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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7邪念暗生

    于是,许来娣荡漾了,不顾廉耻的径自找到后花园来,迫不及待的时刻追随着苏良辰的青妖身影打转。

    我仔细看了又看,发现个问题,愈发觉得她眼里闪烁的刺眼灿烂之色,不像是爱慕,倒像是惦记上耗子的猫,跟苏良辰盯着我不放,有一曲同之妙。

    苏良辰的脸皮是铜墙铁壁做的,回廊里走过还跟从书房里出来的丁墨谙打了个招呼,我心虚的瞥了丁墨谙一眼,后者满眼正义之色,倒显得我有些猥琐。

    “来娣,以后我可以到王府上作客没问题吧?”

    我横眉竖眼,吃惊不小,才见面多久,已经开始直唤闺名了,这男人到底要不要脸啊。

    “可以,可以,只要我在府里,你随时都好过来。”许来娣的谄媚之色让我倒抽气,我扭过脸,

    看见前面走得只剩下一片衣角的丁墨谙,一边快走一边喊:“丁夫子,等等我,我有事情请教您。”

    只听见身后,有人慢慢悠悠的问道:“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吗?不是笑不露口,莲步而行吗?她怎么可以跑这么快,喊这么大声?你们这是什么世道?”

    丁墨谙站在爬满蔷薇花的墙边站住了脚,侧身看着我,态度恭敬十分:“七小姐有什么事?”

    “问你借几本书,可否去你书房里瞧一瞧?”

    “好的,那七小姐跟我一道去取。”丁墨谙轻声,转了身,打头先走。

    我跟在后头,越走越不放心,禁不住回头瞅了瞅,看到没有那道青色影子跟过来,于是才微微放下心,小碎步跟上。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迷恋丁墨谙,就像我现在这样,看着他背影,就有种想扑上去的冲动,当然我不是要耍流氓,我只是想扑上去哪怕趴一会也是好的,就好像那腰板挺直的背有流动不止的暖,那件洗得略微有些发黄的长衫会散发出淡淡的梨花香一样。

    那年我六岁,而丁墨谙已经二十岁了,我喜欢他诵诗时候的样子,认真而沉醉,一字一词,一停一顿,顿觉口齿生香,沁人心脾。

    他尤其最爱背诵六姐做的那些诗词,而且从来都赞不绝口,我也觉得,似乎从他口中读出的字句,让那些作品更生出多彩来。

    可惜,许来娣对于丁墨谙的欣赏简直可谓视而不见,用她的话说,如果丁墨谙是沧海遗珠,也不过是跟她一个凄凉下场,那就是被世人惨无人道的,彻彻底底的遗忘了。

    不过,刚刚苏良辰的话倒是提醒了我,到底为什么丁墨谙年过三十还不成亲,说是因为穷困潦倒,似乎也不到这个程度,单凭我爹对读书人爱屋及乌的态度来说,动用到他藏在咸菜缸里的私房钱给苏良辰娶房媳妇,我也信。

    可是……

    我们一前一后走进书房,这是我爹,家宝和苏良辰文人聚会的地方,我外公视这里如恶鬼邪魂出入的阴阳界,平时从不踏入一步。

    我以前陪着家宝每日都来,家宝练字,读书,我就信手胡乱翻看,与其说看书,不如说我顺着书沿偷瞄丁墨谙的倩影。

    他最爱站在院子里拿着一本书细细读起来,有时候倚着树,有时候靠着墙,静的像是一幅画,实在是废寝忘食到了家。

    “七小姐想看什么,尽管拿就是。”丁墨谙站在书架前,头上到下,细细瞄了一遍,看书的眼光比看我温柔许多。

    看,这明明是我爹花钱买的,但丁墨谙借我书的时候,那口气,那气度,就跟这书是他的一样,我一下子就矮了许多,不由得生出向上仰视的尊敬之情。

    在书架上左瞅右瞅,我抬头看了问他:“丁夫子,这没我要的书,不如明日一早,到书坊里去看看有没有新印的书出来,我听说,最近有新版出来,是改动过的历代史的新书,我跟我爹说一说,他肯定愿意买进府来的。”

    丁墨谙转眼,面带喜色:“七小姐若是这么说,自然是再好不过。”

    我于是顺着杆子往上狂爬:“丁夫子明日便随我一起去瞧吧,看有什么需要的就买下,我爹一定很信任你的眼光。”

    “好的。”丁墨谙答得痛快,我心里一块石头落地。

    心情好,脚步也轻盈,我相信再纠缠不清的苏良辰,碰上比牛皮糖还要坚韧的许来娣,也绝对是两腿一伸,无计可施,我对许来娣很有信心。

    果然,等我回去的时候,苏良辰已经不在了,许来娣小姐坐在院子里的廊子里,一边喂鱼,一边哼着小曲,快乐的像只春归的燕子。

    “招娣,招娣,你过来。”

    我从曲桥上慢慢踱步过去,见她满面笑容,问道:“如何,苏公子还合你意吧?”

