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 第六节
后来就出现了蝴蝶。
那时,蝴蝶正进行着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有一天晚上,杨默和几个人去卡厅喝酒,本来也没什么事情,喝着喝着,来了一伙人,都是年轻人,坐在那里呼来喝去,让人心里不爽。杨默的兄弟很想施展一下,杨默用眼神给压住了。年轻人围着一个很帅气的小伙子,像是他们的老大。小伙子随手揽着一个女孩子,坐在黑暗中,这让杨默有点好奇。
大概过了20分钟吧,又进来一伙人,没说几句话就和前面的那些人打了起来,那个女孩子始终躲在黑暗中。
他记住了那个小伙子,就是陈臣,纯粹是争风吃醋的恶斗,为了蝴蝶他们打了起来,背挎,勾拳,组合拳,弹腿大家打得不可收拾的时候,蝴蝶站了出来,她脸色苍白,对着其中一个喊了一句:“你想要我死吗?”
说完头也不回,离开了现场。
这无疑是一个信号,打架的人觉得无趣散了,陈臣一个人坐在那里,喝了很多酒。紧接着来了一个十分耀眼的女孩子,贴着陈臣坐下,小鸟依人。
杨默仔细地看着陈臣,他到底是怎样的人,可以同时有两个美女做他的女人,这个想法也只是在脑海里闪现了一下,他觉得自己多管闲事。
蝴蝶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他们又不认识。
后来蝴蝶回忆自己的童年,觉得和儿子的惊人相似。差不多同样的年龄,失去了亲人。不同的是蝴蝶没有了母亲,儿子没有了父亲。而且,都是在炎热的夏季,在有着狠毒的太阳的夏季,在泪水的浸泡中,失去了完整的家。母亲去世以后,很长时间她都不能相信自己变成了没有妈的孩子。父亲大概在两年之后娶了后母,她带着两个孩子。日子从那个时候起就变得有些漫长,她越来越沉默,几乎一整天都可以不说话。已经成家的大姐觉得她实在可怜,把她带到自己家,一住就是十年。
十年当中,她先是上技校,接着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工厂。由于个人条件好,被领导看中,做了话务员负责接电话。那时侯电话很少,大家都没有通讯工具,只有单位之间才有通话的可能。很多时候她都坐在那里发呆,从小过惯了寄人篱下的生活,使她变得胆小而谨慎,美貌并没有为她平添自信。
如果没有出现陈臣,没有那场无疾而终的爱情故事,又会怎样呢?失去了杨默之后,往事又被她从记忆深处搜寻出来,噼里啪啦落了一地。
陈臣是生活在军区大院里的孩子,从小打架淘气,惹是生非,老师父母都很头痛。初中的时候大家忙着追女孩子,他忙着研究枪炮。一个女生给他写了纸条,他直直地走过去,看都不看一眼,女同学眼泪哗哗的,他竟然没事人一样还问人家:“哪个惹你了,我去修理他!”高中三年,学习委员连着给他写情书,他傻乎乎地交给了大哥,结果女孩子成了他的大嫂。他们常常在飞机场的土坡上玩作战游戏,他的内心深处渴望着像他的父辈那样,过一种铁与血的生活,做一名战士,在他的内心里,和平的概念就是蓝天和白云,青青的牧场,移动的羊群,策马飞驰的快意,用一双无邪的眼睛注视远方。
然而当他在内心里那狂热的血液沸腾的时候,对钢铁和烈火的挚爱却会使他忘情的去构想与钢铁与烈火的厮杀,他梦想着自己不止一次地倒下,他梦想过,自己的战友被血腥所撕裂,残肢与碎肉的扑面而来,此时的他有一种对血的嗜爱。对钢铁与烈火的迷恋,就像是对一个绝色美女发狂地追求,对于其他的,他可没兴趣。
初三那年,战火在我国南方燃烧起来,兰州军区作为轮战区参战,消息传来,同学们热血沸腾,他们为自己也能像父辈一样浴血奋战狂热着,借着这个机会,他们要穿上醒目的军装上战场。
部队派人到学校调档案初审,之后通知到体检站体检,呼啦啦去了一大群,呼啦啦回来一大群,军歌嘹亮,似乎已经跟着部队要开拔了。
请把我埋在高高的山岗
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把我埋在高高的山岗
再插上一朵美丽的花
啊每当人们从这里走过
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每当人们从这里走过
都说多么美丽的花
他们的血管里流淌着军人的血液,他们是军人的后代,他们迈着整齐的步伐进入校门,迎来了一片喝彩,八一班的孩子个个都很棒。
征兵进入实质性阶段,家访的干事走进去的时候,老干部愣住了,他才知道陈臣竟然要去当兵,老人异常愤怒,这让陈臣很不理解。老战士说:“与其让你去部队害人,不如在这里好好改造,哪个连队要了你,指导员早早地自杀了。”
不用说,陈臣没走成,11个八一班的孩子浩浩荡荡坐上火车走了,陈臣大醉。
啊朋友再见,啊朋友再见,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他唱着歌醉醺醺地回到家,他又哭又闹,老干部气急了,拿出了看家的家伙,一顿皮带打得他屁股开花,一连几天下不了床,就这样他还是咬着牙说:“就是要当兵!”
