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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十六)可叹庸人扰清梦

    风在耳边呼啸而过。

    我轻轻拍打着莫愁——李云朗的狮子骢,只觉得身如轻燕,脚踏腾云,片片绿茵宛如潮水退去,尘土随着马蹄声轻舞漫扬…这种感觉令我沉醉,仿佛烦恼统统蒸发,胸中戾气消失无踪。——纵然有人对此不满。

    “紫苏,快停下,你跑得太快了!”阿克苏勒马拦住我。

    “怎么?想和我比骑术吗?我虽不及你,我的马可比你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你却怪不得人。”我瘪瘪嘴,不以为然地从马上跳下来,顺着苏尔河往回走。

    他快步跟过来,扯住我的手,“莫愁与别的马不同,这一年来它对你虽然十分驯服,但狮子骢本性桀骜不羁,难免有失控的时候,你忘了吗?当初你意气用事,差点被它摔死!”

    “得了,”我颇不耐烦,“你在提醒我谁是我的救命恩人吗?我没忘记,阿克苏殿下!我尊敬的主人!”

    他终于生气了。

    阿克苏平日里风度翩翩,谦和有礼,举手投足倒像是中原的弱质书生,尤其是他咧嘴微笑的时候,便是寒冷的冬日也令人如沐春风,可他生气的时候就如天降霜雪,奉行沉默是金,不发一言,黑脸黑面,眼神冰冷,令人置身于他散发的恐怖气场。

    识时务者为俊杰。每当这时,我就会适时的搭好台阶,让尊贵的王子缓步下来。

    “是谁说的与我是朋友而非主仆?是谁说的可以与他毫无顾忌畅所欲言?偏我就老实信了,人家又给我脸色!”我气嘟嘟说道。

    “你就会拿话堵我!是我错了,我们不是朋友而是主仆,不过你是主人,我是奴仆罢了!”他恨声说道。

    我急忙捂住他的嘴。虽说他是突厥可汗乌古斯最心爱的儿子,虽说草原上的突厥人天性坦荡,繁文缛节不及中原,但是最基本的尊卑之分还是有的。我的身份原本就有些尴尬,对外说是皇叔嘉满收留的中原义女,其实很多人都知道我原本是泗水俘获的小丫头,曾经妄图打探敌营,虽然突厥与中原休兵罢战,但却并没有因此释放我,反而将我留在小王子阿克苏的身边,阿克苏性情平和,与我年纪相仿,加之他爱好汉学,常常让我教习他文章礼法,一来二去我们便日益亲密起来,作为他的侍读,我的日常事务便是陪他骑射读书,或者狩猎游玩,他身边的杂役仆佣对我尊敬有加,就连阿克苏的亲信塔纳对我也带着三分恭敬,早有流言谣传,说我与阿克苏少年情浓,自然有些暧昧不清,我虽然光明正大不屑辩解,但是麻烦总是能免则免,他如此大放厥词被人听见,不知又要惹起多少是非。

    可惜——越怕的事情越要来。

    “啧啧,阿纳,瞧瞧咱们的小兄弟,被这个中原小美人迷得神魂颠倒呢!阿克苏,是草原上的男人就要拿点魄力出来,可不能对着女人低声下气!”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大殿下敏都。他与乌古斯的次子阿纳带着几名随从,从河边小道上策马而来。

    乌古斯的五个儿子中,敏都与阿克苏是一母同胞的兄弟,皆是大阏氏察尔亥所出,敏都比阿克苏大八岁,因为是嫡出长子,加之颇有军功,所以平日里傲气十足,对上阳奉阴违,对下颐指气使,部族上下皆不得人缘,众人碍着他身份高贵,纵有微词也只得小心侍候。

    阿克苏则相反,首先他长得便很讨喜——眉目俊秀,气度不凡,加之为人宽厚,文才武德兼备,无论随从还是百姓都对他十分爱戴,可谓草原上口碑最佳的王储候选人。

    这一年来,乌古斯也似乎有意提携幼子,但凡出巡或戍边都带着阿克苏,虽然没有大的战事,但阿克苏于增广阅历中也积累了一些军功。

    敏都不是傻子,他难道没意识到自己坚不可摧的储君地位岌岌可危?而这个危险竟然源于一奶同胞、年纪尚幼的亲弟弟!在我这个冷眼旁观的局外人看来,敏都对阿克苏的态度易发防范,言谈举止中透着隐隐的疏远,然而却并不放过任何一个嘲弄兄弟的机会。

    我低头施礼,阿克苏也拱手说道:“二位哥哥好兴致,这会可是在遛马呢?”

