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7爱的宣言
第二天中午他们一行四人在酒店分了手,版权部的两位同事忙完了公事回国,凌力和莫桐则要搭晚班飞机去美国。
只是莫桐没想到乘晚班飞机会那么尴尬。从中国来德国的时候,凌力没有给她特别照顾,而是将她和版权部的两位同事都安排在了经济舱中,他自己则乘商务舱,估计是怕引起同事不满。但这次去美国,只剩下他们两人,他便定下了两张头等舱的。
到了晚上,放下平躺式睡床,她和凌力并排躺下,睡床紧挨着,感觉就跟睡在一张床上无异。佛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现如今,拜高科技所赐,我们这一生得和多少人同床共枕啊。
莫桐不好意思面对他这边睡,背对着他似乎也不好,那只好平躺着,到最后背都僵硬了,不知折腾到什么时候才睡着的。反倒是凌力,睡得随意而舒适,享受着她的不自在,早早就进入了梦乡。
飞机是上午抵达马萨诸塞州的,下了飞机。莫桐感到耳目一新,自从接触英美文化的那一天起她就无比憧憬这个矗立着自由女神像的国度,如今脚下踩着这片神圣的土地,她有一种得偿所愿的感觉,身体每一个毛孔里都冒着喜悦。
出了机场,凌力前面带路走到停车场。他轻车熟路地走到一辆白色宝马前,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了锁。
“来之前跟一个朋友打了招呼,让他帮我把车送到这里来。”他简单向莫桐解释。
两人把行李箱放进后车厢后上了车。
莫桐摇下车窗,一路上的风景急速向后退去。美国的建筑相较于德国显得更现代,更年轻。这既体现了它的时尚前卫,也体现了它缺乏文化积淀。美国素来被欧洲人嘲笑为没有历史的国家,它从建立到腾飞不过区区两百多年,是后来居上的十足证明。
莫桐忙着欣赏窗外的风景,不知不觉车子停在了一扇古旧、简朴的校门前。红砖砌成,拱形的门洞,黑色铁制的大门,门框上面是三角形的尖顶。两边围墙也是红砖砌的,中间是陈旧的铁制护栏。
莫桐正好奇这是到了哪里,却看到红砖垛上嵌着一块刻着Harvard字样的石头,原来这个其貌不扬的地方居然就是传说中闻名遐迩的国际名校哈佛大学。如果不是凌力带她来的,如果不是他毕业于哈佛大学,她会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任何学子都有母校情结,名校的学生尤其如此,她自己也不例外,她所毕业的A大虽不能和哈佛大学相提并论,但在国内也是首屈一指,她至今都为自己曾在那里就读过感到自豪。将心比心,凌力一下机场就火急火燎地往这里赶也是情有可原的。
“没想到哈佛大学居然是这个样子。”莫桐感叹道。
“哈佛大学的校门没有进行过什么包装,就像它本身一样古老。但这丝毫不影响它的威望。在这里。就光是美国总统就有7位,诺贝尔奖得主40位,还包括像微软,IBM,一个个商业神话的缔造者,中国近代文人和自然科学建筑学家:梁实秋,林语堂,竺可桢,梁思成都曾在这里就读。至高则入无境,大约就是这样。”凌力解释道。莫桐从他的语气中可以听出他对自己的母校充满感情。
车开进校园,依然是古朴的红砖楼房。很墩实、安静,却并不华贵。校园也不大,仅相当于中国一所地区性学院。 莫桐在心中暗暗称奇。
凌力把车开到校内一处停车场停靠好后,两人下了车在校园里逛起来。每走到一处凌力便向莫桐细细讲解。他上过课的教学楼,教室,借过书的图书馆……莫桐觉得他的神色很是古怪,既像是在回忆过去,又像是在跟她讲一段她不曾知道的故事。
令莫桐感动的是,他们在路上遇到了他的两位老师,白发苍苍的学者,明亮的双眼里透着睿智,他们热情打招呼,相互询问近况,然后久久拥抱。
不过也遇到了莫桐意料不到的状况。除了他的那两位德高望重的老师,他们还遇到了他的好几位红粉佳丽。她们每一个的反应都大同小异。一见到凌力便无异于地球人见到外星人,隔着老远的距离便撒丫子跑过来,张开双臂扑向他,如饿虎扑食,抱住后便像牛皮糖一样黏在他身上死活不放。凌力要劝服很久才摆脱一个。有一个叫Louise的尤为可怕,她貌似对他最为不舍,哭得眼泪鼻涕沾湿了他西装肩头好大一块。
好不容易送走了这位痴情女子之后,凌力深深呼了一口气,感觉累出了一身汗,转身就看到有意和他保持一段距离以免引火烧身的莫桐此刻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凌力被她笑得颇不好意思,白皙的脸上不由染上一层暗色。他擦了擦额头,讪讪地问,“没那么好笑吧?”
