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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四、白衣

    四年前,我尚在杉阳县一中读高三,因为学校的住宿环境和饮食条件都不好,于是在离校两公里外的居民区里租了一间房,那里不但僻静,而且颇有点清幽,周围的植被除了鲜花和垂柳外,竟还有一小丛芭蕉,在墙头卷着绿蜡,实在是赶考者复习功课的好地方。一到高三,在校外住宿的学生也便躲起来,零零星星分散在小城区的每一个角落里,所以走在街上倒不难听见书声。

    小城的外面绕着银湖,银湖畔有一幢五层高的砖房,砖房大概已竣工很久了,因为离地三尺的青砖墙都铺满了绿苔。听说这一幢楼原是杉津造纸厂的工人宿舍,但由于后来杉阳要发展旅游业了,嫌造纸厂的废水污染银湖,终于把造纸厂停掉,跟着又拆了,唯独留下了这幢五层的砖房,或许当时还不算破旧吧。但也没有派上用途,荒废了许久,后来便干脆拿来廉价出租,便宜了许多无处安身的落拓者。

    我每天上学和放学来回往返四次,都必须经过这幢五层的砖房,砖房背靠着银湖,前面是环城路,房子与路之间有一片草地,砌了一圈矮墙把路隔在外面,围墙的入口是两扇古旧的铁门,一扇早已坍在了地面,另一扇犹能斜斜地半掩,风一吹,便发出“吱吱”的响叫,铁门微微抖动,摇落下一块块铁锈来。草地上耸这几棵高大的梧桐,树梢几乎能与四楼的窗台平齐了。我每回路过这幢砖房,总忍不住要抬头望一望那几棵梧桐,因为风拂过时,梧桐叶就翻滚起来,一面青,一面白,“呼啦啦”地如扯旗一般,比起雨打芭蕉别有一番韵味。然而每当我欣赏梧桐叶时,往往也看见了晒在窗台外的衣物,五彩缤纷,蝴蝶般舞动,煞是好看。我渐渐对五楼的左数第一间房注意起来,那一间阳台上总是挂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在飘扬的五颜六色中显得格外耀眼,便是在黑夜里行走,经过这幢砖房时我的脑海里也总浮现出飘扬的五颜六色里闪着一件白色的衬衫。

    终于,有一天我断定那是余非吾老师的住房。

    严格地说,余非吾并不能算我的老师,因为他只是在我的语文老师结婚时代上了几堂课,在我们看来,一个临时代课老师是不能列入授业恩师之列的。然而在众多老师中,令我终身难忘的却只有他。

    余非吾什么课都能上,单我所知道的,就有高三5班的中国古代史,高三1班的哲学,高二7班的英语,据说还有几何学。也有人建议让他上高一的音乐欣赏和高二的美术欣赏,可惜这两门课他都上不着,因为照例一个年段只需要一个音乐老师和一个美术老师。但我相信他可以讲得好,证据便是他在讲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时是从王摩诘的绘画造诣谈起的,说什么“王维画物,多不问四时节令,如画花往往以桃、杏、芙蓉、莲花同画一景,甚至在《袁安卧雪图》里画出雪中芭蕉”,又说这是什么“得心应手,意到便成,造理入神,迥得天意,不可与俗人同论”,进而谈到佛教的禅宗和所谓“诗画同源”,解释王维诗风的禅境和苏东坡所说的“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虽然有很多我们听不懂的话,但着实令人耳目一新,全班听得入了迷。谈完绘画,他接着又谈王维的音乐水平,并引出《国史补》的一段记载,我后来查得那段记载大抵是这样:“客有以《按乐图》示维,维曰:‘此《霓裳》第三叠第三拍也。’客未然,引工按曲乃信。”不料余老师竟说这段史料不可信,他肯定地说:“这段故事是好事者编出来的,因为所有画奏乐的图,都只能画出演奏一个音阶时的动作,只不过金、石、管、弦同时合奏这一个音阶罢了,但很多曲子里都会有这样一个音阶,如何唯独是《霓裳》第三叠第一拍呢?这也不可能是舞曲中的动作节奏和拍法——”因为据他的考证——虽然“霓裳羽衣曲舞”久已失传,但他把读过的关于这支曲的诗文汇集成编,则律吕节奏,已经可以摸索出大致的面目了——所以得知曲谱共有三十六段,奏乐用女人三十,每番十人迭奏,而音极清高,白乐天有诗云:“散序六奏未动衣,中序擘渹忽入拍,繁音急节十二遍,唳鹤曲中长引声。”全曲共有十三叠,前六叠没有拍,到第七叠才称为“叠遍”,白诗所谓的“中序”就是第七叠,第三叠又怎么会有拍呢,单说“第三叠第一拍”就知道这是错误的了。“——有人说这是弹奏《广陵散》的指法,这是有可能的,因为《广陵散》中有几个音是别的曲子里所没有的,比如‘拨攦声’之类……”他所提到的书名我约略记住的有:《津阳门诗》、《渔樵闲谈》、《碧鸡漫志》、《浑成集》、《齐东野语》。这些又是我们所听不懂的话,全瞪大了眼睛看着他。我觉得他不像一个老师。

