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篇 第114章 爱而不得
风清云回去了,公寓里显得冷冷清清,只有一盏孤灯亮着,宣雨屈膝坐在客厅的落地窗前放着的沙发上,背靠在墙上看着窗外发呆。
身旁茶几上,是一瓶快要见底的红酒和一只水晶玻璃杯,杯中盛着暗红色的酒水,有几滴落在杯身上,如红色的泪滴。
拢了拢身上的懒人披肩,她拿起酒杯浅浅地抿了一口酒水,甘醇的葡萄酒在口中停留,缓缓进入喉管,齿颊留香,熏人欲醉。
灯光下的她,已是双颊微醺,然而,眼神却仍然清明得如水般清澈,不见半点醉意。
谁说喝酒便醉,她都快喝完一瓶了,却还是毫无醉意,不该想起的人还是会想起,不该想起的事还是如潮水般纷至沓来。
苦笑一声,她一手搁在曲起的膝盖上,头枕在上面,看着窗外远处的霓虹忽亮忽暗。
天空忽地又下起雪来,絮絮的雪花如鹅毛般落下,外面的温度又冷了几分,玻璃窗上,冰霜凝成水雾,有些模糊,她呵出一口热气,瞬间白雾一片。
伸出右手指尖,她在玻璃窗上的水雾一笔一划地刻画着,等到收回手时,她才看着窗上那名字,一阵惘然怔忪。
风清云,这名字如同魔咒一样刻画在她的心里,千年流传不散,即使喝过孟婆汤亦难以忘怀,难以舍弃。
青葱少年时,她会经常取笑他,是不是风伯父看多了武侠小说,所以为他起的名是这样的大侠。更记得当年,为了将他妆点成大侠,她在一个化妆舞会上让他扮演成剑客,她则扮成衣诀飘飘的侠女,所以两人有雌雄双侠的称号。
她爱搞怪,而面对她的恶搞他总是一笑而过,宠溺又包容地揉着她的头发,即使她有多出格,他也不会生气。
或许是因为他的纵容,因为他的疼宠,她得到太多,所以上天也看不过眼,一一无情夺回,再施给她的是苦与痛。
所以最让他生气和无法原谅的,就是自己的离去吧?
宣雨将杯中的酒水一喝而尽,怔怔地看着玻璃窗上的名字化成水滴,渐渐化去。
玻璃窗上的名字不复存在,然而,刻在心上的呢?是否又能轻易抹去?
将酒瓶中的最后一滴酒水喝尽,她却觉得心里空荡荡的,环顾一周,这个屋子里似乎处处有着他的身影。
他在厨房做饭的住家男人形象,他在沙发上搂着自己亲热的画面,他在客厅里伫立的身影,每一个都像是细菌般,无处不在。
才分开,就想见面,她想他。
几乎是顺心而为的冲动地摸出手机,按到一键,他的号码截然出现在屏幕上,却不待对方接起,她便已挂机。
太不争气了。
才说着让他离开,说着想要结束,却又想着要贴近,患得患失,举棋不定,宣雨,你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
叮咚一声门响,宣雨双眼兀然升起一丝光芒,赤着脚跑去开门,却在看到门外的人时一愣,失望之色呈现在脸上。
“你就算不喜欢我,也不用见了我如丧尸一样失望吧?”揶揄的声音凉凉地传了过来,夹杂着不满的冷哼声。
“你回来了。”宣雨让开半个身子,勉强地扯出一抹笑容。
孟尔冬在玄关处脱了鞋,先是在门口边上的显示屏看了一眼,故作疑惑地道:“这显示屏没坏啊,你看不到我吗?瞧你失望的小样儿,这是盼着谁啊?”
宣雨扫了一眼门口的显示屏,恹恹地关上门,走回客厅里,蜷缩在沙发上,懒懒地道:“事情都办好了吗?”
孟尔冬斜斜地坐在沙发上,下巴有青渣胡子冒出,一脸的疲惫和风尘仆仆,眼皮下,有一圈极明显的青色,看得出来熬了不少夜。
他揉着额角,懒洋洋的道:“妥妥的了。就是那家人闹起来有点麻烦,不过都处理好了。”
工伤这玩意,可大可小,有的家属就会趁这机会捞上一笔,不幸运的是,这回就碰上了,虽然有点小波折,但好歹弄妥当了。
“喔。”宣雨瞥了他一眼,显得有些恹恹,提不起劲。
孟尔冬的目光落在落地窗上的红酒瓶上,像只小狗似的凑过她身边嗅了一下道:“喝酒了?”
