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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取一承诺

    我其实知道,沈耽来的一点都不突然。

    我再三央求沈丹不要把我高烧的事情告诉陆归之。

    若不是被她听出声音有异,我其实半分也不想让她知道。

    我总是少不得这样的小病的,我本该忌酒忌辣,我也清楚,这才是对自己好处良多的生活方式。

    我总喜欢装腔作势地在他们面前,这边表演伤风,那边表演感冒。表现得夸张,证明小病不断,大病便不来。

    往往小病真的来了,也就我这么一笔轻易带过了。我并不是什么悲剧女主角,演戏的话,琼瑶大概也看不上我。因为,我的确不够惨。

    什么叫作不够惨?

    就是我的心脏既没有长移位,也没有倒过来长。

    我只是心跳得有那么一点点,不够强。

    也就是进得去酒吧,却进不去迪厅。

    其实,就算进去了,也不会怎么样。不进去,只不过是因为我怕吵。

    学名叫作心肌缺血吧,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病,母亲就有,也一直好好地活到了现在。最难无非是,年纪大了,不怎么爬得动高楼,走一步歇三口气而已。

    我这么个人,就只有这丁点的事,才能难得活得恣意尽兴。辣也不忌口,酒也不避讳,也算为数不多的多姿多彩了。

    医生告诉我的医嘱,我难得一条都没遵守。也不知是不是医生知道了,心里不舒服,就又对我说,我要是怀孕的话,怕是比其他的产妇要艰难些。

    怀孕?我笑笑,我连和喜欢的人亲个嘴,都要喝了酒才借的到胆子,我找谁去让我怀孕啊!

    我朝沈耽调侃这个,也不见他说话,阵阵沉默。

    难得他也有这样,不爱调侃的时候。

    也是,怪不得社会大众不给我怜惜,只怪我病得真不够严重。

    拉着陆归之,沈丹他们吃火锅,吃串串香,喝酒。干尽了这般坏事,却也不过得两句唠叨,可见我的病真的不严重。

    我常把这病比作痔疮,十人九痔,谁这辈子还不得个痔疮呢!

    真是不痛不痒的。

    沈耽正蹲着身子,往我的脚背上一圈一圈缠着白纱布,纱布其实织得不密,大概是医用,为了伤口透气。

    他的脸色不是很好。

    阴着脸,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能和他说上一句话。

    我猜想他大概在生气,却猜不透他到底为何在生气,生的又是哪门子的闲气。

    大半夜跑到我门前,把门敲得个咚咚响了个半天,我都没有生他的气。

    不过,好在这回他总算是学乖了点,没给我把物业招来。

    我记得,上次,他一来就直接把我的门给撬了。大概有钱人的身份在哪里都用得通吧,做了这么过分嚣张的事,可管理员还是一路都呵呵对着他笑。

    又或许是保安给他开的门吧,因为事后,我才发现,门原本没被损坏什么。大概是怒极时被他狠狠踹过几脚,金属有些往里凹,站得远了也就根本发现不了了。

    其实,我一点都记不清楚,他是什么时候,又是怎么进门来的了。

    那天,我一直就这么魔怔着,连手机就没有挂掉。

    我不挂,他也不去挂。

    就这么一直通话中,通话中。

    当我意识到了他的闯入,也只不过简单抬眼看了他,缩回了一直掐着手机的手,环上了屈起的双腿。

    就这么静静坐了好几分钟,直到他走到床前,按掉了我手机的通话。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去恩掉自己的手机,不过是同样地效果,又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我低着头,看着他捏着我手机的一只手。

    他的手很修长,并不如同女子的那样,可以被形容成白净。却诚然是一只干干净净的手,指关节显得遒劲有力。我看着他伸出另一只手,把他的手机与我的并成一排,随意地扔在床沿上。

    起初一红一黑两色靠得并不紧,型号也大不相同,只是歪歪斜斜地杵在哪里,也谈不上搭调不搭调。

    他像是迟疑了一会儿,才用手微微一拢,将其拢到了一块儿,挨得也紧了。自己便在那块被移空的床沿,转身坐了下来。

    他的侧面挡住了我发呆的视线,让我只能看得到他那考究的外套,弧度漂亮的侧腰线。

    我却像是被什么阻碍遮了眼,触动了已经脆弱的神经。

    我抬起头来再看他,张嘴终于想说话。

    其实,我根本没有想到该说些什么。只是木讷地做出了个开口式,却没等到喉腔震动出声音。

    嘴角却一阵刺痛,小到不能再小的撕裂伤,像是绷住我情绪的最后一根琴弦,嘣一声断了。

    人总是这样,有许多许多东西,你会觉得一定过不了,承受不住。可是偏偏却又都咬着牙,挺了过来。

    你以为你坚持住了,你以为终是释然了。

    可是,一件不足挂齿的小事,却会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然冲出来,一拳毫不留情地将你打倒,伤及肺腑,痛彻心扉。

