弟子们“各自收徒,不拘何处,四季升丹,各出银钱,交伊收用”,扩大组织广收徒众。与此同时,王应琥等也开始大力发展组织。
收元教获得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宋之清等从乾隆五十七年起将活动的重点
放在鄂川陕三省边界地区。
鄂川陕三驾边界的南巴老林及附近州县,山高林密,形势险要,道路崎岖,一向是封建统治力量比较薄弱的地区。明中叶荆襄流民起义及明末农民大起义,在这一地区留下深远的
影响。清代中叶,这里又是以湖北、湖南丧失土地的农民为主的各省流民的重要集中地:“川
陕边微,土著之民十无一二,湖广客籍约有五分,广东、安徽、江西各省约有三四分”。他们或成为垦荒的棚民,或充当山内手工场的雇工,或做搬运工人、绰夫等,依然遭到地主、官府等极其残酷的压迫、剥削,过着非人的生活,使这里成为一个阶级关系紧张的地区,引起收元教的注意。
在上述情况下,来到此地的收元教徒们关于求福避祸的宣传,以及随后逐步散播的“弥
勒转世,保辅牛八”这一披着宗教外衣的预言,深深地吸引着处于水深火热的广大群众,扩大组织的工作进行十分顺利,在短短两三年内,收元教已经成为三省边界广大地区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根据有关六省教案的史料,三省边界地区各州县被捕大批收元教徒,乾隆五十七年宋之清创立西天大乘教后入教,说明它的发展从这时起进入了新阶段。
在此前后,收元教等教派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始考虑“起事”的问题。
嘉庆二年云阳县收元教首高幺贵被俘后追述:“五十八年九月,我到滔河见了萧贵,又到襄阳见了樊学鸣(萧、樊都是宋之清系统的收元教首)……樊学鸣当日咐过轻易不要动手,只等他的教内人到来才可起事的话”。
高幺贵的下列供词,说明他此后确是如此行动的:“襄阳一教原有三会……我是中会的”。“(嘉庆二年)六月里,知道襄阳教内的人来了,我就齐起人来,分作前,后、中、左、右五营,整顿军器,只等中会的人到来,就好一同行走”。“到初八日,有两起人陆续来……我见不是中会的人,没有同去。到十三日,有徒弟……回来报信,说齐二师娘(王聪儿)那一起人来了,要我去见他。我就……前去迎接”。可见宋之清等最迟在乾隆五十年秋就已考虑起义问题,并有进军四川的打算,而日后襄阳起义军的进入四川可能与此有关。
起义军领袖张正谟也说:“乾隆五十九年四月里,我拜房县的白培相为师。说山西平阳府乐阳县王家庄长春观有个李犬儿,是戊戌年生的,两手有日月两字,相貌异常,刘之协是军师,朱九桃是辅佐他的。那王家庄有大石一块,忽然进开,现出经文,有二日黑风起,吹死人民无数,白骨堆山,血流成海四句,众人若念熟了,就可免灾。李犬儿到辰年辰月辰日起事,大家须暗地制备刀枪火药,将来事成,定有好处。”
这个供词进一步反映,最迟在六省教案前的两个月,以白培相为首的湖北白莲教已定在辰年辰月辰日(即1796年,嘉庆元年)起义,并着手物质上的准备。这是从陕农民大起义的酝酿时期进入新阶段,以及这一时期的领导权开始由收元教等支派掌握的标志之一。从上述高名贵的供词看,宋之清等当时还未决定起义的具体日期。王应琥系的教首陈金玉在乾隆五十八年曾说:“将来到了下元甲子(即1804年,嘉庆九年),百姓要水,火,风三灾,弥勒佛转世……要保护牛八起事”,多少透露出他们也曾决定起义日期。
白培相所说辅佐李犬儿的朱九桃,即天地会传说中的明朝后裔朱洪竹。