“如你所见,是。”宣雨倒在沙发上,闭上眼睛,昏昏欲睡。
孟尔冬看着她嫣红的双颊,目光忽地落在她白皙的脖子上,因为她的动作,藏在衣领下的一个鲜艳的吻痕若隐若现。
他的目光一暗,心里既喜又伤,喜的是,她并没有因为那件事而受到极大的影响,否则这吻痕不会出现在她脖子上,伤的是,那个人不是他。
“你这么看着我,我会觉得你爱上我了。”宣雨尽管闭着眼,却仍然感到他炽热的目光,淡定地开口道。
“若是我爱上你,你会试着爱我吗?”孟尔冬回了一句,狭长的桃花眼紧紧看着躺在沙发上的她,似玩笑,似认真。
宣雨也不睁眼,举起一支手指摇了摇:“你的爱从来只在女人的双腿间,俺没性趣。”
孟尔冬呵呵地笑出声,笑声带着点苍凉和自嘲,不过一瞬,便已恢复从前的痞样,故作感叹地道:“知我者,小鱼也。”
宣雨嗤了一声不语。
“借个浴室洗洗,我回来就先来看你了,累得半死。”孟尔冬站了起来,边脱外套边向浴室方向走去。
等到他转身,宣雨紧闭的眼睛方才睁开,看着天花板上的吊灯怔然呆愣,听着浴室里传来的歌声,眼底一片复杂。
不是不清楚孟尔冬的那一点心意,只是她不敢交付,他是她的好朋友,好兄弟,再自私,她也不能答应了他,因为她不爱。更是因为如此,才不去触碰那一道边缘。
一个人的身或许能够轻易付出,但心,交付给一人时,便难以轻易再交付他人。
她不爱,又如何能随了他?那不过是害了他罢了。
孟尔冬固然是她生命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的人,但,不包括爱情。
爱而不得的滋味,她一个人偿就好了。
身旁茶几上,是一瓶快要见底的红酒和一只水晶玻璃杯,杯中盛着暗红色的酒水,有几滴落在杯身上,如红色的泪滴。
拢了拢身上的懒人披肩,她拿起酒杯浅浅地抿了一口酒水,甘醇的葡萄酒在口中停留,缓缓进入喉管,齿颊留香,熏人欲醉。
灯光下的她,已是双颊微醺,然而,眼神却仍然清明得如水般清澈,不见半点醉意。
谁说喝酒便醉,她都快喝完一瓶了,却还是毫无醉意,不该想起的人还是会想起,不该想起的事还是如潮水般纷至沓来。
苦笑一声,她一手搁在曲起的膝盖上,头枕在上面,看着窗外远处的霓虹忽亮忽暗。
天空忽地又下起雪来,絮絮的雪花如鹅毛般落下,外面的温度又冷了几分,玻璃窗上,冰霜凝成水雾,有些模糊,她呵出一口热气,瞬间白雾一片。
伸出右手指尖,她在玻璃窗上的水雾一笔一划地刻画着,等到收回手时,她才看着窗上那名字,一阵惘然怔忪。
风清云,这名字如同魔咒一样刻画在她的心里,千年流传不散,即使喝过孟婆汤亦难以忘怀,难以舍弃。
青葱少年时,她会经常取笑他,是不是风伯父看多了武侠小说,所以为他起的名是这样的大侠。更记得当年,为了将他妆点成大侠,她在一个化妆舞会上让他扮演成剑客,她则扮成衣诀飘飘的侠女,所以两人有雌雄双侠的称号。
她爱搞怪,而面对她的恶搞他总是一笑而过,宠溺又包容地揉着她的头发,即使她有多出格,他也不会生气。
或许是因为他的纵容,因为他的疼宠,她得到太多,所以上天也看不过眼,一一无情夺回,再施给她的是苦与痛。
所以最让他生气和无法原谅的,就是自己的离去吧?
