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6章 乱炖《史记》
荆轲PK秦舞阳
侯宝林先生有《关公战秦琼》的相声段子,你在唐朝我在汉,照样对垒大战一番,如同黄易时空穿梭的《寻秦记》,古今人物历史交错,奇思妙想。可惜历史终究是单行线,不但不同年代的人物无缘聚首,就算同一时代且有缘相会的人物,也早已划定了身份,再无重头來过互换角色的可能。不过这并不妨碍我这样的好事者,颠倒角色搅乱阴阳,做些大胆而无聊的想象。历史尽管不可改变,却从不缺乏涂抹和改编。
《刺客列传》里最著名的人物无疑是荆轲----中国古往今來最具声望的刺客。不但知名度盖过同时代的聂政、专诸、豫让,也令《游侠列传》里郭解、剧孟之流的所谓侠义相形见绌,堪称侠之大者。刺秦虽事败,豪情却足证天地。
搭档不得力,是荆轲失利的原因之一。秦舞阳作为副使,本有协助荆轲的重任,走到宫殿台阶下,尚未登堂入室,却早已脸色大变,惊恐不安,惹得秦廷的群臣都感到奇怪,恐怕是从未见过胆怯到如此地步的使臣。尽管荆轲笑着化解了秦王的疑惑,秦舞阳却也不得和荆轲一起靠近秦王,荆轲只好一个人执行刺杀任务,终未得手。
抛开历史不谈,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若二人不是联手,而是狭路相逢的对手,谁会是胜者?大概荆轲的获胜毋庸置疑,从刺杀中的表现看,荆轲勇于秦舞阳百倍。然而,据我分析,荆轲未必能胜。太史公描述秦舞阳只用了一句话:“燕国有勇士秦舞阳,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十三岁杀人,比起武松、鲁智深之流有过之而无不及,旁边人连正眼回视也不敢,其凶煞可知。再看荆轲,先是在榆次与一位叫盖聂的侠客论剑。这里的论剑只是口舌之争,绝非金庸“华山论剑”的生死相搏,结果,双方起了言语冲突,盖聂怒目而视,荆轲扭头就走,回居所打点行李,赶紧离开了榆次。后來,又在邯郸和另一位剑客鲁勾践赌博,再起争执,鲁勾践怒目而叱,荆轲故伎重施,一句话不说地跑掉。这两次的行径够窝囊,怎么看也不像大侠所为,稍有些血气的男人也不至如此。由此推之,若是荆轲和秦舞阳角力,还是秦舞阳胜算大。
十三岁杀人,明知刺秦有去无归,仍旧起行,秦舞阳不可不谓勇。何以见到巍巍宫阙,凛凛刀甲,却惶恐难以自已?若沒有刺秦的一幕,荆轲不过是一个冒称侠客,胆小如鼠的小丑形象,根本不值得太史公浪费笔墨。可知听其言,观其行,也还不够,表面的高下也不足为凭,非要大难将临,生死一线的关头,才辨出一个人的勇与怯。
吴起拒当驸马爷孙武,“兵圣”也。太史公将孙武、孙膑与吴起合为《孙子吴起列传》,可见吴起非等闲之辈。不过,吴起作为一代名将,沒有战死沙场,却死在宫廷政变之中。
说到打战,吴起是战无不胜的猛将,命运却一波三折。遇合之事,原本无凭,终身不遇之人,古往今來,多有人在。不过,吴起并非不遇,恰恰是命运给了他很多机会,吴起也极力试图抓住机遇,却最终将他引向绝境。
由现代观点看,吴起是极端的事业型男人。不仅为了事业不顾及家庭,简直就是通过戕害家庭來达成事业。吴起年轻时四处求官不成,耗尽家财,乡人讥笑他。这个未來统领千军的人,心胸却颇为狭隘,受不得冷嘲热讽,一生气,杀了三十多人,然后与母亲告别说:“我不当上卿相,绝不回來。” 吴起跑到鲁国,以大儒曾子为师,母亲身故时,一心求功名的他倒是实践了诺言,拒绝回家送母亲最后一程。以孝道为本的曾子,看不惯这种弟子,直接跟他断绝了师徒关系。后來,赶上齐国攻打鲁国,鲁国国君准备启用吴起为将。然而,他妻子是齐国人,这让国君有些踌躇。吴起得知此事,二话不说,自己动手杀了妻子,做了鲁国的大将,把齐国打的大败。可惜一旦危机过后,对这个杀妻求职的人物,鲁君还是不放心,吴起只好跳槽改投魏文侯。
吴起在魏国拜为大将,镇守西河,以拒强秦。文侯驾崩,武侯即位,屡战屡胜的吴起更受重用,却为魏国国相公输所嫉妒。公输娶了武侯的女儿,于是心生一计,对武侯说:“吴起是个贤人,但魏国太小,又和秦国相邻,万一吴起想投靠秦国怎么办?”武侯觉得此言有理,公输借机出主意:吴起现在反正沒老婆,让他娶您的女儿,做驸马爷,如果吴起同意,则表明他无异心,要是不同意,那就说明他要走。武侯认为是个办法,交托公输去办。
公输先让吴起见自己的公主老婆,故意让公主当着吴起的面羞辱自己。本來胸怀就不太宽广的吴起见到“河东狮“的架势,揣测自己要娶的那位也好不到哪去,又不能像上一任妻子,一刀杀了,只好赶紧向武侯推辞,不愿当驸马爷。这一下着了公输的道,魏国待不下,流亡到楚国。在楚国,得罪贵戚太多,等到靠山楚悼王一死,这些贵族就乱箭射死了吴起。