    他委实不像一个老师,充其量,他只能算一个职业的代课老师,哪一个班有缺口,便把他补过去——与其说他是老师,不如说他是一块胶布,只要有缝隙,他就贴上去,就算使尽浑身解数,他也依然只是一个补丁而已,即使是教师专用的得以证明身份的红色校徽,他也未能得到一枚。他是万能教,但人们却又偷换了字眼,背地叫他万能胶。他实在是个很特别的人,听过他的课后,好事者免不了要打听他的底细,议论他的历史,我是一个沉默的人,不喜欢瞎谈天,但挡不住声音飘进耳朵里,耳濡之下,竟也能隐约说出一些余非吾老师的过去来。

    传说余非吾并不是他的本名,但原来叫什么,却没有人知道,大抵和其他贫民家的孩子所得的名字相仿,无非是些美梦与奢望的代号,譬如“富贵”、“腾达”“有财”之流——何况他那位当农夫的父亲是绝对想不出“非吾”这两个字的。至于他的母亲,从没有人提起过,大约很早就过世了吧。他并无其他的兄弟姐妹,所以余父供他读完高中倒也不十分吃力。接着就考上大学了,据说是在福建沿海都某座城市,至于是哪一处,则分歧很大,有说厦门的,有说泉州的,也有说福州的。但这并不重要,因为这三处都沿海,况且又都在福建。

    他的大学应该是很平凡的吧,我想,几乎没多少值得议论的趣事,倘若不是大四发生了些流言,我想是不会有人相信他有读过大学的。那流言起因于他父亲的病。至于病况,有人说是得了肿瘤,但我倾向于十二指肠溃疡,因为劳作太累的缘故——这件事没有人考证过。余非吾先生匆匆赶回家,把父亲送进了县医院,医生正告他,必须做切割手术,但在医药费凑不齐的情况下手术是不可能进行的。医疗费的数目虽无记载,但可断定那是笔不小的巨款,因为他把村里的老房子变卖了后依然不够,只得在亲戚间奔走。奔走的结果应该不甚理想吧,有一位同学说他给医院下过跪,但医院坚持了自己的原则,值得庆幸的是那些好心的医生竟答应了在他筹款期间暂代看护。余非吾只得返回了大学,请求学校予以救助,学校建议他到各个班级去动员捐款,毕竟这种事只能靠自己。但他得到的同情并不多,因为另一位同学补充说:余非吾还带着脸盆到大街上蹲过。然而当晚,他便接到了医院的电话,医院告诉他一切都已迎刃而解,他的父亲忽然意外地断气了。

    还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余非吾在丧事办完后颇发了一笔横财,因为有人亲见他在银湖大酒店里喝了十几天的闷酒。后来似乎有一位颇具辈分的亲戚来到酒店,疾言厉色又晓以大义,终于把余非吾劝回学校。此后的传说便多了起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他喜欢外宿饮酒应该是确凿无疑的,听说有几次甚至睡在了图书馆的书架下,身上厚厚地盖满了一层书,几至于把馆长惊吓成疾,因此系里的政工决定给予警告处分,以儆效尤,但念其新有丧父之痛,姑且不记入档案。但很快又发生了大事,那便是用一杯奶茶夺走了学生会会长的女友,从此一夜成名。很多人对此持怀疑态度,但我想未必是空穴来风吧,那证据便是余非吾的长相与才气。

    但接着便有更大的事情发生。那一年,他被告知获得了保研的名额。他高兴地写下一篇祭诔古文,准备火化了烧给他的父亲,虽然他的父亲即使收到了也读不懂,但他已经高兴得把什么都忘了。令他震愕的是,公布的名单忽然换了,他不在受推举之列,那原因,却无人知晓。余非吾不但悲观,而且愤怒了。他闯进了领导的办公室,大抵态度不够谦和,被领导喝令滚出门去,余非吾气急之下拂倒桌上的玻璃杯,碎片恰好溅到了领导的下巴。拂杯的结果也大抵可以预见了。

