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破阵
巨牛部落大统领——修磨达勒,已经离开艾比利国王身边,稳稳跨在一头特别高大的青色蛮牛之上。
脚下地面微微颤动,碎石子不规则的跳跃着。
冰龙骑士团势不可挡,如一道冰雪寒流,所过之处,步兵争相逃散。
狂牛蛮骑的第一队列也已经冲出,发狂的蛮牛和蛮牛背上的狂战士一往无前——兽人中,狂战士的比例要比人类中多多了。
修磨达勒抚摸着手中战斧,说道:“哈鲁克爷爷,你怎么看?”
“势均力敌而已。”沉厚的声音如大地震鸣。
修磨达勒胯下的蛮牛开口回答道。
别人胯下的蛮牛,不过是牛皮微微发青,腿部有几块鳞片而已;而修磨达勒骑着的这头蛮牛却是浑身青麟,鳞片在深青中还略带金红色。
它粗壮的四肢站在地面稳如泰山,大战将临,这头蛮牛的牛眼并未发红,反而透着幽幽绿芒,安静的站在那里。
这头蛮牛,才是狂牛蛮骑的血脉源头——高阶魔兽死亡蛮牛哈鲁克!
整个兽人王国境内也只有十头左右,而愿意帮助兽人、接受兽人供奉的更是只有这一头。
死亡蛮牛哈鲁克,父母被真正的巨龙扑杀,它自小被巨牛部落收养,是巨牛部落的吉祥物和大长老,论起岁数来足有九十三岁,修磨达勒叫它爷爷可不是瞎叫的,收养哈鲁克的部落首领就是修磨达勒的曾爷爷。
如果没有这头死亡蛮牛的帮助,巨牛部落根本不可能壮大起来,组建狂牛蛮骑更不可能——作为低阶魔兽,天生就拥有狂化技能的蛮牛们,绝不会乖乖成为巨牛部落战士的坐骑。
毫不夸张的说,死亡蛮牛哈鲁克对巨牛部落的重要性,比他这位巨牛部落大统领修磨达勒还要重要的多。
冰龙骑士团的坐骑,名闻天下的冰雷马和冰鳞马,不过是受到冰龙遗骨气息感染的准魔兽战马,而巨牛部落的狂牛,却都是正中的低阶魔兽。
而且,牛类魔兽的冲击力天生就要压过马类魔兽一头,更何况它们还有狂化技能,而对手不过是准魔兽。
硬碰硬,巨牛部落的狂牛蛮骑在兽人王国里还没怕过谁。
当然,冰龙骑士团的威力并不是全依靠战马,他们骑枪武艺也占据很大比例,不然就不用打了。
“那我们去碾碎他们?”修磨达勒把大斧一横,有些跃跃欲动的问道。
“不急,这些骑士不算什么,但是有高阶骑士带队的骑士战阵却不可小视,等到克拉伦斯侯爵出现——”
哈鲁克还没说完。
“吼——————————”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惊天怒吼,哪怕还有一段距离,也让人感受到如同血海惊涛般的战意杀气!
——————————————
安德杀穿狼骑兵队列不费吹灰之力。
他的血潮戟,实在太克制狼骑兵了。
五十四公斤,四米五长度的大戟在他手中如毒龙飞腾,人、马、长戟浑然一体,所过之处涛分浪裂,没有任何狼骑兵能挡住他信手轻轻一击!
‘横扫千军’,并非简单用长戟一扫而过,而是在高速横扫中,利用潮汐波动配合特定手法,转动长戟拨弄重心,使得长戟上下跃动不休。
一戟之下,卷起血肉之潮,半径五米内一片狼藉。
‘杀戮十方’更是对付四面八方,倚强凌弱的杀招。
安德双手握持长戟中段,催动长戟四面八方高速旋转、抽打劈砍,简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绞肉机。
以‘横扫千军’起手清空一片,然后接‘波分浪裂’杀入人群,再变化‘杀戮十方’化身绞肉机,这三路戟法交错运用,安德如入无人之境,胯下战马大白的奔行速度就是他的杀戮速度。
如果狼骑兵中有勇士持重型武器,也许还能抵挡一二,可问题是狼骑兵的标配武器只有长刀——战狼的负重本来就比不上战马,又要保持灵活性,要是轮着狼牙棒,战狼也发挥不出灵活的优势了。
长刀这玩意,能挡住五十四公斤长戟吗?
