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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3

    凌励拎行李大哥家借住,凌康文娟是没意见,也好长段日子没和阿励朝夕相处了,如果说是二爷带着简明冬冬一起来住,哪怕是长期住,凌康夫妻都无任欢迎,可二爷借住的原因,咱说这也太……

    皇帝不急急太监,凌康和文娟坐不住,不日,凌康执意,让司机开车,车里坐着文娟凌励,一起去托管班接冬冬。等冬冬出来,他们送上一只草编篮子,篮子里娇怯怯卧着还没断奶的贵宾犬,不丁点大,瞪着无辜大眼。冬欣喜莫名,哇的那个惊叹呼之欲出。

    凌康语气轻松,“大伯父听说你很了解它们,想请你帮忙照顾。”

    文娟接口,“我家院子大,可以养好几只,不如你跟我们去宠物店选,把狗屋啊,狗粮啊,一起搬回家,你还可以帮我喂它们。”一只具无数诱惑力的奶瓶送进冬冬手里,鼓励冬冬试着喂小东西喝奶。

    凌励一声没吭,这下手又狠又准,啥孩子也抵不住这个大动作。可是,他忍不住提醒,“简明怕狗。”这大哥大嫂是不是想简明今后对大哥的大屋望而却步?

    凌康悄声,背着冬冬教二弟,“人生,有舍有得,简明不去我家没事儿,能和你早早成事才要紧。”

    文娟更绝,“你要求冬冬别怕黑,你咋不让简明学着不怕狗呢?”

    凌康和文娟夫妻一心,无坚不摧,“就是,偏心眼儿嘛你。”还撺掇冬冬,“是不是,小不点儿?不能光要求咱们别怕黑,还得妈妈不怕狗对不?”

    冬冬光忙乎那只小贵宾犬了,大概根本没听清大伯父说啥吧,全神贯注,心无旁骛,要多应付多应付,“是啊是啊。”自言自语,“它很快就需要一根骨头。”才想起来,“它有名字吗?”

    “你给取名吧。”凌康极为慷慨,他的目的只是要二弟赶紧奔向幸福明天,狗狗叫什么他不介意

    对此,凌励无可奈何,私下里跟简明说,“我担心的就是,这样惯着孩子,对冬冬也不好吧?一下子,给的太多了。”

    简明完全同意。所以,在冬冬拥有了四条狗,从牧羊犬,沙皮狗等等大小不同的宠物之后;在冬冬已经迷上大伯父家有游泳池有草地有高飞的那个大院子之后;在一向坚定,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从不有奶便是娘的罗冬同学几乎已向大伯父和大伯母“淫威”投降,甚至愿意松口在大伯母家留宿之后;接下来犯矫情的是凌励和简明。他们开始不断跟凌康夫妇的“恶势力”对抗,限制冬冬去凌家大宅的次数,规定渐渐熟悉周遭环境的冬冬自己搭公车去托管班和自己搭公车回来,还让罗冬学着洗碗扫地。

    跟着跳脚的是文娟夫妇,“阿励,小时候我让你洗碗扫地了?你现在是纨绔子弟吗?”如果说一开始凌康夫妇是为了让凌励与简明赶紧成其好事才“诱拐”冬冬,到目前为止已经彻底变质,为了冬冬的教育问题,两老的在和两小的玩拉锯战,几乎忘掉当初行诱惑之举的初衷是啥,他们象所有卯了劲儿惯孩子的老人一样,表现出对冬冬不顾一切的疼爱。

    冬冬很争气,起码大部分时候,他验证着凌康和文娟“这孩子惯不坏”的论调,自从有了四条“高飞”,罗冬快速长高,长胖,长壮,而且,信高飞,不怕黑,那些让简明想起来总是泪水涟涟的小毛病,统统不见,冬冬很快达到凌康夫妻带孩子的标准,跟小狼羔子般,嗷嗷的。罗冬现在真嗷嗷的,嗓门大,速度快,跑起来撒欢,胆气也强,想要什么在简明这儿受阻,立马找大伯父,腰杆贼壮,简明都快收不住他了。