乾隆五十七年八月,福建省晋江县破获陈滋等听从陈苏老等“暗设熬黥会……以熬黥
暗代天地”,复兴天地会的案件。上谕说:“陈苏老等供内,闻广东石城县高溪地方,洪三
房即朱九桃,亦有起会之事等语”。广东官员立即“驰赴石城县高溪寺地方,确查洪三房
朱红竹即朱九桃,如何立天地会,党伙若干……。”最后查无此人、此地。
朱红竹即朱洪竹,是天地会所假托的明朝后裔,见这一组织的抄本《西鲁序》:“小主朱红竹,崇祯皇李坤妃之孙”。最迟从乾隆末期起朱九桃之名已在南方各地传播。道光末年至
咸丰初年,湘南地区一支天地会的领袖邱昌道曾托名朱九涛起事,“自称太平王”。这个朱九涛有很大可能就是朱九桃。
以王应琥为首的收元教,在这方面更进了一步,他们“称弥勒佛转生张家;并捏(称)朱红桃之名”,“牛八即朱红桃”。朱红桃显然是朱九桃的改称,和上述“朱红竹即朱九桃”的情况相同。天地会传说中的明朝后裔竟然成了这支收元教的牛八。
王应琥住在“房县獐落河石岭地方”,白培相也在房县(宜都、枝江教徒曾将“教内众人
陆续凑得根基银三百两……赴房县交给白培相”)。但王应琥的收元教主要在湖北西北部的地区适动。所以或是当时天地会已扩展到房县一带,影响了这个地区的两个白莲教支派,或是白培相这一教派首先在湘鄂交界处接触到天地会,又影响了王应琥等人。
白培相、王应琥等如此作法,可能是为了更易“动众”,也可能是为了便于吸收一些天地会会员参加自己的教派,甚至有可能是为了团结已加入本教派的天地会会员。问题涉及清
代中期白莲教与天地会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探讨。
白培相关于“刘之协是(李犬儿的)军师”的说法,很值得怀疑,因李犬儿经清王朝反复搜索,并无其人,不了了之。这是否因刘之协声望很高,因而白培相以此号召群众呢?上文已指出六省教案里刘之协在收元教中并不知名,由此推论,他在湖北地区其它教派中更不会
为人所知。有一种可能,即张正谟被捕后,经统治者严刑拷打,追问刘之协的下落,熬刑不
过,随口编造,先是说“刘之协是李犬儿的军师”,又讲“李犬儿是刘之协的外甥”,信口开
河,不足为凭。类似情况还可在一些被俘者的供词中看到,不再赘述。
当阳起义军领袖陈德本谈到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起义前夕,“襄阳老教头姚姓寄信
来说,来年,(1796年,即嘉庆元年)三月初十日是辰年辰月辰日,同教的人要收缘了,知会大家谋反,各造兵器”。“襄阳老教头姚姓”即姚之富,在六省教案后十分严峻的形势下,他已决定提前展开武装斗争,采用了白培相等提出的辰年辰月辰日起事的日期。
总之,以白培相为首的这个白莲教支派,首先提出辰午辰月辰月起义的主张,其后被其
他各支派所接受。又是这个支派首先开始了起义前的物质准备工作。而且如前所述,可能他还曾试图将天地会成员吸收进来,以增强抗清力量。可见这个白莲教支派在大起义的准备方面,也作出了一定的贡献。遗憾的是现在还没有发现有关这个支派的名称及其他情况的材料。
混元教的情况这时却和收元教迥然不同。乾隆五十九年初,王怀玉巳决定返回皖西、豫东,另图发展,后因病不能启程,在六月间去世。“刘之协从前曾在樊城贸易,时常往来,本年(乾隆五十九年)八月内已回原籍”太和县,直到十月十五日从扶沟脱逃,他的行止绝无准备起义的迹象。遍查和刘之协脱逃一事有关的资料,没有片言只语足表明混元数派当时有起义的意图或行动。两个教派在起义问题上的不同态度,有可能是出现争教事件的又一重要原因。