对贪恋权位的人,攀龙附凤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吴起却拒绝了唾手可得的幸福,可见他并非追慕富贵和权势,的确是以事业与名位为重。只是,一切事业都要人伦与情感的支撑,一心追求成功,刻薄寡恩的吴起最终还是输在做人上了。
秦王击缶
张艺谋的奥运会开幕式大气磅礴,开场千人击缶的场面动人心魄,也让全世界人认识了一种叫缶的乐器,
其实,若不是奥运会开幕式的宣传,知道这种乐器的中国人也寥寥无几。《廉颇蔺相如列传》有这样的记载:秦王与赵王在渑池相会,秦王要求赵王鼓瑟,然后让史官记下: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这显然是对赵王的侮辱。站在一旁的蔺相如走上前來,请秦王击缶。一贯恃强凌弱的秦王大怒,置之不理,蔺相如跪在秦王面前举着缶,秦王依旧不肯。蔺相如道:五步之内,让我用颈项的鲜血染上大王吧。秦王的侍卫们纷纷拔剑相向,蔺相如怒目断喝,可能是狮子吼的神功唬住了众位大内侍卫,不敢贸然动手。秦王见情形紧张,只好勉勉强强别别扭扭敲了一下缶,算自己下了台阶,蔺相如令赵国史官记下:某年月日,秦王为赵王击缶。
这个故事很多人知道,只是其中出现的缶却容易为人所忽视。缶本是盛酒的器皿,发展成乐器还要感谢酒徒。我们现在喝的高兴可以去ktv纵情一曲,古代人喝的酣畅,就随手揪个东西敲打节奏,缶的音乐潜能就这样发掘出來了。李斯《谏逐客令》里说:“夫击瓮叩缶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说明秦国人很喜欢这种乐器,常常击着缶,拍着大腿打拍子,呜呜高歌,蔺相如让秦王击缶,也是深知这是秦国人的拿手好戏。
秦王显然不情愿击缶,除了不愿意和赵王扯平,也因为缶这个乐器不那么高雅,不适合国宴这种高档场合。赵王弹的瑟是用于演奏祭祀祈祷中的雅乐,缶却是市井之徒所用。让孔子三月不知肉味的韶乐里,是决不会有这种乐器演奏的。李斯也说了,秦人“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那是听郑卫的音乐,荒废了自己国家的乐器,大概也是因为拿个酒罐子敲來敲去,怎么看也不那么小资。蔺相如让秦王击缶,未必不含有刻意贬低秦王的成分。
不过,奥运会开幕式的“缶”是按曾侯乙墓出土的铜鉴缶仿造的,这种铜鉴缶已经不是乐器,而是纯粹的酒坛。把青铜鉴套在装酒的缶上,在两者间隙中填入冰或热水,能起到冰镇或加温的作用。真正的缶是陶制,随着时代的推延,慢慢从乐器行列中淘汰掉了。若不是张艺谋加以改造,重新包装,怕也只好去博物馆一观风采了。
万人敌VS万人迷
小时候循规蹈矩的好学生长大后未必有为,倒是幼年调皮捣蛋不拘一格的孩子,日后常做出惊人的事业。西楚霸王项羽儿时就不好学,识字念书不用心,又去练剑术,还是稀松,有点文不成武不就,把叔父项梁气个半死。项羽反而理直气壮:“认字,能写自己的名字就得了;学剑法,充其量也就敌一人,沒什么可学的。我要学,就学万人敌的招数。”这下项梁转怒为喜,觉得这小子有志向,于是开始教授项羽兵书战策。可惜,说大话的人大半不会脚踏实地,项羽兵书学了点皮毛,就丧失了兴趣。不过,就是粗知的这点大略,成就了西楚霸王的勋业。
项羽确有万人敌的勇武,杀宋毅战场夺帅,救巨鹿破釜沉舟,招降章邯坑毙二十万降卒,入关中驱刘邦烧阿房,强秦灰飞烟灭,成就了楚人的霸业。虽然有人讥笑“楚人沐猴而冠”,我们不妨看作妒嫉者的诽谤。之后,分封的诸侯纷纷反叛,令西楚霸王陷入与秦朝同样的境遇,项羽却不减其勇。试举一例:项羽攻打反叛的齐王田荣,田荣被杀,其弟田横带领一部分残兵继续抵抗。眼看项羽即将大获全胜,刘邦却趁项羽后方空虚,联合各路诸侯,以五十六万人,袭占了楚国都城彭城。首都失手,财货落入敌手,貌似陷入绝境。项羽令其他将佐统领齐国作战的部队,自己亲率三万精兵,南下回击。以三万对五十六万,以长途奔袭的疲惫之师攻击以逸待劳的得胜之军,犯了兵家大忌。然而,就在这种看似必败无疑的死地,楚军大胜,击杀数十万汉军,汉军的尸体拥塞睢水,截断了水流。刘邦带着十几个人仓皇逃跑,半路,父亲和老婆吕雉都成了项羽的俘虏。
不过,项羽这位“万人敌”最终还是失败了,临死之前仰天长叹:“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到底是不是天之罪呢?太史公不同意,说项羽“欲以力争经营天下”,才招致失败。说到勇敢,刘邦只怕一人也难敌。项羽提出决斗,刘邦说:“吾宁斗智,不斗力”,轻描淡写地拒绝了。胜利后,刘邦不无得意地说:“:“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用,此所以为我所禽也”,意思很明白,我虽然方方面面都不在行,但我会用人,会笼络人心,项羽就一个范增算是人才,还不用,焉得不败?
