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小说 > 一个女人的传奇

第1卷 第一章 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一个演员

    一九六五年秋天,王小芳莫名其妙地爱上了一个男人,从而酿成了她一生的悲剧。那一年,王小芳18岁。

    两年前,王小芳在杨岭公社所在地、杨岭镇的杨岭中学初中毕业了。那年头,一个农村女孩子能读到初中毕业,在当地也就是一个文化人。毕业后,王小芳就当上了杨岭公社广播站的广播员。但是,王小芳却不想做广播员。

    王小芳为什么不想做广播员呢?原来她虽然是广播员,但经常要给那些住在公社里的男干部洗衣服。那些男干部的家属都在农村,又不能天天回家,所以洗衣衣服的事就由公社里的那些电话接线员,或者是广播员承担。王小芳听人说,其他的公社也是这样,这是当时的规矩。

    洗洗衣服对王小芳来说倒不是难事,难的就是让她见不得一样东西,就是那些男干部换下来的短裤裆里些斑斑点点,就像干了的稀饭汤一样的东西。王小芳第一次见这些干了和稀饭汤还不知道是什么,觉得很奇怪,难道真是那些男干部喝稀饭时不小心,把稀饭汤泼到了裤裆里?她想想又觉得不对。特别是到了每年的“双抢”时节或者是植树造林时,是公社里的工作最忙的时候,也是那些男干部忙得不能请假回家的日子,这种东西就特别的多。这到底是什么呢?王小芳想了好久都想不清楚,就去问公社妇女主任何九香。何主任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一听到王小芳问自己这些话时,先是一笑,然后却说,可能是稀饭汤吧。你洗了就是。

    王小芳却不知深浅,却说,何主任,这肯定不是稀饭汤,稀饭汤怎么会到这个地方?

    何主任说,那你说是什么?

    王小芳说,我不知道才问你呀。何主任,你肯定知道不是稀饭汤。

    何主任说,我当然知道,我不知道我还能生孩子吗?

    王小芳脸一红,说,何主任,这同生孩子有什么关系?

    何主任说,你不是要我告诉你吗?这就是男人生孩子的东西。懂吗?

    王小芳脸又红了。她想到了在中学里上“生理卫生”课时,书本上画的那些像小豆芽,又像小蝌蚪一样的东西。那几页课文教师是不讲的,总是叫同学们自己看。但是,女同学却不敢公开看,只有一些男同学在边看边笑。难道就是那些小豆芽,小蝌蚪吗?原来它都变成了这样的斑斑点点啊!

    何主任说,还要我说穿吗?洗衣服去。

    王小芳拿着衣服跑开了。以后见到这些稀饭汤,她就用力把这条短裤泡在水里,放在其他的衣服底下,等其他的衣服洗衣完了,她才闭着眼睛最后去洗衣那条短裤。不过这时她却发现,裤裆里的稀饭汤不见。这时,王小芳的眼前老是晃动着那些小豆芽或者是小蝌蚪。

    王小芳不想做广播员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有时候上面来了人,还要被叫去陪上面来的那些人吃饭喝酒。

    王小芳天生会喝酒,喝喝酒倒也不是难事。因为她的父亲王世厚就是村里的酿酒师傅,家里一年四季都弥漫着酒香,她从小就是在酒香中泡大的。让她感到为难的,就是听不惯酒桌上的那些荤话。男人喝了酒之后,往往都要说些荤话,说说男女之事,也就是现在流行的那些黄段子,即使是公社干部和上面来的人也不例外。有时喝了酒之后,那些人还要王小芳唱歌,因为他们都知道王小芳会唱歌,就一直纠缠不休,唱了一首还要来一首。当时不像现在这样有卡拉OK的地方,王小芳当时就是站在吃饭的桌子旁边唱,就像旧社会唱“堂会”的戏子一样,这让她很不乐意。

    那个时候还没有发明“三陪”这个词,但是王小芳就超前地意识到,自己不是公社的广播员,而是杨岭公社的“三陪”,觉得自己很没有人格,于是就想离开这里,不做这个广播员了。尽管在公社里做广播员让她长了不少见识,认识了不少的人,人也变得能干起来。公社里的那些人都说,只要她能坚持下去,过不了几年,她就可以当上杨岭公社的妇女主任了,因为何主任年纪已经大了。

