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第四章
临安有座千岁楼,千岁楼的来历非常不凡,它的主人红玉婆婆是个老宫人,十几岁就进了皇宫,后来成了嫔妃们身边的人,到了二十五也没有被外放,几十年在宫里伺候着,到老了,伺候的娘娘也去了,这才出宫养老。
可是出了宫,她却没有在皇城根上买个地方安度晚年,反而带着买来的几个丫头,一路南下,到临安安了家。
这才有了千岁楼。
千岁楼在临安是个十分特别的存在,别看它就是个老宫人养老的楼子,可是,就连州府老爷都要给她几分薄面,临安城大凡讲究些的人家,都会把女儿送到千岁楼学习。
原本家中有人过世,一定会有耽搁,可是二小姐与五小姐一样没有成年,依规矩不能办丧事不能入祖坟,因此,此事便悄悄的了了,泉悦照常进了千岁楼的女学。
到千岁楼的头一日就见到了知州潘大人的千金潘若云。
泉悦与她是早就相识的,不过潘若云身子差,平常不怎么出门,如此一来,玩耍的机会也就少了,今日女学开学第一天,她们这些第一次过来的,自然兴奋,只是潘若云兴奋的,却不是开学了。
“泉悦妹妹,你不晓得,竹卿书院就在十三街那头,每日书院放学,他们都要从街上过去。”若云嘻嘻一笑,小声对泉悦说道。
竹卿书院是朝廷开办的一家公塾,虽说大凡请得起先生的人家都开办的有私塾,但是临安几位有名望的先生,每月都会到公塾讲一到两天的课,如此,慕名而来的学生便也多了,即便家中有先生的学子们,也会时不时的上公塾去听课,于是临安的女儿们,便都喜欢上街了。
千岁楼就在十三街与十一街的交界处,从二楼望下去,街上来往的人便看的清清楚楚,这倒是方便了女孩子们明目张胆的看帅哥,不过,这却让泉悦想起往常电视剧里头的场景,一个俊美少年打街而过,香花楼上一排美貌女娘嬉笑着笑着问少年可要上来快活……咳咳。
胭脂香,红酥手,好吧,她邪恶了,实际上临安城是有青楼的,但那种地方见不得人,都深巷子里头藏着呢,白天不可能见到她们,由此可见,电视里头的场景,也不是哪里都合适。
见了先生,给红玉婆婆请了安,泉悦这算正式成了千岁楼的女学生。
千岁楼不收十岁以下的女孩,十五岁一到便要回闺阁待嫁,因此这里的学生年纪都较为相近。
她们每日的课程也并不复杂,刺绣裁缝这是基础,除此之外还有琴棋书画等课程,外加算盘管家以及百学,这便是全部了。
女先生们都是红玉婆婆请来的,个个都有真才实学,泉悦的课程是母亲做主挑选,虽说这里收女学生,但并不是什么女孩都要,进学之前搂也需稍加考核,临安城中,能将女儿送到千岁楼的,家中自然不会一般,说是要考核,却只是走个过场,那些老爷们的千金小姐,也不敢真的挡在外头,但,即便进了千岁楼,学什么,跟谁学,却是有大分别的。
刺绣不用学,她几岁就跟着母亲拿针线了,而且往后成了亲,家里的针线活也劳不到她,只她不知道母亲做了什么,她的百学课,可是由红玉婆婆亲自教授的。
这便好像现代人将孩子送进学校,让校长亲自教孩子一本课程一个道理。
上辈子一天学都没有上过,泉悦对于集体生活的确十分向往,虽然,每过两日还是要回萧家住。
毕竟是头一天,她们最主要的目的便是见先生,分住处,熟悉千岁楼的环境,这些花不了多少时候,一到午间,女孩子们便兴奋起来,若云拉着泉悦说道:“兄长从书院回来,午间要跟我一起用饭,妹妹也一起吧。”
“哥哥来看妹妹,我一个外人在场,多不好。”
荣盛民风相对开放,男女大防也不那么苛刻,泉悦不过十二岁,也不曾议亲,只要有第三人在场,就算见了什么男子,也没有关系。
潘若云的哥哥潘从锦今年十五岁,也是临安城几个数得上的公子之一。
要排的上号的公子,那便是才学,容貌,气质。