天下滔滔,有“万人敌”的勇力,终究抵不过千万人的反抗。非要有“万人迷”的魅力,才能招揽俊杰为我所用,令万众归心天下归一,项羽幼时该学学“万人迷”的本事才对。
火牛与火猴
战国时,燕昭王任用乐毅伐齐,下齐国七十余城,最后,齐国只剩下莒和即墨两座城池,亡国在即。此时,即墨的守将阵亡,曾在齐国国都临淄做过一阵小官的田单负起挽狂澜于既倒的重任。
田单找來一千多只牛,给牛角缚上利刃,牛背披上红色的被服,画上龙纹,牛尾拴束涂了油脂的干芦苇,趁着夜深风高,点燃牛尾,受惊的牛狂奔向敌军,齐军随后掩杀。黑暗中,一团团硕大的物体携着火炬奔突而來,如红涛火浪,龙纹耀亮,背后齐国百姓敲锣鸣盆的鼓噪,燕军大骇,以为什么神物相助齐军,无心恋战,大败而逃,田单乘胜前进,一举收复了七十余城,拯救了齐国。火牛阵也成为经典之战。
时间过了两千年,鸦片战争爆发,节节败退的清军束手无策之际,不怎么会打战,但熟读史书的官员们想起了火牛阵的妙计,于是提议以“火猴”对付凶悍的英军。办法是在猴尾拴上鞭炮之类的引火之物,扔到英军战舰上,让四窜的猴子引燃敌舰,或者运气好,还能点着火药库,自然事半功倍。清将听了,连连称善,依计而行。谁想在英军强大的炮火下,清军的小船根本无从靠近,更别想把猴子扔到敌舰上,反而白白损失了不少兵勇,此计只好作罢。英军进攻,清军败退,临走谁也顾不上猴子,可怜这些身负重任的猴子,沒能在战场为国捐躯,却被关在屋内,无人照看,活活饿死了。
清将只联想到火牛攻敌的妙处,却忽略了火牛冲锋之前,田单做的大量准备工作。田单先让城中居民吃饭时祭祖,祭品招來大量飞鸟翔集,而后趁机宣称有神灵相助,再搬來一个小卒子冒充神师,这才使火牛出击时,被燕人当做神物。为鼓舞士气,同仇敌忾,田单散布谣言,说齐人最怕燕人把割掉鼻子的俘虏放在阵前,这样齐军必败,燕人信以为真,依法而行,这下齐国守军怒不可遏,下定了誓死战斗决不投降的决心,紧接着,田单又放话出去,说齐国人怕燕国人挖了自己城外的祖坟,结果,听话的燕人就刨了齐人的祖坟,烧了尸体,这下齐人恨不得马上出去决一死战,报仇雪恨。哀兵必祥,田单又胜一着。敌方和我方的心理准备即已完成,田单整顿好甲兵,再施一计,对燕人说自己要投降,令其放松戒备,这才开始了火牛进攻。
田单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精心谋划了火牛阵,才得以大获全胜。闭目塞听的清将既不知晓“洋夷”的底细,又沒做足己方的功课,想凭着侥幸获得胜利,岂有不败之理。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连书都沒读全,就盲目仿效,画虎类犬,这么读《史记》,不读也罢。
众美环绕的祸福
财色兼收的韦小宝是中国男人的梦中偶像,万贯家财安享富贵,七个美貌如花的老婆环绕身边,人生夫复何求?最近,金庸传出话來要更改《鹿鼎记》的结局,让韦小宝钱财散去,老婆一一离他而去,消息一出,惹得无数粉丝口诛笔伐。武侠本是梦,是梦就让它完美,何必煞风景地戳破呢?
