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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二十八章

    白硕金的儿子要结婚了,听说娶的是本镇镇长的丫头,可谓“金童玉女”。

    许多老师在公开或暗中、高声或低声地商量着要随多少份子钱。李国庆老师也悄悄地询问林笙要随往多少。

    林笙白了他一眼,不在乎地道:“你要随份子钱吗?”

    “是呀。那咱们随多少呀?”

    “那是你的事,这不是我考虑的问题。”

    “怎么,难道你……”

    “是的。”

    “可是,可是你得‘随大流’呀,常言道‘随大流,不挨揍’。”

    “李老师,那是你的处事哲学,不是我的,起码在这件事上不是。”说完,林笙挪步走开了。

    李国庆望着林笙的身影,微微地摇了摇头。

    白家的婚礼办得很大,许多老师都去捧场了,很是红火热闹。喜宴上还设了两张帐桌专门收礼金,写礼单的人手里攥着一沓沓钱币,若无其事地张扬着。当然,这一切林笙并没有看到。事后,他听说有人举报白硕金,县纪委的人想调查一下此事,可又不了了之,没有了一点风声,估计被白硕金摆平了。也许这本来就是很平常的事,说大就大,说小就小,比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还“如意”。

    虽说那天有那么多老师去捧了场,不少林笙这一个。可是,毕竟他没有在“大流”之列,自然很显眼。他明显感觉白硕金对他的成见和冷淡。在某些场合碰到时,即便林笙如何谦恭地向白硕金打招呼,白硕金的鼻孔里甚至没有了一点“嗯哼”的微声。林笙知道,这也许就是自己不随“大流”的后果。

    姑且不管它,这并不能使天塌下来,该平淡就平淡,该快乐就快乐,该忧伤就忧伤,自由无所羁绊,轻松无所负担,这才是最畅意、最惬意、最快意的,林笙认为。

    与柳云依在一起,体会其中温馨而甜蜜的点点滴滴,已冲淡了所有的不快和忧郁,他们之间虽没有直白的袒露和热烈的倾诉,可心有灵犀,如拨动的琴弦脉脉相和,谱成了一曲尘世间的清音……

    这天上午,柳云依约林笙去她家中作客。

    林笙感到有些突兀,问道:“为什么?”话一出口,他又感觉不妥,有些失礼,便忙改口:“那真是我的荣幸,荣幸之至,荣幸之至!”

    柳云依笑笑,道:“这么说,你答应了?”

    “有些受宠若惊。可是,我应该作些什么准备呢?”

    “哪有那么多事?你想,你是我的朋友,我的朋友来我家中作客,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你什么也不用准备,你来了就好。中午你一下班,就来我家吧,我告诉你我家的具体地址……”

    “那你的书店……”

    “又不是常关着,再说,来店租购书的都是常客,没问题……”

    送走柳云依,林笙的心一阵乱跳,他知道,这绝不是普通朋友间的来往那么平常,能与朋友,尤其是异性朋友的家人熟识,这其中就代表着朋友之间的深挚的情谊。这是一种珍贵的待遇,也许还是一种默契的表白。

    柳云依虽说不用准备什么,但自己岂能不放在心上。起码,自己的形象仪表得干净利落。他利用工作的间隙,在自己的办公室悄悄地梳理打扮一番,梳梳头发,理理胡须,整整衣领,擦擦皮鞋……也不费什么事,但这其中能给自己一种信心,一种从容。

    形象仪表是一方面,他又琢磨寻思着送柳母什么礼物,他想,可以买一些营养品,例如莲子羹、高钙奶之类的,除此之外,是不是还送点别的,想来想去,他只是觉得还是送花好,送康乃馨比较适宜老年女性。他决定了所带的礼品,心中有了些许踏实。

    中午临放学前三十分钟,他已骑着一辆借来的自行车行驶在去柳家的路上。他从附近的超市、花店里买了营养品和鲜花, 一路哼着歌儿,一副悠然的样子,可他心里,却是隐约有些惴惴不安。他虽与柳母和柳云薇有见面之缘,可那只是再平常不过的场景,没有正式的介绍,更没有详谈深交……不过,好在有柳云依,有了她,一切都会自然轻松起来。“既去之,则安之”。

    柳家住在一幢四层楼房的一楼,还有一个独立的小院,里面种着几种知名或不知名的花草,很是清新雅致……

    是柳母先看见了他,柳母热情而慈祥地笑道:“你就是镇中那位老师。快进来,快进来。云依,他来了。”

    林笙把花捧向柳母:“伯母,这是我给您的花。”