当然,才学这点泉悦不好评价,容貌么,说起来,还真的不错,可是气质……作为一个现代人,泉悦实在不是接受不了,但真心看着难受,不过她心中所想,却不能为外人道,潘若云将泉悦的推辞当做害羞,她是很为自己那个才子哥哥骄傲的,觉得就是整个临安的女孩子加起来,也配不上,当然,泉悦可是她勉为其难能接受的。
不得不说,容貌的好处在这里被平方倍的放大,泉悦长的好看,这白皙的皮肤似乎哪个时代都深受偏爱,更何况这个以病态白为美的荣盛,她皮肤天然白皙不说,那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更是水灵灵的讨人喜欢,小嘴儿殷红,一看就是个美人坯子,临安出美人,但同龄的女孩中,还真的少有泉悦这样姿容的,有道是妍花艳且娇,正待春风来。
潘若云不顾泉悦的意愿,拉着她就往外走,果然一出大门,就看见一位红衣公子正在外面等候。
此人手握一柄折扇,一步一摇,很是风范,泉悦打了个冷战,这可是早春,晨间起来的时候,她还抱着暖炉窝了一会儿呢,这就摇扇子,也不嫌冷得慌?
“兄长,我请泉悦妹妹跟我们一起,你看可好?”
“自然是求之不得。”
泉悦福了一福算是见礼,一抬头,就见这位潘公子半眯着眼,面带微笑看着自己,他面容俊秀,眉目如画……那真是画上去的,皮肤……好吧,粉太厚了看不见。
这才十五岁,在这里虽说已经算个男子汉了,可在泉悦心中,毕竟是个小屁孩,她比较纠结的是,这些擦粉的,画眉毛的,现在还好,年纪小本就雌雄难辨,等到过几年长大了……想到自己那父亲,泉悦充满怜悯的看了一眼潘从锦,时间果然是一把杀猪刀!
“世妹可还习惯?”
很多女孩第一次在没有家人的情况之下在外面生活,是有些不适应的,不过泉悦完全没有这个问题。她回道:“丫鬟奶妈都在,并没有不习惯。”如今的住处小了,一个人只能带两个人过来,泉悦就带了一个奶妈一个丫鬟,反正离得近,什么时候就能回去的。
说说笑笑,到酒楼的时候,里头已经坐满了人,大部分都是千岁楼的小姐们,当然,少不了的是书院的学生,潘从锦提前定了位子,他们一到,小二便上来招呼。
泉悦跟潘家兄妹坐一桌,各自的丫鬟小厮坐一桌,不大一会,小二便将菜端了上来,潘若云还在说今日见的哪位先生看着温和,哪位看着严厉,说话间,就见一白衣公子被一群人搀扶着走了进来。
这一来,便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那白衣男子似乎不舒服,被人搀扶着,整个身子瘫软的几乎坐不住,这一看不要紧,所有人都议论起来,还道此人是谁?却是侯府二公子明月。
侯府二公子,明月。
泉悦早就听过此人大名,这是整个临安,乃至整个荣盛闻名的美男子,无法想象,他爹娘究竟怎么想的,给一个好好的大男人取个女人的名字,明月,好吧,没有人说只有女人才能叫这么一个名字,但是因为自己那父亲,她已经对这时代的所谓美男子产生了一种反射性的排斥,挑战三观啊有木有!
“天啦,是明月公子。”
潘若云双眼放光,眸中含泪,面色微红……好一幅花痴模样,那叫做明月的美男子已经被一群人围住,泉悦的方向已经看不到他的脸,酒楼老板此时已经领着一位大夫风风火火的赶了回来,好一会,明月公子终于在大夫的帮助之下喘过气来,围着的人也终于散开,泉悦这才能仔仔细细的看那人的面目。
明眸皓齿,端的是肌肤胜雪眉目如画,那一头青丝,流云般披散在肩头,整个酒楼的人,都被美人的容貌震慑了……泉悦看若云,意料之内的,已经已经被摄了心魄。
这时候一个青衣男子冷哼一声,“把那家伙带过来!丑人多作怪,因妒生恨,居然残害自己的哥哥。”
这个时候,才看见一个一身黑色衣衫的公子在众人的注视之中走到明月公子面前。
那公子看上去年纪也就十五六岁,但是身姿挺拔目光坦然,他往那边一站,犹如轻松一般不动不摇。
泉悦震惊了!终于有个正常人了!
