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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冥中耳 第三十二章 糖人和他的鬼胎

    我把猴子拉起来,他全身的骨头好像都被剔除地一根不剩,什么叫柔软无骨,书生算是长了见识了。最后我用绳子把他绑在了草上,才勉强使他坐起来,两个人都像吃了哑药,无言以对。

    我对他说,你要是死就快死,别瘫痪在这里,大小便失禁可没的伺候,更没三菜一汤,这棵烟抽完你要还不好,我就帮你脱离苦海,省的你因为拖累我而心里有愧,过意不去。

    猴子见我一个劲擦匕首,半棵烟还没抽完就嚷着要去参加奥运会拿块金牌,以证明自己,看来还真被我吓好了。

    “那家伙到底是什么人?猴子今儿你给我说清楚喽!”

    “别问我,别问我,哎呀,哎呀呀,头痛,我失忆了,三婶,你是谁!我是谁!”我一眼就看出来猴子在装蒜,他奶妈的,连自己失忆了都知道?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他是在表示他也不知道救我的那人什么来头。

    “我听说过蛇人,大概是在一些神秘的地方,蛇成了精,化作人的样子出去害人,你看他跟蛇一样盘在草上,八成就是蛇变的吧。”猴子神秘兮兮的说。

    他现在说的话我是一点也不信,我话锋一转说,“柳金光!那和刘苏一起的人就是柳金光本人了?”

    “不是,那家伙应该叫冷原。孙初二告诉我的,不过他名字好像挺复杂的,所以他自称金光我也没去怀疑,我好几年不在家,当然不了解他,你一直在家蹲着,他的名气快赶超世界十大杰出青年了,你能不知道?啊?啊?”

    猴子语无伦次,貌似脑袋真受到重创了。我也懒得浪费力气去追问,这一番厮打不知道有没有惊动刘苏和那个真的小变态,我往之前的方向爬了几步,见他们收拾东西欲走,就打算跟上去。

    回来拉猴子时,他死活赖在地上不走,我给他跪下:“爷,您是爷,爷,我还想活命,咱就跟人走吧。早日出去。您就行行好吧,饶命,我这辈子感恩戴德,下辈子做牛马也要报答您……。”

    猴子无动于衷,看来金光的那一下确实让猴子经了厉害,现在整个人都像阳痿了一样。

    我又把他栓在草茎上:“我的爷哎,我走了,您多保重。”

    刘苏和小变态只走了几百米就又停了下来,天将明,我果断后退,傻子也来了,告诉我有人绑了他哥哥,是他救了猴子,我一笑,“真是猴子的好弟弟。”

    三个人商量了一下,决定执行步步紧逼的战略方针,也就是咬住他们俩不松口,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敌疲我打,三个人轮流去盯梢,这样过了两天,仍不见他们有大的举动,只是每天走个千儿八百步,像是出来旅游散心的,我猜他们也在等待什么重要的时机,现在局势还不明朗,我们两伙也算不上是针尖对麦芒的敌对,况且和刘小姐还有过交谊。

    总结下几天行走了路线,好像他在跟我们兜圈子,或是急行军或是搁浅半日,我心里着了急,食物和水每况愈下,那几块压缩饼只能藏着掖着,饿了看几眼解解馋就又包起来。

    猴子和我的脸上胡子已经不可收拾了,摸上去就像摸在头上。再过几天如果还出不去,出去时也得被人当野人打死。

    这天早上我看到那小子从口袋里掏出把木梳,和刘苏对视着,一边说话一边梳头,我晓得他在看她眼里的样子来梳头,恨不得冲上去给他一脚,刘苏好像也收拾地很利落,头发往后一挽,纯黑的扎头绳,让我自然而然想到是个女强人。

    冥冥之中我意识到,事情可能有变。

    我也用匕首艰难地刮了下胡须,心情也轻快了几分。一想,既然可能有变,那就盯得再紧也不为过,猴子和傻子相互取暖睡觉的时候,我又加了个班,总之刘苏不睡,我就不敢睡,刘苏不醒,我就得醒。久久趴在地上,狙击手的耐性也不过如此。要是有个老鼠蟑螂什么的趴进裆里,也得稳住。

    果不其然,草丛里多了个影子,我在暗处蛰伏不动,只等他现身。

    唐仁!!

    怎么是他!

    不是自称金盆洗手了吗?

    我眨了眨眼皮,抖掉上面的露珠,是他,瘦小的身子骨,斗鸡眼,除了他,没人能长这样,这简直是里程碑式的人体相貌,怎一个丑字了得。

    “沉住气,沉住气。”我心里默念这句话。

    眼前的草将视野分为几份,拼起来之后,发现他手里握着一把洛阳铲,精心选了个地方,捅了下去,黑褐色的土也被带了上来,我看到他警惕的眼神,屁也没敢放一个。

    等到洛阳铲长度不及,唐仁又接上一根,继续啃土,照他这工作热情,挖到石油指日可待!终于,这一截没用完,唐仁突然收住了手,我的精神也为之一振——难不成挖到宝贝了?

    唐仁从铲子上抠下一把土,放在鼻子前闻了又闻,最后居然掰了一块填进了嘴里!他娘的重口味!这跟吃屎有区别吗?

    我倒是听说过,有几十年盗墓经验的大鬼手几铲子下去,看土色,闻土味,就能辨别地下有没有墓,墓肥不肥,甚至能知道地下有什么冥器,这都不是砍空。没想到这半死的老头居然把土放在嘴里去嚼,想隔二十米外的我都感到牙碜不已了。

    糖人索了索眉头,吐出了口,我正想这里哪里有什么古墓,回过神,再看糖人早走远了,我刚要动身,那狗日的糖人又折了回来,幸亏没发现我,糖人左右颠了几步,仍是眉头紧锁,最后终于做出个决定——从怀里摸出个黑布包裹的东西,差不多和他拳头大小——那就很小了——他的手跟鸡爪别无二致。

    原本挖土探地,最后居然返回来放进了东西,看他如此地谨慎,这东西一定无比重要!

    埋土,踩实,抹去痕迹,糖人干活干净利索,左右各瞄了一眼,很快消失在旁边的草丛。

    我又等了一会,这次没折回来,我爬起身,宽宽全身的关节,猫了过去,翻出的土还在散发出‘新鲜的腐臭味道’,四下鬼影不见一个,我一边警惕,一边就用匕首刨开了土。

    妈的,埋这么深!我把半个身子都栽到土里才用手指夹出来,连看都没看就塞到袖子里藏起来,然后学着他的样子,埋土,踩实,抹去痕迹,动作很……潦草。

    我一层又一层的剥开我的好奇心,油布,麻布,丝绢,几层之后好奇心渐渐被蚕食,最后出现在手心的不是什么千年古董,更不是佛骨舍利,就一块聚乙烯塑料!猛一看是块电池,仔细端详之下,竟是一卷交卷。

    也没见那老东西喜欢摄影这门艺术啊,怎么着,里面是人体艺术?这种交卷十年前倒是有,现在也算得上是文物了,何况还是刚出土的。这里面的道道一时半会还解不开,只能等回城找家照相馆再做揭晓了。

    呵呵呵。看吧。有点悬。有点疑,胆大心细的就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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