沉重的长戟对轻飘飘的长刀,偏偏安德挥舞长戟的速度,比狼骑兵们挥舞长刀的速度还要快——尤其是刀还不够长,根本够不到安德。
安德从头杀到尾、一路血肉横飞。
整个过程,竟然没有一个狼骑兵能突破长戟的杀伤圈子,碰到安德一下。
————————————
珀薇安丝刚刚回头望了一下主战场,再回过头来的时候,顿时吓了一大跳。
刚才她扭头之前,五百狼骑兵如潮水滚滚而前,嘶嚎之声彪悍野蛮,结果就是扭头忘了一眼的功夫,再回过头来,狼骑兵已经完了?
杀猪都没这么快好不?
狼骑兵难道都是废物吗?转眼就死了一半?
高大的白色战马、烈烈飞扬的红色披风。
明明只是一人一骑朝这边奔来,可在背后血肉屠场衬托下,却让人有一种血浪滚滚涌来的错觉。
要知道,那可不是横排的狼骑兵队列,而是五队纵列的狼骑兵大队,除了边上两列幸存之外,中间的三列狼骑兵已经变成一地血肉,狼骑兵与战狼碎裂一地,看不见一具全尸。
“全体都有,附魔破甲枪,分散队形!”珀薇安丝尖叫,声音都有些破音。
对方已经冲的太近,精灵白马轻骑名闻天下的骑射技术已经没有发挥余地,只能依靠标枪——至于用长剑弯刀和这位红袍骑士近身肉搏?
看到那些狼骑兵的下场,珀薇安丝连想都不敢想。
精灵白马轻骑几乎是大陆上最完美的轻骑兵。
精灵白马轻骑的战马不叫白马,就叫精灵白马。
精灵白马带有稀薄的独角兽血统,拥有一定智慧,在精灵森林里,地位更类似于宠物——这是精灵德鲁伊们的生物实验成果,并非独角兽和马匹杂交造成,它们的耐力和速度,在所有战马中首屈一指。
精灵白马智慧较高、和精灵骑手配合无间,论起人马配合,整片大陆上,只有半人马能够胜过精灵白马骑兵一筹。
精灵白马轻骑身上的护甲,更是精灵森林的特产银丝藤蔓编织而出,论起防御力胜过皮甲、但是略差于锁甲,重量比一般皮甲还要轻一些。
他们远程用弓箭齐射、中距离用标枪投掷、近距离使用弯刀劈斩,还能迅速脱离战场准备第二次打击。只要不是在避无可避的地方正面对冲,重骑兵根本不会他们的对手。
两个精灵白马轻骑百人队分开左右、列成纵队向安德左右两侧奔行,其他士兵手持标枪严阵以待——双方距离已经不足以让全部骑兵展开队列。
他们并不准备和这位强悍的骑士正面交锋,只要到了合适距离,他们会投掷出手中标枪。
两侧各有百人,连绵不断的交叉射击之下,两百只标枪还射不死一个人?
而且这标枪每人仅仅配置一只、专门用来对付重甲骑兵的附魔破甲枪,能穿透重甲,杀伤力惊人。
能在片刻间消灭半只狼骑兵大队的强者,值得消耗‘附魔破甲枪’——反正杀了他以后,这枪还可以回收。
安德眼看着两队骑兵手托标枪,向自己左右两侧方向冲去。
他们摆明了不准备和自己正面交锋,而是要拉开距离,靠标枪击杀自己——能做到精锐部队指挥官的人,果然很少有无脑硬冲的傻瓜。
“咝————”
白马上,红袍骑士深深吸气的声音,在三十米外都清晰可闻;
队伍前方精灵锐利的视觉中,可以看到红袍骑士嘴边空气产生扭曲,就好像海面的漩涡。
下一刻!
“吼————————!”
恐怖的怒吼声如雷霆炸响,震耳欲聋!