做不了韦小宝,一妻一妾的齐人之福也差强人意。尽管一夫一妻列入法律条文,道德上也对出轨加以谴责,但在许多男人心中,还是免不了万花丛中的美妙憧憬。总想着艳遇不期然而至,一夜风流也罢,花香墙外也罢,一段浪漫的故事从此演绎,然后拂一拂挥衣袖,不带走一片花瓣。
《史记·周本纪》有段记述:周共王出游,密康公随行,恰好有人献了三个美女给密康公。你看看,不用求,自有人送上门來,这不是天降之福吗。周共王见了,沒说什么,密康公的母亲却看不过眼,告诫密康公该把三个女人献周共王。既然是母亲教训儿子,话就说的很不客气:这么美的人给了你,你有什么德行能承担。君王尚且不配,何况你这么一个小丑样的人。小丑得到这么好的东西,必然灭亡。话说到这里,我们大概可以推测出密康公平日的德行,尽管富有一国,还免不了被母亲称作小丑。不过,密康公宁可当小丑,也舍不得美人,把母亲的意见当了耳旁风。一年后,母亲的话不幸应验,周共王派兵灭掉了密国。
密康公的命运最后如何,《史记》沒有记载。也不曾提及,周共王是不是为了那三个女人而发兵。天子伐臣子,总会有更冠冕堂皇的理由,因为沒有确实的史料为证,这里就不妄加揣测了。密康公的母亲有先见之明,除了岁月磨砺出的睿智,也有身为女人的敏感。男人沒有不好色的,漂亮女人是男人之爱,但超脱了本身能力的欲望也同样会损毁男人。有时,坟墓的确是自掘的,不该是你的,你得到了,无福消受不说,还无厄不至。
现代男人忙着***之前,也要想想,除了有钱,你还有沒有足够的心机,能瞒过嗅觉灵敏的妻子,胜过精于算计的情人,游刃有余,不令人生陷入一片混乱。夜夜春宵,众美环绕的福分,并非什么人都消受的起。
吕公嫁女
县令的老友吕公到沛县來了,这在当地是大事件。吕公是在自己家乡结下仇,跑到沛县來躲灾的。这无所谓,大家只知道,县令的朋友,就是大家的朋友,人人争着交结攀附。
按说一个人走投无路,跑到别人地面來避难,合当低调一点。但吕公天生不是低调的人,到了沛县,就大摆宴席,邀请县令,招纳四方宾客。不过,要成为座上客不是沒代价的,有规定:凡贺礼少于一千钱,对不起,你只能坐堂下,登不得堂,更不必说入室。贺礼不够尚且如此,更不必说空手來吃白饭的。可偏偏有一位,空着手大大咧咧呼喝:“贺钱一万”,其实一个大子也沒带。吕公听见有这么大方的主,赶紧迎出门來,进门这位还真是相貌堂堂,天庭饱满,一副美须髯,自称刘季,吕公连忙引之上座。门口负责收礼钱的萧何是刘季的朋友,深知其为人,暗暗提醒吕公道:“这个刘季喜欢说大话,很少成事。”吕公不以为意。刘季跟客人插科打诨一番,坐下喝酒。酒宴已罢,吕公以眼色留住刘季,对他说:“我喜欢相面,看了这么多,沒一个好过你的。我有一个女儿,要许配给你。”于是,四十岁沒结婚的刘季娶了二十岁不到的吕公女儿。
刘季就是汉高祖刘邦,吕公的女儿吕雉就是吕后。吕公相面的本事真如此神妙吗?依我看,这个故事编造的痕迹太重。司马迁身为汉臣,免不得要为高祖皇帝妆点一番,在情在理。但吕公确实把女儿嫁了刘邦,当时,刘邦只是沛县的一个亭长,职权尚且逊于村委会主任,小的不能再小的官。本人又不事生产作业,四十岁还沒娶妻。吕公虽落魄,毕竟是富户大家,且沛县县令也曾求吕雉为妻,吕公却为何偏偏许给了这个混混刘邦呢?难道为了一万钱?吕公不是那么愚笨的人,过后算算账,自然知道刘邦是白吃來的。
其实只要分析一下吕公的性格,就不难找出答案。一个人平日做了什么事,才会结下大仇,以致四处流亡。到了异地,不闭门却扫匿迹隐形,反而借县令之势,聚敛其财,其为人不言自明了。再看看刘邦,混吃混喝大言不惭,结交朋党不务正业,和吕公简直是绝配。
刘邦死后,吕公的女儿吕雉费劲心机,为亲生儿子夺得皇位,毒死争位的赵王,把赵王的母亲戚夫人砍手砍脚挖眼,毁掉耳朵弄哑嗓子,放在厕所里,号称“人彘”。册封吕家的各位兄弟为王侯,掌握兵权。若不是吕后死去,周勃、陈平诸人发动政变,铲灭猪吕,刘家天下就成了吕家天下了。生女如此,家教可见一斑,亦是吕公为人的侧证。说吕公看相看中了刘邦,倒不如说吕公和刘邦投了脾气,对了眼,才选中这个女婿。阴错阳差的,当了国丈。
侯宝林先生有《关公战秦琼》的相声段子,你在唐朝我在汉,照样对垒大战一番,如同黄易时空穿梭的《寻秦记》,古今人物历史交错,奇思妙想。可惜历史终究是单行线,不但不同年代的人物无缘聚首,就算同一时代且有缘相会的人物,也早已划定了身份,再无重头來过互换角色的可能。不过这并不妨碍我这样的好事者,颠倒角色搅乱阴阳,做些大胆而无聊的想象。历史尽管不可改变,却从不缺乏涂抹和改编。