    有一天去凌励和简明去大哥家吃饭,四只狗已经让简明紧张欲死,谁知冬冬还从厨房拎出俩活鸡,一手一只,对简明,“妈,这个你也怕吗?”他声音清脆脆的,小手小胳膊胖鼓鼓的,粉红脸蛋发光,眼睛闪亮,“我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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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明控制不住,又往凌励身后躲,话说她怕,基本上,她对任何生猛的活物都有点怕。

    凌励趁机,“哥,你看冬冬被你们惯的,以前他不吓唬他妈。”

    冬冬小男子汉般,“妈,别怕,我会保护你的,鸡不咬人。”

    简明靠着凌励,胆抖心颤,“我看见带毛的就浑身不自在。”

    冬冬正儿八经,“叔叔说我们身上都会有毛的,叔叔身上也有。”冬冬比划腋下和胯(kua)下,“这里和这里,叔叔说我长大了也会有。”那意思大概是说,看见带毛的就浑身不自在,是不应该的,励叔身上有毛,妈不是很喜欢励叔吗?以后冬冬也会有毛,妈妈更不应该不自在。关于身体有毛这部分,是凌励跟冬冬一起游泳洗澡时候,给小不点儿做的科普结果。谁曾想,现在看起来很象自己搬砖砸自己的壮举呢?扶额,凌励快晕了。

    文娟和凌康几乎笑晕过去,凌康简直要爱死冬冬,狂鼓励,“好小子,就该这样。”还嘀咕,“这哪象姓罗的?活脱脱咱们老凌家孩子。”跟冬冬说,“你喜欢这两只鸡?喜欢咱不杀了炖汤,养着。”好嘛,他家院子快改动物园了。

    冬冬把鸡放回厨房去,真心诚意,扑到凌康怀里,跟他腻在一起,还撩起他的背心呵他的痒痒,一老一小,玩的不亦乐乎。不知冬冬到底怎么想的,对着凌康的肚脐眼,嘴里冒出一句,“北斗七星。”也没人知道凌康到底咋想的,反正他老满意了,没好歹的夸赞,“咱冬冬就是聪明,好小子!”文娟在旁,笑眯眯,给冬冬喂雪糕。

    唉,看着凌康夫妇和冬冬亲的那架势如飞流直下三千尺,简明和凌励自觉,一时间是没招力挽狂澜了,往好处想,基本上,这算是正常的祖孙相处模式吧。冬冬从小到大的生活经历里,没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在旁宠爱陪伴,小有遗憾,而凌康夫妇也到年纪了,人到一定年纪,自然会期望身边子孙绕膝,享尽天伦。无论如何,这老的老,小的小,在一堆亲密和睦,简明和凌励都打心眼里高兴的。

    文娟慢条斯理,话题聊起来漫无天际,“今儿仲恒又没回来吃饭,这段时间他可是忙的莫名其妙,有时晚上还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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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明和凌励一致,“谈恋爱了吧?”凌励以为嫂子这是跟他抱怨儿子流连在外不回家,劝,“仲恒这岁数,夜不归宿多正常,你别瞎操心了。”

    但大嫂的目的不是这个,继续,“你们猜,仲恒的QQ签名改啥了?”

    凌励诧异,“仲恒很久没用QQ签名了吧?”

    文娟瞪眼,“你很久没上QQ了吧?仲恒最近都在用签名呢,这几天改成,轻拢慢捻抹复挑,从此君王不早朝。”

    冬冬那只小小沙皮狗往简明这边冲,凌励一心戒备,护着简明,也没细琢磨,随口,“啥意思?”