老爷子把他罚站在烈日下,午后的阳光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一个孤独的少年望着远山,眼睛一眨不眨,一小时,两小时,三小时,一直到夕阳西下,他还是挺直了脊梁站着。
老爷子走到操场的时候心软了,陈臣双腿麻木,已经不会走路了,老爷子派人把他架回去。这个小子有种,是当兵的料。老爷子暗暗担心自己的老儿子,他天生是为军营所生,奈何不得啊。
高三毕业了,陈臣成了无业游民,整天跟着部队大院的孩子鬼混,打架斗殴,有一次偷农民的苹果,才趴到墙上,大狗追出来,陈臣连滚带爬掉下墙头,住进了医院,整整躺了1个月。
游手好闲的孩子成了老爷子一块心病,他们托人给他介绍女朋友,想让他在美色面前动心,趁早收心,他倒是听话,见了一个又一个,但是见完了也不表态。恰好国家仪仗队的来征兵,他在第一时间报了名,然后兴冲冲地等待着,晚上老爷子回到家,对着他直摇头:“可惜啊,可惜了。”
他莫名其妙地摸着头:“可惜什么,是不是我逃出了你的魔爪啊。”
老爷子慈爱地看着他:“现在我才觉得把你生得太矮了,你差5公分啊,去不了仪仗队。”
他一听就火了:“我不管!我要去!你看着办吧!”
老爷子阴着脸说:“身高不能造假。我能有什么办法,要不你就去部队吧,可怜了你的领导啊。”
陈臣转忧为喜。
有一天蝴蝶走在路上,遇到几个痞子,他们把蝴蝶围在当中,其中一个要蝴蝶做他女朋友,这种阵势蝴蝶见得多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赶紧往人多的地方跑,慌不择路,撞到了陈臣身上,接到了入伍通知的陈臣连身上的细菌都笑开了花,他的手正痒痒呢,他一把抱住了蝴蝶,险些跌倒。就在这时,痞子挡道,陈臣天生好打架,看到这几个人,他捏了捏拳头,战斗打响了,他挨了几拳,给打蒙了。蝴蝶大声尖叫着:“不要打了,血!”鲜红的血液顺着陈臣的额头流下来。陈臣从地上拿起一个长条凳,灵巧地划了一条弧线,有几个稀里哗啦倒在地上,剩下的跑了。
陈臣接过蝴蝶递过来的纸,随手擦了擦脸,很英雄地说:“没吓着你吧?”