由于收元教各支派从乾隆五十七年起,都在加速扩大组织,将武装起义捉上日程,进行各个方面的具体准备。所以虽在六省教案中遭到严重破坏,许多重要教首遇害,还是保留了
不少骨干和大量教徒,继续牺牲者的未竞之业,在嘉庆元年年初发动了震撼全国的大起义,
而他们也就成为起义军的领袖、将领和基本成员,其核心被称为“襄阳老教。”收元教撒遍
三省各州县的星星火种,终于燃起农民大起义的熊熊烈焰。作为收元教首的宋之清,王应琥等所起的作用,大大超过了刘之协,正是他们为这次大起义奠定了最重要的基础。所谓“数省之贼皆刘之协所传布”,白莲教支派混元教的传布,起了组织作用等说法,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把起义军称为“混元教军”,理由也不充分。
五、刘之协在大起义期间有哪些活动
被清王朝认为是这次大起义的“首逆”和“渠魁”的刘之协,原来并没有参加起义的各种活动。统治者在刘之协的结案书中明确指出,起义军“滋扰数省,蔓延五年,抗拒官兵……
该逆犯刘之协……转在邓州、新野潜匿踪影”。嘉庆元年湖北战场的清军“总统”永保指出:“其刘之协一犯,屡次孥获贼匪,讯据供称,并未在此股贼内,及再三询问刘之协下落,不能指出确据”。嘉庆元、二年间被俘的襄阳起义军成员也都说“刘之协不知下落”时,从襄阳起义军中“逃出良民供称……刘之协并未在内,贼匪首曾差人各处寻觅,不知何处”。襄阳起义军著名领袖刘起荣嘉庆二年被俘后证实,“去年四月……曾叫货郎往河南找他(刘之协)”,等等。对此,刘之协自供:大起义后“我想我若在贼营内去,怕打了败仗被官兵拿去,所以在新野、邓州闲散地方同教的人家藏躲,使人不能疑惑,几年隐姓埋名,不敢叫人知道”。为了个人安危,刘之协在大起义爆发后,竟然采取了置身事外无所作为的逃避态度。
襄阳起义军重要领导人张汉朝,起义时行将七十,烈士暮年,率领起义军与清军战斗
四年之久,直到战死沙场。其他和刘之协年龄相仿(刘在起义时五十五岁),辈分相当的老教首,也是随队行军,进行领导(如姚之富,李全、孙赐俸等),或在各支起义军中,以鼓舞土气(如王廷诏;刘楞等),除刘楞的结局不明外,都战斗到最后一刻,和刘之协形成鲜明的对照。
刘之协对这次大起义所持的态度,在河南郏县混元教徒的武装起义中暴露无遗。
嘉庆五年六月,刘之协的徒弟李杰在郏县准备起事。刘之协刚到郏县,李杰“就同刘之协商量造反”。刘之协认为“人尚少,器械还不齐”,加以劝阻。李杰不听,后供说:“动手,实是我自己的主意”。可见这次小规模的起义也不是刘之协发动的。
郏县起义准备不足,发动仓卒,对清河南布政使马慧裕等组织的进攻束手无策,宝丰翟家集一战失败,李杰被俘。刘之协的暂缓起义的意见有其正确的一面。
关于起义军“俱树天王刘之协旗”,或刘之协在大起义中“被遥尊为天王”之类的说法,除马慧裕提到的大白旗一面外,档案材料中均无其事。后据郏县这一件事推而广之,误认和引申作“俱树”和“遥尊”了。
六清王朝逮捕刘之协后为什么夸大他的地位和作用
嘉庆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刘之协离开郏县、宝丰起义军,二十八日在河南叶县因同行启大荣告密而被捕。清嘉庆帝特派侍郎高杞专程前往叶县查明是否属实。在高杞押解刘之协赴京奏片上嘉庆帝株批,“欣慰览之。钦此”。可见清帝当时欣喜的心情。到京以后,经机大臣会同刑部严审取供具奏,于八月十四日遇害。