莫桐本就笑得花枝乱颤,他这一问更是火上浇油,笑得她肠子都痛了,她弯着腰,一只手捂着抽搐的肚子,一只手指着他说,“这就是处处留情的报应。”
凌力有一下没一下地瞅着她,尴尬地擦了擦鼻子,然后头一偏,也跟着笑起来,笑声低沉。
他今天带她来本是想给她讲讲他们分开的这些年他是怎么过的,没想到却让她亲自见证了他的风流史。
莫桐笑够了,走过来说,“导游,请继续前面带路介绍。”
凌力却迟疑了,“哈佛大学就巴掌大个地方,我看也游览得差不多了。要不,就这样吧。”
莫桐闻言,刚止住的笑劲又上来了,“也是,目前来的娘子军好歹还是单枪匹马,待会儿要来一个团,你还不得被扯得七零八落,尸骨无存啊。”
凌力又好气又好笑地说,“我在你眼里就那么不堪?”
莫桐怕自己玩笑开过头了,惹得他不高兴,于是见好就收,连忙摆手说,“不是,不是,有人喜欢是好事啊,这说明你人长得帅,魅力无敌。”
“那你喜欢吗?”
莫桐讶异地张大了嘴,以为他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可却见他眼瞅着自己,没有丝毫玩笑的意思,顿时有些慌神,她低头抿了抿唇线,脚在地上轻轻地蹭着, “我就不去凑那个热闹了吧。”
一丝苦涩从他心头掠过,看他和女人纠缠就如看一出戏,这只能说明她心里没有他,只有不在乎,才会不介意。沉默了片刻,凌力说,“咱们走吧。”
回到车里差不多半下午了。凌力边开车边打电话,莫桐听他好像是在问饭做好了没有。难道除了那些偶遇的金发女郎,他在美国还豢养了一只金丝雀?她脑子里冒出无数个惊叹号,连瞥了他好几眼,但不敢问。之前在国内,听大家笑谈他风流成性,她原本是不信的,只因他在她面前总像换了个人似的,展现给她看的始终是他对一个酷似她的女人的一往情深。但现在看来,她的判断也许并不全对。
凌力挂断电话,没有发现她的异样,理所当然地说,“肚子饿了吧?坐了那么久的飞机,飞机上也没有什么好吃的。家里饭菜已经准备好了,我来之前已经打过电话,做的是中餐,一会儿就到。”
莫桐满怀着好奇等待谜底揭晓。
车子慢慢驶入了一条宽阔的林荫大道,路上人烟稀少。早就听说发达国家人丁单薄,果然不假。车子开到马路尽头,拐了个弯,便见有稀稀落落的几栋豪宅,如其说是豪宅不如说是城堡。每一栋都富丽堂皇,高高的塔尖指向天空。
“哇,真是太美太奢侈了,原来美国真的有庄园。”莫桐把头伸出窗外,手舞足蹈,开心得像个孩子。
“这不是庄园,现在美国哪里有庄园?那都是美国内战之前的事了,南方的农场主,偌大的庄园,还有黑奴,是不是看了太多外国小说?”
莫桐笑了,笑声朗朗,被车窗外的风吹得老远。“是啊,看了很多,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飘》,想想思嘉住在那么大的庄园里,我就羡慕得不得了。”
凌力沉思片刻,突然缓缓开口用英文念道,“我想要你,比对其他任何女人都来得迫切,我在等你,比以前等任何女人的时间都来得长!你有没有想过,我爱你已经到了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极点?你有没有想过,在得到你之前,我已经爱过你多年?”