    但是王小芳就是不想在公社里干,很想回到自己的家乡湖山大队,做一个受人尊敬的乡村女教师。

    王小芳为什么想做乡村女教师呢?原因是她偶尔在县城看了一部前苏联的电影《乡村女老师》,后来又读了一部日本人写的长篇小说《二十四颗眼珠》,还看了一篇关于一个小学老师马小翠的报道之后,就觉得这些电影、小说和报道中的乡村女教师都很崇高,比做一个广播员更能受人尊重,于是她就一心想做个乡村女教师。这个王小芳本来就是一个很喜欢读书的人,还特别喜欢写诗。在做广播员的时候,她写过一首很有名的诗,题目就叫做《鄱湖渔歌》,后来还在县广播站广播了,让她在杨岭公社小有名声。

    这首诗是这样写的:

    朝霞万里,

    红旗飘扬。

    鄱阳湖上,

    洒满了金色阳光。

    湖面上传来阵阵歌声,

    翻身渔民放声歌唱。

    他们在歌声中,

    撒下一张张银色的渔网,

    收获一网网金色的希望……

    不过王小芳觉得,虽然自己的诗被县广播站广播了,但是自己不可能成为一位诗人,还是适合做一名受人尊敬的乡村女教师。

    王小芳到底心想事成,果然在那年春天,她就回到了湖山大队,成了湖山小学的代课老师。乡亲们都说,王小芳真是命好,想做什么就是什么。

    王小芳的家住在鄱阳湖边的湖山村。那座村子后面是山,前面是水,依山傍水,所以就叫湖山村,那个大队也就叫湖山大队。湖山村后面是连绵不断的崇山峻岭,到公社所在地的杨岭镇要走上好几里的山路。湖山村子前面是一望无际的鄱阳湖,浩浩汤汤的无边无际。山上有树有鸟还有野兽,可是鄱阳湖却是空荡荡的除了水还是水。偶尔有一两艘船在湖上经过,有一两只水鸟在湖上掠过,除此之外就是天上的云。不过离湖山村十几里远的湖面上,有座桃花岛,倒是一个很迷人的地方。桃花岛上有很多桃树,春天一到,满岛都是桃花,映得周围的湖水都是红的。但是王小芳却一次都没有去过,只是听人家说湖中间有个桃花岛,是真是假她都有点怀疑。所以王小芳从小就是喜欢站在自家的门槛上,踮起脚跟看着门前的鄱阳湖,她想看到很远的地方,想看看湖那边的世界,不过她能看到的,也就是在有太阳的日子,看着太阳从湖那边升起。

    周围的人很羡慕湖山村,都说湖山村山清水秀,要山有山,要水有水,山上有柴烧,有树木卖,湖里又有鱼捞,多了也可以卖钱,真是个好地方。但是王小芳的看法却不同,她觉得湖山村好倒是好,但并没有那么好,最大的不好就是交通不方便,要想出门去杨岭镇或者是县城,除了爬山就是坐船。再说,湖山村也不大,才三四十户人家,两百来个人。当时村里就一所小学,总共才二三十个孩子,都是本村和邻村的,就王小芳她一个老师,也不热闹。湖山小学原来的老师是村里的一位老先生,后来年纪大了,眼花耳闭,又不会教汉语拼音,更不要说教音乐美术。所以王小芳就取代了那位老先生,让湖山大队的刘书记把这村里的学校交给了王小芳。

    不过王小芳做了老师后,湖山小学的面貌还是发生了变化。学校又多了几个学生,虽然都是一些流鼻涕的小屁孩,但总多了点人气。王小芳就学着中学里的样子,把这些孩子分成了一、二、三、四年级四个教学班(五、六年级的大孩子都到杨岭镇上的高小去读),分别坐在教室里的四个角落,不像以前那样大大小小混在一起。上课时没有人打钟,王小芳就买了一只口哨,自己吹哨子。大概上了个把小时后,她就吹哨子下课,让学生到门外的草地上“打游击”。过了大概十来分钟的样子,她就吹口哨上课。上课的时候,她就东跑一下西跑一下,一会儿教一年级读书,一会儿又教二年级写字,一会儿又要三年级默写生字、四年级默读课文,跑来跑去,交错进行。有时万一安排不过来,就干脆叫一个年级的学生把头伏在桌子上睡觉,就是不能跑去找人家说话。王小芳对来听课的刘书记和家长说,这叫“复式班教学”,城里的学校也是这样教的。