川楚陕农民大起义这时已进行了四年六个月,各地起义军在连续给予清军沉重打击同时,本身也遭到很大损失,又因封建统治者推行的坚壁清野政策开始生效而逐渐处于劣势。但各地起义军仍前仆后继,拚死斗争,使清军疲于奔命,狼狈不堪,同样面临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如清陕西巡抚台布嘉庆五年七月的一份奏折就反映了清军兵力不足,军饷匮乏、士气衰落的窘境,“从前贼匪遇见官兵惟有逃逸,不敢接仗……今胆敢逞其诡计,竟似窥破兵少而疲。臣前晤(经略大臣)额勒登保,窥其意指,不肯添兵,盖深知新兵之无用,饷项绌乏……一闻贼至,其气先馁,但能自守”。清帝也不得不承认:“此种情节,朕早巳知”。统治集团内部因战事旷日持久而矛盾重重,个别人甚至产生绝望心情而归之于“劫数”,如当时从陕甘前线被召回京的参赞大臣那彦成说,“官兵追剿贼匪,愈远愈疲,势难尽……兵勇皆疲,堵亦无益……贼匪譬如蝗虫,非人力所能捕净。况此事总关劫数,……若劫数未完,即有健将……带领精兵,亦不能得力”。
在这种情况下,清王朝统治者自然利用刘之协被捕一事,极力宣扬,企图扭转不利局面。嘉庆帝再次夸大刘之协在起义军中的作用,“刘之协为教匪首逆,各省匪党无不崇奉,勾连蔓延……”,“……刘之协首先煽惑……各股贼匪,甘心附逆,到处奔进,不过因其教首尚在河南,或可纠党相助”。他吹嘘逮捕刘之协的意义,说什么“今刘之协在豫省被拿,足见白莲邪教获罪于天,自取灭亡”。他下令“经略额勒登保、参赞德楞泰及各路带兵大员并各督抚等;将刘之协擒获一事,广为宣播,并传谕贼营……即实系同教匪徒,知刘之协被获,畏罪乞命,弃械归诚,亦必贷其一死”,以为起义军必将“失其所恃,心怀疑惧,自可日就解散”。此外,他还企图挑拨广大教徒和起义军之间的关系,“亲制邪教说一篇,申明习教而奉公守法者不必耷拿,其聚众犯法者方为惩办”,又再三强调“从前曾经习教而并未从贼者,即与齐民无异,概免查办”,等等。
显然,清王朝最高统抬者这一系列言论和措施,在于利用刘之协被俘和被杀一事,起到
杀一儆百的反动作用,从而瓦解起义军的斗志,割断起义军和群众的联系,使他们陷于孤立,
并鼓舞清军,乡勇的士气,平息内部争吵,安定人心,稳定后方,从而度过难关,早日结束这场战争。可见,刘之协的地位,作用的被夸大,原来是和清王朝当时在政治,军事等方面的特殊和紧迫需要密切相关的。
清统治者尽管极力渲染刘之协在这次大起义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却拿不出任何确凿的
事实根据,这个矛盾在关于刘之协的结案书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它提出的刘之协的三条“罪
状”是:一、“传习白莲邪教,收买王双喜,托名牛八,指称前明后代……潜谋不轨”,二、“其徒姚之富、齐王氏等约定辰年辰月辰日辰时一同起事……首造逆谋,酿成祸阶”,三、“潜匿踪影,暗通消息,复于宝丰、郏县勾结逆匪李杰等攻掠村庄,公然明目张胆,树立天王刘之协旗号”,等等。
三条罪状即使完全属实,也无从证明刘之协在大起义中曾起过清朝认为的那种决定性作用,反而令人们进一步看出他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事迹。