蝴蝶拼命地点头。
陈臣在突然间找到了那个叫做爱情的东西,他冷冷地对蝴蝶说:“那个什么,是你主动扑到我怀里来的,那你当我女朋友好了。”
蝴蝶当时很害怕,才离狼窝又入虎口,她慌慌张张地说:“我,我还有事,先走了。”
他拽住了她的手臂,“明天我在这里等你。”
一连等了好几天,,都没有见到蝴蝶,陈臣烦躁不安。有一个清晨,他到河边跑步,跑到一棵树下,看到一个女孩子静静地坐在那里,捧着一本书,凄美的表情征服了他,他就站在她面前,抱着膀子冷漠地看着。
蝴蝶手里的一张照片引起了他的注意,一个清瘦的女人的照片,她说:“这是我妈妈。”一滴泪水滴落到照片上,他慌忙擦拭。
他们走了很久,蝴蝶的身世触动了他心底的柔情,他不由自主地把她揽进怀里,亲吻她。
蝴蝶一心一意地爱上了他,尽管生活环境不同,尽管陈臣很霸道,她还是迷恋他,他的冷漠甚至冷酷她都接受了。
蝴蝶是那种很专一的女孩子,虽然周围优秀的男孩子很多,可是做了陈臣的女人之后,她变得恬静而美丽,她属于那种很低调的女人,悄悄地享用着老天赐给她的珍宝,从不招摇,因此作为她的大姐也是在这场爱情结束的时候才有所察觉。陈臣用他的真情填补了蝴蝶那颗缺少爱的心,因为有爱,那颗荒芜了很久的心温暖而踏实。临走的几天,两人天天粘在一起,白天黑夜都关在屋子里,蝴蝶感受了从来没有过的凄凉,冥冥之中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陈臣,所以特别珍惜难得的相守的日子。很多时候她更像一个小女人,很无助地躺在陈臣的怀里,一遍又一遍地追问,你还会回来吗?你不会忘了我吧?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是我最亲的人了,你不能负我。
陈臣看着她泪眼婆娑,顿生怜意,抚摩着她秀美飘逸的长发,无限爱怜,傻瓜,我的心在你这里。
他握紧她的手,把他们放在胸口,她感受着它们的温热,传递着她的无限依恋。她想让他知道,她多么舍不得离开她啊,她害怕坚不可摧的爱情抵挡不住灯红酒绿的诱惑,她也害怕无尽的黑夜吞噬她柔弱的心。海誓山盟,海枯石烂,泪水和依恋依然无法阻止陈臣踏上南去的列车。到了站台,蝴蝶的眼睛始终牢牢地注视着陈臣,俩人在站台上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久久地亲吻着,泪流满面。这个细节直到生命的结束,都深刻地留在了蝴蝶的记忆里。火车呼啸着离开了兰州,她追着车子狂喊:“我爱你,我等着你!”站台上的行人都睁大眼睛望着她,她哭着,很伤心地离开了
陈臣走了,带走了少女的痴情和思念,使得夕阳在夏日里郁郁寡欢,苍白的留不住最后一抹淡红。
陈臣当兵三年。三年当中,蝴蝶换了工作单位,调到一家宾馆做了公关主任,跟着领导跑业务,逛风景,闹绯闻。虽然赚钱多,受重视,可是没有陈臣的日子,即使有再多的鲜花,再多的追求的目光她也总是很忧郁。三年当中。陈臣回来过一次,两人依然燃烧着爱的火焰,让它炽热的燃烧着他们的身体,激情使他们忘记了因为距离而幻化出的种种遐想。
陈臣说:“你等我,做了军官就可以娶你了。这次回去就不能回来了,这次回来主要是来拿钱的,考军校需要它。而且,他顿了一下,希望你能理解我目前的处境,我需要后方绝对安全,我的意思是你能不能换个工作?那种环境下,总是不大可靠,你看看你穿得跟鸡似的,我能放心吗?”
“你这是侮辱我,你把我当什么人了。”蝴蝶甩开他的手,眼泪不争气地流出来。
“你当然是我的女人了,还能是什么人。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沾泥,你是知道的,这些话不用我啰嗦吧。”陈臣做了军人后火气明显的大了。
“我已经联系好了,你就去图书馆吧,我战友的爸是那里的一把手,你去应该没问题。而且”,他看了看她:“那里人少,不会太累,你的麻烦也少一些。好不好?”
