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今朝于归去
“喂,我要打烊了!”世秀用长长的水晶指甲轻轻敲了敲吧台,提醒正对着一杯Tequila-碰发呆的小睿。
“这么早啊?刚十二点啊,姐,再陪我一会好吗?好无聊啊。”小睿半个身子有气无力的伏在吧台上,可怜兮兮的仰头。
“回家去!”世秀白了他一眼,“你该好好休息下的,养足精神,明天,不对,是今天了,好好帮你老爸招呼客人。”
“我不要!”小睿抿抿唇,“我今天不会在的。”
“小睿!”世秀皱着眉。
“姐……明天我就没有家了,别对我凶好吗?”小睿失神的盯着眼前的酒杯,闷闷的说。
“别胡说了!”世秀无奈的看着他,“兰书有什么不好?你为什么不喜欢她?”
小睿低伏着头,不说话。
“我要去帮兰书助妆了,你快回家去吧。”世秀叹着气,收拾了一下,拿起自己的小皮包,小睿磨蹭着,和她一起出了门,“姐……”他跨上摩托车回转头,“要不要我送你?”
“不要了,我要去接Tony的,他替兰书化妆。”
“那个娘娘腔?”小睿撇了撇嘴,“为什么他不自己去,要你去接他?”
世秀白了他一眼:“不许这样说人!小孩子哪儿那么多废话?他不知道兰书的家啊,当然是我去接他的,怎么了?”
“没怎么,”小睿低着头,“姐……我陪你去吧。”
本来摸出钥匙开车的世秀哭笑不得的向他走了回来,伸手摘下挂在摩托车上的头盔,交到他手上,然后抬手揉搓了一下他有点乱的头发:“我是去兰书那儿,你陪我去做什么?抢着替你爸接新娘啊?快回家,把你这把乱草好好收拾一下,看看你老爸有什么没准备好的,告诉他,要包一个大大的红包给我哦,我可是伴娘呢。”
看着小睿别扭的垂着头,不禁又叹了一声,用手将他额前挡住了眼睛的一缕长发向一旁拢了拢,“小睿,我从小时就跟在你爸身边的,上下学都是他来接送,这么多年来,我见过他最开心的时候只有两次,第一次,就是有了你,第二次,就是决定了要和兰书结婚,兰书或许外表上看起来清冷了些,这或许和她从事的工作有关,心理学家嘛,看事情总是比较理智,性格上也较独立,但我和她是多年的同学和朋友,我很了解她,她是个很善良痴情的女子,从不到十九岁时就爱上了你爸,她对你爸是真心的,别对她有偏见!这么多年来,她上大学、考研,读博士学位,身边多少人追求?但她心中却始终只有你爸一个人,即使你爸躲着她,不接受她,她也从没放弃过,你应该感谢有人能在你不在的时候陪伴你爸,照顾你爸,让他那颗久在江湖漂泊羁旅的心能有一线温暖和安慰,嗯?”伸手在他脸上拍了拍,将头盔拿起来替他套在了头上扣好,“回去吧,你爸在等你,他现在最想看到的,是你的笑容,最想听到的,是你的祝福。”
镜中的女子弯弯的黛眉,目若秋水,两片丰颊上染了一层淡淡的胭脂,乌黑的头发一丝不苟的梳向右耳的后下方,用几个公主卷打成了一个简单而优雅的发髻,点缀了一朵新鲜的百合花,唇上只涂了一层淡粉的彩,看起来温婉而高贵。
“真不错啊!Tony,谢了!”世秀在一脸得意的Tony臂上亲昵的拍了拍,两手扶着兰书的肩,微笑着看着她:“兰书,你真漂亮!终于等到这一天了,三爷一定开心死了。”
今日的主角——阮兰书侧头笑笑,站起了身,为这一天,她等了近二十来年,在这漫长的等待中,她哭过,烦恼过,焦虑过、恐慌过、黯然神伤过,揽镜顾盼之时,也曾惆怅于那岁月在身体的每一处驻足的痕迹,但随着时光的流逝,却让她将世情看得更通透,她变得更自信、平静、从容、自然而然,不再假做清纯,不再时刻倾情燃烧,而是学会了内敛和含蓄,如今的她,三十六岁,更成熟、智慧和理性,恰如席慕容的诗中所说:那是一朵在夏日的午后盛开的荷,青涩已离她远去,而风霜还不曾来侵袭,她已婷婷,无忧,亦无惧。