《刺客列传》里最著名的人物无疑是荆轲----中国古往今來最具声望的刺客。不但知名度盖过同时代的聂政、专诸、豫让,也令《游侠列传》里郭解、剧孟之流的所谓侠义相形见绌,堪称侠之大者。刺秦虽事败,豪情却足证天地。
搭档不得力,是荆轲失利的原因之一。秦舞阳作为副使,本有协助荆轲的重任,走到宫殿台阶下,尚未登堂入室,却早已脸色大变,惊恐不安,惹得秦廷的群臣都感到奇怪,恐怕是从未见过胆怯到如此地步的使臣。尽管荆轲笑着化解了秦王的疑惑,秦舞阳却也不得和荆轲一起靠近秦王,荆轲只好一个人执行刺杀任务,终未得手。
抛开历史不谈,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若二人不是联手,而是狭路相逢的对手,谁会是胜者?大概荆轲的获胜毋庸置疑,从刺杀中的表现看,荆轲勇于秦舞阳百倍。然而,据我分析,荆轲未必能胜。太史公描述秦舞阳只用了一句话:“燕国有勇士秦舞阳,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十三岁杀人,比起武松、鲁智深之流有过之而无不及,旁边人连正眼回视也不敢,其凶煞可知。再看荆轲,先是在榆次与一位叫盖聂的侠客论剑。这里的论剑只是口舌之争,绝非金庸“华山论剑”的生死相搏,结果,双方起了言语冲突,盖聂怒目而视,荆轲扭头就走,回居所打点行李,赶紧离开了榆次。后來,又在邯郸和另一位剑客鲁勾践赌博,再起争执,鲁勾践怒目而叱,荆轲故伎重施,一句话不说地跑掉。这两次的行径够窝囊,怎么看也不像大侠所为,稍有些血气的男人也不至如此。由此推之,若是荆轲和秦舞阳角力,还是秦舞阳胜算大。
十三岁杀人,明知刺秦有去无归,仍旧起行,秦舞阳不可不谓勇。何以见到巍巍宫阙,凛凛刀甲,却惶恐难以自已?若沒有刺秦的一幕,荆轲不过是一个冒称侠客,胆小如鼠的小丑形象,根本不值得太史公浪费笔墨。可知听其言,观其行,也还不够,表面的高下也不足为凭,非要大难将临,生死一线的关头,才辨出一个人的勇与怯。
吴起拒当驸马爷孙武,“兵圣”也。太史公将孙武、孙膑与吴起合为《孙子吴起列传》,可见吴起非等闲之辈。不过,吴起作为一代名将,沒有战死沙场,却死在宫廷政变之中。
说到打战,吴起是战无不胜的猛将,命运却一波三折。遇合之事,原本无凭,终身不遇之人,古往今來,多有人在。不过,吴起并非不遇,恰恰是命运给了他很多机会,吴起也极力试图抓住机遇,却最终将他引向绝境。
由现代观点看,吴起是极端的事业型男人。不仅为了事业不顾及家庭,简直就是通过戕害家庭來达成事业。吴起年轻时四处求官不成,耗尽家财,乡人讥笑他。这个未來统领千军的人,心胸却颇为狭隘,受不得冷嘲热讽,一生气,杀了三十多人,然后与母亲告别说:“我不当上卿相,绝不回來。” 吴起跑到鲁国,以大儒曾子为师,母亲身故时,一心求功名的他倒是实践了诺言,拒绝回家送母亲最后一程。以孝道为本的曾子,看不惯这种弟子,直接跟他断绝了师徒关系。后來,赶上齐国攻打鲁国,鲁国国君准备启用吴起为将。然而,他妻子是齐国人,这让国君有些踌躇。吴起得知此事,二话不说,自己动手杀了妻子,做了鲁国的大将,把齐国打的大败。可惜一旦危机过后,对这个杀妻求职的人物,鲁君还是不放心,吴起只好跳槽改投魏文侯。
吴起在魏国拜为大将,镇守西河,以拒强秦。文侯驾崩,武侯即位,屡战屡胜的吴起更受重用,却为魏国国相公输所嫉妒。公输娶了武侯的女儿,于是心生一计,对武侯说:“吴起是个贤人,但魏国太小,又和秦国相邻,万一吴起想投靠秦国怎么办?”武侯觉得此言有理,公输借机出主意:吴起现在反正沒老婆,让他娶您的女儿,做驸马爷,如果吴起同意,则表明他无异心,要是不同意,那就说明他要走。武侯认为是个办法,交托公输去办。
公输先让吴起见自己的公主老婆,故意让公主当着吴起的面羞辱自己。本來胸怀就不太宽广的吴起见到“河东狮“的架势,揣测自己要娶的那位也好不到哪去,又不能像上一任妻子,一刀杀了,只好赶紧向武侯推辞,不愿当驸马爷。这一下着了公输的道,魏国待不下,流亡到楚国。在楚国,得罪贵戚太多,等到靠山楚悼王一死,这些贵族就乱箭射死了吴起。
对贪恋权位的人,攀龙附凤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吴起却拒绝了唾手可得的幸福,可见他并非追慕富贵和权势,的确是以事业与名位为重。只是,一切事业都要人伦与情感的支撑,一心追求成功,刻薄寡恩的吴起最终还是输在做人上了。
秦王击缶
张艺谋的奥运会开幕式大气磅礴,开场千人击缶的场面动人心魄,也让全世界人认识了一种叫缶的乐器,