“凭什么呀。”蝴蝶脸气得通红,丢下陈臣就走。
陈臣强忍着怒气,转身离开。
陈臣的安排是对的,这在后来得到了应证。宾馆里乱七八糟的事太多了,何况老房客总是用他的厚实的人民币死死地缠着她,让她心生厌恶,她想,不就是一堆臭钱吗?我拥有天底下最幸福的爱情就足够了。图书馆的工作是清闲的,这样她就有更多的时间整理爱情,成天生活在虚拟的爱情剧里,感动着自己,快乐着自己。捧着陈臣的照片,想象着他笑的样子,生气的样子,作爱的样子,内心涌动着无数的甜蜜。有爱的日子,藏着秘密,一个人独享。
爱情到底是什么啊,抵得上面包牛奶吗?那个时候的女人真的傻得可爱呢。
土财主的出现在某一种程度上填补了蝴蝶的感情空白。
土财主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民,靠着祖上留下的地发了一点小财,有了钱的土财主和他们的伙伴经常跑到城里来,抽好烟,喝好酒,吃好菜,泡靓妞,根本不管整天埋头在田间劳作的父母。
从外形上看,一点儿也不土,可以说是有款有型,高高大大的,一年四季都是牛仔裤,还爱戴时尚的帽子,有点纨绔子弟的味道。如果他自己不爆料,没有人会把他当做农民。玩累了,不回家,钻到宾馆**,据说蝴蝶所在的宾馆有档次,他们就来了,很嚣张,也很豪爽。一来二去就和蝴蝶认识了,每次进门都会和她聊几句,一开始她们都以为这些小伙子是城里的富家子弟,有点闪躲,可是看到他们身份证上一律印着某某乡,某某村的时候她们瞪大了眼睛。
“看什么啊,农民不让住宾馆啊?”
“那不是,欢迎还来不及呢,哪敢啊。”
“那就换面孔,来个色的,恭请大爷我们入住。”
蝴蝶扔过去一块话梅“反了你了!”
土财主哈哈大笑。
第一次交锋土财主就被蝴蝶吸引住了,按照他的话说:“这个丫头片子有点意思,什么时候都过冬天。”
蝴蝶话很少,每次土财主他们来也就是打个招呼,不冷不热,在他们眼里农民就是农民,和衙门是有距离的,和他们至少也有一拳头的距离。
土财主继承了农民父母的豪爽和憨厚,对人一心一意,是他们的头,知道蝴蝶还是单身,他开始变得拘谨和狂热。
无师自通的他住宾馆的时间多了起来,一开始只是单纯的住宿,后来慢慢做起生意来。一起的兄弟都劝他找个地方租了住下,天天住宾馆费银子啊。
他对蝴蝶说:“那你给我找地方。”
蝴蝶吃惊地看着他:“为什么是我啊?”
土财主什么也不说,目光定定地看着她。
她不习惯在一个男人面前张扬,多年来她已经沉稳成了无言的平静,因为陈臣的关系,她又在身体之外加了厚厚的防火墙。
土财主追求女孩子很老土,也很有一套,先是买各种水果,什么贵买什么。蝴蝶不好意思吃,有时候还给他,有时候就放在那里。土财主也不恼,分给蝴蝶的同伴吃,大家渐渐接受了他,虽然认为他们不合适,可是有句话叫做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不给他出主意能行吗?大家都拿他穷开心,哪知道小伙子当真了。
土财主学会了城里人的那一套,买了很多书,学着写情书,一封一封缠绵悱恻,工工整整。
蝴蝶几次告诉他,已经有男朋友,不要再胡闹了。土财主乐呵呵的,说:“你不是还没有嫁掉吗,没嫁掉就来得及,嘿嘿。”一边说,一边给她修理门窗,打扫卫生,但凡蝴蝶当班,必定报到,风雨无阻,此情可鉴。
修好了,悄无声息地跑出去,买了一束鲜花送给她。看到那束花,蝴蝶流泪了,这是她第一次接受鲜花,娇艳的花朵犹如她灿烂的面容,配上她格外柔弱。她紧紧握着那束鲜花,不知道说什么。
土财主吓坏了,站在他面前,说:“不喜欢吗?不喜欢我再去买,不要哭啊。”
说着急忙跑出去送来了一大堆鲜花,玫瑰,郁金香,栀子花,茶花,香水百合,甚至连康乃馨都抱了进来,同房间的女孩子羡慕死了,香水百合那那浓郁的香味散布到房间的各个角落,鲜花配美人,美人犹梦中,恍惚间已迷醉。
蝴蝶看着他乐呵呵地围在身边,倒有一种温暖,从心底一直暖到全身的各个角落。
那个时候她看不起他,他是知道的,人家都说他是癞蛤蟆,他美滋滋地说:“我是青蛙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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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蝴蝶正进行着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有一天晚上,杨默和几个人去卡厅喝酒,本来也没什么事情,喝着喝着,来了一伙人,都是年轻人,坐在那里呼来喝去,让人心里不爽。杨默的兄弟很想施展一下,杨默用眼神给压住了。年轻人围着一个很帅气的小伙子,像是他们的老大。小伙子随手揽着一个女孩子,坐在黑暗中,这让杨默有点好奇。
大概过了20分钟吧,又进来一伙人,没说几句话就和前面的那些人打了起来,那个女孩子始终躲在黑暗中。
他记住了那个小伙子,就是陈臣,纯粹是争风吃醋的恶斗,为了蝴蝶他们打了起来,背挎,勾拳,组合拳,弹腿大家打得不可收拾的时候,蝴蝶站了出来,她脸色苍白,对着其中一个喊了一句:“你想要我死吗?”