三爷的婚礼,在小傲的建议下在观澜居举行,以破浪之才的美誉来暗喻三爷的身份,长长的玻璃桥上铺上了猩红的地毯,上面架设了鲜花制成的拱门,门前装饰着两个鲜花门柱,桥两边的海水中漂浮着预示婚后生活一帆风顺的各色水浮蜡烛和朵朵鲜花,全部用透明丝线穿连起来,错落有致的搭配在一起,在海水的波动下,看起来自然而又充满着浪漫气息,因为新娘比较喜欢清新简洁的风格,只要求浪漫和庄重,婚礼上不用彩喷和汽球,一切用鲜花来装饰。
站在观澜居门前等待的三爷荆展鹏今天看起来格外的神采奕奕,他并没有刻意的染发,两鬓的微霜与眼角带着细纹的深邃眼眸,让历经岁月沉积的他更显成熟风度,其风采与神韵一点不亚于甚至超过了年轻的伴郎秦朗。
装饰着百合花和淡粉色玫瑰的白色的加长劳斯莱斯停在玻璃桥前,身穿淡紫丝绸礼服的骆世秀先下了花车,卷发披在肩头,蓬松的发顶上戴了一个缀着灰珍珠的小巧发饰,显出优雅的活泼与低调的高贵,平时喜欢浓妆的她今日力求清雅,聪明如她,明白伴娘是婚礼上的又一道靓丽风景线,但风头绝对不可以盖过当日的主角新娘。当目光转到三爷身后的正在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她的小睿身上时,世秀不禁露出欣慰的笑意,这孩子虽然有些叛逆和任性,本心却还是懂事善良。
幸福的新娘从花车上缓缓走下来,缎面婚纱上没有小新娘们通常钟爱的蕾丝花边,只长长的拖尾逶迤的垂在了红毯上,这种极简的奢华,令人感受到一种空灵的魔力和与众不同的华贵,随意的怡然自得中流露出一份与众不同的优雅,八个七八岁左右,打扮成天使模样的小女孩走在新娘的两侧,身后一群白色的鸽子展翅而起,在湛蓝的天空下,美丽得让人心动。远在上古时期,人们把鸽子看□情使者,而非和平使者。在古代巴比伦,鸽子是法力无边的爱与育之女神伊斯塔身边的神鸟,而在当时,民间则把少女称为是“爱情之鸽”。
看到眼前的美妙场景,秦朗的目光搜寻人群后方的小傲,小傲会心的与他微笑对视了一眼,今天的这一幕花费了他们不少的金钱与心思,到场祝贺的宾客全都是江湖上有名望的人物,洪帮隆而重之的为三爷办了这一场婚礼,势必要他这个婚事风光体面,无可挑剔。三爷在帮中近四十年,兢兢业业、劳苦功高,对老爷子忠心耿耿,在其他帮众面前也是极有威信,对秦朗与小傲,更是倾心相待,悉心照拂。而秦朗与小傲感其恩德,无论人前人后,从不以龙头和二爷的身份在三爷面前自居,私下时更是恭执子侄之礼,现在能在此时为他尽一份心力,兄弟两人都是欣喜无限。
兰书眼中带着柔柔的泪光,娴静的走过红毯,走向她几乎守候了半生的这个男人,从十八年前,他在接世秀放学时出手帮她赶走了那个经常来纠缠她的小混混时起,这个爽朗的男子汉就是她唯一心仪的对象,只是他当时已经成了家,这份感情便被她深深锁在了心里,后来他的妻子去世了,而她却逐渐长成,他由于年龄上的差距始终不敢面对她的真情,这份感情就一直蹉跎到了现在。
三爷面上泛起一丝他这个年纪本不该有的羞涩,他有些局促的的向世秀笑了笑,带着被动的温柔伸出手,牵起世秀递过来的新娘纤纤的柔荑,在众人的注目下,缓缓走入他们的礼堂。
临时搭建的典礼台用纱幔装饰,左前侧是一个九层的巨大蛋糕,典礼台的中间,用红色的水浮蜡烛点缀的香槟塔,右前侧是淡粉色的结婚纪念大蜡烛,典礼仪式简短而庄严,三爷在一片贺喜声中接受了所有人的祝福,然后一对新人换了中式服装,按旧礼向老爷子敬了茶。
“芝兰茂千载琴瑟乐百年。”是老爷子给这一对新人的祝福,时年已五十五岁的三爷,幸福的笑得象个孩子一样。
“这么早啊?刚十二点啊,姐,再陪我一会好吗?好无聊啊。”小睿半个身子有气无力的伏在吧台上,可怜兮兮的仰头。
“回家去!”世秀白了他一眼,“你该好好休息下的,养足精神,明天,不对,是今天了,好好帮你老爸招呼客人。”
“我不要!”小睿抿抿唇,“我今天不会在的。”
“小睿!”世秀皱着眉。
“姐……明天我就没有家了,别对我凶好吗?”小睿失神的盯着眼前的酒杯,闷闷的说。
“别胡说了!”世秀无奈的看着他,“兰书有什么不好?你为什么不喜欢她?”