宣雨将杯中的酒水一喝而尽,怔怔地看着玻璃窗上的名字化成水滴,渐渐化去。
玻璃窗上的名字不复存在,然而,刻在心上的呢?是否又能轻易抹去?
将酒瓶中的最后一滴酒水喝尽,她却觉得心里空荡荡的,环顾一周,这个屋子里似乎处处有着他的身影。
他在厨房做饭的住家男人形象,他在沙发上搂着自己亲热的画面,他在客厅里伫立的身影,每一个都像是细菌般,无处不在。
才分开,就想见面,她想他。
几乎是顺心而为的冲动地摸出手机,按到一键,他的号码截然出现在屏幕上,却不待对方接起,她便已挂机。
太不争气了。
才说着让他离开,说着想要结束,却又想着要贴近,患得患失,举棋不定,宣雨,你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
叮咚一声门响,宣雨双眼兀然升起一丝光芒,赤着脚跑去开门,却在看到门外的人时一愣,失望之色呈现在脸上。
“你就算不喜欢我,也不用见了我如丧尸一样失望吧?”揶揄的声音凉凉地传了过来,夹杂着不满的冷哼声。
“你回来了。”宣雨让开半个身子,勉强地扯出一抹笑容。
孟尔冬在玄关处脱了鞋,先是在门口边上的显示屏看了一眼,故作疑惑地道:“这显示屏没坏啊,你看不到我吗?瞧你失望的小样儿,这是盼着谁啊?”
宣雨扫了一眼门口的显示屏,恹恹地关上门,走回客厅里,蜷缩在沙发上,懒懒地道:“事情都办好了吗?”
孟尔冬斜斜地坐在沙发上,下巴有青渣胡子冒出,一脸的疲惫和风尘仆仆,眼皮下,有一圈极明显的青色,看得出来熬了不少夜。
他揉着额角,懒洋洋的道:“妥妥的了。就是那家人闹起来有点麻烦,不过都处理好了。”
工伤这玩意,可大可小,有的家属就会趁这机会捞上一笔,不幸运的是,这回就碰上了,虽然有点小波折,但好歹弄妥当了。
“喔。”宣雨瞥了他一眼,显得有些恹恹,提不起劲。
孟尔冬的目光落在落地窗上的红酒瓶上,像只小狗似的凑过她身边嗅了一下道:“喝酒了?”
“如你所见,是。”宣雨倒在沙发上,闭上眼睛,昏昏欲睡。
孟尔冬看着她嫣红的双颊,目光忽地落在她白皙的脖子上,因为她的动作,藏在衣领下的一个鲜艳的吻痕若隐若现。
他的目光一暗,心里既喜又伤,喜的是,她并没有因为那件事而受到极大的影响,否则这吻痕不会出现在她脖子上,伤的是,那个人不是他。
“你这么看着我,我会觉得你爱上我了。”宣雨尽管闭着眼,却仍然感到他炽热的目光,淡定地开口道。
“若是我爱上你,你会试着爱我吗?”孟尔冬回了一句,狭长的桃花眼紧紧看着躺在沙发上的她,似玩笑,似认真。
宣雨也不睁眼,举起一支手指摇了摇:“你的爱从来只在女人的双腿间,俺没性趣。”
孟尔冬呵呵地笑出声,笑声带着点苍凉和自嘲,不过一瞬,便已恢复从前的痞样,故作感叹地道:“知我者,小鱼也。”
宣雨嗤了一声不语。
“借个浴室洗洗,我回来就先来看你了,累得半死。”孟尔冬站了起来,边脱外套边向浴室方向走去。
等到他转身,宣雨紧闭的眼睛方才睁开,看着天花板上的吊灯怔然呆愣,听着浴室里传来的歌声,眼底一片复杂。
不是不清楚孟尔冬的那一点心意,只是她不敢交付,他是她的好朋友,好兄弟,再自私,她也不能答应了他,因为她不爱。更是因为如此,才不去触碰那一道边缘。
一个人的身或许能够轻易付出,但心,交付给一人时,便难以轻易再交付他人。
她不爱,又如何能随了他?那不过是害了他罢了。
孟尔冬固然是她生命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的人,但,不包括爱情。
爱而不得的滋味,她一个人偿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