    文娟瞅着这小两口,就觉得,咋如此冥顽不灵呢?口气阴险,“这都不早朝了,还能啥意思?意思就是,人家比你起步晚,但动作比你快。”

    凌励和简明对视一眼,皆颓然无语。认真说,自打凌康夫妻把冬冬拐走之后,虽然凌励仍没回自家留宿,但其余时间,他们独处的机会还真蛮多的,可不知为何,好像总有其他事情在忙。象带简明参加同学会和朋友吃饭,将他们的关系昭告众亲朋诸如此类。还有就凌励的房子,厨房卧室总有用着不顺手之处,简明一点点抽空整理。

    家务活,不起眼,却非常花时间。简明不是那种什么东西用坏了就会随手丢掉再换新的人,宁愿为修只旧电锅在外面跑一下午。这方面,凌励也是个迂的,会跟简明讲个古,那只电锅几时买的?以前用的时候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还有锅几时坏的?总之所有琐碎无用,两人可以一直絮叨下去,不觉厌倦。

    还有凌励家的储藏室,简明也狠狠倒腾一遍,征求凌励同意,些许确实用不到之物,或捐或卖,清理出去。但更多的是技术加固,更新改造。简明把几床棉被找师傅重新加棉花弹过,旧的衣物羊毛衫也都废物利用,改成垫子或其他家用之物。所有这些,足够耗掉她很多时间,凌励不在的晚上,她常常独自忙活到半夜。

    凌励一边心疼她一边感叹,自从他妈过世后,这些事都没人再做了。有天见到简明竟把家里旧缝纫机拿出来用,提议,“买个新的吧,功能很多,还好用。”

    简明不要,“很多新功能多数我也用不上,旧的可以了。”她另有感慨,“这世界上有多少种新东西出现,就有多少种废品出现,看上去真是繁荣,其乐无穷,可我总舍不得那些老物件。”

    凌励听她唠叨,只是笑。再几日,书房椅背上多了件旧衬衫,厚棉布的蓝色大格子。偶尔,简明把工作带回来做,流连于书房,书房空间小,中央空调的冷气对那儿来说好像总嫌过冷,简明进书房都会把这件大衬衫当御寒的披肩用。这次,凌励再无话。

    简明搬来一阵子之后,这个家表面上好像也没变什么,但实质上,又有很多地方改变了。每当简明把旧缝纫机踩出哒哒声,凌励坐在沙发上,闭着眼睛,似乎都回到幼时老屋的旧时光。

    凌励自幼,文娟带他时候多,和母亲相处时间少,这对凌励来而言,多少是种遗憾。他对母亲最深刻的记忆,总是伴随着缝纫机的哒哒声。很多体力活,母亲后来已力所难及,可给凌励和仲恒裁件新衣,缝缝补补之类,却从来都亲力亲为,不假他人之手。

    当时,凌励父母从凌励最喜欢的大四合院,搬来这设施齐备时新小区时,他已近三十年纪,新屋新气象,别人都没问题,偏他难以适应,晚上总睡不好。恰年迈老母坚持要给儿子再做件衬衫,夜里踩着缝纫机,恍惚中,时光流转,还是在老屋四合院里的模样,天井树荫如盖,虫鸣悠长,凌励那莫名其妙的失眠症状,这才被治好。

    没多久,凌母身体日渐衰弱,尤其父亲过世,她也没甚精力和心情工于丝线针黹,再没多久,母亲过世,凌励结婚,方楠是时代女性,哪耐烦弄这些?老物件凌励又舍不得丢弃,逐渐都堆在储物室里,随着时间过去,越积越多,直至储藏室被塞个满满当当。简明搬来前,凌励曾想把储藏室收拾收拾,可惜,实在不知如何下手,想不到,在简明手里,这些废物,还能找到安身立命之所。凌励爱简明,至此时此地,已找不到不爱的理由,这个女人,是老天专为他造的吧?可惜,相遇晚了点。

    冬冬暑假临近末尾的一个周日,凌康兴头起来,带冬冬去钓鱼。凌励有病人,早上回医院,午饭后回家,简明坐小书房看书,披着那件蓝色格子大衬衫。凌励没吵她,自去洗澡换衣,再穿着沙滩裤大T恤回来,见简明蹙着眉头,站桌前捧书相问,“世界上真有这么可怕的病吗?”