    还乡以后的余非吾大概还不至于十分困窘,他在杉阳一中的附近租下了一间小屋,正对着一中门前的芦峰街道,上学路过时可以清楚地看到。其时,杉津方大力提倡旅游,县城的设施日渐完善。余非吾跑到县政府去提议,发展旅游不应当忽略了建设杉津的精神文明,他愿意为家乡的文化建设效力。领导颔首称是,并客气地将他送出了门。几天后,他再次登门并献上了自己的方案,这次似乎便遭到了冷语,他只得回到了自己的小屋,挥毫写下几句诗挂在墙上,并在门楣上挂起一块匾,匾中写着“一鹤轩”三个字。不久,门口又张贴出一张告示:“内设书吧,免费阅览,谢绝外借。”有同学说:曾进去看过,满满五架都是藏书,据说有不少是颇具版本价值的古籍,汉译名著也自不少,但是都看不懂,只记住了挂在墙上的一幅字,里面写的是“偶立于鸡群,岂甘与尔伦?孤高空自许,一唳九天闻!”

    渐渐,一中有些老师也来光顾,与余非吾熟悉起来。忽然有一天,余非吾提议与老师们合力办一份杂志:“名字就叫《野火》!总有一天,民间的一点星星之火,可以燃起我们家乡的文化草原,烧成燎原之势!”办杂志的目的是要提高这个山城的文明程度,各方面的内容都可以有,重要的是见解——当然,这样的刊物不大可能会盈利,所以要自费创办;至于力气,他是绝不会吝惜的。老师们都点头同意,称余非吾有志气。但提的次数多了,登门的读者终于绝迹。

    余非吾大概颇感失望,财产也已差不多耗尽,索性关了门,沉寂了一阵,开始预备谋一份工作糊口了。他思量再三,鼓起勇气跑到了县电视台,建议开设一个栏目,就叫“谈天说法”,“‘谈天’讲文史哲等各种社科话题,‘说法’就讲一些法律常识,这样的节目,我们县似乎还没有,若是没有合适的演讲者,我倒可以……”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阵阵哄笑声给撵了出去。终于,一中门前的那间小屋不复能够维持,余非吾也不知去向。

    长期以来,我并不理会“一鹤轩”的出现,以为不过是多了一间出租武侠或言情小说的书铺、甚至只是一家茶叶店而已。但等我打算去看看时,“一鹤轩”已经消失,并已变成了自行车修理店。

    约莫过了一个月,余非吾忽然到一中来,要求讲一点课,随便什么课都行。由于既无学历,又无学位,校长不愿聘用。后来有几个常逛“一鹤轩”的教师都来说情,校长答应:有人请假时,可以由他来代课。从此,代课老师余非吾的名声便在一中传了开来。但时时又有人将他的县政府与电视台之行作为笑谈向他打趣,他也便跟着大笑起来。

    我认识他时已经是高三的下学期,天气渐热,终于只能穿一件衣服了。语文老师因举行婚礼,请了五天的假,便叫余非吾来代课。余非吾身着白色衬衫,穿黑色西裤。眉毛很浓,脸可以算得上英俊了。他的眉头习惯性地紧锁着,秀气中透着点沧桑,经得起长时间的端详。他前后给我们讲了五堂课,令人惊奇的是,连续五天,他的装束都不曾有丝毫改变,穿的总是白衬衫和黑西裤,倘非他的衣裳分外洁净,真让人疑心他大热天里不换洗衣服。他那平常而又奇特的装束当然又免不了要受到好奇者的揣摩和打探,他的外号却也多了起来,原来不过有人在暗地里以“那个妄人”代指,现在却有人叫他“黑白子”,也有人叫他“白衣卿相”,甚至有人叫他“白布万能胶”了。

    这些外号使我猛然想起银湖旁边那栋五层砖房来——五楼的左数第一间的窗台下,总在飘扬的五颜六色中闪着一件白衣,一直以来从未消失过。他的白衣旁边还有一条黑色的长裤,我却从没注意。

    自从他的轶事流传开后,同学们见到他时总免不了发出轻轻的窃笑声,就连上课时也能看见左右同学的嘴角浮着一丝笑意,我也从中感受到一股滑稽的氛围,好比观众坐到了马戏场,尽管表演还没开幕,却一个个都在等着发笑了。