    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王小芳还教学生唱歌,教学生唱《戴花要戴大红花》、《社会主义好》和《学习雷锋好榜样》。让那些学生早晨上学唱,上课前唱,傍晚放学时,排着队走在放学的路上还在唱。王小芳自己很会唱歌,她会唱很多很多的歌,《不忘阶级苦》、《公社是棵长青藤》都会唱,唱得最好的就是当时流行的《红梅赞》,还有《夺印》的主题歌《人民公社是金桥》。因为她总觉得《人民公社是金桥》开头的那几句“水乡三月风光好,风车吱吱把臂摇……”唱的就是自己的家乡鄱阳湖。王小芳有好几本歌本,都是她在杨岭中学读书时抄的。有的有谱子,有的就只有歌词,并且在上面画上了许多红红绿绿的花花草草。只要一有空,她就拿出来翻翻唱唱,好像随时随地在复习。由于王小芳喜欢唱歌,又唱得那么好听,让湖山村的那些年轻姑娘,经常来找她学唱歌,结果让湖山村总是一片歌声。刘书记很高兴,那些家长更高兴,都说王小芳把湖山村给搞活了。

    刚做老师,王小芳对一切都很新鲜,也让村里人羡慕。因为她不但不要上山砍柴,下湖打鱼,不要和其他的人一样下田干活,也不要一天到晚的栽树造林,或者是去挑土筑堤,围湖造田。一年到头风不吹雨不淋的,一个月还能领到二十元钱的工资,如果将来转正了,吃上了商品粮,成了正式国编老师,拿的工资就更多了。这对一个18岁的乡村女孩子来说,实在是一件很幸运的事。要知道那年头,杨岭公社的王书记,革命十多年,管着全公社一万多号人,一个月也就只拿45元钱,湖山大队的刘书记,可是一分钱工资都没有。

    王小芳当然知道,自己的这种幸运,当然是湖山大队的刘书记给的。

    湖山大队的刘书记叫刘大年,是湖山村搞土改时的老干部。打从王小芳记事开始,刘大年就是湖山大队的书记,所以搞得许多人都不知道他叫刘大年,只知道他叫“刘书记”。刘书记有一个儿子叫刘新民,是王小芳的同学。他俩从小学一直同学到杨岭中学。初中毕业后,刘书记也没有让自己的儿子到县城去读高中,而是找到了公社王书记,让刘新民到杨岭公社里当通信员去了。

    杨岭公社的王书记和湖山大队的刘书记都是土改干部,好像还有点亲戚关系。土改结束后,因为王书记小时候读了几年私书,有点文化,后来就到县城工作去了,刘书记刘大年家里很穷,从小帮人放牛,不认得几个字,就没有去成。王书记在县城干了几年,做了两年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后来就到杨岭公社做书记来了,成了王书记,一做也是好多年。所以刘书记和王书记的关系就非同一般。

    刘书记为什么不让自己的儿子刘新民读高中,而要到公社去当通讯员呢?王小芳知道这是有原因的。因为刘新民只要当了两三年通讯员后,王书记就可以把他转正,就可以让他吃上商品粮,就可以派他到公社的粮管所或者是信用社工作,就能成为正式的国家干部。

    王小芳为什么知道这些内幕呢?

    因为打从她读小学时候起,刘书记刘大年就找过王小芳的父亲王世厚,要王小芳做他的儿媳妇,嫁给他的儿子刘新民。王世厚不但是一个忠厚老实的农民和渔民,还做得一手好木匠活,又是方圆一带几十里闻名的酿酒师傅,在村里也算得上是个能人。刘书记找过他几次后,王世厚和老伴一商量,觉得这是件好事,就答应了,就把事情的底细都告诉了王小芳,问女儿同意不同意。王世厚还对王小芳说,要不是刘书记,她这个老师也当不成了,并且告诉她,只要王小芳好好教书,过几年和刘新民一结婚,刘书记就会去找王书记,也能把她转为正式国编老师。能当上国编老师就是端上了“铁饭碗”,吃上了皇粮,就可以旱涝保收,天天有工资拿,看病也不要钱,老了还有退休工资。这是多少人做梦都想的好事。