    许来娣欢快的一阵点头:“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你听哪个先?”

    “好的先。”

    “许兴娣要走了。”

    “坏的呢?”

    “许兴娣怕我带坏你,特意不枉千里万里的给你相了个纨绔子弟。”许来娣那一脸兴奋的神色,颇有些真爱无价有福同享的意味,可我并未想跟她一起享受这种快乐。

    “纨绔子弟?哪家的?”

    “不知道了吧,人家来自京城,是大户人家,据说是那个跟外公称兄道弟的二姐夫表姐的姑姑家的孙子,辈分上叫许兴娣堂舅妈。”

    我一窘:“这不是差辈儿了吗?”

    许来娣笑不可支:“许兴娣说了,离这么远不算乱伦,按年纪上算起跟你差不多,为了要攀亲,许兴娣自顾自的让人家叫她表嫂,那人居然也叫了。这个远房的歪瓜裂枣的表弟据说正在来奈良县的路上,许兴娣这次来,就是等那厮大驾光临的。”

    我闻言,脸黑了一半,看来许兴娣不止是许来娣的噩梦,也是我的噩梦,非要将我赶尽杀绝不可。

    我转身要走,许来娣大声喊我:“许兴娣早走了,你这会儿踩风火轮也追不上了。”

    我想了想,调头,抄手走到许来娣面前,探过身:“六姐,不管怎么说,苏良辰算是我牵线给你找到的,既有功劳,也有苦劳,二姐那个远房表弟的事情,你得帮我忙。”

    许来娣斜眼:“给我个帮你的理由。”

    我微微一笑:“因为你跟二姐是死对头嘛。”

    “理由不够充分。”

    我眨眨眼:“如果你不帮我,那苏良辰就不会落入你的狼口了,你就等着外公给你安排三教九流吧。”

    “许招娣……”

    “六姐,你如果从心里往外的不想成亲,那苏良辰不管怎么说,都是个蓝颜知己,平时拿来打发时光,供你消遣,危急时刻还可以拿来当挡箭牌,爹娘也绝对拿你没招。

    如果你实在是太心甘情愿嫁给他了,那不正好皆大圆满了,何苦拖我下水,我其实一直是站在你这边的,你好,我也好嘛,你想想看。”

    许来娣竖眼看我:“那苏良辰是不是跟你说过什么了?”

    我微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秘密。”

    许来娣盯着我念念叨叨:“都谁说你们智商不高了,我看你们就是二秃子贴毛,比猴还精。”

    我笑看她,并不做声。

    这就是我们王府许家的优良传统,具有六亲不认,冷血无情的优良品质。

    六姐在我小时候跟我说过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终身难忘。

    她对我说,招娣,我很爱你,可这王府太安稳,太舒适了,都没发生什么要死要活的事情,好有个让我表达对你的深刻爱意的机会,所以,我只能捉弄你,好打发这无聊的时间了,话说回来,这也是爱的另一种方式嘛。