莫桐怔住了,扭头看着他,就像在看一头怪物。真难想象这么深情的话会从身旁这个情圣嘴里吐出来,而且他念得那么投入,用深情并茂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My god,你居然也喜欢这句话。我当学生的时候看书都喜欢记笔记,遇到自己喜欢的句子就抄下来。这句话的中英文我都抄写过。”
“这本书我看过好几遍。非常喜欢里的白瑞德这个人物。”
“我也喜欢,不过女人最开始总是很容易被艾希礼这样的男人吸引。他们风度翩翩又兼具绅士风度,而且感情专一,而白瑞德这个人物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个冷血世故、唯利是图的痞子加浪子。”
“女人很容易将爱等同于性,而如果一个男人真的爱了,他爱的便不光是那个女人的躯壳,而最重要的是他
只是莫桐没想到乘晚班飞机会那么尴尬。从中国来德国的时候,凌力没有给她特别照顾,而是将她和版权部的两位同事都安排在了经济舱中,他自己则乘商务舱,估计是怕引起同事不满。但这次去美国,只剩下他们两人,他便定下了两张头等舱的。
到了晚上,放下平躺式睡床,她和凌力并排躺下,睡床紧挨着,感觉就跟睡在一张床上无异。佛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现如今,拜高科技所赐,我们这一生得和多少人同床共枕啊。
莫桐不好意思面对他这边睡,背对着他似乎也不好,那只好平躺着,到最后背都僵硬了,不知折腾到什么时候才睡着的。反倒是凌力,睡得随意而舒适,享受着她的不自在,早早就进入了梦乡。
飞机是上午抵达马萨诸塞州的,下了飞机。莫桐感到耳目一新,自从接触英美文化的那一天起她就无比憧憬这个矗立着自由女神像的国度,如今脚下踩着这片神圣的土地,她有一种得偿所愿的感觉,身体每一个毛孔里都冒着喜悦。
出了机场,凌力前面带路走到停车场。他轻车熟路地走到一辆白色宝马前,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了锁。
“来之前跟一个朋友打了招呼,让他帮我把车送到这里来。”他简单向莫桐解释。
两人把行李箱放进后车厢后上了车。
莫桐摇下车窗,一路上的风景急速向后退去。美国的建筑相较于德国显得更现代,更年轻。这既体现了它的时尚前卫,也体现了它缺乏文化积淀。美国素来被欧洲人嘲笑为没有历史的国家,它从建立到腾飞不过区区两百多年,是后来居上的十足证明。
莫桐忙着欣赏窗外的风景,不知不觉车子停在了一扇古旧、简朴的校门前。红砖砌成,拱形的门洞,黑色铁制的大门,门框上面是三角形的尖顶。两边围墙也是红砖砌的,中间是陈旧的铁制护栏。
莫桐正好奇这是到了哪里,却看到红砖垛上嵌着一块刻着Harvard字样的石头,原来这个其貌不扬的地方居然就是传说中闻名遐迩的国际名校哈佛大学。如果不是凌力带她来的,如果不是他毕业于哈佛大学,她会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任何学子都有母校情结,名校的学生尤其如此,她自己也不例外,她所毕业的A大虽不能和哈佛大学相提并论,但在国内也是首屈一指,她至今都为自己曾在那里就读过感到自豪。将心比心,凌力一下机场就火急火燎地往这里赶也是情有可原的。
“没想到哈佛大学居然是这个样子。”莫桐感叹道。
“哈佛大学的校门没有进行过什么包装,就像它本身一样古老。但这丝毫不影响它的威望。在这里。就光是美国总统就有7位,诺贝尔奖得主40位,还包括像微软,IBM,一个个商业神话的缔造者,中国近代文人和自然科学建筑学家:梁实秋,林语堂,竺可桢,梁思成都曾在这里就读。至高则入无境,大约就是这样。”凌力解释道。莫桐从他的语气中可以听出他对自己的母校充满感情。
车开进校园,依然是古朴的红砖楼房。很墩实、安静,却并不华贵。校园也不大,仅相当于中国一所地区性学院。 莫桐在心中暗暗称奇。
凌力把车开到校内一处停车场停靠好后,两人下了车在校园里逛起来。每走到一处凌力便向莫桐细细讲解。他上过课的教学楼,教室,借过书的图书馆……莫桐觉得他的神色很是古怪,既像是在回忆过去,又像是在跟她讲一段她不曾知道的故事。
令莫桐感动的是,他们在路上遇到了他的两位老师,白发苍苍的学者,明亮的双眼里透着睿智,他们热情打招呼,相互询问近况,然后久久拥抱。
不过也遇到了莫桐意料不到的状况。除了他的那两位德高望重的老师,他们还遇到了他的好几位红粉佳丽。她们每一个的反应都大同小异。一见到凌力便无异于地球人见到外星人,隔着老远的距离便撒丫子跑过来,张开双臂扑向他,如饿虎扑食,抱住后便像牛皮糖一样黏在他身上死活不放。凌力要劝服很久才摆脱一个。有一个叫Louise的尤为可怕,她貌似对他最为不舍,哭得眼泪鼻涕沾湿了他西装肩头好大一块。
好不容易送走了这位痴情女子之后,凌力深深呼了一口气,感觉累出了一身汗,转身就看到有意和他保持一段距离以免引火烧身的莫桐此刻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凌力被她笑得颇不好意思,白皙的脸上不由染上一层暗色。他擦了擦额头,讪讪地问,“没那么好笑吧?”
