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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07

    刘麟跟着初云回到春城不到半个月便养好了精神,然后就有力气开始吹毛求疵了。

    “主上,您乃一国之王,万金之躯怎能住这么简陋的房子,穿这么粗糙的衣服,吃这么寒碜的饭食?”

    初云还来不及说以她们的身份必须低调,不然被人发现异常绝对只有落得个火刑的下场,刘麟便跳着脚找初云要钱,“主上,给我钱,我去雇几个仆人来。啊,算了,我知道您钱放哪儿,我自己去取。”刘麟风一般跑进里屋。

    “喂喂……”初云哭笑不得地跟着跑进去,“你这样子出去是想让别人把你当作妖怪吗?”

    正在取钱的刘麟手一顿,然后转身点头道:“主上的顾虑很对,这样吧,主上您肯定比我有识人眼光,仆人还是您自己去买比较放心。要买那种胆子大的,不害怕我的,还要做事利落不嘴杂的。真是的,想我刘麟在柳北国何其尊贵,到了这个地方竟然要偷偷摸摸的不敢见人。”

    “刘麟啊,”初云试着劝服刘麟,“这个地方平时只有我们两个人住,买仆人什么的是不是有点多余?”

    刘麟清澈的紫眸里闪过一丝迟疑,转而便化为坚定,“我虽然很高兴能和主上过着不被外人打扰的生活,但是即是您现在不是王仍旧是天下最尊贵的人,俗世之事不该劳主上亲自动手,不然就太辱没主上尊贵的身份。作为主上的麒麟,我当然不可能看着主上为俗事烦扰。所以,请主上去找那什么人牙子挑几个忠心的仆人吧。”

    取出钱袋塞入初云怀里,刘麟推着她走出了房间。

    想到刘麟那说一不二的性格,以及她们两人自出生以来便被娇生惯养着,初云摇摇头抓紧钱袋往牙行走去。

    上辈子虽然不算娇生惯养,但吃、穿、装扮都是以简单为主,家务方面也只会几样简单家常小菜。这辈子投生在行商之家,一出生就过着可称得上是锦衣玉食的生活,成为刘王后更是连穿衣都不用动手,养尊处优都不能形容她过的奢侈生活。

    流落到大明,因为是仙体,所以吃方面从来不挑剔,隐藏在山林那些年间更是仅仅以野果果腹;穿,现在有点刺皮肤的麻布衣服当然比不上柔软、丝滑的绢帛衣裳;住,只有三间屋的茅草房更是没法和云海之上的王宫芬华宫相比;装扮,常世、大明的发型她都不会自己梳,没了伺候的人她就只能一个马尾或者散着……

    想想当王时的奢华、富贵,难怪刘麟不能容忍现在的自给自足。

    算了算了,还是随刘麟的意去买几个仆人吧,她自己还好说,时间一长便会自己习惯,但刘麟那丫头,某些东西刻进了她的骨子里,不是想改正就能改正的。另外,说实话,她确实舍不得刘麟自己动手。

    选了几个长相秀丽,会厨艺,性格温柔的女婢,初云就带着她们回城外半山腰那间和茅屋差不多的简陋房子了。

    回到家,初云一眼瞟过去果然看见四个半大女孩眼里的震惊,还算可以,至少没有眼带鄙视。

    “刘麟,我回来啦!”

    “主上,您回来啦!”刘麟像只快乐的小鸟一样欢快扑进初云怀里。

    “咝……”几声倒抽气的声音传来。

    顺着声音望过去只见四个女孩一脸愣愣地看着刘麟,眼里惊艳、敬畏、恐惧皆有之。

    刘麟眯眼望着几个女孩,软糯的声音下是一丝被冒犯的冷意,“真是太没有规矩了,见着主……主子为何不下跪?”

    四个女孩扑通一声跪在地下,初云在一边暗暗为她们的膝盖叫疼,“奴婢叩见主子。”

    “哼!”刘麟冷哼一声正想训示却不知从何教导起,在蓬山以及芬华宫时,伺奉她的人都是那种被调/教好的,“你们先去把屋子打扫干净。”想了半天,刘麟才皱着眉头下了这么一道命令。

    四个女孩低着头疾步而去。

    “呵呵,刘麟下命令的时候听威风的嘛。”初云取笑道。

    “主上……”刘麟红着脸不依地撒娇。

    “哎呀,刘麟也不会管人,看来我们还需要个管家呀。”初云继续取笑。

    “主子,不如让属下来当您的管家,如何?”一爽朗的声音加入初云和刘麟的笑闹中。

    初云回头一看,“罗阳?京城的事这么快就处理好了?”

    罗阳笑着点头,“处理好了,一部分人留在京城打算把药行生意转入地下,另一部分人到关外做生意去了。而京城,正如主子所料,已经开始乱起来了。”

    “那就好,药行损失了没关系,我不希望为药行工作的人出事。能确保到关外做生意的人的安全吗?”

    “主子放心吧,引荐药行到关外收购、买卖药材的人是我的一个族叔,也是蒙古科尔沁部的亲王。在蒙古那地,还没人敢违背他的话。”淡淡的话语里透着十分的自信。

    初云微笑点头,“我信你。那么你现在不是当真无事可做?”