小睿低伏着头,不说话。
“我要去帮兰书助妆了,你快回家去吧。”世秀叹着气,收拾了一下,拿起自己的小皮包,小睿磨蹭着,和她一起出了门,“姐……”他跨上摩托车回转头,“要不要我送你?”
“不要了,我要去接Tony的,他替兰书化妆。”
“那个娘娘腔?”小睿撇了撇嘴,“为什么他不自己去,要你去接他?”
世秀白了他一眼:“不许这样说人!小孩子哪儿那么多废话?他不知道兰书的家啊,当然是我去接他的,怎么了?”
“没怎么,”小睿低着头,“姐……我陪你去吧。”
本来摸出钥匙开车的世秀哭笑不得的向他走了回来,伸手摘下挂在摩托车上的头盔,交到他手上,然后抬手揉搓了一下他有点乱的头发:“我是去兰书那儿,你陪我去做什么?抢着替你爸接新娘啊?快回家,把你这把乱草好好收拾一下,看看你老爸有什么没准备好的,告诉他,要包一个大大的红包给我哦,我可是伴娘呢。”
看着小睿别扭的垂着头,不禁又叹了一声,用手将他额前挡住了眼睛的一缕长发向一旁拢了拢,“小睿,我从小时就跟在你爸身边的,上下学都是他来接送,这么多年来,我见过他最开心的时候只有两次,第一次,就是有了你,第二次,就是决定了要和兰书结婚,兰书或许外表上看起来清冷了些,这或许和她从事的工作有关,心理学家嘛,看事情总是比较理智,性格上也较独立,但我和她是多年的同学和朋友,我很了解她,她是个很善良痴情的女子,从不到十九岁时就爱上了你爸,她对你爸是真心的,别对她有偏见!这么多年来,她上大学、考研,读博士学位,身边多少人追求?但她心中却始终只有你爸一个人,即使你爸躲着她,不接受她,她也从没放弃过,你应该感谢有人能在你不在的时候陪伴你爸,照顾你爸,让他那颗久在江湖漂泊羁旅的心能有一线温暖和安慰,嗯?”伸手在他脸上拍了拍,将头盔拿起来替他套在了头上扣好,“回去吧,你爸在等你,他现在最想看到的,是你的笑容,最想听到的,是你的祝福。”
镜中的女子弯弯的黛眉,目若秋水,两片丰颊上染了一层淡淡的胭脂,乌黑的头发一丝不苟的梳向右耳的后下方,用几个公主卷打成了一个简单而优雅的发髻,点缀了一朵新鲜的百合花,唇上只涂了一层淡粉的彩,看起来温婉而高贵。
“真不错啊!Tony,谢了!”世秀在一脸得意的Tony臂上亲昵的拍了拍,两手扶着兰书的肩,微笑着看着她:“兰书,你真漂亮!终于等到这一天了,三爷一定开心死了。”
今日的主角——阮兰书侧头笑笑,站起了身,为这一天,她等了近二十来年,在这漫长的等待中,她哭过,烦恼过,焦虑过、恐慌过、黯然神伤过,揽镜顾盼之时,也曾惆怅于那岁月在身体的每一处驻足的痕迹,但随着时光的流逝,却让她将世情看得更通透,她变得更自信、平静、从容、自然而然,不再假做清纯,不再时刻倾情燃烧,而是学会了内敛和含蓄,如今的她,三十六岁,更成熟、智慧和理性,恰如席慕容的诗中所说:那是一朵在夏日的午后盛开的荷,青涩已离她远去,而风霜还不曾来侵袭,她已婷婷,无忧,亦无惧。
三爷的婚礼,在小傲的建议下在观澜居举行,以破浪之才的美誉来暗喻三爷的身份,长长的玻璃桥上铺上了猩红的地毯,上面架设了鲜花制成的拱门,门前装饰着两个鲜花门柱,桥两边的海水中漂浮着预示婚后生活一帆风顺的各色水浮蜡烛和朵朵鲜花,全部用透明丝线穿连起来,错落有致的搭配在一起,在海水的波动下,看起来自然而又充满着浪漫气息,因为新娘比较喜欢清新简洁的风格,只要求浪漫和庄重,婚礼上不用彩喷和汽球,一切用鲜花来装饰。