刘之协遇害后,起义军的反应并不强烈,而王聪儿,姚之富在嘉庆三年春的壮烈牺牲,则在起义军中激起重大反响,如襄阳起义军高均德所部“扬言欲为齐王氏(王聪儿)等复仇,相誓死斗”,与清军展开十分激烈的战斗,远在湖北东部蒲圻县的教徒王添万,也因之发动武装起义”。王廷诏被俘后不屈就义,起义军领袖们为之痛哭流涕。这一不同之处,很能说
明问题。
刘之协因与宋之清有师徒关系,是辈分最高的老师傅之一,但他在一般的收元教徒中并不知名。其后在清王朝大规模搜捕下,他反而有了虚名,足以号召群众,因此在大起义前后都有人寻找他。可是他却长期潜伏在“闲散之地”,安于旁观者的地位,终于被人逐渐忘却。他在供词中说:“王廷诏在四川的信息,是李添珍(樊人杰起义军的头目)们从樊人杰、高三他们营里出来传给我的。他们出来是打听投回的人曾否杀了,并没向我讨什主意,王廷诏也没书信给我”。这是起义军对刘之协之死并无强烈反应的主要原因。
由此可见,刘之协并不是清统治者所认为的这次大起义的“首逆、“渠魁”。事实上,大起义的九年当中,起义军始终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领导核心,更不用说出现一位公认的领袖了。这和六省教案中收元教的主要教首牺牲殆尽有关,但更是由于白莲教的家长制的组织形式所造。这个问题我们没有研究,暂时作这种推测。
有的作者不仅囿于百余年来有关刘之协的传统看法,甚至进一步加以发展,居然将他自
遇害看作是大起义失败的重要原因:“会河南布政使马慧裕适以是年六月,访获教主刘之协
于叶县,槛送京师诛之。……于是元年以来,骚乱五省之教徒,既失其原动力,大局之镇定
此始矣”。这就和史实相差得更加不可以道里计了。
七、刘之协的行动前后判若两人的原因
据现存史料,我们仅知刘之协从乾隆五十三年年初去隆德,到他在嘉庆五年八月遇害将近十三年的活动情况。其间以乾隆五十九年的六省教案作为界限,又可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
前一个阶段,刘之协为复兴混元教,发展组织,联合收元教派,不辞劳苦,不避艰险,往迈奔波在皖、豫、鄂、甘各省之间,做了不少工作,发挥并显示出他的宣传和组织方面的才能,而六省教案后,他却一蹶不振,隐姓埋名,躲在“闲散之地”,为个人安危,不肯参加起义活动,甘心做一名旁观者。这一现象应如何解释呢?
混元教教首当中,类似刘之协的不乏其人。如安徽毫州混元数教首王老保,据说嘉庆五
年时“手下有二万多人”。嘉庆二年,王廷诏等曾派人动员他和其他教首举行武装起义。他
却去黑龙江,征求被流放到那里的他父亲的意见,答复是“等着西边王发生有信来再动手”。
王老保等居然等待了两年之久,直到嘉庆五年春,当地另一教首张全才派人去新疆喀什噶尔
和王发生联系。可见王老保等并无进行武装斗争的意图,因而制造借口,按兵不动,回避起
义问题。
川楚陕农民大起义期间,混元教始终不曾起义响应这一事实,说明它的大部分教首都寐
取了与王老保类似的立场和态度,象王廷诏那样积极参加起义军,坚持到底的教首,是屈指
可数的,这种情况的出现并非偶然。
白莲教虽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下层广大群众的宗教,但它终究是从事迷信活动的团体,教义也无革命因素,与革命组织有本质的不同。教徒在日常只是烧香礼拜,交纳银钱(所诈布施,根基钱,打丹银等),讽诵或由教首讲解经卷,咒语、口诀,歌词(除教义外,突出教孝子善,三皈五戒等),以虔修来世,并达到求福避祸的目的。所以白莲教也“是人民的鸦片”。
