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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八章

    我给了自己一个这么做的理由。我告诉自己我只是想要彻底结束,而不是留恋或是妄想挽回。

    我赶到位于市郊的那个树林,拜托司机师傅务必等我。我一路小跑到木屋,却发现那木门竟上了锁。怎么办呢?我眼里急出了泪花,心里焦急得如一团乱麻。终于下了很大的决心想要把门踹开。待到我抬脚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也许那把钥匙会管用。于是我取下脖子上挂的那个项链,捏着那枚钥匙对着锁孔插了下去。

    随着“咔嚓”一声,木门被打开了。很奇怪,打开门的一瞬我竟然欣喜若狂。那种感觉有点像失而复得后的欣喜。不待多想,我冲进木屋寻找起来。果然,我要找的那个东西还在这里。

    我把那个木雕小心地捧在手心里。临走的时候扫了一眼木屋,然后将门锁上。

    一番波折之后,我成为最后一名登机的乘客。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已下定决心从此不再回来。缓缓闭上眼睛向这片土地做最后的告别礼。从此无论哪里将不会再有一个叫“季子木”的设计师了。而我宁愿从此以后消失在他的视线中,消失在他的记忆里。那些我花了几个昼夜设计出来的衣服成为了我最后的作品。那是我第一次尝试设计男装……

    伸出手摸向外衣的口袋,那里依然放着先前找到的那张照片。每次回忆的时候我都会看到那张灿烂的笑脸。那个曾给过我温暖给过我希望的男孩儿就那么突然消失了。那个不嫌我穿着破烂主动和我做朋友的男孩儿,那个会在我受欺负哭鼻子时帮我擦鼻涕的男孩儿,那个会一边摸着我头一边嘲笑我傻的男孩儿就在某一天一声不响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可笑的是没有人知道他已经离开了。

    脑海里一直停留着一个画面。一个穿的有点像乞丐的女孩儿从一间破房子里出来时正巧被她的同学瞧见,她顿时羞愧难当。在同学们的嘲笑声中,她流着眼泪退回了家里。可是却有一双手硬是将她从门里拽了出来。她抬头一看那人竟是她一向讨厌的男孩儿。此后的每天他都会和她一起上学。后来他便成为了她唯一的朋友,再到后来他的朋友迟天宇也变成了她的朋友。

    初中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江默,可那时江默搬了家,所以我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一起上学了。再到后来我感觉出江默会有意无意疏远我,我以为他是讨厌我了。却没有想到他的疏远只是怕破坏我们之间的友情,却没有想到一直以来他都是喜欢我的。可是,我却再也见不到他了。我多想让他看看长大后的我是什么样子。

    喂,江默,你去了哪里?我现在也是一个大美女,你怎么不过来追我啊?

    原来江默才是个傻瓜。他以为自己喜欢上别人,就不会让我难过。可是却独独忘了问我是否也喜欢他。

    我后悔遗憾吗?这是我唯一无法回答的问题。我从不敢假设如果江默还活着我们会怎样,因为我害怕自己会背叛曾经的那份悸动。因为有一个人已将我的整颗心全部填满,我将因此不能爱上别人。

    可是对那个人除了爱还有恨。每每回忆起那段痛苦难熬的日子时,我都会心悸后怕。如果不是知道了真相,或许我早就死了。但是我并不庆幸自己能够活着,因为我也不知道自己将来能否承受住那些痛苦的回忆。然而我不得不承认招致这样的苦果不过是我咎由自取。我以为爱能改变一个人,却不料这样的想法竟是如此天真可笑。

    原来我们的爱情自始至终不过是谎言。而我曾经期待的结局最终却以我的狼狈不堪收场。这真算是天大的笑话。无情则不伤,如今我只能是伤过之后变得无情。我想我再也不会相信爱情了……

    也许我是真的累了,不知不觉中便沉睡过去。那些痛苦的记忆却没有入梦,是否我真的已经放下。我想这次我不会再有彷徨和迟疑,我会再勇敢再自私一点,我想证明其实我也可以只为自己而活。再次醒来时飞机正好降落。我揉揉惺忪的睡眼,努力在唇边绽放一个微笑。

    温哥华,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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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间,我来温哥华已经有一年多了。那些过往真的成了过眼云烟,一次也没有被我想起过。我有时候会怀疑自己是否得了选择性失忆,否则怎么会忘掉曾经经历过的事情。但是转念一想这样未尝不算是一种幸福,所以便放弃了看心理医生的打算。

