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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二十四章

    春天似乎是一夜之间就悄然来了,当人们感觉风不再那么冷,感觉阳光不再那么懒洋洋,感觉河床上的冰变薄了,感觉岸上的柳枝泛绿的时候,春天已经来到人们的身边,只是神秘地潜藏着,当人们发觉的时候,她已经偷着乐了,乐得山青水秀,乐得柳暗花明……

    转眼便进入了四月,来此地参观的游客渐渐多了起来,于是一切都又变得烦扰而忙碌,但人们是乐此不疲的,因为在烦扰和忙碌中,才蕴含着生命的活力与生活的希望……

    林笙正在办公室浇一盆绿油油的吊兰,卢晓菀和李子祥相偕走了进来。

    “笙哥。”卢晓菀站在他面前,脸上带着羞涩的笑。

    一旁的李子祥也傻呵呵地乐着。

    “哦?怎么,你们有事?”林笙上下打量着他们俩。

    卢晓菀说道:“我们……快要结婚了。”

    林笙放下浇花的杯子,出神地看着卢晓菀,他又转过头,向李子祥问道:“真的?”

    “嗯,真的,林笙,我们……双方家里人都同意了。”

    “哦,我知道你们……可想不到你们马上就要结婚了……”

    卢晓菀微笑道:“你不祝福我们?”

    “当然祝福你们,小卢,你就是我妹妹,我和子祥也亲如兄弟……妹妹出嫁了,当哥的心里,既高兴,又有些伤感……这种感觉,我也没办法说清楚。小卢,子祥,我……祝福你们……”

    卢晓菀的眼圈红了,几乎掉下泪来,看见她这个样子,林笙也扭过脸去,不让他们看见他有些复杂的表情……

    他们沉默着,久久没有言语……

    是李子祥打破了这种宁静:“林笙,我们准备‘五一’结婚。”

    “好,也快到了,我真替你们感到高兴……对了,子祥,我说一句话,你别不高兴,虽然我和你也很亲,但你们结婚时,我可要作为晓菀的娘家人来出席你们的婚礼哟。其实,我还真舍不得晓菀呢……”林笙微笑着说道。

    李子祥憨厚地说道:“你是我的大舅哥……”

    “笙哥,”卢晓菀亲切地看着林笙,“我觉得平平淡淡的生活就很好,虽然和子祥在一起远不是什么荣华富贵,可在这方天地、这片山水中,充实而轻松地生活也是很幸福的事……”

    “嗯,是呀,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林笙若有所思地说……

    平平淡淡、从从容容就很好吗?他在心里追问着自己。其实,这所学校,有好几对老师夫妻,他们的确平淡从容,可是生活似乎没有一点儿波澜,相对于外面的世界来说,他们几乎称得上是“隐者”,一幅与世隔绝、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他不喜欢这种所谓从容平淡的生活。他们这样的一种生活,现在就能一眼望得见头儿,平白如水,没有一点儿悬念,没有精彩的故事情节,有的只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琐碎小事……这对于他来说,这无疑等于是慢性自杀,他不能忍受太沉闷平庸的风平浪静……

    “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他爱读高尔基的《海燕》,他欣赏那种“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的胸襟与气概……虽然,他只不过是一位清苦的老师,文弱的“秀才”,甚至是酸腐的“书生”……但他的骨子里却有一种热望,这种热望也时不时地让他气血奔涌……

    他最近写了一首诗,写的时候一挥而就,堪称“疾笔”,但写过后,只是封存在办公桌的抽屉里,他不想拿出去发表示人,他怕有空喊口号、胸内空虚之嫌,他只是有时会自吟一番,以驱赶心中的迷茫与性格中的柔弱……

    让我在狂风中涅槃吧,

    让我在这伟大力量的漩涡中,

    重铸崭新的自我,

    我再不堪忍受风平浪静!

    匆匆的时光扼住生命的喉咙,

    我周身的血液仿佛已不再流动,

    我要打破这囚禁灵魂的牢笼,

    我要把天空镀上金色的歌声!

    我多想自己也能化作狂风,

    卷着尘沙,裹着枯叶,

    把一切苦闷与绝望扫荡干净,

    我要扩展那群星璀璨的天空!

    即使我不能成为孤傲不羁的狂风,

    就让我化为一枝带血的鹰隼的凋翎,

    它将携着雷火在风暴中疾掠,

    跌落之地也会迸发千万鹰隼的嘶鸣!

    即使我也不能成为一枝带血的苍鹰的凋翎,

    我会独自游荡在迷茫的荒野,

    就让风沙刮走我的血肉,

    剩一个骨架支撑熊熊燃烧的梦!

    …………

    让我在狂风中涅槃吧,

    让我在这伟大力量的漩涡中,

    重铸崭新的自我,

    我再不堪忍受风平浪静!!

