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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1(二十一)一般无二

    就在魏蓝纠结着怎样开口比较有气势时,一个身影如救命稻草一般,忽然出现在她的视野之中。

    魏蓝眸子一亮,欢快地朝那人礼了礼,高声道:“见过大人!”

    林果儿顺着魏蓝的目光回头,见刚归家的任凭站在那头,闻声颦眉看了魏蓝一会儿,缓步朝她们走来。

    魏蓝狗腿地迎上去,“大人辛苦了,可是刚下朝?”

    任凭眉头微抽,平淡道:“我官阶九品,无上朝资格。”

    “……”魏蓝尴尬一笑,顿觉自己的马屁拍错了地儿。

    任凭走到林果儿跟前,见她睡眼惺忪,声音低缓道:“想睡,还杵在这里做什么?”

    林果儿无辜地摇摇头,指着魏蓝:“她说她要见我,可我不认识她。”

    任凭一愣,才知眼前的陌生黄衣女子不是林果儿的丫鬟听雨,不由得将目光重新投向魏蓝,质问:“你是谁?”

    魏蓝嘴角微抽,“大人,你已经见过魏蓝……不下十次了。”为什么,关于她的身份……那个最该问的林果儿一脸的不在乎不好奇,最不该问的任凭却问得这般地……问心无愧?

    “魏蓝……?”任凭微微扬起头,看向屋脊,想了半晌点点头,“魏妈的女儿是吧?”

    魏蓝欢欣鼓舞:“大人记得小女子了?”

    “不记得。”任凭否定得极其果断,复又别过头看向林果儿,“我回书房了,你若想睡就快去,晚些时候工匠来了又该吵了。”说罢回头,瞧也没瞧魏蓝一眼,径直朝书房走去。

    林果儿目送他离开,扭了扭脖子正欲转身回房,却听魏蓝冷哼了一声:“你发现了么?”

    “发现什么?”林果儿诧异止步。

    “他……谁也不认识呢。”魏蓝望着任凭身影消失的方向,

    “什么……意思?”

    “任凭任大人,不太认得人啊……或者说,不太能记得女子的脸。”虽说她已经从母亲口里得知了这个事实,但真的被他一遍又一遍确认是谁后,她魏蓝才敢确信,任凭的确记不得女子的脸。“也就是说,你我的脸在他眼里,与世间千千万万的女子一样,放在人堆里,他便找不到你了。”

    林果儿一怔,心驰百念,回忆起之前种种。

    ——初见任凭,他总是上上下下地打量她,像是要拼命记住什么。

    ——二见任凭,他瞧了她很久,仿佛要确认是她。然后指着她的头顶说:“你的发髻……上次不是这样的。”

    ——“长得原本辨识度就不高,没什么特点,还成天换发髻,这可如何是好?”他说这句话时,露出一丝“真是不容易”的表情。当时,她以为他在替她不容易,现在想来,恐怕觉得不容易的,是他自己。

    既然不认识,既然无法被记住,又何必娶她?

    还是说,娶谁都一样,仅仅因为娶她对于他来说,能够做到最大的利益?

    见林果儿神色有几分黯淡,魏蓝不觉有些快感,连忙补上一刀:“这样的你,不能被他记得的你,有什么资格成为相伴他一生的人呢?”

    相伴他一生的人……?

    林果儿眨了眨眼,瞬间仿佛又回到了勾心斗角的林家。她并非无知,只是不想将生活弄得复杂费尽心机,所以全心全意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但若有人真的要上门来挑衅,那么……她嘴角轻轻一勾,抬起头来看向魏蓝时,已是浅笑嫣然:“我只是,恰好是他的妻子而已啊。”没有什么,比声明这一点更重要了。

    因为是任凭的妻子,所以比任何人,都有资格,相伴他一生。

    魏蓝一震,哑口无言。

    “而且,我也只是,恰好……被他认得而已。”林果儿补充道,轻飘飘给了被她前一言堵住口的魏蓝致命一击。

    “不可能!”魏蓝反驳,“他不记得任何女子的模样!当初他找我娘当厨娘,就因为我娘的那块红斑独一无二,极其好认!”

    “我只知道,他能在夜市人群中,从背后扣住我的肩头。”这就足够说明了。

    就在方才的回忆中,一幕场景倏地滑过——长姐成亲那晚夜市中,任凭从背后惊慌失措扣住她,然后如释重负道:“终于找到了。”若不是真的认得她,他不会在人群中找到她,不会轻易做出“扣住女子肩膀”这等事。

    但,他如释重负的神情,已足以说明,“终于找到了”对于他来说,是多么费劲的一件事。

    之后,他又主动将手伸到她面前:“林二果,你能不能……让我暂时牵一下?”怕她拒绝,他又笨拙地补充了一句:“我怕你会走丢。”

    她当时只以为人多,并未多想,如今想来,他是真的怕丢了她,然后……再也找不到了。如此一想,不由得让人暖心。毕竟对于这个认不得人的男人来说,能够只身闯进人群中找人,便需要很大的勇气了。

    只是,时隔两个月,她才察觉到这点,该说这个男人不坦率,还是自己过于地迟钝呢?