    那是本专门讲述老年痴呆症的专著,凌励很喜欢,除其文字将专业部分阐述的精彩,还因引用的病例,现实生动,催人泪下。简明翻阅的地方,是讲一对恩爱夫妻,临老之后,丈夫行为日渐怪异,确诊患有老年痴呆,渐渐,不再认识家人,妻子却对其不离不弃的故事。曾经,凌励读到这一节,也是感慨万千,何况简明?

    “疾病通常进展缓慢,且永不痊愈,一直无情的恶化下去。他们没有**,没有憎恶,没有愤怒,也没有慈爱,他们对过去珍爱的一切全然无动于衷,亲友见面不会给他们带来快乐,分离也不会让他们遗憾。周遭没有什么能引起他们的兴趣,生命中发生的事物在他们眼中也都显得微不足道,他们对过去,不再记忆,对未来也没有盼望,任何所有,他们都漠不关心,所以亦无影响……”简明念书里的句子,重重叹气,“太可怕了。”又象所有读医学专著的人会有的反应那样,“以后我也会得这样的病吗?”

    凌励把她揽进怀里,医生特有的客观,“世上无绝对。”不过,他也用一个男人惯有的粗糙笨拙安慰,“放心吧,按照概率的话,你已经获得了糖尿病,不太可能再获得老年痴呆症。不然,你的病患命中率也太高了。”亲亲她眉梢,“你若再生病,我替你。”

    这安慰对简明效果不大,兀自道,“我们会很年轻就得老年痴呆症吗?书上说,有的人很年轻就有这个病。”

    这回,凌励干脆,“不会,别担心了。老年痴呆症是由脑萎缩引起的,我保证我们的大脑现在都很健全,好不好?”

    简明还是有点担心,“我们天天吃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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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励发笑,“好!”

    忽而简明拥紧他,坚定,热情,“如果你有老年痴呆症,就算你不认得我,不需要我,我还是要和你在一起的,因为我认得你,需要你。”

    凌励想想,结合他的专业,很认真告诉简明,“那是没必要的,我和你之间,差了十岁呢,我患老年痴呆症的时候,你还年轻,你应该继续好好生活,把我放去疗养院,交给医生照顾就好了。”

    简明伏在凌励胸口,半天没吭声。凌励听着她呼吸不顺,扶起她头来看,见她满脸是泪,纳罕,“简明,怎么了?”

    那灾难的一日尚未来临,简明已提前入戏,“要不,你老年痴呆症的时候,我也陪你一起吧,这样,我就能知道你生病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了,我们有了老年痴呆症以后,也一样相爱好不好?”

    老年痴呆症患者,是无欲无爱的一群诶,如何相爱呢?凌励想说,这傻念头怎么来的?可对着泪涟涟可怜兮兮的简明,又觉得,唉,算了,这还较什么真?揉揉她头发,叹气,“简明啊……”然后,医生背离他的任何专业知识,确定,“好,哪怕我们都得了老年痴呆症,也一起相爱。”扶着简明腰肢的手稍稍用力,把简明抱到书桌上坐,他站在她两腿之间,大手掌隔着衣料,轻轻摩挲着她腰上的肌肤,没头没脑问,“你故意诱惑我的吧?”

    简明脸上泪痕未干,不明所以,带着浓重鼻音,“哈?”

    凌励凑近简明,闻着她发丝里淡淡的洗发水味道,说,“穿着我的旧衬衫,坐在我的书桌前,讲这么煽情的话,一定是故意的。”

    简明才明白过来,脸红,捶凌励,“滚你的,谁故意了?”