    我心里知道,阿克苏是有意转开话题,只为避免无谓的争执以及我的难堪。

    敏都撇撇嘴,将头调向一边,一脸的不屑与不耐。

    阿纳见状,笑着对我们点点头,“其实是父汗召集我们兄弟觐见。”

    “有什么事情如此慎重,二哥?”阿克苏问道。

    “听说宝婵要回乡省亲,后日便到南庭了——新皇御封的镇远大将军魏思恭也会随同而来。素拓的书信才到,咱们这位大姑爷便不惜身娇肉贵,亲临蛮荒不毛之地,不是说客却是什么?”一旁的敏都抢先说道。

    “二位哥哥先行,小弟即刻便来。”阿克苏对他们说道。

    “阿克苏,别一味沉浸温柔乡啊,我瞧那小美人是你的毒药呢!”

    话毕,敏都扬鞭而去,阿纳紧随其后。

    “别在乎我大哥的话,”阿克苏担心地看着我,“——也别顾虑后天的事情,一切有我呢。你的脸色好难看啊,没事吧紫苏?”

    “我没事,”我为他系好头巾,“你去吧,我等你回来。”

    “我让塔纳做了你爱喝的白豆汤,回宫去吧,塞外秋凉。”他扶我跨上狮子骢,对着它的臀部一拍。

    狮子骢飞驰如电,载着我朝南奔向布尔汉宫。

    夜幕降临,阿克苏还没有回来。

    我胡乱喝了点白豆汤,吃了几口粘粑饭,便沿着宫内的小路漫步。

    初到南庭时,我颇为吃惊。原来以为突厥人放牧为生,一定居无定所四海为家,却不料他们也有如此华美的宫廷。布尔汉宫规模虽远不及汉庭,但布局错落有致,建造精美独到,有中原婉约旖旎的亭台楼阁,也有大漠粗犷豪迈的擂台马场,胡汉混合,相得益彰。

    “难道你以为——胡人只能住在帐篷里吗?我们就不兴有家?”阿克苏看出我的讶异,语气中分明带着讥诮。

    我们居住的“拜和”,位于布尔汉宫西侧,汉语的意思为“登高望远之处”,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望远楼”,每当日落时分,推窗凭栏眺望,便见天涯路远,徒留夕阳晚照。

    大漠天涯远,戈壁落日长。说得便是这般景致吧。这样的景致虽美,却令人寂寞感伤。

    而我,成为异乡的异客,与故乡相隔千里,家人不见,良人远离,身如一叶浮萍,凋零,飘零,注定孤零零。

    那段时间,我很沉默。

    我常常对着镜子发愣,镜子里是一个胡装少女,麻花长辫垂至腰际,一双大眼毫无生气。她是谁?是我吗?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但是…谁又会在乎我在哪里?

    谁也不会在乎。

    所以,我也应该学着放下一切,学着——什么也不在乎。

    世事风起云涌,与我有何干系?任他翻天覆地,我自波澜不惊。

    直到有一天,布尔汉宫里洋溢着喜庆的气息¬;——到处张灯结彩,仆佣忙忙碌碌,似乎有什么大喜之事。塔纳带着大妃采莞尔的贴身侍女来到我的住处。

    “紫苏,大妃听闻你来自中原,想问问你可否懂得裁剪刺绣?咱们宫里的师傅,不太会做中原的嫁衣。”塔纳说道。

    “宝婵公主要入嫁中原的镇远大将军,听说这位姑爷可不得了,一表人才且文武双全,协助当今皇上破泗水,闯平川,挺进燕山所向披靡,宝婵公主对他是一见钟情,你说这婚事不定怎么风光呢。”

    那时已是秋季,我正在临摹《秋词》,闻听此言,握笔的手僵住,墨汁滴落,竟不自知。

    何处秋风吹夜雨?滴滴如残泪,点点似心碎。

    “紫苏,你怎么了?”塔纳吃惊地问。

    “紫苏可不会做这个。”有人推门而入,语气有些生硬。

    “殿下…”塔纳与那位侍女一起施礼。

    “她不会女红,就这么回大妃。”他有些不耐烦。

    “是。”二人面面相觑,识相的退下。

    室内就剩我俩,气氛有些怪异。

    他走到书桌前,拾起那张字帖。

    “滴滴如残泪,点点似心碎?”他轻声念道,“原来我以为——你什么都不在意呢!”

    我清晰记得,那天与此刻一样——夕阳如血,映红天边,窗外远远的嬉笑声似有若无,空气中弥漫着孔雀兰的香味,清幽入骨,令人倦怠。

    那是绝望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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