说完头也不回,离开了现场。
这无疑是一个信号,打架的人觉得无趣散了,陈臣一个人坐在那里,喝了很多酒。紧接着来了一个十分耀眼的女孩子,贴着陈臣坐下,小鸟依人。
杨默仔细地看着陈臣,他到底是怎样的人,可以同时有两个美女做他的女人,这个想法也只是在脑海里闪现了一下,他觉得自己多管闲事。
蝴蝶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他们又不认识。
后来蝴蝶回忆自己的童年,觉得和儿子的惊人相似。差不多同样的年龄,失去了亲人。不同的是蝴蝶没有了母亲,儿子没有了父亲。而且,都是在炎热的夏季,在有着狠毒的太阳的夏季,在泪水的浸泡中,失去了完整的家。母亲去世以后,很长时间她都不能相信自己变成了没有妈的孩子。父亲大概在两年之后娶了后母,她带着两个孩子。日子从那个时候起就变得有些漫长,她越来越沉默,几乎一整天都可以不说话。已经成家的大姐觉得她实在可怜,把她带到自己家,一住就是十年。
十年当中,她先是上技校,接着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工厂。由于个人条件好,被领导看中,做了话务员负责接电话。那时侯电话很少,大家都没有通讯工具,只有单位之间才有通话的可能。很多时候她都坐在那里发呆,从小过惯了寄人篱下的生活,使她变得胆小而谨慎,美貌并没有为她平添自信。
如果没有出现陈臣,没有那场无疾而终的爱情故事,又会怎样呢?失去了杨默之后,往事又被她从记忆深处搜寻出来,噼里啪啦落了一地。
陈臣是生活在军区大院里的孩子,从小打架淘气,惹是生非,老师父母都很头痛。初中的时候大家忙着追女孩子,他忙着研究枪炮。一个女生给他写了纸条,他直直地走过去,看都不看一眼,女同学眼泪哗哗的,他竟然没事人一样还问人家:“哪个惹你了,我去修理他!”高中三年,学习委员连着给他写情书,他傻乎乎地交给了大哥,结果女孩子成了他的大嫂。他们常常在飞机场的土坡上玩作战游戏,他的内心深处渴望着像他的父辈那样,过一种铁与血的生活,做一名战士,在他的内心里,和平的概念就是蓝天和白云,青青的牧场,移动的羊群,策马飞驰的快意,用一双无邪的眼睛注视远方。
然而当他在内心里那狂热的血液沸腾的时候,对钢铁和烈火的挚爱却会使他忘情的去构想与钢铁与烈火的厮杀,他梦想着自己不止一次地倒下,他梦想过,自己的战友被血腥所撕裂,残肢与碎肉的扑面而来,此时的他有一种对血的嗜爱。对钢铁与烈火的迷恋,就像是对一个绝色美女发狂地追求,对于其他的,他可没兴趣。
初三那年,战火在我国南方燃烧起来,兰州军区作为轮战区参战,消息传来,同学们热血沸腾,他们为自己也能像父辈一样浴血奋战狂热着,借着这个机会,他们要穿上醒目的军装上战场。
部队派人到学校调档案初审,之后通知到体检站体检,呼啦啦去了一大群,呼啦啦回来一大群,军歌嘹亮,似乎已经跟着部队要开拔了。
请把我埋在高高的山岗
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把我埋在高高的山岗
再插上一朵美丽的花
啊每当人们从这里走过
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每当人们从这里走过
都说多么美丽的花
他们的血管里流淌着军人的血液,他们是军人的后代,他们迈着整齐的步伐进入校门,迎来了一片喝彩,八一班的孩子个个都很棒。
征兵进入实质性阶段,家访的干事走进去的时候,老干部愣住了,他才知道陈臣竟然要去当兵,老人异常愤怒,这让陈臣很不理解。老战士说:“与其让你去部队害人,不如在这里好好改造,哪个连队要了你,指导员早早地自杀了。”
不用说,陈臣没走成,11个八一班的孩子浩浩荡荡坐上火车走了,陈臣大醉。
啊朋友再见,啊朋友再见,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他唱着歌醉醺醺地回到家,他又哭又闹,老干部气急了,拿出了看家的家伙,一顿皮带打得他屁股开花,一连几天下不了床,就这样他还是咬着牙说:“就是要当兵!”