    喜欢这姑娘哭红的鼻尖眼圈,和羞红的面孔,凌励加重点手劲儿,那力道,掐揉着简明的身体,让她不能乱动,唇上却用碰触玫瑰花瓣上露水般的温柔,吮她脸上的泪痕,一路浅浅啜吻,一路诉说,“以前,我也穿这件衬衫,在这屋里看书,学习,衬衫是我妈做的,因为衣襟上有条线轧歪了,要拆费精神,所以只在家里穿……”

    简明低声,“我拆过,也重新弄好了。”哦,是他的好姑娘,凌励以吻回应,流连在她鼻尖,脸颊,一下一下,湿润,带着他粗重的鼻息,最后,压在她唇上,他很用力,重重吮住她,与她唇齿相依,鼻息相绕,简明再也说不出话,好似胸口的氧气都被他吸走了。在他的吻里,她体内升起一股久违的温热,她放任它滋长,任由它茁壮。

    凌励的手,撩开简明身上的贴身T恤,带着潮意的指尖,抚摸着她的肌肤向上游移,一点点,触到胸口的柔软,象两只安静,乖顺的鸟,带着鲜活的脉动和体温,拢在他的掌心。初始,只是耐心,感受着她的轻颤,悸动,热吻纠缠着她的耳垂,脖颈,后来,忍不住使起坏来,想听她娇吟呖呖,呻吟呼救,凌励横下心又捏又扯,牙齿咬舌头逗,象曾经渴望的那样,用他的唇舌印证,这姑娘肌肤的质地,和他想象的一样,敏感,娇嫩,细腻的入口即化。

    自从与罗世哲闹离婚开始,这有两三年,简明再没与男性生物有过如此亲密的接触,凌励的撩拨,提醒到简明,她从心理到生理,如何的寂寞,凌励的的热切,让她情难自已,也让她满心慌乱,不由自主,她更紧地贴近他,轻轻磨蹭扭动,回应他的热情,胳膊牢牢抱住他脖子,两条腿细腻滑嫩的腿,不由自主盘在他腰上,她攀附于他,如槲寄生,如藤绕树。

    应该把她抱到床上去,凌励脑子里有闪过这个念头。不过,顾不得了。简明身下最柔软之处,因她热情的姿态,时不时磨蹭凌励已抬头的渴望,令他身体紧绷坚硬。凉气悠悠的小书房,凌励额上却憋出一粒粒汗珠。扶起简明胳膊,他抬手,简明身上的T恤,衬衫,薄薄的白棉家居胸衣,连带束发的发箍,全数丢到地板上,简明发出的惊呼,被凌励吞进口里。他搂着的这具**,娇如春水,柔若无骨。凌励一手插进简明黑发,给她细细密密的长吻,一手拉开简明棉布热裤上系的带子和拉链,顺着小腹往下探,指尖濡湿滑润一片,简明喉中发出磨人的呻吟,凌励身上火烧火燎的痛,急不可耐,去扯简明身上仅余的布料。桌上简明手机不识相地叮咚响,简明要接,凌励命令,“不许。”简明的小裤裤也被丢到地板上。

    简明神智昏然,浑身酥软发热,皮肤上漫着一层粉色,薄汗隐隐,还有张扬的吻痕密布胸口,她羞的整张脸埋进凌励肩窝,人无力地挂在他身上,**深深里挣扎出一句,“万一是冬冬呢?”

    凌励还倍儿自信,“大哥在。”

    说着话,脱自己的T恤,听着又什么相扰,门铃!凌励停下动作,接着,简明手机再次响,凌励不耐,拿手机一看是冬冬号码,接听,冬冬兴奋的声音,“妈,快开门,我钓到两条很大的鱼……”哎哟喂,这大哥关键时刻咋不灵了呢?

    凌励示意简明赶紧穿衣服,亏着他还衣衫整齐,深呼吸,稳定一下自己,出去书房门带上。对冬冬说,“马上马上,叔叔在厕所呢,就来。”把刚刚还染着简明热度和湿润的手塞进裤兜,真舍不得,而且,真艰难。

    开门,凌康和冬冬晒得黑炭头一样,显摆战利品,“看见没?这鲫鱼,多大一条?水库钓的,新鲜。打电话叫你嫂子来,阿励,这鱼你收拾你蒸……”

    冬冬屋里瞅瞅,没见简明,扬着喉咙,“妈?妈?”

