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小说 > 彼岸的伤痛

第1卷 最远的距离

    天渐渐变冷了,凌霄和同寝室的牧明一起去学交谊舞。刚开始的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她看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是季晨曦。

    凌霄的舞伴是个个子中等,有些偏瘦的男生,一看就是那种清爽型的。凌霄的父亲曾将凌霄比作一根椽(房屋中用来做支柱的木头),虽然作为支柱这个意思来理解的话,凌霄非常乐意。可是眼下,她觉得自己对这个男生构成一种威胁,因为她动作生硬。虽然当初曾借口体验生活,寻找写作素材而将一笔在她看来有些庞大的金钱投入其中,但她还是想学好。此所谓“有付出必要有所回报”。

    跳完舞之后,季晨曦总是和她们一起回,因为住的地方并不远。大家在一起的时候,随便聊聊一些事情。有次说到考试的事,季晨曦说道:“考试有什么愁的?考前稍微看看就过了。你们女生平时总是很努力的。”

    “现在的考试,也就不过是看谁找的资料多,谁的全面。与平时认真学还是没学没有多大关系。”凌霄感叹道。

    牧明接着说:“这就要看你究竟想不想真正为自己学些东西。”

    季晨曦笑着说道:“就是嘛,考试是没什么问题的。”

    “你可别小看他,他可是校学生会干部呢。”凌霄用一种嘲弄的口吻对牧明说。

    “你好像对校学生会有偏见。”

    没等凌霄回答,牧明抢着说:“她可是发过毒誓的,与校学生会势不两立。”

    凌霄用那双能杀死人的眼睛盯着牧明,可是牧明不理会,继续笑着。凌霄连忙解释说:“校学生会的人也不全是专横跋扈的。”

    牧明指着凌霄说道:“她的意思是大部分都是这样的。”

    “奥,这么说来我是属于那个小部分的。”季晨曦有些调侃地说。

    凌霄脱口而出,“你还蛮自信的嘛。”

    季晨曦有点愣住了。凌霄连忙说:“自信是好事。”大家都笑了。

    走了一会儿只剩下凌霄和牧明了,凌霄怪她多嘴。

    “啊呀,还重色轻友呢。”

    “才不是呢,或许连朋友都算不上呢。”

    牧明笑着摇摇头,“总有一天会将他变成男朋友的。”

    “别胡扯了,我看你是不是特无聊,想制造些八卦来乐乐啊。”

    “你的八卦可是很难得的。”

    “可验证了一句话‘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说出来让我乐乐。’”

    牧明冷笑道:“你就是这样看我的?”

    “事实说不定是这样呢。”

    回到宿舍的时候,她开始继续写自己的小说。或许以前就是因为想太多了,所以反而写不出来了。忽然想起大二开学在月夜之下遇到的那个男生是如此的酷似龚意。她忽然想到:当有一天你与我檫肩而过时,那些留在心灵深处的记忆是否会被唤醒?你是否会回忆起那些曾经在一起度过的美好岁月。如果忘记了的话,那我就将它变成一个故事,在你无聊的时候给你带来快乐。当初的目标也是如此,什么时候盖上了一层浮华与世俗。自己的心什么时候开始忘掉自己的追求?

    记得有一次曾站在窗前,窗外一幕极似水彩画,红中带黄的叶子铺满地面,两排树木中间停着一辆深蓝色的轿车,车上蒙了一层灰尘,旁边的树叶还很密,黄中透着暗红色,恰似是用画笔画上去的。她的心灵忽然被震惊了,什么时候已经将这一切忘记。以前看到建筑物时总会升起一种莫名的情愫,仿佛它们是永恒的,在那儿静静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飞机总会一次又一次地飞向未知的国度,世界上的万物总是遵从着不变的规律。这是一种对于美的感触,对于音乐的欣赏,对于生活的执着。或许自己需要的也就是如此。凌霄忽然将以前的小说放弃,然后开始重新开始写:

    太阳刚刚带走炙热的空气,深沉的黑色还未完全占领这个世界,是夏季最舒服的一段时光。没有白天的沉闷和烦躁,空气中飘着甜蜜而柔和的气息。无论是劳累了一天的人,还是在空调室里躲了一天的人,都不会错过这段美好的时光。音乐缓缓地流动,霓虹灯一闪一闪的,将广场笼罩起来,看似一个诺大的舞台,舞台边上的她静静地看着,一个男孩在她前面的空地上玩滑板,一遍又一遍地固执地绕着圆圈,那带笑的脸庞在风中不断的扩散。旁边一个小女孩在跳舞,纤细的腰肢用力地舞着。另一个小女孩旋着漂亮的裙子闪过眼前,最后旋到一个小男孩面前。男孩拉着父亲的裤子,高兴得咿咿呀呀的唱着,双脚有节奏地敲着地面。远处昏暗的灯光下,有许多人在跳舞,恍恍惚惚的看不清楚。她忽然很想跳舞,可是一直在那坐着,一直看着,就这样一直羡慕着。