老爷子把他罚站在烈日下,午后的阳光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一个孤独的少年望着远山,眼睛一眨不眨,一小时,两小时,三小时,一直到夕阳西下,他还是挺直了脊梁站着。
老爷子走到操场的时候心软了,陈臣双腿麻木,已经不会走路了,老爷子派人把他架回去。这个小子有种,是当兵的料。老爷子暗暗担心自己的老儿子,他天生是为军营所生,奈何不得啊。
高三毕业了,陈臣成了无业游民,整天跟着部队大院的孩子鬼混,打架斗殴,有一次偷农民的苹果,才趴到墙上,大狗追出来,陈臣连滚带爬掉下墙头,住进了医院,整整躺了1个月。
游手好闲的孩子成了老爷子一块心病,他们托人给他介绍女朋友,想让他在美色面前动心,趁早收心,他倒是听话,见了一个又一个,但是见完了也不表态。恰好国家仪仗队的来征兵,他在第一时间报了名,然后兴冲冲地等待着,晚上老爷子回到家,对着他直摇头:“可惜啊,可惜了。”
他莫名其妙地摸着头:“可惜什么,是不是我逃出了你的魔爪啊。”
老爷子慈爱地看着他:“现在我才觉得把你生得太矮了,你差5公分啊,去不了仪仗队。”
他一听就火了:“我不管!我要去!你看着办吧!”
老爷子阴着脸说:“身高不能造假。我能有什么办法,要不你就去部队吧,可怜了你的领导啊。”
陈臣转忧为喜。
有一天蝴蝶走在路上,遇到几个痞子,他们把蝴蝶围在当中,其中一个要蝴蝶做他女朋友,这种阵势蝴蝶见得多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赶紧往人多的地方跑,慌不择路,撞到了陈臣身上,接到了入伍通知的陈臣连身上的细菌都笑开了花,他的手正痒痒呢,他一把抱住了蝴蝶,险些跌倒。就在这时,痞子挡道,陈臣天生好打架,看到这几个人,他捏了捏拳头,战斗打响了,他挨了几拳,给打蒙了。蝴蝶大声尖叫着:“不要打了,血!”鲜红的血液顺着陈臣的额头流下来。陈臣从地上拿起一个长条凳,灵巧地划了一条弧线,有几个稀里哗啦倒在地上,剩下的跑了。
陈臣接过蝴蝶递过来的纸,随手擦了擦脸,很英雄地说:“没吓着你吧?”