那黝黑的皮肤,浓黑的眉毛,挺直的鼻梁,好一个帅小伙!
三年来,她终于见着个正常点装扮的大家少爷,要知道,临安不是每一个男人都擦脂抹粉的,但那些都是因家贫需要劳动,擦脂抹粉一来花钱二来不方便,但是一有机会人家还是会擦脂抹粉,所以这里见到一个有条件却不擦脂抹粉的,实在是让人激动,泉悦感叹,这少年人跟东门口杀猪的小老板有的一拼了!
“他真美。”若云盯着明月公子喃喃感叹。
这时候那边已经开始算兄弟的账了,泉悦光看着那个黑衣公子,满心的感动。
突然,若云好像下了决心,说道:“那我们丢手帕吧!”
没错!
泉悦记得以前看史书,说有一个美男子就是长的太好上街被人看死的,还有一个朝代是拿东西砸人家,荣盛虽然不兴拿东西砸,但是用手帕香囊丢帅哥,可是个差不多的传统。
果然,酒楼已经好多人反映过来了,也不管人家还在办家事,女孩子们纷纷上前,将手帕丢向明月公子,男子们,解下香囊送到他手上。
附近其他几个公子,多多少少也收到了手帕,毕竟明月公子虽美,但也不是人人能高攀的起的,还是乘机向心上人表白比较划算,但看来看去,只有那个黑衣少年可怜兮兮的,一个靠近的人都没有。
一咬牙,泉悦也赶了一回潮流,拿出自己的绣帕,一步一忐忑的走到黑衣公子面前,将手帕递给他,道:“这可是我丢给男子的第一个手帕,你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吧。”
彷如平地惊雷,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他们身上。
他们不可置信的看着那一对男女。
临安第一美女候选人,萧家千金小姐,居然将手帕丢给侯府最丑的丑八怪?还问了他的名字?
可是出了宫,她却没有在皇城根上买个地方安度晚年,反而带着买来的几个丫头,一路南下,到临安安了家。
这才有了千岁楼。
千岁楼在临安是个十分特别的存在,别看它就是个老宫人养老的楼子,可是,就连州府老爷都要给她几分薄面,临安城大凡讲究些的人家,都会把女儿送到千岁楼学习。
原本家中有人过世,一定会有耽搁,可是二小姐与五小姐一样没有成年,依规矩不能办丧事不能入祖坟,因此,此事便悄悄的了了,泉悦照常进了千岁楼的女学。
到千岁楼的头一日就见到了知州潘大人的千金潘若云。
泉悦与她是早就相识的,不过潘若云身子差,平常不怎么出门,如此一来,玩耍的机会也就少了,今日女学开学第一天,她们这些第一次过来的,自然兴奋,只是潘若云兴奋的,却不是开学了。
“泉悦妹妹,你不晓得,竹卿书院就在十三街那头,每日书院放学,他们都要从街上过去。”若云嘻嘻一笑,小声对泉悦说道。
竹卿书院是朝廷开办的一家公塾,虽说大凡请得起先生的人家都开办的有私塾,但是临安几位有名望的先生,每月都会到公塾讲一到两天的课,如此,慕名而来的学生便也多了,即便家中有先生的学子们,也会时不时的上公塾去听课,于是临安的女儿们,便都喜欢上街了。
千岁楼就在十三街与十一街的交界处,从二楼望下去,街上来往的人便看的清清楚楚,这倒是方便了女孩子们明目张胆的看帅哥,不过,这却让泉悦想起往常电视剧里头的场景,一个俊美少年打街而过,香花楼上一排美貌女娘嬉笑着笑着问少年可要上来快活……咳咳。
胭脂香,红酥手,好吧,她邪恶了,实际上临安城是有青楼的,但那种地方见不得人,都深巷子里头藏着呢,白天不可能见到她们,由此可见,电视里头的场景,也不是哪里都合适。