    原本就不是因为坚强,所以才能强忍住不流泪。只是已然痛到了麻木,就连倾泻口都无法找到。

    如今,不过是嘴角的干裂,血都不见得半分,不去动,甚至感觉不到疼。只有吸允得仔细了,才会在舌尖有那么一点涩。

    可就偏偏那么一点小伤口,那样微小到根本不易察觉的涩。就像是被那种滋味,呛得凶狠了,我的眼泪忽然开始簌簌地往下落,快得,来不及有哭泣的表情。

    我想到了陆归之被我任性咬破的嘴唇,还有他那难得温柔的表情,极为短暂,却在我脑袋里一直一直,挥之不去。

    沈耽拥住我的时候,我什么话也没说,也没有去抗拒。

    我没有去抗拒他的精神和半分气力,光是稳住身子,就倾尽我全部的所有。

    我唯一能用得上劲的手,只能用力扯住他衣服肘关节的料子,就好像是扯着自己唯一能受控的神经。

    却丝毫不能阻止。

    浑身,不可抑止地颤抖,流泪……

    (2)

    医生用镊子正小心翼翼地在我高抬九十度的脚底板上,取玻璃碎片。每取出一片,扔到搪瓷面的浅口器皿里,“叮”的一声。敲在我的心间上,总让我有些瘆得慌。

    是个女医生,难得的好脾气,温温和和的。

    我怀疑我这两天是不是人品暴涨,发个烧,起身洗把脸,一脚就踩在碎了一地的玻璃杯残片上。

    被沈丹一个电话招来的人品王,正一派悠扬地站在我的身后。不用想,肯定是风度翩翩了。否则,刚才进进出出的眼冒红心的小护士,再多也不会有那么多。

    医生的眉眼笑得温柔,客客气气地说:“好好养伤,注意不要碰水,尽量不要多走动。病例我也看过了,开的药是副作用和对身体的负担都相对小的,剂量也适中,遵医嘱的话,就不会有大碍。”

    “还有,一定要记得定时复查,不要烧退下去了,就疏忽大意。退烧药,当然还是以中药为主,那些常用的消炎片,最好不吃。”

    沈耽点头称是,我倒是坐在一边百无聊奈得很,谁叫医生正背对着我,只专心地对着沈耽细心吩咐,当我只是一个串场子的旁听。

    当夜沈耽给我简易的处理,显然是不够的。天刚刚擦亮,我就被他待遇优厚地开车送到了医院。

    自此,他倒像是对我家,熟门熟路了起来,三天两头地跑。

    我一开口拒绝他,他就低眼去瞧我的右脚,也不同我玩笑,只是颇为正经地说,这也是沈丹的要求。

    他这般认真起来,倒让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拒绝他了。二则,我实在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顶替他所能帮上的忙。

    我心里对沈耽的确有愧,我虽然恼怒他之前的行为种种,可是,转念一想,我也也是对他有多加利用,便更是立场尴尬起来了。

    尤其是脚伤过后的第二天,他就好像是搬家一般,把他的那台车,活生生当作小排量的主妇专用拖车,去超级市场里拎回了一大堆杂七杂八的各种东西。

    我看着他一只手勾着长面包,另一只手居然提着一只活蹦乱跳,没拔毛的新鲜过头的母鸡出现在门口时,不禁咋舌了半天,想帮他,竟不知该从何下手。

    他冲我瞪眼,斜眼去看那只母鸡。

    我只好对着他笑笑,伸手接了他小指勾的塑胶袋,和怀里抱着的长条面包。

    我一转身就忍不住笑开了,实在是还未见过他这个十成十的公子哥,这般狼狈的模样。

    沈耽在我身后佯怒,急急地喊陆池之,好像恨不得一脚把我踹翻在地。

    我不受他骗。

    他不知道。

    这一点,他其实和陆归之很像,很像。我不知他是否发觉过,他真生起气来,是一句话也不说的,足像个闷葫芦。他是这样,陆归之也是这样,一沉默起来,让人真心害怕。

    结果东西太多,两个人上下楼足足三次才全部搬完。

    我扶着墙,喘着粗气,开口道:“沈耽,你告诉我,你其实是故意的吧!你……”

    他的突然靠近,让方才转头去看他的我,猛一下停住了即将脱口而出的话。

    他站在离我一个手臂的距离,停住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不禁有些怕,不自然地下意识退后了几步。

    他的眼神并不骇人,并不似那晚的放肆固执,却更让我感觉到害怕。

    他的眼睛很柔和,说不出的柔和,收敛得极好,并不是因为光线的原因而产生的错觉。

    我挪开了视线,只是轻声发问。

    “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

    说完掩饰性地抬起手,往脸上看似随意一抹。

    沈耽没有作声,他细细看着我,只不过偏过身子,就不知从哪抽出了一本眼熟的……眼熟的?