    她爱我的另一种方式就是,让年幼的我去偷外公摆在供桌上,那个至高无上,阴森恐怖的家法---我外婆自制的鸡毛掸子,目的是拖延外公满院子追着抽她屁股的脚步。

    可案台太高,我太矮,没偷到鸡毛掸子,倒是把案台上的红布给扯掉了,贡品盘子碎了一地,外婆的排位翻下来,劈头盖脸的砸在我脑袋上,无情的,活活砸出一个铮亮的大金包。

    我第一次遭我娘一顿暴打,也是因为许来娣恶人先告状,说我要拔鸡毛掸子上的鸡毛做毽子。

    我娘以不尊祖先,和恣意妄为的罪名,代替我外婆跟我“讲道理”,于是,我两天没有下床,我娘那挥着屠刀的大手,抡起半只猪肉半的胳膊,差点把我屁股打开花。

    从那时起,我学会了跟许来娣一样爱护姐妹的方法,尤其是对待许来娣,我从来是举一反三的。

    不安了一夜之后,我跟爹打了招呼,到账房取了些钱就去找丁墨谙。我爹很好说话,好说话的另一个意思就是好骗,当然,我这种小骗不算,我娘那才是坑害我爹一生的大骗。

    不过,我的确喜欢看书,只是不喜欢他们看得那种罢了。

    丁墨谙何时何地都那么一身正气,精神抖擞,我因为没有睡好,有点发蔫。长风书坊就在闹市大街上,我常去逛,最爱些野史故事,简直爱不释手。

    因为丁墨谙跟在身边,我不敢造次,乖乖的跟着一排排的扫过那些枯燥无味的史书,一本,又一本,丁墨谙手快如闪,不大一会儿,已经抽出了十多本。

    “真是太好了,都是新印出的书,很多修订了几次,内容很全。”丁墨谙面带微笑,一本本翻着,有种想把整个书坊搬回王府的冲动。

    “恩恩,夫子先看着,觉得哪本有用,就买哪本,我也先去那边看看。”

    丁墨谙没时间理我,头也没抬,点了点,继续挑自己的东西。我绕到另一排,挑起秘史丑闻一类的闲杂书等。

    我买了两本,先让老板包好,等丁墨谙出来的时候,满满登登的抱了一怀。书坊老板喜笑颜开,还特意派小厮跟着把这么多书送回王府。丁墨谙见我手里有东西,十分好奇:“七小姐,你买了什么书?”

    “佛经一类,可千万不能让我外公知道,不然我吃不了兜着走。”

    丁墨谙大概是因为心情很好,朝我笑了笑,走到路边摊的时候,问我:“海棠糕,七小姐以前很喜欢吃,我给你买一个吧?”

    我一愣,万万不能想到,这木头一般的丁墨谙居然还知道我喜欢海棠糕这码事,不过说回来,我爱吃甜,但凡甜的,哪有我不爱的。

    我从来冷静,淡定自若的点了点头,笑笑:“好的,那就谢谢夫子了。”

    见他转身去摊子上买东西,我心里甜的就跟吃了蜜一样,喜欢就是喜欢,只要对方做一点点事,都会让我感动不已,比如海棠糕。

    不喜欢的,做什么都不会喜欢,就算把奈良县,所有苏家分号的棺材铺都交给我,我也不会高兴,比如苏良辰。

    不过我不懂,苏良辰为什么非要纠缠我不放,按理来说,他应该对许来娣更感兴趣才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

    我吃着海棠糕,跟在丁墨谙身边慢步在街上,虽然夏日的太阳有点毒,不过我能忍。是的,为了丁墨谙我什么都能忍。

    也曾冥思苦想,若是以后,丁墨谙愿意带我走,让我离家出走,我也会考虑,其实我也不愿鱼死网破,可要是让我爹娘接受丁墨谙还有些难度,换到我外公,估计不等我说完,就暴怒地会用杀猪刀把我劈成八瓣。

    然,且撇除这些闲杂人等,就丁墨谙本人来说,这么多年,我在他眼皮子地下晃晃悠悠的,也没见他对我抛过一个媚眼,半个秋波的,他就像是庙里供的那个佛,威严肃穆,正儿八经的让我只敢在心底动些歪念,却从来不敢诉之于口。

    我边走边想,如果二姐真要逼得我我路可走,爹娘又听之任之,那我就务必得先探探丁墨谙的口风,如果还有可能,能走,尽早。等把这冰冷的丁夫子煮成熟饭,刻成方舟,再打道回府。

    我瞥了一眼身边的丁墨谙,不由得长出一口气,不知道喜好会不会遗传,为什么我跟我娘一样,专对书生情有独钟。

    若是我有我娘那般人见愁,鬼见怕的彪悍和强势,不知道丁墨谙会不会跟我爹一样,束手就擒。我心定了定,实在不成,霸王硬上弓,也可以试上一试。

    正想着,发现身边人突然住脚不走了,我一抬头,看见眼前一张实在不愿再看见的脸。

    苏良辰青衣如水,笑容可掬的站在我面前,一把纸扇优哉游哉的在他胸口晃着,好不风流:“呦,丁夫子,许七小姐,出来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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