强烈而持久的怒吼,把空气折叠出肉眼可见的波纹,潮水般向前涌去。
可怕的威压随着潮水般的空气波纹同时涌到,所有精灵白马惊慌跳动,四散奔逃、溃不成军。
——————————————
如果是人类精锐骑兵的战马,必定久经艰苦训练。
不是什么马都能当战马的,只有经过各种惊吓磨炼以后,依然勇敢面对各种险境的马匹,才能作为战马。
这种训练好的战马,只要骑士还在自己背上,哪怕面对巨龙也能鼓起勇气依然勇往直前——在突然而来的冲击波和威压下,表现绝对比这些精灵白马强上十倍。
精灵白马智慧远超一般马匹,又和主人亲如一家,像宠物多过像坐骑,虽然它们和主人配合更好,但是面对安德这种具有生命威压、近乎传奇生物的可怕敌人时,表现反而不如人类的战马。
————————————
这一声绝非人类可以发出的惊天怒吼,不仅仅让面前精灵白马轻骑阵脚大乱,也把整个战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单骑冲阵这种事,在这个世界百年难得一见。
倒不是这世界没有武力高强的骑士,而是高阶骑士带着一群骑士冲锋,能把骑士冲锋的威力放大十倍,谁会脑抽了自己一个人冲上去?
“这难道是巨龙化作人形?”一位随军法师惊叫起来。
“不可能,巨龙化作人形战斗力至少下降九成,没有那条巨龙这么傻,也许他有泰坦的血统。”另一位法师说道。
就这两句话的时间,红袍骑士已经从精灵白马轻骑队列中一穿而过,留下二十七八具残破尸体,破阵而出直扑中军。
“挡住、挡住他!骑士、骑士,法师、法师,挡住他!”亨特三世惊叫起来。
‘夸夸夸夸——咔哒、咔哒’
一面面沉重的盾牌砸入地面、长矛斜斜卡入盾牌上端的缺口,形成坚固的拒马三角。
这是防御骑士冲击的标准队形。
只有最强壮的士兵,才能在单手使用长矛的时候,右手持用大盾,这就是防御步兵中的最强者——重甲盾矛兵。
在他们后面,就是艾比利王国、国王亨特三世的中军亲卫。
大白的马蹄沉重的踏击地面,前冲之势一往无前。
前排士兵瞳孔紧缩,手握长矛蹲在盾牌之后,虽然恐惧,却绝不后退半步。
‘喝啊——’
怒叱雷裂长空,长戟化作雷电。
漫天戟影由上而下,一落又起,宛如潮水起伏!
“血潮戟——潮起潮落!”
三名身着重甲的士兵被挑上半空,四五只长矛折成两半,白色巨马一冲而入,脸盆大小的马蹄,将拦路的盾牌硬生生踏倒踏平。
盾牌侧面,有小溪般的鲜血,慢慢从盾牌下流淌而出。
士兵如潮,哪怕前面的士兵不愿意前进,也被后方士兵硬挤向前。
人叠人、人挤人,密密麻麻的人墙一堵接一堵,哪怕以安德的马强戟重,也一时间破不开这么多人墙。
“啊——技能‘流转’、‘天罡练形’——血海潮生、血龙卷!”
巨大的长戟‘隆隆’震鸣,高速震动的月牙刃无坚不摧。
长戟化作龙卷,以巨马为中心席卷四方。
十余道人墙轰然破碎,烈烈红袍飞舞,一人一马从漫天血雨中破阵而出。
白马已经变成了红马。
“炎爆术!”
轰然大震中,火焰四射,空气爆燃。
————————————
三名早有准备的随军法师,利用预先存储的魔能施展出炎爆术,足以开山裂石。
在大军会战时,法师施展法术并不容易。必须事先储备能量池,并建立稳定的法术阵地才能施法。并不能指望法师像火炮一样不停轰炸。
大军会战时,各种精神波动激烈而无序,造成能量波动也非常不稳定,除了高阶骑士这种依靠自身斗气影响的‘势’之外,一切需要调动外界能量的技巧都很难施展。
所以战争法师需要一个稳定的法术阵地,才能让法术成型。
——————————————
火焰分开两边,骑士踏血前行。
爆燃的火焰还没来的展现凶威,已经被长戟一分为二。
明明是虚无的火焰,竟然像具有实体一般被长戟斩成两半。
一名战士手持巨斧从安德背后高高跃起,高度甚至超过骑在马上的安德头顶,他他战斧高高举过头顶——
‘噗——’
安德头也不回,长戟明明还在战马的另一侧,可戟尾突然如毒蛇昂首,刺入这位中阶狂战士的胸膛,把这位高大的战士挑在半空。
于此同时,一名身形扭曲着、贴地游走而来的矮小宫廷剑士,被长戟前端的月牙刃,连人带剑斩成两截。
成型的军阵全都抛在身后。
在安德和艾比利王旗之间,还有不到五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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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下地面微微颤动,碎石子不规则的跳跃着。
冰龙骑士团势不可挡,如一道冰雪寒流,所过之处,步兵争相逃散。
狂牛蛮骑的第一队列也已经冲出,发狂的蛮牛和蛮牛背上的狂战士一往无前——兽人中,狂战士的比例要比人类中多多了。
修磨达勒抚摸着手中战斧,说道:“哈鲁克爷爷,你怎么看?”