见了先生,给红玉婆婆请了安,泉悦这算正式成了千岁楼的女学生。
千岁楼不收十岁以下的女孩,十五岁一到便要回闺阁待嫁,因此这里的学生年纪都较为相近。
她们每日的课程也并不复杂,刺绣裁缝这是基础,除此之外还有琴棋书画等课程,外加算盘管家以及百学,这便是全部了。
女先生们都是红玉婆婆请来的,个个都有真才实学,泉悦的课程是母亲做主挑选,虽说这里收女学生,但并不是什么女孩都要,进学之前搂也需稍加考核,临安城中,能将女儿送到千岁楼的,家中自然不会一般,说是要考核,却只是走个过场,那些老爷们的千金小姐,也不敢真的挡在外头,但,即便进了千岁楼,学什么,跟谁学,却是有大分别的。
刺绣不用学,她几岁就跟着母亲拿针线了,而且往后成了亲,家里的针线活也劳不到她,只她不知道母亲做了什么,她的百学课,可是由红玉婆婆亲自教授的。
这便好像现代人将孩子送进学校,让校长亲自教孩子一本课程一个道理。
上辈子一天学都没有上过,泉悦对于集体生活的确十分向往,虽然,每过两日还是要回萧家住。
毕竟是头一天,她们最主要的目的便是见先生,分住处,熟悉千岁楼的环境,这些花不了多少时候,一到午间,女孩子们便兴奋起来,若云拉着泉悦说道:“兄长从书院回来,午间要跟我一起用饭,妹妹也一起吧。”
“哥哥来看妹妹,我一个外人在场,多不好。”
荣盛民风相对开放,男女大防也不那么苛刻,泉悦不过十二岁,也不曾议亲,只要有第三人在场,就算见了什么男子,也没有关系。
潘若云的哥哥潘从锦今年十五岁,也是临安城几个数得上的公子之一。
要排的上号的公子,那便是才学,容貌,气质。
当然,才学这点泉悦不好评价,容貌么,说起来,还真的不错,可是气质……作为一个现代人,泉悦实在不是接受不了,但真心看着难受,不过她心中所想,却不能为外人道,潘若云将泉悦的推辞当做害羞,她是很为自己那个才子哥哥骄傲的,觉得就是整个临安的女孩子加起来,也配不上,当然,泉悦可是她勉为其难能接受的。
不得不说,容貌的好处在这里被平方倍的放大,泉悦长的好看,这白皙的皮肤似乎哪个时代都深受偏爱,更何况这个以病态白为美的荣盛,她皮肤天然白皙不说,那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更是水灵灵的讨人喜欢,小嘴儿殷红,一看就是个美人坯子,临安出美人,但同龄的女孩中,还真的少有泉悦这样姿容的,有道是妍花艳且娇,正待春风来。
潘若云不顾泉悦的意愿,拉着她就往外走,果然一出大门,就看见一位红衣公子正在外面等候。
此人手握一柄折扇,一步一摇,很是风范,泉悦打了个冷战,这可是早春,晨间起来的时候,她还抱着暖炉窝了一会儿呢,这就摇扇子,也不嫌冷得慌?
“兄长,我请泉悦妹妹跟我们一起,你看可好?”
“自然是求之不得。”
泉悦福了一福算是见礼,一抬头,就见这位潘公子半眯着眼,面带微笑看着自己,他面容俊秀,眉目如画……那真是画上去的,皮肤……好吧,粉太厚了看不见。
这才十五岁,在这里虽说已经算个男子汉了,可在泉悦心中,毕竟是个小屁孩,她比较纠结的是,这些擦粉的,画眉毛的,现在还好,年纪小本就雌雄难辨,等到过几年长大了……想到自己那父亲,泉悦充满怜悯的看了一眼潘从锦,时间果然是一把杀猪刀!
“世妹可还习惯?”