站在观澜居门前等待的三爷荆展鹏今天看起来格外的神采奕奕,他并没有刻意的染发,两鬓的微霜与眼角带着细纹的深邃眼眸,让历经岁月沉积的他更显成熟风度,其风采与神韵一点不亚于甚至超过了年轻的伴郎秦朗。
装饰着百合花和淡粉色玫瑰的白色的加长劳斯莱斯停在玻璃桥前,身穿淡紫丝绸礼服的骆世秀先下了花车,卷发披在肩头,蓬松的发顶上戴了一个缀着灰珍珠的小巧发饰,显出优雅的活泼与低调的高贵,平时喜欢浓妆的她今日力求清雅,聪明如她,明白伴娘是婚礼上的又一道靓丽风景线,但风头绝对不可以盖过当日的主角新娘。当目光转到三爷身后的正在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她的小睿身上时,世秀不禁露出欣慰的笑意,这孩子虽然有些叛逆和任性,本心却还是懂事善良。
幸福的新娘从花车上缓缓走下来,缎面婚纱上没有小新娘们通常钟爱的蕾丝花边,只长长的拖尾逶迤的垂在了红毯上,这种极简的奢华,令人感受到一种空灵的魔力和与众不同的华贵,随意的怡然自得中流露出一份与众不同的优雅,八个七八岁左右,打扮成天使模样的小女孩走在新娘的两侧,身后一群白色的鸽子展翅而起,在湛蓝的天空下,美丽得让人心动。远在上古时期,人们把鸽子看□情使者,而非和平使者。在古代巴比伦,鸽子是法力无边的爱与育之女神伊斯塔身边的神鸟,而在当时,民间则把少女称为是“爱情之鸽”。
看到眼前的美妙场景,秦朗的目光搜寻人群后方的小傲,小傲会心的与他微笑对视了一眼,今天的这一幕花费了他们不少的金钱与心思,到场祝贺的宾客全都是江湖上有名望的人物,洪帮隆而重之的为三爷办了这一场婚礼,势必要他这个婚事风光体面,无可挑剔。三爷在帮中近四十年,兢兢业业、劳苦功高,对老爷子忠心耿耿,在其他帮众面前也是极有威信,对秦朗与小傲,更是倾心相待,悉心照拂。而秦朗与小傲感其恩德,无论人前人后,从不以龙头和二爷的身份在三爷面前自居,私下时更是恭执子侄之礼,现在能在此时为他尽一份心力,兄弟两人都是欣喜无限。
兰书眼中带着柔柔的泪光,娴静的走过红毯,走向她几乎守候了半生的这个男人,从十八年前,他在接世秀放学时出手帮她赶走了那个经常来纠缠她的小混混时起,这个爽朗的男子汉就是她唯一心仪的对象,只是他当时已经成了家,这份感情便被她深深锁在了心里,后来他的妻子去世了,而她却逐渐长成,他由于年龄上的差距始终不敢面对她的真情,这份感情就一直蹉跎到了现在。
三爷面上泛起一丝他这个年纪本不该有的羞涩,他有些局促的的向世秀笑了笑,带着被动的温柔伸出手,牵起世秀递过来的新娘纤纤的柔荑,在众人的注目下,缓缓走入他们的礼堂。
临时搭建的典礼台用纱幔装饰,左前侧是一个九层的巨大蛋糕,典礼台的中间,用红色的水浮蜡烛点缀的香槟塔,右前侧是淡粉色的结婚纪念大蜡烛,典礼仪式简短而庄严,三爷在一片贺喜声中接受了所有人的祝福,然后一对新人换了中式服装,按旧礼向老爷子敬了茶。
“芝兰茂千载琴瑟乐百年。”是老爷子给这一对新人的祝福,时年已五十五岁的三爷,幸福的笑得象个孩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