    柳母连忙接过来:“啊,难得你这么有心。呵呵呵……”

    柳云依迎了出来,一身平常居家的装束打扮,朴素自然而温婉纯静,她脸色微红,但泛着一丝甜蜜而喜悦的光芒。

    她低声说道:“来了就好,买这么多东西干嘛。”边说边帮林笙拎着东西。

    林笙并未说话,只是憨憨地笑着。

    他随柳云依进了屋,发现柳云薇正在忙活着,准备着午饭。他们互相点头示意。客厅里还坐着一位男士。

    柳云依帮助介绍道:“这是镇中的林老师,这是云薇的男朋友。”

    二人握了握手。

    柳云依给林笙沏好茶,道:“我们先忙活,你们二位男士在这里闲聊一会儿吧。”

    柳云薇的男朋友长得清秀,有些腼腆,但说话很得体。林笙和他天南海北的闲谈起来,正谈话间,林笙听到院子里传来喊“伯母”的一个男人的声音,感觉有些熟悉。

    他又隐约听到柳云依低沉的嘟囔声:“妈,你怎么把他也叫来了,真是的……”柳云薇也在旁附和着:“就是呀,老妈,他来做什么……”

    “怎么了,叫他来怎么不行了,这样不更热闹吗。你们呀,对人家态度好一点儿……哎,是天籁吗,不用迎你了吧,快进来吧……”

    “我又不是外人,我自己就不能进来呀,伯母,这是你爱吃的海苔和干黄花菜……”说着话,进了屋,他看见林笙在场,高声道:“哇,今日有贵客登门呀!我说,云依妹妹,你可要亲手炒两个拿手菜!”

    “这还用你说。我呀,正在亲手炒呢。”柳云依应道。

    吴天籁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掏出烟自己抽起来。

    柳云薇白了他一眼道:“你一个人吸烟,我们全体受害。”

    吴天籁支起脖子道:“薇子,适当地闻闻烟味儿,能增强免疫力呢。”

    “你这丫头,别没大没小的。没事儿,该吸就吸,年轻的时候,我还抽过一段时间的烟呢。”柳母在旁笑道。

    林笙感觉和吴天籁没话可说。柳云薇的男朋友似乎与林笙一样,与吴天籁也没有共同语言。三个男人索性谁也不说话了。好在云薇男友打开了电视机,缓解了不少尴尬的气氛。

    吃午饭时,整个就是吴天籁一个人在高谈阔论,除此之外,就是柳母颇有兴致的附和。其他人,都没有接他的话茬。但他依旧浑然不觉而乐此不疲地说着,不时逗得柳母发出阵阵笑声,整个场合倒也不显得冷清沉默。

    林笙有些讨厌吴天籁的姿态,那是一种唯我独尊、唯我优越的姿态,“你知道不”、“你懂吗”等类似的词常挂在他的嘴边,让人无法应承,也懒得去应承。

    饭桌上,柳云依时时投来关注的目光,这种目光使林笙感到无比的温馨。这是一种脉脉的交流,蕴含着体贴,蕴含着呵护,能摒弃一切外在的不快,有此就足够,有此就足够……

    林笙是第一个告辞的,他不想久留……

    柳云依把他送出来,一直要送到他小区门口。

    他们慢慢地走着。

    柳云依道:“有些抱歉,让你受了冷落。”

    林笙一笑:“哪有,你对我关心就好。”

    “我母亲,自吴天籁小时,就非常喜欢他,毕竟我父母与吴天籁父母有着深厚的交情。不过,你不必在意,由他们去好了……”

    “我懂。谢谢你……我今天感觉很愉快……”林笙有些爱怜地看了她一眼。

    “我生怕你凡事看得太认真,生怕你受不了别人的……”

    “我有那么敏感吗?哈哈,你小瞧我了。我才不在乎呢。”

    “嗯,这才是个大度的男子汉。真得长大了。”

    “不会吧,我说云依,你好像在跟小孩说话一样,我可比你大。”

    “嗯,你大,你大。哦,难道他就是江湖传说中的那位笙哥吗?”

    “对,是的。江湖中的那位笙哥在寻找一位妹妹,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别说了,别说了,瘆人……”

    “我是说他有那种执着的精神……”

    “但愿……”她莞尔一笑,不再说话了。

    二人依旧慢慢走着,时光在他们身边流淌得似乎也柔缓了……

    “你怎么不说话了?”林笙问。

    “不见得非得说些什么。有时能感觉到,就行了。”

    “感觉到什么?”

    “呵呵呵……”

    “呵呵呵……”

    二人彼此转过头相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地笑出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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