“势均力敌而已。”沉厚的声音如大地震鸣。
修磨达勒胯下的蛮牛开口回答道。
别人胯下的蛮牛,不过是牛皮微微发青,腿部有几块鳞片而已;而修磨达勒骑着的这头蛮牛却是浑身青麟,鳞片在深青中还略带金红色。
它粗壮的四肢站在地面稳如泰山,大战将临,这头蛮牛的牛眼并未发红,反而透着幽幽绿芒,安静的站在那里。
这头蛮牛,才是狂牛蛮骑的血脉源头——高阶魔兽死亡蛮牛哈鲁克!
整个兽人王国境内也只有十头左右,而愿意帮助兽人、接受兽人供奉的更是只有这一头。
死亡蛮牛哈鲁克,父母被真正的巨龙扑杀,它自小被巨牛部落收养,是巨牛部落的吉祥物和大长老,论起岁数来足有九十三岁,修磨达勒叫它爷爷可不是瞎叫的,收养哈鲁克的部落首领就是修磨达勒的曾爷爷。
如果没有这头死亡蛮牛的帮助,巨牛部落根本不可能壮大起来,组建狂牛蛮骑更不可能——作为低阶魔兽,天生就拥有狂化技能的蛮牛们,绝不会乖乖成为巨牛部落战士的坐骑。
毫不夸张的说,死亡蛮牛哈鲁克对巨牛部落的重要性,比他这位巨牛部落大统领修磨达勒还要重要的多。
冰龙骑士团的坐骑,名闻天下的冰雷马和冰鳞马,不过是受到冰龙遗骨气息感染的准魔兽战马,而巨牛部落的狂牛,却都是正中的低阶魔兽。
而且,牛类魔兽的冲击力天生就要压过马类魔兽一头,更何况它们还有狂化技能,而对手不过是准魔兽。
硬碰硬,巨牛部落的狂牛蛮骑在兽人王国里还没怕过谁。
当然,冰龙骑士团的威力并不是全依靠战马,他们骑枪武艺也占据很大比例,不然就不用打了。
“那我们去碾碎他们?”修磨达勒把大斧一横,有些跃跃欲动的问道。
“不急,这些骑士不算什么,但是有高阶骑士带队的骑士战阵却不可小视,等到克拉伦斯侯爵出现——”
哈鲁克还没说完。
“吼——————————”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惊天怒吼,哪怕还有一段距离,也让人感受到如同血海惊涛般的战意杀气!
——————————————
安德杀穿狼骑兵队列不费吹灰之力。
他的血潮戟,实在太克制狼骑兵了。
五十四公斤,四米五长度的大戟在他手中如毒龙飞腾,人、马、长戟浑然一体,所过之处涛分浪裂,没有任何狼骑兵能挡住他信手轻轻一击!
‘横扫千军’,并非简单用长戟一扫而过,而是在高速横扫中,利用潮汐波动配合特定手法,转动长戟拨弄重心,使得长戟上下跃动不休。
一戟之下,卷起血肉之潮,半径五米内一片狼藉。
‘杀戮十方’更是对付四面八方,倚强凌弱的杀招。
安德双手握持长戟中段,催动长戟四面八方高速旋转、抽打劈砍,简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绞肉机。
以‘横扫千军’起手清空一片,然后接‘波分浪裂’杀入人群,再变化‘杀戮十方’化身绞肉机,这三路戟法交错运用,安德如入无人之境,胯下战马大白的奔行速度就是他的杀戮速度。
如果狼骑兵中有勇士持重型武器,也许还能抵挡一二,可问题是狼骑兵的标配武器只有长刀——战狼的负重本来就比不上战马,又要保持灵活性,要是轮着狼牙棒,战狼也发挥不出灵活的优势了。
长刀这玩意,能挡住五十四公斤长戟吗?