    …………

    可是,他知道自己是个矛盾结合体,一方面,他憎恶并拒绝着柔弱怯懦,尽量使自己意气风发、激扬豪放起来;一方面,他尽量使自己意气风发、激扬豪放起来,可是他却摆脱不了多年形成甚至可以说是天生的柔弱怯懦……他愈是想“重铸”自我,愈是感到迷茫无据……最终,他只是冥冥意识到自己不应过那种平淡、平凡、平庸的生活,在他看来,这平淡、平凡、平庸的实际词义都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当然,对于别人过这样的生活,他不会感觉不解或意外,他认为那是他们自愿选择的生活,自愿选择的生活一定不会不幸福,可他却绝不能过那样的生活,否则,自己是绝对感觉不到幸福的……人和人的心愿、追求与结果的区别就在这里……

    “五一”临近了,卢晓菀和李子祥的婚期也要到了,看着他们幸福甜蜜的样子,林笙由衷地替他们高兴,林笙虽不愿过他们那种所谓平淡的生活,但他知道,他们过的那种生活一定是幸福无比,因为他们没有过多的欲求,在某种程度上,他很羡慕他们,甚至还多少有点儿妒忌……

    毕竟是大学校友,而且来到同一所学校任教,在他心目中,卢晓菀就是他的亲妹妹,虽然平常并未显出过多的亲密,但彼此的心中,是关爱着对方的。想到卢晓菀有了一个满意的归宿,林笙心中有些失落,他知道,卢晓菀有了一个新的更亲密的男人,她会偎依着这个男人的臂膀度过漫长的岁月,尽管她心里也关心着自己,可她毕竟是别人的女人了……可自己呢?何处是归宿?漫漫长路,难道还要漫无目的走下去?他现在非常需要一个方向,他已迷失很久了……这个方向,不管是自己找到,还是别人告诉他,他都会深感庆幸……

    他找到李国庆,与他商量道:“晓菀和子祥该结婚了,咱们也表示一下吧。”

    “好啊,”李国庆来了精神,可他又挠挠头,说道:“可是咱们表示一下什么呢?”

    林笙道:“表示一下祝福,不需要什么别的。”

    “嗯,祝福,当然,当然得好好祝福他们,可祝福的形式……”

    “依我看呀,咱们送他们一幅书画……”

    “好好好,这还符合咱们的风格……”

    “李老师,要不你做一首古体诗,最好是藏头诗,诗里可以有他们的名字,以此来祝福他们。然后呢,根据这首诗,我请别人再作一幅书画,把诗与画合一,这样送给他们,是多么有意义的事!”

    李国庆眼睛一亮,伸出大拇指向林笙晃着,连声说好。

    李国庆皱起了眉头,他拿起一支笔和一张纸,不声不响地躲到一旁去了。

    林笙知道他在构思和创作,便不再打扰他,自己挪到一边,浏览起一张报纸来。

    不多时,林笙听到他把笔拍在桌上的声音,他知道他已经写好了,便急不待地凑上前去,兴奋地问道:“李老师,写出来了?”

    李国庆眼睛里放射出喜悦的光芒,用手托着下巴,故作谦虚道:“胡乱涂鸦,胡乱涂鸦……”

    看着他如此可爱的样子,林笙不禁笑了。

    “哦,那我拜读一下。”林笙拿过李国庆的诗稿,郑重地看了起来——

    赠卢李好合

    卢家阿女世绝伦,

    晓色初开娇面新。

    菀叶依依摇日月,

    李实累累曳晨昏。

    子孙有赖百年好,

    祥瑞无由永代存。

    幸尔相逢连理意,

    福泽至爱醉芳醇。

    读完后,林笙拍手叫好,他说道:“嗯,这着七律写得挺喜庆的,把咱们的祝福之意都写了出来。而且,藏头诗构思巧妙,每一句的头一个字如果连起来读,就是‘卢晓菀李子祥幸福’,李老师,你真是‘高,实在是高’呀!”

    李国庆憨笑道:“见笑,见笑。”

    林笙问道:“李老师,咱们的诗是出来了,可是请谁作一幅书画呢?要请个会作中国画的人,诗画合一,那才堪称妙绝……李老师,你认识咱县里的画家吗?”

    李国庆道:“要说认识文艺界的人多,我可比不过柳云依,不如请她联系一位,起码她可以请县文联主席帮助沟通一下。”

    “嗯,只能如此了,我先打个电话问她一下。”林笙说完,便去值班室打电话。

    电话接通了,林笙向柳云依说了一下大致情况,她说他有时间的话可以把诗作送过来,林笙说现在就有时间,于是他便拿着诗稿去找柳云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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