    简明开书房门,“来了。”衣衫整齐,凌励赞叹,动作真快。

    凌励适时解释给大哥,“简明研究销售案例呢。”

    凌康小声,不满,“你说这一早上功夫,你倒是抓紧点啊。”拎着鱼进厨房了。

    凌励只有翻白眼的份儿,你们这些家伙咋不说晚点回来呢?情路坎坷啊。

    都说情路坎坷之时,事业上必定得意,对简明而言,情况或者如此。

    这个夏天,凌康公司的新楼盘推出前的企划上,简明有帮她上司出谋划策。与凌励无意聊起此事,凌励也是随便那么一讲,“建筑是记录一个城市的历史,这可能会是一个思路。”简明选择了这个思路,引申,“房子,是记录一个家的历史……”她学中文出身,文字上煽煽情,倒难不倒她。再说,正在恋爱中怀有憧憬的女人,对家这个题目,是很可以好好发挥的。简明的提议在会议上被采纳,主管认为,以前的推销方案都嫌硬了,或者这次换个方式会有意外收获呢?试试吧。于是让简明这一组将提议的每个步骤加以细化,做出详尽企划案来看。既然是简明提议的,她主要负责,这是个可以很好展示自己的机会,简明狠狠忙起来。

    曾有一次,竟然在一次应酬的饭局上见到罗世哲,搞得简明上司特别紧张,简明却镇定自若。不是她有意做作,是真的不怕了。话说,最近被冬冬给磨练的,连狗都不怎么怕了,怎么还会怕罗世哲呢?正如凌励所言,他再可怕,简明也给他身上划那么长一条刀口,可见,老天还是肯垂怜与她,让她得以周全。如果,世间很多事情都不值得依赖和相信,那就任性的相信天意吧,所以简明大方明媚,主动招呼罗世哲,“有些日子没见,一向可好?”

    罗世哲眼里有意外和惊诧,表面上礼貌雍容,也与简明客套,“还不错,你怎么样?身体好吗?”从上次之后,罗世哲再没见到简明。每次与冬冬会面,都是凌励操控,电话是凌励接,冬冬被凌励送到凌励家小区门口,会面结束,也是凌励将孩子接上去,总之,凌励划下道天河,把他和简明隔开来。罗世哲眼中,简明好像更美了,皮肤光洁红润,身材窈窕曼妙,无一处不散发着女性妩媚娇柔的气息。头发盘在脑后,戴贴耳设计的珍珠耳饰,身上的真丝连衣裙花色别致,杏色底子,黑条纹压着图腾图案,大气,却又低调华丽,黑色高跟鞋和手包,浑身也没什么其他装饰,仍光芒四射,这女人是浴火重生,或是破茧成蝶?与凌励一起的生活,是快乐的吧?他给她的,除了蒙蔽,也有爱与珍惜吧?所以,她竟美成这个样子?罗世哲不无失落,又有许多不服气,再给他机会与简明共度,他的爱也会滋养着简明的。

    因为罗世哲的关系,简明虽然没怎么沾酒,还是电话给凌励,让其来接。凌励如临大敌,不过真身临其境,发觉一切如常,虽说同席宾客有些知道罗与简之前的关系,可罗世哲和简明都表现的落落洒脱,大家也都不把话题触到会令人为难尴尬的部分,所以气氛还融洽。-本文首发晋江文学城

    凌励接简明时,有与罗世哲打了个照面,招呼过后,车上跟简明道,“失去你,打击可能很大吧?那个活的跟计算机似的罗世哲,连吃饭走路都用鼻孔的家伙,现在有点萎靡不振似的。”

    简明笑,她是笑凌励的形容,笑了会儿,忽想起来,“很久没见世华了。”

    “冬冬前几天还念叨姑姑呢,”凌励提议,“叫世华哪天来家里吃饭。”

    简明开心,凑过去亲凌励面孔,娇憨,“亲爱的,谢谢你”。

    凌励开车,很稳,故意说,“别招我哈,再把车给开沟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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