沉重的长戟对轻飘飘的长刀,偏偏安德挥舞长戟的速度,比狼骑兵们挥舞长刀的速度还要快——尤其是刀还不够长,根本够不到安德。
安德从头杀到尾、一路血肉横飞。
整个过程,竟然没有一个狼骑兵能突破长戟的杀伤圈子,碰到安德一下。
————————————
珀薇安丝刚刚回头望了一下主战场,再回过头来的时候,顿时吓了一大跳。
刚才她扭头之前,五百狼骑兵如潮水滚滚而前,嘶嚎之声彪悍野蛮,结果就是扭头忘了一眼的功夫,再回过头来,狼骑兵已经完了?
杀猪都没这么快好不?
狼骑兵难道都是废物吗?转眼就死了一半?
高大的白色战马、烈烈飞扬的红色披风。
明明只是一人一骑朝这边奔来,可在背后血肉屠场衬托下,却让人有一种血浪滚滚涌来的错觉。
要知道,那可不是横排的狼骑兵队列,而是五队纵列的狼骑兵大队,除了边上两列幸存之外,中间的三列狼骑兵已经变成一地血肉,狼骑兵与战狼碎裂一地,看不见一具全尸。
“全体都有,附魔破甲枪,分散队形!”珀薇安丝尖叫,声音都有些破音。
对方已经冲的太近,精灵白马轻骑名闻天下的骑射技术已经没有发挥余地,只能依靠标枪——至于用长剑弯刀和这位红袍骑士近身肉搏?
看到那些狼骑兵的下场,珀薇安丝连想都不敢想。
精灵白马轻骑几乎是大陆上最完美的轻骑兵。
精灵白马轻骑的战马不叫白马,就叫精灵白马。
精灵白马带有稀薄的独角兽血统,拥有一定智慧,在精灵森林里,地位更类似于宠物——这是精灵德鲁伊们的生物实验成果,并非独角兽和马匹杂交造成,它们的耐力和速度,在所有战马中首屈一指。
精灵白马智慧较高、和精灵骑手配合无间,论起人马配合,整片大陆上,只有半人马能够胜过精灵白马骑兵一筹。
精灵白马轻骑身上的护甲,更是精灵森林的特产银丝藤蔓编织而出,论起防御力胜过皮甲、但是略差于锁甲,重量比一般皮甲还要轻一些。
他们远程用弓箭齐射、中距离用标枪投掷、近距离使用弯刀劈斩,还能迅速脱离战场准备第二次打击。只要不是在避无可避的地方正面对冲,重骑兵根本不会他们的对手。
两个精灵白马轻骑百人队分开左右、列成纵队向安德左右两侧奔行,其他士兵手持标枪严阵以待——双方距离已经不足以让全部骑兵展开队列。
他们并不准备和这位强悍的骑士正面交锋,只要到了合适距离,他们会投掷出手中标枪。
两侧各有百人,连绵不断的交叉射击之下,两百只标枪还射不死一个人?
而且这标枪每人仅仅配置一只、专门用来对付重甲骑兵的附魔破甲枪,能穿透重甲,杀伤力惊人。
能在片刻间消灭半只狼骑兵大队的强者,值得消耗‘附魔破甲枪’——反正杀了他以后,这枪还可以回收。
安德眼看着两队骑兵手托标枪,向自己左右两侧方向冲去。
他们摆明了不准备和自己正面交锋,而是要拉开距离,靠标枪击杀自己——能做到精锐部队指挥官的人,果然很少有无脑硬冲的傻瓜。
“咝————”
白马上,红袍骑士深深吸气的声音,在三十米外都清晰可闻;
队伍前方精灵锐利的视觉中,可以看到红袍骑士嘴边空气产生扭曲,就好像海面的漩涡。
下一刻!
“吼————————!”
恐怖的怒吼声如雷霆炸响,震耳欲聋!