封建社会的广大劳动人民,身受残酷的剥削压迫,但由于时代和阶级局限,无丛认知
苦难的根源及摆脱本身悲惨处境的道路,一部分人容易将瘴苦的、遭到压抑的精神寄托于妄
教,企求在水深火热中获得些许慰藉,也是对“现实的苦难的抗议严。”
某些教首传教收徒的目的,下列两个白莲教支派的概况,可作说明。
乾隆十八年,直隶,山西地方官吏破获冯进京,王会传习混沌教(又名清净佛门教、混天教、收元教,佛爷教)一案,牵连教徒一百多人。冯进京,山西长子县呈村人,平日“卖针营生,又会参禅、说偈、运气,念无宇真经,烧香占病”。雍正初年拜无为教张进斗为师。乾隆十年收布贩王会(直隶沙河县北留村人)为徒。冯自称“混天佛”,“教中人都称做未来佛爷。冯说王会“日后有大贵……将来要立中京……坐天下”,王会因此自称“人王”。他们提出“水滨正定府,地陷郜成县”,入教者“将来地陷可免灾劫,又可修行来世”。
诱惑人们入教,布施银钱,“看上的布施多少,散给合同封他,渡人多的也封,功多的封王,攻少的封总兵”。他们诈骗教徒银钱,谋己私利。教徒郗成业说,“头一次到长子县,见老
师傅(即冯进京)家里穷,还信他是真修行,及至第二次再去送会钱,见他家里置庄田,修扇
子,小的就不信了”。王会还诱奸妇女,是个道德败坏的人。他们的活动,没有任何革命味道。统治者也指出:“并无不轨实迹……其非素蓄逆谋可知”。
又如直隶清河县“尹老须即尹资源,接管刘功离卦教,自称南阳佛,创立朝考等场,黑冈等劫名目,神奇其说,煽惑至数千人之多,勾结至三省之远,狂悖已极”,“出戟入教者以下百计,蔓延三省”。所谓“黑’风等劫名目”,即指“红阳劫尽,白阳将兴”之际,将有黑风黑雨,水火刀兵等灾厄。“创立朝考等场”,即“邪教开场考选,谓欲以此定上天之序也……推原意,盖欲即入教之久暂,验镜送之厚薄,现存心之诚否。而所尤重者,惟在传徒之多寡,俾正传之徒,又各传徒,极之盈千累万,各有统属,而即以传徒多者为上等”。也就是教主在一月时期查核教徒(教首)在此期间传徒、敛钱(交纳教主)的情况,以此作为在教内升迁贬黜亦奖惩的根据。。在教主、教首们看来,收徒是关键,因为徒众越多,教派力量越大,教徒的布拥和所积敏的钱财也成正比例地增加。这也反映教首兴教的目的。前述冯进京,王会也以布施及“渡人”的数目,作为封官许愿的标准。
尹老须传徒敛钱,从乾隆六十年到道光十二年将近四十年之久,已成为远近闻名的富户,下述情况可作证明。
道光十一年“六、七月间,河南,山东查获匿名揭帖,叙述尹老须父子聚众谋叛,语多狂悖,……经琦善饬查严审,系因掘藏致富,并无习教不法,交结匪人之处”。
琦善在调查尹老须是否“谋叛”的报告中,为什么捉出他的财产来源问题呢?显然,匿名揭帖还揭露尹老须因传徒敛钱致富,琦善即对此而言,可见尹老须对自己广有钱财一事已
无从否认,只有在财产来源上加以掩饰。其实这些财富都是由教徒们(大部分属于贫苦农民)长期的布施所积累,而被教主尹老须所吞没。
当然教徒的布施中,除去教主及各级教首的生活费用外,还有不少其它用途,如营救被
捕教徒,探望被充军者的盘缠,对被流放的教首(教主)的供奉等等。从上述混元教的有关情
况看,这方面的花费还相当可观。
尹老须一案,经清统治者严审后,并无谋逆实迹,道光最后指出尹老须散播的种种说法
“不值一噱”,他的主要罪状是“蛊惑愚民”,“遂至出钱入教者以千百计,蔓延三省”。归根到底,这还是个大规模的传徒敛钱的案件。
这两个白莲教支派都被掌握在以传徒敛钱作为本身优带生活主要来源或唯一来源的教史,他们兴教目的在于经济利益,很少或没有政治上的动机。