    最后一堂课讲的是辛弃疾的《永遇乐》,说到词的歌唱性能,他笑着说道:“在古代,每一首词都有相应的曲谱,但至今大都已经失传,偶尔留下的余音,也不会是原貌了。譬如这阙词——”后面几个同学开始笑出声音来,其中有一个道:“黑白子又要说疯话了。”我也醒悟过来,抬头看讲台。只听他顿了顿,续道:“因为我比较喜欢,自己给它谱了首曲子。”于是全班同学都开始打趣,要他唱,他推说课上不适于唱歌,但学生不答应,一个个闹了起来,纷纷嚷着:“唱一个!唱一个!”他见课讲不下去,没有办法,终于说愿意献丑,张口唱道:“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初时声如洪钟、粗犷奔放,压下了教室中的笑声,右手取了一支粉笔在讲台上敲击着打拍。唱至“气吞万里如虎”时便慢了下来,一字一字,声音也放得轻柔幽婉。唱过几句,至“佛狸祠下”又渐快起来,声音一变柔婉为铿锵,仿佛平地忽起高峰,旷野涌出块垒来,直到末句“廉颇老矣,尚能饭否?”时,音调已近于悲凉了,犹如夜里狼的嚎叫,凄怆而又孤独。听他唱毕,我们正待鼓掌,抬头忽见他的脸上滚下两行热泪来,举起的手掌竟自呆住,拍不下去了。

    几个星期后,一个同学拉住我道:“你听说了吗?万能胶被赶走了!”我吃了一惊,问道:“什么!他出什么事了?”同学神秘地道:“你还不知道吧?我刚去老师办公室听到的,我是课代表么…。。现在知道的人可还不多呢。”我急忙向他打听原委。他笑了笑,说道:“这回闹的可是‘桃色事件’,我原还以为黑白子老实,没想到——哈哈,四班的英语老师让他代课,在办公室里面请他喝了一杯茶,竟然闹出事来!黑白子竟在那英语老师的教案本里夹了一首调戏她的情诗!”我惊道:“情诗!什么情诗?”同学从口袋抽出一张小纸条,给我看,说道:“很多老师都会背了呢,我在办公桌下捡的,别让人看见。这回黑白子真出名了!”我拿过纸条,只见纸上墨色模糊,字迹潦草,歪歪斜斜地写着:“白衣公子未还家,红粉佳人教赐茶。怎及当年饮料好,一杯便许看桃花!”落款是“余非吾醉草”。同学把纸条夺过去,道:“怎么样,好玩吧?那英语老师可是一中有名的美女教师呀,黑白子这回还不引起公愤?他果然犯了众怒了,所以这次也没人肯再为他求情。”我叹了一口气,说道:“是么?这可少了一个人才了。”同学在我肩头推了一下,笑着道:“得了吧!人才,现在最不缺的就是人才!”我顿时无语,心想中国的人才正多,埋没几个是不必感到惋叹的。前一代的人才还没用完,下一代的早已挤了上去,真可谓是蜂拥而上、泥沙俱下,终于越积越多——恰如黄河下游的地上河,一层一层地堆上去——黄河之水天上来,难免还要回到天上去,埋在河底的泥沙是不会有人要的。

    从此以后,没有人再见过余非吾,便连平日里的谈笑,也渐渐少有人提起他。

    高考完的那天晚上,我从房里慢慢踱出去,想要放松一番。一路吹着夏夜的风,直走到了南桥上。桥上有好几个书摊,我便蹲下来翻了翻。这些书被长期日赛风吹,已经颇显陈旧,树皮上摸过去蒙着薄薄的一层灰。我随意拿起一本杨树达的《论语疏证》,正准备翻开,旁边忽然有一个声音道:“这本书好!好书!好书!”我转过头去,不由大惊,这不是余非吾吗?他依旧穿着白衬衫、黑西裤,但衬衫已不复洁净,头发也显得凌乱,好像已经很久没打理过了。他的头也转向我,盯着我的脸看了两眼,忽然猛地回过头去,逃似地奔到桥的另一头去了。

    几天后,我填完志愿,回到住所收拾行李准备回家。我用自行车两大袋东西,沿着银湖边慢慢往回行驶,忽见环城路上围着一群人,我放慢车速细听他们的议论,原来昨天夜里有人乘竹筏饮酒赏月,失足在湖里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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