蝴蝶拼命地点头。
陈臣在突然间找到了那个叫做爱情的东西,他冷冷地对蝴蝶说:“那个什么,是你主动扑到我怀里来的,那你当我女朋友好了。”
蝴蝶当时很害怕,才离狼窝又入虎口,她慌慌张张地说:“我,我还有事,先走了。”
他拽住了她的手臂,“明天我在这里等你。”
一连等了好几天,,都没有见到蝴蝶,陈臣烦躁不安。有一个清晨,他到河边跑步,跑到一棵树下,看到一个女孩子静静地坐在那里,捧着一本书,凄美的表情征服了他,他就站在她面前,抱着膀子冷漠地看着。
蝴蝶手里的一张照片引起了他的注意,一个清瘦的女人的照片,她说:“这是我妈妈。”一滴泪水滴落到照片上,他慌忙擦拭。
他们走了很久,蝴蝶的身世触动了他心底的柔情,他不由自主地把她揽进怀里,亲吻她。
蝴蝶一心一意地爱上了他,尽管生活环境不同,尽管陈臣很霸道,她还是迷恋他,他的冷漠甚至冷酷她都接受了。
蝴蝶是那种很专一的女孩子,虽然周围优秀的男孩子很多,可是做了陈臣的女人之后,她变得恬静而美丽,她属于那种很低调的女人,悄悄地享用着老天赐给她的珍宝,从不招摇,因此作为她的大姐也是在这场爱情结束的时候才有所察觉。陈臣用他的真情填补了蝴蝶那颗缺少爱的心,因为有爱,那颗荒芜了很久的心温暖而踏实。临走的几天,两人天天粘在一起,白天黑夜都关在屋子里,蝴蝶感受了从来没有过的凄凉,冥冥之中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陈臣,所以特别珍惜难得的相守的日子。很多时候她更像一个小女人,很无助地躺在陈臣的怀里,一遍又一遍地追问,你还会回来吗?你不会忘了我吧?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是我最亲的人了,你不能负我。
陈臣看着她泪眼婆娑,顿生怜意,抚摩着她秀美飘逸的长发,无限爱怜,傻瓜,我的心在你这里。
他握紧她的手,把他们放在胸口,她感受着它们的温热,传递着她的无限依恋。她想让他知道,她多么舍不得离开她啊,她害怕坚不可摧的爱情抵挡不住灯红酒绿的诱惑,她也害怕无尽的黑夜吞噬她柔弱的心。海誓山盟,海枯石烂,泪水和依恋依然无法阻止陈臣踏上南去的列车。到了站台,蝴蝶的眼睛始终牢牢地注视着陈臣,俩人在站台上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久久地亲吻着,泪流满面。这个细节直到生命的结束,都深刻地留在了蝴蝶的记忆里。火车呼啸着离开了兰州,她追着车子狂喊:“我爱你,我等着你!”站台上的行人都睁大眼睛望着她,她哭着,很伤心地离开了
陈臣走了,带走了少女的痴情和思念,使得夕阳在夏日里郁郁寡欢,苍白的留不住最后一抹淡红。
陈臣当兵三年。三年当中,蝴蝶换了工作单位,调到一家宾馆做了公关主任,跟着领导跑业务,逛风景,闹绯闻。虽然赚钱多,受重视,可是没有陈臣的日子,即使有再多的鲜花,再多的追求的目光她也总是很忧郁。三年当中。陈臣回来过一次,两人依然燃烧着爱的火焰,让它炽热的燃烧着他们的身体,激情使他们忘记了因为距离而幻化出的种种遐想。
陈臣说:“你等我,做了军官就可以娶你了。这次回去就不能回来了,这次回来主要是来拿钱的,考军校需要它。而且,他顿了一下,希望你能理解我目前的处境,我需要后方绝对安全,我的意思是你能不能换个工作?那种环境下,总是不大可靠,你看看你穿得跟鸡似的,我能放心吗?”
“你这是侮辱我,你把我当什么人了。”蝴蝶甩开他的手,眼泪不争气地流出来。
“你当然是我的女人了,还能是什么人。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沾泥,你是知道的,这些话不用我啰嗦吧。”陈臣做了军人后火气明显的大了。
“我已经联系好了,你就去图书馆吧,我战友的爸是那里的一把手,你去应该没问题。而且”,他看了看她:“那里人少,不会太累,你的麻烦也少一些。好不好?”