莫桐本就笑得花枝乱颤,他这一问更是火上浇油,笑得她肠子都痛了,她弯着腰,一只手捂着抽搐的肚子,一只手指着他说,“这就是处处留情的报应。”
凌力有一下没一下地瞅着她,尴尬地擦了擦鼻子,然后头一偏,也跟着笑起来,笑声低沉。
他今天带她来本是想给她讲讲他们分开的这些年他是怎么过的,没想到却让她亲自见证了他的风流史。
莫桐笑够了,走过来说,“导游,请继续前面带路介绍。”
凌力却迟疑了,“哈佛大学就巴掌大个地方,我看也游览得差不多了。要不,就这样吧。”
莫桐闻言,刚止住的笑劲又上来了,“也是,目前来的娘子军好歹还是单枪匹马,待会儿要来一个团,你还不得被扯得七零八落,尸骨无存啊。”
凌力又好气又好笑地说,“我在你眼里就那么不堪?”
莫桐怕自己玩笑开过头了,惹得他不高兴,于是见好就收,连忙摆手说,“不是,不是,有人喜欢是好事啊,这说明你人长得帅,魅力无敌。”
“那你喜欢吗?”
莫桐讶异地张大了嘴,以为他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可却见他眼瞅着自己,没有丝毫玩笑的意思,顿时有些慌神,她低头抿了抿唇线,脚在地上轻轻地蹭着, “我就不去凑那个热闹了吧。”
一丝苦涩从他心头掠过,看他和女人纠缠就如看一出戏,这只能说明她心里没有他,只有不在乎,才会不介意。沉默了片刻,凌力说,“咱们走吧。”
回到车里差不多半下午了。凌力边开车边打电话,莫桐听他好像是在问饭做好了没有。难道除了那些偶遇的金发女郎,他在美国还豢养了一只金丝雀?她脑子里冒出无数个惊叹号,连瞥了他好几眼,但不敢问。之前在国内,听大家笑谈他风流成性,她原本是不信的,只因他在她面前总像换了个人似的,展现给她看的始终是他对一个酷似她的女人的一往情深。但现在看来,她的判断也许并不全对。
凌力挂断电话,没有发现她的异样,理所当然地说,“肚子饿了吧?坐了那么久的飞机,飞机上也没有什么好吃的。家里饭菜已经准备好了,我来之前已经打过电话,做的是中餐,一会儿就到。”
莫桐满怀着好奇等待谜底揭晓。
车子慢慢驶入了一条宽阔的林荫大道,路上人烟稀少。早就听说发达国家人丁单薄,果然不假。车子开到马路尽头,拐了个弯,便见有稀稀落落的几栋豪宅,如其说是豪宅不如说是城堡。每一栋都富丽堂皇,高高的塔尖指向天空。
“哇,真是太美太奢侈了,原来美国真的有庄园。”莫桐把头伸出窗外,手舞足蹈,开心得像个孩子。
“这不是庄园,现在美国哪里有庄园?那都是美国内战之前的事了,南方的农场主,偌大的庄园,还有黑奴,是不是看了太多外国小说?”
莫桐笑了,笑声朗朗,被车窗外的风吹得老远。“是啊,看了很多,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飘》,想想思嘉住在那么大的庄园里,我就羡慕得不得了。”
凌力沉思片刻,突然缓缓开口用英文念道,“我想要你,比对其他任何女人都来得迫切,我在等你,比以前等任何女人的时间都来得长!你有没有想过,我爱你已经到了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极点?你有没有想过,在得到你之前,我已经爱过你多年?”
莫桐怔住了,扭头看着他,就像在看一头怪物。真难想象这么深情的话会从身旁这个情圣嘴里吐出来,而且他念得那么投入,用深情并茂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My god,你居然也喜欢这句话。我当学生的时候看书都喜欢记笔记,遇到自己喜欢的句子就抄下来。这句话的中英文我都抄写过。”
“这本书我看过好几遍。非常喜欢里的白瑞德这个人物。”
“我也喜欢,不过女人最开始总是很容易被艾希礼这样的男人吸引。他们风度翩翩又兼具绅士风度,而且感情专一,而白瑞德这个人物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个冷血世故、唯利是图的痞子加浪子。”
“女人很容易将爱等同于性,而如果一个男人真的爱了,他爱的便不光是那个女人的躯壳,而最重要的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