其实,若不是奥运会开幕式的宣传,知道这种乐器的中国人也寥寥无几。《廉颇蔺相如列传》有这样的记载:秦王与赵王在渑池相会,秦王要求赵王鼓瑟,然后让史官记下: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这显然是对赵王的侮辱。站在一旁的蔺相如走上前來,请秦王击缶。一贯恃强凌弱的秦王大怒,置之不理,蔺相如跪在秦王面前举着缶,秦王依旧不肯。蔺相如道:五步之内,让我用颈项的鲜血染上大王吧。秦王的侍卫们纷纷拔剑相向,蔺相如怒目断喝,可能是狮子吼的神功唬住了众位大内侍卫,不敢贸然动手。秦王见情形紧张,只好勉勉强强别别扭扭敲了一下缶,算自己下了台阶,蔺相如令赵国史官记下:某年月日,秦王为赵王击缶。
这个故事很多人知道,只是其中出现的缶却容易为人所忽视。缶本是盛酒的器皿,发展成乐器还要感谢酒徒。我们现在喝的高兴可以去ktv纵情一曲,古代人喝的酣畅,就随手揪个东西敲打节奏,缶的音乐潜能就这样发掘出來了。李斯《谏逐客令》里说:“夫击瓮叩缶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说明秦国人很喜欢这种乐器,常常击着缶,拍着大腿打拍子,呜呜高歌,蔺相如让秦王击缶,也是深知这是秦国人的拿手好戏。
秦王显然不情愿击缶,除了不愿意和赵王扯平,也因为缶这个乐器不那么高雅,不适合国宴这种高档场合。赵王弹的瑟是用于演奏祭祀祈祷中的雅乐,缶却是市井之徒所用。让孔子三月不知肉味的韶乐里,是决不会有这种乐器演奏的。李斯也说了,秦人“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那是听郑卫的音乐,荒废了自己国家的乐器,大概也是因为拿个酒罐子敲來敲去,怎么看也不那么小资。蔺相如让秦王击缶,未必不含有刻意贬低秦王的成分。
不过,奥运会开幕式的“缶”是按曾侯乙墓出土的铜鉴缶仿造的,这种铜鉴缶已经不是乐器,而是纯粹的酒坛。把青铜鉴套在装酒的缶上,在两者间隙中填入冰或热水,能起到冰镇或加温的作用。真正的缶是陶制,随着时代的推延,慢慢从乐器行列中淘汰掉了。若不是张艺谋加以改造,重新包装,怕也只好去博物馆一观风采了。
万人敌VS万人迷
小时候循规蹈矩的好学生长大后未必有为,倒是幼年调皮捣蛋不拘一格的孩子,日后常做出惊人的事业。西楚霸王项羽儿时就不好学,识字念书不用心,又去练剑术,还是稀松,有点文不成武不就,把叔父项梁气个半死。项羽反而理直气壮:“认字,能写自己的名字就得了;学剑法,充其量也就敌一人,沒什么可学的。我要学,就学万人敌的招数。”这下项梁转怒为喜,觉得这小子有志向,于是开始教授项羽兵书战策。可惜,说大话的人大半不会脚踏实地,项羽兵书学了点皮毛,就丧失了兴趣。不过,就是粗知的这点大略,成就了西楚霸王的勋业。
项羽确有万人敌的勇武,杀宋毅战场夺帅,救巨鹿破釜沉舟,招降章邯坑毙二十万降卒,入关中驱刘邦烧阿房,强秦灰飞烟灭,成就了楚人的霸业。虽然有人讥笑“楚人沐猴而冠”,我们不妨看作妒嫉者的诽谤。之后,分封的诸侯纷纷反叛,令西楚霸王陷入与秦朝同样的境遇,项羽却不减其勇。试举一例:项羽攻打反叛的齐王田荣,田荣被杀,其弟田横带领一部分残兵继续抵抗。眼看项羽即将大获全胜,刘邦却趁项羽后方空虚,联合各路诸侯,以五十六万人,袭占了楚国都城彭城。首都失手,财货落入敌手,貌似陷入绝境。项羽令其他将佐统领齐国作战的部队,自己亲率三万精兵,南下回击。以三万对五十六万,以长途奔袭的疲惫之师攻击以逸待劳的得胜之军,犯了兵家大忌。然而,就在这种看似必败无疑的死地,楚军大胜,击杀数十万汉军,汉军的尸体拥塞睢水,截断了水流。刘邦带着十几个人仓皇逃跑,半路,父亲和老婆吕雉都成了项羽的俘虏。
不过,项羽这位“万人敌”最终还是失败了,临死之前仰天长叹:“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到底是不是天之罪呢?太史公不同意,说项羽“欲以力争经营天下”,才招致失败。说到勇敢,刘邦只怕一人也难敌。项羽提出决斗,刘邦说:“吾宁斗智,不斗力”,轻描淡写地拒绝了。胜利后,刘邦不无得意地说:“:“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用,此所以为我所禽也”,意思很明白,我虽然方方面面都不在行,但我会用人,会笼络人心,项羽就一个范增算是人才,还不用,焉得不败?