    刘书记为什么看上王小芳,要她做自己的儿媳妇呢?因为村里人都说,不要说在湖山大队,就是在整个杨岭公社,还没有哪个姑娘有王小芳长得漂亮。都说王小芳不但长得漂亮,人又聪明,又有文化,而且还天生一副好嗓子,先是会唱山歌,会唱渔歌,现在还会唱许多新歌,简直全了,于是就被刘书记看中了,从小就认了她这个儿媳妇。这样一来,无论是在小学还是在中学,弄得王小芳和刘新民都无法相处。只要他们一说话,或者是一同走路,别人就笑话他们,说他们是“老公老婆”。要是放学的时候,他们偶尔不小心走到了一起,后面立马就有一大伙同学在大声唱:老公老婆,骑马下河,摔断了马脚,淹死了老婆……

    经常唱得他们一脸通红。

    说句实在话,那年秋天,要是没有碰到那个男人,王小芳也许真的会嫁给刘新民,做了刘书记的儿媳妇。但是,那年秋天,命运却给她开了一个玩笑,让她碰到了那个男人,结果让王小芳的命运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那个男人就是马昌达,是他们县剧团的一名演员。

    王小芳见到他的时候,马昌达已经二十八岁了,整整比她大10岁。不过,二十八岁的马昌达当时并没有结婚。尽管马昌达人长相好,扮相好,文化高,戏也演得好,真正的一表人才,是县剧团的“台柱子”;尽管县城里有许多姑娘在追他,剧团里也有许多女演员想和他好,但是,马昌达就是一直不结婚。在一九六五年,一个已经二十八岁的男人,尤其是一个像马昌达这样的男人,这样的县剧团的名演员还没有结婚,实在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

    那么,马昌达为什么没有结婚呢?原因是他的家庭出身不好。

    马昌达不是本地人,老家在安徽。解放前家里有田有地有长工,在地改时,祖父和父亲都成了地主分子,马昌达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地主崽子”。可以马昌达从小就很聪明,在老家读书的时候,虽然经常受人欺负,但是从小学到中学,一直是学校里的高材生,每门功课都很优秀。马昌达也和王小芳一样,天生一副好嗓子,所以还一直是学校的文艺骨干。但是高中毕业后,马昌达却不能上大学。当时正是讲“阶级斗争”的年代,像他这样的地主子女,是没有上大学的权力,能让他读到高中毕业就不错了。

    正在这时,一次大型的文艺汇演,严凤英和王少舫主演的黄梅戏《天仙配》脱颖而出,并且拍成了电影,让黄梅戏风行一时;后来,黄梅戏《女驸马》的演出成功,再一次在南方各地掀起了一个唱黄梅戏的高潮。于是,当时南方就有一所很有名文艺学校,到黄梅戏的发源地安徽省去招生,专门招收初中毕业生到他们学校学演黄梅戏。一心想读书的马昌达就抓住这个机会,偷偷地报考了那所文艺学校,结果一考就考上了。他是高中毕业,文化考试成绩自然是第一,加上他一直是学校的文艺骨干,有多年的舞台表演经验,专业考试成绩又是第一。但是由于家庭成分,马昌达又差点儿去是了那所文艺学校。好在他们学校和县文教局的一些领导,都觉得马昌达天生就是一个搞文艺的人才,出于对人才的爱护和对年轻人的同情,就找有关领导帮忙。后来通过各方面的努力,马昌达终于上了那所有名的文艺学校,学演黄梅戏去了。马昌达很珍惜这个机会,在文艺学校就像在中学里读书一样,刻苦练功,吊嗓子,几年下来,说唱念打无一不精。

    马昌达毕业前夕,王小芳所在的那个县正好刚刚组建了一个黄梅剧团专演黄梅戏,正在到处物色黄梅戏演员。于是就派人去了那所文艺学校,找到了那所学校的领导,希望他们能支持一下兄弟省的文艺事业。马昌达由于家庭成分的原因,他的父亲也不想他毕业后回安徽老家工作,希望他能在外地发展。于是马昌达毕业后,没有回到安徽老家,根据他自己的要求,就正式分配到王小芳家乡的那个县剧团,成了县黄梅剧团的一名演员。