    “当真无事可做,属下现下想当主子一家的管家,不知主子是否应允?”罗阳笑看着初云,眼里带着明显可见的恭敬和谦卑。

    “以你在科尔沁的身份做我的管家实在有点屈才,不过,我准了。”

    背对着落日,初云笔直站在罗阳面前,罗阳抬头,看见落日的余晖映照在她的脸上,她的面部表情被掩盖在余晖之下。看到这一幕,不知为何,罗阳心里陡升跪地膜拜的冲动,事实上他当真跪下了,以臣服的姿势跪在初云面前,“谢主子恩典。”

    初云摆摆手道:“去吧,屋里那几个丫头是刚买回来的,你去看着一下。”作为刘王,人权那东西在她心里早就灰飞烟灭了,所以买奴婢、被人跪什么的她一点不会感到不自在。

    罗阳进了屋里,刘麟看着他的背影消失扭头轻声对初云道:“主上,这个叫罗阳的不简单。”

    “当然不简单。我就在这春城遇到他的,他当时还不到五岁,一个人赤手空拳地对三个十多岁的乞丐。后来一个人打死了三个乞丐,他自己也差点死亡,是我救了他,救了以后就一直赖着我不走。”

    “后来熟悉了才知道他姓博尔济吉特氏,是蒙古科尔沁部的小王子,是黄金血脉的后人。”初云又趁机为刘麟解释了什么是黄金血脉,以及蒙古科尔沁部在蒙古诸部的地位,“他当时一个人跑到部落外面玩,不小心被与科尔沁部有矛盾的汉人捉住后强行带出了蒙古。那汉人想把他卖给别人当奴仆,他用石头弄死了绑架他的那个汉人然后一个人逃到了春城。”说到这儿,初云嘴角的弧度扩大,“他其实是想逃回科尔沁,只是年龄太小又不识方向才慌不择路地逃到了春城。”

    “他那么小就开始杀人了。”刘麟缩在初云怀里打了个冷颤,麒麟,始终讨厌血腥的事。

    “和我当初为了国家为了子民杀原秋官长、禁军右将军一样,他也只是为了活命,为了生存。”初云用温暖的手安抚着刘麟不安的情绪,“罗阳是个非常懂得知恩图报的人,我救了他,他便把他的命和他的忠心都交给了我。我知道他的身份后就把他送回了蒙古科尔沁,我没想要得到什么回报,但是他当着他父母亲人、族人的面对我跪下,说从此奉我为主并为自己取了个‘罗阳’的汉名。他母亲用匕首比着自己的脖子也没能让他松口。”

    “嗯,算是个忠诚之人。”听了初云的话,刘麟认同罗阳的忠心,“只是他长得太黑了,影响美观。”

    初云抚额望天,麒麟自己长得很漂亮,所以连带对身边亲近之人的长相也有高要求。“刘麟,嗯,人罗阳的肤色叫健康的古铜色,其实挺俊的,至少不会比弘佑差。”

    “是吗?”刘麟有点不相信,“一点都看不出来。”

    初云:“……”

    “主子,这房子太小太破了,实在不配主子和刘琳姑娘的身份。这些年主子也赚了些钱,既然要长期住在这,不如我们重新在这修一栋宅院……吧?!”罗阳又兴冲冲跑出来插话了,在看见刘麟满脸“娇羞”地倒在初云怀里,而初云又满脸宠溺之色时,那古铜色脸上的晶亮双眼不由自主闪过一丝暗沉。

    初云眨了眨眼眸,“你想重新在这修栋大宅子?”不会吧,才回来一个吃穿用度都讲究精致的刘麟,现在又来一个喜欢花钱破财的管家?

    “对呀,主子和刘琳姑娘回春城不就是打算在春城安家吗?即是家,自然一切以舒适为主。”带着管家对主人的尊敬,罗阳笑呵呵地对初云咧咧嘴,然后弯下腰等待指示。

    嘛,算了,她过去好歹是一国之王,一国之王的宅邸太寒酸了会对不起天帝当初赋予她的厚望(这和天帝有毛的关系啊),只不过……“我把管家的权力都交给你了,你自己做主就好。不过,要节省着点用啊,要过舒适的生活肯定要养很多仆人,要养多多的仆人就需要多多的银子,而这世道渐渐乱起来了,钱会变得非常不好挣。”

    罗阳忍笑道:“主子放心把一切交给属下吧。”他家主子真的好有趣,偶尔,身上会流露出一种睥睨天下的气势,令他觉得天下霸主的气势也不过如此;偶尔,那漂亮的黑眼睛里会闪过不符合她年龄的沧桑,令他难以捉摸;偶尔呢,又会冷酷得令人不寒而栗,如他这般在草原上长大见惯血腥的人那个时候都不敢出声惊动她,生怕那双冷酷的眼对准了他;还有时候,她又会表现得特别天真,平常百姓吃、穿、用的东西都能令她看的目不转睛,好似她从来没见过从来没用过一样。

    主子有很多秘密,比如二十年来容颜不见老,比如刘琳姑娘的存在……不过他不敢问也不能问,因为总有种感觉如果问出口或者把她的秘密泄漏出去,她会毫不留情地杀了他。他从心底深信着她能毫不费力地杀了他。

    可是,他不想离开她。奉她为主,他从来没后悔过,相反,他无比庆幸她是他的主子,这样他就能永远跟在她身边。自她把他从死神手中抢回,自他睁开眼看到她平静温柔的眼神,他便决定,一定要一辈子跟着她!

    目送着罗阳的背影再次消失,刘麟若有所思道:“那小子好像对我有敌意。”

    “怎么会?”初云诧异反问。

    “我绝对没感觉错。”刘麟信誓旦旦道:“我虽然失去了麒麟之力,但不至于感受不到别人对我的恶意。罗阳那个算不上恶意,最多是排斥之意。”

    “排斥?”初云不解。

    “排斥啊……”刘麟却好似脑袋开窍了一般,突然懂了罗阳为何会对她产生排斥,然后勾着唇角在初云怀里偷偷笑开。

    不用她特意去找陪侍了,这罗阳不就是现成的一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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