统治者所以对这种组织予以严厉镇压,《破邪详辩》一书中的有关说法可供参考:“邪经
四十余种,并无谋逆之说,而习教必至谋逆者何也,谋逆之原。由于聚众,为教首者又惑以劫数,诱以逆书,复以符咒迷人,而同教自乐从,逆矣”。
上述两个白莲教支派的情况说明了这一点。统治者的恐惧、仇恨在于“聚众”,因为一人连十,十连百,百人连千,千凑成万,即是白莲教也斟以劳苦大众为主体的这种群众集结,即使无政治目的,客现上也是可以形成一股可能直接威胁现存统治秩序的力量。如果一个教派的教首对现实不满而又胸怀“取而代之”的大志,就可能提出披着宗教外衣的政治预言,使“世俗的关系牵涉进来”,引导教徒从沉溺于宗教迷信活动,逐步转移到反对统治者的方向,经长期准备,主客观条件接近成熟后,发动武装起义。这就是所谓“惑以劫数”,“诱以逆书”,导致教徒严从逆”的步骤。《破邪详辩》的有关叙述,是统治者的经验之谈,亦是他们慑于广大人民逐渐觉醒,从而走上反抗道路的惊惧心声的流露。以宋之清等为代表的收元教,在混元教的影响下,从乾隆五十四年开始的演变,使它成为白莲教支派的另一典型。
宋之清等收元教教首,较能顺应当时社会危机日益严重,人心思变的形势,最迟在乾隆五十八年已开始考虑武装起义的问题,另一教派的白培相也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教派的各项活动及各级教首的精神面貌等方面,必然相应地有所改变,逐渐不同前此的兴教只是为了传徒敛钱的阶段,因而经受了六省教案严重打击的考验。在清统治者残酷镇压迫害下,姚之富等教首再接再厉,倾全力准备武装起义,收元教内部自然会发生更大变化,以适应即将来临的严峻战斗任务的需要。由于收元教教首们长时期的努力,这个教派才能在极其紧迫的形势下发动起义,组织成千上万名战士,在五省的辽阔战场上,与敌人周旋达九年之久,给统治者以沉重打击。自然,起义军的组织、行动等方面,仍不免深深打上昔日的印记,成为起义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混元教乾隆五十三年拟订、实施复教计划后,发展到带有反清政治色彩的新的活动阶段,在扩展组织、联合其它教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从它的教首们此后的行动来看,却没
有准备武装起义的迹象。这从一个侧面反映,混元教的各项行动及教首们的认识,基本上还停留在传徒敛钱的固有水平。所以以刘之协为代表的混元教多数教首,在复教中表现积极,
对川楚陕农民大起义则缺乏信心和热情,无所作为,自然不足为奇。
混元教在复教前长期处于半瘫痪状态,教徒们独立活动,复教后也没有大力扭转的迹象。六省教案中基本上属于宗教迷信团体的混元教,遭到清王朝的严重摧残,刘松牺牲。在此之前,王怀玉因病故去。于是教首们更加自行其是,再度陷于分崩离析的状态。混元教对大起义所以不曾响应,这也是重要原因。
刘之协成为清王朝大力搜捕的对象后,仍无参加起义军的决心,只是辗转流徙,等待形势变化。他在郏县起义中的表现,证明他并非为组织起义而外出活动,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准备重理传徒敛钱的旧业。这就是刘之协的行动出现如此变化的基本原因。
(文章来源:《清史论丛》第2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