很多女孩第一次在没有家人的情况之下在外面生活,是有些不适应的,不过泉悦完全没有这个问题。她回道:“丫鬟奶妈都在,并没有不习惯。”如今的住处小了,一个人只能带两个人过来,泉悦就带了一个奶妈一个丫鬟,反正离得近,什么时候就能回去的。
说说笑笑,到酒楼的时候,里头已经坐满了人,大部分都是千岁楼的小姐们,当然,少不了的是书院的学生,潘从锦提前定了位子,他们一到,小二便上来招呼。
泉悦跟潘家兄妹坐一桌,各自的丫鬟小厮坐一桌,不大一会,小二便将菜端了上来,潘若云还在说今日见的哪位先生看着温和,哪位看着严厉,说话间,就见一白衣公子被一群人搀扶着走了进来。
这一来,便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那白衣男子似乎不舒服,被人搀扶着,整个身子瘫软的几乎坐不住,这一看不要紧,所有人都议论起来,还道此人是谁?却是侯府二公子明月。
侯府二公子,明月。
泉悦早就听过此人大名,这是整个临安,乃至整个荣盛闻名的美男子,无法想象,他爹娘究竟怎么想的,给一个好好的大男人取个女人的名字,明月,好吧,没有人说只有女人才能叫这么一个名字,但是因为自己那父亲,她已经对这时代的所谓美男子产生了一种反射性的排斥,挑战三观啊有木有!
“天啦,是明月公子。”
潘若云双眼放光,眸中含泪,面色微红……好一幅花痴模样,那叫做明月的美男子已经被一群人围住,泉悦的方向已经看不到他的脸,酒楼老板此时已经领着一位大夫风风火火的赶了回来,好一会,明月公子终于在大夫的帮助之下喘过气来,围着的人也终于散开,泉悦这才能仔仔细细的看那人的面目。
明眸皓齿,端的是肌肤胜雪眉目如画,那一头青丝,流云般披散在肩头,整个酒楼的人,都被美人的容貌震慑了……泉悦看若云,意料之内的,已经已经被摄了心魄。
这时候一个青衣男子冷哼一声,“把那家伙带过来!丑人多作怪,因妒生恨,居然残害自己的哥哥。”
这个时候,才看见一个一身黑色衣衫的公子在众人的注视之中走到明月公子面前。
那公子看上去年纪也就十五六岁,但是身姿挺拔目光坦然,他往那边一站,犹如轻松一般不动不摇。
泉悦震惊了!终于有个正常人了!
那黝黑的皮肤,浓黑的眉毛,挺直的鼻梁,好一个帅小伙!
三年来,她终于见着个正常点装扮的大家少爷,要知道,临安不是每一个男人都擦脂抹粉的,但那些都是因家贫需要劳动,擦脂抹粉一来花钱二来不方便,但是一有机会人家还是会擦脂抹粉,所以这里见到一个有条件却不擦脂抹粉的,实在是让人激动,泉悦感叹,这少年人跟东门口杀猪的小老板有的一拼了!
“他真美。”若云盯着明月公子喃喃感叹。
这时候那边已经开始算兄弟的账了,泉悦光看着那个黑衣公子,满心的感动。
突然,若云好像下了决心,说道:“那我们丢手帕吧!”
没错!
泉悦记得以前看史书,说有一个美男子就是长的太好上街被人看死的,还有一个朝代是拿东西砸人家,荣盛虽然不兴拿东西砸,但是用手帕香囊丢帅哥,可是个差不多的传统。
果然,酒楼已经好多人反映过来了,也不管人家还在办家事,女孩子们纷纷上前,将手帕丢向明月公子,男子们,解下香囊送到他手上。
附近其他几个公子,多多少少也收到了手帕,毕竟明月公子虽美,但也不是人人能高攀的起的,还是乘机向心上人表白比较划算,但看来看去,只有那个黑衣少年可怜兮兮的,一个靠近的人都没有。
一咬牙,泉悦也赶了一回潮流,拿出自己的绣帕,一步一忐忑的走到黑衣公子面前,将手帕递给他,道:“这可是我丢给男子的第一个手帕,你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吧。”
彷如平地惊雷,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他们身上。
他们不可置信的看着那一对男女。
临安第一美女候选人,萧家千金小姐,居然将手帕丢给侯府最丑的丑八怪?还问了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