天下滔滔,有“万人敌”的勇力,终究抵不过千万人的反抗。非要有“万人迷”的魅力,才能招揽俊杰为我所用,令万众归心天下归一,项羽幼时该学学“万人迷”的本事才对。
火牛与火猴
战国时,燕昭王任用乐毅伐齐,下齐国七十余城,最后,齐国只剩下莒和即墨两座城池,亡国在即。此时,即墨的守将阵亡,曾在齐国国都临淄做过一阵小官的田单负起挽狂澜于既倒的重任。
田单找來一千多只牛,给牛角缚上利刃,牛背披上红色的被服,画上龙纹,牛尾拴束涂了油脂的干芦苇,趁着夜深风高,点燃牛尾,受惊的牛狂奔向敌军,齐军随后掩杀。黑暗中,一团团硕大的物体携着火炬奔突而來,如红涛火浪,龙纹耀亮,背后齐国百姓敲锣鸣盆的鼓噪,燕军大骇,以为什么神物相助齐军,无心恋战,大败而逃,田单乘胜前进,一举收复了七十余城,拯救了齐国。火牛阵也成为经典之战。
时间过了两千年,鸦片战争爆发,节节败退的清军束手无策之际,不怎么会打战,但熟读史书的官员们想起了火牛阵的妙计,于是提议以“火猴”对付凶悍的英军。办法是在猴尾拴上鞭炮之类的引火之物,扔到英军战舰上,让四窜的猴子引燃敌舰,或者运气好,还能点着火药库,自然事半功倍。清将听了,连连称善,依计而行。谁想在英军强大的炮火下,清军的小船根本无从靠近,更别想把猴子扔到敌舰上,反而白白损失了不少兵勇,此计只好作罢。英军进攻,清军败退,临走谁也顾不上猴子,可怜这些身负重任的猴子,沒能在战场为国捐躯,却被关在屋内,无人照看,活活饿死了。
清将只联想到火牛攻敌的妙处,却忽略了火牛冲锋之前,田单做的大量准备工作。田单先让城中居民吃饭时祭祖,祭品招來大量飞鸟翔集,而后趁机宣称有神灵相助,再搬來一个小卒子冒充神师,这才使火牛出击时,被燕人当做神物。为鼓舞士气,同仇敌忾,田单散布谣言,说齐人最怕燕人把割掉鼻子的俘虏放在阵前,这样齐军必败,燕人信以为真,依法而行,这下齐国守军怒不可遏,下定了誓死战斗决不投降的决心,紧接着,田单又放话出去,说齐国人怕燕国人挖了自己城外的祖坟,结果,听话的燕人就刨了齐人的祖坟,烧了尸体,这下齐人恨不得马上出去决一死战,报仇雪恨。哀兵必祥,田单又胜一着。敌方和我方的心理准备即已完成,田单整顿好甲兵,再施一计,对燕人说自己要投降,令其放松戒备,这才开始了火牛进攻。
田单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精心谋划了火牛阵,才得以大获全胜。闭目塞听的清将既不知晓“洋夷”的底细,又沒做足己方的功课,想凭着侥幸获得胜利,岂有不败之理。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连书都沒读全,就盲目仿效,画虎类犬,这么读《史记》,不读也罢。
众美环绕的祸福
财色兼收的韦小宝是中国男人的梦中偶像,万贯家财安享富贵,七个美貌如花的老婆环绕身边,人生夫复何求?最近,金庸传出话來要更改《鹿鼎记》的结局,让韦小宝钱财散去,老婆一一离他而去,消息一出,惹得无数粉丝口诛笔伐。武侠本是梦,是梦就让它完美,何必煞风景地戳破呢?