    现在,我在这条华人聚居的街道上开了一家便利店。收入不多却足够维持我们一家三口的生计。但是大多数时间我都不会呆在店里,而是带着一部单反相机围着加拿大四处乱转。哪里风景美丽,我便会出现在哪里。有时候也会被某一处的湖光山色吸引住并为此停留一个星期也是常有的事。

    小店虽小,却雇了一位收银员。她叫夏琳琳,是一名中国留学生,典型的小女孩儿性格,迷韩剧,热衷于小说。夏琳琳有课的时候,爸妈便会轮流来替她。她喜欢称呼我为“木木姐”,可是每次听她这么叫我胳膊上便会起一层鸡皮疙瘩。但是对她我仍然带有几分宠溺,因为总觉得她某些地方很像李冉。

    一天,我如往常那般突然出现在店里,却意外惹来某人相当大反应。这着实令我吃惊不少。

    “木木姐,你怎么来了?!”

    “呃……难道有什么不方便吗?”我疑惑道。

    “不是,哎呀,你怎么一点声音都不出呢?”

    “呵呵,臭丫头,你神游去哪儿了?”

    “嘿嘿嘿,木木姐,你认识滩涂鱼吗?”

    “什么?不就是跳跳鱼嘛!”

    “我说的是人。人!”

    “不认识,没听过这么怪的名字。你到底想说什么,别神神秘秘的。”

    “好吧,看来你是真的不知道。其实呢,天涯上有个寻人的帖子。我觉得吧,我觉得……”

    “呵呵,你觉得什么?”

    “我觉得你倒像人家要找的那个人。”

    “我的天!怎么还会有你这么,这么,那个词是什么来这?对了,是‘极品’的一个人。”

    “嘿嘿,木木姐,不要随随便便夸人家嘛?我会骄傲的。”

    “呵呵,真是傻到冒烟儿了……好了,别废话了,快干活!”

    “嗯……好吧。可是真的很像啊。”夏琳琳心有不甘地放下了这个话题,走到一边整理货架去了。

    看她样子,我就觉得这事肯定没谱。如果她十分确定,肯定会不遗余力地游说我去看那个帖子。还记得上一次她对我软磨硬泡非得把一部她认为经典的小说推荐给我。更可恨的是这妮子竟几次三番催促我读完之后跟她交流观后感。我的那个压力啊!顿时觉得这妮子比初中时的语文老师更要恐怖。所以这也成为我不常来店里的其中一个原因。

    日子过得太清闲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蹭蹭地长肉。老实说,我也没少锻炼更何况还经常四处跑怎么就变胖了呢?这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可是爸妈却一致认为我胖了才好看。于是我只能屈就于爸妈的审美,安心地过着我如猪仔般的生活。

    礼拜六这天夏琳琳突然告了假,而妈妈则陪最近咳喘厉害的爸爸去了医院。没办法我只能留守看店。中午的时候妈妈打电话给我,说爸爸只是换季引起的感冒让我不要担心。我就让妈妈留在家里照顾爸爸,最好这几天都不要过来这边。

    整个上午店里没有一个客人,我不免有些无聊的情绪。中午吃了碗泡面之后,便撑着脑袋打盹。终于在黄昏的时候,店里迎来了今天的第一个客人。我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想要热烈欢迎那位客人。待看清来人之后便迅速将念头打消。因为那位是一名背包客。胡子拉碴十分骇人的长相先不说,就那一身的尘土味儿我就招架不住,自然也就没有心情招呼了。

    “你歧视我?!”

    嘿,这人说话怎么这么直白!不过倒挺有趣的。于是我漫不经心地抬头。然后一下子石化。

    “你,你,你,你……”我指着那个人,口不择言。

    “嘿?!季子木。哎呀呀,可算让我找着你了!”

    “你找我?”

    “那可不是。”

    “可你这身行头?”

    “嘿嘿,顺便顺便。”

    “去死!我看你是顺便找我吧?!”

    “呵呵,效果是一样的。来,让我抱一下你。”

    “轻浮!”

    “抱抱嘛?”

    “做作!”

    “你到底抱是不抱?!”

    于是我屁颠屁颠地过去抱他,一点也不嫌弃他那糟糕的扮相。久别后的重逢竟让我双目不自觉地染上了泪花。见到你真好!

    爱情本身就是一场宿命,宿命本身关乎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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