    墨色的封皮,连里页的纸也是纯黑的。本来是要配上银色的签字笔,送到莫森手里。可是没想到,最后是沈耽帮我取到了签名,我却把这本签名簿,狠狠地甩在了他身上。

    我有些歉意地看着他,低头和蚊子一样嗡嗡了两句。

    “什么?你说什么?”他倒是一点都不以为意的样子,又恢复了自己以往的那种招人又讨打的音调。

    我收下了他递过来的簿子,皮质的封面,印在手中有一种微微的凉。

    我照常背过身去,语气也尽量维持着波澜不惊,平淡地把话说了下去。

    “怎么好好地就送来一只鸡,你可别指望我会处理,你送到我这来,莫非是想着我编个笼子,权当作鹦鹉来养?”

    我打开厨房上方的储存柜,把买来的东西一一归类放好。黑胡椒,孜然,怎么连鸡精也买了,要不要给我带一包盐啊?

    我穿过他身边,走到冰箱旁,又一阵猛塞。最后,却只能看着剩下的一大堆奶酪,番茄酱,还有一瓶超大罐的芥末发呆。

    抬头去望沈耽。他倒是一脸淡定地在厨房正中央站着,十分平静地看着我从这一头,穿梭到那一头,好像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我皱着眉头去瞧他,“是你妹子叫你这么照顾我的?要不要这么夸张啊,大哥!”

    “不是。”他话说得出奇平常。

    “不知道给你买些什么才好,逛着逛着,不知不觉就全部捎回来了。买吐司的时候,想着你会喜欢抹什么,就顺带买了花生酱和炼乳。”

    “那,那,那……这瓶芥末呢?”我哆嗦着嘴。

    “不是怕你口味重嘛。”

    他笑得爽朗,连显得利落英气的眉毛也微微弯了起来,整张脸更显得柔和了。

    终究,他还是在同我玩笑。

    炉子上正熬着中药,水汽一下一下顶着药罐盖子,发出噗噗的声音。我闻着药味,头有些发重,显然重感冒是没那么容易说好就能好的。

    沈耽让我去休息,我抬头瞄了他一眼,终是抵不过累积了几天的疲劳,很轻易就栽倒在了沙发上。

    不是我不信任沈耽,而是我压根无法相信,无法想象,这个平日里随性恣意的男人,会有围着围裙,亲自操刀下厨的一天。

    所以,当塞着半个鼻孔的我从睡梦里悠悠转醒,嗅着香味,一个鲤鱼打挺一下激灵起来,我仍以为自己正在梦中飘忽游荡。

    一碗鸡粥端上来的时候,我还在揉眼睛,迷迷糊糊。

    “小丹和我说你的胃功能不好,只能温补,已经凉了好一会儿,热度正好,你再晚点醒,恐怕真是要凉了。”

    我胡乱往碗里吹着气,满心皆是满足。挑了勺子,就忙往嘴里送。哪知,勺子不过刚离了碗口,就被沈耽手一拦,给截了下来。

    我鼓着腮帮子瞧他,满是愤恨。

    他伸手一指,顺着那道方向,我便瞧着了那晚黑乎乎的药汁。我只要万般无奈地放下手里端着的粥,准备捏着鼻子一股脑地把药给灌下去。

    “不急,先喝粥,养胃。”沈耽却推远了药汁。

    我被他这一下打乱了节奏,有些发恼,却听着他带着笑意说:“喝罢,我只取你一个承诺而已。”

    我点了头,这才端起了碗。可是刚喝了一口,却在尚未吞咽之时。

    只听他道:“既然你和小丹说明了正在和我交往。”

    他一顿,才开口。

    “我父亲想见一见你。”

    作者有话要说:我已经更新更得精尽人亡捏TT。求抚摸!!!

    不霸王的好孩子,以后一定没有黑眼圈,呵呵。

    塔塔,你对我的心,我一直了解的,你放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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