做不了韦小宝,一妻一妾的齐人之福也差强人意。尽管一夫一妻列入法律条文,道德上也对出轨加以谴责,但在许多男人心中,还是免不了万花丛中的美妙憧憬。总想着艳遇不期然而至,一夜风流也罢,花香墙外也罢,一段浪漫的故事从此演绎,然后拂一拂挥衣袖,不带走一片花瓣。
《史记·周本纪》有段记述:周共王出游,密康公随行,恰好有人献了三个美女给密康公。你看看,不用求,自有人送上门來,这不是天降之福吗。周共王见了,沒说什么,密康公的母亲却看不过眼,告诫密康公该把三个女人献周共王。既然是母亲教训儿子,话就说的很不客气:这么美的人给了你,你有什么德行能承担。君王尚且不配,何况你这么一个小丑样的人。小丑得到这么好的东西,必然灭亡。话说到这里,我们大概可以推测出密康公平日的德行,尽管富有一国,还免不了被母亲称作小丑。不过,密康公宁可当小丑,也舍不得美人,把母亲的意见当了耳旁风。一年后,母亲的话不幸应验,周共王派兵灭掉了密国。
密康公的命运最后如何,《史记》沒有记载。也不曾提及,周共王是不是为了那三个女人而发兵。天子伐臣子,总会有更冠冕堂皇的理由,因为沒有确实的史料为证,这里就不妄加揣测了。密康公的母亲有先见之明,除了岁月磨砺出的睿智,也有身为女人的敏感。男人沒有不好色的,漂亮女人是男人之爱,但超脱了本身能力的欲望也同样会损毁男人。有时,坟墓的确是自掘的,不该是你的,你得到了,无福消受不说,还无厄不至。
现代男人忙着***之前,也要想想,除了有钱,你还有沒有足够的心机,能瞒过嗅觉灵敏的妻子,胜过精于算计的情人,游刃有余,不令人生陷入一片混乱。夜夜春宵,众美环绕的福分,并非什么人都消受的起。
吕公嫁女
县令的老友吕公到沛县來了,这在当地是大事件。吕公是在自己家乡结下仇,跑到沛县來躲灾的。这无所谓,大家只知道,县令的朋友,就是大家的朋友,人人争着交结攀附。
按说一个人走投无路,跑到别人地面來避难,合当低调一点。但吕公天生不是低调的人,到了沛县,就大摆宴席,邀请县令,招纳四方宾客。不过,要成为座上客不是沒代价的,有规定:凡贺礼少于一千钱,对不起,你只能坐堂下,登不得堂,更不必说入室。贺礼不够尚且如此,更不必说空手來吃白饭的。可偏偏有一位,空着手大大咧咧呼喝:“贺钱一万”,其实一个大子也沒带。吕公听见有这么大方的主,赶紧迎出门來,进门这位还真是相貌堂堂,天庭饱满,一副美须髯,自称刘季,吕公连忙引之上座。门口负责收礼钱的萧何是刘季的朋友,深知其为人,暗暗提醒吕公道:“这个刘季喜欢说大话,很少成事。”吕公不以为意。刘季跟客人插科打诨一番,坐下喝酒。酒宴已罢,吕公以眼色留住刘季,对他说:“我喜欢相面,看了这么多,沒一个好过你的。我有一个女儿,要许配给你。”于是,四十岁沒结婚的刘季娶了二十岁不到的吕公女儿。
刘季就是汉高祖刘邦,吕公的女儿吕雉就是吕后。吕公相面的本事真如此神妙吗?依我看,这个故事编造的痕迹太重。司马迁身为汉臣,免不得要为高祖皇帝妆点一番,在情在理。但吕公确实把女儿嫁了刘邦,当时,刘邦只是沛县的一个亭长,职权尚且逊于村委会主任,小的不能再小的官。本人又不事生产作业,四十岁还沒娶妻。吕公虽落魄,毕竟是富户大家,且沛县县令也曾求吕雉为妻,吕公却为何偏偏许给了这个混混刘邦呢?难道为了一万钱?吕公不是那么愚笨的人,过后算算账,自然知道刘邦是白吃來的。
其实只要分析一下吕公的性格,就不难找出答案。一个人平日做了什么事,才会结下大仇,以致四处流亡。到了异地,不闭门却扫匿迹隐形,反而借县令之势,聚敛其财,其为人不言自明了。再看看刘邦,混吃混喝大言不惭,结交朋党不务正业,和吕公简直是绝配。
刘邦死后,吕公的女儿吕雉费劲心机,为亲生儿子夺得皇位,毒死争位的赵王,把赵王的母亲戚夫人砍手砍脚挖眼,毁掉耳朵弄哑嗓子,放在厕所里,号称“人彘”。册封吕家的各位兄弟为王侯,掌握兵权。若不是吕后死去,周勃、陈平诸人发动政变,铲灭猪吕,刘家天下就成了吕家天下了。生女如此,家教可见一斑,亦是吕公为人的侧证。说吕公看相看中了刘邦,倒不如说吕公和刘邦投了脾气,对了眼,才选中这个女婿。阴错阳差的,当了国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