强烈而持久的怒吼,把空气折叠出肉眼可见的波纹,潮水般向前涌去。
可怕的威压随着潮水般的空气波纹同时涌到,所有精灵白马惊慌跳动,四散奔逃、溃不成军。
——————————————
如果是人类精锐骑兵的战马,必定久经艰苦训练。
不是什么马都能当战马的,只有经过各种惊吓磨炼以后,依然勇敢面对各种险境的马匹,才能作为战马。
这种训练好的战马,只要骑士还在自己背上,哪怕面对巨龙也能鼓起勇气依然勇往直前——在突然而来的冲击波和威压下,表现绝对比这些精灵白马强上十倍。
精灵白马智慧远超一般马匹,又和主人亲如一家,像宠物多过像坐骑,虽然它们和主人配合更好,但是面对安德这种具有生命威压、近乎传奇生物的可怕敌人时,表现反而不如人类的战马。
————————————
这一声绝非人类可以发出的惊天怒吼,不仅仅让面前精灵白马轻骑阵脚大乱,也把整个战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单骑冲阵这种事,在这个世界百年难得一见。
倒不是这世界没有武力高强的骑士,而是高阶骑士带着一群骑士冲锋,能把骑士冲锋的威力放大十倍,谁会脑抽了自己一个人冲上去?
“这难道是巨龙化作人形?”一位随军法师惊叫起来。
“不可能,巨龙化作人形战斗力至少下降九成,没有那条巨龙这么傻,也许他有泰坦的血统。”另一位法师说道。
就这两句话的时间,红袍骑士已经从精灵白马轻骑队列中一穿而过,留下二十七八具残破尸体,破阵而出直扑中军。
“挡住、挡住他!骑士、骑士,法师、法师,挡住他!”亨特三世惊叫起来。
‘夸夸夸夸——咔哒、咔哒’
一面面沉重的盾牌砸入地面、长矛斜斜卡入盾牌上端的缺口,形成坚固的拒马三角。
这是防御骑士冲击的标准队形。
只有最强壮的士兵,才能在单手使用长矛的时候,右手持用大盾,这就是防御步兵中的最强者——重甲盾矛兵。
在他们后面,就是艾比利王国、国王亨特三世的中军亲卫。
大白的马蹄沉重的踏击地面,前冲之势一往无前。
前排士兵瞳孔紧缩,手握长矛蹲在盾牌之后,虽然恐惧,却绝不后退半步。
‘喝啊——’
怒叱雷裂长空,长戟化作雷电。
漫天戟影由上而下,一落又起,宛如潮水起伏!
“血潮戟——潮起潮落!”
三名身着重甲的士兵被挑上半空,四五只长矛折成两半,白色巨马一冲而入,脸盆大小的马蹄,将拦路的盾牌硬生生踏倒踏平。
盾牌侧面,有小溪般的鲜血,慢慢从盾牌下流淌而出。
士兵如潮,哪怕前面的士兵不愿意前进,也被后方士兵硬挤向前。
人叠人、人挤人,密密麻麻的人墙一堵接一堵,哪怕以安德的马强戟重,也一时间破不开这么多人墙。
“啊——技能‘流转’、‘天罡练形’——血海潮生、血龙卷!”
巨大的长戟‘隆隆’震鸣,高速震动的月牙刃无坚不摧。
长戟化作龙卷,以巨马为中心席卷四方。
十余道人墙轰然破碎,烈烈红袍飞舞,一人一马从漫天血雨中破阵而出。
白马已经变成了红马。
“炎爆术!”
轰然大震中,火焰四射,空气爆燃。
————————————
三名早有准备的随军法师,利用预先存储的魔能施展出炎爆术,足以开山裂石。
在大军会战时,法师施展法术并不容易。必须事先储备能量池,并建立稳定的法术阵地才能施法。并不能指望法师像火炮一样不停轰炸。
大军会战时,各种精神波动激烈而无序,造成能量波动也非常不稳定,除了高阶骑士这种依靠自身斗气影响的‘势’之外,一切需要调动外界能量的技巧都很难施展。
所以战争法师需要一个稳定的法术阵地,才能让法术成型。
——————————————
火焰分开两边,骑士踏血前行。
爆燃的火焰还没来的展现凶威,已经被长戟一分为二。
明明是虚无的火焰,竟然像具有实体一般被长戟斩成两半。
一名战士手持巨斧从安德背后高高跃起,高度甚至超过骑在马上的安德头顶,他他战斧高高举过头顶——
‘噗——’
安德头也不回,长戟明明还在战马的另一侧,可戟尾突然如毒蛇昂首,刺入这位中阶狂战士的胸膛,把这位高大的战士挑在半空。
于此同时,一名身形扭曲着、贴地游走而来的矮小宫廷剑士,被长戟前端的月牙刃,连人带剑斩成两截。
成型的军阵全都抛在身后。
在安德和艾比利王旗之间,还有不到五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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