“凭什么呀。”蝴蝶脸气得通红,丢下陈臣就走。
陈臣强忍着怒气,转身离开。
陈臣的安排是对的,这在后来得到了应证。宾馆里乱七八糟的事太多了,何况老房客总是用他的厚实的人民币死死地缠着她,让她心生厌恶,她想,不就是一堆臭钱吗?我拥有天底下最幸福的爱情就足够了。图书馆的工作是清闲的,这样她就有更多的时间整理爱情,成天生活在虚拟的爱情剧里,感动着自己,快乐着自己。捧着陈臣的照片,想象着他笑的样子,生气的样子,作爱的样子,内心涌动着无数的甜蜜。有爱的日子,藏着秘密,一个人独享。
爱情到底是什么啊,抵得上面包牛奶吗?那个时候的女人真的傻得可爱呢。
土财主的出现在某一种程度上填补了蝴蝶的感情空白。
土财主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民,靠着祖上留下的地发了一点小财,有了钱的土财主和他们的伙伴经常跑到城里来,抽好烟,喝好酒,吃好菜,泡靓妞,根本不管整天埋头在田间劳作的父母。
从外形上看,一点儿也不土,可以说是有款有型,高高大大的,一年四季都是牛仔裤,还爱戴时尚的帽子,有点纨绔子弟的味道。如果他自己不爆料,没有人会把他当做农民。玩累了,不回家,钻到宾馆**,据说蝴蝶所在的宾馆有档次,他们就来了,很嚣张,也很豪爽。一来二去就和蝴蝶认识了,每次进门都会和她聊几句,一开始她们都以为这些小伙子是城里的富家子弟,有点闪躲,可是看到他们身份证上一律印着某某乡,某某村的时候她们瞪大了眼睛。
“看什么啊,农民不让住宾馆啊?”
“那不是,欢迎还来不及呢,哪敢啊。”
“那就换面孔,来个色的,恭请大爷我们入住。”
蝴蝶扔过去一块话梅“反了你了!”
土财主哈哈大笑。
第一次交锋土财主就被蝴蝶吸引住了,按照他的话说:“这个丫头片子有点意思,什么时候都过冬天。”
蝴蝶话很少,每次土财主他们来也就是打个招呼,不冷不热,在他们眼里农民就是农民,和衙门是有距离的,和他们至少也有一拳头的距离。
土财主继承了农民父母的豪爽和憨厚,对人一心一意,是他们的头,知道蝴蝶还是单身,他开始变得拘谨和狂热。
无师自通的他住宾馆的时间多了起来,一开始只是单纯的住宿,后来慢慢做起生意来。一起的兄弟都劝他找个地方租了住下,天天住宾馆费银子啊。
他对蝴蝶说:“那你给我找地方。”
蝴蝶吃惊地看着他:“为什么是我啊?”
土财主什么也不说,目光定定地看着她。
她不习惯在一个男人面前张扬,多年来她已经沉稳成了无言的平静,因为陈臣的关系,她又在身体之外加了厚厚的防火墙。
土财主追求女孩子很老土,也很有一套,先是买各种水果,什么贵买什么。蝴蝶不好意思吃,有时候还给他,有时候就放在那里。土财主也不恼,分给蝴蝶的同伴吃,大家渐渐接受了他,虽然认为他们不合适,可是有句话叫做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不给他出主意能行吗?大家都拿他穷开心,哪知道小伙子当真了。
土财主学会了城里人的那一套,买了很多书,学着写情书,一封一封缠绵悱恻,工工整整。
蝴蝶几次告诉他,已经有男朋友,不要再胡闹了。土财主乐呵呵的,说:“你不是还没有嫁掉吗,没嫁掉就来得及,嘿嘿。”一边说,一边给她修理门窗,打扫卫生,但凡蝴蝶当班,必定报到,风雨无阻,此情可鉴。
修好了,悄无声息地跑出去,买了一束鲜花送给她。看到那束花,蝴蝶流泪了,这是她第一次接受鲜花,娇艳的花朵犹如她灿烂的面容,配上她格外柔弱。她紧紧握着那束鲜花,不知道说什么。
土财主吓坏了,站在他面前,说:“不喜欢吗?不喜欢我再去买,不要哭啊。”
说着急忙跑出去送来了一大堆鲜花,玫瑰,郁金香,栀子花,茶花,香水百合,甚至连康乃馨都抱了进来,同房间的女孩子羡慕死了,香水百合那那浓郁的香味散布到房间的各个角落,鲜花配美人,美人犹梦中,恍惚间已迷醉。
蝴蝶看着他乐呵呵地围在身边,倒有一种温暖,从心底一直暖到全身的各个角落。
那个时候她看不起他,他是知道的,人家都说他是癞蛤蟆,他美滋滋地说:“我是青蛙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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