    当时,像马昌达这种受过专业训练的科班出身的演员并不多,所以没过几年,马昌达就成了县剧团的男主角。只要是演《天仙配》和《牛郎织女》,马昌达就永远都是演“董永”、“牛郎”。他几乎成了县剧团当然的“男一号”,这种角色非他莫属。于是一夜之间,马昌达就成了全县的名人,名声传遍了全县,在当地就成了后来的“四大天王”和“小沈阳”,就连当年在杨岭中学读书的王小芳,都知道了马昌达这个人。

    所以,马昌达的出名,并不仅仅是他二十八岁还没有结婚,主要还是他人长得好,戏演得更好。他那精湛的演技,动人的歌喉,在戏台上迷人的风采,不知倾倒了多少观众,迷倒了多少痴情的女子。就是这样的一位男人,却在那一年的秋天,竟鬼使神差地走进了王小芳的心里,从此改变了王小芳的一生。

    当时,每年秋收过后,农村的农活相对清闲了一些,县剧团就会在这个时候,下乡到各个公社巡回演出。每到一处,他们除了演《天仙配》、《牛郎织女》和《女驸马》这样的古装戏,还演《小保管上任》、《夺印》和《三岔口》这样现代戏剧。于是在1965年的那年秋天,县剧团就到杨岭公社演出来了。

    县剧团到杨岭公社演出的那一天正好是星期六。那天上午,王小芳刚好接到一个通知,通知全公社所有的老师,无论是正式的国编老师还是代课教师,都到杨岭中学去开会,听杨岭中学的高校长作报告。因为当时正在掀起一个农村冬季扫盲运动,高校长刚从全国扫盲模范省河南参观学习回来,要向他们介绍河南省先进的扫盲经验。

    结果在开会的时候,听说县剧团来了,王小芳的心就莫明其妙地在燥动,杨岭中学的高校长在台上作报告,她一句也没有听进去。当时,王小芳真不明白自己躁动的原因是什么,只是觉得自己的心在不规则地跳动,一阵又一阵的。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连她自己都觉得有些奇怪。后来,王小芳努力克制自己,冷静地想了一下,终于明白了躁动的原因,原来是和那个被人们传得沸沸扬扬的马昌达有关。一想到这个原因,她的脸不由得又在发热,又在发红,内心有了一种不可告人的兴奋。这时,坐在她旁边的王小月好像看出了她的异常,就悄悄地问,小芳,你怎么回事,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王小芳看了王小月一眼,没有说话。

    本来,王小芳很想问一问王小月,你认识马昌达吗?但是,王小芳终究没有这么荒唐。

    王小月当时是杨岭中学的老师,也是王小芳的堂姐,比她大好几岁。王小芳读小学的时候,王小月就到杨岭中学上初中了。王小月初中学毕业后,没有继续上高中,而是早早地结婚了,嫁给了杨岭中学的高校长,成了一名正式的国编老师。后来也许是由于王小月的原因,王小芳的父亲才让自己的女儿也到杨岭中学读书。王小芳在杨岭中学读书时,王小月就成了她的老师,对她非常关心,所以她们的关系就很不一般。但是,王小芳当时还是管住了自己的冲动,并没有问王小月这个愚蠢的问题。她只是红着脸摇了摇头,没有对王小月说出心中的秘密。王小芳当然知道,这种话是不能对王小月说的,哪怕她们关系再好。王小芳只是一心等散会,一心等天黑,一心等县剧团的戏开台,好让自己能早一点见到那个马昌达。

    散会以后,王小月就对王小芳说,小芳,今天就不要回去,晚上看戏去。

    王小芳没有任何犹豫,她真担心王小月不会把自己留下来。反正第二天是星期天,即使不是星期天,即使王小月不留她,王小芳也会死皮赖脸地要王小月把自己留下。因为在今天晚上,她一定要见到那个马昌达!

    正是这种义无反顾的决定,让王小芳后来的人生铸成大错。

    求金牌、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求评论、求红包、求礼物,各种求,有什么要什么,都砸过来吧!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