    他当时……是为了什么而去寻她的呢?

    林果儿陷入了沉思。

    魏蓝被她两句话一戳,仿佛受了很大的打击,灰溜溜地退开。

    之后的一下午,林果儿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睡意全无。

    她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当时,任凭说过她辨识度不高后,在解释为什么一定要娶她时,理由是“你辨识度比别人高”。

    如果是所有女子的脸在他眼里都是一般无二的,那么……她在他眼里所谓的比别人高的辨识度,又体现在哪里呢?

    林果儿倏地下床,找来听雨,将她摁在梳妆台前,“你有没有发现你家姑爷有些奇怪?”

    “啊?”听雨被她莫名其妙摁着,想了一会儿,“姑爷……很多地方很奇怪啊……小姐你指的什么?”

    “比如……他总是不认得你之类的。”林果儿给提示。

    “不会啊,”听雨摇摇头,“我看姑爷使唤我很自然嘛。”

    想来,一个家只有三个女人,一个是辨识度极高的魏妈,一个自己的妻子林果儿,剩下那个,只可能是陪嫁丫鬟听雨了。

    只消用排除法,任凭任大人便能分辨出这三人。

    林果儿立时便想到这种情况,为了确定魏蓝的说辞,她拍了拍听雨的肩头:“听雨啊,能不能……替我做件事呢?”

    听雨背脊一寒,“小姐……总觉得有种不祥的感觉。”

    “怎会呢……又不是坏事。”林果儿给了听雨极其肯定的安抚。

    次日清晨到来时,被打扮得极其妖娆的听雨游荡在任府门口时,一脸的哀怨,映在路人眼里活像被任凭抛弃的情人。

    天地良心啊,她听雨这辈子就没穿过这么……清凉的衣服!

    就在她向天做着无声地呐喊时,任凭推门走出来,瞥了她一眼,面无表情与她擦肩而过。

    听雨一怔——好歹是自己府上的丫鬟,打扮成这副模样都不会说什么么?

    为了确定她家小姐的说辞,听雨追上去,开始纠缠任凭:“大人,奴家……”奴家是你府上丫鬟啊!

    任凭回头,极其坚定的否定:“姑娘,我不认识你。”然后,撇得干干净净地走开。

    听雨目送他不带一丝尘土地走得干脆,在晨风中凌乱了。

    “果然如此啊。”林果儿摸着下巴,算是证实了魏蓝的说辞。

    “小姐,姑爷为什么不认我……”听雨泪眼婆娑,“我就这么让他丢脸?”

    林果儿又一次语重心长地拍了拍听雨的肩头,“能不能,再帮我做件事呢?”

    听雨畏畏缩缩扯了扯嘴角:“小姐请吩咐……”

    于是,当晌午时分任凭回府时,便看见了这样一幕——自家娘子穿着很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的一件……很清凉很妖娆的衣衫,在家门前悠晃,引来路人注视无数。

    “你这是在做什么?”任凭快步上前,将她往里面一推,“别忘了你现在已经嫁人了,穿成这样像什么样子?!”

    林果儿被他骂得一阵偷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证明了任凭的确是认得她的,不是从衣服,或者发髻,而是别的什么……

    她脑中忽然闪过一丝光亮,右手随即抚上自己的右耳垂。

    “你这里有颗红痣,很好认。”任凭当时指着自己的右耳垂,这般回答她。

    当真……是因为这颗小小的红痣么?

    “你怎么了?”任凭察觉到她不对劲,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见无碍才斥责道:“没事别做出烧昏了头才会做的事。”

    “嗯。”林果儿乖乖点头,心里头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次日,她换回自己普通的衣衫,却将盘起的发丝放了下来,遮住了双耳,若出嫁前一般的少女装束,在任凭回家时,与他再一次“偶遇”。

    任凭见到她,开口便唤:“二……”却在第一个字出口后,生生吞下了后面的两个字。他的目光投向了林果儿的耳侧,眸中透出一抹不确定。

    在他人生中,他已认错了太多的人,有时甚至是在他十分确定的时候,对方仍旧抱歉地告诉他,认错了人。一次又一次的尴尬,失落,让他习以为常去记某个人身上特有的标志。一般情况下,即便记得对方的脸,他也要在看到那特有的标志后,才敢上前相认。

    唯一的例外,大约只有他不顾一切闯进夜市中,从背后扣住林果儿那一次。

    只有那一次,他从心底肯定,是她,即使认错了也没关系,一定要找到她!

    林果儿黯然垂下眸子,知道他在不确定什么。

    果然……还是因为这颗红痣被记住么?

    自己相伴一生的人,只能靠这颗小小的红痣才能记得自己,何其的悲哀?

    但,明知道他无法辨认,仍旧用各种方法试探他,捉弄他的自己,又何其的卑劣呢?

    林果儿抬头看向他,勉强扯出一分笑意,在任凭眼里就像是扯起心头一片痛的强颜欢笑。

    ——“相公,你回来了啊。”她苦涩笑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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