    凌霄接着写下去,终于写了两章,于是停下笔。晚上的时候小陈从新校区过来找她,于是两个人一起出去散步。小陈因为吵架了,所以感觉心情不好。于是说起和霍万在一起的事情:“那时是高二,我选择了文科。那时已经能感觉到高考前的紧张气氛。平时亲密的朋友都在忙自己的事。我觉得很孤单,我不想让我的生活被学习填满。活动课我一个人趴在桌子上画画,有时的站在窗前,感觉世界只有我是孤单的。那时他是很调皮的男生,不太喜欢学习的那种。他有天打扫完教室就对我说:‘听说女孩子到一定年龄的时候喜欢林黛玉,你可别学她。’‘我才懒得学呢。’‘你看我那帮哥们,打球也不叫我。我看你也很闲的,要不去看看他们打球吧。’我觉得这样也不错,便和他一起去看篮球赛。他打篮球基本属于练长跑的,隔着篮环练传球的一类。那时阳光很明媚,到处是快活的气氛。我给他们当跑腿的,买水或是捡篮球。有时他们也教我打篮球,人数不够时就把我拉进去打。虽然他们总是笑我只会跑,可是我很快乐。那帮人跟在后面叫我‘嫂子’,我就追上去打,而他只是在那看着笑。后来我就喜欢上他了。有时周末大家一起去玩,我们总是一路飚车,可我总是会落在他后面,他就故意骑慢等我,我一下子冲前去,心中是难以形容的快乐。累了,他就坐到草坪上唱歌,最喜欢唱的是阿杜的《离别》。那时我就疯狂地学阿杜的歌,这样我就可以和他一起唱歌了……”

    “别难过,有什么事的话跟他说清楚就可以了,告诉他你不喜欢这样。”

    “可是我都一周没理他了。他不应该那样说我的。”

    凌霄叹了一口气,说:“有些事情不说出来别人是永远不会明白的。”

    “可是。”

    凌霄若有所思地说:“其实吵架是让别人多关心自己一点,我连吵架的机会都没有。”

    “就走破这双鞋,我陪你走一夜……”原来是小陈的手机响了,凌霄忽然想起以前听过小陈的手机铃声,从刚开始认识的时候一直就是这首歌。

    小陈去接电话了,凌霄却坐着发呆。究竟什么是爱情?上帝让男生和女生的思维方式不一致,可是还是给予了他们爱的权利。沟通困难,这样就会有生气,吵架。她已经很久没收到龚意的短信了,更别说电话了。虽然心里早已经明白一切都不可能了,可是还是在牵挂,脑海中总是闪现那些过去的种种情景。

    刚开始的时候,他们对对方来说只是很普通的人,后来有一些事情将他们联系在一起。走过了那段单纯而快乐的日子,她渐渐喜欢上了那被他的微笑所照亮的岁月。

    偷偷地喜欢着一个人,因为见面的时候总是心跳不止。她既躲着他,又想跟他见面。于是处心积虑地装作不经意间遇到,却再也不敢去对视他的眼睛。她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只是觉得他越来越高大,直到她够不着的地方。有一次他偷偷地拉了一下凌霄的手,凌霄一下子甩开了,他俯在耳边说道:“以后我会一直牵着你的手。”

    凌霄面红耳赤,心跳加速。他对她说过的话都铭记于心,可是却淡忘了他的面孔。在那一次告白以后,两个人都退缩了,因为不想伤害对方,于是想尽力去忘掉,尽力去忘记却意味着对事情的纠缠不休。

    小陈打完电话,高兴地坐在凌霄身边。原来是霍万打过来的,知道这一点也就足够了。两人说着又说到季晨曦了。记得有次季晨曦问她小陈的事,她问是不是无法忘掉,可是他却说是随便问问,这句话是真是假,恐怕只有他知道。

    第二天跳舞结束,凌霄对季晨曦说:“我昨天遇见小陈了。”

    季晨曦只是“嗯”了一声。剩下的也就只有这轻描淡写的“嗯”了。

    “这样也好,对过去耿耿于怀的人永远不会前进。”可是自己却是对过去不放手的人。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你站在我面前,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我们之间已经有了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你走了,我却还在等待。

    求金牌、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求评论、求红包、求礼物,各种求,有什么要什么,都砸过来吧!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